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竞赛类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2025-11-28 15:35:52 来源: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并落实我校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竞赛类成果的奖励工作,现启动相关成果数据与申报材料的集中报送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提高重视程度,严格把控材料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扎实推进本次申报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


本次需统计的竞赛类成果,时间区间限定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需特别注意的是,2024年度已完成申报并提交的成果,不得重复进行本次填报。成果具体涵盖两大类别:一是“研究生类教师教学竞赛”相关成果,二是“教师指导研究生竞赛”相关成果。


二、申报统计核心要求


(一)成果认定依据


“研究生类教师教学竞赛”与“教师指导研究生竞赛”两类成果的认定工作,需严格参照《辽宁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23〕62号)文件中“第三章 教学类成果奖励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申报。其中,竞赛项目的有效性认定,以《辽宁师范大学获奖类成果认定目录》(辽师大校发〔2023〕61号)为主要参照依据。


(二)材料填报与证明要求


各培养单位需组织相关教师填写《2025年度研究生教学竞赛类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填报过程中需逐栏核对信息,确保内容完整、数据精准,无遗漏或错填情况。对于涉及奖励发放的竞赛成果,需同步提交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特殊说明:“田家炳杯”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比赛的获奖成果,无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仅需提供复印件即可。


(三)材料汇总与报送规范


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成果材料的汇总与审核工作,审核重点关注奖励等级界定及认定依据填写的准确性,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所有报送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其中电子版需包含获奖证书的扫描件。纸质材料需经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本次申报不接受教师个人单独报送的成果材料。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各单位汇总的教师教学竞赛成果、教师指导研究生竞赛成果相关奖励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报送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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