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安全。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划线原则
(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低于国家线。统一招生平台试点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按一级学科或专业统一划定。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等由学校统一划线。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或由培养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调剂复试也可能采用网上复试,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统一。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核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同时,还须核验考生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海外学历须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各类专项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核验相关资格材料。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须核验定向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培养单位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含统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二等功免试生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形式可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实践操作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培养单位可在复试细则中明确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限1项)可降低10分(不低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国家线)。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考生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如达到报考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培养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培养单位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给予加分或准予复试。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军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复试前须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破格复试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调剂
不片面追求完成招生计划,复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原则上调整至生源充足、质量高的学科专业完成。确需进行调剂的专业,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初试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且科目相同的专业之间可进行调剂。统一招生平台试点内统一划线的一级学科或专业生源共享。
3.根据《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4.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调剂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要求、复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等以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细则或调剂公告为准。
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复试全程加强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作出综合评价。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十、信息公开公示
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
拟录取名单将在培养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诉。
十一、违规处理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咨询与监督方式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如认为复试工作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反映,监督电话:027-68752637(工作时间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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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全国硕士研考矿大(北京)考点(1163考点)公告一、考前准备1.考生可于12月11日至22日登录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和书写。考生可在12月18日至19日,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院路校区,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2.在教学楼考试的校外人员可从我校北门进入(临清华东路,地铁六道口站D出口附近),在科技楼考试的校外人员可在学校东2门进入(临幸福超市,地铁六道口站F出口附近)。二、主动配合存包、安检流程1.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本考点将使用智能安检门、人脸识别设备、金属探测仪对入场考生进行检查。考生应当积极配合,进入考点后,考生须将物品存放在存包处(详见地图),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建议将上述材料提前装入透明文件袋,通过安全检查方可进入封闭管理区域参加考试。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2.考生须主动配合安检,服从安排,有序入场,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建议本校学生不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及书包。3.严禁考生携带考试违规物品,如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金属水壶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特别注意,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三、遵守考试时间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结束后,请携带好随身物品和证件,按照监考老师的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聚集、不扎堆、不在考场逗留。四、诚信应考考生请下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手写签字拍照,通过问卷星小程序填报并提交。考生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考试违规违纪作弊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五、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考试全部使用国家标准化考场,考生的言行举止将通过电子监考系统实时监控并录像,如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将作为相应处理依据并计入诚信档案。2.考场不提供文具,考生根据准考证要求和自身需求自备所需文具,考场内钟表为国家标准时间。3.考生应在试卷、答题卡、自命题答卷、草稿纸等材料上按要求填涂清楚相关信息,注意所填考生编号要与桌号条、准考证上面的考生编号一致。4.私自携带考试违禁物品,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按作弊处理。5.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6.特别提示:《刑法修正案(九)》(节选)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25-08-06 17: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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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亲爱的同学:祝贺您被录取为东华大学2025级研究生!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您,请按下列要求作好入学准备。一、报到事项1.新生就读校区松江校区:纺织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民用航空复合材料协同创新中心、物理学院、体育部、卓越工程师学院。延安路校区: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机械工程学院MEM、人文学院MPA、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MEM、MBA中心(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MFA中心(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2.报到时间、地点新生报到日期为2025年9月11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迎新安排等事宜,请于8月底9月初查看东华大学研招网公告《东华大学2025级研究生迎新安排》。延安路校区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报到要求见录取通知书中的《给延安路校区研究生新生的重要温馨提醒》。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报到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3.报到要求报到时须新生本人持东华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新生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新生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报到手续。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在报到前一周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书面请假,请假日期不得超过二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二、缴费项目1.学费:按照国家规定,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具体请见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开栏——《东华大学2025级研究生收费标准》(点击查看)。2.住宿费:新生选好宿舍后,按照学校的住宿费标准缴费。3.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关于2025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具体请见校医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4.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按照上海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3〕9号)相关精神,我校为学生提供参加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保险)服务。商业保险以大学生自愿投保为原则,保费每人每年120元,每年由学生自行缴费完成参保工作。参保意向征询工作请在报到前登录东华大学迎新系统或东华大学企业微信完成相关确认工作,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点击补充医疗保险,选择是否参加即可。商业保险相关条款请见校学生资助网(https://web.dhu.edu.cn/dhuzizhu)。 5.住宿费及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各类缴款项目见下表。在线申请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说明(东华大学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延用本科/硕士期间中国银行借记卡,请妥善保管)、借记卡使用说明和缴费方式说明见报到须知附件。三、其他1.缴费及申请银行卡按照《关于2025级研究生新生缴费方式的说明》(附件1)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需要申请中国银行借记卡的,按《东华大学硕士新生在线申请借记卡操作流程》(附件2)申请。如在申请中国银行借记卡时,出现单位所属行业非法等提示,其原因为原预留在中行的信息不完整或错误,请通过下方小程序补全或修改后,再扫码申请,注意所填写信息需要检查正确后再提交。《关于使用中国银行高等学校学生专属借记卡的相关问题解答》(附件3)供参考。 2.网上选宿舍:根据《2025级研究生选宿舍系统登录说明》(附件4)完成网上选宿舍。3.查询缴费、住宿等:线上系统开放后,可登录东华大学网上服务大厅(https://ehall.dhu.edu.cn) 搜索“迎新系统学生端”或者打开东华大学企业微信-工作台-2025掌上迎新,点击“信息填写”,在完善个人信息后申办或查询相关事项。 4.新生英语听说分级考、选课:报到前,学校将组织英语听说分级考试和网上选课,具体安排请关注东华大学研究生网站(https://gs.dhu.edu.cn)8月下旬及9月初发布的相关通知。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绿色通道:请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eb.dhu.edu.cn/dhuzizhu/) 的“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和“新生资助政策咨询及绿色通道的提示”,按公告提示办理。6.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按照已发布的“关于拟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健康申报、政审、调档、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事宜的通知”要求办理。7.校园交通:学校倡导绿色出行,校内共享单车能满足日常出行需求。校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饱和,且面临停车空间紧张及充电难的问题,有的电动自行车还存在自燃、自爆、充电起火等潜在安全风险,建议新生不要购买电动自行车。8.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事务所属部门。新生报到相关事宜请关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9月初发布的“东华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相关事宜”。新生入学相关事务如有调整,均以最新公告为准。附件:附件1:关于2025级研究生新生缴费方式的说明.doc附件2:东华大学新生在线申请借记卡操作流程.docx附件3:关于使用中国银行高等学校学生专属借记卡的相关问题解答.doc附件4:2025级研究生选宿舍系统登录说明.docx附件5:硕士研究生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点击查看)附件6:博士研究生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点击查看)2025-08-06 17: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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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公告丨2025年研考(初试)北京化工大学考点为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组织工作,便于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地点(一)朝阳校区1.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2.交通方式:地铁5号线至和平西桥站(B口出),向东步行约200米路北。3.进、出校门:校外考生一律从南门进、出学校,因考点管理需要,考试期间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允许考生进校时间为考试当天上午7:10。考生进校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4.考场位置:科技大厦东配楼(第001-030考场)、主教学楼(第031-065考场)。(二)昌平校区1.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29号。2.交通方式:地铁昌平线至“昌平西山口”站,下车后换乘昌69路公交车至“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南门”站,从车站步行约150米至学校南门。打车的考生导航至“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南门”。3.进、出校门:校外考生一律从南门进、出学校,非考生人员及社会车辆不允许进校。允许考生进校时间为上午7:05。考生进校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4.考场位置:第一教学楼A阶(第066-089考场,管理类考生)、A座(第090-119考场,管理类考生及其他考生)。从学校南门步行约500米至第一教学楼。请校外考生合理规划交通方式及到校时间,避免因迟到而无法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气温较低,请注意防寒保暖。(三)考场查询方式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北京化工大学考点考场查询通知》。准考证上不显示具体考场位置,请务必提前查询所在考场。二、考生物品存放及安检要求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时,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规定的考试用品(包括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或者《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中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并用透明文具袋装好。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智能穿戴设备)、书本、纸质复习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点击查看《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一)考生进校后,首先前往对应考场大楼的物品存放处存放物品。考生在存放物品时务必仔细检查,除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以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确认未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违规物品,避免因安检门报警后折返存放违规物品、耽误入场时间。存放物品后,沿指定路线前往考场大楼。未按我校考点存放物品要求造成个人物品丢失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温馨提示:建议本校考生不带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以外的其他物品,校外考生尽量不要带包和过多随身物品。确有物品寄存需求的,请合理规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存放,以免耽误考试。由于存放物品原因等造成考生无法按时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朝阳校区、昌平校区考场大楼开放时间均为上午7:30、下午13:00。考生进入考场大楼前,须依次通过人脸识别核验和智能安检门检验后方可进入。因携带违规物品等个人原因导致反复安检、影响入场时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因身体特殊情况(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请务必于12月18日17:00前向研招办提交申请(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场号、无法使用安检设备的特殊情况说明,并电子签名)和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须有官方机构盖章或提供官方制式材料),发送至yzb@mail.buct.edu.cn。(三)考生进入考场前,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再次进行安检。考生可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四)开考15分钟后(上午8:45、下午14:15),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三、考试用品要求(一)我校考点只准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规定的考试用品(包括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或者《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中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并用透明文具袋装好。(二)我校考点所有科目(包括统考科目及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统考科目全部采用答题卡作答,选择题需使用2B铅笔,非选择题需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三)考生可于12月11日至23日登录研招网下载《准考证》,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每人只能携带一张《准考证》,且《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 四、离场要求(一)考生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为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到15分钟之间(即上午11:00-11:15、下午16:30-16:45)。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二)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回到存包处领取个人物品,务必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五、午餐及午休(一)午餐北京化工大学在校生在各食堂就餐。朝阳校区的校外考生在东二食堂、东三民族食堂、东五食堂用餐,昌平校区的校外考生在紫竹三、四食堂、紫竹民族食堂用餐(第一教学楼到紫竹三、四食堂和紫竹民族食堂的路程约800米),均可用微信扫码支付(不收现金)。(二)午休朝阳校区的校外考生可在东二食堂、东三民族食堂、东五食堂和科学会堂午休。昌平校区的校外考生可在第一教学楼B阶-101、B阶-102、B阶-103、B阶-104、B阶-201、B阶-202、B阶-203、B阶-204和B座B-201、B-203、B-205午休,从B阶B2门(东门)出入。 六、考试纪律国家教育考试均在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过程全部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试期间,无线电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对发现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非法传输考试内容的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请考生树立诚信考试观念,自觉遵守《考场规则》(附件1)和考试纪律,服从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管理,珍惜个人名誉,诚信、文明应考。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招办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短信。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4433759,邮箱:yzb@mail.buct.edu.cn。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10-82837135。 祝愿所有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附件1:考场规则2025-08-06 16: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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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欢迎报考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将2025年报名须知公告如下,请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一、报名要求1.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四川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四川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项要求,请仔细阅读各项文件,避免条件不符报名无效。2.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需按规定在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报名。3.温馨提示:我校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4.特别说明:网上报名完成后,如学历/学籍认证结果为未通过的,请务必及时修改直至通过,否则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因海外学历等其他原因不能通过的,按后续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免费师范生、定向医学生以及其他国家专项定向生,尚在服务期的,报考研究生须符合相关规定。 二、提交附件材料说明 1.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仔细查阅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集中在学校优势学科,特别是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以及国家急需发展相关学科专业。仅在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备注有“可招收少干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其余专业报名无效。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办法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公布)。审核通过后无需提交备案材料,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请仔细查阅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集中在学校优势学科,特别是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以及国家急需发展相关学科专业。仅在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备注有“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可报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在报名后将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后,以“报名号-退役士兵-姓名.ZIP”压缩发送至scuyz@scu.edu.cn。 3. 部队院校及毕业年限长久导致学历认证不通过者,可将书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以“报名号-学历认证-姓名.PDF” 发送至scuyz@scu.edu.cn。 4. 在2025年开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名完成后将扫描件以“报名号-自考材料-姓名.PDF” 发送至scuyz@scu.edu.cn。 注: 以上所有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22:00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466153。 三、报名方式 1.网报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yzwb/ 2.网报时间:预报名: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者无须在正式报名期间再次报名,预报名及正式报名期间可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报名结束后至考试录取阶段,都无法再修改个人信息,务请考生仔细核对。 四、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请认真阅读各相关省市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 2.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四川大学考点(5101)。 3.强军计划的外省考生如无法选择5101报考点,请通过此链接地址进行登记,后续统一组织补报名: https://yz.scu.edu.cn/ApplyStudent/apply, 开放时间:10月1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五、信息填报要求 1.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特别是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信息请严格按照证书上内容填写,否则学历校验无法通过。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应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网报信息,所填信息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确认及复试录取入学等环节均需要提供验证。 3.如有学校更名无法选择或毕业专业查找不到的情况,请选择“其他”在文本框中输入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否则学历校验无法通过。 4.留学生学历考生证书编号请规范填写,同时需在报名成功后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以“报名号-留学生认证-姓名.PDF”命名,发送至 scuyz@scu.edu.cn,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22:00。 5.按各省相关要求规定,如报考点所在省市要求在线缴费,则在线缴费才算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 六、报名信息确认 请按报考点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报考点要求参加确认,特别提醒:未选择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考点(5101)和江安校区考点(5189)的考生,请勿到四川大学考点参加确认。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8日2025-06-30 11: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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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领航MBA(EMBA)方向调剂工作办法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院招生规模和一志愿报考我院MBA专业领航MBA(EMBA)方向考生的复试拟录取情况,现将我院接收调剂申请的专业、申请要求、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一、接收调剂专业信息学院代码及名称——008经济管理学院专业代码及名称——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方向——02领航MBA(EMBA)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报考类别——定向就业培养学制——2年培养费用——共计29.8万,即学制内14.9万/生·学年班型设置——集中班:每月安排一周中的周四至周日连续四天上课二、接收调剂专业、拟招收名额和调剂要求(详见本学院网站:北航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领航MBA(EMBA)方向调剂工作办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官网)注1: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调剂报名及调剂复试情况略有调整,以实际拟录取为准。注2:根据复试拟录取结果,我院会考虑是否进行多批次调剂复试拟录取,详见本院网站、MBA网站后续通知。三、调剂申请及材料要求所有满足调剂申请条件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于2025年4月8日00:00-4月8日中午12:00提交调剂申请。特别注意:我院本次调剂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所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见附件),按照协议进行培养和管理。四、调剂复试资格审核1、调剂申请提交时间截止后,我院将结合调剂申请情况,按照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发放调剂复试通知。2、学院4月8日16:00前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调剂系统确认接收,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名择优遴选下一位发送调剂复试通知。3、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考生调剂申请以电子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以及调剂服务系统线上申请均收到为有效申请,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申请者不许参加复试。我院将对考生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包括:(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封面(附件下载);(2)北航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下载);(3)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4)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5)现实表现材料(附件下载);(6)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下载);(7)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档案未在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8)其他可证明考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非必交项,例如大学期间或工作期间发表过的论文、获得的发明专利、职业资格证书、专家推荐信等体现考生综合素质的资料复印件)。4、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于4月8日中午12点前扫码上传(部分资料若暂时无法提交,可先上传承诺书,承诺于4月17日前补交),纸版原件按顺序装订好,于4月17日前顺丰普通件邮寄至北航MBA教育中心(邮寄地址参见“七、联系方式”)。5、填写面试材料:调剂考生须登录北航MBA考生服务系统(http://mbacss.buaa.edu.cn)注册、填写本人信息、上传附件,并选择面试安排中“2025年领航MBA(EMBA)调剂复试”点击“面试报名”。考生服务系统材料将作为面试环节考官参考材料,考生服务系统填写说明(附件下载)。6、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研究生复试费为100元;复试费缴纳方式:4月9日登录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008学院复试费,进入后输入缴费码(008+身份证号后八位),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缴费即可。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概不退还。五、调剂复试内容及形式1、调剂复试时间:4月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调剂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见附件。3、 复试内容:参照我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mba.buaa.edu.cn/info/1014/7532.htm)。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本科结业及高职(专科)〕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战略管理》和《管理学》,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各加试科目成绩合格线为60分。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请参照我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mba.buaa.edu.cn/info/1014/7532.htm)。加试的时间、地点、名单另行通知。六、调剂复试拟录取流程1、调剂复试成绩满分及总成绩计算方法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3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5分;英语听力口语满分15分;专业能力满分100分。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将加分计入总成绩。2、拟录取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且复试成绩达到78分以上(含78分),依据拟接收调剂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3、调剂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将在调剂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北航经济管理学院官网、北航MBA官网、北航MBA官微公布。4、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完成确认调剂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学院公示的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依次递补拟录取。5、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1)调剂复试成绩不合格(调剂复试成绩低于78分)。(2)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中,任意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3)对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确认自身健康状况不符合所报考学院及专业要求。(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5)未按时提交学校或学院所需的有关材料,例如培养协议或毕业证书等。(6)提供虚假信息。6、本次调剂工作的所有环节以经济管理学院和MBA教育中心官方通知为准。七、北航MBA教育中心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A604 官方网址:http://mba.buaa.edu.cn官方微信:beihangmba电子邮箱:mba@buaa.edu.cn 咨询电话:010-82317578 北航MBA微信公众号2025-06-19 10: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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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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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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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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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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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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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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