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通知(专业学位硕士)
为促进高校优秀学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进优秀大学生对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的了解,拓展学科视野,洞悉学科前沿动态,广泛吸纳优秀本科生来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深造,特定于2025年7月20日线下举办“数智化创新设计思维工作坊”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
一、院校简介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中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是一所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
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源于1953年建立的管理工程教研室,1959年设立工业管理工程本科专业,1979年开始培养工业管理工程硕士研究生,1983年成立工业管理工程系,1993年成立经贸管理学院,1994年由香港旭日集团捐资1100万港币,更名为旭日工商管理学院。2013年入选光明日报《中国最具价值30所商学院》。2021年通过AMBA和BGA(金牌)联合认证。2024年通过AMBA和BGA(金牌)再认证,并获得了为期五年的最高认证期限。历经70多年几代管理人的奋斗拼搏,积淀了深厚的学术底蕴,形成了独特的学术风格,坚持立德树人,守正创新,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已经跻身中国一流管理学院的行列。
学院有管理学和经济学两大学科门类,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等三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六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管理类、经济类十个本科专业,已经形成本硕博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及三大学科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二、夏令营规模及活动安排
本期暑期夏令营面向全国高校招收拟报考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优秀本科生,规模为150人左右,具体人数视报名情况而定。
我院将为参加夏令营的同学安排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设计思维创新冲刺挑战赛、项目宣讲、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招收对象
1、全国高等院校将于2026年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者优先;
3、有意向申报我院推荐免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或报考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申请专业
申请专业包括:
125300会计硕士
025100金融硕士
025400国际商务硕士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五、活动时间
2025年7月20日线下举行(延安路校区),具体活动安排流程详见后续通知。
六、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13日16:00时止,过期报名不予受理。
2、申请方式
有意向参加我校“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学生请登录东华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申请。
网址:https://yzbm.dhu.edu.cn/logon。先注册,后填报。(可参考附件夏令营报名平台使用指南)。
3、提交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
(2)外语水平证明,如CET、雅思、托福、专业外语成绩等;
(3)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专利或其他原创性成果;
(4)考生认为可以证明自身学业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请扫描成图片,按顺序放置于1个PDF文件内,自行添加封面(封面内容包含申请人姓名、申请学院、申请专业、毕业学校、毕业专业、联系方式),文件名格式为“拟报考专业-姓名-学校”。排版尽量紧凑,页数不限。图片不宜过小须能看清字迹内容,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务必按照学院通知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提交后不可更改信息。
排版顺序:封面—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
注:申请人应保证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
4、资格审定
材料审核和夏令营资格审定工作由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暑期夏令营专家委员会负责。入营名单于7月15日在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官网公布,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谢绝来访来电)。
(http://mba.dhu.edu.cn/)
七、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我院免收学生的学费和资料费(交通费和住宿费需学生自理)。
2、夏令营活动期间,参与人员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被录取后不得随意放弃,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参加,请第一时间与我院沟通,无特殊情况须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
3、本活动由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新楼二楼
电话:021-62378951
微信: DHUzs205
网址:http://mba.dhu.edu.cn
邮箱:zszs@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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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为妥善推进本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依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架构设置1.为保障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专门设立三级工作组织,明确各层级职责分工。2.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钟黎安、胡振担任,成员包括韩毅、李琳、朱美春、吴俊,全面统筹推免工作整体推进。3.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为朱美春,副组长为李琳,成员涵盖高圣彬、李文婷、孔静静、王英、王方方、张斌,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执行与协调。4.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5 人。主要负责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提交的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展公开答辩并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将进行公开公示。二、推免资格认定标准1.招生计划归属要求: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以及定向、委培学生均不具备申请资格。2.思想品德素养要求:需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同时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且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取消推荐资格。3.学业成绩与能力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学业成绩优异,所有课程初次考试需全部合格,绩点计算范围内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 2.5;需具备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以及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4.优先推荐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三、推免名额分配方案1.基础推荐名额(共计 5 名)本年度学院获得的基础推免名额共 5 名,具体分配如下:土木工程(中英合作)专业:2 名;土木工程(道桥工程)专业:1 名;工程管理专业:2 名。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名额(共计 1 名)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学院额外获得 1 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推免名额。该名额面向土木工程(中英合作)专业和土木工程(道桥工程)专业的符合条件学生,由两类专业学生共同参与竞争。3.专项名额选拔以申请者最终综合成绩排名为基础依据,专家审核小组将重点考察学生的学术科研创新潜力及成果,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重要发明专利等。学院将结合综合成绩与科研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 1 名专项名额拟推荐人选。获得该专项名额的学生,不再参与其所在专业后续的基础名额推荐排序。四、推免工作实施流程及规则1.学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推免生选拔各项工作,确保流程规范、结果透明。2.报名相关要求: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可自愿报名,每人仅限报名一项。报名时需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表中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答辩情况、综合成绩、综合名次等栏目暂不填写,需有 2 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推荐(推荐意见栏目暂不填写);同时需签订 “承诺书”,避免报名后中途放弃的情况。3.综合评价体系:学院按照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构建推免生综合评价体系,综合成绩总分为 100 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构成。(1)思想品德考核: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依据,全面考查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校发文认定)的学生,不予推荐。(2)学业综合成绩(占比 80%):不单独组织推免生遴选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重点考察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将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核心基础指标。学业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由学位(绩点)课程成绩、英语能力得分和综合素质得分三部分组成,具体计算方式参照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执行。(3)个人社会贡献(占比 10%):秉持全面发展的价值导向,将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获得与专业关联度不高的竞赛奖项等情况纳入评价指标体系,该部分总分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参照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4)特殊学术专长(占比 10%):将与专业相关的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三项内容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三项合计总分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参照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4.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加分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将对学生提交的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等材料的真实性、含金量进行审核鉴定,坚决排除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不得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答辩全程实行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将公开公示。5.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得分 = 学业综合成绩 ×80% + 个人社会贡献得分 ×10% + 特殊学术专长得分 ×10%。6.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得分、特殊学术专长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7.名单审定与上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拟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初步审定,经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通过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8.公示与推荐规则: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推免名单实行等额推荐(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9 月 2 日(周二):学院正式启动 2026 年推免工作,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推免工作方案及遴选细则。9 月 4 日(周四):学院将推免工作方案及遴选细则上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9 月 8 日(周一)9:00-15:00:学生到建工楼指定地点递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其中,土木工程(中英合作)专业学生前往建工楼 101 递交材料,土木工程(道桥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前往建工楼 307 递交材料。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承诺书,以及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9 月 9 日(周二):专家审核小组开展材料审核及答辩工作,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9 月 12 日(周五):学院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汇总相关材料上报学校。汇总材料包括推免生名单汇总表、学生推荐表、专家组审核鉴定意见(需专家组成员签字)、特殊学术专长材料(仅限计算特殊学术专长得分的学生)、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学院推荐工作总结。学院需认真核对汇总表中学生姓名、性别、学号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答辩音视频文件需刻录光盘或存入 U 盘一并提交。六、推免入围学生注意事项入围学生需仔细研读《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本实施办法,密切关注学校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公布情况。最终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将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及操作要求,可查阅教育部、相关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发布的接收推免生办法。七、推免工作监督管理推免选拔过程中,学生若有相关诉求,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对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5 年 9 月 3 日2025-11-05 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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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商学院202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会计专业硕士复试预通知考生你好: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商学院202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会计专业硕士预通知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 202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其中9月26日上午8:30-9:30为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长1小时,考试科目:《会计综合》。9:30-11:00为专业综合面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地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小营校区 时间:2025年9月26日(周五) 专业课笔试:1教-409,8:30-9:30 专业综合面试:1教-409,9:30-11:00 请考生复试当日8:00前到达1教-409核验材料并签到,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备学院联系使用。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三、复试工作通知 复试工作通知已在在学院网站发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商学院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6级硕士研究生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复试名单 考生复试名单将于近期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以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五、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线下提交材料目录: 1.推免生资格证明(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4.国家级英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科研成果、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简介。 六、进出校园管理 因复试(笔试和面试)需进入校园的考生要求出示身份证。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进出,进入校园后请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若出入校时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010-82427138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商学院 2025年9月23日2025-10-15 09: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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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要求一、各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核心学术成果标准(一)农学院学术成果要求1.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申请前,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学术成果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级别的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2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以第一发明人身份(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主持B类及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具备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且在发明人排名中位列前2名。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导师为发明人员之一)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为第一选育单位,参与培育的植物新品种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审定(登记),导师为选育人员之一,本人在选育人员中排名前2位;-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B类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4.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针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农学院目前暂未设定学术成果发表的强制性要求。(二)工程学院学术成果要求1.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达成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主持B类及以上科研项目。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学术成果要求方可申请学位:-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CSCD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且发明人排名前2位有效。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具备下列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前3位有效),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三)动物科技学院学术成果要求1.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满足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大类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TOP期刊论文2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的领军期刊或重点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农林及相关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T1等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 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并在农林及相关领域T1等级高质量科技期刊发表论文2篇;- 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且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为该奖励提供核心佐证支撑。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具备下列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农林及相关领域T2等级高质量科技期刊或CSCD收录期刊(含拓展版)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发明人排名前2位有效。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达成下列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B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前2位有效);- 参与制定并发布实施本专业领域的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1项。4.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满足下列任意一项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C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四)经济管理学院学术成果要求1.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具备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CSCD收录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或第三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收录期刊合作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 本人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需提供完整研究报告及采纳证明),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得分不低于80分;- 本人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调研报告、企业诊断等成果1项被规模以上企业采纳(需提供完整研究报告及采纳证明),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得分不低于80分。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满足下列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在CSCD收录期刊或RCCSE B+级及以上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需在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前见刊;- 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的管理案例成功入库学院认定的案例库,除导师外本人作者位次前2名有效;- 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一是在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案例大赛中进入复赛;二是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提交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调研报告1篇(需8000字以上,提供完整规范文本及调研单位证明等佐证材料),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经济管理学院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暂未提出学术成果发表的硬性要求。二、全校统一补充说明及实施细则(一)学术成果核心规范要求1. 申请学位所用的学术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涉及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须为研究生本人的导师。2. 由我校参与研究,研究生以同等贡献身份完成并发表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自然指数期刊上的研究论文,可作为申请学位的有效学术成果。3. 学术论文原则上需在答辩前见刊或实现在线可查(online发表)。若论文已被录用但尚未见刊,需提交导师签字确认的录用通知原件及缴费证明作为佐证。4. 以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实用新型专利、地方标准等成果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答辩前提交相关成果的正式证明材料。(二)特殊贡献认定标准研究生若有下列特殊贡献,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后,可将相关成果作为申请学位的条件:- 博士研究生以并列第一作者前三位身份在自然指数期刊或影响因子10分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硕士研究生以并列第一作者第二位身份在中科院一区TOP期刊发表论文;- 作为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参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并做出重要贡献。此外,工程学院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充规定:在教师需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期刊(如《农业工程学报》《农业机械学报》)上,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后,可认可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作为有效学术成果。(三)实施时间及解释权说明1. 本套学术成果要求自2025级研究生开始正式执行。2024级及之前入学的研究生,可按照入学当年的培养方案执行;若其成果达到本规定要求,也可参照本规定申请学位,但需在申请前提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 各学院相关要求分别由对应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中,经济管理学院明确的“学院认定案例库”包括: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大连理工大学)、长江商学院案例中心、中国工商管理国际案例库(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案例与教学创新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会计专业学位MPAcc教学案例库、全国金融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等。3. 经济管理学院特别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的RCCSE B+级及以上期刊论文,需具备正规ISSN号和CN号,增刊、会议集、收录集等刊物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2025-11-14 1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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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方式。为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接收专业和拟招生计划1.2026年我校全日制博士招生各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2.2026年我校全日制硕士招生各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见2026年接收推免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若直博生、硕士推免生拟招生计划未使用完,剩余计划将由学校根据各学院、各专业的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统筹安排到考试招生等计划中。二、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2.获得本科就读高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3.有较强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6.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具有优秀的学业成绩、突出的科研潜质、强烈的学术抱负和较高的外语水平。三、须提交的书面材料1.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英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原件和复印件;3.前三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以及专业排名,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等),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相关证书或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6.申请直博生的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不论进入哪个阶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四、申请程序(一)报名1.报名平台:教育部研招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2.报名时间:9月18日起,推免生可在“推免系统”注册;9月22日9:00,请登录“推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程序填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直博生、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3.报名确认:接收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系统”点击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二)复试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依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可分批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如有必要,学院可增加笔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知识、学术兴趣、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等。复试具体方案由各学院参照学校当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接收工作开始前对外公布。复试工作原则上于10月16日前完成。体检在拟录取之后,考生可以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近三月的体检结果(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院。(三)录取与入学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2.学校对各学院待录取名单进行审核,通过研招网“推免系统”进行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请推免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请考生慎重确认,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如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3.推免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6年6月中下旬寄达。5.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学费、学制、奖助与就业(一)学费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如下: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公布。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公布。3.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推免生不招收非全日制或定向(在职)类别的研究生。(二)学制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上述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2.直博生学制5年。(三)奖助学金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硕士推免生、本科直博生提供了丰厚的奖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2.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设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和学年奖学金两种类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本科直博生18000元,硕士推免生10000元,第一志愿录取硕士生4000元。研究生学年奖学金全员覆盖:依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等级。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0%)20000元/年,二等奖(≥90%)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0%)15000元/年,二等奖(≤20%)8000元/年,三等奖(≥70%)4000元/年。3.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按一定比例评选。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4. 学校提供助教、助管、助研机会,获得相应津贴。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执行文件为准。(四)就业我校毕业研究生一直保持着社会需求旺、就业薪酬高的好形势,毕业研究生就业率在98%以上,研究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居省属高校第1名。六、培养所在校区录取在电子信息学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部分新生(根据研究生导师团队和学科方向决定)培养所在校区:第一年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第二年开始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绍兴校区。七、其他1.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2.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最新发布相关规定执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未发布,待发布后,若有变化,以全国管理规定为准。)八、咨询、申诉方式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电话:0571-869191402025-10-14 17: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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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学科发展概况我校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的建设历程可追溯至本世纪初,其中会计学二级学科于2003年成为全省首批设立的相关学科,企业管理二级学科则在2006年正式获批。2012年,该一级学科被纳入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序列,经过近十年的积淀发展,于2021年10月26日成功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资格,开启了学科发展的新阶段。本学位点以“支撑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使命,聚焦北大荒集团等现代农业龙头企业的管理实践开展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逐步凝练形成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三大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目前已构建起一支结构优化、学术精湛的教学科研团队。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具备高级职称者占比达75.56%,博士学历教师占比62.22%,4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为46.67%,形成了合理的梯队结构。在专任教师中,30人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时涌现出黑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1名、省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名,以及2名入选黑龙江省国资委“投资咨询专家库”的专家,为学科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科研平台与实践基地建设成效显著,拥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等高端科研载体,以及北大荒集团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等2个省级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和1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35项、横向合作课题33项,针对黑龙江省特别是垦区农业产业链中生产、仓储、运输、加工、管理、销售等环节的协同问题开展专项研究,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咨询建议,产生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应。二、人才培养目标本学位点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密对接现代企业尤其是现代农业企业的发展需求,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功底、掌握定量与定性分析方法及数据处理技术,传承“北大荒精神”,兼具奉献精神与创新能力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具体培养要求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政治素养过硬能够熟练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秉持诚信、独立、互敬的学术准则,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职业观。(二)理论基础扎实系统掌握管理学核心理论与研究方法,以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为研究载体,具备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能够针对性解决各类企业管理问题,尤其在现代农业企业管理领域形成专业优势。(三)实践能力突出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相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拥有较强的企业管理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善于从实践中提炼研究课题,能够在各类组织中开展高质量的学术研究与应用研究工作。三、核心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设置紧密结合学校学科优势与特色,注重稳定性与前瞻性的统一,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方向:(一)会计学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与行业发展需求,以组织化程度高的集团化农业企业为核心研究对象,重点围绕公司治理、财务信息披露、财务风险防控、责任会计、绩效评价、经济责任审计、盈余管理、智能财务决策、财务共享服务等关键领域开展研究。在实践应用中,该方向在推动黑龙江农垦等现代农业企业财务规范化与智能化建设、强化垦区财务服务能力方面特色鲜明,尤其在农垦改革背景下的纳税筹划、环境资源会计等研究领域形成了独特优势,研究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二)企业管理聚焦黑龙江省现代农业企业发展需求,构建以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为核心的研究体系,培养理论与实践并重、兼具奉献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企业管理人才。该方向的核心特色的是针对大宗粮食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协同不足的问题,运用博弈论、系统优化等前沿方法,深入研究粮食收储供应链管理、物联网质量甄别技术等领域,在大宗粮食物流与供应链的资源整合、环境协同等方面形成了研究优势。(三)技术经济及管理紧扣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以技术经济评价、可持续发展理论为研究核心,培养具备扎实管理学与技术经济学功底,熟练掌握现代管理方法与工具,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突出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其特色研究领域是以农业行业及企业的资源利用实践为对象,深入探讨农业企业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与技术创新评价体系构建,在现代农业企业资源优化与技术创新评估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与优势。四、学习年限规定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在此基础上,允许学生根据自身学习与研究进度,在2至5年的范围内完成学业。五、课程体系与学分设置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以16学时折算1学分,要求学生毕业前累计修满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学分不低于27学分,必修环节学分5学分(包含开题报告1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如下:(一)公共学位课(共计6学分)1. 硕士第一外国语(课程编号XS07005):48学时,3学分,第1学期开设;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编号XS12005):36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3. 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编号XS12002)与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编号XS12003):两门课程均为18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学生需从中选修1门。(二)公共必修课(共计1学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编号XS12007):16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三)公共选修课(可修1至3学分)1. 英语二外(课程编号XS07004):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第一外语为非英语的学生必须选修;2. 美育(课程编号XS00001):20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3. 体育(课程编号XS13001):16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4. 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课程编号XS02260):16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四)专业学位课(共计12学分)1. 中级计量经济学(课程编号XS04002):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2. 科技论文写作与研究方法论(课程编号XS04083):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3. 农产品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专题(课程编号XS04014):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4. 现代化农场管理专题(课程编号XS04031):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5. 技术创新管理(课程编号XS04032):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6. 专业英语(课程编号XS04087):16学时,1学分,第2学期开设;7. 企业管理前沿(课程编号XS04088):16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五)专业选修课(需修满不少于7学分)1. 人力资源管理专题(课程编号XS04011):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2. 管理运筹学(课程编号XS04013):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3. 电子商务研究专题(课程编号XS04079):16学时,1学分,第2学期开设;4. 供应链金融管理专题(课程编号XS04081):16学时,1学分,第2学期开设,为双语案例课程;5. 大数据分析原理与应用(课程编号XS04082):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为双语案例课程;6. 数据分析软件应用(课程编号XS04086):32学时,2学分,第2学期开设;7. 营销管理专题(课程编号XS04089):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为双语案例课程;8. 高级财务管理研究(课程编号XS05003):32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9. 北大荒精神与农垦发展战略(课程编号XS04091):16学时,1学分,第2学期开设。(六)必修环节(共计5学分)1. 开题报告(课程编号XS04064):1学分,第3学期完成;2. 中期考核(课程编号XS04065):1学分,第4学期完成;3. 学术活动(课程编号XS04066):2学分,第5学期完成;4. 实践环节(课程编号XS04067):1学分,第3学期完成。(七)补修课程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不计学分,且须在第4学期前修完。具体补修课程包括:1. 微观经济学(课程编号XS04B01):48学时,第2学期开设;2. 管理学原理(课程编号XS04B04):50学时,第1学期开设;3. 统计学(课程编号XS04B05):50学时,第1学期开设;4. 市场营销学(课程编号0405101):32学时,第2学期开设。六、培养流程与考核规范(一)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入学后一周内,由所在学院组织导师团队,结合本专业培养方案与学生个人学术背景、研究兴趣,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计划中需明确课程学习进度、开题报告安排、学术活动要求、科研任务目标及学位论文工作节点等内容,经学院与研究生处审核后分别存档备案,作为培养与考核的重要依据。(二)学术交流与实践要求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需累计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不少于12次,其中本学院组织的专业相关学术活动不得少于4次;同时需完成至少一个月的企业实践任务,实践活动安排在第3至5学期进行,旨在强化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三)开题报告考核开题工作安排在第3学期,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文献研读、学术调研确定论文选题方向后,由学院组织公开开题论证。开题报告需涵盖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意义与目标、核心研究内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参考文献等核心要素,要求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字数不少于8000字,相关原始材料由学院留存至学生毕业。开题报告通过者方可进入中期考核环节,启动学位论文撰写工作;未能按期开题或开题未通过者,需提前提交延期开题或重新开题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及研究生处批准后,参加下一批次开题,其后续中期考核与毕业答辩时间相应顺延。(四)中期考核评估中期考核在第4学期开展,依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由本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制定具体考核标准。考核内容涵盖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已修学分完成情况、阶段性科研成果等,研究生需提交纸质考核报告,并通过幻灯片演示形式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可在半年内申请重新考核一次;若重新考核仍不合格,将终止培养流程,按肄业或结业处理。七、毕业标准与学位授予条件(一)学位论文核心要求1. 选题规范论文选题需兼具科学性、新颖性与实用性,具备一定理论深度与创新价值,选题范围需聚焦,紧密围绕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运用科学理论与方法提出解决方案。2. 撰写规范学位论文撰写需严格遵循《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格式规范、逻辑严谨、内容完整。(二)学位授予学术成果标准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需满足以下学术成果条件之一:1. 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三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收录期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1篇;3. 个人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需提供完整研究报告及正式采纳证明),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得分不低于80分;4. 个人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调研报告、企业诊断报告等成果1项,被规模以上企业采纳(需提供完整报告及正式采纳证明),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得分不低于80分。2. 学术成果补充说明(1) 上述学术成果需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且与学位论文内容高度相关,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 学术成果的通讯作者须为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3) 研究生以同等贡献参与完成,发表于影响因子大于10的自然指数期刊的研究论文,可作为学位申请的学术成果;(4)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在答辩前提交学术成果及佐证材料,若论文已被录用但尚未见刊,需提交导师签字确认的录用通知原件及缴费证明;(5) 学术论文需发表于正式期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发表的论文需为RCCSE B+级及以上层次期刊,且具备ISSN号和CN号,增刊、会议集、收录集等刊物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三)答辩环节管理要求1. 预答辩规定学位论文评阅前,学院需组织专家开展预答辩。预答辩评委需结合开题报告情况,对论文初稿提出质疑,从学术水平、立论依据、研究成果、核心结论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修改建议,最终明确给出预答辩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预答辩合格者,需根据评委意见完成论文修订,经导师审查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学院进行学位论文评阅;预答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答辩程序,需办理延期毕业手续,修改后的论文随下一批次研究生参加预答辩。2. 正式答辩要求研究生需先通过学院组织的预答辩,再将论文提交研究生处进行盲审;盲审通过且达到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要求后,方可获得正式答辩资格。(四)其他特殊要求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身份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补修本专业本科阶段至少3门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且需在第4学期前完成全部补修学习。2025-11-14 15: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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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 | 一文了解 中央财经大学人工智能+会计(AI+MPAcc)硕士研究生项目和就业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当下,人工智能(AI)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正在深刻重塑社会经济的发展格局。会计行业作为经济运行的"晴雨表",也在这场技术变革中迎来前所未有的转型契机。以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和大模型为代表的AI技术,正在重构会计工作的内涵与外延,推动传统会计核算模式向智能化数据分析范式跃迁。这一变革不仅显著提升了会计信息处理的效率与精度,更对会计人才的能力框架提出了革命性的新要求。在此时代背景下,培养兼具会计底蕴和AI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已成为会计专业教育改革的战略方向。中央财经大学于2018年开创性设立的人工智能+会计(AI+MPAcc)项目,正是这一理念的先行实践。该项目通过构建"会计+AI"的交叉培养体系,着力培育学生的数字化创新能力和智能会计实践能力,为我国抢占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制高点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一)为什么开设AI+MPAcc专业方向?1.政策支持。《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提出:要重视复合型人才培养,重点培养贯通人工智能理论、方法、技术、产品与应用等的纵向复合型人才,以及掌握“人工智能+”经济、社会、管理、标准、法律等的横向复合型人才。教育部《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教技〔2018〕3号)提出:探索“人工智能+X”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号)提出: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超前布局数字领域学科专业,一体化推进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2.高校使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4号)提出依托“双一流”建设,深化人工智能内涵,构建基础理论人才与“人工智能+X”复合型人才并重的培养体系,探索深度融合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水平。培养和会聚具有创新能力与合作精神的高层次人才,是高校的重要使命。3.社会需求。人工智能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类生活产生深远影响。各个国家均在战略层面上予以高度关注,科研机构大量涌现,科技巨头大力布局,新兴企业迅速崛起,人工智能开始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展现出可观的商业价值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数字化转型进程中,技术越发展,会计越重要,AI+MPAcc复合型人才成为紧缺人才。4.成功模式。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在北京市三环内,位于具有中国硅谷之称的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和全国最有影响力的北京西城区“金融街”之间。会计学院依托丰富的校内外学术研究和实务资源,通过其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行动学习为导向,打造知行合一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的产教融合模式进行协同育人,为AI+MPAcc复合型人才培养保驾护航。AI+MPAcc项目已纳入国家急需人才培养项目。(二)如何实施AI+MPAcc人才培养?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模式改革的关键。中央财经大学AI+MPAcc项目以"AAA"人才培养模型为框架,构建"价值塑造+技术赋能+实践创新"三位一体的卓越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既懂计算机语言又懂会计语言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该项目深度回应数智时代对会计人才的能力重构需求,通过三个维度实现人才培养的迭代升级:Accountability(价值锚点):构建会计职业伦理新范式Artificial Intelligence(技术内核):打造智能会计双螺旋培养架构Action-learning(实践创新):构建PDCA循环能力验证机制1.招生选拔。只通过接收推免生的形式招收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软件工程、人工智能、自动化、大数据等相关专业的推免生。一方面,推免生不需参加全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避免了考试科目“不对口”。另一方面,推免生有14个月(大四整个学年+暑假)的”空档期”。在此期间,“预科课程”给“会计知识零基础”的推免生讲授会计学相关基础课程,从而消除推免生转专业的壁垒。2.课程设置。课程体系决定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1+1+1”模块化课程体系,即会计模块+AI模块+AI和会计融合模块。通过设置科学的模块化课程,实现AI+MPAcc研究生专业与实践能力的“纵向可提升”,知识结构的“横向可转移”。3.实习实践。为研究生配备校内专业课教师和校外实务界高管组成的“双导师”。组织研究生参与行动学习专题项目,项目要求研究生组队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企业实地实习或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在课程汇报时接受教师和企业管理层的评价。4.班团建设。为AI+MPAcc专业方向的研究生成立单独的班团组织和党支部,实行单独的学业考核和奖学金评审机制,让研究生“进得来,出得去”。开展丰富多彩的班团活动和主题鲜明的党团活动,全面提升同学们的思想修养、创新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5.就业保障。为研究生提供职业发展指导和就业支持,探索订单式培养与就业,保障AI+MPAcc专业方向的研究生高质量就业。自2019年第一批AI+MPAcc研究生入学以来,2021-2025届的83名AI+MPAcc毕业生已经全部就业。(一)招生名额中央财经大学AI+MPAcc项目计划招收30名研究生接收推免生为招收AI+MPAcc研究生的唯一方式(二)申请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对学术研究或科学实践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3.推免生须为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具有本科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理工农医专业。(三)考核流程1.线上申请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4日17:00,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报名AI+MPAcc方向的考生,请在报名系统中报考专业名称选择“会计+AI”2.复试考核复试考核时间拟定为9月20日(周六),复试考核地点拟定在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AI+MPAcc项目不考核专业内容。(四)资格审查考生可预先准备下列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1)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有效期内且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3)至目前为止的所有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其他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备查)及复印件;(5)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结项书等及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如有);(6)《诚信复试承诺书》。(五)联系我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中央财经大学主教学楼1001电话:010-62288839邮箱:mpacc@cufe.edu.cn更多信息请留意中央财经大学MPAcc微信公众号:MPAcc0012025-10-14 16: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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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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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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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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