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MBA与华南理工大学金融MBA交流回顾
10月26日,我校暨南大学MBA学生联合会主席团诚意邀请华南理工大学金融MBA学生联合会主席团走进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共同展开了一次精彩的学术与文化交流。
本次双校联动会面的目的,不仅是加深两校MBA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致力于促进学生活动、企业参访、学术探讨等多领域的互动,进一步加强两校MBA的紧密联系,为学生们创造更多元化的发展机会,更是思想的交汇、情怀的碰撞,共同探索智慧结晶,赋予未来新的可能。
校园走访:承百年底蕴,展现代风采
在暨南大学MBA学生联合会主席覃少锋的带领下,我们与华南理工大学金融MBA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们一起参观了石牌校区的管理学院、图书馆、文学院、校友楼及富力教学楼。在一路走访中,华南理工大学金融MBA联合会的伙伴们表示暨南大学百年深厚历史与文化积淀令人动容,两校学子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共享了学习与成长的瞬间,也为进一步的思想碰撞奠定了基础。
主席团对话:携手同行,谱写合作新篇
校园参观结束后,双方联合会主席团就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发展展开了深入交流。两校就围绕如何更好地服务学生、如何创新新生活动形式以及如何增强联合会运营成效等话题进行了深度探讨。
大家在沟通中碰撞出新的思想火花,找到了合作的新契机。
双方一致认为,未来应加强在学生活动联谊、企业参访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打造跨校、跨学科的学生融合平台,为两校MBA学子的成长和未来赋予更多的可能性。
活动尾声,覃少锋主席将象征暨南精神的“暨南熊”吉祥物赠予华南理工大学金融MBA学生联合会主席张家铭,象征着两校MBA学生联合会之间的深厚友谊与美好合作愿景。正如“始有暨南,便有商科”所诠释的那样,我们期待在情谊和智慧的见证下,携手同行,共赴更加璀璨的未来。
此次交流不仅是一次简单的走访,更是一次心灵的碰撞、情感的交融。作为两校MBA学生组织的代表,学生联合会将继续全力搭建好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同学们在学术、职业与情怀上的共同成长。让我们以此为起点,汇智共生,赋予未来新的想象,期待下一次更加精彩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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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公告即日起,江南大学正式启动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工作。对于有望取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资格,且计划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同学,建议尽快登录 “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一、申请要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标准;须为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本科学习阶段成绩优异,并且能够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符合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接收的其他各项要求。二、招生专业范围我校部分博士招生专业面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即本科直博类型);同时,部分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含相关领域)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即硕士推免类型)。需要说明的是,考生可在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的 “专业查询” 板块,查询到具体的推免接收专业;而最终的接收专业情况,需以各学院正式发布的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为准。三、报名流程步骤每位申请者凭借本人身份证号,在预报名系统中仅能填报一个志愿,具体为一个学院下的一个专业(或专业方向)。考生需如实、谨慎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提交后将无法进行修改,请务必认真操作。各学院会对申请者提交的全部材料开展审查工作,申请者需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自身申请状态,或直接咨询所报考的学院了解进展。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需按照各学院接收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已通过本系统完成预报名,且成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国家推免系统”,该系统的开通时间请以中国研招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并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志愿。报名时所选择的专业,需以 “江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为准。学校会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拟被接收的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并确认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该资格。此外,推免生在国家推免系统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便不可更改,请考生谨慎决策。未通过本系统进行预报名的同学,仍可在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会根据实际招生情况,按照择优原则开展选拔工作。四、学费标准说明我校将依据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的学费标准可通过 “江南大学主页 - 公共服务 - 信息公开” 栏目进行查询。与此同时,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用于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需求。五、其他注意事项此前已报名参加我校 2025 年暑期夏令营活动,且成功获得优秀营员称号的学生,仍需登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流程,不可省略该步骤。若本通知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后续下达的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为准,确保招生工作严格遵循上级规定。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0-85197929咨询邮箱:yzb@jiangnan.edu.cn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 1800 号欢迎各位优秀学子报考江南大学研究生!2025-09-11 11: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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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汕头大学考点(4451)考生物品存取操作指引各位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入场需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查环节,汕头大学考点(4451)在桑浦山校区E座教学楼设置考场封闭区,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查后方可进入考场封闭区。严禁考生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穿戴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封闭区域。建议本校考生尽量将个人物品留在宿舍内,仅携带考试规定的必须用品前往考场。为满足考生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需要,考点设有“考生资料存放区”,现就手机和随身物品存取流程做如下指引:一、手机和随身物品存放点设置沿着E座教学楼前校道旁设置“考生资料存放区”,用于考生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二、手机和随身物品存取流程考生进入“考生资料存放区”后将手机和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协助收纳、存放。寄存物品将贴有相应标签(含考生姓名、考场号、座位号)。存放完毕后,领取寄存单(1张),考生本人留存,请务必妥善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凭寄存单至原存放点领取本人手机和随身物品。寄存单交还志愿者,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建议考生在包中存放一张有本人联系信息的纸张,若忘记取回或拿错,可根据信息找到失主。三、手机和随身物品存取服务时间特别提醒:虽然我考点为考生提供免费物品寄存服务,但由于考生较多,物品存取均需要一定时间,建议考生尽量不携带上述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达考点,确有物品寄存需要的,请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生资料存放区”,进行手机和物品存放,存放好手机等物品后,按要求经过智能安检门的检测。由于寄存物品原因等造成考生无法进入考场的,考点不承担相关责任。四、注意事项1、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学习材料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为防止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其他物品须提前在“考生资料存放区”进行寄存。2、建议考生将全部考试物品装入A4尺寸的透明文件袋,手持透明文件袋通过安检,其余物品存放在“考生资料存放区”,避免二次安检。3、考生在寄存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时,建议将其设置为关机或将闹铃等提醒功能取消。4、请考生有序排队存、取物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防止出现混乱拥挤,避免寄存物品错拿、丢失等。届时如实行人员分流、限流等措施,请考生予以配合。5、根据要求,我考点将对物品存放区域进行全程视频监控。2025-09-02 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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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 2026 年部分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公告各位考生:长安大学计划对部分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一、以下学院的所有全日制学科专业不再接受外语小语种考生报考,涉及学院包括:004 经济与管理学院、01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13 运输工程学院、014 土地工程学院、015 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021 未来交通学院。二、005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的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086100 交通运输”,以及 023 卓越工程师学院 “086100 交通运输” 中研究方向为 “03 智慧交通控制” 的学科专业,其第四单元的自命题考试科目将发生变动,由原来的 “813 计算机系统及控制技术” 调整为 “812 自动控制理论”。三、006 信息工程学院和 022 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研究院的第四单元考试科目有调整,原自命题科目 “846 计算机类学科基础” 将更换为全国统考的 “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四、009 建筑工程学院第四单元的自命题科目进行了调整,“830 水处理生物学及水力学” 改为 “830 水处理生物学”。五、01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中的研究方向 “05 道路材料科学与工程” 名称变更为 “05 智慧交通材料”,该方向第四单元的自命题考试科目为 “838 材料科学基础”。六、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他初试考试科目均维持不变。注意事项:长安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最终确定,将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长安大学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专业目录为准。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7 月 15 日2025-08-22 16: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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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为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有序开展我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已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且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硕士推免生或直博生,允许跨学科报考;专业成绩优异、具备乐教适教特质的学生,可报考 “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 “国优计划”)专项。报考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推免生,需符合该专项计划报考基本条件,且报考专业仅限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新闻与传播、法律、机械、测绘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临床医学等专业学位。各培养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上述基础条件之上,提出更为具体的业务能力要求。二、接收计划2026 年,我校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约 3000 人(含各类专项计划)。其中,“国优计划” 硕士推免生计划接收约 30 人,承担该计划推免生培养任务的单位包括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在直博生接收方面,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专业学位除外),均具备接收直博生的资格;专业学位仅接收 “卓越工程师” 计划(国家校企联培专项)直博生。三、相关流程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与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及备案公开等所有相关工作,均需通过该系统开展。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该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予以录取。(一)发布专业目录和接收办法: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将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各培养单位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将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二)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可自 9 月 22 日上午 9 时起,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最多可同时填报 3 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后 48 小时内不可修改。(三)资格审核:各培养单位将对考生提交的志愿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自 9 月 23 日上午 9 时起,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陆续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四)复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选择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照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参加复试。(五)待录取: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复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经审核批准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可选择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若未在系统中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此次录取结果将不生效。(六)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各培养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四、复试及成绩核算复试可采用素质评估、专业笔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开展。具体的复试形式以及复试综合成绩折算方式,将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与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并在其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公布。复试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若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即为不及格),将不予录取。五、录取原则学校将依据推免生接收计划,结合考生的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推免生接收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六、信息公开各培养单位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招生计划、接收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复试各项成绩等信息)、咨询与申诉渠道等重要内容,确保推免工作信息透明。七、奖助学金(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类奖助学金。我校奖助学金体系涵盖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及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发放与评定标准将依据学校发布的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二)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具体金额如下:特等奖:10000 元一等奖:5000 元二等奖:3000 元该奖学金的具体评选办法,可详见当年发布的《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八、温馨提示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培养单位发放的复试通知,但最终只能接受一个培养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在选择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相关操作不可更改。在考生进行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操作前,培养单位有权撤销已发放的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与考生报考情况,自主安排复试时间、确定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培养单位发布的相关通知,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已通过培养单位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具体要求可查阅各培养单位发布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若在入学时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经评估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经审核批准后,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考生需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及提交的各类资料真实有效,并诚信参与考试。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无论何时被查实,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其报考、复试、录取等资格。我校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文件要求,对未按照相关政策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培养单位或工作人员,将依规对违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欢迎广大优秀考生报考武汉大学!武汉大学2025 年 9 月 21 日2025-09-26 09: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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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三、考生只准携带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计算器、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七、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2025-08-12 10: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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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完成公示,拟录取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要求办理各项相关手续。一、档案调转全日制且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若未按要求完成调档,全日制考生将无法参与评奖、评优及评助等项目。而定向就业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转调个人档案。考生需自行下载《西安财经大学 XX 学院 2025 年调档函》(详见附件),并进行彩色打印;仔细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名称、个人相关信息以及拟录取专业名称;携带填好的调档函前往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档案密封后,由保管部门邮寄至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邮寄时需注明 “录取学院 + 录取专业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新生档案”,且邮寄方式仅限机要或中国邮政 EMS 快递。拟录取考生的档案需在 5 月 20 日前寄出(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并寄达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邮寄时间可延后,但不得晚于新生报到时间。具体的邮寄地址、接收单位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各学院发布的调档函为准。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相关事宜仅接收人事档案(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档案)已转至我校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方式分为以下三种:(1)陕西省内通过自建系统转入:根据所录取的专业,向转出党组织提供党支部全称(即原纸质版介绍信中的 “去向”),由转出党组织通过 “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 发起转入操作。(2)省外通过跨省系统转入:需先向转出党组织确认是否已与陕西省开通跨省系统转接通道。若已开通,将学院党委全称和转入党支部全称提供给转出党组织,由其发起跨省系统转接。注意:转出党组织在系统操作时,务必选择对应的学院党委(例如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并在可填写区域注明具体转入支部,不可直接选择学校党委。各学院党委全称如下: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数学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3)纸质版介绍信转入:对于省外未与陕西省联网,以及省内无自建系统(如五大行或央企驻陕单位等)的情况,需通过具有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进行转接。介绍信抬头为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去向” 需填写具体接收支部名称。(4)“去向” 根据录取专业选择相应支部:经济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涵盖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涵盖金融、税务专业)统计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统计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应用统计专业)商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工商管理(MBA)(全日制)、审计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工商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三支部委员会(会计(全日制)专业)管理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信息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电子信息专业)法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法学、法律(法学)专业)文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国际中文教育、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专业)公共管理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公共管理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公共管理专业)外国语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翻译专业)数学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数学学院本科生第二支部委员会(数学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办理时间:组织关系办理的有效期通常为 3 个月,因此请在 7 月 1 日之后再联系转出党组织发起系统转出或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切勿提前操作)。9 月开学后,各学院党委将依据《关于做好 2025 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统一开展审核接收工作。党员档案:党员档案若在人事档案中,待开学后一并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转交所属支部审核;若党员档案不在人事档案中,需贴好封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开学后交予所属党支部审核。对于身份为入党积极分子的 2025 级研究生,可在开学后将积极分子期间的全部培养材料交至所属党支部,经审核无误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继续进行培养考察。若有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关问题,可关注 “西财大先锋” 微信公众平台并直接留言咨询。(二)团组织关系转接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关于 2025 级研究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团支部的通知》。三、户口迁移新生户口迁移遵循国家政策,采取自愿原则,不迁移户口的学生无需了解此事项。入校时将户口迁入的学生,毕业时户口将按分配方案指定的地址迁出,可迁回原籍,也可在学校保留两年。保留期满仍未迁出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保留期间若需使用户口相关材料,可在工作时间前来办理)。已将户口转入学校的学生,中途若需迁回,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自行办理迁回手续。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迁出户口的,必须出示学校的退学或开除学籍的红头文件。省外录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个人《迁户申请》、《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 2 张一寸照片。省内录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个人《迁户申请》、家庭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 2 张一寸照片。户口迁移证需加盖齐全印章,包括齐缝章、空白章、所在派出所章。迁移证右下方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且印记清晰。户口迁移证上的第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得随意涂改,涂改后的迁移证无效。若迁移证上的重要信息(姓名、曾用名、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血型、身高)不清晰,需在开具迁移证的派出所及时更正。出生地和籍贯必须精确到区或县一级。信息不完整的,需由本人补充完整后才可受理。户口迁移证的空白处须加盖空白章或机打 “*”。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 “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西安财经大学”。各类证件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有更改之处必须加盖管理部门的印章,否则无效。(注:该迁移地址隶属于西安市常宁路派出所管辖)属于西安市市区生源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新生入学报到现场将收取办理户口迁移学生的户籍材料,并集中统一办理,就读期间不再受理户口迁移事宜。关于新生更改姓名的问题:新生在来校报名前,高考报名时的姓名已在教委注册,若在报名前或大学四年期间更改姓名,毕业时毕业证上的姓名将与注册姓名不符,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如需更改姓名,可在大学毕业后进行。户口集中办理的截止日期为 9 月 20 日,逾期将不再办理。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工作完成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 6 月底至 7 月初。我校计划于 5 月下旬组织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确认及修改工作,请拟录取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五、其他事项说明考生若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复试或录取资格,或未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复查不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先后经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检,录检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学校将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回原单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联系方式:029-81556499(研究生院招生科)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4 月 24 日附件【调档函-经济学院.pdf】附件【调档函-统计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商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商学院(工商管理MBA).pdf】附件【调档函-管理学院.pdf】附件【调档函-信息学院.pdf】附件【调档函-文学院.pdf】附件【调档函-法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公共管理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外国语学院.pdf】附件【调档函-马克思主义学院.pdf】附件【调档函-数学学院.pdf】附件【关于2025级研究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团支部的通知.pdf】2025-08-22 10: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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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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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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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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