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26考研复试录取办法公布-现场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考研成函〔2026〕2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校招委会”)是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校招委会将研究生招生工作纳入我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校招委会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程,负责审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调剂实施细则,审定学校的各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审核各培养单位上报的一志愿复试名单、调剂名单、复试结果、待录取名单,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校招委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全面落实“一统筹、五统一”工作职责。
内蒙古师范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是第一责任人。成员应包括学院党委成员、相关学科的专家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设秘书1人。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需报校招委会办公室审核。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因素,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和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校招委会办公室审定通过后公布。
复试实施细则须包括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复试方式、复试比例、复试内容、复试组织、复试应急与监督机制等。
调剂实施细则须明确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报校招委会办公室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各培养单位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包括研究生导师在内的复试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重点培训,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选聘人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考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凡我校教职工有近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我校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应主动报备,由培养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培养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
(三)加强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通过要求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信息。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负责本单位考生专业能力考查(包括思想政治及其他加试科目)的试题命制(以《内蒙古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大纲及加试大纲为基础),试卷印制、保管、考试组织、阅卷、成绩复核等考务工作。
(五)审核本单位各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制定的综合面试评判规则、评判标准等,监督各学位点综合面试工作,审核各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综合面试记录与意见。
(六)严格复试录取过程管理。各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
(七)做好复试兜底支持保障工作。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做好复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
(八)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复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九)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负责做好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及复试考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二、复试及录取原则
复试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实施细则等信息。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潜质;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保公平、安全、有序。
各培养单位应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立合格标准,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B类考生基本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各学科专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单科及总分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1.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人数未达到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专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考生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比例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调剂招生计划的120%,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复试比例。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中有数学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须有数学。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5.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教育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6.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8.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调剂。各专业学位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别调剂,教育专业学位各领域间不得调剂。
9.我校不接收报考其他单位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10.各调剂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和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造成调剂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1.各培养单位的调剂名单必须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核“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和“考生调剂学术要求”并上报校招委会办公室,校招委会办公室依据“调剂基本要求”进行审核后发出复试通知。
12.对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做好调剂志愿解锁、记录和相关解释工作。
(三)我校所有专业均不组织破格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核、缴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如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进入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为PDF格式电子版)
1.居民身份证。
2.大学成绩单。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4.初试准考证。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6.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户籍证明和工作证明(以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为准)。
8.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我校非全日制各专业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工作单位在职证明或其他定向证明材料,明确定向委培单位所在地和定向委培单位。
以上材料将用于教育部录取检查,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实施网上缴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规定标准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艺术类每人每科80元。
五、复试形式、要求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形式及要求
1.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应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加强创新潜质考核,复试内容包括一门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
5.专业课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要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进行命题,原则上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时长为1小时(艺术类除外)。
6.每位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应有指导教师参加,可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与面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校招委会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7.复试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复试录音录像及相关纸质记录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由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统一交到研究生院。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纸质材料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
8.参加我校工商管理(代码:1251)、公共管理(代码:1252)、旅游管理(代码:1254)复试的考生还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9.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统一的复试内容、合格要求及录取标准。
(二)总成绩计算
1.复试考试分值计算方式
(1)专业课笔试分值为10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按A、B、C、D四档记录,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一律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且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课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均为1小时,分值均为100分。
(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的政治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小时,分值为100分。
2.总成绩计算办法
(1)设计学、设计、艺术学(不包括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下影视史论研究方向)、音乐、美术与书法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00)×50+〔(专业课复试成绩)/100〕×50。
(2)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00)×60+〔(专业课复试成绩+政治理论)/200〕×40。
(3)除上述(1)(2)学科专业外的其他所有学科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00)×60+〔(专业课复试成绩)/100〕×40。
六、拟录取资格要求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
2.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1)在本专业内按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3)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经考生确定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学籍学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7)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学校在开学后组织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8)我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0)考生未达到报考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的,不予录取。
七、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培养单位要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各培养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在复试过程中,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复试结束时,监考人员、专业课复试小组和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长均应在复试记录单上签字。综合素质面试要现场给出成绩和评语。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校招委要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进行巡查,必要时可对部分考场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复试场地需在明显位置张贴申诉举报电话,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考生认为复试录取行为违反《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会同校招委共同复议并作出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自治区考试院申请复查。
八、其他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引导参加复试考生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考研成函〔2026〕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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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一志愿复试录取细则汇总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做好我们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保证公平、公正、科学,结合我们学院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这个实施细则。 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和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请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里面的相关内容。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一)复试方式 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各专业的复试,都采用远程复试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 辽宁师范大学不同专业的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1.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3月26日10点开始:远程系统复试模拟演练 3月27日8点30分开始:综合能力考核 2.信息资源管理专业 3月26日10点开始:远程系统复试模拟演练 3月27日9点开始:综合能力考核 3.会计学专业 3月26日10点开始:远程系统复试模拟演练 3月27日8点30分开始:综合能力考核 4.课程与教学论(旅游教育)专业 3月26日10点开始:远程系统复试模拟演练 3月27日8点30分开始:综合能力考核 5.图书情报专业 3月26日10点开始:远程系统复试模拟演练 3月27日8点30分开始:综合能力考核 6.旅游管理(125400)专业 3月26日10点30分开始:远程系统复试模拟演练 3月27日10点开始:综合能力考核 3月27日13点-15点:同等学力加试 7.公共管理专业 3月26日13点开始:远程系统复试模拟演练 3月28日13点开始:综合能力考核 (三)复试模拟演练 获得复试资格的一志愿考生要参加复试模拟演练,我们学院采用“学信网”复试平台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模拟演练。每名考生连线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请考生一定准备好复试要用的设备和环境。对于使用的复试软件、硬件、环境没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连线老师会提出改进要求,考生必须严格落实。 (四)关于网络远程复试系统 我们学院复试首选“学信网”的“研招远程复试系统”。网络远程复试的具体操作,请看《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考生要做到以下几点: 1.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音箱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以直接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一下。 2.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楚,音频传输流畅。具体要求后面再通知。 3.场地要安静、没有干扰、光线合适、网络信号好、相对封闭的独立房间。不能选网吧、咖啡室、商场、辅导机构这些影响音视频效果和不严肃的场所。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了考生本人不能有其他人。 4.因为考生个人原因没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 (一)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核100分、综合素质40分和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10分,一共150分。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和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者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还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等。 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专业知识考核还有综合素质都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通过面试形式来考核。 各专业知识考核的内容如下: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信息系统(100分) 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信息资源建设、信息分析(100分) 会计学专业:中级财务会计(100分) 课程与教学论(旅游教育)专业:旅游学(100分) 旅游管理(125400)专业:旅游学(50分)、思想政治理论(50分) 图书情报专业:图书馆学与情报学基础(50分)、思想政治理论(50分)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公共管理基础(50分)、思想政治理论(50分) (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果考生明确说自己已经回答完了,可以提前结束考核。 (三)同等学力考生(就是专科生和大学本科结业生)必须再加试两门和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长1小时,每门满分100分。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用加试。 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加试科目是:旅游经济学、管理学。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该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这三个专业学位的专业知识考核是100分,其中专业能力50分,思想政治理论50分。思想政治理论满分50分,30分是合格最低线,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要算进复试总成绩里。 四、复试要求 (一)我们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下面9项: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初试准考证; (2)往届毕业生提交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现实表现表》; (6)非全日制考生需要提供由人事部门开的在职证明或者《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9)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比如正式发表的文章、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专家推荐信等。 注意:上面带(1)到(8)的材料是考生必须提交的,第(9)项是用于综合能力水平考核的补充材料,考生尽量提供。考生要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如果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考生自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者不提交必要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要在3月26日13点前,把上面9项内容的电子版(扫描件或者照片)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我们学院的指定邮箱。(PDF文件命名规则:YZY-报考专业-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核资料) (三)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不录屏也不网络直播,不保存复试相关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保证在我们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向外透露或者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四)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要严格遵守《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里面的复试纪律要求。 五、关于录取 根据各专业(或者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一)复试成绩和总成绩 复试成绩 = 专业知识考核 + 综合素质 + 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 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这三个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3) × 0.7 + (复试成绩 ÷ 1.5) × 0.3。 除了上面三个专业,其他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5) × 0.7 + (复试成绩 ÷ 1.5) × 0.3。 (二)复试结束后,同一专业(或者研究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根据各专业(或者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如果排名最后一位的考生总成绩并列,那就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的顺序来排,也就是说总分一样的时候,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最后看复试成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90分,或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者思想政治理论加试不合格(成绩低于30分)的,不予录取。 2.复试资格不合格、复试违纪或者作弊、体检不合格、没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没通过或者没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提供虚假信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量化算进总成绩,但是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其他不符合我们学校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和我们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需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如果无法提供或者提供材料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我们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方式的考生。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要把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转到辽宁师范大学,不然会影响学籍注册。 考生因为报考硕士研究生和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己处理。如果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者无法录取,我们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到时候能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没拿到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六)一志愿复试结果会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六、其他 这个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由我们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一切以学校相关文件为执行标准。其他没说到的事情,按照《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推荐:大连理工大学MPA 东北大学MPA 大连海事大学MPA2026-04-02 1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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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2026博士申请-考核综合考核安排-3月30日-4月3日面试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部、学院及考生:根据《宁夏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这几个文件的规定,现在把开展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程序(一)组织领导。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部负责“申请—考核”选拔的组织实施工作。学部要成立“申请—考核”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考核小组(成员都要包括各培养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导师),还要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学院负责制定选拔实施细则,然后报研究生院备案。(二)网上报名。在2026年3月5日到2026年3月15日这段时间,考生登录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确、如实地填写自己的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所有考生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不然报名无效。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能改。(三)提交材料。考生要按照各学部的具体要求,把申请材料送到指定地址。外地考生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或者顺丰快递邮寄提交。提交的时间、地址和要求,请查看各学部或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实施细则。(四)资格审核。各学部的资格审核小组要及时对网上报名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然后公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五)综合考核。各学部的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从思想品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的结果,在招生计划内按导师的招生名额排序,最终成绩要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且在2026年4月18日之前把推荐名单和成绩等材料报给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六)审定上报。各学部推荐的名单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是10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后,和其他方式招生的拟录取人员名单一起报给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资格。如果没有经过教育部审核通过,任何单位和导师都不能向考生承诺录取。二、注意事项(一)考生需要提供近五年代表性学术成果。(二)我校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定向培养考生的比例不超过10%。报考类别是定向培养的考生,报名时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登记表》需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类别是非定向培养的考生,《报考登记表》需要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考生如果因为与原单位报考问题引起纠纷,导致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和招生单位没有关系。(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计入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相关推荐:西安交通大学MBA 西北工业大学MBA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MBA2026-04-01 14: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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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山东财经大学2026一志愿复试须知新变化与注意事项一、考生进出校园及出行提示复试期间,考生可凭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出校园。学校停车位有限,建议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建议考生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二、考试地点在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复试的学院: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体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在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复试的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中国国际低碳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MBA学院、MPA中心、艺术学院、中国经济研究院。3月20日可扫码查看笔试考场所在教室。三、注意事项1. 考生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务必携带和保管好上述证件。2.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含电子手环)等物品进入考场。携带手机进入封闭区按作弊处理。3. 考生只准使用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招生学院在复试实施方案中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品。4. 考生的个人物品可凭初试《准考证》存放到封闭区外的物品存放处,我校将为考生免费提供物品存取服务。5. 考生应在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6.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纸、试卷、草稿纸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将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7. 遇到试卷、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8.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9. 考生应当在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10.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所有考试材料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四、考场纪律1.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 考生在山东财经大学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或其他物品。3. 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4.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相关推荐:中国海洋大学MBA 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2026-03-31 1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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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2026考研一志愿复试指南:考核内容与备考建议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山东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通知如下:一、复试基本条件 1. 山东科技大学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划定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 山东科技大学同一招生学院,报考条件相同的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对于一志愿上线人数充足的招生专业,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招生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复试方式与复试内容 我校一志愿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仅需要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等环节。三、复试日程安排 我校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29日,具体安排详见相关学院通知,建议考生提前安排时间购买车票、预定住宿等,以免耽误考试。 我校近期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学院网站等及时发布复试、调剂等相关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四、复试材料准备工作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提前准备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具体包括: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须下载打印纸质版并签字)(附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二)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准备:《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入伍前学历(学籍)注册备案表或本(专)科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考生须于2026年3月24日至3月26日12点,将相关材料上传到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经审查以上证件及材料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五、交费 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标准执行,艺术类、建筑设计类专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240元,其他专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80元。请考生按照(附件三)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交费。相关推荐:山东大学MPA 清华大学MPA 北京大学MPA2026-03-30 15: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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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复试录取细则公布!含复试线及流程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向寿生 王培 副组长:张轶 张文彬 张莉 罗楠 秘书:王荔玫 尚旭珊三、拟招生人数专业代码及名称:125602 项目管理,拟招生人数(含专项计划):11 专业代码及名称: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拟招生人数(含专项计划):62 专业代码及名称:095138 农村发展,拟招生人数(含专项计划):11 注:西安财经大学将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复试情况、上级部门增量计划等因素动态调整招生计划。最终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四、一志愿复试工作(一)复试时间、地点 一志愿考生定于2026年3月28日上午8:30—10:30笔试,下午1:30—6:00面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长安校区二号教学楼207、208教室(具体以教室门口张贴名单为准) 面试地点:长安校区二号教学楼108、201、205、206、208、209、210、212、213、207(候场教室)(具体以教室门口张贴名单为准)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迟到15分钟禁止参加当科考试。(二)复试方式及费用 2026年西安财经大学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不收取考生费用,食宿需自理。(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上线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复试人数进位取整,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复试名单见附件1)(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指定专人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方式为线下,请各位考生2026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到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三号教学楼1楼115教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如下: 1. 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 2. 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考生提供); 3. 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4. 《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提供); 5. 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所有考生提供); 6. 《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 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8.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提供); 说明: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3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2021年9月1日前颁发。 9.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10.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就业考生提供); 11. 教务部门出具的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1篇(同等学力考生); 12. 个人竞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参与课题、发表论文、获奖等补充材料。 材料1、4、6、10样表均可登录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同时递交复印件(其中1、4、10须为原件)一份,学院留存备查。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五)复试内容及分值 1. 笔试。 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科目以我校2026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为准。 2. 综合面试。 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 项目管理硕士(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125604)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且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满分各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项目管理硕士加试科目如下: 工程经济。参考书目:刘晓君,张炜,李玲燕,《工程经济学》(第4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工程合同管理。参考书目:朱宏亮,《工程合同管理》(2025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生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 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2. 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60%(管理类联考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3×60%)。 3. 复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专业、学习方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分别按初试总分、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初试业务课一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七)复试相关要求 1. 考生应及时查看复试细则,于复试前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复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不得戴耳机、不得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在本年度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 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认为需要进一步考察时,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五、调剂复试安排调剂复试工作拟定于4月8日起进行。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提前发布调剂信息,调剂办法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院官网后续发布的通知公告。调剂考生复试程序和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六、录取工作1.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 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录检通过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院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 4.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及安排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 5. 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不合格、体检结果不合格,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不予录取;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 学校根据各专业指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果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存在问题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果该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则顺序递补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标,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生源等情况,确定补录的专业,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向低分进行补录。七、信息公开、监督及复议1.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 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于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实名向学院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办法执行。申请复议或申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八、违规处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严肃处理。九、其他(一)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相关公告,按要求参加复试。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从未委托任何组织、公司及个人等开展任何形式的与研究生招生相关的辅导、培训、售卖资料等活动。请各位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关推荐:西安交通大学MPA 西北工业大学MPA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MPA2026-03-27 15: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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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党校2026考研复试时间:一志愿3月25-29日分批进行,MPA3月28-29日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浙江省委党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真正把招生工作搞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信息;畅通咨询沟通渠道,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维护考生权益。二、组织管理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研究生部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的统筹管理与组织实施。各学科(专业)制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实施细则,成立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校纪律检查部门负责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监督,受理招生过程中的异议、申诉或举报,接受考生反映问题并及时调查处理。办公室、行政处、信息管理部、总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应急处置、设备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三、复试方案1. 复试方式 浙江省委党校全部学科(专业)都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2. 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先后分批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在4月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等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后择期开展,在4月28日前完成。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见复试通知(到时候通过学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发布)。3. 复试比例 浙江省委党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够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学科(专业)结合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与生源情况确定合理的复试差额比例,在满足生源选拔需要的前提下,适当控制复试人数。4.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笔试(MPA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和英语测试(含听力与口语)等。英语测试采用面试形式。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以及跨专业报考社会工作硕士(MSW)的考生,另外需要加试。5. 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复试实施细则。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6. 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一周内,自己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把体检报告交到我校研究生部,体检合格的才能取得入学资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等有关文件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哲学(代码010100)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326分,单科(满分=100分)41分,单科(满分>100分)62分。 理论经济学(代码020100)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324分,单科(满分=100分)40分,单科(满分>100分)60分。 政治学(代码030200)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321分,单科(满分=100分)40分,单科(满分>100分)60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030500)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334分,单科(满分=100分)40分,单科(满分>100分)60分。 中共党史党建学(代码030700)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321分,单科(满分=100分)40分,单科(满分>100分)60分。 社会工作(代码035200)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321分,单科(满分=100分)40分,单科(满分>100分)60分。 公共管理学(代码120400)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332分,单科(满分=100分)41分,单科(满分>100分)62分。 公共管理(代码125200)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203分,单科(满分=100分)39分,单科(满分>100分)78分。五、复试内容说明1. 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是为了进一步考查考生对复试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内容跟初试内容相互衔接和补充,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考试方式是闭卷、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MPA笔试是思想政治理论考试。2. 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两个方面,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听力、会话及口头表达能力等,主要形式有用英语会话交流、口头翻译短文材料、朗读短文并回答相应问题等。3. 综合面试 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等,其中综合素质包括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考核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以随机抽取题签回答问题、专家提问、个人汇报等方式进行。4. 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以及跨专业报考MSW的考生(本科不是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需要加试复试专业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六、复试权重及成绩使用复试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MPA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和英语测试三部分成绩组成,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占20%)+综合面试成绩(占60%)+英语测试成绩(占20%)。总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2. 公共管理硕士(MPA)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算在总成绩里,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算在复试成绩里,但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七、复试过程管理规范开展复试工作。加强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资格审核。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复试考生要签《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讲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研究生部会同校纪律检查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都录音录像,方便以后复查。八、调剂根据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够的专业可以接受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调剂。调剂具体要求与办法按我校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九、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具体办法如下:1.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通过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 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政治理论(MPA为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3. 有加试科目的,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5. 如果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6. 我校录取的考生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考生要在被录取前跟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7. 考生因为报考硕士研究生跟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己处理,如果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自己承担。十、信息公开与纪律监督1. 严格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在复试、调剂阶段,提前通过我校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在录取阶段,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2. 严格招生复试过程监管与责任追究。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复试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抵制“人情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纪违规或违法行为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3. 学校纪律检查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巡查与监督,受理招生过程中的异议、申诉或举报,接受考生反映问题并及时调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研究生部或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十一、其他1. 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是我校发布招生考试各类信息的官方平台。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官方平台以及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发布相关通知、文件或发送信息,都算作送达,请考生一定多关注,并且保持个人通讯方式畅通。2.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管什么时候,一查实,就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3.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办法跟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有不符的地方,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4. 本办法由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相关推荐:浙江大学MPA 浙江工业大学MPA 宁波大学MPA2026-03-26 15: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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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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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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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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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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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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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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