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5-11-28 17:54:01 来源: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保障202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本次答辩及后续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一、网上操作流程与工作实施步骤


各学院需组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熟悉研究生管理系统的相关操作模块,按照研究生院统一部署,完成答辩环节各类信息的线上录入与提交工作。具体操作指南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如有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人员协助解决。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的线上流程推进工作,确保信息录入准确、及时,避免延误后续环节。


二、答辩组织管理与材料提交要求


(一)答辩工作的组织与规范


1. 各学院须严格依据《苏州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科〔2025〕41号)文件精神,秉持“标准从严、质量为本、评审公正、程序规范”的核心原则,周密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各项工作。


2. 答辩委员会组成需符合以下标准:委员会成员人数设定为5人或7人,所有成员均需从本学科领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中遴选产生。其中,校外专家占比不得低于2人;对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须至少吸纳1名校外相关行业或企业的实务专家参与评审。


3.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指定,人选需从校外委员中确定,要求具备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本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声望,全面主持答辩过程的组织与评审工作。


4. 各答辩组需配备专职答辩秘书,负责答辩记录、材料整理等工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研究生导师不得担任其指导学生所在答辩组的委员或秘书,研究生本人也不得参与答辩相关的组织筹备工作。


5. 为保障答辩工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各学院应在答辩正式开始前3个工作日,将答辩安排表及答辩资格审核表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进行备案。


(二)材料提交规范与时间节点


1. 硕士研究生个人材料提交要求


硕士研究生需在2025年12月11日(含当日)前,完成归档用电子版学位论文的上传工作,具体操作路径为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格式需为PDF版本。电子版与纸质版论文均无需添加答辩情况相关页面,文件命名需严格遵循“学号+姓名”的格式(示例:2011021001张××)。该电子论文上传完成是后续学位证书发放的必要前提,若经核查发现电子稿与纸质稿内容不一致,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2. 学院汇总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需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材料汇总,于2025年12月11日(含当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申请书(每人2份)、学位论文(每人1份)、科研情况统计表(每人1份)、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每人1份)。材料报送前需由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审核,确保材料完整、填写规范。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抽查检测


研究生院将依据《苏州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苏科大研字〔2022〕5号)文件规定,对各学院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开展随机抽查与学术不端检测工作。针对检测结果,研究生院将按照文件明确的权限与标准进行认定,并依据认定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检测结果将及时反馈至各相关学院。


三、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定流程


1. 资格初审与公示: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报送的硕士研究生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筛选出符合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基本要求的人员名单,并通过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师生监督与异议反馈。


2. 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专题会议,对2025年下半年硕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最终审定,审定结果将作为学位证书发放的依据。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工作质量与进度。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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