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一、报考实施流程
(一)线上报名环节
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报名周期为11月12日至12月19日。报考人员需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及报名操作,此前参与过其他批次报考或已注册过账号的考生,本次仍需重新注册,且新注册账号仅在本次招生批次内有效。
报名过程中,考生需依据系统提示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材料,并足额缴纳300元报名费用。特别提醒,报名费缴纳后将不予退还,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有关报名的详细规定,可查阅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
(二)报名材料递交说明
1. 现场递交:考生需将所有材料按顺序编号整理后装入文件袋,直接送至南昌大学,逾期不再受理。
2. 快递邮寄:为确保材料安全、及时送达,建议考生选择顺丰速运(不含顺丰同城急送等同类同城跑腿服务)。
材料寄出后,考生应实时跟踪快递签收状态,并主动与叶老师联系确认材料是否顺利接收。
(三)材料评议及结果公示安排
关于报名材料的评议标准、评议流程及最终结果公示时间,后续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综合考核相关信息
综合考核工作将在2026年1月底前完成,具体的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及相关要求,学校将根据工作进度提前发布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材料准备规范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备申请材料清单(含电子版)
1. 两类核心表格原件:包括《南昌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与《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后者包含专家推荐信、思想政治审查表等附属材料。其中,《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需在完成线上报名后,从报考系统中下载生成电子版,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打印并亲笔签名;《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可通过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中心”板块或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获取。
关于表格中的单位证明或意见,不同身份考生需按以下要求办理:南昌大学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其他高校及单位的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开具的证明;其余考生均需由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推荐信需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亲笔署名;思想政治审查表则需经考生所在单位基层组织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 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阶段成绩单(可从个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研究生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本科与研究生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学士与硕士学位的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需额外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需清晰显示学校名称、个人信息及完整的学期注册记录)、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同时提交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及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专科起点考取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学历备案表、研究生学历备案表及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其中,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的查询验证报告需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获取,学位(往届生)查询同样通过该平台进行。
3. 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概要,重点说明论文的核心内容及创新点,同时提供硕士论文原件(附论文评阅书或评议书,若为档案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博连读生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4.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考生需提交有效的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包括托福(TOEFL)、雅思(IELTS)、大学英语四级(CET4)、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或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明等。需注意,成绩证明的获得时间距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9月1日)不得超过6年(含6年);若报考时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其成绩证书获得时间不受此限制。
需要参加我校统一组织英语水平测试的考生,可按后续通知要求参与考试,测试内容涵盖词汇与结构、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及写作四个部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5. 博士阶段研究计划书:考生需提交经报考导师审核通过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字数要求不少于5000字,需明确研究方向、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等核心内容。
6. 个人自我评价:需由考生亲笔书写并签名,内容应客观反映个人学习经历、科研能力、专业素养及职业规划等情况。
7. 身份证明材料: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确保信息清晰可辨。
8. 科研及获奖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需附检索报告)、出版的专著、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需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整理。
9.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报考材料: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博士报名。具体报考要求可查阅《南昌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通知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
考生需对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入学时学校将对材料原件进行逐一核验,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 材料需严格按照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整理,统一使用A4规格牛皮纸文件袋封装,材料不完整的将不予受理;
2. 所有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后,将由学院统一存档,不再退回给考生;
3. 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学院可能会通知部分考生补充提交材料原件,用于现场查验,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4. 纸质材料需在规定截止日期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5. 纸质版材料内容必须与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避免出现信息偏差。
(三)电子版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电子材料提交是线上报名的关键环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材料转换为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的电子材料需保证画面清晰、内容完整,确保审核人员能够准确识别。
特别强调,未按系统要求填报报考信息、未按时上传电子材料或未完成报名费缴纳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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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的相关部署,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本年度“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一、招生范畴与选拔模式本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两种主要方式,分别为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其中硕博连读仅面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开放。选拔环节统一采用“申请—考核”制,确保招生过程的科学性与公正性。二、招生专业、计划额度及就业类别2026年我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覆盖多个学科领域,各专业具体招生信息如下:1. 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100),招生归属人文学院,计划招录1人,学位类型为学术型;2. 生物学(专业代码071000),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招生,计划招录1人,学位类型为学术型;3. 统计学(专业代码071400),招生学院为经济管理学院,计划招录1人,学位类型为学术型;4. 土木水利(专业代码085900),归属工程建设学院招生范畴,计划招录1人,学位类型为专业型;5. 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00),由食品学院承担招生工作,计划招录1人,学位类型为专业型;6. 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招生主体为江西医学院,计划招录4人,学位类型为专业型;7. 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00),由口腔医学院负责招生,计划招录1人,学位类型为专业型。本次招生全部采用定向就业模式。被录取的考生需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在单位(若有)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其中,在职考生入学后无需办理户口及档案迁转手续。三、报考资格条件(一)考生须严格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5〕1号)文件中明确的各项报考要求。(二)除上述专项要求外,考生还需满足《2026年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报考学位点所属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的全部报考条件。四、报名安排与办理流程(一)专项计划资格申领意向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需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专项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相关信息及材料(材料清单可参考往年通知提前准备)。只有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报名环节。(二)网上报名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至12月20日,考生需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项目,完成在线注册后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系统提示上传所有报考材料的电子版。(三)资格审核与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需密切关注报考学位点所属学院(部)发布的通知,按要求将整理齐全的博士申请材料(请自行准备信封并按规定顺序装订)寄送至指定地点,完成报考资格的线下审核与确认。(四)报名费用缴纳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初试报名费,费用标准为300元/人。逾期未完成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五、考核实施与录取准则关于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流程规范及相关要求,将由各招生学位点所属学院(部)另行发布专项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学院官方信息。“骨干计划”招生指标单独列支,不与普通招生计划混用。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要求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未按规定签订协议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六、学制设置与费用标准本次招录的博士研究生均实行全日制培养模式,基本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区分学位类型设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5000元/生/年。七、体格检查要求复试期间,我校医院将依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及其实施办法,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格检查。若体检结论判定为“不宜录取”,将直接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该名额由后续合格考生依次递补。建议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官网,仔细查阅相关体检标准。八、其他重要说明考生务必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反复核对与确认。一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后续的考试、复试及录取全过程中均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信息遗漏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2025-11-28 16: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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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竞赛类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并落实我校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竞赛类成果的奖励工作,现启动相关成果数据与申报材料的集中报送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提高重视程度,严格把控材料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扎实推进本次申报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成果统计范围本次需统计的竞赛类成果,时间区间限定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需特别注意的是,2024年度已完成申报并提交的成果,不得重复进行本次填报。成果具体涵盖两大类别:一是“研究生类教师教学竞赛”相关成果,二是“教师指导研究生竞赛”相关成果。二、申报统计核心要求(一)成果认定依据“研究生类教师教学竞赛”与“教师指导研究生竞赛”两类成果的认定工作,需严格参照《辽宁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23〕62号)文件中“第三章 教学类成果奖励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申报。其中,竞赛项目的有效性认定,以《辽宁师范大学获奖类成果认定目录》(辽师大校发〔2023〕61号)为主要参照依据。(二)材料填报与证明要求各培养单位需组织相关教师填写《2025年度研究生教学竞赛类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填报过程中需逐栏核对信息,确保内容完整、数据精准,无遗漏或错填情况。对于涉及奖励发放的竞赛成果,需同步提交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特殊说明:“田家炳杯”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比赛的获奖成果,无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仅需提供复印件即可。(三)材料汇总与报送规范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成果材料的汇总与审核工作,审核重点关注奖励等级界定及认定依据填写的准确性,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所有报送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其中电子版需包含获奖证书的扫描件。纸质材料需经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本次申报不接受教师个人单独报送的成果材料。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各单位汇总的教师教学竞赛成果、教师指导研究生竞赛成果相关奖励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报送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特此通知。2025-11-28 15: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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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创新成果、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相关部门: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系列文件要求,其中包括《关于开展 2025 年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5〕16 号)、《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 号)、《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 号)以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教研发〔2023〕1 号),学校现启动研究生创新成果、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规范本次申报项目共划分为三大类别,各类别具体申报要求如下: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该类别仅包含研究生创新成果一项内容。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涵盖优质研究生课程(包含精品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包含精品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三类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含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包含专项项目)、重大项目三类项目。(一)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要求推荐数量:计划推荐 32 项参与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评选。申报人资质:第一申报人须为青岛大学在读研究生,每项成果申报人数最多 3 人,指导教师最多 2 人。成果要求:成果须是研究生在校期间,以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支撑材料:需根据成果类型提供对应材料,具体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能直接体现成果的著作、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等;同时需提供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此外,使用单位证明书、经济或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也需一并提交;若申报人有工作单位,需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成果非职务成果的证明及相关材料。(二)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要求推荐数量:计划推荐 9 门参与省级优质研究生课程评选,1 门参与省级精品研究生课程评选。核心要求:申报需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 3 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 号)相关规定;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参与申报。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通常为 2 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资源管理:除涉密项目外,入选省级精品课程的项目,均需纳入省级资源库进行建设与管理。(三)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申报要求推荐数量:计划推荐 9 门参与省级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评选,2 门参与省级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评选。核心要求:与优质研究生课程要求一致,需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 3 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 号)规定,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禁止申报。研究周期: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申请结题验收时间不得早于研究中期。资源管理:除涉密项目外,入选省级精品案例库的项目,均需纳入省级资源库统一建设与管理。(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要求推荐数量:计划推荐 2 个参与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1 个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评选。建设周期: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为 3 年。申报要求:需符合《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 号)中关于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的规定。(五)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要求推荐数量:计划推荐 3 项参与省级面上项目评选,1 项参与省级重点项目评选,1 项参与省级专项项目评选,1 项参与省级重大项目评选。申报规范:需严格遵循《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主持人资质、成员组成、研究内容等方面满足要求。原则上,每人主持项目数量不超过 1 项,主持与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 2 项。鼓励方向: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开展协同创新研究。禁止情形:已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成果的项目、已获得其他(校级除外)项目或经费支持的项目、主持省教改项目未结项的,均不得申报。专项设置:在重点项目中设立专项,支持工程硕博士改革试点、卓越工程师学院、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及优秀基地建设相关研究。选题要求:申报人需依据《2025 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自主确定选题并申报。二、申报名额分配规则(一)研究生创新成果名额分配各学院需分别对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创新成果进行排序推荐。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数量,原则上按照学院在校学术学位研究生总数的 0.5% 择优确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数量,原则上按照学院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总数的 0.5% 择优确定。若学院按比例计算出的推荐人数不足 1 项,可按 1 项进行推荐。(二)优质研究生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额分配除青岛医学院外,其他各学院在优质研究生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三类项目中,每类项目可各推荐 1 项。青岛医学院在上述三类项目中,每类项目可各推荐 2 项,且需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分配除青岛医学院外,其他各学院在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专项项目、重大项目四类项目中,仅限选择一类项目推荐,且每类项目仅可推荐 1 项。青岛医学院不受项目类别限制,可推荐 3 项,且需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三、校级项目培育安排结合省级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学校同步开展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项目立项培育,通过挖掘优质申报项目,分类评审择优立项,集中优质资源支持项目建设,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具体培育类别及方式如下:(一)校级精品 / 优质研究生课程培育依据本次省级精品 / 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情况,从申报项目中择优确定若干项目,立项为校级精品 / 优质研究生课程进行培育。(二)校级精品 / 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培育根据本次省级精品 / 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申报情况,筛选优质申报项目,择优立项若干校级精品 / 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开展培育。(三)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培育参考本次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情况,从申报项目中挑选符合要求的项目,择优立项若干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培育。(四)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培育结合本次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若干校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及一般项目开展培育。(五)校级培育管理机制校级培育工作分为立项培育、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三个环节,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培育过程中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将及时终止培育,确保培育工作切实有效。各学院需做好项目推荐、建设实施及进度考核工作,提供必要支持条件,保障培育质量。四、申报推荐流程(一)学院初评与材料提交初评要求:各学院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原则,严格依据申报要求开展初评工作,筛选优质项目进行推荐,并按推荐名额确定推荐项目名单。涉密处理:若申报成果包含涉密内容,学院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确保成果可公开使用后,方可提交申报。材料准备:申报人需按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学院需统一收集申报材料(含申报书、支撑材料及相应汇总表,汇总表需同时提供 word 版与扫描盖章 PDF 版)。提交时间:学院需在 11 月 15 日(周六)22:00 前完成材料提交,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材料命名需注明材料名称、所在单位及项目申报人,例如 “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书 —XX 学院 —XXX(申报人姓名)”。(二)学校评审与名单公示学校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研究生创新成果、优质研究生课程、精品研究生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分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各类项目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三)网上申报与材料上传项目申报人需通过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 完成网上申报及支撑材料上传工作,系统登录账号与密码将另行通知。五、其他注意事项申报人责任:各项目申报人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高质量。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本次申报资格,并暂停其下一年度所有研究生项目的推荐及申报资格。学院审查责任:各学院需对申报人填写的表格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材料合规、真实。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将暂停该学院下一年度相关项目的推荐资格。咨询联系方式:若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咨询。2025-11-28 14: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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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预答辩的通知各学院:为严格把控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强化学位授予环节的过程管理,依据《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答辩工作规定》(政研〔2025〕8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2026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评审标准各学院需高度重视预答辩工作,组建专门的预答辩工作组。工作组应由具备丰富研究生指导经验的教师构成,核心职责是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质量、研究价值及规范性进行全面监督与严格把关,为后续正式答辩筑牢质量防线。预答辩委员会的组建需严格遵循以下标准:(一)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委员人选可从校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中遴选,且必须具备正高级以上职称,以确保评审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二)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同样不少于3人,委员以校内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教师为主,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保障评审意见的针对性与指导性。二、规范申请流程,落实审核责任学位论文预答辩实行申请审核制,具体流程如下:1. 学位申请人需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预答辩申请及论文电子版,确保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2. 研究生导师作为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细致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获得参加预答辩的资格。三、严控时间节点,强化结果运用(一)明确工作时限。各学院须统筹安排预答辩工作,确保在2025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单位所有研究生的预答辩事宜,不得逾期。(二)规范结果管理。预答辩结束后,学院研究生秘书需及时将预答辩结果准确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其中,预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将失去参加2026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隐名评阅的资格。(三)落实修改要求。无论预答辩结果如何,研究生均需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结合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论文进行系统性修改完善,切实提升论文质量。四、严把格式关口,夯实申请基础预答辩环节将同步开展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专项检查,格式合规性是学位申请的基本前提。为提升格式检查效率与准确性,研究生可借助“论无忧”格式检查机器人进行自查自纠。凡经检查发现论文格式不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的,将直接取消其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各学院需加强对论文格式的指导与核查,确保论文形式规范、内容完整。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将预答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稳步提升。2025-11-28 14: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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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持续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全流程管控,保障我校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及后续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工作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一、严格执行答辩资格前置审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全面细致地完成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审查标准以学术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对应的三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为准。凡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研究生,一律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一是未按规定缴清学杂费;二是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未达到答辩要求;三是课程学习成绩、外语水平未满足学位授予基本条件;四是学术成果(含发表论文)未达到对应学科或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二、明确答辩及后续工作时间节点为确保各环节工作高效衔接,现将关键时间节点明确如下,各培养单位需统筹安排,确保按期完成:(一)答辩组织完成时限。各单位须于12月1日前组织完成全部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且答辩形式统一采用现场答辩模式,严禁以线上答辩等其他形式替代。(二)学位审核与材料报送时限。各单位应在答辩结束后迅速推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工作,于12月3日前完成本单位学位授予的初审、结果公示,并将相关审核材料及公示情况报送至研究生院。三、规范落实答辩全流程操作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需严格遵循以下流程分步实施,各单位、研究生导师、答辩秘书及研究生本人应明确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一)答辩申请与前置审核阶段1. 论文答辩稿上传。研究生需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学位”模块下的“学位论文维护与上传”功能区,准确填报论文基本信息后,上传学位论文答辩稿。答辩稿需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示例:“张三-2018050101234-基于××研究”。该功能区实时更新,研究生可随时上传最新版本论文覆盖原有文件,系统将自动同步至导师审核界面。2. 正式提交答辩申请。完成论文上传后,研究生需在系统“学位”模块中选择“申请答辩”,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提交前需确保答辩稿已按要求上传完毕。3. 导师审核答辩资格。研究生导师需登录系统“学位管理”板块,通过“答辩信息审核”功能,查阅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前论文定稿,结合资格审查标准给出“同意答辩”或“不同意答辩”的明确意见,审核意见将直接影响学生后续答辩安排。(二)答辩组织与实施阶段1. 答辩组组建与秘书配置。各单位需依据相关管理文件要求遴选答辩专家,组建答辩小组,并为每组配备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答辩秘书。答辩秘书确定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登录系统“学位”模块的“答辩秘书账号维护”功能,完成秘书子账号的创建或启用操作,并将账号信息及时告知对应秘书。答辩秘书账号权限为学院管理员级别,需通过网页端登录系统开展工作。2. 答辩组信息录入与设置。答辩秘书使用子账号登录系统后,进入“学位”模块下的“答辩组设置”功能,完成答辩分组创建,准确录入答辩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并添加答辩专家及学生名单。需特别注意,未完成答辩申请的学生将无法被添加至名单中,秘书需提前提醒相关学生完成申请流程。3. 学院层面答辩组审核。教学秘书需通过系统“学位”模块的“答辩分组审核”功能,重点审核两方面内容:一是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是否符合规定;二是参与答辩的学生是否已具备答辩资格。其中,博士研究生的答辩组审核需额外通过OA系统提交请示,请示文件中须详细说明答辩专家组成、答辩时间及地点等信息。4. 研究生院最终审核。研究生院将通过管理端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答辩组信息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组织答辩。5. 学生答辩信息查询与材料领取。答辩组通过研究生院审核后,组内学生可登录系统“学位”模块的“答辩申请”功能,查询具体的答辩时间与地点,并导出《学位申请书》(需打印一式三份)。教学秘书也可通过“学位”模块的“答辩终审”界面,批量下载本单位所有答辩学生的《学位申请书》。《学位申请书》填写需遵循以下规范:基本信息栏不允许手写,若存在信息空缺,需先完善系统“我的基本信息”板块内容,系统将自动同步更新;“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答辩表决情况汇总表”“答辩委员会决议”等答辩相关栏目,可选择手写填写,也可待答辩秘书将结果录入系统后,导出包含完整记录的申请书。6. 答辩秘书负责答辩记录与信息录入。答辩前,秘书需登录系统“学位”模块的“答辩组设置”功能,选中对应答辩组学生名单,点击“打印答辩表决票”,导出带有系统水印的表决票,并根据答辩专家人数足额打印。答辩过程中及结束后,秘书需收集学生提交的《学位申请书》,完整填写其中的“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学位论文答辩表决情况汇总”“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三部分内容,并通过系统“学位”模块的“学位相关评价填写”功能,准确录入该组学生的答辩表决结果。7. 学院答辩结果终审。教学秘书通过系统“学位”模块的“答辩终审”功能,对本单位学生的答辩通过情况进行审核确认。(三)学位审核与材料报送阶段1. 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答辩通过的研究生,需将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由学院进行审核。该申请书将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务必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 教学秘书维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信息。教学秘书需登录系统“学位”模块的“院分会委员设置”功能,及时添加或更新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成员名单,确保信息与实际一致。3. 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教学秘书通过“学位”模块的“院分会分组设置”功能,录入本次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等信息,做好会议筹备工作。4. 分委员会审核与材料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召开专门会议,对通过答辩学生的学位授予资格进行表决,委员需填写对应的表决票。会议结束后,需汇总形成《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及《学位申请名单》,经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科。同时,教学秘书需将会议表决结果准确录入系统。5. 学位申请名单公示与报送。教学秘书通过系统“学位”模块的“院分会审核”功能,对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确认,导出“申请学位人员汇总表”,并在学院官方网站对该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需将公示页面链接及盖章后的纸质版汇总表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科。6. 研究生上传学位论文定稿。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研究生,需登录系统“学位”模块的“学位论文维护与上传”功能,先执行“撤销提交”操作删除此前上传的答辩稿,再重新上传经修改完善的学位论文定稿,完成保存与提交。论文定稿需满足以下要求:包含彩色封面、扉页及签字确认后的独创性声明页;文件格式为PDF;命名规则与答辩稿一致,即“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特别提醒,未按要求上传论文定稿的研究生,将无法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因学校校徽标识更新,论文定稿的封面与扉页需使用最新版本的模板文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是保障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学位授予的规范性与严肃性。各培养单位需高度重视,组织研究生、导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环节工作,确保我校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特此通知。2025-11-28 10: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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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26年教育部甘肃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各学院:依据甘肃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教育部甘肃高等研究院2026年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甘教高〔2025〕4号)文件精神,为精准对接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校企协同创新优势,现启动我校2026年该类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甘肃省关键产业发展的核心诉求,整合高等院校、行业领军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创新资源,构建"需求引领方向、项目凝聚力量、人才支撑发展、攻关突破瓶颈、成果落地转化"的完整科技创新生态链。通过项目实施,切实破解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与人才匮乏困境,推动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与科研体制机制上实现创新突破,打通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通道,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为甘肃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高等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及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二、申报主体及项目资格条件(一)参与企业资质要求1 注册地在甘肃省的中央企业分支、省属国有企业、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具备创新活力的中小创新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均可参与。重点覆盖核能领域、高端数控机床配套的新材料与新技术研发、新工艺应用、新设备制造,以及大数据、算力网络、电力系统等电子信息产业范畴。2 参与企业需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具备保障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及日常生活的基础条件,上一会计年度有明确的研发经费投入记录,具备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实践基础,且社会信用状况良好。(二)合作高校申报要求1 承担人才培养任务的高校,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省外参与高校则需为"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校的优势学科需与高等研究院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高度契合,拥有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扎实的研究基础及结构合理的专家团队。2 若省外"双一流"高校参与申报,鼓励其与甘肃省属高校组建联合团队携手企业申报。参与联合申报的省属高校,必须在申报项目对应的学科门类上具备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三)申报项目核心标准1 项目研发方向需紧密围绕企业实际技术攻关需求,具备接纳并联合培养工程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项目预期成果应对甘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生实质性推动作用。2 在研项目申报条件:未纳入2025年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项目范畴,已签订正式科研合同且落实研发经费(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拨付至合作高校的经费不低于30万元),项目计划结题时间不得早于2026年12月31日。3 待研项目申报条件:企业已明确具体技术攻关需求,且已与相关高校或科研院所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校企研发合同(协议)签订,同时企业拨付至合作高校的首期经费不低于30万元,项目计划结题时间不得早于2027年8月31日。(四)指导教师配备规范1 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实行"双导师"管理制度。高校导师需担任项目主持人,具备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且拥有丰富的产学研合作实践经验。企业导师由参与企业从内部资深行业专家、核心技术骨干中推荐,原则上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的高校导师,同一申报年度内主持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申报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2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3名。(五)申报限制情形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1 已获得2025年教育部甘肃高等研究院项目立项的;2 被"信用中国"列入联合惩戒名单且处于限制期内,或近两年来在安全生产(含网络安全)、产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3 过往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高校、企业及个人;4 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以往项目的高校、企业及个人。三、项目申报实施流程(一)系统账号注册申报人员需登录教育部甘肃高等研究院指定系统,选择"高校(研究院)导师注册"入口,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系统将以指定身份凭证作为账号,初始登录密码将在学校审核通过后进行下发。(二)项目信息填报每位高校导师作为合作单位核心负责人,同期负责的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一经申报提交,不得更换为其他项目,申报前需确认项目主持资格。若在系统中无法查询到需填报的项目数据,需先核实合作企业是否已完成数据提交,并确认注册使用的身份凭证与企业报备的负责人信息一致,仅在信息匹配的情况下方可查看相关项目数据。(三)专家集中评审高等研究院将组织召开专项项目评审会议,严格遵循"需求导向定项目、项目牵引组团队"的原则,邀请专家团队从项目的应用价值、创新程度、实施可行性以及人才培养适配性等维度进行全面评审。(四)项目立项审定高等研究院对通过专家集中评审的项目进行汇总梳理,形成项目立项建议名单后,按程序上报教育部进行最终审定。2025-11-27 18: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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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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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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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厦门大学2026年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作为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首所由华侨创办的高等学府,厦门大学于1921年在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奔走倡导下正式成立。这所承载着侨乡情怀与教育使命的学府,不仅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更入选了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凭借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厦大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梯队,在国际教育领域亦享有广泛声誉。其依山傍海的校园景致更是独具特色,被誉为“全球最美大学”之一。近年来,随着办学综合实力与海外知名度的持续攀升,厦大已成为港澳台侨学子赴内地(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院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厦门大学2026年将继续面向澳门地区招收保送生。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基本资格凡申请我校澳门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核心条件,缺一不可:1. 身份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具体需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 符合内地高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的统一报名标准,具备优异的学业成绩,同时拥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与较强的个人能力;3.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坚定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及相关基本法;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等教育阶段学习要求。二、录取流程与安排我校澳门保送生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与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的统筹规划,具体流程如下:1. 考核组织:预计在2026年1月前后,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开展综合考核,考核形式包含申请材料评审与现场面试两部分;2. 考查重点:考核将围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水平、自主学习潜力等核心素养展开,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表现;3. 录取原则:学校将结合考生的考核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4. 时间节点:具体考核时间以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官方发布信息为准,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6年7月前后寄出。三、招生计划与专业范围1. 招生规模:2026年我校面向澳门保送生的计划招生人数约为35名。2. 计划调整: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各专业的培养需求以及生源质量等因素,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3. 专业查询:具体的招生专业信息,考生可查阅《厦门大学202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专业目录》,相关目录将通过学校招生官方渠道发布。四、费用标准说明就读我校的澳门保送生,其学费标准、住宿安排及相关费用,均与内地(大陆)统招学生执行统一标准。详细的收费信息已在厦门大学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考生及家长可自行查阅。若收费标准因政策调整发生变化,最终将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为准。五、奖学金申请渠道为激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校为澳门籍本科生提供了多元化的奖学金支持体系。入学后,澳门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包括教育部专项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会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在内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同时也可参与校内设立的各项奖学金评选。具体申请条件与流程将通过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另行通知。六、入学报到与资格复查(一)报到要求1. 新生需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以《录取通知书》载明内容为准。2.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的新生,必须提前向学校招生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请假时长最长不超过两周。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证件有效期要求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的出入境相关证件,其有效期必须能够覆盖整个在校学习周期,确保在校期间证件使用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三)资格复查1. 材料提交:新生入学后,需按学校要求提交录取通知书、个人身份证件、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学校进行资格审核。2. 复查内容:学校将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新生的入学资格、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基础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3. 体检标准: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四)违规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七、在校管理与毕业政策(一)在校管理澳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厦门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校内制度,对其进行统一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在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标准,将由厦门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厦门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学生,将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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