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1-28 16:49:57 来源: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作为教育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携手共建的重点高校,同时也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入选院校,江西师范大学在高等教育领域深耕多年,办学底蕴深厚。学校不仅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更是全国首批获得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77年启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1981年跻身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行列,2003年成功获批首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截至目前,学校已构建起完善的博士培养体系,拥有1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包含1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与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学制设定


对于通过普通招考方式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我校设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为保障培养质量,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最长修业年限(该年限包含休学及保留学籍的时间)明确为七年,超过此年限将无法继续保留学籍。


二、招生计划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我校始终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部署。上一招生年度,学校共录取博士研究生204名。2026年的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当年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具体规模另行公布。


三、费用标准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江西省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分为两类:其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每学年1万元;其二,全日制教育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每学年1.5万元。


四、选拔方式


为精准选拔具备高水平科研潜力与专业素养的人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该制度适用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以及普通招考等所有招生类型。“申请-考核”制的核心流程为:申请人依据学校及所属学院的具体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组建专门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筛选与评议;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团从学业水平、专业功底、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维度对申请人开展综合考核,最终结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具体招生类型及要求如下:


1. 直接攻博:面向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考核方式进行选拔。


2. 硕博连读:针对我校在读的二年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生,要求其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同时具备突出的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通过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人选。


3. 普通招考:作为常规招生方式,面向所有符合我校博士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通过系统考核完成选拔工作。


五、报考资格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


3. 需满足所报考学院依据学科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专项报考要求,具体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补充说明。


4. 必须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且推荐意见需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5. 现役军人报考时,需严格遵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2026年我校理科专业将安排2个该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治审查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及民族地区发展贡献力量。


(2)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就业协议,返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其中,在职考生需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需到定向地区就业单位就职;若非在职考生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就业去向落实至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需按要求转至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生源地范围包括: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份中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7.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额外满足以下条件:


(1)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报考范围内。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共同推荐,并通过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的审核。


(2)截至报名当日,需具备3年及以上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专职经历,已取得硕士学位,拥有2名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本科及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


8. 教育专业学位博士:


(1)课程与教学领域(代码045171):招收对象为已取得硕士学位,拥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在工作中取得相当成就且具备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代码045172):面向已取得硕士学位,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业绩突出且研究能力较强的各级各类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学生管理岗位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3)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代码045173):招收已取得硕士学位,拥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成就显著且具备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教育专业学位博士暂不招收上述范围以外的人员,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及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均不在招收之列。该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及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培养协议。


9. 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依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及组团高校的具体方案另行发布招生公告,考生可保持关注。


六、报名流程


(一)直接攻博报名:报考该类型的考生,需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


(二)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报名:选择这两类报考方式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2026年我校硕博连读及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拟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报名预计于2025年12月启动,第二批次报名预计在2026年4月启动。具体的报名时间、操作流程等细节,考生需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发布的官方公告。


1. 网上报名环节: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我校及报考学院的报考条件,确认自身符合所有要求后,再在规定时段内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阶段暂不收取报名费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下载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其中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提交):


(1)《江西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书需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2)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① 应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申请);


②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③ 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需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报名操作。


(4)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上传《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表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并由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上传《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表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6)所有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 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将上述所有材料(含《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及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一并提交至所报考学院。请注意:所有提交的报考材料均不予退还,为方便考核环节使用,材料一律不得进行装订或胶装处理。


七、考核安排


直接攻博考生的考核内容及标准,将按照我校当年发布的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通知执行;硕博连读及普通招考考生的考核,将依据各学院制定的招生选拔考核实施细则开展。各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及招生计划,提出初步录取名单(明确标注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复审。


八、其他说明


1. 我校所有与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的信息,均通过官方渠道公开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便获取最新通知。


2.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班,也不提供往年考试试题及相关复习资料。


3. 考生在报考前,需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我校及报考学院公布的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4. 考生需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在考试、复试及录取的整个过程中均不予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 除专项计划外,各专业是否接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以及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名额、比例等要求,详见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博士招生简章。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前,需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在录取前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书面函件,明确同意其入学前将档案转入;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我校及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6. 本章程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若本章程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存在冲突,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相关文章
考研问答
推荐视频
备考交流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