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出台的《湖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相关要求,为确保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阶段的信息采集工作做到全面覆盖、数据精准、流程高效,现就本次报名的各项关键事宜正式公告如下。
一、报名实施方式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环节,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确认”三位一体的办理模式。特别提醒,所有参与报名的考生均须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若未按时操作,将直接导致本次报名资格失效。
二、报考点设置及生源接纳范围
我校报考点的服务对象及生源范围明确如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一)报考华中农业大学,且当前在武汉市居住或学习的考生;
(二)华中农业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报考的招生单位未在武汉市设立报考点的;
(三)拟参加单独考试,且报考单位为华中农业大学的省内外考生;
(四)非武汉市辖区内报考华中农业大学的考生,须按照本人所在省份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报考点选择规则,确定合适的报考点。
关于报考点选择的详细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引,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研招考试”专题栏目中查询,也可直接访问目标报考点的官方平台获取最新信息。
三、我校报考点网报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网报时间节点
1. 正式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开放时段为9:00至22:00;
2. 网上预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开放时段同样为9:00至22:00。
需要注意的是,预报名期间提交的信息与正式报名具有同等效力,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重复提交。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补报申请,已提交的报名信息也无法进行修改。
(二)网报平台操作规范
1. 报名平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唯一指定报名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次登录该平台的考生,需先完成实名认证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仅能关联一个账号,且单个账号内仅可留存一条有效报名记录。
2. 信息修改规则:网报系统开放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部分报名信息,但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及优录政策等核心项目不支持修改。若上述不可修改项目填写错误,考生无需重新注册账号,只需在网报截止前,先注销错误的报名信息,再使用当前账号重新创建一条新的报名记录即可。已注销的报名信息自动失效,重新提交并完成缴费的报名记录方为有效。
(三)信息跟踪与后续准备
1. 信息获取渠道:考生完成报名后,建议及时关注“研招网”官方微信公众号,以便第一时间接收研考各环节的通知提醒、政策调整等相关信息。
2. 网上确认要求:所有选择华中农业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网上确认工作启动前,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单独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中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并严格依照公告要求完成各项确认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将被判定为无效。
3. 特殊考生报名说明:已通过推免方式被招生单位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对于其他具备免初试资格的考生(例如,在服役期间荣获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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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6年招收海外高校优秀中国籍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网上报名通知依据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整体部署,针对海外高校优秀中国籍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下称“海外直博”)的专项报名通道即将开启。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完成报名流程,现将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一、报考对象及资格核验本次报名仅面向符合“海外直博”申报条件的考生。特别提醒,考生在启动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学校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逐项核对自身是否满足报考要求,确认资格无误后再进行后续操作,避免因资格不符导致报名无效。二、关键时间节点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针对本次海外直博批次的开放时段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00至12月20日晚上22:00。在此期间,考生需完成两项核心操作:一是如实填报全部报考信息,二是足额缴纳报名费用。只有当信息填报完整且缴费成功双重条件均满足时,方可视为报名流程全部完成。三、完整报名流程指引(一)系统注册与登录考生需进入学校博士研究生专属报名系统,首次使用该系统的考生需先完成注册。注册环节将以身份证号作为唯一识别依据,每位考生仅能注册一次,注册成功后凭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开展报名工作。系统内置详细操作说明,登录后可随时查阅以解决操作疑问。(二)志愿填报规范本批次招生中,每位考生仅限填报一个报考志愿。为提高志愿匹配度,考生务必在填报前,通过招生简章明确拟报考导师的相关信息,并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全面了解其招生计划剩余情况、研究方向及具体招生标准,在充分沟通确认后再提交志愿信息。(三)个人信息填报要求登录系统后,考生需按照页面提示,逐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过程中需秉持“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对姓名、学历背景、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反复核对,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后续流程。(四)电子照片上传标准电子照片是后续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一经上传无法修改,考生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严禁化妆或使用修图软件美化。具体标准如下:1. 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颜色限白色或蓝色;2. 服装颜色需与背景形成明显反差,不得穿着制式服装或红色上衣;3. 人像面部清晰完整,无阴影遮挡,避免出现局部过亮或模糊情况。(五)报名材料提交方式请参照招生简章中列明的材料清单,准备各类报名材料。提交时需注意双重要求:既要将单份材料分别上传至系统对应位置,同时需将所有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进行二次上传,确保材料完整无遗漏。(六)报考信息确认操作所有材料上传完毕后,考生需在系统中完成“信息确认”操作。确认后,若发现个人基本信息存在错误,仍可在报名截止前自行修改;但报名通道关闭后,所有填报信息将被锁定,不再接受任何修改申请。(七)报名费用缴纳说明完成信息确认后,考生需及时缴纳报考费用,收费标准为每人120元(不包含网银转账可能产生的手续费)。缴费截止时间与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一致,均为12月20日22:00。特别提醒,报名费用缴纳后不予退还,缴费后至报名截止前,考生仍可修改报考信息,但费用退还申请将不予受理。(八)报名号生成与保管当缴费操作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专属报名号。该报名号是查询报名状态、打印相关材料的重要凭证,考生需务必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避免遗失。(九)报名状态查询与材料打印报名流程全部结束后,考生可登录系统,在“报名记录”页面的“报名信息”模块中,实时查询报名进展情况。同时,该模块还支持报名登记表、准考证等关键材料的在线打印功能,考生可根据需要随时操作。(十)纸质材料寄送要求网上报名成功并不等同于材料提交完成,考生需按照各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将全套报考材料邮寄至对应单位,以便完成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工作。若未按时寄送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导致报名无效。各招生单位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其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通讯地址可参考《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讯录》。四、考核安排说明本次海外直博的具体考核时间尚未确定,后续将由考生所报考的学院另行发布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关注,耐心等候。五、重要注意事项(一)个人信息责任声明考生在系统中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在录取后将统一报送至教育部学信网,因此考生需对自身提交的全部信息承担法律责任。若因以下原因引发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填报错误、照片不符合标准、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不达标等,导致无法参加考核、录取资格被取消、学信网数据校验失败或学籍无法注册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系统操作异常处理报名高峰期可能因网络流量过大,导致系统出现加载缓慢、操作无响应等异常情况。遇到此类问题时,考生无需慌张,可尝试稍作等待后重新登录操作,避免频繁提交造成信息混乱。六、其他补充说明关于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类公告、通知及后续安排,学校将统一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该平台信息,确保及时获取最新招生动态,避免错过重要时间节点。2025-11-28 09: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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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提醒各位报考考生请注意: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即将收尾,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22:00。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完成报考流程,我校研招办已对当前阶段的网报数据开展全面审核工作。审核结果显示,部分考生的报名信息存在填写不完整、内容有误等问题。为避免此类问题影响后续考试安排,现特将常见问题及修正要求提醒如下,请相关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核准与修改。一、统考考生报考信息常见问题及修正指引(一)报考类别选择偏差1.我校所有非全日制专业方向,仅面向"定向就业"类型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若考生当前报考类别勾选为"11非定向就业",请立即登录研招网系统,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报考类别更正,确保信息与招生要求一致。(二)报名点选择不符合规定1.我校报名点(代码2302,名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的受理范围有明确界定,仅接受以下两类考生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为哈尔滨市,且报考单位为我校、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627研究所)或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研究所)的考生,其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及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二是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的考生。2.对于户籍在外省、市,但在哈尔滨市工作且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若计划选择我校报名点,需提前准备两类证明材料:一是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工作证明,二是社保部门开具的2025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以备后续网上确认使用。3.计划在我校报名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再次核对自身情况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若经确认不属于我校报名点受理范围,务必在网报截止前变更报名点信息,避免因报名点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三)报名费用未完成缴纳1.研招网系统明确规定,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用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请此类考生高度重视,在10月27日22:00前登录系统完成缴费操作,确保报名状态有效。(四)学历(学籍)认证未通过校验1.针对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首先需对照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仔细核查网报系统中填报的学历信息是否准确,若存在填写错误需及时修正。2.若考生确认网报学历信息填写无误但仍未通过校验,需尽快通过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提前准备好官方出具的认证报告,该报告需在网上确认阶段按要求提交(网上确认具体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五)管理类联考考生专属注意事项1 报考资格不符问题: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三个专业方向,均不接受应届毕业生报考。已报名上述专业的应届考生,需在报名截止前修改报考志愿,重新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专业。2 专项报考选择错误问题:我校工程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5600)下设两类研究方向,一类为联合培养专项(方向代码01、02、03),该专项为我校与中国一重集团、中咨公司、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联合培养项目;另一类为不区分研究方向(方向代码04)。报考联合培养专项的考生,需再次确认自身是否符合专项报考条件,如有疑问可咨询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六)法律(法学)专业报考资格问题1.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需满足"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这一核心要求,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视为符合该报考条件。请相关考生自行核查报考资格,确保符合专业招生规定。二、单独考试考生报考材料准备要求1.单独考试考生除需准备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常规材料外,还需额外提前筹备三类专项材料,分别为《单独考试考生情况表》、《单独考试专家推荐书》以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2.我校将对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直接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且不允许其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请单独考试考生高度重视材料准备工作,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考试资格。三、后续报考操作核心提示1.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或不符合我校报名点考试要求的考生,需重新仔细研读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网报公告,依据相关规定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报考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操作。2.对于已核查出存在报考错误的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的方式发送提示信息,考生在收到相关短信通知后,需立即登录研招网系统,按照提示要求完成信息修正。3.未收到提示信息的考生,也需主动登录网报系统,全面核对个人报考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避免因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对后续网上确认、考试参加、录取办理及入学报到等环节造成不良影响。2025-11-26 16: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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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西安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通知为助力报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高效开展复习备考工作,我校特面向相关考生开通“历年自命题试题”免费下载服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一、下载服务核心说明本次试题下载服务专为报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设计,旨在为考生提供针对性的复习资料支持,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试题发放对象限定为报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且仅提供考生本人所报专业对应的自命题科目电子版试题,非报考考生及非本人报考科目不予提供。2.本次开放下载的试题范围为近年入学考试真题,具体涵盖2023年、2024年、2025年三个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考试试题。3.下载服务设置固定时段,自2025年11月13日起正式开通,至2025年11月30日停止服务。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考研真题领取专属页面,凭个人有效信息完成试题下载操作。4.针对报考专业涉及两门专业课自命题科目的考生,若需下载全部科目试题,可通过更换手机号登录的方式实现。二、考生须知事项为保障试题下载服务有序开展,维护考生个人权益及试题使用规范,特明确以下注意事项:(一)试题发放规范本次提供的试题均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考试科目真题,全程实行免费发放政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考生无需通过第三方平台或个人获取,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二)个人信息保护考生登录下载页面时所用的身份证号、报名号、手机号等信息,均属于个人重要隐私资料。请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相关信息,切勿向他人泄露或转借,防止因信息外泄引发报名资格受损、个人权益被侵害等问题。(三)试题使用要求本次提供的历年真题仅作为考生个人复习参考资料,仅限考生本人使用。严禁以截图、转发、复制、售卖等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进行传播,一经发现相关违规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试题下载,并严格遵守上述要求。预祝全体考生复习顺利,取得优异成绩!2025-11-25 1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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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体系,提升生源质量层次,强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成效,依据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校研〔2020〕79号)及学校年度招生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学科发展实际,特制定本选拔实施办法。一、选拔对象兰州大学在读且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申报条件1 满足《兰州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要求。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与价值导向,热爱祖国,志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培养要求。3 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对学术研究抱有强烈热忱,学习目标清晰,治学态度严谨,具备突出的问题发现能力、创新思维及解决复杂学术课题的潜力。4 已按培养方案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及考核环节,且学业成绩优异。5 选拔工作原则上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开展。若申请人跨学科门类申报硕博连读,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选拔。三、申报流程(一)在线报名1 报名时段:2025年11月19日9:00至11月30日18: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2 报名渠道:采取全程网上报名方式进行。3 操作平台: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研读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兰州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兰州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依据报名系统的提示规范操作,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符合规格的电子照片。(二)材料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在网上报名阶段通过报名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该部分材料是考生准考资格审核、申请材料评审等关键环节的核心依据,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传或材料上传不完整,将视为自动放弃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1 身份资质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需将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至同一文档内上传,确保证件边框完整、文字图像清晰可辨。若考生在获得现有学历后出现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情况,须额外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或户口簿中对应变更页面的扫描件。2 基础申报材料(1)《兰州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申请表》(2)《兰州大学2026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清单》。清单中涉及的科研成果类型、级别需如实填报(如SCI/SSCI/CSSCI等收录情况,以成果发表当年的认定标准为准),若存在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其申报材料将直接不予受理。(3)专家推荐书2份。其中1份由考生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撰写,另1份需由报考学科领域内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授完成。(4)硕士阶段学业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或所在学院的公章方为有效。(5)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可提交的材料包括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外语水平的有效材料。(6)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包括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获得的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以及各类科研竞赛获奖证书等。其中,著作需提供封面、出版信息页(含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及目录页的扫描件;论文需提交完整电子版全文;科研项目需提供纵向项目的立项通知书、横向项目的合作协议及科研经费到账凭证的扫描件。3 学术研究材料(1)个人学术陈述。内容应涵盖个人学习经历、学术研究背景、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核心贡献、报考博士阶段的动机的及未来学术发展规划等。(2)博士阶段科研计划书。需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1.25倍行间距的格式撰写。内容须紧密结合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报考的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研究主题,明确阐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设想,包括研究题目、核心问题、研究目标、框架设计、研究方法、创新点等关键内容,并附上必要的参考文献列表。考生须同时提交科研计划书原创性声明,声明中的考生签名处须为手写签名。特别提示:若在材料审核中发现科研计划书存在抄袭、委托他人代写、内容虚假陈述等学术不端行为,将直接取消考生的考核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按规定取消学籍。4 诚信报考材料所有考生均须提交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交该承诺书的考生,其申报材料将不予进入审核环节。(三)资格审核与复试名单确定1 材料初审: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核查,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2 综合评审:各学科组建的评审专家组,将依据申报材料对考生的教育背景、综合素质、科研潜力等进行全面评估并量化打分,评审满分值为100分。3 名单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得分情况,在达到60分合格线的考生中确定复试入围名单。该名单经学院及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将通过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四、考核录取办法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由报考学科组织的专项考核,具体安排如下:(一)面试考核实施面试考核包含综合能力测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模块,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对学科前沿动态的掌握程度、科研实践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1 考核时长:总计30分钟,含综合能力测评与外语听说测试环节。2 考核形式: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3 考核流程:考生需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陈述内容应包含三部分:一是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习表现、论文发表情况、所获奖励等;二是已开展科研工作及成果详情,包括研究中解决的核心问题及技术路径、研究进展情况及个人在其中的主要贡献;三是博士阶段研究工作设想,需结合提交的书面材料展开说明。陈述结束后,面试专家组进行提问,考生根据要求以中文或英文作答。4 成绩构成: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考核内容主要涵盖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品质等方面。学院党委将监督指导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报的考试作弊等违规受罚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同时安排专人(包括党政管理人员、面试专家组成员或导师代表等)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状况,并给出明确考核结论。该考核结果不计入面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三)体检要求体检工作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由学校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若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且经复检后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执行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四)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将依据考生最终面试考核成绩确定,其中面试考核成绩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 +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的公式计算得出。考生成绩排名及拟录取结果将通过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及实体公示栏进行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及教育部的审核结果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拟录取结果未经公示的。特别说明: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前,若出现课程考核不合格情况,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五、学籍与学位管理规范1 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硕博连读选拔后,将于2026年春季学期转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培养;2026年9月正式注册博士研究生学籍。2 硕博连读考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后,须放弃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在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取得博士学籍)后,仅可申请博士学位;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博士学业,可按规定申请硕士学位,学校不受理同一考生同时申请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的情况。3 硕博连读学生在培养过程中,若经学院评估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或本人主动提出放弃攻博意愿,且已具备硕士学位攻读基本条件的,可在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的3年内申请硕士学位,但须达到其硕士研究生入学当年的硕士学位资格论文及其他相关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将按博士肄业处理。4 硕博连读考生申请博士学位时,须满足《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或《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中的各项规定。六、其他补充说明1 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原则上仅在秋季招生批次(每年12月底前完成)开展,该批次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院2025年博士总招生计划(不含专项计划)的80%。春季招生批次(每年5月底前完成)主要面向普通招考考生,将使用剩余的博士招生指标(含科研博士指标),同时结合各专项计划指标额度及考生报考实际情况,确定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2 硕博连读录取考生的招生名额,占用管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总体招生指标。3 接收硕博连读学生的指导教师,须已获得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4 硕博连读学生的招生名额,占用其指导教师2026年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5 每位指导教师在2026年度接收硕博连读学生的名额限定为1人。6 被正式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管理学院设立的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资助。2025-11-24 16: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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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作为国家甄选与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核心渠道,是我国教育考试招生体系的关键构成。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部署,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保障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安全性,依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统一领导、研究生院统筹协调的管理机制。各学院(部)需组建三级工作组织,分别为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复试监督小组与复试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核心职责包括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计划分配方案与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推进复试录取工作的落地执行;复试监督小组承担本单位博士招生全流程的监督职责,负责及时受理考生的举报与信访诉求;复试考核小组则专注于本学科领域的具体考核选拔工作,成员需包含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教师。针对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复试考核小组中必须额外吸纳具备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评审。二、复试组织与实施(一)复试方式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统一采用线下考核模式,以确保考核过程的严谨性与互动性。(二)复试安排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将由研究生院及各学院(部)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通知。(三)复试核心内容1. 资格终审:各学院(部)组建专项审核专家组,对学校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最终资格核验。审核将依据本单位制定的标准,全面评估考生的学习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含高水平学术论文)、专业知识储备、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等,严格遵循“择优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2. 外语水平测试:选择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若未达到外语免考标准,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测试的具体时间与相关要求另行通知。3. 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考核包含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三个模块,每个模块满分均为100分,任一模块成绩低于60分即判定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可采用笔试、实验操作、现场面试、科研报告撰写等多种形式,坚持知识、能力与素质并重的考核原则,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及综合素养。考核实行分类评价,学术学位博士侧重考察学术修养、原创精神与科研攻坚能力,以契合知识创新需求;专业学位博士则聚焦专业基础、实践应用能力与职业素养,以匹配行业产业发展需要。4.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通过“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综合文化素养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向报考学院(部)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该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5. 心理健康评估:各学院(部)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专业指导下,组织考生完成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不纳入考核总分,仅作为录取决策的参考依据。6. 专项招生说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的复试考核工作,将严格遵照该专项的具体政策要求执行。(四)复试工作规范1. 各学院(部)需充分发挥复试考核小组的集体评审作用,建立完善的集体决策机制,单名考生的复试时长不得少于20分钟。2. 复试全过程(含笔试、面试等所有环节)须进行录音录像存档,复试考核表、试题、录音录像等相关材料需按规定妥善保管。3. 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复试成绩等关键信息,须在各学院(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保障考生的知情权。三、招生计划分配1. 各学院(部)依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总计划,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师资力量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名额分配方案及考生录取规则。2. 名额分配需综合考量学校培养机制改革方向、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导师科研平台条件及指导能力等因素,重点向国家重大专项、重大科研平台倾斜,向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高层次人才倾斜,向培养质量优异、指导经验丰富、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团队倾斜。3. 我校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招生计划,继续实行名额单列管理政策,确保专项计划的落实。四、录取规则与流程(一)拟录取名单排序各学院(部)需制定明确的录取排序规则,综合参考招生计划类型、导师招生名额上限、考生报名材料审查结果、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等多方面因素,依据排序规则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二)调剂录取管理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在复试录取阶段原则上不得变更报考导师或专业。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将按调剂考生身份处理,其录取顺序需排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五、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各学院(部)须通过官方网站全面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其中,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擅自修改;若公示名单确需调整,须对调整原因及调整内容进行说明,并对调整后的部分重新公示7个工作日。未按规定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六、监督机制与复议流程1. 各学院(部)须在复试工作启动前,通过本单位官网公布举报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监督渠道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核查处理考生的举报与投诉。2. 建立学校、学院(部)两级研究生招生监督体系,各学院(部)复试监督小组需对复试录取的全流程、各环节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规范有序。3.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与本年度博士报考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该亲属考生的复试、录取等任何相关工作。4. 完善复议机制,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对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投诉与申诉,由各学院(部)组织复试考核小组进行复核评议,并强化对复议过程的管理与监督。七、其他补充规定1.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2.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若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3. 已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类别、学习方式等关键信息。4.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组织全面的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5.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及导师相关费用承担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6.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报到前须将个人全部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对于以“假脱产”形式就读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相应核减该考生所属学院(部)的下一年度博士招生名额。7. 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依据新政策对本办法进行相应调整。本办法由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最终解释。2025-11-24 14: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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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网报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通知一、校验情况说明近日,依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反馈的最新统计数据,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确认工作已顺利收尾。经系统核查发现,有部分报考我校的考生,其学历或学籍信息校验结果显示为“未通过”(相关考生具体名单详见后续补充公示)。学历与学籍信息校验是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审核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考生后续准考证打印及考试资格认定,相关考生需高度重视此次校验异常情况,及时按要求完成材料补充与提交工作。二、材料提交核心要求(一)政策依据本次学历/学籍信息核查及材料提交要求,严格遵循《西南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招生网上报名须知》(以下简称《报名须知》)中的明确规定。该须知已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平台提前公示,为考生报名及后续材料准备提供了权威指引。(二)提交时限针对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2025年12月18日24:00前完成相关证明材料的整理与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材料补充申请。请相关考生务必牢记此时间节点,合理规划材料准备进度,避免因延误提交影响考试资格。(三)材料规范1. 材料范围:需提交的材料种类以《报名须知》中“学历学籍校验异常处理”章节列明内容为准,考生需结合自身校验未通过的具体原因,针对性准备对应证明文件,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2. 格式要求:所有材料均需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具体格式(如文件类型、命名规则、扫描清晰度等)严格参照《报名须知》规定执行,未按格式要求提交的材料将视为无效材料,需重新补充提交。3. 提交渠道:材料统一发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接收邮箱,考生发送后请及时关注邮件回复,确认材料已成功接收,若长时间未收到回复,需主动与研招办联系核实。三、逾期后果告知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仍有部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尚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特别提醒,此类考生需立即行动,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材料提交。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对于逾期未按要求提交学历/学籍核查材料,或提交材料经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准考证打印资格,无法参加后续统一考试。上述情况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资格失效、考试机会丧失等,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四、咨询方式提示考生在材料准备及提交过程中,若对《报名须知》内容存在疑问,或遇到材料格式认定、提交状态查询等问题,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与研招办工作人员联系,获取专业指导。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建议考生提前梳理问题,提高咨询效率。2025-11-21 16: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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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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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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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厦门大学2026年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作为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首所由华侨创办的高等学府,厦门大学于1921年在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奔走倡导下正式成立。这所承载着侨乡情怀与教育使命的学府,不仅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更入选了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凭借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厦大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梯队,在国际教育领域亦享有广泛声誉。其依山傍海的校园景致更是独具特色,被誉为“全球最美大学”之一。近年来,随着办学综合实力与海外知名度的持续攀升,厦大已成为港澳台侨学子赴内地(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院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厦门大学2026年将继续面向澳门地区招收保送生。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基本资格凡申请我校澳门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核心条件,缺一不可:1. 身份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具体需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 符合内地高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的统一报名标准,具备优异的学业成绩,同时拥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与较强的个人能力;3.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坚定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及相关基本法;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等教育阶段学习要求。二、录取流程与安排我校澳门保送生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与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的统筹规划,具体流程如下:1. 考核组织:预计在2026年1月前后,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开展综合考核,考核形式包含申请材料评审与现场面试两部分;2. 考查重点:考核将围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水平、自主学习潜力等核心素养展开,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表现;3. 录取原则:学校将结合考生的考核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4. 时间节点:具体考核时间以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官方发布信息为准,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6年7月前后寄出。三、招生计划与专业范围1. 招生规模:2026年我校面向澳门保送生的计划招生人数约为35名。2. 计划调整: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各专业的培养需求以及生源质量等因素,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3. 专业查询:具体的招生专业信息,考生可查阅《厦门大学202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专业目录》,相关目录将通过学校招生官方渠道发布。四、费用标准说明就读我校的澳门保送生,其学费标准、住宿安排及相关费用,均与内地(大陆)统招学生执行统一标准。详细的收费信息已在厦门大学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考生及家长可自行查阅。若收费标准因政策调整发生变化,最终将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为准。五、奖学金申请渠道为激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校为澳门籍本科生提供了多元化的奖学金支持体系。入学后,澳门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包括教育部专项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会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在内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同时也可参与校内设立的各项奖学金评选。具体申请条件与流程将通过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另行通知。六、入学报到与资格复查(一)报到要求1. 新生需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以《录取通知书》载明内容为准。2.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的新生,必须提前向学校招生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请假时长最长不超过两周。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证件有效期要求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的出入境相关证件,其有效期必须能够覆盖整个在校学习周期,确保在校期间证件使用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三)资格复查1. 材料提交:新生入学后,需按学校要求提交录取通知书、个人身份证件、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学校进行资格审核。2. 复查内容:学校将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新生的入学资格、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基础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3. 体检标准: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四)违规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七、在校管理与毕业政策(一)在校管理澳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厦门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校内制度,对其进行统一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在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标准,将由厦门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厦门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学生,将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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