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2025-11-26 13:58:44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校办发〔2025〕18号)的具体准则,我校现启动2025—2026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报名及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要求


参与“硕博连读”选拔的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缺一不可:


(一)学籍身份条件


须为我校注册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包含两类:一是非定向培养的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二是符合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相关规定的定向培养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章程条件


需符合《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基础报考要求。


(三)思想政治条件


具备优良的思想品德修养与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学业科研条件


本科及硕士阶段学业表现优异,拥有突出的科研潜力与创新能力。在硕士阶段已开展的研究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若已发表或录用与所学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各类实践成果,将在选拔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纪律约束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若受到院级及以上单位的违纪处分,将自动丧失本次申请资格。


二、报名流程及材料规范


(一)个人申请启动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需以个人名义提出“硕博连读”申请,并完整填写《北京交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二)导师意见审核


申请材料需经本人硕士研究生导师出具推荐意见,同时获得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正式接收确认。


(三)网上报名操作


申请人需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平台,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在线报名。报名周期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其中11月11日至11月25日为预报名阶段,在此期间完成报名同样有效。


(四)纸质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需在2025年12月10日之前,将以下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科,或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寄送,逾期未送达视为自动放弃。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需从报名系统下载,一式两份,且必须加盖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思政部门公章。


2. 专家推荐书:至少两份,推荐人需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人需在推荐书首页及后续每一页均签署本人姓名。


3. 政治审查表:从报名系统下载,需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思政部门审核盖章。


4.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 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明:包括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与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 学历学位验证报告: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学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 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


8.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9. 《2026年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从报名系统下载并按要求签署。


10. 《北京交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11. 《北京交通大学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审查表》。


12. 《北京交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核表》。


(五)材料审核结果


学院将组织专人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及真实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学院将直接取消其本次申请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安排


(一)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的核心环节,也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学院将严格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开展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考核内容重点涵盖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及诚信表现等方面。


(二)专业能力综合考核


学院将按各学位点分别组建考核小组,每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本学位点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内容涵盖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核心知识两大模块。考核核心目标是评估申请人的科研潜质、博士学位论文完成能力,考核结束后将形成明确的考核成绩及综合评价意见。


(三)考核实施时间


综合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所有考核环节需在2026年1月10日前全部完成。具体的考核时间、面试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学院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人密切关注。


(四)课程学习情况审查


学院将在2026年1月13日前,完成对已通过选拔的“硕博连读”申请人硕士阶段规定课程学习情况的专项审查,确保其具备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学业基础。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将结合年度招生计划及各导师招生名额,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考核记录、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及体检结果进行全面审查,严格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经拟录取博士生导师签字确认后,学院将在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完成拟录取操作,并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


五、其他重要说明


(一)录取资格约束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需选择“在学硕士”身份。已被拟录取的考生,在博士入学报到前若受到学风学纪相关处分,其拟录取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信息真实性责任


所有申请人需准确、真实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若因个人原因主动取消报名、无法参加考核或未被最终录取,已缴纳的报名费及提交的各类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


(三)学籍与奖助待遇


通过“硕博连读”选拔的硕士研究生,其招生名额纳入学院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与当年常规录取的博士生一同上报教育部备案,于当年9月正式办理博士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入学后享受学校统一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待遇。


(四)基本修业年限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修业时间从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培养计划制定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士阶段需继续依照已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剩余课程学习;取得博士学籍后,由博士研究生导师根据录取专业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为其重新制定博士阶段的个人培养计划。


(六)录取资格复核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在硕士阶段出现课程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各类违纪处分的情况,学院将及时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国防生报考规定


国防生申请“硕博连读”,需严格按照《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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