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公告

2025-11-26 13:44:04 来源: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河海大学始建于1915年,历经百余年薪火相传,现已发展成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以水利学科为鲜明特色,工科实力雄厚,多学科协同发展,先后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单位,也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


自上世纪50年代开启研究生教育以来,河海大学已成为国家首批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在学科建设方面成果丰硕: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两大核心学科成功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水资源工程学科在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持续位居全球首位。另有工程学、环境/生态学等10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与环境/生态学更是跻身世界前1‰。学科覆盖广度不断拓展,学校现拥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学科门类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九大门类,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学科支撑。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部署与要求,现将《河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事宜正式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安排


各硕士招生专业的具体计划,考生可查阅学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录中公示的“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性计划,最终实际招生名额将综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指标、推免生录取情况以及各专业生源质量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全校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推免生拟录取人数则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中确认的录取数据为依据。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4  考生的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2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针对具体培养目标提出的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醒: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要求


1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同时满足本部分(一)中第1、2、3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满足本部分(一)中第1、2、3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工程管理(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125602)领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本部分(一)中第1、2、3项的基本要求;


(2)本科毕业之后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  除上述特定专业外,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致。


三、报名流程与考试安排


(一)报名相关事宜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项流程,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或补确认。


1  网上报名环节


(1)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报名操作。2025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任何信息。


(2)考生务必提前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和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甚至无法录取等情况,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需准确、真实地填写个人网报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尤其要如实填报本人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与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记录。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主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做好准备。


对于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工作。


(5)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定期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相关注意事项,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后续工作。


2  网上确认环节


(1)所有非推免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核验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考生报名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确定并公布。


(2)考生必须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相关安排


1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登录研招网,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重要注意事项


1  报考点选择规范: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②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河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6);③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  报考类别确定: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考生在报名时需准确填写,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  学习方式说明: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  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如实填报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合法的报名材料,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5  报考费用与诚信承诺: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报名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及考试纪律。


四、复试组织与录取规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将全面实行差额复试方式,复试内容涵盖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测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核心模块。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不可少的环节。具体的复试方案将通过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发布,复试笔试科目请参照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


学校将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并接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只有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


五、学制设置、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学制分为2年和3年两类,学习年限最短不得少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的具体标准学制如下:


1  金融(专业代码025100):3年;


2  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3年;


3  国际商务(专业代码025400):3年;


4  数字经济(专业代码025800):3年;


5  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3年;


6  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3年;


7  社会工作(专业代码035200):3年;


8  翻译(专业代码055100):3年;


9  新闻与传播(专业代码055200):3年;


10 电子信息(专业代码085400):3年;


11 机械(专业代码085500):3年;


12 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085600):3年;


13 资源与环境(专业代码085700):3年;


14 电气工程(专业代码085801):3年;


15 动力工程(专业代码085802):3年;


16 清洁能源技术(专业代码085807):3年;


17 土木水利(专业代码085900):3年;


18 交通运输(专业代码086100):3年;


19 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2年;


20 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3年;


21 会计(专业代码125300):2年;


22 图书情报(专业代码125500):3年;


23 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2年;


24 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2年;


25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2年;


26 河海里尔学院的机械、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2年。


学费收取方面,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规定,依据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


奖助体系方面,学校建立了多元化的研究生奖助机制,并实行动态管理模式,具体奖助标准及评定办法将按照考生所在年级对应的奖助学金管理文件执行。


特别说明: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学校不办理户口迁移和个人档案调转手续,考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原则上学校不为其安排住宿。


六、培养校区安排


我校所有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在其所属学院(系)的所在校区进行培养,具体的培养地点将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录取当年各学院(系)的名称,以学校实际设置情况为准。


七、其他特殊说明


1  单独考试招生: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30名,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报考单独考试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本公告第二部分(一)中第1、2、3项的基本要求;(2)本科毕业(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在相关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为所在单位表现突出的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相关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所从事工作需与报考专业紧密相关。


有意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将单位推荐培养函、专家推荐表(附专家职称证明材料)、报考学院审批表、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按要求寄送至学校完成预报名(具体要求请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经学校审核同意后,考生方可进行正式报名,具体考试科目以研招网报名系统公布内容为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并统一在我校参加考试。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可通过研招网查询。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需明确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情况。复试前,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士兵考生)供学校复核。该专项计划的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该计划的报考资格、招生名额等相关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可通过研招网查询。其中“克拉玛依专项”的相关招生信息,考生可咨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4  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专项:该专项计划拟招生1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务必选择联合培养对应的专业及方向)。联合培养计划的报名及初试工作由我校组织,复试工作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负责。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咨询电话。


5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联合培养“卓越研究生”专项:该专项计划拟招生58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务必选择“卓越研究生”专项计划对应的专业及方向)。专项计划的报名及初试由我校组织,复试由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共同实施。联合培养研究生入学后,将直接进入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开展学习和科研工作,实行双方导师联合指导模式。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咨询电话。


6  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培养:该学院采用产教融合、工学交替的联合培养模式,由我校与各联合培养单位共同承担培养任务。研究生在我校完成课程学习,在联合培养单位开展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实行双方导师联合指导。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务必选择对应专项计划的专业及方向)。水利卓越人才培养专项咨询电话:025-83787338;雅江卓越人才培养专项咨询电话。


7  苏州高等研究院专项:该专项拟招生30人,依托学校相关学院招收校企联合培养专项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项目制”的培养模式。研究生在我校完成课程学习,在联合培养企业开展后续学习与科研工作,通过产教融合的培养方式,打造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务必选择“苏州高等研究院”专项计划对应的专业及方向)。苏州高等研究院咨询电话。


8  重点实验室及研究院招生:精细爆破全国重点实验室、流域水循环与水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将与相关依托学院共同完成。


9  政策衔接说明:本公告内容若与国家最新研究生招生政策存在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我校将依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政策调整,及时更新招生方案和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研招网及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的通知。因不可抗力(如网络故障、系统异常等)或考生个人原因(如未及时查阅通知、网报信息填写错误等)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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