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1-27 16:42:30 来源: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一、总则


1. 为保障云南师范大学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流程,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性、公平性与公正性,持续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及招生工作效能,依据教育部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严格遵循教育部、云南省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在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秉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核心原则。


3.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明确为: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认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与法治观念,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而言,需在本学科领域掌握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够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领域产出创造性成果,具备较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独立开展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同时,也涵盖具备突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职责、拥有优良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4. 学校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设置三种方式,分别为“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


(一)“直博”是指在学校划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备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获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形式,与“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并行实施,目前该类招生工作已顺利完成。


(二)“硕博连读”面向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且具备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潜力的在学硕士生,通过择优遴选确定博士生人选。招生对象具体为:本校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培养单位中,已按《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修满相应课程学分,且科研能力与培养潜质突出的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该方式与另外两种招生方式并行开展。


(三)“申请-考核”制是与前两种方式并行的博士招生选拔形式,核心特征为不组织统一入学考试,由申请人自主提出申请,经导师及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严格审核与考核后,报学校审定通过,最终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5. 学校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类型划分为普通计划与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两类。


(一)普通计划:招生选拔涵盖直博、“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


(二)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依据教育部与云南省共建相关文件要求设立,实行双导师培养模式,由云南师范大学联合国内高水平大学共同开展招生与培养工作。该计划仅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招生,不接收“硕博连读”及直博生报考。


二、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6. 学校专门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均需在该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统筹下开展。


7. 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需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组建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博士招生工作,并结合学科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型


8. 招生计划方面,学校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拟招生规模为194人,其中包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48人。学校将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各学科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9. 招生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两类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则需在学制期间完成2年脱产学习。


“普通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博士生导师信息,可查阅相关招生专业目录;“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的对应招生信息,可参考其专属招生专业目录,上述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作参考使用。


学校2026年第一批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教育博士与国际中文教育。其中,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专业领域分为“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发展与教育”三类。


四、学制学位


10. 不同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及最长学习年限有所区别: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包含休学、推迟毕业等情况);通过“硕博连读”录取的,硕士与博士阶段合计基本学制为6年,其中硕士二年级申请为“2+4”模式,硕士三年级申请为“3+3”模式,最长学习年限8年(包含休学、推迟毕业等情况);通过“直博”录取的,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包含休学、推迟毕业等情况)。


对于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将依据超过学习年限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博士研究生在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且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相应博士学位。


五、申请条件


11. 申请人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学术风气,学业表现优异,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专业能力,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12. 现役军人申请博士研究生,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13. 申请人的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持境外院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提出申请。


(二)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含当日,下同)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硕士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申请,需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再行申请。


(三)申请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不同领域的申请人,还需满足专项条件:


1.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需具备硕士学位,截至入学前拥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且取得相当成就、具备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不招收职业学校及高校专任教师。


2.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需具备硕士学位,截至入学前拥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且取得相当成就、具备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公务员。


3. “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需具备硕士学位,截至入学前拥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且取得相当成就、具备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学生管理岗位的教师与工作人员。


14. 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需符合以下对应要求,所有认证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一)“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二)“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雅思成绩5.0分及以上;托福成绩60分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需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本科及以上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硕博连读”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需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在国(境)外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等。


15. 不同招生类型的申请人,需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或教研水平,具体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2.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 出版学术专著(个人撰写部分超过10万字);


4. 撰写的重要咨询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需提供证明);


5. 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 获得过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7. 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论文称号;


8. 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科技作品竞赛奖。


(二)“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2.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 出版学术专著(个人撰写部分超过5万字);


4. 撰写的重要咨询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需提供证明);


5. 主持过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 获得过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


7. 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论文称号;


8. 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课堂教学比赛奖或科技作品竞赛奖;


9. 获得过厅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及管理类奖项或荣誉称号。


(三)“硕博连读”申请人:


1. 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2.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 主持过校级(高校)及以上科研项目;


4. 获得过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5. 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科技作品竞赛奖;


6. 参与出版学术专著。


备注: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将依据上述学术成果申请条件,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申请的具体学术成果标准,相关标准将通过各学院(学部)官方网站公布。


16. “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均需撰写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


1. 所申请领域的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 拟开展研究课题的来源、背景、意义,以及选题依据和应用前景;


3. 课题拟实现的最终目标及具体实施方案;


4. 课题面临的主要技术难点、初步技术路线及完成课题所需的实验条件;


5. 已开展的相关研究工作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6. 课题的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7. 专题研究报告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17. 推荐信要求:“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需提供本学科方向2名教授的推荐信;“硕博连读”申请人需提供其硕士导师及本学科方向2名教授的推荐信。


六、申请流程


18. 申请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提交报名材料两个核心阶段。所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并向所申请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的,报名视为无效。


(一)报名及缴费安排


1. 报名时间:“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的报名时间一致,均为2025年11月14日12:00至2025年11月30日12:00,报名需通过指定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


2. 报名费用:依据云南省相关文件规定,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每人135元,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收取,逾期无法补缴,且报名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申请人需在2025年11月30日1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 报名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的,学校将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2)每名申请人仅可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无效,最终报名信息以提交材料中附带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为准。


(3)报名系统将对申请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未通过校验的申请人需及时到权威认证机构办理学历(学籍)认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于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较长,建议申请人在报名前提前登录指定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二)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的申请人,需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报名材料,并邮寄或提交至所申请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报名材料无需提交证书原件,且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从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


3.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申请-考核”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入学前补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无法按时补交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4. 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自行从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较早无法在线验证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海外(境外)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此外,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需额外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供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5.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需本人签字并由相关部门盖章;


6. 报名截止日前半年内,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或符合考试要求的体检材料;


7. 本学科方向2名教授出具的《云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8. 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证明等;


9. 硕士毕业申请人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0. 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及参与科研项目的相关复印件,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教学科研奖励证书、著作、专利证书等;


11. 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专题研究报告(需单独成册);


12. 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招生实施细则中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3.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证明内容需包含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及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14. 申请“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的申请人,需下载并填写《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报名申请书》后提交;申请“硕博连读”的申请人,需下载并填写《云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后提交。


(三)材料邮寄要求


报名材料需通过EMS邮寄至所申请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信封封面务必注明“云南师范大学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申请材料”。各相关学院(学部)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 教育学部: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明德4号楼418研究生办公室,收件人杨老师、罗老师,邮编650500;


2. 历史学院: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明德3号楼20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陈老师,邮编650500;


3.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睿智1号楼20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何老师,邮编650500;


4. 地理学部: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睿智5号楼32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牛老师,邮编650500;


5. 生命科学学院: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睿智3号楼413研究生办公室,收件人段老师,邮编650500;


6.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316办公室,收件人樊老师,邮编650500;


7. 数学学院: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同析4号楼11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金老师,邮编650500;


8. 体育学院: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明德6号楼31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沈老师,邮编650500;


9. 云南华文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华文楼206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编650500。


各学院(学部)将在官方网站发布本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申请人可自行查阅。


19. 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无效。由于部分招生专业存在特殊申请要求,而报名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学校将在收齐纸质材料后组织统一审核。“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27日,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招网查询材料评审结果。


七、考核程序


20. 资格审查: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将依据本章程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制定的“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进入材料评审环节。


21. 材料评审: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将组建材料评审专家组,依据本单位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评审,评审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材料评审成绩低于60分的申请人,将不再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特别提醒:材料评审工作结束后,申请人需及时登录学校研招网及所申请学院(学部)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通知,如错过面试时间,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2. 面试考核


(一)面试时间:申请人需在2026年1月3日至5日参加所申请博士招生学院(学部)组织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以各学院(学部)通知为准。


(二)面试组织及要求: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不同学科的培养需求,制定针对性的人才选拔评价标准,并成立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低于60分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八、录取


23. 录取规则: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将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评审成绩与面试成绩,核算最终成绩,由学院(学部)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最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需在体检合格后,上报学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结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


24. 学历学位证书: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依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学位标准的,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5. 资格复核:“申请-考核”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若在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直博生若在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同样取消录取资格。


26. 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 报到要求:新生需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无法按时报到的,需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学部)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最终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九、学费、奖助学金及其他


28. 奖助学金: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政策,以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处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29. 学费标准: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12000元。


30. 其他说明


(一)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博士招生相关辅导课程,不提供复习参考书邮购、历年考核题目查询等服务,涉及具体专业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可直接咨询所申请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


(二)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学校;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录取考生需按调档函标注的地址,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所申请的学院(学部),由学院(学部)统一整理后归档至学校档案馆。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新生自主选择。


(三)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申请定向培养的申请人,以及尚在工作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申请人,需事先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同意。若因申请人与定向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存在纠纷导致无法录取,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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