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博连读复试考核工作安排通知
依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学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请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现将我院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考核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并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概况
本年度我院硕博连读招生计划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拟招收6人。需特别说明的是,学院将根据实际报考生源质量、学科发展需求等因素,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微调,最终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
二、考核对象范围
已提交2026年我院硕博连读申请,且其报考资格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严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均列入本次复试考核范围。
三、考核方式与核心内容
(一)复试组织形式
本次硕博连读复试统一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复试。
(二)复试考核维度
复试考核由外语测试与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构成,均以面试形式开展,各部分成绩独立核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 外语测试: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读等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考核过程由复试专家小组通过外语交流完成。
2. 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专业学术水平、科研创新潜力、实践应用能力、学术研究志趣及博士阶段培养潜质等核心维度,满分为200分。
(三)面试实施流程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30分钟,考核形式包括现场问答、专业问题演算书写等。具体流程如下:
1. 个人情况陈述:考生需准备5分钟PPT进行汇报,内容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科研经历及取得的学术成果、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的初步研究设想等核心内容。
2. 外语能力测评:复试专家将通过外语对话、要求考生进行外语自我介绍、外语提问应答、现场文献翻译等多种形式,全面评估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
3. 专业知识考查:考生从学院统一命制的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考查范围以报考专业核心基础知识为主,同时兼顾相关交叉学科知识。
4. 综合素养评估:复试专家结合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科研项目参与经历、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专著出版成果、科研奖项获得情况,以及专家推荐信、个人自我评价材料等,通过针对性提问,深入考查考生的学术素养、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
5. 成绩核算方式: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独立打分,各单项成绩均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分数平均值的方式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四、关键时间节点安排
1. 11月5日(现场复试):复试地点设置于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经管楼,具体的面试时段、分组安排等详细信息,将通过复试专属QQ群另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现场提交亲笔签名的《2026年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不得参与复试。
2. 11月10日左右(结果公示):学院将在官方网站公布本次复试的所有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初步名单。
特别提示:以上时间节点为初步计划安排,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将以学院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持续关注相关信息。
五、拟录取相关规定
(一)成绩计算标准
考生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合格线设定为总成绩的60%(即18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排序规则
学院将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优先级。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综合能力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仍一致,由复试小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结果确定最终排序。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复试成绩及考生综合表现提出拟录取名单,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成绩公示与复核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计划于11月10日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内,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提交实名复核申请。学院在收到有效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复核并将结果反馈给考生。
(四)后续材料提交要求
拟录取考生需提交《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该表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学习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具体提交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对于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无论是否已列入拟录取名单,均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六、咨询与申诉途径
(一)咨询渠道
为方便考生了解复试相关事宜,学院设立专属咨询电话。考生也可前往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现场咨询。
(二)申诉渠道
本次复试考核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考生如对复试过程存在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提交实名申诉申请。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复试费用:根据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文件规定,本次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费用缴纳,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通知解释权:本通知内容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若后续有补充说明或内容调整,将以学院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的相关更新信息,避免错过重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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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为贯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2024学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部署,依据《河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学位〔2018〕13号)相关规定,现启动本学年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并同步开展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申报。具体安排如下:一、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安排(一)参评对象范围本次评选面向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所提交的学位论文。参评论文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须满足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公开评审及全文公示的条件。各学院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并下载相关学位授予信息。(二)评选名额与方式学校计划评选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22篇,学术学位硕士论文不超过25篇,专业学位硕士论文不超过19篇。评选名额与河北省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名额保持一致。评选采取“学院等额推荐、学校组织专家集中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具体推荐名额详见相关附件。(三)评选原则评选过程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具体推荐标准包括:优先考虑在学位论文评阅中获得“优秀”评价,或经答辩委员会决议推荐为优秀的论文;优先推荐科研成果突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的学位论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论文的学术水平或实践价值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四)推荐流程与时间节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组织推荐工作:学院组织评审并完成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9日;研究生院汇总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评选结果将于11月11日前公示。二、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安排在校级评选基础上,所有获评校级优秀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将统一推荐参加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三、材料提交要求请各学院于11月9日前统一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一)优秀学位论文申报合成材料将以下五项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YB/YS学科代码及名称10094作者姓名”,例如:“YS_0710生物学10094张三”或“YB_0710生物学10094_李四”。材料包括: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与推荐表中填写的五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封面与版权页,专利或获奖证书等;原存档学位论文全文;学位论文评阅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如以外文撰写,须另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二)推荐表电子版提交推荐表的Word版本,文件命名为“YB/YS学科代码及名称10094作者姓名TJB”。(三)学院初选汇总表从学位管理系统导出初选汇总表,提交Excel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文件命名为“YB/YS_10094_XX学院_初选汇总表”。请各学院将上述三类材料统一打包,以“XX学院优博/优硕”命名压缩文件,按时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2025-12-01 17: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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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开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中国科协及河南省科协关于启动2025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总体目标本专项计划旨在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及高校科协推荐选拔一批学术潜力突出、创新能力较强的在读博士研究生,进入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系统化托举培养。培养方式涵盖组织吸纳、学术任职、论文发表支持、学术交流平台搭建、出国(境)访学资助等,全面提升博士生的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二、实施依据本计划的具体实施,严格遵循《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三、支持范围与遴选标准(一)支持对象须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距离毕业两年以上,博士四年级及以上学生不予参评。(二)培育周期培育期最长不超过两年。(三)遴选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学风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记录;中国国籍,申请当年8月31日未满30周岁;博士与硕士阶段研究方向具有连续性、相关性或交叉性,专业属于理、工、医学等学科,有志于长期投身科技事业;研究方向应立足国家战略需求、产业发展趋势及关键产业链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在同等条件下,曾获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在研究生阶段(含硕、博)获得国家级奖学金者优先;同等条件下,以第一作者(含共一)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者优先考虑。四、推荐程序与名额安排(一)推荐流程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自主申报,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推荐后,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将联合科研院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二)名额分配根据省科协初步安排,我校理学类推荐名额为10人,工学类19人,医学类7人。最终名额以上级部门核定为准。五、入选者责任义务入选者须履行以下责任:积极参加中国科协年会、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世界科技与发展论坛、世界公众科学素质促进大会等重大科技活动;主动参与全国学会组织的学术沙龙、产学研对接、建言献策、科普宣传等各类学术与社会服务活动;在托举期内,至少在中国青年科技论坛作一次学术报告;培育期满时提交个人学术成长总结报告,系统阐述学术能力提升、视野拓展与成果突破;期满后应申请加入某一全国学会,成为其正式会员;在具备能力时,积极回馈社会,帮扶其他青年科技人才;培育期内须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培养活动,按每天8学时认定。其中“领航计划”为必修内容。学时完成情况纳入期满考核,未达标者将取消资格。六、申报与材料报送要求(一)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博士生须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正反双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二)单位审核与报送各培养单位应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组织推荐与材料审核,对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评审后填写《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所有材料请于11月14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三)过程管理入选者如在托举期间发生毕业、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或其他重大情况,所在单位须及时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备。(四)终止托举情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终止托举服务:毕业离校;休学或退学;经核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他不适合继续接受托举的情形。特此通知。2025-12-01 15: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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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计划与考试形式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国家下达的招生额度为基础,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及学校办学资源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各学科与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辽宁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参考数值,实际招生规模将依据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包含各类专项计划)进行调整。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采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及"普通招考"三种方式。这三种招生方式分别对应三个递进的招生阶段,若招生导师在前一阶段未能通过师生互选确定合格考生,其招生方式将自动转为下一阶段对应的形式。无论采用上述哪种招生方式,考生均需按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提交申请或报名,无需提前确定报考导师。各培养单位会统一组织对考生申请及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以此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考核或参加初试的资格。考生通过复试后,将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当前可用的招生计划,依次完成师生互选工作。通过这一环节明确导师招生计划的使用情况,正式确立师生关系。相关专业(研究方向)内未使用完毕的剩余计划,以及未达到招生计划上限的导师,将一同转入下一招生阶段。导师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任一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计入其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报考法律专业博士的考生,需另行查阅《辽宁大学2026年法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类专项计划的具体招生章程,将由研究生院在官网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中详细说明。二、报考及录取类别说明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26年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则划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其中,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在录取后,需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类考生在录取时,须与工作单位及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无需转入我校,基本学制为4年。法学博士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不接受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的报考,但高校教师除外。高校教师若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法学博士,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的报考身份条件由所属培养单位负责审核。金融与贸易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不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受专项计划对录取类别的限制,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所有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5),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专项计划的具体执行,将依据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为鼓励考生以非定向就业类别报考博士研究生,在普通招考复试阶段,各招生专业(二级学科)以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的考生数量,不得低于当前可用招生计划的60%,若该专业非定向就业类别合格考生数量不足,则不受此比例限制。三、硕博连读招生安排"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将严格按照《辽宁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四、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采用"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要求以《辽宁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为准。五、普通招考相关规定(一)报考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与爱国情怀,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 已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的人员;202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完成毕业手续并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止),且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的人员。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相关标准。4. 需提供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需提交本人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外,还应提供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或由硕士课程学习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已修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需遵循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报考办法。考生应提前认真了解相关要求,按规定准确填报报考信息。(二)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核查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却报名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 网上报名时间初步确定为2026年1月31日至3月22日。2. 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如实、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阶段,考生仅需选择招生专业进行报名,无需确定具体报考导师。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但不得重复报名。所有考生必须先完成网上报名,方可进行网上确认,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无法参与网上确认环节。(三)网上确认要求1. 网上确认时间安排网上确认时间初步定为2026年3月24日至4月3日。确认期间,考生需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及详细要求,请密切关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通知。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第一时间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各培养单位则会统一组织开展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的实质审核工作,审核重点为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培养潜质。审核结果将作为判定考生是否具备初试资格的依据,考生可在网上确认系统内查询最终审核结果。只有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初试。2. 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1. 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应届硕士毕业生需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考生需由档案所在单位的档案管理(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2. 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且不得是考生拟报考的导师,推荐书封面需加盖推荐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3.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可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为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4. 硕士学位论文全部评议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5. 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6. 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7.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8. 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9. 在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0. 本科阶段学历材料: 需提交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需提交专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1.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2. 在境外获得学士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3. 居民身份证(需包含正反面信息)。1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分党委或党总支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未就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已就业考生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考生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详尽,提供的学籍、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合法有效。若因提供虚假信息或错误材料,导致报考资格被取消、初复试资格受限、(拟)录取资格无效或学籍无法注册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考试组织安排普通招考方式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依次进行。1. 初试相关规定1. 初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26年4月25日、26日。2. 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所有科目均采用线下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长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3. 准考证打印时间初步定为2026年4月15日,具体打印时间、网址及相关要求,将通过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通知。2. 复试相关规定复试工作将依据本年度《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结合可用招生计划,在非定向与定向招生比例限制范围内,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各培养单位需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具体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同时还将对考生的外国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需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由复试专业所属培养单位确定。考生完成复试后,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当前可用招生计划,依次开展师生互选工作,明确导师招生计划的使用情况,正式确立师生关系。(五)录取工作办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结合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报考类别、初复试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六、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1. 学费标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年学费为10000元人民币;法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每年学费为80000元人民币。2. 奖助体系: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设立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具体包括: 国家助学金:按照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人民币;3. 学业奖学金:依据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奖励标准将按照国家最新资助政策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4. 国家奖学金:按照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开展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人民币;5. 其他奖助形式:学校或导师将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及综合表现,提供额外的奖、助学金及科研奖励。七、招生信息与咨询渠道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网络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普通招考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询。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8室邮政编码:110036本章程由辽宁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章程内容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最新政策存在冲突,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上述各项日程安排若有调整,将通过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2025-11-28 15: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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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知南开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即将正式启动,诚挚欢迎符合各项报考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推进,现将相关注意事项详细说明如下:一、报名系统操作及核心提示(一)系统选择与报名成功判定标准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开展,考生需在该系统内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及报考费缴纳。报名成功的核心判定依据为:在系统中成功生成专属报名号,且按要求足额缴纳报考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费缴纳,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核环节。(二)报考资格自查要求考生在报名前,务必认真研读《南开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所申请学院发布的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细则,逐一核对自身是否满足报考条件、专业要求等相关规定。若因不符合报考要求导致无法准考,已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请考生务必谨慎核查。(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填写说明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报名系统填写最高学历学位信息时,需选择 “硕士”;毕业时间栏目填写预计毕业时间;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可暂不填写,后续按学校要求补充完善即可。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一)第一批次 “申请 - 考核” 制博士报名时间2025 年 11 月 5 日 9:00 至 2025 年 11 月 15 日 24:00,此时间段为普通考生参与第一批次 “申请 - 考核” 制博士招生的报名窗口期,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完成报名全流程操作。(二)本校硕博连读报名时间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 9:00 至 12 月 15 日 24:00,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考生需在指定时段内登录系统完成报名。三、申请材料递交相关说明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并递交或邮寄至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各学院关于材料递交的具体要求、接收细节等,可查阅对应学院发布的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细则。此外,南开大学各学院的联系电话、官方平台等信息可通过学校指定渠道查询,方便考生咨询相关事宜。四、报考相关表格获取渠道博士研究生报考过程中所需的各类表格,均已统一整理并开放下载,考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表格下载专区获取,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表格。五、专项计划报名相关规定(一)高校思政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纳入第一批次 “申请 - 考核” 制博士招生范畴,报名时间与普通考生保持一致。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在专项计划选项中准确选择 “T - 特需人才专项”。有关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考核要求等详细信息,可查阅相关专项计划实施细则。(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预计于 2026 年 3 月正式公布,招生简章中将明确该专项计划的招生名额、报名时间、报考条件等关键信息,考生需及时关注后续通知。(三)其他专项计划说明对口支援西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以及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等,均采用 “申请 - 考核” 制方式开展招生工作。待教育部下达相关招生计划后,学校将在官方平台发布各专项计划的招生简章,明确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请考生持续关注。以上所有报名相关安排,若后续有调整变动,将以学校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及时获取准确报考资讯2025-11-28 10: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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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须知为持续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精准发掘具备拔尖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充分保障培养单位与博士生导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天津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将继续推行“申请-考核”制。本指南所涉为第一批次招生安排,该批次于秋季学期开展;后续是否增设考核批次,将依据第一批次录取情况另行确定并公示。一、招生专业范围凡是已纳入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所有专业,均面向考生开放“申请-考核”制报考通道,考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与专业匹配度自主选择。二、基本申请资格报考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方可参与“申请-考核”制流程: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与价值导向,热爱祖国并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品行端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无考试作弊、学术成果剽窃等不良记录,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2. 学历背景需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或已顺利获得硕士阶段毕业证与学位证的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2026年9月1日为准。3. 学业表现方面,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需达到优良水平,能够体现扎实的专业基础功底。4. 科研能力突出,不仅需具备稳固的专业理论基础,还应展现较强的创新思维与科研实践能力,且在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或相近学科领域内已取得一定学术成果,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在天津财经大学官方认定的高质量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 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身份,或在导师为第一作者时以第二作者身份,在以下期刊发表过至少一篇学术论文:CSSCI及扩展版来源期刊、CSCD核心库及扩展库收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核心期刊、AMI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以及SCI、SSCI收录期刊(被列入预警名单的期刊除外)。外语能力需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托福考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若未达到上述外语成绩标准,考生需在考核阶段参加外语加试;加试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所报学院提交,经学院汇总审核后报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施。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以全脱产非定向形式攻读学位(以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为认定依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招收全日制非在职考生。三、申请流程及时间节点(一)网上报名阶段1. 时间安排: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25日。2. 操作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研招网)的博士报名系统,完成在线报名流程,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清晰照片版。3.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天津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学生证);学历(学籍)及学位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需通过学信网开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最终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雅思或托福成绩报告等;《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政审表》,需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开具;科研成果汇总表及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文;若有主持或参与课题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可提交校级及以上奖励证书或其他能体现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补充材料;个人陈述,内容需涵盖个人科研规划、职业发展目标等核心信息,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二)资格初审及名单公示1. 时间安排: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5日。2. 审核流程:各培养单位将组建由3至5人组成的初审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信息真实性、学籍学历有效性、硕士阶段学业成绩、外语水平达标情况、科研成果质量及获奖经历等,综合评估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3. 公示要求:各培养单位可自主确定初审组织方式,初审合格名单需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三)网上缴费环节1.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3日至12月4日。2. 操作要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完成报名费用的在线缴纳,本次报名费用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成功后方可参与后续考核环节。(四)复试考核安排考核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7日,考核内容由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具体要求如下:1. 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8:30-11:30,具体考试地点将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含外文文献翻译与专业课基础知识点两部分,考试时长3小时,满分100分,其中外文文献翻译占20分,专业课基础内容占80分。2. 综合能力考核 具体实施细则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该环节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核心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口语与听力)、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学术潜质与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四个维度,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可单独组织,也可与其他考核内容结合开展;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考核采用随机抽题作答方式;学术潜质与科研能力评价以答辩形式进行,考生需详细阐述个人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核心观点及科研计划,并回应专家组提问;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等。综合能力考核满分200分,各维度分值分布为: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40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60分,学术潜质与科研能力60分,综合素质40分。3.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该考核环节与综合能力面试同步进行,考核小组中的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将结合考生提交的《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政审表》,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意识、法治观念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并当场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失去录取资格。4. 外语加试 加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长3小时,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所需的外语应用能力与水平,具体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五)申请材料原件提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综合能力考核开始前,将全套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纸质材料需包含:带封皮封底的《天津财经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天津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阶段毕业证与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历(学籍)及学位认证报告、专家推荐书、加盖公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政审表》、科研成果一览表及个人陈述。四、考核成绩核算考核总成绩为各考核环节得分之和,满分300分,具体核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00分)。考核合格标准为:专业课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两项条件需同时满足,任意一项不达标则判定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专家组将对合格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形成最终考核结果并上报研究生院。五、录取规则说明1. 录取工作严格遵循“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核心原则,在考核合格的考生中,结合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2. 考核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3. 在招生全过程中,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问题,以及其他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学籍。4. 我校博士招生实行导师团队制,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可填报意向导师。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将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并结合考生意向与导师团队意见,最终明确拟录取考生的指导教师。其他未尽事宜,以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2025-11-28 1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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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定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核心原则,致力于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学术人才。具体而言,旨在培养具备以下素养的专业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内,扎实掌握宽泛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拥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核心能力;能够在学术研究或专门技术领域产出具有创造性的成果,成为符合国家发展需求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具体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官方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群体主要面向全日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而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资格,将以《天津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遴选、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核心参考依据。三、报考条件所有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及对应招生方式的专项条件:(一)基本资格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与价值导向,热爱祖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同时拥有良好的身体与心理健康状态。2. 需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以证明其学术潜力与综合素质。(二)各招生方式专项条件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统一考试四种方式,不同方式对应不同报考条件,具体如下:1. 直接攻博1. 身份要求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学业表现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排名处于本专业前列水平。2. 已获得推荐高校的2026年推免生资格,是参与选拔的核心前提。3. 若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经历,将在选拔中予以优先考量。4. 本科学习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品行表现良好。2. 硕博连读1. 拥有天津财经大学正式学籍,为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品行优良且身体健康。2. 已按照硕士阶段培养计划,修完第一学年全部课程并获取规定学分,课程成绩达到优秀标准。3. 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不低于425分;其他语种考生需达到同等水平的外语能力要求。4. 具备突出的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展现出明确的博士阶段培养潜质,并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支撑。3. “申请-考核”制1. 身份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的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节点为2026年9月1日)。2. 专业匹配度要求:硕士阶段攻读专业与申请的博士专业需保持一致或高度相近。3. 外语能力达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未满足上述外语条件的考生,需在考核阶段参加外语加试。4. 学业表现: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记录。5. 科研成果要求: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创新潜力与科研能力突出,且在申请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或相近学科门类中,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天津财经大学认定的高质量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②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在以下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CSSCI及其扩展版期刊、CSCD核心库及扩展库来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收录的核心期刊、AMI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以及被SCI、SSCI收录的期刊(预警期刊除外)。4. 统一考试1. 符合以下身份之一即可报考: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202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完成毕业手续并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从获学士学位之日至2026年博士入学之日),且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额外满足: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已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政府奖励。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复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课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课两门科目。四、招生方式说明结合学校学科发展与人才选拔需求,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设置四种并行方式,覆盖不同背景考生的报考需求,具体如下:(一)直接攻博面向已取得2026年推免资格,且在本科阶段即展现出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专项选拔吸纳优秀青年人才直接进入博士培养体系。(二)硕博连读针对本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展选拔,核心选拔标准包括:已修满规定学分、学业成绩优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潜力,旨在实现优秀硕士研究生向博士阶段的无缝衔接培养。(三)“申请-考核”制该方式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面向全日制非在职考生。符合上述“申请-考核”制专项报考条件的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均可参与报名。(四)统一考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及阅卷工作,为符合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各类考生提供标准化的选拔渠道。五、报考流程安排不同招生方式的报考时间与流程存在差异,考生需根据自身所选方式,严格遵循对应时间节点与操作要求完成报考,具体如下:(一)直接攻博报名启动时间为2025年9月底,核心流程包括:1. 考生登录指定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2. 招生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3. 由招生学院组织开展复试考核工作。详细流程以《天津财经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为准。(二)硕博连读报名时间定在2025年10月中旬,具体步骤为:1. 考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2. 学院组织审核小组完成材料初审与资格审核;3. 学校层面组织专项考核;4. 通过考核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140元。各学院将另行发布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具体通知,考生可随时关注。(三)“申请-考核”制第一批次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中旬,后续是否增设考核批次,将根据第一批次录取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报考流程为:1.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2. 招生学院进行材料初审,审核结束后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3. 初审合格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并缴纳报名费140元;4. 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须知》。(四)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26年3月下旬,流程如下:1. 考生登录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140元;2. 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查;3.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4. 初试成绩达到划定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复试环节并参加相应考核。详细流程以《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报考须知》为准。六、其他注意事项1. 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提交的报名材料内容保持一致,且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将严格遵照2026年教育部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官方通知为准。3. 以脱产(非在职)身份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入学后须将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统一管理。4. 以在职身份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即入学后不转移档案、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者),报考类别需填写“定向”,定向单位为当前工作单位,同时须提供定向培养单位主要领导签署的书面推荐意见。5. 普通计划中的定向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在职考生,仅可选择“统一考试”这一招生方式,不可报考其他类型。6.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导师团队制,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意向导师。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依据本学院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总成绩的专业排名依次进行录取,并综合考生意向与导师意见,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的指导导师。2025-11-27 18: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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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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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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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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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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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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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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