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河海大学(3206)考点公告及重要提醒
01考试时间

02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及时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03考试地点
1.河海大学考点考场分布在两个校区,考生可在准考证上查看到考场所在楼宇,具体说明如下: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及周边交通情况,具体考场安排请查阅“2025年考生考场安排索引表”(预计2024年12月19日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请关注)。考生可查看考场平面示意图,校园入口处也将设置考场示意图供查看。
04安全检查
1.根据上级部门统一要求,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时,本考点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进行检查。为方便快速通过安全检查,建议考生事先准备透明文具袋,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如金属水杯等)或衣物。
2.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建议考生非必要不携带平板电脑、电纸书等较大电子设备,以免存放困难。
3.所有考生在进入安检区之前,须提前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存放至指定区域的手机集中存储柜,存放时请静音并将手机闹铃等取消,避免考试过程中产生噪音。存放的物品在考试结束后取回。所有考生须服从安排,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存取物品,避免混乱、拥挤。
4.考生将手机存放后应确认上锁,之后前往安检区等候。请考生妥善保存手机存储柜钥匙,避免丢失,考试结束后凭手机存储柜钥匙自行取回手机,注意手机取走后不能将手机存储柜钥匙带走。
5.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再次检查并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须无条件协助并配合接受检查和身份验证。
6.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请考生于12月19日17:00之前将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姓名+考生编号)及相关情况说明等发送至河海大学研招办邮箱:
hhuyzb@hhu.edu.cn。
安检时请主动向特殊安检通道的工作人员说明并出示相关材料,由专人检查后进入考场。
05入场须知
1.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及赴考路线,根据天气和交通情况,充分考虑入校存放手机以及排队通过安检门等各种耗时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确保顺利应考。如因个人原因影响正常入场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试当天上午7:00,下午12:30开始,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校园。西康路校区考生从2号门(虎踞路)、3号门(西康路)进出校园;江宁校区考生从南门(佛城西路)进出校园。到达校园后,考生不得在校园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3.进入楼宇及考场时间需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4.考试期间考点所在校区均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及送考同行人员切勿自驾进校。
5.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离场并快速离开考点。
06应试要求
1.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统考科目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2B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2.统考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计算器。
3.考生严禁携带任何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论处。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靠走道一侧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和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配合监考员或按有关招生单位要求粘贴条形码。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5.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考生散场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所有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07诚信应考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考试期间将实行全程实时、全覆盖监控录像,考后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考试纪律。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予以严惩。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应试须知》《考场规则》《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摘要)等材料,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争当诚信公民。
08其他
1.请考生持续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信息相关通知,并做好考试准备工作,以免耽误考试。
2.天气寒冷,请考生赴考过程中注意防寒保暖。冬季为呼吸道疾病高发期,请广大考生考前尽量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3.本考点举报电话:025-83786303(研究生院),025-83786255(校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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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本实施细则依据《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核心要求,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制定,旨在规范招生流程,保障选拔工作有序进行。一、招生工作准则本次博士招生工作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为根本导向,严格遵循科学筛选、公平公正、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核心准则,确保选拔出具备扎实学术功底与良好科研潜力的优秀人才。二、组织管理架构为保障招生工作的专业性与严谨性,学院专门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统筹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在该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分别组建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以及综合考核小组,各小组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招生各环节审核与考核工作规范落地。三、报考基本条件1. 所有申请者需严格符合《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的各项报考要求。2. 硕博连读招生类别仅面向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开放申请。四、导师选择相关说明申请者在报名阶段需明确填报“意向导师”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最终录取结果将受意向导师招生名额限制。在录取阶段,学院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确定每位拟录取考生的最终指导导师。五、申请流程说明(一)报名安排1. 学校层面分秋季、春季两个批次组织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核及录取工作。其中秋季批次的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00至12月11日16:00。若秋季批次已完成当年度招生计划,春季批次将不再开放招生;春季批次是否启动,学院将另行发布通知。2. 申请者需仔细研读《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提示》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全部流程。(二)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申请者需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电子版材料,具体清单及规范如下:1. 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需将正反两面复印并整合在同一页面。2. 学籍或学历相关证明材料,不同类型申请者提交要求不同:(1)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普通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根据自身情况对应提交:①已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并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者,提交硕士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扫描件,若缺少其中任一证书,需额外提供书面说明;②境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在境外院校就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证书的申请者,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证明中需明确标注预计获得硕士学位及毕业的时间,该证明需为中文或英文版本,若为其他语种需提供中文或英文公证件。3. 两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出具的报考推荐意见。操作流程为:申请者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准确填写推荐专家的相关信息(包含联系电话等),推荐专家登录系统在线完成推荐意见的提交。4.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学院对计划书的具体格式、内容篇幅不做统一规定,申请者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充分阐述。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申请者,需额外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报考)的5门硕士阶段课程成绩证明。6. 本科及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的公章;往届毕业生可前往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本科、硕士就读院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成绩单,并由复印单位加盖公章确认。7. 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交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及目录、论文初稿等材料;硕博连读申请者需提供空白A4纸,纸上注明“申请硕博连读”字样,并由本人亲笔签名。8.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参与科研项目的相关证明、获得的专利证书及其他体现原创性研究能力的成果陈述与证明文件。9. 英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托福、雅思等国际语言测试成绩单的扫描件。10. 其他可证明自身学术水平与科研素养的材料,包括校级及以上各类获奖证书,或申请者认为对报考有参考价值的其他补充材料。(三)纸质材料寄送规范1. 材料准备:申请者需从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随后将“(二)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中第1至10项材料(第3项专家推荐意见无需打印,以系统提交为准)按顺序整理打印,形成完整的纸质材料。2. 材料装订:需单独制作材料目录,目录中明确注明申请者姓名、报考专业、意向导师、材料项目及对应页码,将材料目录作为纸质材料的首页,按顺序装订成册。3. 寄送要求:纸质材料统一通过顺丰快递寄送,快递信封上需清晰标注“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报考专业-姓名”。寄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含当日),以快递单显示的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未寄达的材料将视为无效,相关报考信息不予认可。4. 接收信息:收件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理科大楼A座517室,收件单位为经济与管理学院研招办。六、考核实施流程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包含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硕博连读方式除外)、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四个核心环节。学院将依据招生简章及本细则规定,对申请者逐一进行审核与考核,申请者可通过报名系统实时查询各环节的审核及考核结果,通过前一环节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核。(一)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核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核小组将对照报考条件,对申请者的基本信息、学籍学历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二)专业资格审核(仅适用于普通申请—考核制)1. 审核时间:专业资格审核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31日前结束。2. 审核原则:针对报考同一招生学科的申请者,审核小组将执行统一的审核标准与审核流程,确保审核工作的公平性与规范性,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3. 评分标准:专业资格审核满分为100分,具体量化细则如下:①本科及硕士阶段学业成绩,占25分;②外语水平能力,占10分;③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已获科研成果,占30分;④科研创新潜力评估,占35分。4. 结果确定:学院将以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为核心依据,结合招生计划,择优划定合格线,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公示。(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1. 考核时间:该项考核将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纳入综合考核的整体流程。2. 考核内容:重点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具体涵盖政治立场与态度、思想表现、道德规范遵守情况、遵纪守法意识等方面,特别侧重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及诚实守信品质的评估。3. 考核结果:此项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四)综合考核1. 考核时间:综合考核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 考核内容与分值:综合考核围绕申请者的外语水平(包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科研能力与创新潜力展开,具体分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考核总成绩为三门科目得分之和,满分300分。3. 考核安排:硕博连读申请者与普通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将统一参加综合考核,考核结束后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统一排序,作为录取的核心依据。4. 合格标准: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任意一门科目成绩低于60分,均判定为综合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 导师确定说明:申请者在报名阶段填报的“意向导师”仅作为参考,最终录取导师的确定需结合导师招生名额限制,在录取阶段通过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最终明确。6. 考核形式:外国语科目采用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该科目总分的70%,面试成绩占30%;专业基础科目以笔试形式开展;综合测评科目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七、录取公示安排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先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审定通过后将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本实施细则由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另行通知。2025-11-28 13: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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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学校与中国农业银行雅安市雨城支行协商对接,现就2025-2026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含首次贷款与续贷)的办理事宜明确如下,望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知晓并遵照执行。一、首次贷款办理指南(一)申请资格要求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首贷的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合法公民;2. 恪守诚信准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3. 已被本校正式录取并取得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本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4. 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已通过学校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可支配收入无法覆盖在校期间的基本学业开支;5. 未超过学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6. 符合贷款经办银行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特别提醒: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度内,只能选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助学贷款中的一项,不可重复申请。(二)贷款额度标准贷款额度需结合学生实际学业开支需求确定,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25000元。该笔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若有剩余部分,可用于补充日常生活费用。(三)核心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完成《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及相关配套材料的签订与准备工作。具体办理分阶段推进,各环节时间节点与要求如下:(四)各阶段工作安排1. 提交申请与入群: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需在11月18日前填写完成报名表格,并直接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同时,需加入“研究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群”,加群申请需备注“(研究生)培养单位+学号+姓名”,入群后请按相同格式修改群昵称,以防范网络风险。2. 培养单位汇总上报:各培养单位需在11月19日12:00前完成本单位报名学生信息的汇总整理,将报名信息表重命名为“培养单位+校园地助学贷款”后,按要求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3. 学校资格审核:学校将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进入现场办理环节。4. 现场集中办理:学生需提前学习掌握助学贷款相关注意事项,备齐所需材料后,按对应校区的时间安排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各校区具体安排为:雅安校区11月24日上午10:00-11:30,地点在综合楼214;成都校区11月25日中午13:30-14:30,地点在4教A107;都江堰校区11月25日上午10:30-11:30,地点在综合楼5206。请参与现场办理的学生提前10分钟到达现场,做好准备。(五)现场面签材料清单现场办理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确保齐全且符合要求:1.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原件1份(需自行准备,提交前不得提前签名);2. 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3.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照片页与注册页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4. 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在卡片留名栏签名,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5. 征信查询授权书1份;6. 无婚姻登记申明1份;7. 面谈笔录1份;8. 个人信贷客户信息授权书1份;9. 若借款人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额外提供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借款人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全本复印件(需经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加盖鲜章)1份。二、续贷办理相关说明(一)续贷申请对象续贷申请对象为在2025-2026学年之前已成功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且当前学年仍有贷款需求的研究生,同时需持续满足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二)续贷工作时间节点1. 各培养单位需在11月19日12:00前,完成对本单位已成功申请贷款学生续贷意愿的核实工作,并填写报名信息表。需注意的是,首贷与续贷学生的信息需合并整理至同一份表格中,表格重命名为“培养单位+校园地助学贷款”后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2. 确定办理续贷的学生,需参照首贷学生的入群要求,加入“研究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群”(QQ群号:444300855),规范填写加群备注并修改群昵称。学校将对续贷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会将相关信息同步至经办银行,推进后续流程。三、贷款发放及后续事宜1. 贷款发放时间:2025年12月,经办银行将完成首贷与续贷学生的贷款发放工作,贷款资金将直接划转至学校学费收缴专用账户。2. 费用结算方式:学校财务处将对贷款资金进行集中结算,根据学生实际应缴费用执行“多退少补”,具体结算事宜将另行通知。3. 贷款办理规则:校园地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模式。每学年秋季学期,贷款申请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办理当学年续贷,续贷选择不影响后续学年的贷款申请资格。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确保信息传递到位;学生在办理过程中若有疑问,可通过上述QQ群咨询沟通,确保助学贷款办理工作顺利推进。2025-11-28 1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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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统考硕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网报公告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非推免)的考生,在正式报名前须仔细查阅三类关键文件:一是中国研招网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二是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网报公告;三是哈工大研招网发布的硕士招生章程及学科目录。请务必严格遵照各项要求完成报考流程,因未按规定报名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一、报名整体流程说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非推免)报名全程分为两个核心阶段,各阶段时间节点及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阶段预报名时段: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报名时段: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开放时间:9:00-22:00,考生需在上述时段内完成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阶段截止时间:11 月 5 日 17:00,逾期不再受理补报手续具体要求:网上确认的详细起止时间、所需材料及操作规范,考生需以所选报考点及考点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二、报考点选择规则(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额外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三)特殊说明:哈工大初试自命题科目无需使用画板及非常规考试用纸,所有自命题科目考试时长统一为 3 小时,考生可依据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报公告的具体要求选择报考点三、网上报名期间注意事项(一)学历(学籍)信息校验中国研招网将在网报期间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考生需及时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证书编号、毕业时间等关键信息,避免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校验不通过特殊情况处理:若因毕业年限较长、持有国(境)外学历、毕业于部分军校或身份证信息已变更等原因造成校验不通过,不影响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但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补充核验责任声明:考生需对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报考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进入复试、获得录取资格,或入学后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的,相关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解决(二)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修改哈工大将依据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开展报名资格审核,审核结果提示将通过哈工大研招网公布或中国研招网站内信息发送,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建议考生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前完成网上报名,预留充足时间以便在网报截止前修改错误信息或重新报名联系方式维护: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确保上述信息在整个考试录取期间保持有效四、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一)核心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平台,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本人图像照片上传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提交等操作,待报考点审核通过后,方视为完成有效报名(二)材料补正: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根据审核意见重新提交相关材料(三)温馨提醒:为避免因审核不通过而无充足时间准备补充材料,建议考生不要在网上确认截止日当天提交审核材料五、准考证打印安排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可凭借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具体要求请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六、哈工大报考点相关规定(一)报考点受理范围根据黑龙江省招委会统一部署,哈工大报考点仅受理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管理类联考考生:就读学校位于哈尔滨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往届考生工作所在地在哈尔滨市的往届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社保部门开具的 2025 年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所有报考哈工大的强军计划考生(二)报考费缴纳:黑龙江省范围内所有报考点均实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模式,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考费缴纳,未按时缴费视为报名无效(三)后续通知:10 月下旬,哈工大报考点将发布《网上确认公告》,选择该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相关要求(四)注意事项:除上述符合哈工大报考点受理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考生需选择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七、报考类别与招生计划说明(一)报考类别限制哈工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哈工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除外)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招生计划说明:网报期间中国研招网公布的哈工大各学科拟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为参考计划,正式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报考情况及学科发展需求,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增减调整八、后续工作通知渠道关于准考资格审核、初试安排、复试要求、录取流程等后续相关工作信息,均将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网统一发布,考生需持续关注相关通知动态,确保及时获取重要信息2025-11-07 1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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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北科技学院网报公告为落实教育部及河北省相关招生政策,严格遵循《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核心要求,结合华北科技学院办学实际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公告,详细说明报考相关事项。一、报考资格要求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素养。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情形之一:(1)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顺利毕业的本科生。(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先满足本公告中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的第 1、2、3 条要求,再符合以下具体规定: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相关学业要求并具备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二、报名流程及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报考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按要求完成网报信息确认、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采集,并缴纳相应报考费。报考点选择遵循以下原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通知为准)。(一)网上报名具体要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段同样为 9:00—22:00。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仔细阅读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报考须知,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报名操作。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包含专业方向)。考生需按照我校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学习经历相关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考生需准确填报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说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的处罚情况。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报名期间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提前核实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学历(学籍)补充核验。考生应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谨慎选择填报志愿及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及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确保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网上确认具体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逾期不再办理。具体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按照核验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考生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要求,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三)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及各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核实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于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将不予准予参加考试。(四)诚信考试要求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相关约定及各项考试要求。三、准考证打印说明考生需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需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四、其他重要事项请广大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仔细查阅《华北科技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了解更多详细招生信息。对于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存在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公告中部分条款与教育部、河北省当年最新招生政策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河北省发布的最新政策规定为准。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华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所有。2025-11-07 1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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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学习方式与学制规定华南理工大学 2026 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实行全日制学习模式。学制设置根据招生方式有所区别:通过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为 4 年;通过本科直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为 5 年。所有博士生的最长学习年限统一为基本学制基础上增加 3 年,其他学籍管理相关事宜,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二、招生学科范围与计划安排2026 年,学校将在多个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博士招生覆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交叉学科等门类;专业学位博士则聚焦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七个类别。招生方式包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其中普通招考全部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遴选录取。三类招生方式均分批次开展,若某专业在前期批次已完成既定招生计划,则不再参与后续批次的招考工作。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发布的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标注的计划数已包含各类招生方式的名额(不含部分国家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指标,结合各招生院系的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三、报考基本条件(一)通用资格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导向,热爱祖国,志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心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的相关标准。需提供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二)本科直博报考条件除满足上述通用资格要求外,考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属于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展现出较强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除符合通用资格要求外,考生须为华南理工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并满足学校规定的相关申请条件。(四)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考生除需达到通用资格要求及报考学院(系)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拥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时应已基本修完硕士阶段学位课程并能提供成绩单,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认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仅可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且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1)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计算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入学之日);(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并能提供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3)具备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4)发表相关论文 5 篇及以上(期刊范围包括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 SCI、EI、ISTP 检索的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 2 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 1 项及以上省部级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过 1 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四、入学时间与住宿安排2026 年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预计于当年 9 月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学校设有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均坐落于广州市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住宿安排,由学校根据三个校区的宿舍床位情况及培养需求统筹规划。五、招生流程说明本科直博招生工作,将按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程序完成报名、复试及录取,全部流程于 2025 年 10 月前结束;硕博连读招生的具体流程将另行发布;申请考核制招生流程如下:(一)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在报名前,应先与意向报考导师联系,确认其是否有剩余招生计划。需注意的是,意向导师仅作为报考参考,并非录取后确定导师的依据,最终导师分配将结合考核结果、考生意愿、导师意向及招生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所有考生均需通过指定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5 日。考生报名前需仔细查阅报考指引及报考院系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并认真核对无误后提交。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二)网上确认阶段202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2 日期间,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按照报考指引提示及报名时间批次,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报考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并完成缴费手续。对于学历审核结果未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将无法继续完成确认流程,报考资格自动失效。(三)报名材料提交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需按照报考指引要求,将申请材料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前(以邮寄邮戳日期为准)寄送至或直接送达报考学院(系)。若采用邮寄方式,需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报名材料的接收状态。(四)申请材料审核报名资格审核: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招生学院(系)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材料评审及综合考核。材料评审:各学院(系)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学习成绩单、学术科研成果、研究实践经历、硕士论文、获奖证明、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各学院(系)根据材料评审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五)综合考核(复试)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系)自主组织,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各院系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核时间由招生学院(系)自行确定(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同时还需加试两门由学院(系)组织的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六、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每年 10000 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每年 40000 元。(二)奖助政策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设立 “助研岗位奖学金”“助教岗位奖学金” 等多项资助项目,各类奖助金资助标准合计最低为每年 58200 元 / 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各类奖助金待遇。若各类专项计划对学费及奖助学金有单独的招生简章或协议约定,将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七、录取规则与要求(一)录取基本原则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学习能力、学术素养、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依据复试前公布的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在综合考核结束后组织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在计划名额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核结论、材料评审成绩及复试成绩,仅在本招生年度内有效。未在本招生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核或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仅在当年有效。(二)计划调整与专项要求录取阶段,各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可能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的计划数进行适当微调。招生专业目录中部分导师为广西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等对口支援高校的兼职博导,此类导师仅录取通过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报考的上述高校教师等考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 的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具体招生计划及招录要求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各类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及学校的规定,结合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综合遴选确定。(三)定向 / 非定向就业相关要求有工作单位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提供原就业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材料。除招生专业目录中另有明确说明外,各学院(系)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0%(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院系,该比例一般不超过 5%);凡已有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读的导师,不得再招收此类学生。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50%。国家专项招生计划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八、毕业、学位与就业方式(一)毕业与学位授予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及各类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后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或实践成果学位(毕业)答辩。经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作出授予学位决定后,颁发相应学位证书。(二)就业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除有专门协议约定外,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实行 “双向选择” 的自主择业模式,入学前须将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在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档案、人事关系、户口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学校,毕业后的就业事宜按照定向就业协议执行。九、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是学校官方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所有与博士招生相关的通知、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该平台对外公布。学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或中介机构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各学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考生若有异议,可先向招生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对招生工作存在异议的考生,需在本招生年度内通过咨询或信访方式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十、其他注意事项部分国家专项计划等类别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将另行单独公布。现为定向就业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须征得原定向就业(服务)单位的同意。若因考生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报考纠纷导致无法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如实选择报考类别及录取类别,严禁弄虚作假,录取类别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树立诚信考试意识。若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各类报名申请材料(无特别说明情况下)仅需提供复印件,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学院(系)的计划完成情况,部分学院(系)预计于 2026 年 4 月左右开展第二次招生工作。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的相关简章,将另行发布。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上级主管部门在本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据此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2025-11-07 1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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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一、报考点适用范围说明(一)接受报考院校限定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仅对以下两类考生开放:一是符合本报考点报名条件,且报考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或湖南师范大学的考生;二是满足特定要求的华南理工大学相关专业报考者。(二)特殊情况报考点调整要求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的考生,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须选择所报考院校作为报考点:初试科目需使用画板类工具或非常规考试用纸;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考试科目代码处于 910-929 区间内。(三)不接受报考专业说明本报考点明确不接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报名。此类考生若计划在广州参加考试,需符合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并选择该报考点完成报名。二、报名基本条件拟选择本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需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拥有广州市户籍,报名确认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为 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就读于广州市内高校;工作地点位于广州市,需提供有效工作合同及近 3 个月广州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正在广州市内进行实习,需提交本科就读高校出具的实习证明;报考华南理工大学,且考试科目代码包含 910-914;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单独考试相关专业在职单考班的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并最终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阶段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依据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及相关报考点规定,选择其他合适报考点。考生须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一)网上报名安排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渠道: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操作;注意事项:预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正式报名期间无需重复提交;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补报申请,也不允许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需准确填报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需与有效身份证件保持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或无效身份证号报名。(二)报名信息修改规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部分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数据,但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为不可修改的关键信息。若需调整关键信息,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 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有报名信息并重新报名缴费,已缴纳的原报考费用将在网报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退还。(三)单独考试考生材料提交要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单独考试相关专业在职单考班的考生,需在报名阶段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至报考学院联系人指定接收渠道进行审核:个人申请书、报名信息校对表、毕业证书复印件、专家推荐信、单位推荐意见及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需将纸质版原件寄送报考学院,完成全部材料审核后方可参与网上确认(推荐信模板及学院联系方式可通过指定渠道获取)。(四)报考费缴纳说明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 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 “网上支付” 功能缴纳报考费,收费标准为每科 40 元。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不再受理补缴费申请。四、网上确认相关规定(一)确认方式与时间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4414)采用网上确认模式,具体确认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下旬至 11 月上旬,详细时间安排、操作步骤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公告。(二)确认流程与责任所有已完成缴费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配合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原因(如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等)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初试。(三)报考费退费规则已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因网上支付操作失误或网络技术问题导致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重复缴纳部分将予以退还。考生缴费后请勿立即注销银行卡,以免影响退费流程。(四)电子证件照要求网上确认需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为蓝色或白色,该照片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校园一卡通及学信网录取备案等场景。照片具体要求如下:人脸水平居中,双眼自然睁开平视镜头,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头部与肩部端正,占照片比例不低于 2/3,脸部无遮挡;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首饰、美瞳等物品,不得使用翻拍或美颜照片;照片格式仅支持 jpg 或 jpeg,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 5M,宽高比例为 3:4。五、准考证打印与初试安排(一)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初试前 10 天左右,使用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将被禁止入场。考生参加初试时需同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期间须在有效期内)和准考证。(二)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段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三)初试地点初试考场将根据报考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在华南理工大学校区内(不限于五山校区),具体校区及考场楼栋信息以准考证标注为准。考生需按《考场规则》及准考证上 “考生须知” 要求,携带指定考试用具参加考试。六、报名信息填写及其他注意事项(一)个人信息保管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妥善保管网报用户名及密码,避免信息泄露造成损失,建议打印 “报名信息校对表” 留存备查。(二)应届毕业生信息填写应届毕业生在填写 “现学习或工作单位” 时,除填写学校名称外,还需完整填写所在院(系)名称。(三)非全日制专业报考要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 “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等相关信息。(四)学籍学历信息填写规范信息查询与校验:考生应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学信网记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所持学位证书如实填报。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学历(学籍)信息,考生需及时查看校验结果,未通过校验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特殊情况填写规则:(1)毕业学校更名导致系统无对应选项的,选择 “其他”,在输入框中填写学信网登记的学校名称,毕业学校代码填写 “00000”;(2)系统专业列表无对应选项的,选择 “其他”,填写学信网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3)毕业日期、获得学位日期需按学信网记录及证书标注如实填写;(4)证书编号按学信网记录及毕业证书上的 “学校编号” 填写(不填报告编号或 No.xxx 印制号);(5)境外学历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上的证书编号。未通过校验的处理:需及时到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网上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在读研究生还需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无法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常见未通过校验原因包括信息填写错误、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未提供证明、学历学籍信息未注册或有误、境外学历未办理认证等,2001 年前毕业、军队院校毕业及现役军人等考生建议提前办理学历认证。(五)加分政策与专项计划报考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网上确认阶段提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或不得参与专项计划初、复试。(六)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如需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应在报名阶段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本报考点提出申请。(七)诚信报考要求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奖惩情况(包括国家教育考试违纪作弊处罚、在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等),弄虚作假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考试相关约定。(八)信息查询与现役军人报考考生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等平台发布的通知,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信息,主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现役军人报考需遵守军队相关部门规定。2025-11-07 09: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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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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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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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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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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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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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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