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关于2026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2025-11-25 15:34:25 来源: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切实保障“申请-考核”制招录流程的公平性与科学性,现将本批次招生的具体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请相关考生仔细研读并遵照执行。


一、招生范畴与导师资格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1. 我校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具体招生名额及对应的学科专业,均以《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2. 参与本批次招生的指导教师,须为上述招生简章中明确列出的在岗博士生导师,非名单内导师不具备招生资格。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学术学位博士报考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导向与价值观念,热爱祖国,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 身心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博士阶段学习任务。


3. 需提供至少两份书面推荐材料,推荐人须为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推荐意见需客观反映考生学术能力与综合素质。


4. 学历背景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已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国内高校在读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6年入学前完成硕士学业并取得相应证书;境外高校在读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明确标注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且原则上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提交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连续工作满6年(计算周期为学士学位获得之日至2026年博士入学之日);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需满足下述四项条件中的任意两项:①已修完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阶段核心课程及选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需提供授课单位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并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②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两篇;③以主要完成人身份(排名前3)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④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成果,并能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 本类别招生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定向就业考生需按学校特殊规定另行申请并经审批。


(二)专业学位博士报考要求


1. 政治素养要求与学术学位博士报考条件第一条一致,需具备良好的政治觉悟与道德品质。


2. 身体健康标准与学术学位博士报考条件第二条相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推荐材料要求与学术学位博士报考条件第三条一致,需提供两名相关领域教授(或同等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学历背景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已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完成学业并获取学位;境外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学籍证明及预计毕业时间说明,并在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提交者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考生需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历,或拥有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及较强的工程实践应用能力。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需满足: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能够结合实践开展博士阶段研究。


6. 需符合报考学院针对本专业学位博士设定的其他学术性条件与具体要求,相关要求由各学院另行公布。


三、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并下载《长沙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根据报考学院的具体要求整理以下申请材料,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报考学院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需通过报名系统线上提交,是否需要寄送纸质版材料请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1. 填写完整的《长沙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该表格需在报名系统中下载,考生本人需在指定栏目签字确认。在职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明确标注同意报考的就业方式(如“同意定向就业报考”或“同意非定向就业


3.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个人陈述,内容应包含: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经历概述、积累的相关经验与核心能力、取得的突出成就及原创性研究成果介绍,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方向规划与具体科研设想。


6.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雅思、托福等其他英语水平考试的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已毕业考生需提交完整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交论文摘要、论文目录及部分章节内容。


8. 报考学院根据招生需求指定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9. 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需按规范格式填写。


10. 同等学力报考考生专项材料:所有同等学力考生均需提交职称证书;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提供下述材料中的任意两项:①授课单位出具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成绩合格证明,以及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②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的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③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身份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证明材料;④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绩的权威证明文件。


四、学院综合考核实施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细则内容需涵盖报考条件解读、考核流程规范、考核内容设定等核心要素,并指导各学科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开展具体考核。各学科专业需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以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为核心,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2. 监督机制:各学院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或指定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全过程的巡视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及关键人员的监管,通过线下实地巡查、考核录像回看等方式开展督查,全程做好督查记录,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


3. 考核内容与流程:综合考核包含材料审核、笔试、面试三个核心环节,考核工作小组将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笔试成绩及面试表现,全面评估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潜能与综合素质。


材料审核:由学院组织考核工作小组,依据本院制定的审核办法与流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与量化评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审核结束后,学院将在本院官网公示符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通知初审合格考生参加后续的笔试与面试。


笔试与面试:考核重点涵盖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思维与潜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等方面,同时同步开展外国语能力测试。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总分的平均值计算(即三门科目总分÷3)。


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加试政治理论(自然辩证法)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但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及格)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成绩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即所有成员评分总和÷成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笔试成绩在考核总成绩中的权重设定为20%~50%,材料审核、笔试、面试各环节的具体权重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需在考核工作开始前向考生公示。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权重。


考核过程中,学院需对考生的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品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进行严格考核,上述任一环节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的核心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及诚实守信状况等。


4. 分数线划定:各学院需结合本院招生专业特点与考核实际情况,划定外语笔试及业务课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未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学术道德与专业伦理审查结果、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情况等,综合研判后确定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按要求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6. 考核命题与评卷规范:学院组织综合考核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及评卷工作时,需严格遵循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自命题及评卷工作的基本要求与保密规定,确保命题质量与评卷公平。


7. 考核过程管理:考核工作小组需指定专人担任考核工作秘书,负责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考核全过程情况,所有考核纸质材料需统一归档保存以备核查。综合考核的笔试、面试环节均需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


五、体检安排


所有通过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录取审批流程


各学院将经本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上报至研究生院后,由研究生院对名单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经批准的考生,正式录取为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在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任何导师及招生单位均不得向申请人作出录取承诺,确保录取工作的严肃性与公平性。


七、关键时间节点安排


1. 2025年11月10日前:各学院依据学校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招生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定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2. 2025年11月14日至12月7日:考生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按系统内报名说明及操作步骤准确录入个人真实信息,上传清晰的证件照(用于学信网录取备案)及所有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并按学院要求将申请材料邮寄或当面提交至报考学院。


3. 2025年12月26日前:各学院完成资格初审工作。由考核工作小组依据本院实施细则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给出审核意见及量化评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需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长沙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学院组织现场确认工作,核对考生申请材料原件(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并开展综合考核与体检工作,完成后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汇总后提交学校进行审定。


4. 2026年1月2日前:学校在官方渠道公示第一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5. 2026年3月至4月: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将陆续公布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具体时间以官方发布为准。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报名、考核等各环节的具体安排,确保报名及材料提交工作顺利完成。如有疑问,可通过各学院公布的咨询方式与相关负责人联系。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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