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创新能力人才的选拔机制。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四)博士生复试工作应充分体现导师的意见。导师作为博士生培养的责任人,应充分发挥积极、主导作用,提高博士生复试选拔质量。
(五)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六)加强自约自律机制建设。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维护学术道德规范,确保生源质量。
第二章 复试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审批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领导全校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
第四条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受理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反馈,并视具体情况予以督办处理等。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复试工作政策及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做好研究生复试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巡视检查组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代表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七条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复试小组应召集讨论会,研究对考生考核的评价意见及评分标准。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复试小组应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须提供书面说明。
第三章 复试工作准备
第八条 制定、公布复试办法。学院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及要求、复试成绩计算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办法确定后,各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复试小组专家名单不公布。
第九条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或方向组成一个或者多个平行复试小组,一般应由5位研究生导师和1位助理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或我校资深在职研究生导师担任。在复试前学院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复试流程、复试规范、复试纪律等培训,要求复试工作人员清楚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参加复试工作。
第十条 命制复试考核试题。学院应制定复试考核命题管理办法,提倡建立复试考核试卷和问题题库。复试考核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级材料。
第十一条 确定复试资格及名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各学科(专业)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并严格按照考生所报学科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
第十二条 确认考生资格。学院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存档)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十三条 学院应事先将本单位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告知研究生院,以便学校组织复试巡视检查。
第四章 博士生综合考核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统筹复试专家小组和导师组的评价意见,综合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第十五条 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
1.专业测试:学院组织专业课测试,建议以笔试为主。也可以根据人才选拔特点,自定其它考核形式。
2.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和学术潜力,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和阅读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1)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2)每个面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并妥善保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表任何人不得改动;
(4)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平行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相对一致。
3.导师(组)评价:导师(组)应对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并给出书面的评价结果。
第十六条 综合考核成绩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考核成绩,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的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提前公布。
第五章 硕士生复试
第十七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考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十八条 复试形式
1.专业测试
学院组织专业课测试,建议以笔试为主。也可以根据人才选拔特点,自定其它考核形式。专业测试保密、监考等各项要求同全国研究生初试,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学院须及时将加试成绩通知考生,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综合面试
(1)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并妥善保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表任何人不得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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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特别说明:本须知仅针对选择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点且在其接收范围内的考生。若考生选择其他报考点,需依据对应报考点发布的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流程,本须知内容不适用。依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部署,为保障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推进,现将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望相关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遵照执行。一、网上确认对象界定参与本报考点网上确认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核心条件,缺一不可:(一)符合《2026年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点接收要求及条件》中明确的各项资格标准。(二)已成功完成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且报考点选择为中国海洋大学(报名号前四位标识为3752)。(三)已通过网上渠道足额缴纳报名费用,本报考点不受理任何形式的报名费补缴申请,未缴费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本次网上确认工作分两个关键时间节点,考生需精准把握,逾期将无法补办:(一)首次材料上传阶段:2025年10月31日上午9:00起,至11月5日中午12:00截止。此时间段为考生初次提交各类审核材料的唯一窗口,超过11月5日12:00将无法上传材料。(二)补充材料阶段:针对审核结果为“需补充材料”的考生,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5日下午16:00,逾期未补充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确认失败。三、网上确认操作流程本报考点网上确认全程通过线上系统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系统登录方式考生可通过学信网专属通道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后需首先核对个人网报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确保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入材料上传环节。(二)材料上传规范1. 考生需按照本报考点明确的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上传清晰、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材料具体规范可参照专门发布的材料要求说明。2. 材料上传后并非流程结束,考生需持续关注系统审核进度,避免因遗漏补充材料导致确认失败。(三)审核结果跟进1. 系统提示“待补充材料”时,考生需在规定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根据系统反馈的具体问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切勿拖延。2. 未在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内完成材料完善的,将直接失去本次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确认结果查询与通知为确保考生及时获取审核动态,本报考点将通过多渠道推送结果信息,具体说明如下:(一)结果反馈时效一般情况下,考生提交材料后48小时内系统会给出审核结果(如遇材料提交高峰等特殊情况,反馈时间可能略有延迟,敬请耐心等待)。(二)通知接收方式1. 审核结果将通过微信、短信(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为准)及系统站内消息三种方式同步提醒,考生需确保通讯畅通。2. 建议考生主动关注“学信网”官方公众号,并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以便第一时间接收相关通知。(三)结果确认标准审核结果以网上确认系统显示内容为准,仅当系统明确标注“审核通过”时,方代表考生已完成全部网上确认流程,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考生需主动登录系统查询结果,本报考点不另行单独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五、重要注意事项为保障报名及考试顺利进行,考生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 报名费缴纳是报名生效的必要前提,网上报名阶段未完成交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被系统判定为无效,无法进入网上确认环节。2. 网上报名阶段审核状态已确定为“不通过”的考生,不符合本报考点接收条件,无法参与后续网上确认及考试相关流程。3. 审核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材料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场,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 考试期间将实施严格的安检制度,考生进入考点时需经过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两次安检。除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规定允许携带的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所在楼宇,请考生提前整理个人物品,避免延误入场。5. 网上确认期间,本报考点可能会因材料审核事宜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畅通,不要设置陌生号码拦截功能,以免错过重要通知。2025-11-17 1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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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医科大学2025级 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及后续事宜各位考生: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拟录取信息查询请登陆网站自行查看公示名单通知。https://portal.smu.edu.cn/yzw/info/1002/11121.htm1、拟录取状态考生待通过国家录取检查批准为正式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2、请务必在6月18日前确认录取通知书地址及联系方式,不接受自取,如修改收件地址,请在系统填写准确完整,预计寄出时间为7月3日,请更改为此时间后的收件地址。二、组织关系及迁移户口1、共青团员组织关系转接;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3、户口迁移: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现家庭户口为广州市内的不予迁移(其中属于广州市内集体户的可以迁),其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户口,户口转入手续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由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勿提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因特殊情况而使户口迁移证过期,需另行处理;三、其他事项:1、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请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胸片、血常规;6月18日前请将体检结果扫描件上传系统(准考证号命名PDF),纸质版开学报到上交。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政审表)所有拟录取考生,请到南方医科大学研招网下载附件,按要求手写盖章,6月18日前将政审表扫描件上传系统(准考证号命名PDF),纸质版开学报到上交。3、计划生育调查表不再要求提供,如单位出具请自留。4、调档(仅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请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考生,自行下载附件电子版调档函,彩印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接收档案时间:7月-9月,请勿提早转档案,否则遗失自负。档案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刘远贵老师(收),电话020-61648377,邮编510515。5、定向培养协议书(仅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考生,待邮件发送邮箱)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学习。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享受奖助学金,毕业回原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入学,责任自负。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人事、组织关系转到学校,不能按期转入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和有关单位就业指导。非全日制硕士须为在职人员,与定向培养类别一致。附件:1. 南方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2.南方医科大学2025年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盖章:院系、单位、村/居委会、派出所、党团支部等部门均有效)(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查看)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5月28日2025-08-01 10: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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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接收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具体请以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二、接收专业1.接收推免硕士生的专业有:我校列入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接收直博生的专业有:我校所有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博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三、申请办法(一)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4、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25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5、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学术专长生,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二)申请材料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三)申请程序第一批: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1、报名方式点击“免试申请网报入口”(申请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说明)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起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学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3、报名(1)申请人点击“免试申请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如果已填报的内容需做调整,可在学院初审之前自行在“状态查询”栏目修改。(2)各学院将根据工作安排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核。申请人届时可在“状态查询”中或根据学院通知查询材料审核结果、了解相关学院的考核时间安排。(3)2024年9月下旬,申请人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相关招生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浙江工业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预报名具体情况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预报名通知》。第二批: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8日)1、注册9月28日起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注册。2、报名(1)9月28日-10月16日(具体报名时间以学院官方通知或公布信息为准)申请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2)9月29日-10月18日各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等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3)9月29日-10月18日招生学院在网上对复试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四、初审与复试各学院要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申请情况,制订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办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申请材料初审后,各学院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告知复试时间和要求,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复试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的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各学院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所有申请人均须根据报考学院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每位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复试成绩过程及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待录取与公示招生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并于10月18日前将同意待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名单并公示。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其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的最后录取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六、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内寄达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七、奖励资助按照当年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评。八、其他注意事项1、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2、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5、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6、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奖助学金等均可享受博士生待遇。直博生无论何种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相关待遇,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应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7、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8、本通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9、本通知内容由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九、咨询、申诉方式考生对推免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楼207室)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电话:0571-88320119传真:0571-88320119mail:yzb@zjut.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17-88320102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直博生)研究生政审表.pdf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附件3:专家推荐书(仅限直博生提交).doc附件4: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2025推免).pdf附件5-1: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全日制学术学位).pdf附件5-2: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全日制专业学位).pdf附件6: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人数.pdf附件7: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专业目录.pdf2025-09-04 17: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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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东华理工大学经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通知为适应我校人才选拔的需求,经学院研究讨论,报学校审议通过,自2026年起,我院停止招收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整项目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2025-08-22 15: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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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为保障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有序开展,方便各校优秀学子顺利申报,现将预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 “南大推免系统”)将于2025年8月1日正式开启。该系统整体计划于9月15日17:00 关闭,但需特别注意的是,部分招生单位的报名截止时间可能早于这一整体期限,具体时间需以各单位发布的要求为准。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务必提前查阅目标申报单位的报名起止时间,合理安排时间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错过截止时间影响申请。一、系统登录与报名要求“南大推免系统” 的登录入口设置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 “信息系统” 导航栏中,具体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 。同学们登录后,选择 “推免预报名” 板块即可进入报名流程。对于希望申报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通过 “南大推免系统” 完成预报名是获取各单位遴选资格及复试资格的必要前提。未通过该系统进行预报名的申请,将被认定为无效申请,无法参与后续选拔流程。(特别说明:“南大推免系统” 关闭后,若工程硕博士专项有后续信息更新,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相关同学留意。)此前已参与各招生单位组织的 “暑期学校”“开放日”“夏令营” 等活动的同学,仍需登录 “南大推免系统” 完成预报名操作,并确认相关报名信息,确保报名流程完整。二、专项计划与奖励政策我校 2026 年将持续推行 “南京大学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该计划的具体实施办法及各招生单位的相关要求,有意向的同学需直接与目标报考单位联系咨询,获取详细信息。成功入选该计划的学生,在入学后将获得新生 “校长特别奖学金”,以鼓励其在学术领域的进一步深造。三、复试材料准备与提交同学在 “南大推免系统” 完成报名后,需及时登录系统查询申请状态,或主动咨询相关报考单位了解进展。若收到参加复试的通知,需在复试时向相关报考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从 “南大推免系统” 报名后下载并打印的 “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该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确认。若因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安排原因,暂时无法完成盖章,可先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院系盖章,后续需补交教务处出具的同意推荐证明;若未按要求补交,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直博的同学,需提交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信模板可参考附件内容)。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同学,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能够证明自身学术水平与研究能力的代表性成果材料,材料需统一采用 A4 纸规格,具体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托福雅思成绩等);参与各类科研活动所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在公开发行刊物或全国性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科技专利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体现个人学术能力的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跨专业申请的同学,需提供能够证明自身已达到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知识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以体现其跨专业学习的基础与潜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确保信息清晰可辨)。本人学生证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及注册信息页)。各招生院系根据自身选拔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或证明文件。同时,申请人需对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四、教育部推免系统操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预计将于 2025 年 9 月下旬开通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教育部推免系统”),具体开通时间请以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通过我校相关单位选拔,并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仍需在 “教育部推免系统” 中完成报名操作,按要求办理后续录取相关手续。未完成该环节操作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无法最终获得录取资格。五、信息沟通与查询渠道我校各招生单位将安排专人与报名同学联系,确认相关报名及选拔信息。请同学们在报名期间保持联系电话、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影响申请进程。各单位联络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可通过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联系学院” 模块查询,网址为:https://yzb.nju.edu.cn/lxyx/list.htm 。关于直博生导师信息,“南大推免系统” 中公布的导师名单仅作为参考使用,最终的 2026 年直博生导师信息,以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中公布的内容为准。申请直博的考生,若在报名阶段对报考专业、目标博导等信息存在疑问,可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获取准确指导。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南大研招” 将作为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会及时更新相关通知、政策及流程,请考生密切关注,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7 月 31 日2025-09-10 1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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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MPA 培养定位河南大学在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过程中,始终坚守 “培育公共精神、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弘扬传统文化、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的核心培养理念。该项目以职场实际需求为导向,着重强化学员实践能力的培育,致力于为党政机关、非政府公共机构等单位,输送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知识与专业方法、能够高效解决公共管理领域实际问题、具备优良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报考资格要求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在 2021 年 9 月 1 日之前完成专科毕业);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在 2023 年 9 月 1 日之前完成本科毕业);已获得硕士学位,且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在 2024 年 9 月 1 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其他涉及报名的具体条件,可参考《河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三、2026 年招生计划安排2026 年河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计划招生总人数为 131 人,该专业所有招生名额均为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四、学制、学习模式及学历学位授予规则(一)学制设定该 MPA 项目基本学制为 2.5 年,为保障学员有充足时间完成学业,最长学习年限设定为 4.5 年。(二)学习模式非全日制 MPA 研究生采用定向培养模式,学员无需脱产,可通过在职学习的方式完成课程。在此期间,考生的个人档案与户口均无需转入河南大学校内。(三)学历学位授予学员在学习期间,需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修满相应学分且成绩合格,顺利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河南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为学员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五、上课相关安排(时间、地点及住宿)(一)上课时间课程采用集中时段授课的方式开展,具体的集中授课时间,将结合课程设置规划与学员学情调研结果进行统筹安排后另行通知。(二)上课地点所有 MPA 课程的授课地点均安排在河南大学金明校区。(三)住宿安排河南大学不为非全日制 MPA 研究生提供校内住宿,学员在返校参与课程学习期间,可自行在学校周边选择合适的住宿场所。六、学费收取标准该 MPA 项目学费按学年收取,其中第一学年与第二学年的学费均为 2 万元,第三学年学费为 1 万元,整个学习周期的学费总计 5 万元。七、报名、初试与复试流程(一)报名环节前期准备: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研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项公告,全面掌握相关招生政策;同时,需认真查阅河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明确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初试科目等关键信息。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项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补办。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对外公布;正式网上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布。(二)初试环节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在使用期间,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试凭证: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必须携带下载打印好的《准考证》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时间与科目:初试日期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 8:30-11:30,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 14:00-17:00,考试科目为英语二。需特别说明的是,该 MPA 项目的所有初试科目均由国家统一命题。(三)复试环节复试名单确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首先需达到国家一区(A 类)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同时满足河南大学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方可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组织与内容:复试工作由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内容主要围绕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英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三个方面进行测试。2025-10-29 16: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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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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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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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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