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首场MBA校园开放日圆满举行
2025年7月6日上午,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了2025年首场MBA校园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以“信息科技赋能商业未来”为主题,吸引了众多有志于攻读MBA的学子参与。通过课堂体验、学院和项目介绍、校友分享等环节,参与者深入了解了北邮MBA的项目特色,切身感受了信息科技与商科融合的独特魅力。
01主管副院长致辞:培养数字化时代复合型人才
活动伊始,北邮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谢智勇副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谢院长详细介绍了学院的发展历程、学科优势以及在数字化时代的独特培养定位。他强调,北邮MBA依托学校在信息科技领域的深厚积淀,致力于培养“懂技术和管理的技术专家”,为数字化时代的商业发展输送复合型人才。
02沉浸式课堂体验,感受商战智慧
随后,参与者沉浸式体验了北邮MBA课堂——《态马商战模拟》课程。这门以经济学和创业学为基础的商业模拟课程,通过虚拟的计算机动态模型,模拟真实市场竞争环境。在课堂中,学员们通过分组协作,制定商业策略,体验从产品设计到市场运营的全流程决策。一位参与者表示:“这种实战化的教学模式让我深刻体会到管理决策的复杂性,也让我对北邮MBA的实践导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03中心主任介绍与校友分享:见证成长的力量
北邮经济管理学院专硕中心主任唐菊华老师对北邮MBA的项目和2026年招生政策进行了深度解读。她重点介绍了“信息科技与商业管理融合”的培养特色,包括课程体系、校企合作、国际交流等模块,并解答了学员关于报考条件、招生流程、奖学金政策等具体问题。寄语同学们顺利通过入学考试,期待明年在美丽的北邮校园再次相聚。
在优秀校友分享环节,北京宝联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邮MBA校友会会长席利宝师兄,分享了自身的学习与职业发展经历。他以“从学校再出发,见证成长”为主题,讲述了如何将MBA所学应用于实际工作,实现从技术骨干到管理者的转型。他的故事生动展现了北邮MBA在职业发展中的助推作用,引发了现场学员的强烈共鸣。
04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展望未来
活动的最后环节是“与招生大使面对面”。学员们就备考策略、课程选择、职业规划等问题与专硕中心的老师和招生大使进行了深入交流。招生大使们结合自身经验,为学员提供了个性化建议,帮助他们更清晰地规划MBA备考之路。
许多学员表示,开放日活动不仅让他们对北邮院校优势和MBA项目特色有了全面了解,更让他们对北邮“信息黄埔”的学术底蕴留下了深刻印象。
05后续活动早知道
此次开放日活动不仅为潜在学员搭建了与学院沟通的桥梁,也进一步彰显了北邮MBA“技术+管理”的培养特色。未来,北京邮电大学MBA项目将继续以创新为驱动,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助力他们在数字化浪潮中乘风破浪,成为引领未来的商业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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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统称 “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助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核心举措。为扎实推进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国家推免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华北理工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工作原则1.推免生接收需秉持 “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的准则。各接收学院需构建科学规范、标准明确的接收细则与工作流程,严格恪守招生纪律,切实保障推免生选拔质量。2.开展接收工作时,需全面考量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将 “德” 置于首位,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关键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3.在对考生日常学习综合测评的基础上,需进一步强化对其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力度,突出对考生专业潜力与创新能力的评估。二、组织实施1.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统筹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拟定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并承担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及监督检查任务。2.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实施。该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学院纪委负责人及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确保学院推免工作有序开展。三、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华北理工大学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考生,须已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与行为规范。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3.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行为,且无相关受处分记录。4.部分专业针对报考提出具体要求,相关要求可查阅《华北理工大学 2026 年推免生研究生招生目录》,考生需按对应专业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四、接收专业及计划数华北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范围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均以《华北理工大学 2026 年推免生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内容为准,考生可通过学校指定渠道查询详细信息。五、学习方式及学制1.学习方式: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需按学校要求全日制在校完成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2.学制规定:硕士研究生学制统一为 3 年;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统一为 5 年,具体学习安排需遵循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培养方案。六、接收程序1.2026 年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操作、录取流程及备案公开等所有推免相关工作,均需通过教育部搭建的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开展。2.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的考生,需自行通过该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一系列规定操作,包括信息注册、上传个人证件照片、缴纳相关费用、填报推免志愿、接收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所有操作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将影响申请资格。七、复试录取1.学校将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我校明确的时间范围内登录系统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且需严格符合华北理工大学关于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技术要求与纪律规定。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 15 分钟,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材料需妥善留存,以备后续核查。3.复试内容涵盖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四个方面,具体考核要求如下:(1)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通过日常对话、专业相关话题交流、短文听力理解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评。(2)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评估考生对所报考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广度与深度,对该专业领域最新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该专业领域开展科研工作的潜在能力。(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侧重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同时结合考生过往科研经历(如有)评估其实践能力,此外还将关注考生的职业兴趣导向、心理健康状况及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复试综合成绩由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三部分成绩相加得出,满分设定为 100 分。其中,复试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进入录取环节。(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及诚实守信意识等,通过谈话、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核。该部分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接受该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状态。研究生学院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后,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送河北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完成备案手续。4.若推免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2)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如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成绩单、获奖证明等);(3)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或未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4)复试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5)被学校拟录取后,又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6)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八、时间安排9 月 15 日前:学校通过国家 “推免服务系统” 发布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接收专业目录,确保考生及时获取报考信息。9 月 18 日:考生可通过国家 “推免服务系统” 开始进行账号注册;同时,考生需提前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原件等申请材料,以备后续审核使用。9 月 22 日:考生通过国家 “推免服务系统” 开始填报推免志愿,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专业。9 月 23 日:学校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将收到复试通知,学校同时统筹安排各学院复试时间及待录取相关工作。9 月 25 日后:学校在指定平台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复试成绩等关键信息。10 月 20 日后:研究生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河北省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规定流程完成备案。九、信息公开研究生学院负责统筹推进推免生接收工作中的信息公示与公开,需重点公开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姓名、复试成绩)、咨询渠道及申诉途径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可查,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擅自修改;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名单,须对变动原因及具体内容作出详细说明,并对变动部分另行公示 7 天,公示流程需符合相关规定。十、监督管理1.在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全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推免政策,规范工作流程,坚守廉洁自律准则。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如复试考官、工作人员等),若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须主动向学校或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回避,不得参与该考生的考核、评分、录取等相关工作。3.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与检查,确保工作合规有序。若考生或相关人员对推免工作有疑问或需申诉,可拨打监督、申诉电话:0315-8816006,或发送邮件至申诉邮箱:yjszsb@ncst.edu.cn。本办法由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河北省发布的相关文件存在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河北省的文件规定为准,确保推免工作符合上级部门要求。华北理工大学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09-29 1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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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石河子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修订)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4月29日-5月15日二、检查内容(一)全校各类研究生(包括国际学生)的课堂(含实验室)教学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日历实施情况、课程进度情况等),研究生组会开展情况。(二)Blackboard网络课程平台课程建设情况,是否完成教学资料上传,教学资源是否根据教学进度及时补充、更新等。(三)学院认真核查本院研究生教材、讲义、课件等教学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适合公开讲授。(四)直博生资格考核工作进展情况。(五)202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安排落实情况,202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进展情况。(六)产学研基地(含科技小院)年度建设情况。(七)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情况。三、检查形式(一)学院自查各学院须通过自查、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本学期研究生教学情况,重点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后续改进措施,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二)召开督导座谈会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督导联络员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研究生教学运行和课堂教学质量情况。(三)研究生院抽查研究生院在各学院自查基础上将按照所有学院全覆盖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四、材料提交《石河子大学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附件1-1)、《石河子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教材使用情况(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5月19日前提交。 产学研基地年度建设情况须提交2023年度检查报告(附件1-2)。未参加2023年度科技小院自查校级科技小院须提交《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自评表》(附件1-3),已参加2023年度科技小院自查的23个科技小院提交《科技小院年度总结情况汇总》,以学院为单位5月31日前提交。提交地点: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提交要求:电子版、纸质版(1份)。联系人:滑晓晴 王亚鹏 刘运东材料接收人:刘运东电 话:20571812025-08-12 11: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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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一、指导思想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拔质量。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集体领导,确保安全平稳。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三、招生计划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四、划线原则(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统一招生平台试点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按一级学科或专业统一划定。(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统筹考虑调剂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三)“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等由学校统一划线。五、复试要求(一)制定细则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二)具体安排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或由培养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调剂复试也可能采用网上复试,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统一。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核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等,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核验相关资格材料。培养单位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含统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二等功免试生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三)复试内容及要求1.复试形式可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实践操作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四)成绩核算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培养单位可在复试细则中明确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后如达到报考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培养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按照教育部规定,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前须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五)破格复试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六、调剂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2.第一志愿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培养单位内按一级学科(或学科大类)统一自命题科目的、不同培养单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统一自命题科目的,优先接收相同初试科目的调剂考生。统一招生平台试点内统一划线的一级学科或专业生源共享。3.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5.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调剂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要求、复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等以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八、体检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一)录取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录取类别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三)培养方式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四)学费及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部分纳入学校专业学位教育改革试点的专业领域(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国际商务、保险、会计,电子信息学院软件工程都柏林项目)学费调整待财务部审核后由学院公布。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等纳入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单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学业奖学金方案由所在试点单位另行制定。十、信息公开公示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拟录取名单将在培养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诉。十一、违规处理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咨询与监督方式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如认为复试工作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反映,监督电话:027-68752637(工作时间开通)。研究生院2024年3月14日2025-07-29 18: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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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结合商学院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为规范、有序推进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接收推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商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负责学院接收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接收推免工作中的关键事项进行集体审议与决策,具体包括:审定接收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审核复试流程与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原则,确保接收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接收专业与计划安排1. 接收专业范围:我院2026年可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专业包括两个,分别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金融(专业代码:025100),其他专业暂不列入推免生接收范围。2. 招生计划调整:推免生实际接收名额并非固定不变,将根据各专业推免生报名人数、报名考生质量、复试考核结果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实现招生资源的最优配置。三、申请流程(一)申请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参与我院推免生申请:1. 国籍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合法报考身份。2. 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3.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苏州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4. 学历与成绩要求:须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已获得所在本科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免资格需经本科学校公示无异议)。5. 学术诚信要求: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如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无不良诚信记录。6. 专业匹配要求:申请报考的专业,原则上需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属于相同或相近学科领域,以确保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二)预报名阶段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需完成以下预报名操作:1. 系统注册与登录:登录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登录,进入推免生预报名板块填写相关信息。2. 材料准备与提交:按要求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并上传至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1)《诚信复试承诺书》:需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确认,确保承诺内容真实有效。 (2)身份与学籍证明:本人学生证(需包含个人信息页、注册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照片。 (3)本科成绩单:大学本科阶段完整的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4)外语水平证明:能体现外语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级(CET-4)证书、大学英语六级(CET-6)证书、雅思成绩单、托福成绩单等。 (5)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由本科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具体考核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全面反映考生思想政治表现。 (6)荣誉与成果证明:校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等)扫描件或照片。 (7)其他补充材料:能体现个人专业能力、科研潜力的其他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如科研项目参与证明、专利证书等)。3. 申请表打印与材料整合:考生完成预报名信息填写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苏州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考生需下载打印该表并亲笔签字;随后将签字后的申请表与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学科代码及名称-姓名”(例如:“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张三”),上传至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4. 材料审核:我院将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三)正式报名阶段1. 报名时间与平台:2025年9月22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已完成预报名且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需登录该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填报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或金融专业。2. 后续操作: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及时查看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最终的报名信息、复试资格与录取资格,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内的信息为准。3. 材料提交要求: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无论是否完成预报名,均需通过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提交完整的审核材料,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完整者,将无法获得复试资格。四、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与时间1. 复试方式: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不设现场复试。复试主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设置“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以应对主平台突发故障。2. 复试准备: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仔细阅读《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按要求准备符合标准的软硬件设备(如电脑、摄像头、麦克风、网络等),确保满足远程复试的技术条件;同时需保持紧急联系手机通话通畅,以便在设备或网络出现问题时及时沟通。3. 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将提前通过电话或系统通知考生,考生需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 故障处理:复试期间若发生设备故障或网络中断,考生需第一时间通过紧急联系电话与学院沟通,学院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安排重新复试或调整复试环节。(二)复试内容复试为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总时长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将作为复试核查的重要依据。复试内容分为三个模块,具体如下:1. 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考核(满分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与学术潜力,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情况与课程成绩;对报考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前沿动态的了解程度;创新精神与创新实践能力等。2. 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30分):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养与思想表现,包括:本科阶段除专业学习外的其他表现(如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服务、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状态;人文素养;言行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与礼仪规范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关注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分为听力与口语两部分。外语听力测试主要评估考生对外语材料的理解能力,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日常交流与专业相关话题表达的能力。(三)复试费用我院推免生复试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考生无需缴纳复试相关费用。五、录取规则我院推免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具体录取标准、拟录取名单确定流程、公示要求等,以学校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六、咨询与监督渠道(一)咨询方式1. 咨询电话:0512-683165732. 联系人:黄老师考生若在申请、报名、复试等环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获取相关指导与解答。(二)监督举报方式1. 监督举报电话:0512-684183922. 联系人:伍老师为确保接收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通过上述监督举报电话反映情况,学院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七、其他说明1. 细则解释权:本细则由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考生对细则内容有疑问,以领导小组的官方解释为准。2. 未尽事宜处理:本细则未提及的其他事项,均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接收推免工作与学校整体招生政策保持一致。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9月19日2025-09-29 15: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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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调整信息告知为帮助报考南昌航空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清晰掌握考试科目变化、提前做好复习准备,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发布相关通告,明确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调整事宜。具体内容如下:一、通告发布的核心背景与目的1.决策主体与依据:经南昌航空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讨,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与招生考试需求,确定对该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阶段的自命题科目进行调整。2.通告核心目的:为避免考生因科目调整影响复习进度,确保考生能针对性开展备考,研究生院特将科目调整细节进行公开告知,为考生提供清晰的备考指引。二、初试自命题科目调整的具体范围与内容本次科目调整仅针对艺术与设计学院特定硕士专业的初试第四单元科目,具体调整细节如下:1.涉及的招生专业:仅涵盖艺术与设计学院的设计学专业与设计专业,其他专业初试科目暂不涉及此次调整。2.调整的科目单元:明确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第四单元科目,初试其他单元(第一、二、三单元)科目保持不变。3.科目名称及代码变更:(1)原考试科目:名称为 “设计基础”,对应科目代码为 “919”;(2)调整后科目:名称变更为 “设计评析”,对应科目代码变更为 “812”。三、调整后科目作答的文具与工具要求为简化考生应试准备流程,调整后的 “设计评析”(科目代码 812)科目在作答工具方面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1.允许使用的文具:考生仅需携带常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2B 铅笔、橡皮等)即可完成该科目作答,无需额外准备专业绘图工具。2.无需携带的物品:根据科目要求,考生无需自行携带画板、绘图笔、颜料、尺子等设计类绘图工具,携带上述物品也无法在考试中使用。四、后续考试细节的获取途径关于 “设计评析”(科目代码 812)科目的详细考试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考试内容范围、题型设置、评分标准、答题规范等),艺术与设计学院将在后续单独发布的该科目考试大纲中进行全面说明。请考生持续关注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或艺术与设计学院官方平台发布的通知,及时获取最新复习资料,确保备考方向准确。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8 日2025-09-24 10: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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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推免研究生复试成绩公布及师生双向选择安排通知各位参与 2026 年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复试的考生:我院已完成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成绩的核算与发布工作,相关成绩已同步至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现将具体查询方式、后续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一、复试成绩查询与异议处理1.成绩查询渠道考生需登录 “华南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 查询个人复试成绩。2.成绩异议申请时限若考生对本人复试成绩存在异议,需在9 月 22 日 12:00 前提出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异议相关事宜。二、第一批师生双向选择具体安排1.双向选择分数门槛我院 2026 年推免生第一批师生双向选择按专业及方向设定分数要求,具体标准如下:(1)公共管理学(专业代码:120400)行政管理方向:复试成绩需≥78.12社会保障方向:复试成绩需≥80.12教育政策与管理方向:复试成绩需≥76.56土地资源管理方向:复试成绩需≥80.34(2)应急管理(专业代码:1204Z1)应急管理普通班方向:复试成绩需≥77.082.双向选择操作要求(1)符合上述分数要求的考生,需主动联系个人意向导师,沟通双向选择事宜;(2)若导师与考生达成双选意向,双方需在对应表格中签名确认,确保双选意愿真实有效;(3)签名后的双选表需在9 月 26 日 12:00 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地点:5 号楼 209 室),由杨老师负责接收;(4)原则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师生双向选择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三、直博生接收说明我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开放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 “直博生”)接收通道。对于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联系对应专业导师咨询直博相关事宜:1.具备科研潜质,在本科阶段有相关科研经历或成果;2.推免复试成绩合格;3.有明确的攻读博士学位意愿。四、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处理规则放弃资格的材料提交要求若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需按以下流程操作:(1)手写放弃声明,声明中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报考专业等)及放弃原因,并亲笔签名;(2)将签名后的放弃声明拍照,形成清晰的图片文件;(3)在9 月 23 日上午 10:00 前,将图片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jingyang@scut.edu.cn,逾期发送将视为无效。递补录取规则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根据实际需求,按 “对应专业方向复试成绩从高到低” 的顺序顺次递补。需特别说明的是,此前已在双选环节、调剂环节中确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再参与本次递补。五、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操作要求志愿填报安排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在9 月 22 日 9:00 起,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报我院相应的拟录取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与拟录取专业一致。通知接收要求考生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及时查看并接受学校发送的 “复试通知” 与 “待录取” 通知。若逾期未接受上述通知,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咨询联系方式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0-87113734联系邮箱:jingyang@scut.edu.cn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20-87113401联系邮箱:adyzb@scut.edu.cn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1 日2025-10-09 10: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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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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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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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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