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手工整理」2026年延边大学非全日制MBA(内容/真题资料/分数线/淘汰率/科目/拟录取分析公告/细则材料)

复试面试真题已放在文末
客观分析一波,延边大学MBA非全日制复试整体淘汰率仅7%(极低),复试时间预计在 2026 年 3 月 29 日-3 月 31 日,查分时间(2026年2月24日)和复试时间间隔约34天,虽然比部分院校时间稍充裕,但仍需要提前准备复试,避免出分后手忙脚乱。整体上复试以笔试+面试为主,其中面试形式为个面,需提前掌握个面技巧和相关专业知识。
复习建议:一定要把真题作为复习的重点,我把真题及其他涵盖延边大学MBA复试英语口语,政治,专业综合面试的所有资料都放在文末了,大家下载后一定认真背诵,认真背10天左右就能全部掌握!!总之,复习要抓住核心,挑重点高频考点突破,不要盲目复习,文末的真题一定要仔细研究,资料务必下载背诵,只要认真准备,复试通关难度不大!!!
| 查分时间 | 2026 年 2 月 24 日 |
| 国家线公布时间 | 2026 年 2 月 24 日 |
| 复试预测时间 | 2026 年 3 月 29 日-3 月 31 日 |
| 复试形式预测 | 现场复试(笔试+面试) |
| 总录取人数 | 133 | 一志愿复试人数 | 51 |
| 一志愿录取最低分 | 141 | 一志愿录取人数 | 47 |
| 一志愿录取最高分 | 205 | 一志愿淘汰率 | 7% |
| 分数段 | 复试录取率 |
| 230分以上 | 无 |
| 220-230分 | 无 |
| 210-220分 | 无 |
| 200-210分 | 100% |
| 180-200分 | 88% |
| 160-180分 | 81% |
| 155-160分 | 90% |
| 150-155分 | 100% |
| 综合分析稳录取建议分数:172分 | |
| 整体复试形式 | 笔试+面试 |
| 复试分数占比分布 |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2)×40%;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 |
| 预估复试时间 | 2026年3月29日-3月31日 |
| 线上/线下复试 | 现场复试 |
| 英语 | 复试形式 | 采用面试形式 |
| 考察方式 | 采用个人面试方式 | |
| 复试内容官方信息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满分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共同构成面试环节。 | |
| 政治 | 复试形式 | 采用笔试形式 |
| 考察方式 | 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 |
| 专业课 | 复试形式 | 采用笔试形式 |
| 考察方式 | 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 |
| 复试内容官方信息 | 专业课笔试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核心部分,主要考察管理案例分析相关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无具体参考书目,关注热点管理案例事件。 | |
| 综合面试 | 复试形式 | 采用面试方式 |
| 考察方式 | 采用个人面试方式 | |
| 复试内容官方信息 | 综合面试包含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外语听说能力(50分)两部分,满分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本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直接不予录取。 |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往届考生的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外学历考生的学历认证报告; (5)《诚信复试承诺书》。 |
市场营销学(第七版),吴健安、聂元昆,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 科目二: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3月 加试备注:笔试,加试课程每门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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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东北大学2026考研复试录取方案及注意事项一、指导思想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录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工作分工(一)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主任,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在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因校制宜,确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2.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3.制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审核各学院(部)制定的专业(方向)复试名单、复试实施细则、调剂细则等材料。4.审批各学院(部)上报的拟录取名单。5.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三随机”工作机制。6.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7.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考生考试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招生考试、宣传、网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到人,负责推进有关事项。(二)学院(部)按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是学院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学院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复试实施细则(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复试安排、工作流程等内容)、调剂细则,确定专业(方向)复试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2.按照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标准遴选复试人员,各类人员要配齐、配足、配强。3.制定复试人员培训方案,对所有复试人员分类、分角色,做好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4.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命题工作和评卷工作。命题工作原则上要求命制多套试题,内容、题型、题量等要充分考虑复试方式的特点和要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评卷工作要多人分题评卷,要制订评分细则,加强评卷工作规范管理,确保评卷工作准确无误。5.严格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包括材料审核和身份核验,要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及资格审核。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6.在学校相关规定基础上,组织各复试小组统一确定考核内容、评分规则、评分标准和工作程序。7.复试期间“三随机”工作的组织实施。8.参照初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定,做好考务管理工作,合理编排笔试(机试)考场,合理布置面试教室、备考教室等,细化面试考核流程时间设计。提前配齐、配足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认真做好相关设备的测试、调试。9.健全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学院分管负责同志把关的信息数据审核报送工作机制。准确报送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按规定开展复试、录取信息公开、接受考生相关咨询并做好解释工作。10.学院承担其他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三)学院(部)按要求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党委书记担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实施具体监督工作。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重点做好各类复试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制定“三随机”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三随机”以及组考、评卷、录取等关键环节的过程监督,及时纠正复试过程的不规范行为。2.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有关招生行为的调查处理。3.提供联系部门、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相关通讯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等反映的情况。4.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等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四)学院(部)按要求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部)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1-2名助理(秘书)。学科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主要职责:1.按照相关要求具体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工作。2.考核工作开始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对所有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分工,统一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细则),熟悉具体工作流程。3.做好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表填涂工作培训和规范性核查工作,评分表在复试结束后上交学院,由学院上交学校保管。4.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形式的命题工作,笔试答卷的评阅工作以及面试期间的评分工作。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5.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6.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好录像设备考前测试工作,要求全画面录像,录音录像同步。录音录像由学院报送学校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7.其他关于复试小组和小组成员的基本工作规范和要求,按照《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执行。三、复试方式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我校工作实际,我校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四、复试时间安排拟定于3月下旬起开展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五、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一)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专业(方向),所有满足本专业(方向)对应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各专业(方向)复试比例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执行。(二)复试名单确定规则。在单科和总分成绩符合报考专业(方向)所在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初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六、享受初试总成绩加分政策(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二)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复试。七、复试内容(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复试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具体要求由学院依据学科特点和办学特色综合确定,在学院(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1.专业素质和能力部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外语能力部分全面考核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听说表达能力。3.综合素质和能力部分全面考核考生一贯表现、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贯穿复试全过程,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将采取复试现场考核或函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按学校要求提交《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审查表》,具体要求关注录取后续通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同于初试科目。(二)各学院(部)依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丰富考核内容,创新考核形式。八、资格审核考生须按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未查验的在入学时补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可根据考核需要结合实际,要求考生提交相应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九、调剂(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调剂专业(方向)相应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领域、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方向)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方向)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1)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调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非照顾专业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4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4个专业学位。(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及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二)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各有关学院(部)在此基础上,根据培养需要、生源情况等制定调剂细则。十、调剂具体要求(一)依据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细则。调剂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方式等信息,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二)加强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核。学院严格按照要求确定复试名单,重点审查其是否符合调剂基本要求和调剂细则的其他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学院认真做好调剂考生服务工作。(三)按时做好调剂复试录取信息发布。学院及时公布所有参加调剂复试考生的总成绩,及时按要求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十一、录取规则(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报考学院、专业(方向)、学习方式,依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折算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二)各学院(部)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学校上报后待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三)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或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3.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十二、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一)按时在网站公布复试实施细则、调剂细则。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二)按时在网站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示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十三、监督和复议制度(一)公布联系渠道。招生工作监督组公布联系部门、通讯地址等信息,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二)实行复议制度。学校有关职能部处及各学院(部)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十四、其他(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二)严格按照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执行。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程。(三)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我校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后,具体安排详见当年新生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方案如有同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不符,按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东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及复试工作安排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公告,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详见各学院网站。相关推荐:大连理工大学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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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26年考研复试安排发布!含复试时间及地点一、复试时间中国海洋大学一志愿考生的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各单位的复试安排。各单位复试安排将陆续发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二、复试方式与内容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内容详见各单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三、复试准备1. 复试资格查询: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看复试资格。首次登录时须进行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考生编号或报名号。2. 复试资格确认:登录后点击“复试信息查询”,点击“确认参加复试”,阅读《中国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同意,确认复试。校外考生请下载《复试通知书》用于入校。3. 缴纳复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详见各单位复试安排)缴纳复试费(180元/生)。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四、考生资格审查所有参加中国海洋大学复试的考生均应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按时将复试材料提交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如需补充材料,各单位工作人员会与考生联系,请及时接听电话、关注邮件,按要求及时补充。考生应提供的复试材料包括:1. 准考证电子版。2. 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3. 本科成绩单扫描件。4.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5. 考生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6. 学历(学籍)证明:(1)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须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2)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特殊学制考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7. 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扫描件。8.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提供原件部门公章)扫描件、《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入伍前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录取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证明等)。9.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10. 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11. 报名确认时未通过学信网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12. 签署《中国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下载打印签字后上传)。13. 学部、学院(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zip格式,大小不超过20M)上传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上材料纸质版。五、复试复试名单详见学部、学院(中心)公布的复试安排。复试时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配合完成身份及设备核查。如有违规或作弊事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各单位组织,考生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七、调剂我校仅少量专业接受调剂,详见学校后续公布的调剂通知。八、录取1. 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在职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2.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九、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联系方式复试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相关推荐:山东大学MPA 清华大学MPA 北京大学MPA2026-03-30 14: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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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把各项工作统筹好、精准采取措施、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要强化制度意识和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一)严谨规范 复试录取工作要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把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二)科学选才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三)综合评价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也是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分类选拔 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置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五)以生为本 优化考生服务,畅通考生联络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做好人性化安排,妥善安排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时间。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2026年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纪委、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校纪委、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学院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院院长、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分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组成。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根据学科情况、复试考生规模等因素,各学院成立若干面试小组。各面试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般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1名秘书。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至少安排1名擅长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负责网络复试的技术支持。 三、复试安排 (一)制定复试分数线 学院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划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学院,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但原则上不得超过140%。“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由学校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方式 2026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考生须采用一种复试方式。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建议调剂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1.现场复试 现场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专业课笔试40分、面试60分,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课笔试科目应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一致。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现场如实记录考生回答问题情况并妥存备查。 2.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一并进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专业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考核60分,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应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 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至少需两台视频设备,其中一台视频设备架设在身后1米左右,用于复试监控,另一台设备用于复试面试。复试时桌面始终保持整洁,不能放和考试有关的任何材料。手机提前做好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的设置,考试过程中不能接打电话,不能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能中断。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2026年3月24日—4月3日 调剂考生:2026年4月8日起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公共管理(125200)4个专业学位复试中须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四、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须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各学院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5.根据各学院要求提供相关补充材料。 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五、调剂工作 (一)4月8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该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能把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确保科学性。 (四)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五)学校将根据各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情况,结合学科特点、培养条件及质量保障等因素,对招生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在调剂过程中,学校将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学科发展水平、师资力量、科研支撑条件、培养质量及就业状况等情况,动态调整一志愿未完成计划。对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结合调剂工作进展,可将招生计划再次向生源充足的学院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招生计划科学合理配置。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为准。 (六)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照顾专业(工学)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调剂须符合政策要求及我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调剂考生还须满足各学院制定的调剂政策。 六、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一般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30%—50%),具体以学院公布为准。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相关推荐:西安交通大学MPA 西北工业大学MPA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MPA2026-03-27 14: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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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26复试录取规则:优先一志愿,非全日制须签定向就业协议为了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6〕4号)等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机构安徽师范大学成立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统一领导、协调各培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还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度。安徽师范大学各培养单位须成立相应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参照学校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工作的具体内容、具体安排、工作程序、开放和关闭调剂系统的时间、调剂遴选细则、调剂复试办法、复试成绩计算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二、招生计划(一)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坚持政策导向,以满足社会需求、提升生源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科学、合理。(二)各培养单位应综合考虑导师数量及培养质量、学术研究水平与课题经费、生源数量与就业情况等因素,将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分配到各专业(或研究方向),并严格执行。(三)各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类型及人数,公布本单位分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本单位不同类型的计划不得互调。(四)对于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实际招生计划不得少于对外公布的拟招生计划数。三、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培养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相关材料,确保考生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要求。(一)资格审查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3.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成绩证明。4.政治审查表。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材料1.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2.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及专家推荐信等。3.四、六级英语考试证书及其他各类获奖证书等。4.各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是否收取以上材料用于综合素质考核,并在本单位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如进行该项考核,须详细制定以上材料的评定标准和成绩计算办法,并予以公布。(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时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四、复试(一)复试说明1.各培养单位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原则上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原则上按不低于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数150%的差额比例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3.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执行相同的复试录取办法。4.联培招生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复试,由所在培养单位与联培单位共同组织,并提前公布复试流程。5.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核要求须有所区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6.不进行破格复试。(二)复试组织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6年3月27日—3月31日。2.复试形式及费用收取各培养单位原则上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自行组织安排。按照学校规定,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生,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收取。3.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具体考核内容须在各培养单位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核形式和内容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专业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还有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创新能力。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会计[代码:125300]、旅游管理[代码:125400]、图书情报[代码:125500]等专业的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并在各培养单位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3)综合面试:可以通过开放性试题进行综合考察,也可以参考考生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形成量化评分办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同一专业原则上选用相同的考核方式,成绩计入复试成绩。(4)复试成绩原则上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专业笔试(40%,含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和综合面试(50%)三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具体成绩比例须在各培养单位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培养单位在复试过程中应结合考生提供的《政治审查表》,组织思想政治领域工作者或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要结合《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须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考核。(三)复试要求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复试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工作规范、高效、有序,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环境。1.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 严格执行复试命题制卷保密要求。3. 严格执行综合面试专业性要求。4. 严格执行复试过程规范性要求。五、调剂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补充一志愿生源不足、完成招生计划的重要渠道。(一)调剂要求1.调剂复试比例: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原则上不低于200%。2.调剂规则: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调剂规则,制定不低于学校统一标准的调剂细则。(二)调剂复试时间2026年4月8日—14日。调剂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三)调剂复试形式及费用复试方式可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审慎研究自主确定,同一专业须采用同一种调剂复试方式。调剂复试收费按一志愿考生复试费用标准收取。(四)调剂流程1.发布缺额信息。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该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情况在调剂系统上发布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2.制定调剂遴选细则,确定调剂复试名单。3.发送复试通知。4.组织复试。六、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应在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培养单位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及有关会议精神择优确定。(一)总成绩计算原则上,考生的总成绩按以下比例测算:1.一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6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40%。2.调剂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二)录取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三)录取要求1.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主动申请转为非定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2.拟录取名单由各培养单位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发布。各培养单位不得提前公布拟录取结果。3.录取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按要求及时到芜湖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参加录取体检。(四)下列情况不予录取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3.加试成绩不合格者。4.复试成绩或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5.未按时提交规定的材料者,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6.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7.体检不符合规定者。8.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情况。七、信息公开、公示需要公布的信息内容包含:1.各培养单位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2.分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须备注:含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3.一志愿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报考专业等。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备注说明)。4.一志愿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学习形式等)。5.调剂公告(包含调剂遴选要求)。6.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7.调剂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学习形式等)。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统一向社会公示全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学习形式等),并明确标注公示起止日期。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八、违规处理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复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等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推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BA 合肥工业大学MBA 安徽大学MBA2026-03-26 14: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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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26年考研调剂政策发布:4月8日启动,须通过研招网系统报名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6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提升人才选拔质量。落实主体责任、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和复试组织管理,确保科学选拔、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复试过程监管和拟录取名单审定,决策处置重大问题等。驻校纪检监察组、校纪委牵头成立复试监督组,负责复试监督检查工作。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本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各招生单位招生委员会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按要求公开有关信息。三、复试安排(一)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3月下旬启动,月底完成;调剂复试4月8日启动,4月28日前完成。复试考生名单、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由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二)复试形式。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到校参加复试,专家组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调剂考生复试由各招生单位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现场复试或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原则上采取一致的复试方式。各考核项目的具体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长等信息见招生单位网站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三)复试分数线。1.普通计划。湖北大学各招生单位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按照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执行国家总分线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标准分不低于104.70分,标准分等于考生初试总分除以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再乘以100,标准分保留2位小数。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执行国家总分线要求,单科要求均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超过100分)。(四)复试费用。考生参加复试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现场复试考生现场扫码缴费,远程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复试平台缴纳复试费。(五)复试体检。复试阶段体检与入学报到体检合并进行,学生9月来校后在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四、工作要求(一)复试方案。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建立机构、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办法、纪律要求、行为规范等。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咨询申诉渠道等,细则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发布。(二)工作人员。各招生单位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遵守回避原则并签订《工作责任书》。向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宣讲政策、纪律和复试工作规范,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三)资格审查。加强复试资格审查,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的资格审核。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及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于3月18日前联系招生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招生单位初审后报学校复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四)复试考核。各招生单位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和细化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自主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又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又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具体复试内容和复试程序由各招生单位通知。(五)组织实施1.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确定复试小组成员、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各招生单位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备份,确保资料清晰完备。2.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复试规则,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3.严肃考风考纪。各招生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成绩核算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知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综合素质3项;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5个专业学位复试阶段组织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外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复试各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等于(初试成绩除以初试满分)乘以60%再乘以100,加上复试综合成绩(复试分项成绩1乘以权重加上复试分项成绩2乘以权重加上复试分项成绩3乘以权重……)乘以40%,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七)调剂工作1.调剂程序。各招生单位先复试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并及时发布;按调剂要求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按规定公布;调剂考生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基本相同。2.调剂要求。各招生单位规范制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1)申请调入我校的考生应符合以下要求: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2)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调剂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其第一志愿必须为全日制专业;调剂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要求以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3.调剂手续。调剂考生均应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接收调剂考生报考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或招生单位网站发布。4.自愿调剂。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招生单位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根据《关于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详细解释相关管理规定。5.统一审核。拟录取通知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送给调剂待录取考生。(八)信息公开1.平台公开。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招生单位门户网站设置专栏,按规定及时、完整、规范公开复试录取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2.内容公开。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包括:复试录取办法,各招生单位实施细则和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3.其他要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五、结果报送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组长审签并加盖招生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和总评成绩择优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二)认真核对拟录取名单的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1.资格审核不合格;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3.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4.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5.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四)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转档案到学校研究生院。定向就业考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六、服务保障(一)加强应急处置。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巡视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党校办、研究生院、大数据中心、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部、校医院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风险点,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二)畅通咨询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与咨询指导,及时、准确发布和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三)强化支持保障。做好相关技术保障预案,提前检查复试场所相关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七、监督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招生单位是本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直接负责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履行好复试工作的主体责任。(二)落实检查监督,严格追责问责。招生单位招生委员会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负责,一岗多控、多岗监督,落实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巡察监督制度,通过回避机制、轮换机制等措施管控风险,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三)信息公开公示,畅通申诉渠道。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实施细则及监督渠道,受理考生申诉并调查回复。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诉。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3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答复申诉人。考生对招生单位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相关推荐:华中科技大学MPA 武汉大学MPA 华中农业大学MPA2026-03-25 14: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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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体育大学考研成绩复核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详解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上海体育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6年2月28日(星期六)9:00公布。现将初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2月28日(星期六)9:00起(如果有变动,就以最新通知为准)登录上海体育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用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注册后查初试成绩(建议用电脑端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 如果到时候很多人一起查,网络可能会卡,可以换个时间段再查。二、初试成绩复核申请 (一)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复核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国统考科目(一共25科)的成绩复核。考生要是对统考科目(比如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199管理类综合能力这些)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2月28日(星期六)9:00到3月1日(星期日)16:00这段时间,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申请成绩复核。(二)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 上海体育大学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只采用网上复核登记的方式。考生如果对我校自命题科目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2月28日(星期六)9:00到16:00登录上海体育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申请成绩复核。每个考生每门科目只提交一次复核申请就行,不按要求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就不受理了。 具体申请步骤如下: 1. 用电脑端登录系统,先注册,要是已经有账号就直接登录,不用再注册。推荐用电脑端的火狐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1)注册:点“注册”,输手机号和其他个人信息,再输一个忘记密码的问题和答案。 (2)注意:第一次用这个系统,要先拿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注册,注册好了才能登录。 2. 点“硕士招生”,选“初试成绩查询”。 3. 如果想申请成绩复核,就点“申请复核”按钮。然后上传附件,选对应的科目,填一下复核理由。附件里要放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的照片(JPEG或PNG格式)或者扫描件(PDF格式),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里。 4. 到了通知里说的时间,考生可以在“初试成绩查询”页面点“查看审核结果”,就能看到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结果。 5. 自命题成绩复核只能在我校成绩查询网站申请,不接受现场、纸质、电话、传真或者邮件这些方式的申请。复核申请的时间是2月28日(星期六)9:00到16:00,不在规定时间申请的就不管了。(三)复核结果查询 考生可以在3月3日(星期二)10:00起登录系统查看我校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结果。(四)复核说明 根据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成绩复核只查答题纸上的姓名、考生编号对不对,看答卷有没有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有没有加错分、登错分,各小题得分合起来跟给考生的成绩一不一致,不会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给考生所复核科目的成绩总分,不能查答卷。三、其他 我校不发初试的书面成绩单。考生要初试成绩证明的话,可以自己上网把电子成绩保存下来。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根据上级要求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来安排,到时候再通知。请考生多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上体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确保能顺利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相关推荐:上海交通大学MBA 复旦大学MBA 同济大学MBA2026-03-24 14: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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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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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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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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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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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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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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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南大学商学院2026博士选拔流程与报考条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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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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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开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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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疆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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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2025年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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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石油大学经管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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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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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东北石油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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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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