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规划
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65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80名,后者招生名额中已涵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招生人数仅为初步拟定,最终实际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文件为准。
二、学习与就业安排
(一)学习形式
本年度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仅面向全日制学习形式,不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二)就业类型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1. 定向就业:此类考生在正式录取前,需与我校及所在工作单位共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须严格依照协议约定落实就业去向。
2. 非定向就业:毕业生通过个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单位。其中,非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阶段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组织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则需在入学前完成上述各类关系的转接工作。
就业类型相关说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且要求全脱产在校学习;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则同时接受定向与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就业类型将作为录取类别确定的依据,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予变更,请考生务必谨慎填报。
三、学制设置与费用标准
(一)学制规定
采用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各类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均不得超过8年,如因休学创业需延长学习时间的,最长学习年限可放宽至10年。
(二)学费标准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其中,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14000元。最终收费标准将以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批的正式文件为准。
四、选拔录取方式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渠道包含三种,分别是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以及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选拔则统一采用申请-考核制这一方式。
五、报考资格要求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及对应选拔方式的专项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的体检标准。
3. 需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4. 申请-考核制报考专项条件:
已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国内在读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入学前完成毕业及学位获取手续;境外在读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且原则上需在录取当年4月30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提供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须满足: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满6年(计算周期为学士学位获取之日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以下任意两项条件:
①已修完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阶段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授课单位出具的成绩证明),同时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②近5年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③以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身份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④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6. 满足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性要求。
7. 原则上仅接受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硕博连读报考专项条件:
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及科研能力。
已完成硕士阶段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
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满足报考学院提出的其他学术性条件。
须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形式攻读博士学位。
直接攻博报考专项条件:
为获得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舞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拥有扎实的理论知识、突出的创新精神及科研潜力。
符合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性要求。
须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形式攻读博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方向正确,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 需提交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材料。
4. 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国内在读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完成毕业及学位授予;境外在读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原则上于录取当年4月30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逾期未提供者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考生需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或拥有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及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需满足: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历。
6. 符合报考学院制定的其他学术性条件及要求。
六、报名流程说明
博士研究生报名需依次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报名资格审查三个环节,考生必须完整办理全部手续,报名方为有效。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查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导致无法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操作
1. 考生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按系统内的报名说明及步骤完成操作,准确录入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清晰的证件照片(用于学信网录取备案)及各类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报名系统分两批开放:第一批开放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12月7日;第二批开放时间拟定于2026年3月至4月之间(是否组织第二批报名,由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及年度招生计划自主决定,具体报名时间请密切关注学校及报考学院的官方通知,复试时间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考生需根据学院要求提前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特别提示:报名前,考生应与意向导师进行充分沟通。
2. 学籍学历信息填报规范:
硕博连读考生:“最后学位”选择“学士学位”,“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生”,“考生来源”选择“在学硕士”,硕士阶段的学位及学历信息按当前在学情况填写。
3.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后学位”选择“硕士学位”,“最后学历”选择“硕士研究生”,“考生来源”选择“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学籍信息按在学情况填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编号填写“无”。
4. 已获硕士学位及其他类型考生:严格按照自身实际学位及学历情况如实填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系统填报,下载《长沙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并依据报考学院要求整理以下申请材料,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审核(材料统一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是否需要寄送纸质版请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长沙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考生需在指定栏目签字确认;在职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明确标注同意其以何种就业方式报考,如“同意定向就业报考”或“同意非定向就业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及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个人陈述:内容应涵盖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相关经验与能力、突出成就及原创性研究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和科研规划。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目录,已毕业考生需提供完整硕士学位论文。
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同等学力考生附加材料:所有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职称证书;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意两项:
①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及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②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核心期刊发表的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③以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身份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证明;
④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成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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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毕业研究生硕士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培养单位、2026届全体硕士毕业生:为进一步强化硕士学位论文全流程管理,精准掌握2026届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撰写进展,切实提升学位论文的整体质量,依据《广东财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论文工作细则》与《广东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实施与时间规划本次中期检查工作将分阶段、按流程有序推进,各环节时间节点与具体要求明确如下:(一)研究生个人材料提交阶段1 全体研究生需先行填写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完成后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检查申请,并同步上传报告电子版。此外,报告纸质版需在11月22日之前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确保材料提交及时、完整。(二)学位点检查评议阶段2 各学位点须在12月1日前完成本单位所有研究生的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检查评议由各学位点导师组负责组织,可通过全体集中会议或分组研讨的形式开展。评议过程中,导师组需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论文研究是否遵循开题报告既定内容与进度推进,细致评估已完成研究内容的科学性与阶段性成果价值,深入分析研究过程中存在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对研究生后续工作给出针对性指导建议。(三)检查结果处理与备案阶段3 中期检查结果共划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同结果对应不同处理方式:(1)检查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可按计划继续开展后续论文研究工作;(2)获限期整改结论的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详细的论文工作整改方案,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报学位点存档。整改期限为一个月,期满后需重新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经导师组复核通过方可恢复正常论文工作。导师组应督促此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加大指导力度,助力其加快论文推进节奏;(3)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将作延期毕业处理。对于研究存在严重问题、进展困难大、工作量完成不足,或因态度不端、精力投入不够导致无法按期完成论文的研究生,导师组可提出不合格评议意见。相关处理决定需以书面形式报送研究生院审批备案,并严格依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后续手续。4 为强化论文质量闭环管控,本次检查将建立“重点关注论文”管理制度。对于中期检查表现不佳的论文,将统一标注为“重点关注论文”,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实施针对性质量跟踪。5 12月3日前,各培养单位需完成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检查结果审核工作,导出检查结果并填写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及重点关注论文一览表。上述表格纸质版需提交至学位办,相关中期检查支撑材料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留存归档。二、中期检查核心审查内容各学位点导师组在评议过程中,需围绕以下核心内容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行全面考查:(一)论文进展与完成情况核查1 重点核实研究生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确认论文工作是否按照开题报告中拟定的研究方向与时间规划推进。若实际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存在偏差,需详细说明调整原因及合理性。(二)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案评估2 深入了解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已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对后续研究中可能出现的困难的预判,并重点审查其提出的解决方案的可行性与针对性。(三)后续计划与内容调整论证3 审查研究生下一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与核心研究内容。若后续计划及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不一致,研究生需提供充分的论证材料,说明调整的必要性与科学性。三、相关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一)强化培养单位主体责任1 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保障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后续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培养单位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二)提前谋划论文后续工作2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控,学校将逐步前移质量把关节点。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在本学期末提前启动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结合学校初步工作安排,2026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申请工作预计于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用于重复率检测及盲审的论文初稿需在2026年3月24日前提交。请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预答辩工作方案,为研究生预留充足的论文修改时间,确保论文质量稳步提升。2025-11-28 09: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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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预计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图像信息线上采集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图像信息作为学历与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数据的核心构成要素,其采集工作的及时性与规范性直接关系到证书办理的顺利推进。为确保2026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现就本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采集工作核心要求本次2026届预计毕业研究生均须参与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及《关于开展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119号)相关规定,未按要求完成采集的学生,其学历与学位数据将无法正常上传至学信网与学位网,由此产生的各类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研究生可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照片信息,若系统中已存在符合规范的学历照片,无需重复参与本次采集工作。二、图像采集实施安排(一)采集时间范围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将于2025年11月27日启动,至12月31日结束,请相关学生在此期间合理安排时间完成采集。(二)采集服务承接单位本次图像采集工作由广州润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负责,该公司将统一提供纸质相片与电子图像服务。所拍摄的电子图像将直接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的关键内容纳入网上查询系统,同时直接印制于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之上,学生不得擅自更换证书所用照片。(三)采集方式及操作规范1. 采集凭证要求:按照教育部学信网最新规定,本次毕业生图像采集全面采用“图像采集码”验证模式,学生无需出示身份证。采集前,学生需登录学信网查询并获取个人专属“图像采集码”,建议保存至手机相册或打印携带,采集时需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无采集码将无法完成采集流程。2. 主要采集渠道:学生需通过“广州润图”小程序,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流程完成线上图像采集。为保障采集质量,学生需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循相关采集标准与要求,做好拍摄准备工作。当小程序显示“上网成功”时,即代表图像已成功上传至学信网,无需再次拍摄。3. 现场采集补充:确有现场采集需求的学生,可前往广州润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立的专门采集点完成拍摄,具体采集点信息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三、费用标准及信息校对要求(一)采集费用说明根据学校与广州润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本次采集费用按以下标准执行:通过“广州润图”线上渠道完成采集的,每人收取图像采集工本费12元;选择现场采集方式的,每人收取工本费25元。(二)信息校对责任为保障个人图像信息的准确性,学生在图像拍摄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必须亲自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完成个人图像信息校对工作。校对内容包括照片本身、姓名、身份证号、所学专业、学号等关键信息,若发现任何信息有误,需第一时间向所在培养单位的教学秘书反馈,各培养单位汇总后统一与研究生院学位办对接处理。请各培养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2026届预计毕业研究生,督促其高度重视本次采集工作,按时完成相关操作,确保后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工作顺利开展。2025-11-28 09: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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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支撑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西北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开展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本次重点招录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4名。有关招聘详情及要求如下:一、应聘基本资格要求凡有意报名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及对应岗位的专项要求:(一)身份与政治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2. 拥护宪法与法律规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与职业素养,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二)年龄限制报名人员出生日期须在1986年11月7日及以后,以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信息为准。(三)学历学位与院校专业要求1. 学历层次: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务必于2025年12月31日前顺利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将取消聘用资格;2. 院校及专业范围:毕业院校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所学专业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范畴。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明确的42所高校为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则参照《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所列的433个学科执行;3. 专项条件:需符合《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列表》中关于专业、方向等的具体要求。二、报名相关安排本次招聘报名通道自本公告发布当日起正式开启,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报名方式分为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应聘人员可任选其一参与报名。(一)邮件报名流程选择邮件报名的人员,需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整理打包,以“姓名+招聘专业”作为文件包命名,发送至对应岗位要求的报名邮箱:1. 个人详细简历;2.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毕业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由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生证明,证明中需明确标注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及能否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3. 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文件;4. 个人科研成果相关材料(其他需补充材料请参照具体岗位列表要求);5. 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额外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二)现场报名流程选择现场报名的人员,需携带上述邮件报名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对应招聘学院的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三、资格审查机制(一)审查主体与内容本次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学院独立负责组织实施,审查内容重点涵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真实性、专业方向匹配度、毕业院校资质、年龄符合性、学科背景关联性及工作经历有效性等核心信息。(二)审查结果通知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学院将通过电话、邮件等约定方式,及时将审查结果逐一通知每位报名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四、心理测验安排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心理测验。本次心理测验采用标准化量表进行评估,测验结果不合格的人员,将被取消后续考核资格,不再参与招聘流程。五、考核与考察流程(一)考核组织与通知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学院根据岗位特点自主组织,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将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二)考核方式与内容结合招聘岗位的实际需求,考核将综合采用试讲、答辩、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开展。考核过程中,将对报名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及岗位适配度等核心指标进行量化评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三)考察环节要求1. 各招聘学院负责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开展思想政治表现审查及人事档案审核工作;2. 严格依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及《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通过查询个人征信记录、筛查违法犯罪信息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3. 对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人事档案存在问题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六、体检与公示(一)体检安排1. 体检地点统一安排在三甲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2.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3. 若初检结果不合格,应聘人员可在收到结果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二)结果公示学校将汇总考核通过且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七、聘用审批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2. 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学校将不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八、招聘备案学校完成拟聘人员聘用审批后,将本次招聘的全部结果分别报送至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备案。九、正式聘用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通过的拟聘人员,学校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并依据学校薪酬体系兑现相应待遇。十、其他注意事项(一)诚信要求应聘人员需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凡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无论处于招聘流程的哪个阶段,均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二)监督与申诉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对工作流程、结果等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核查处理。(三)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存在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包括: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用人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岗位。详细回避要求可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2025-11-27 18: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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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6年凭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招收香港学生简章作为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首所由华侨创办的高等学府,厦门大学于1921年在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奔走筹建下正式成立。这所承载着侨乡情怀与教育使命的学府,不仅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更入选了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凭借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厦大已跻身国内顶尖高校行列,在国际舞台上亦享有广泛声誉。其依山傍海的校园景致更是闻名遐迩,被誉为“全球最美大学”之一。随着综合办学实力的持续攀升与海外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厦大已成为港澳台侨学子赴内地(祖国大陆)深造的优选高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2026年我校将继续通过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成绩,面向香港地区招收优秀学子。具体招生事宜如下:一、报考基本资格凡有意报考我校的香港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方可参与报名:1. 证件要求: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同时需具备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 考试要求:必须报名参加2026年度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无该考试参与资格者不予受理。3. 思想品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坚定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及基本法相关规定。4. 健康状况: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内地高校的学习与生活节奏,符合高等教育阶段的健康标准。二、报名安排:时间与流程2026年香港学生通过中学文凭考试报读我校,全程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整体分为报名填报与信息确认两个核心阶段,各环节时间节点及要求如下:(一)网上填报阶段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完成以下操作:登录专门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报名系统,选定厦门大学作为报考院校。填报过程中,需如实、准确录入个人基础信息,包括考生本人详细资料、监护人信息、就读中学情况及志愿填报内容等;同时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各类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补充填写个人获奖经历、社会实践经历及相关学习证明材料,确保信息完整无误后提交系统。(二)审核与缴费确认1. 审核结果查询:2026年1月10日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次审核结论。若审核未通过,需在1月16日前根据系统反馈的问题修正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1月23日前可查询二次审核结果。2. 费用缴纳:所有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2026年1月31日前,向中国教育交流(港澳)中心缴纳港币460元的报名费用,缴费完成后需将缴费凭证上传至报名系统(具体缴费方式以系统公告为准)。3. 最终确认:中国教育交流(港澳)中心将在2026年2月14日前通过系统发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需及时登录查看。此外,所有考生需在2026年6月14日前完成学生学习概览的上传工作。(三)志愿填报说明志愿填报与网上预报名同步进行,每位考生可依据自身意愿,按优先级顺序填报4所目标高校,每所高校内最多可选择4个专业志愿。志愿信息并非一成不变,考生可在2026年5月14日前登录系统修改志愿内容,逾期系统将关闭修改功能,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为准。(四)重要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志愿。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交的证明材料需符合要求。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参与录取或入学资格被取消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三、招生计划与专业范围2026年我校面向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初步招生计划为40人。实际录取过程中,学校将综合考量考生志愿分布、各专业培养需求及生源质量等因素,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关于具体的招生专业名单,考生可查阅我校202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专业目录获取详细信息。四、录取规则与通知(一)最低录取标准我校对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的录取设定明确底线,即“3、3、3、A”标准: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成绩均需达到第3级及以上,公民科成绩需为合格。(二)录取筛选机制录取工作将以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为核心依据,同时参考其中学阶段的学习表现、社会实践经历、获奖情况等综合素质。学校将在符合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中,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整体情况及考生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相关联招办进行核准备案。(三)录取通知发放经联招办核准备案后的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6年7月前后通过指定方式发放给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相关通知。五、学费标准与住宿安排就读我校的华侨港澳台本科生,其学费标准、住宿安排及相关费用收取,均与内地(大陆)普通本科生执行统一标准。具体的收费细则可查询厦门大学信息公开网发布的相关文件。若收费标准因政策调整发生变化,最终将以物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最新标准为准。六、奖学金支持政策为鼓励香港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为入学后的香港学子提供了丰富的奖学金申请渠道。除教育部、宝钢教育基金会等机构专门面向港澳台学生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外,学生还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我校设立的各类校内奖学金,具体申请要求及评定标准可关注学校相关通知。七、入学报到与资格复查(一)报到要求新生需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必须提前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请假时长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外,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证件有效期要求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的出入境相关证件,其有效期需能够覆盖整个在校学习周期,若证件即将过期,需提前办理续签或更换手续。(三)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需按学校规定提交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高中毕业证书(或相应证明材料)等文件。学校将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新生的入学资格、思想品德状况、专业基础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学籍。其中,身体健康状况的审核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四)违规处理办法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八、在校管理与毕业政策(一)日常管理香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厦门大学的校纪校规,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序进行。(二)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在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所必需的学分及其他要求后,将由厦门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将按照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2025-11-27 18: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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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大学2026年硕士一志愿报考信息存疑的通知各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报考考生:为保障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报考数据的准确性与规范性,我校已于2025年10月26日完成对本年度一志愿考生报考信息的集中审核工作。经核查发现,有部分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存在信息填报错误问题。为及时解决该问题,避免影响考生后续报考流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错误信息查询安排我校已梳理形成《黑龙江大学2026年一志愿报考数据错误信息列表》,该列表已正式公布。请全体一志愿考生务必以本人报名号为查询依据,快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确认是否存在填报错误。考生查询后,若发现个人信息与错误信息列表内容相符,需严格参照列表中明确的错误提示,及时完成报考信息的修正工作;若错误内容涉及关键报考资格信息,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报名申请,确保信息无误。二、信息修改时间及要求(一)修改截止时间所有报考信息存在错误的考生,必须在2025年10月27日硕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关闭前,完成全部信息的修改或重新报名操作。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任何信息调整,由此导致的网上确认失败、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历/学籍校验特别说明本次通知中提及的学历/学籍校验问题,为学信网系统当前阶段反馈的初步校验结果。由于学信网数据更新存在一定延迟,校验结果可能随数据同步发生变化。因此,全体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持续关注学信网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实时查询个人学历/学籍校验状态。若后续发现校验结果由“通过”变为“不通过”,或出现新的校验问题,考生需第一时间对照问题原因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修改,确保校验最终通过。三、其他注意事项1. 考生在修改报考信息前,应仔细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保修改后的信息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学历要求等相关规定。2. 重新报名的考生需重新缴纳报名费用,原报名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由报名系统自动退回至原支付账户,退款周期以系统提示为准。3. 若考生在信息查询或修改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拨打研招网客服热线咨询;若涉及我校招生专业相关问题,可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获取帮助。请各位考生高度重视本次报考信息核查工作,务必认真核对、及时修正,确保报考流程顺利推进。特此通知。2025-11-27 13: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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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中原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通知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学历学籍审核环节的顺利推进,保障各位考生的报考权益,现将审核所需材料、提交规范及相关说明事宜详细告知如下,烦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按要求落实。一、审核核心要求学历学籍校验是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的关键环节,所有考生均需配合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与提交工作。若校验结果显示未通过,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补充完善材料,逾期未处理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后续报考流程,请务必高度重视。二、必备材料清单考生需根据自身学历情况,按要求准备对应的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且在有效期内,具体分类如下:(一)基础学历证明材料1.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学历凭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其中,学历凭证可选择“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两类中的任意一种,二者与毕业证需同时提交;2.应届自考及网络教育形式的考生,因暂未领取毕业证,可提交当前阶段的完整成绩单作为学历证明依据。(二)特殊情况补充材料若考生曾办理过姓名变更或身份证号码调整,导致个人身份信息与学历注册信息不一致,进而未通过系统校验的,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由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该证明需带有考生本人近期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业务专用章,方可视为有效材料。三、材料提交规范为便于审核人员高效整理和核验材料,考生需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及格式提交材料,避免因操作不规范延误审核进度:(一)材料整理要求1.将所有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基础材料及特殊情况补充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确保画面清晰、内容完整,无反光、遮挡等问题;2.将所有材料的电子件合并整合为一个PDF文件,避免拆分多个文件提交。(二)文件与邮件格式1.PDF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例如“张三110101199001011234”;2.邮件主题需严格按照“姓名+身份证号+审核资料”的格式填写,确保核心信息一目了然;3.邮件正文部分需明确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常用联系电话,便于审核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及时沟通。四、常见问题与温馨提示不少考生在学历学籍校验环节遇到未通过的情况,经统计,问题多源于信息填写失误或材料准备不规范,在此特别提醒各位考生注意以下几点:(一)信息核对重点1.仔细核查报考系统中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确保数字、字母等内容与证书原件完全一致,无多输、漏输或错输情况;2.核对学历学位授予时间,需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查询到的对应信息保持完全一致,精确到年、月,避免因时间填写偏差导致校验失败。(二)材料提交提醒请考生在提交材料前再次检查文件内容及格式,确认无误后及时发送。若提交后发现材料有误或遗漏,需重新整理完整材料后按上述规范重新提交,并在邮件中注明“补正材料”字样,以便审核人员优先处理。学历学籍审核工作事关考生报考资格认定,希望各位考生务必认真对待,严格按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如有其他疑问,可通过招生办官方渠道咨询,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2025-11-26 16: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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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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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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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厦门大学2026年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作为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首所由华侨创办的高等学府,厦门大学于1921年在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奔走倡导下正式成立。这所承载着侨乡情怀与教育使命的学府,不仅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更入选了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凭借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厦大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梯队,在国际教育领域亦享有广泛声誉。其依山傍海的校园景致更是独具特色,被誉为“全球最美大学”之一。近年来,随着办学综合实力与海外知名度的持续攀升,厦大已成为港澳台侨学子赴内地(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院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厦门大学2026年将继续面向澳门地区招收保送生。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基本资格凡申请我校澳门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核心条件,缺一不可:1. 身份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具体需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 符合内地高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的统一报名标准,具备优异的学业成绩,同时拥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与较强的个人能力;3.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坚定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及相关基本法;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等教育阶段学习要求。二、录取流程与安排我校澳门保送生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与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的统筹规划,具体流程如下:1. 考核组织:预计在2026年1月前后,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开展综合考核,考核形式包含申请材料评审与现场面试两部分;2. 考查重点:考核将围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水平、自主学习潜力等核心素养展开,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表现;3. 录取原则:学校将结合考生的考核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4. 时间节点:具体考核时间以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官方发布信息为准,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6年7月前后寄出。三、招生计划与专业范围1. 招生规模:2026年我校面向澳门保送生的计划招生人数约为35名。2. 计划调整: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各专业的培养需求以及生源质量等因素,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3. 专业查询:具体的招生专业信息,考生可查阅《厦门大学202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专业目录》,相关目录将通过学校招生官方渠道发布。四、费用标准说明就读我校的澳门保送生,其学费标准、住宿安排及相关费用,均与内地(大陆)统招学生执行统一标准。详细的收费信息已在厦门大学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考生及家长可自行查阅。若收费标准因政策调整发生变化,最终将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为准。五、奖学金申请渠道为激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校为澳门籍本科生提供了多元化的奖学金支持体系。入学后,澳门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包括教育部专项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会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在内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同时也可参与校内设立的各项奖学金评选。具体申请条件与流程将通过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另行通知。六、入学报到与资格复查(一)报到要求1. 新生需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以《录取通知书》载明内容为准。2.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的新生,必须提前向学校招生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请假时长最长不超过两周。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证件有效期要求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的出入境相关证件,其有效期必须能够覆盖整个在校学习周期,确保在校期间证件使用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三)资格复查1. 材料提交:新生入学后,需按学校要求提交录取通知书、个人身份证件、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学校进行资格审核。2. 复查内容:学校将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新生的入学资格、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基础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3. 体检标准: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四)违规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七、在校管理与毕业政策(一)在校管理澳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厦门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校内制度,对其进行统一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在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标准,将由厦门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厦门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学生,将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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