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各学院硕士生复试方案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25年我校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陆续予以公布,相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参加复试。未按复试规定时间来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主动与报考专业点联系,确认相关复试事宜。
二、部分专业接受调剂,具体调剂信息将在相关学院主页发布。
三、对个别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学校已相应减扣其招生计划。同时,学校保留视各专业复试结果微调招生计划的权利。
四、复试考生注意事项:
1.复试考生3月24日以身份证号作为用户名,考生编号作为密码,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境内硕士报名”打印复试通知书。
2.请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心理测试。
五、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要气馁,欢迎继续报考暨南大学。暨南大学欢迎你!
附件:各学院复试方案。
暨南大学研招办
3月21日
暨南大学2025年003法学院_知识产权学院复试方案.xlsx
暨南大学2025年004国际关系学院_华侨华人研究院复试方案.xlsx
暨南大学2025年010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复试方案 .xlsx
暨南大学2025年011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复试方案.xlsx
暨南大学2025年014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复试方案.xlsx
暨南大学2025年019公共管理学院_应急管理学院复试方案.xlsx
暨南大学2025年031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复试方案.xlsx
暨南大学2025年038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复试方案.xlsx
暨南大学2025年042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复试方案.xlsx
暨南大学2025年044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方案.xlsx
暨南大学2025年066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复试方案.xlsx
-
重庆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为顺利推进 2025 年工商管理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在坚守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原则的前提下,统筹规划、精准落实、严格管控,依据《重庆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发〔2025〕1 号)等相关文件,并结合工商管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录取的组织架构与职责(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牵头组织。该委员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成员名单需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二)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委员会承担复试环节的组织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考试的要求,并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其保密级别与初试一致。(三)组建专业面试测试小组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专业面试测试小组成员原则上应是学术水平高、品德良好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另设秘书一名。各测试小组需对自身的测试结果负责。测试小组成员确定后,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负责监督检查。若教职工或干部的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则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四)按照学校要求,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需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相关资料上交学校研招办,保存时间不少于 1 年。此外,复试过程要有纸质记录,复试小组需为每名考生给出复试评语和复试成绩。二、复试遵循的准则秉持科学选拔准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运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保障生源质量。坚守公平公正、优中选优、保证质量的准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完善,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博士点实际,优先录取与本博士点关联紧密、培养潜力大的考生。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准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等。遵循客观评价准则。对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并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三、复试的具体要求(一)复试方式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复试按不低于 1:1.2 的比例,采用差额形式进行(复试名单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复试需结合专业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同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或学习态度、道德品质等。复试采用线下面试形式,时间为 5 月 14 日(周三)13:00。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其中专业面试成绩占 90 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占 10 分。(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内容审查考生的政治素养。审查考生本人的实际学习和工作表现。(三)复试内容专业面试(满分 90 分)考生需准备 5 分钟的 PPT,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和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随后按流程回答面试专家的提问,最后由专家评分。主要考核内容如下:① 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60 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对问题的准确把握能力,回答问题时的知识面和知识运用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② 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5 分)针对考生的研究计划设计,考查其思维敏捷度、分析逻辑性、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③ 道德品质及其他综合素质(15 分)考核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综合素质表现,包括是否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能否正确进行自我认识和评价,是否有高度的团结协作精神,是否遵纪守法、文化素养高,举止谈吐是否得体。专业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核,全程进行录像。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 10 分)由专业外语教师对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全程录像。四、成绩的核算方式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 100 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 50%,具体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 ×50% + 复试成绩 ×50%。面试结束后,最终成绩由研究生院和研究院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核算。五、考生录取规则全脱产考生的相关要求请参照重庆工商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严格执行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 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专业面试成绩低于 54 分者;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低于 6 分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者。(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6)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初试、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六、材料提交及日程安排提交材料(1)个人基本情况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介绍的 PPT 电子版、《附件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需在 2025 年 5 月 13 日(周二)12:00 前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名称:面试 PPT 和计划书 + 考号 + 姓名):会计学方向:162083813@qq.com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市场营销学方向:zhanglu@ctbu.edu.cn(2)选择全脱产学习且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交全脱产学习承诺书(下载并填写附件 1);选择全脱产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全脱产学习同意书(下载并填写附件 2),考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附件 1 或附件 2 填写。凡录取后未按照承诺书内容办理全脱产学习相关档案调转等手续者,取消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不按规定模板提交材料者,视为非脱产学习。(3)若导师有多名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导师根据对自身和考生的综合评价,在指标范围内具有优先选择的自主权,未被原报考导师选中的考生按照自愿互选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具有空缺指标的导师,需下载填写《2025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师生互选自愿调剂表》(附件 3)。(4)请考生根据情况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 1、附件 2、附件 3,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单位鲜章,复试时交到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委员会(复试身份确认、签到现场)。复试流程七、其他说明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下开展,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实行复议制度。具体如下: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部分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学校研招办:023-62769448,联系人:黄老师。博士培养办:023-62769317,联系人:张老师。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委员会2025 年 5 月 8 日附件【附件2:2025年全脱产攻读重庆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同意书(有工作单位考生).docx】附件【附件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docx】附件【附件3: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师生互选自愿调剂表.doc】附件【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无工作单位).docx】2025-09-03 11:03:53
-
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一、工作组织机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下设复试录取监督、保密、违纪处理工作组,网络信息及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组,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复试工作组。职责:依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录取方案,拟定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和培训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的工作;对学院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全面负责。2.复试录取监督、保密、违纪处理工作组职责:负责监督复试录取的整个过程,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复试过程中违纪考生的处理。3.网络信息及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组职责:负责复试相关设备的安装并提供技术支持。诚信宣传,应急事件、网络舆情的及时上报及协助处理。4.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职责: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统考考生、士兵考生、同等学力考生、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等)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资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严格按照“四对比”的原则加强审核。5.复试工作组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考生心理测试、复试考核工作。根据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数量,组织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包括组长1人、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的教师1名、研究生导师若干名。每个复试工作组另配备秘书1人,考前严格按照“两识别”、考中严格按照“三随机”的原则开展工作。二、复试形式及基本要求1.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2.复试过程中,如学院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录取资格。三、复试成绩比重及内容(一)成绩构成比例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两部分组成: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占10%)和面试(占90%)(其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面试(占65%)、外语能力面试(占35%))。2.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成绩÷3×50%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0%,加权计算后保留两位小数。(二)复试内容及要求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主要内容为: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对本学科/类别的发展潜力以及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类别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学科/类别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由于全国统考初试外语中没有听力测试,学院在复试中将特别加强对外语听力的考核。(三)破格复试本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四)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各科满分为100分、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复试。四、复试资格审查(一)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采取线下方式,学院将于复试前进行材料审核:1.有效身份证;2.往届生(含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4.“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考生本人荣立二等功的证明; 5.手写签名的《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二)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另加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缴费方式如下:1.手机端缴费方式关注“西南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学生缴费—学生登录平台缴费。登录用户号: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2.电脑端缴费方式访问西南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主页--学生统一支付平台,或直接打开缴费链接登录缴费。(http://cwxs.swust.edu.cn/) 登录用户号: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五、复试流程1.复试环节由考生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以及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和外语面试环节组成。2.考生资格审查环节,考生按照现场要求排队等待工作人员依序提交资料并进行人脸/人证识别、身份识别及资格审查。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环节,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时长不超过60分钟,形式为闭卷。4.复试面试环节,考生入场后先进行抽签分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复试工作人员提示依序进入复试教室面试。面试过程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问答不少于5分钟、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抽题问答不少于15分钟。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试范围参见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5.面试结束,考生则退出考场离开考区,复试结果将于复试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在官网发布。六、调剂说明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不接受调剂。七、拟录取办法(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遵循以下规则:1.各专业根据复试批次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大学生士兵计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考生单独排序)。2.当同一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同一复试成绩分数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外公示3日并同步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7日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录检手续。经教育部录检合格的为正式录取的考生。(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1.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未达到60分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体检不合格或未进行体检者。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6.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者。7.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认证材料者。8.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9.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者。(四)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八、时间安排具体事项安排如下:(时间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九、其它1.关于体检。考生可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任意二甲及以上医院皆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快递邮件到学院。收件人:胡老师、付老师联系电话:0816-6089563收件地址:四川省绵阳市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楼232办公室2.更多信息请关注官方网站(http://mba.swust.edu.cn/)。3.本细则由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2025-08-19 15:26:23
-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规范组织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与调剂工作,切实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障 “应考尽考、平安研考” 目标落实,确保招生流程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4〕35 号)及《关于做好我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考研成函〔2025〕1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年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一)以综合评价为核心,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根本依据,致力于选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既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又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科研 / 教学 / 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人才,同时培养具备较强实践问题解决能力、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在保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统筹规划、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完善,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秉持 “以考生为本” 理念,严明招生纪律,规范复试过程管控,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推进。(四)严格执行考试回避制度,若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须全程回避复试所有环节,不得参与任何相关工作。二、复试组织管理(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招生学院负责人,统筹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根据自身情况,组建以院长为组长、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本院复试录取工作有序开展。重大招生事项须严格执行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流程,确保决策科学合规。(二)在学校领导小组指导下,招生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与复试考生人数,组建若干面试小组,并建立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成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每个面试小组需配备 5 名成员,另设 1 名秘书;成员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突出。对于专业学位招生,鼓励吸纳一定比例具有行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加入面试小组。面试前需召开小组会议,统一评分标准与工作规范;面试期间,成员需现场独立为考生赋分。考生评分记录表、成绩汇总表等材料须及时报送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三)完善复试兜底保障措施。各部门(学院)需强化人性化关怀,针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积极提供必要支持。三、复试资格(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初试成绩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姓名列入我校官网公布的复试人员名单,方可参与复试(复试名单需考生登录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学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单独通知)。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纳入学校普通计划招生范围;其是否进入复试,需结合该专业排名、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综合确定。(二)调剂考生复试资格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初试成绩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进行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须与调入专业统一命题科目一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低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难度。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二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或公共管理专业,其他专业不接收以上专业调剂。应用统计、税务专业仅接收初试参加 “303 数学三” 考试的考生,不接纳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 考生;资源与环境专业仅调剂初试参加 “302 数学二” 考试的考生。金融、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数字经济专业,可接收初试参加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 或 “303 数学三” 考试的考生。注:我校接收调剂的专业以研招网公布信息为准,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操作。四、复试形式与时间(一)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二)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需在 3 月 30 日 —31 日完成;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查询《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获取具体信息。五、复试比例根据初试上线情况,按学科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调剂计划充足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六、复试内容(一)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及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二)综合素质能力涵盖 8 个方面:(1)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2)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3)本学科(专业)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工作表现;(4)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5)思维逻辑与反应能力;(6)创新精神与专业兴趣;(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遵纪守法)、团队协作能力及心理健康状况;(8)举止礼仪与语言表达能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具体加试科目另行通知。七、复试方式(一)笔试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及数字经济、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资源与环境、计算机技术等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专业素质能力课笔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笔试。笔试时间为 60 分钟,满分 40 分。(二)面试面试旨在全面了解考生综合素质,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 60 分,具体要求如下:面试前需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等材料,确认考生身份与资格。面试过程需详细记录,结束后由面试小组及成员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明确给出评语与分数。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复试收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 号)文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每人 180 元。考生需通过以下网址缴费: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九、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实行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与 “四比对” 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审查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需提交的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研招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往届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课程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生可从毕业学校档案馆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在职定向证明及《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报名时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额外提供父母亲户口本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以及本人签名的《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书(加分政策适用项目包括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 等);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以上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复审的依据,考生需确保材料完整、准确、清晰;若提供虚假或错误材料与信息,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取消学籍。十、成绩计算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校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 ×60% + 复试成绩 ×40%。十一、录取工作(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总成绩并列且处于录取名额边缘,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者;若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均并列,优先录取初试外语成绩较高者。(二)学校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考生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尽快确认同意拟录取;未按时确认的考生,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逐一联系确认。(三)复试结束后,学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同时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公示名单经相关部门审核、录检合格后,学校将发放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四)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低于 24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拟录取名单未经过公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五)应届生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六)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考核与复查;考核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七)我校不实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十二、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十三、其他注意事项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台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全程实行录音录像,面试录像资料由招生学院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对符合初试成绩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认定加分资格。十四、违纪、监督与复议(一)在报名或复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存在考试违纪行为,或身体、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一律判定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二)复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严格遵守纪律与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试题或故意提高 / 压低考生分数。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若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不得参与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三)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且理由充分,可在成绩公布后 24 小时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学校收到申请后,将核查复试笔试与面试影像资料;若确认复试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问题,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意,将为考生重新组织二次复试,保障招生公平性。(四)复试监督措施: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安排需报送内蒙古财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人员将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咨询电话:0471-5300146(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471-3261818巡考制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委派工作人员前往各招生学院复试现场巡考,强化过程监管。责任追究:实行复试各环节责任制,对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十五、附则本办法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2025-08-26 14:50:25
-
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各位考生: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以及《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我校将开展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达到分数线考生的专业复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及出行安排。一、复试时间安排2025 年 3 月 25-31 日期间进行复试,各专业具体的复试时间、流程等安排,以考生所报考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二、复试实施方式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考生需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三、考生需提前准备的材料清单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需保证内容清晰可辨。所有考生均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核表》(可在附件 1 中下载),填写内容需真实、完整。不同类型考生需提供对应的学历相关材料(1)应届本科考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2)往届本科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学信网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纸质版;若考生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得学位证书,仅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学信网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纸质版。(3)在国(境)外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考生需签署《2025 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2),承诺遵守复试纪律,诚信参与复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额外材料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提交户籍证明(包含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照片),以及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已签订的就业协议);所有享受该政策的考生,均需签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承诺书》(见附件 3)。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能够证明自身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此类考生需提供已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展示关键信息。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考生需按照所报考学院的具体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应材料。需特别注意,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前,提供能够证明自身学历(学籍)情况的相应材料,否则将无法被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此外,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进行再次审核,若发现考生材料不齐全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四、复试期间考生须知复试过程中,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工作,同时接受随身物品检查,不得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在复试各环节回答专家提问时,考生需秉持诚信原则,如实作答;每题回答完毕后,需明确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本人已回答完毕”。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复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复试期间,考生需严格遵守复试纪律,服从招生学院工作人员的管理。若考生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学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骗取复试资格的;(二)由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复试的;(三)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材料、电子设备等进入复试考场的;(四)在复试结束后,擅自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的;(五)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仍强行参加复试的;(七)存在其他违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情况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需确保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诚信、合规地参加复试。对于在资格审核及复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于严重舞弊的考生,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附件: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核表.pdf附件2:2025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附件3.定向就业承诺书(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填写).pdf附件4: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现场报到联系信息表.pdf研究生处2025 年 3 月 18 日2025-09-09 09:27:42
-
新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新疆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坚持科学选拔。主动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进一步优化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实施分类选拔与综合评价,不断提升招生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落实 “阳光工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衡量的基础上,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需进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给出明确的等次结果。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及时处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遇到的突发问题。二、组织管理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新疆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并审核相关政策。研究生院承担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日常管理职责;机关纪委和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巡查与监督;党委网信办负责网络舆情管控和信息技术保障;党委宣传部协助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网络宣传。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和监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需亲自把关、协调、督查;直接责任人需全程参与、组织、管理。学院下设复试录取工作综合协调小组、监督小组、信息技术保障小组及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协调管理、监督检查、信息技术保障以及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工作。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 5 人),依据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具体考核工作。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需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政策与要求,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全力实现 “平安复试” 目标。三、复试(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需在 4 月 7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需在 4 月 28 日前完成。各考生的具体复试时间以所在学院通知为准。(二)复试方式复试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与专业要求,在保证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需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形式可选择面试或面试加笔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每名考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基础知识考核时间不得少于 5 分钟;加试环节中,每名考生每门课程考核时间不得少于 10 分钟,两门课程总时长不得少于 20 分钟。采用现场复试的,将结构化面试中 “专业基础” 部分以 “笔试” 形式进行考核,笔试和加试时间一般不低于 60 分钟。无论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还是现场复试,面试时间均不低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同时提高防范 AI 技术作弊的能力。(三)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组织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程测试及加试形式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才可实施。(四)可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新疆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五)特殊情况复试安排依据《招生管理规定》,若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四、资格审核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及加分政策材料进行审核。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yjszs.xju.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资格审核材料。不符合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考生,资格审核不予通过,不得参加复试。(一)报考资格审核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考生需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 5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合格有效证明,或能体现报考专业水平的科研成果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还需提交《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新疆大学 2025 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核结论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交户籍材料及本人与单位(户籍地和单位所在地均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三)其他资料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非资格审查必备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交。考生需如实向招生学院提供本人真实材料。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再次审验考生报考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新疆大学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将接收调剂,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以调剂系统中公布的专业为准,拟调剂专业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或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 公众号查询。(一)调剂基本条件初试成绩需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B 类考生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及其他学术要求,由招生学院规定。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学校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的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接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二)调剂范畴根据相关规定,更改报考单位、报考学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中的任意一项,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相互调整,均属于调剂范畴,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学校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已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及拒绝学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再次提交调剂申请。(三)调剂时间调剂时间为 4 月 8 日至 4 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六、录取(一)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 100 分。复试成绩的组成、计算规则等,按招生学院复试办法或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总成绩: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乘以相应权重后计算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 × 初试成绩权重(60%)+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初试成绩 = 初试总分 + X(X 为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分值);折合成百分制的算法为:若初试总分满 500 分,按初试成绩 / 5 计算;若初试总分满 300 分,按初试成绩 / 3 计算。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为《招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类考生,包括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不享受该初试加分政策)项目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025 年学校招生计划中,包含新疆大学喀什校区 200 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考生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不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不符合招生学院录取规则规定;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非全日制考生的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符合拟录取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按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相应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招生计划向理工农医类专业倾斜,原则上理工农医类计划占该专项计划的 65%。除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工程硕士)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0%。该专项计划的 65% 分配至理工农医类,剩余招生计划及汉族考生录取计划,按人文社科类、管理类两类上线考生同比分配,各类别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类内有剩余计划,可用于其他类别合格生源。“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专项计划,按人文社科类、理工农医类、管理类三类上线考生同比分配招生计划,各类别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类内有剩余计划,可用于其他类别合格生源。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排序标准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学校可对考生重新组织复试。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复试结束后,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招生学院将发送 “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 12 小时内(具体时间以招生学院规定为准)接受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招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与考生联系确认,不接电话或不回复短信的考生,学校不再为其保留拟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原则上不再解锁。七、体检根据《招生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新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安排在入学前,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注册学籍。八、信息公开学校充分落实信息公开原则,在复试、录取阶段,依法依规公布或公示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学校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招生学院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名单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需进行说明。九、纪检监督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若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申诉;若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举报。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2567(研招办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1939(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十、其它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新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9-08 17:34:09
-
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复试录取规则,严密规范复试录取流程,保障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原则秉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科学选拔的准则;遵循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准则;坚守选拔具备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准则;在复试录取流程中,切实落实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准则。保障生源质量,依据需求招生,秉持宁缺毋滥的态度。二、组织管理为切实履行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研究生复试录取组织工作,学校组建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学院也相应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三、严格规范复试管理(一)专业复试方式与时间安排复试方式:综合考量实际情况,我校确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本次专业复试工作。时间安排:4 月 7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4 月 8 日启动调剂工作;4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将在近期于官网发布。(二)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一志愿考生名单确定(1)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我校执行 B 类考生分数线,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可在官网查询。(2)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考生,若属于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且在研考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依照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者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同时在研考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上述条件且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照顾政策。此类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会在官网发布。(3)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要求后,可进入复试。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与复试,仅能在调剂阶段依照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具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官网发布内容。(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中的任意一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可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调剂考生名单确定我校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正式开放后,会在该系统公布具体的调剂专业、计划缺额信息等内容。考生需在系统开放期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通过此平台开展调剂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系统将自动解锁,考生可再次填报调剂志愿。我校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通常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我校各学科专业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复试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资格。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各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与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允许其参加复试。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照我校通知要求,按时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报考学院进行核实。研究生处依据国家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不予加分。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且在复试全程遵守诚信原则。(四)复试内容与流程各学院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 5 人及以上专家组成(人数为单数,包含 1 名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复试专家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外语测试教师需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各复试小组严格遵守《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复试小组工作规范》,牢固树立 “考试招生育人” 的理念,致力于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三个部分:综合面试、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听说测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综合面试考核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以及礼仪规范等方面;首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性格及意志状况等,测评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学术型考生,要加强对其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关注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了解。(2)专业知识考核:主要针对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测试。各学院根据参加复试的学生人数,按 120% 的比例命制质量等同、效果一致且能体现学科专业特点的试题。试题重点考查该科目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等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3)外语听说测试中,非外语类考生需进行与初试外语科目相同的外语口语测试,外语类学科专业考生需进行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4)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过程中组织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形式及所占权重由学院自行确定后报研究生处。(5)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各学院自主决定。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与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流程(1)复试应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复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2)各学院需严格管理复试过程,建立 “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各学院在命题完成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试题科学、规范、安全。(3)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交由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科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复试过程的影像资料由学院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 3 年。(4)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若出现突发事件,学院领导小组需立即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5)在复试过程中,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6)研究生处及校纪检部门需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五)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 50 分、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 40 分、外语听说测试满分为 10 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纳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占比由学院确定后报研究生处。四、规范开展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调剂进入我校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中调入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 B 类考生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 B 类考生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我校接受调剂的各专业均要求考生的初试外语科目,须与《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公布的初试外语科目一致。同一专业中,已参加专业复试且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再次参加该专业的调剂复试。我校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不接收该计划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考生还需符合学科专业自行制定的其他要求(详见调剂公告)。(二)调剂工作要求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一般不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个小时。对于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到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在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三)调剂信息发布考生可实时查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也可登录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c.xjnu.edu.cn/)查询相关信息。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学科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比例自行确定权重,并报研究生处招生科备案。五、录取工作说明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比例为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一)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核算方式(1)当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 500 分时,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公式如下:总成绩 =(初试成绩 ÷5)×60%+ 复试成绩 ×40%。(2)当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 分时,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公式如下:总成绩 =(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 ×40%。总成绩排名方式(1)普通计划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学科专业进行排名,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学科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比较复试成绩。调剂考生分批次按学科专业进行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比较外国语成绩。(2)“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不区分学科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在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不予录取的情形(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2)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4)在复试过程中缺考、违纪或作弊的考生。(5)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信息公开公示(1)各学院在复试结束后 3 日内,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以及属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 计划的考生要进行备注说明。(2)学校在研究生处官网公示考生拟录取情况,公示时间至少为 7 日,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情况,并提供监督举报电话。复议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于当日报送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调档拟录取考生的培养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我校为非定向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出具调档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新疆师范大学;培养方式为定向的考生,须与本人工作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取档案。(三)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开展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将在研究生新生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严格把控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四)确定录取名单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为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并发放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信息公开与监督(一)信息公开研究生处负责发布学校复试录取方案、调剂公告;公布一志愿考生、调剂复试考生、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复试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录取信息无效。各招生学院负责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每批次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公示内容须按照规定完整公示。(二)监督监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复试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制度,提高透明度,严肃考风考纪及招生录取的组织管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 考生若对复试或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咨询,也可向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申诉(电话:0991-4332532)。3. 若发现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我校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991-4112037)。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2025 年 3 月2025-09-09 09:33:50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