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非全日制MBA硕士研究生常见问题解答
考生集中咨询的问题相关答疑如下:
1、河海大学工科很强,商科有那么强吗?
河海大学商学教育可追溯至1915年“河海工程专门学校”创立时期,是我国最早设立商学学科的高等院校之一。商学院拥有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2017年河海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均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为B+,位列全国前20%(工商管理江苏前二);学院已通过AMBA、BGA和PMI-GAC三项国际认证。
2、河海大学MBA排名如何?
河海大学MBA项目秉承“求天下学问、做工商精英”的使命和“上善若水、大道大德”的价值观,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长三角地区最具竞争力的MBA项目之一。2022年和2023年河海MBA项目均荣获“中国商学院MBA项目TOP100”全国排名29位,江苏第2位,2024年河海MBA项目荣获“中国商学院MBA项目TOP100”全国排名27位!
3、河海大学MBA有什么与众不同?
水文化水特色:秉承学校涉水领域的深厚积淀,以水文化作为实践哲学,为学生提供独特的实践视角和思考方式,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复杂的商业环境和挑战。
书院实践模式:立足思想、视野、文化三个维度,以讲坛、考察、对话、论坛等形式开展深度实践学习,打造高品质实践教学。
“CSS”精神:提出“创造精神、体育精神、责任精神”为核心的“CSS”精神。
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引领学生在商业世界中不断探索未知;通过参加适当的体育赛事,锤炼学生意志品质,培养学生在困境中坚持不懈的精神;鼓励学生投入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勇于担当,做有温度、有情怀的工商精英。
4、河海大学MBA培养模式是怎样的?
以“数智赋能、实践创新”为核心理念,以"平台协同、多元交融、全面发展"为导向,构建"依托五个资源平台,注重五项融合,实施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模式。
5、河海大学MBA上哪些课?
围绕MBA学生培养目标,由11门理论基础课、5大模块选修课、4次企业研习课构成“1154课程体系”。
6、除了上课,学院会安排哪些活动?
举办博学论坛、学者论道、企业家讲坛;组织参加企业案例大赛、创新创业比赛;投入慈善捐赠、爱心助学、环保事业等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学生适应新经济、新产业、新市场、新模式、新发展的需要。
7、河海大学MBA有出国(境)交流的机会吗?
河海大学MBA项目一直重视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养,学院与德国法兰克福财经管理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院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学生通过海外访学、访学课程等形式,参与出国交流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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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严格落实研究生招生管理与监督要求,高质量推进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4〕3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核心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底线,规范录取操作流程,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体验,扎实推进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第二条 工作原则1. 综合评价,提质招生: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的核心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突出“以德为先”导向,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纳入复试关键内容与录取重要依据。从学业知识掌握、专业能力素养、科研创新潜质等维度综合考核考生,同时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表现、一贯行为作风、思想品德状况及身心健康水平。2. 严格管理,保障公平:科学制定复试与调剂工作方案,规范开展复试各环节操作,严格把控录取管理关口,始终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杜绝任何违规操作与不公平现象。3. 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细化人性化工作安排,强化个性化考生关怀,合理规划各项工作时间节点,为考生提供清晰、便捷的报考指引。4. 强化领导,平稳推进:明确各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第三条 学校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见附件),全面统筹复试工作,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实施复试各项任务,监督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招生复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其具体职责如下:1. 研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方针政策与实施细则,部署并指导各学院开展复试工作;2. 统筹分配并下达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3. 审核各学院制定的复试流程、调剂方案等具体工作文件;4. 汇总、核算各学院上报的考生复试成绩;5. 公示最终拟录取结果,并按要求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院),承担复试录取日常管理与组织实施职责。第四条 学院组织机构各学院需组建四类专项工作小组,分别为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复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同时,学院需按学校要求做好复试导师遴选、培训与管理工作,强化导师政策意识、保密意识与责任意识,确保其严格遵守复试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杜绝擅自调整流程、破坏规则等行为。(一)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监督小组组长、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组长、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及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成员,总计5-7人。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成立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与专家复试工作小组,负责遴选各小组工作人员,并开展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2. 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调剂办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关键信息;3. 组织开展学院复试试题命制、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等具体工作;4. 审核学院复试人员名单,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5. 协调落实复试所需人员、场地等资源,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3-5人。具体职责如下:1. 全程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各环节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流程规范;2. 对复试工作人员开展纪律培训,明确廉洁自律与工作纪律要求;3. 监督学院招生信息公开情况,保障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4. 依规受理考生申诉与举报,对违规人员及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查处与移交。(三)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科秘书等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职责如下:1. 与考生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互通复试相关信息;2. 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及相关证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3. 安排成员担任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秘书,负责整理、统计复试记录单、专家打分表、复试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按要求上报并归档;4. 完成学校与学院交办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四)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求,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建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组长通常由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人数5-7人,且小组组成人员需随机确定。若复试考生人数较多,可按研究方向分设多个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如下:1. 依据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开展考生复试考核工作;2. 整理复试考核情况,及时上报复试结果;3. 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复试结果负责。第三章 复试第五条 复试形式及管理(一)复试形式及时间1. 复试形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2. 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需在4月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原则上需在4月28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二)复试管理1. 考前审核:严格执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与“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措施,各学院需重点加强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特殊考生的材料审核与身份核验。2. 考中机制:建立并落实“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复试过程公平。3. 环境保障: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与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通风良好,定期开展清洁消毒。4. 人员培训:加强复试教师培训,强化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与法治意识,规范复试教师在选拔中的履职行为。5. 资料存档:复试相关材料、视频监控及录音录像资料需保存至复试结束后3年;与考生复试成绩相关的书面记录材料需完整保存,不得出现缺项、涂改情况。6. 考生纪律:督促考生严格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约定,在我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7. 违规处理:对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第六条 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1. 复试名单确定标准: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差额复试比例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二志愿调剂考生,将纳入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处(院)网站公布。2. 差额复试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 复试照顾政策:(1)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相关要求执行。(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② 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项目不累计。4.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招生名额共4人,仅面向MPA(公共管理硕士)、马克思主义理论(非全日制)两个专业招生,该专项复试及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主划定。 第七条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在复试前自行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接受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审查材料: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3.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若复试专业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备注中明确要求提供学位证则必须提交,未要求则非必需),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5.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6. 《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填写,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其他人员由街道办填写);7. 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8. 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交《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及父母一方的户口簿;9.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10. 享受各类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相应证书;11. 《诚信复试承诺书》;12. 《身体健康情况告知书》。第八条 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三部分。各招生专业需结合学科特点与培养需求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实行分类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科知识掌握运用能力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综合实践素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复试可根据选拔需要,综合采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重点考核考生现实表现,涵盖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各学院需通过综合面试进一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方式开展深入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具体实施,考试内容需覆盖两门及以上专业相关课程,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长为1小时30分钟,满分100分。(三)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学院具体实施,重点考查考生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人文素养、言行举止、表达能力、礼仪规范及特殊才艺等;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融入综合面试环节同步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全程需进行录像、录音,影像及录音资料需保存3年。(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特定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需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九条 复试成绩的使用及相关事项1. 成绩合格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进行量化评分,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均划定合格分数线,其中综合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课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各学院分别划定,任一科目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2. 成绩计算方式:(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2)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 +(复试成绩÷100)×40。 第十条 复试费用复试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文件执行。复试费用实行网上缴费,考生需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的指定入口,按规定标准完成缴费。第四章 调剂第十一条 调剂原则1. 调剂专业范围:仅当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人数未达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考生。2. 核心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综合评价择优选择调剂考生,杜绝任何歧视或特殊照顾情况。3. 统一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统筹调剂工作,包括审核学院调剂细则、发布调剂信息、监督巡查调剂过程、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办理调剂相关手续,确保调剂工作规范有序。 第十二条 调剂基本条件1. 考生需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备注中明确的各项报考要求。2. 考生初试成绩(含符合条件的加分)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 原则上,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需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需相同或相近;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4. 若对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含统考科目专业是否接收非统考科目考生调剂)有特殊学术要求,需由学院申报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审议,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执行,确保要求科学合理。5. 考生需符合各学院调剂专业设置的具体要求,不符合者不予调剂。6. 调剂选拔将重点参考考生专业背景、初试总成绩及单科成绩、科研成果、专业技能资格等因素。7.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8.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操作。9. 若调剂考生同时填报多个学校调剂志愿,经我校联系确认后仍不参加我校复试的,视为主动放弃我校调剂资格;若考生填报我校多个调剂志愿且均符合复试条件,仅可选择其中一个调剂专业参加复试。10. 调剂系统首次开通时间不少于24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设定为12小时;锁定时间结束后,若考生未收到我校明确受理意见,系统将自动解除志愿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11. 首次公布的调剂计划若因一志愿考生复试报到情况、调剂考生报到情况、复试不合格等因素产生缺额,学校将在后期开展二次调剂,具体信息请考生关注我校官方网站通知。第五章 拟录取第十三条 拟录取程序1. 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2. 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处(院)网站公布。其中,一志愿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确认拟录取信息;调剂考生需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办理拟录取确认手续,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经联系确认后,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3. 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在复试工作全部完成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期间需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回应考生疑问。4. 拟录取名单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国家研究生招生录检平台接受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第六章 复试的监督与复议第十四条 复试的监督(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考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考,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前须公布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专业、考生编号)。复试结束后须公布考生总成绩及排名。第十五条 复试的复议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学院作出相应的处理。 学校咨询电话:0475-8313508学校举报电话:0475-8313504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471—3261818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体检第十六条 资格复查根据国家相关要求,2025级新生在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十七条 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异动处理。2025-09-23 1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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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大考点2025年研考须知01考前1.考生需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注意及时接听或查看考点发送的重要提醒信息,密切关注我校研招官网https://yz.ustc.edu.cn及公众号“中国科大研究生招生”,及时查看后续通告。 2.冬季天气寒冷,呼吸道疾病多发,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寒保暖和个人健康防护,注意食宿卫生,尽量不去人员聚集场所,保持良好的应考状态。3.考场查询功能预计将在17日开通,通知将发布在中国科大研招在线http://yz.ustc.edu.cn,请广大考生及时查看,并做好赴考规划。4.考生可于12月11日至22日登录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02考时考试当天,所有考生上午7:00起可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校区校园(校外考生须从黄山路北大门进入,车辆谢绝入校,我校在校生可乘坐校园巴士或凭一卡通从各校门进入)。从黄山路北大门进入校园后,考生应沿专用路线(见附图,步行约5分钟)进入第三教学楼A楼考点、C楼考点。为有效防范手机等高科技作弊,确保“平安研考”,我校考点2025年研招考试将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入场智能安检门检查环节,考生不可携带电脑、iPad、电子书、其它带通话及拍照功能的电子产品、智能手表(手环)、耳机、移动硬盘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考点不提供存放。手机非必要不携带,如携带则必须安检前在考场所在教学楼入口外设置的手机集中存储箱存放,存储箱按考场号依次排列,考生须在本人所在考场号存放,每人仅能存放1部手机,存放时须静音并将手机闹铃等提醒功能取消。考生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存取手机,避免混乱、拥挤等带来的财产损失。建议非必要不携带雨伞、金属水杯、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考生进入安检通道,经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主要出现的情况和处理流程如下:(一)未引发安检门报警的考生直接通过安检通道;(二)引发报警的考生由安检员引导到指定位置,询问引发报警的物品,按安检要求用金属探测仪再进行全面检查;(三)确认引发报警的考生是否携带手机等禁止带入的电子产品;(四)若携带违规物品,考生须将物品送出考点,手机可放置在指定的集中存储箱,之后须重新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五)引发报警确认未携带违规物品的考生,须重新通过智能安检门;(六)若两次均报警且仍未查出违规物品,由安检员再次进行排查;(七)若两次仍未检查出违规物品,应专门记录考生信息并通知相应考场监考员再进行详细检查,并在考试期间重点关注。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并携带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审核材料,安检时应主动向安检人员说明,考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上午7:50、下午13:20后考生可有序进入考场。本考点统一提供标准通用文具。考生仅限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特别注明的所需用具,以及本考点通告中明确要求携带物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重要提醒: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生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考试,无论使用与否,一经发现,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的客观题部分须用2B铅笔规范填涂,主观题部分须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作答。要仔细阅读准考证、试题册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规范填涂,准确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全国统考科目答案应书写在与科目名称相对应的答题卡上,并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未在指定位置或超出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特别提醒:试题册、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属于涉考材料,不得损毁或带离考场,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今年研考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全程联网监控录像),配备考场智能巡查,监控视频和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考点《考场规则》(见附件),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务规定。如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预祝各位考生心想事成,考出理想成绩,成功上岸!2025-07-29 16: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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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网报信息存疑名单各位报考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正式报名工作已启动,报名时段为10月16日至27日,每日开放时间为9:00至22:00,考生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完成报名操作。请各位考生务必重视报名信息核查工作,重点关注四类存疑名单相关信息(含网报信息存疑、我校报考学籍学历校验存疑、1162考点选择信息存疑及该考点学历学籍校验存疑情况),上述名单数据统计截止至10月23日。若经核查发现自身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须第一时间修改相关报名信息,避免因信息问题无法参加考试。一、报名关键提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受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范围限制,本通知及附件名单仅作提醒使用,所列内容仅供参考。(一)名单内考生须逐一项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及自身条件,确认是否完全符合招生报名相关规定;(二)未出现在存疑名单中的考生,并不代表报名信息完全无误。因部分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信息未被纳入本次统计范围,所有考生均需仔细研读我校招生章程、所选报考点公告及网报相关要求,完成全面的自我核查。凡因以下情况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无效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一是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或报考点相关要求;二是提供虚假、错误报名信息;三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费用缴纳。请尚未缴费的考生尽快登录研招网完成缴费操作,避免影响报名资格。二、报名信息存疑问题说明(一)华北电力大学报考提示针对报考我校的考生,现将几类常见存疑信息及处理要求说明如下,相关材料提交及信息修改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同等学力报考考生:此类考生须满足两项核心条件,一是补修完成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内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二是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请于10月29日前准备好上述两项成绩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并按要求提交。2.单独考试报考考生:需在10月29日前,将指定材料邮寄至我校研招办(仅限顺丰快递),具体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两封由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以及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少干计划考生:若定向委培单位信息存在疑问,需立即联系当地省教育厅,核实准确的定向委培单位名称及对应代码,并在正式报名截止前完成报名信息修改。4.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请先通过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对照报告内容核对网报系统中的学籍学历信息,发现错误及时修正。根据不同未通过原因,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1)因身份证号、姓名或毕业单位名称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需准备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连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一并留存,以备网上确认时上传提交;(2)因境外留学经历导致校验未通过:请准备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并于10月29日前按要求提交;(3)在读研究生考生: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于10月29日前按要求提交;(4)其他情况考生:请结合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提前准备网上确认所需材料。(二)1162考点选择相关提示选择1162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需重点确认自身是否符合考点选择资格,具体要求如下:1 京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的报考点,不建议选择1162考点;2 非京籍往届生:若选择1162考点,须满足社保缴纳要求——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含6个月),且缴纳记录不含补缴情况。此外,在京高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读考生,需准备在读证明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务必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1162考点的选择资格,防止因考点选择不当无法通过网上确认。请各位考生高度重视报名信息核查与材料准备工作,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要求,确保报名流程顺利完成。如有疑问,可通过我校研招办官方渠道咨询。2025-11-12 15: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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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与培养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申请条件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 政治思想与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2. 推免资格与学历:为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的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3. 学术诚信与品行: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无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4. 身体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任务。二、接收专业与人数1. 接收专业范围: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大部分专业均开放接收应届推免生,仅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单考单招班不纳入推免生接收范围。2. 接收人数限制:各专业推免生接收总人数不超过该专业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0%,具体人数将根据学科需求与生源质量动态调整。三、接收流程(一)预报名阶段(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1. 报名时间: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至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2. 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推免生可登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该系统仅用于前期复试信息采集,不替代正式报名。3. 预报名效力:已参与预报名的推免生,仍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完成正式报名;学校将根据考生复试综合成绩,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方可获得拟录取资格。4. 补报说明:错过预报名的推免生,可在正式报名阶段直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二)正式报名阶段1. 系统注册与缴费: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账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2. 志愿填报:注册成功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参照我校推免生招生目录选择目标专业,提交报名申请。3. 特殊群体报名: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者),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4. 材料初审与复试通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需确保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并提交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等);初审通过的考生,由学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历年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参加复试。5.复试组织与内容:复试形式: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院系通知参加线下复试;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成绩构成: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考核占20%,专业素质等考核占80%。6. 待录取确认:复试通过的考生,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确认;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7. 复试费缴纳:根据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费用在复试时收取,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四、体检安排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参加我校推免复试并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体检。我校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开展,具体时间与要求将另行通知。五、录取规则1. 成绩排序录取:复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2. 优先录取条件: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3.录取类别与档案要求:所有应届推免生仅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与个人档案转至我校(户口关系可自愿转接),毕业时按规定参加就业派遣。4. 入学资格复审: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入学资格:未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网上注册信息存在伪造,或故意隐瞒影响录取的关键信息;个人档案未按规定时间转至我校;存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健康问题;入学前受到纪律处分;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推免资格被取消。 六、学制与学费(一)学制1. 学术学位研究生与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2.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二)学费1.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2.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25000元/生·学年(不同专业学费不同);各专业具体学费金额,可参考我校研招网发布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七、其他规定1. 奖助政策: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与发放按学校奖助学金相关文件执行。2. 政策调整: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2026年研究生招生新政策,我校将严格遵照执行,并及时通过研招网更新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八、联系方式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启铸恭温楼E段2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 邮政编码:100070;3. 咨询电话:010-83951759。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根据实际发布时间调整)2025-09-28 16: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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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根据学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物流学院的工作实际情况与学科发展特色,为规范有序推进推免生接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管理架构物流学院专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依据国家及学校发布的招生政策与要求,制定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规模、推免生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同时负责统筹组织学院推免生复试的各项事宜,确保招生工作合规、高效开展。二、招生专业及相关说明(一)招生专业详情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具体信息如下:1. 学术学位专业学科名称: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专业代码:120100学习方式:全日制2. 专业学位专业第一专业: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学习方式:全日制第二专业:交通运输专业代码:086100学习方式:全日制(二)招生说明1. 2026年我校接收的所有推免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当年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2. 各专业最终接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结果为准。推免工作全部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2026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三、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2. 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无任何学业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3. 属于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4.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规定的体检要求及相关标准。5. 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6. 必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未按时取得,将视为录取资格无效。四、报名方式所有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需在9月22日9:00之后,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我院相应专业提交报名申请。五、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我院对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分两个阶段开展,未按要求完成审查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复试或录取环节,具体安排如下:(一)第一阶段:报考材料审核(复试前)1.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北京物资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签字并加盖相关印章);个人陈述(简要说明个人学习经历、科研兴趣、未来规划等);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生证扫描件(需包含加盖学校钢印的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面);由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需涵盖大学前三年课程成绩,五年制本科院校考生需提供前四年成绩,且证明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需签字并加盖相关印章);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认为可证明自身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补充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可选交)。2. 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汇总整理为《北京物资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汇总表》,并与个人简历(PDF格式)一同,在9月26日前或提交网上报名申请的同时,提交至物流学院指定接收渠道。3. 审核结果: 学院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获得复试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安排复试。此外,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个人实际情况一致,若发现信息不符,将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二)第二阶段:入学后复查推免生需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情况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在入学前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无论何时被查实,学院都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并依据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免生本人承担。六、复试程序(一)复试形式复试采用远程网络视频面试的形式,拟定使用“腾讯会议”软件开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环节。1. 设备与环境要求:考生需准备“双机位”所需设备,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完成账户注册后以实名登录,同时调试好软件及设备,确保复试当天网络畅通。“双机位”具体设置:主机位使用电脑登录“腾讯会议”,辅机位通过手机微信搜索“腾讯会议”小程序登录,实现同一账号双机位操作。面试环境要求:考生需独自在光线充足、环境安静且网络稳定的房间内参加面试,保证面试全程视频画面清晰、通话声音清楚,面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耳机。(二)复试时间面试将分批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1. 第一批次复试:初步定于2025年9月28日-29日开展,具体的面试时间及考生面试顺序,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指定通知渠道等方式另行告知考生。2. 报名截止时间:第一批次复试的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6日中午12:00。3. 后续批次安排:第一批次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根据拟录取情况及后续报名情况,视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组织其他批次的复试。(三)考核内容复试考核坚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衡量,其中,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过程中,除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外,还将着重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兴趣及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四)考核结果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考核模块分值占比如下: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考核:占比2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占比20%;专业素质考核:占比60%。七、录取办法1. 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学院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根据考生复试情况择优发送待录取通知,直至完成各专业招生计划。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考生,将不予录取。2. 录取基本要求: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 优先录取条件: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录取。4. 录取类别与档案要求:所有推免生仅可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组织关系及档案转至我校。5. 入学资格审查:考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再次审查,若不符合学校录取规定,将取消其入学资格。6. 禁止重复报考: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八、其他事项1. 本实施办法中未涵盖的其他事宜,将以上级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2. 学院设立考生投诉与举报受理渠道,若考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受理电话:010-89534018九、招生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郭老师联系电话:010-67908050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2025年9月18日2025-10-13 10: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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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指南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大核心阶段。所有参与该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国家划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并依据所选报考点的安排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只有全部完成上述环节,才算正式走完报名流程。一、适用考生范围在研招网报名时,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一)应届本科毕业生类别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或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且本科阶段就读于北京地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该类别涵盖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多种培养形式的应届毕业生。(二)往届生类别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或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且满足以下任一地域关联条件的往届考生:一是拥有北京户籍;二是在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已在北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记录无效)。(三)单独考试考生类别报名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统一选择本报考点。(四)京外报考应届考生类别北京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可选择本报考点。特别提醒:北京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属于以下两种情况,则不能选择本校报考点,需按要求另行选择:1. 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明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存在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须直接选择报考单位对应的报考点;2. 报考军事类院校的,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此外,其他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但未选择本校报考点的考生,需严格遵循自身网报时所选报考点的网上确认规定执行。二、关键时间节点1. 考生首次上传审核材料起始时间:2025年11月2日上午8:30(以北京时间为准);2. 考生首次上传审核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中午12:00(以北京时间为准);3. 考生补充修改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下午17:00(以北京时间为准)。所有符合本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需在上述时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无需前往现场进行材料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事宜。考生需依据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若材料不符合标准,需在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只有当网上确认系统显示“确认成功”提示时,才意味着网上确认流程全部完成。在此建议考生尽早上传相关审核材料,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节点提交。若因提交过晚导致审核不通过,且无充足时间准备补充材料,由此造成的确认失败后果需由考生自行承担。在网上确认前后的关键时期,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研招网、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及“京师研招”“学信网”等官方公众号发布的各类通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导致网上确认失败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网上确认操作步骤(一)系统登录考生需使用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专门的网上确认系统,进入操作界面。(二)政策研读与承诺签订登录系统后,考生必须认真研读《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选择具体要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师范大学(1127)报考点公告》以及所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公告,并仔细阅读后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三)审核材料上传规范材料上传分为基础材料与其他证明材料两类,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对应准备。1. 基础材料(全体考生必传)(1)准考证标准照片该照片需满足以下全部要求:①应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色可选蓝色或白色;②文件格式仅限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宽高比例严格按照3:4设置;③人像需水平居中,正脸朝向镜头,脸部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距离,应占图像高度的30%至50%,头像需左右对称;姿态保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前方,双耳完整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双肩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比例需适宜,以占整体画面的2/3左右为佳;④脸部不得有任何遮挡,头发不能遮挡面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能在面部形成阴影,需确保五官清晰可见;⑤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及鼻部不得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避免阴影、红眼等问题;⑥人像对焦需精准,画面层次清晰,不得模糊;⑦拍摄时禁止化妆,不得佩戴框架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⑧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禁止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任何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修改,也不得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版本;⑨考生需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并上传照片,若不符合标准将直接影响审核结果。(2)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及上传要求如下:①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②拍摄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五官清晰露出,脸部无遮挡物及阴影;③人像对焦准确,画面清晰不模糊;④拍摄时禁止化妆,不得佩戴框架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⑤确保身份证人像面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无遮挡,且不被手指捏住关键信息区域;⑥照片内容需真实有效,真实呈现考生近期相貌,禁止使用图片编辑软件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得通过翻拍方式获取。2. 其他证明材料(按需上传)(1)身份证核验异常考生材料若考生身份证核验未通过,或持有的是非大陆地区身份证,需上传本人有效期在2025年12月21日及以后的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照片需保证证件边框完整,亮度均匀,所有字迹清晰可辨。(2)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材料根据考生学历背景不同,需提交的材料分为以下几类:①国内高校就读或毕业的考生,需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②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且认证书上的二维码或认证编号需清晰完整;若录取当年入学前才能取得认证书,需上传境外高校近期开具的成绩单或在读证明原件照片;③通过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形式学习,且在2026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原件照片;④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上述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3)户籍或社保审核未通过考生材料此类考生需根据自身地域关联情况提交对应材料:①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考生,需上传户口本(簿)首页(需有公安部门盖章)及个人信息页照片;若为集体户口,需同时上传户口首页(需有户口单位有效期内盖章)及个人信息页照片,也可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②工作所在地为北京的考生,需上传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子版照片,该记录需带有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章,且社保缴纳记录不得包含补缴部分。(4)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材料此类考生需同时上传两份材料:一是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件照片,函件需有工作人员签字、有效联系方式及部门公章;二是北京地区高校学生证的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照片(需有本人照片且每学期注册信息完整),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其他补充材料报考点根据审核情况要求考生补充上传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提示: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图片材料,因个人材料准备不当影响审核进度及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仔细研读《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选择具体要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师范大学(1127)报考点公告》及报考单位发布的报考公告,确保网报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因信息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 考生必须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内完成网上报名的全部流程,其中费用缴纳是关键环节。未缴费或未完整完成报名步骤的,报名信息将被判定为无效,报考点不予进行网上确认。3. 考生需严格按照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要求上传电子证明材料,并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若系统反馈“审核通过”,则说明网上确认已完成;若反馈“待补充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提示补充完善材料。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未完成网上确认,未完成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4. 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为2025年12月底前)退回至原支付账户。5. 不符合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如京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及工作所在地均不在北京的往届生等,若误选本报考点,其报名信息将被认定为无效,不予准考。6. 考生需定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论,建议关注“学信网”公众号并绑定个人微信账号,以便及时接收审核进度的微信消息提醒,具体的关注及绑定方式可在网上确认系统首页查询。五、咨询渠道说明在网上确认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两种方式与本报考点联系。考虑到咨询高峰期电话易占线,建议优先选择邮件咨询。发送邮件时,需以“报名号+姓名”作为邮件主题,报考点通常会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2025-11-12 15: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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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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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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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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