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下称“推免工作”)的管理流程,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推免全过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依据《河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及《河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附加成绩认定指导意见》两份文件精神,结合经济管理学院的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推免工作需紧扣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核心定位,以明确的目标为导向开展。在遴选过程中,需严格遵循程序公开、机会均等、多维考察、能力优先、择优录取、保障质量的基本准则,重点选拔专业基础扎实、创新潜力突出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推免工作有序推进,学院专门设立推免工作小组,该小组下设专家评审小组与综合评定小组两个专项工作组。其中,专家评审小组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成员须具备相关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党组织书记与院长共同担任组长,副组长则由分管本科生教学、研究生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副院长以及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小组成员涵盖教师代表、辅导员及学生代表。该小组的核心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研究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等重要事项。综合评定小组主要承担推免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执行及异议复议等日常事务;专家评审小组的核心任务是对学生的学科竞赛获奖、科研创新成果等学术类成果进行专业认定。
三、推免条件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仅适用于我院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对口招生等类型学生,以及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不得参与推免的学生。
(二)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
1. 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牢固的社会主义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高尚的道德品质,思想积极进取,身心健康。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诚信原则,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因违法违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业与能力要求
1. 热爱所学专业,学风严谨,学习勤奋刻苦,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国内深造意愿。
2. 在推免资格认定前,须修完大学前六学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与学位课,足额获取相应学分。未出现课程不及格情况,或仅存在一门不及格课程且通过一次性补考或重修合格。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情况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核算。
3. 学业成绩排名需位于本专业前20%(含20%)。此处所指学业成绩,是学生大学前三学年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与学位课(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及体育课程成绩除外)的正考加权平均成绩。
(四)其他限制条件
曾参与过往届推免生遴选的学生,或有留级、降级经历的学生,不得参与本次推免。
四、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接到学校下达的年度推免总名额后,将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统筹分配。分配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及区域战略发展需求、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规模,以及上一学年推免工作的执行情况等,确保名额分配科学合理。
五、成绩计算方法
对于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学院将通过综合测评计算其推免成绩,并依据推免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推荐人选(若推免成绩相同,则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序;若学业成绩与附加成绩均相同,由推免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排序),最终结合各专业推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推免成绩由学业成绩与附加成绩两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推免成绩=学业成绩+附加成绩(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第3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法处理)。
(一)学业成绩核算
学业成绩满分为100分,核算依据为学生大学前三学年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与学位课(不含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及体育成绩)的正考加权平均成绩。对于前六学期中仅出现一门课程不及格,且通过补考或第一次重修合格的申请者,该门课程成绩按正考成绩计入学业成绩。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核算学业成绩,在外校交流学习的学生仅核算其在本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二)附加成绩核算
附加成绩满分为6分,核算范围涵盖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学科竞赛获奖、科研创新成果、个人综合类荣誉称号等五个方面。若学生在同一类别中有多项加分成果,原则上仅选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认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本校学业导师、科研团队导师、竞赛指导教师等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内人员除外,此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合作取得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个人附加成绩加分范围,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可优先考虑。
六、附加成绩具体计算标准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
按照规定服役周期正常退出现役的在校生,可获得基础加分2分。在此基础上,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或“优秀士官”的学生,每次额外加0.5分;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学生,额外加1分。本项加分最高上限为3分。
(二)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加分
学生需先满足由河北科技大学组织招募的志愿服务累计时长满80小时的基础条件。在此前提下,参加学校招募的国家级、国际级重大活动、赛事、会议等志愿服务且服务时长不少于1周,或赴国际组织实习1周及以上且表现突出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志愿服务与国际组织实习两类加分项各仅认定一次,加分标准均为每项每次0.25分,本项加分最高上限为0.5分。
(三)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加分
学生作为主力队员参与由学校组织报名的竞赛,且竞赛属于学校相关文件认定的一类竞赛(含A、B、C、D四个等级)或学院认定范围内的竞赛,方可获得加分资格。本项加分仅针对全国级奖项,且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北科技大学。
竞赛获奖加分参照以下标准执行:A类竞赛中,第一档(含金奖或唯一特等奖)加4分,第二档(含银奖或非唯一特等奖对应的一等奖)加3.5分,第三档(含铜奖或二等奖)加3分,第四档(含三等奖)加2.5分;B类竞赛对应档次分别加3.5分、3分、2.5分、2分;C类竞赛对应档次分别加3分、2.5分、2分、1.5分;D类竞赛与学院认定竞赛对应档次分别加2分、1分、0.5分、0.5分。
团队参赛时,若获奖证书明确标注排名,前3名按上述标准加分,第4、5名按对应标准的0.5倍加分,第6名及以后不予以加分;若无法确定排名,团队人数在5人以内的,所有成员按对应标准的0.6倍加分,超过5人的团队不予以加分。竞赛获奖等级以赛事当年实际奖项设置为准,竞赛分级以报名时学校及学院正在执行的相关文件为依据。对于设置特等奖的竞赛,若特等奖唯一,特等奖与一等奖同属第一档,后续奖项依次顺延至三等奖;若特等奖不唯一,特等奖为第一档,一等奖为第二档,后续奖项顺延至三等奖;未设置特等奖的竞赛,一等奖为第一档,后续奖项顺延至三等奖。
学科竞赛专项赛获奖加分,在上述对应标准基础上乘以0.5的系数。竞赛认定范围参照《关于〈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所有竞赛获奖成果中,仅选取加分最高的一项计入附加成绩,本项加分最高上限为4分。
(四)科研创新成果加分
科研创新成果主要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两类。
1. 学术论文认定条件:学生需为论文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若存在多名本科生共同为第一作者的情况,仅排名第一的学生可参与加分。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河北科技大学。论文认定标准以学校科学与技术发展研究院执行的相关文件为准,其中工、理、医学科论文需为D档及以上,文、经、管、法、教育、艺术学科论文需为E档及以上。
2. 发明专利认定条件:学生需为第一发明人,或本校教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且专利授权单位为河北科技大学,专利内容需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或与非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内、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加分。科研创新成果加分标准为:A、B、C类及以上论文加2分,D、E类核心期刊论文加1.8分,其他E类论文加1.5分,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加1分(注:E档论文特指文、经、管、法、教育、艺术学科论文)。其中,学术论文最高加分2分,发明专利最高加分1分,若学生同时拥有两类成果,仅选取加分最高的一项计入,本项加分最高上限为2分。
学院专家评审小组将对科研成果的相关数据、投稿及申请过程进行严格审核,所有申报科研成果加分的学生需在指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评审小组成员需分别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进行公示。未通过审核或答辩的成果不予加分,存在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直接中止其推免资格。
(五)个人综合类荣誉称号加分
获得个人综合类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加0.5分,获得省级综合类荣誉称号的加0.2分。此处所指荣誉仅限教育部、团中央、教育厅、团省委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及团体获奖仅第一负责人可加分)。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此类荣誉,仅选取级别最高的一项加分,本项加分最高上限为0.5分。
七、推荐流程
(一)政策宣讲
学院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推免政策及具体要求,确保每一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能全面了解相关信息,营造公开透明的工作氛围。
(二)个人申报
有意向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河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申请附加成绩加分的学生,需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
(三)确定入围名单
学院综合评定小组将对所有申请者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复核学业成绩是否达标,并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信记录、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评定不合格者直接取消推荐资格,最终形成入围推免学生名单。
(四)成果审核认定
专家评审小组负责对入围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过程中从严把控社会争议较大的赛事及刊物,重点关注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贡献,坚决排除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评审专家需分别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进行公示。未通过审核或答辩的成果不纳入附加分核算,存在学术不端的学生中止推免资格。
(五)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上报
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成果认定结果,依据学校及学院文件规定核算学生附加成绩,结合学业成绩得出推免总成绩。随后结合学校分配的名额及各专业申请者的成绩排序,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及候补推荐名单。两类名单均在学院官方网站及显著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六)资格放弃与递补
在学院公示期结束前,学生若自愿放弃推免资格,需本人填写《河北科技大学放弃推免资格申请表》,经本人、辅导员及院长签字后留存备案。资格空缺后,学院将严格按照推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学院不得以任何形式动员学生放弃推免资格。
(七)资格取消情形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推免资格:1. 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出现其他学校认定应取消资格的情形;2. 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八、回避制度
学院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本单位推免,需主动申请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参与推免,需主动向学院报备。参与推免申请的学生,若存在需回避的关系,也应主动向学校声明。对于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于未报备且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直接取消其推免资格。
九、异议复议
(一)复议申请范围
参与学院推免遴选的学生,若对本人推免成绩或最终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期间,向推免工作小组提出复议申请。
(二)复议流程
1. 申请者需填写《河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院,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2. 推免工作小组将依据学校实施办法及学院细则,对申请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必要时可重新组织评价,核查及评价过程需详细记录在复议表中。
3. 复议结束后,推免工作小组形成复议结论并填写在复议表中,经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方可生效。复议结果需在学院向学校上报拟推荐名单前告知申请者。
4. 学院将所有复议表汇总后,与拟推荐名单一同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十、管理与监督
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关于推免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牢牢把握推荐原则、条件及流程,确保推免生培养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若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操作,对于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十一、附则
(一)若推免工作相关政策发生调整,以学校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由河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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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25年第二批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一、预答辩工作背景与依据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质量监控与评阅答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MTA中心专业学位培养计划的具体安排,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次旅游管理硕士(MTA)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工作。本次预答辩预计安排在2025年11月底至12月初期间进行。未通过预答辩者,需在三个月后重新申请参加。二、预答辩参与对象(一)已完成中期检查的2023级MTA在籍学生;(二)符合参与条件的往届学生。具体名单详见MTA中心相关微信群公告。三、时间与地点安排(一)预答辩时间:拟定于2025年11月底或12月初组织,具体分组及时间安排将后续通知;(二)预答辩地点:安排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具体教室将在确定后统一公布。四、论文研究方向分类参与预答辩的学位论文应围绕以下研究方向展开:旅游企业的运营管理与创新实践;旅游安全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区域旅游发展规划与地方旅游发展策略;数智文旅与新媒体运营管理;其他由学生自主拟定并经导师认可的研究方向。五、预答辩材料提交要求(一)论文审阅阶段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学生应将论文完成稿电子版提交至各自导师进行审阅,并根据导师意见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二)预答辩材料提交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上午9:00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预答辩论文PDF版本;预答辩情况表(WORD格式)。请将上述两个文件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学号+姓名+预答辩材料”,并上传至指定云盘地址。纸质版材料须在预答辩当天携带至现场,具体要求如下:论文需双面打印,封面与封底使用蓝色卡纸胶装,一式五份;论文格式须参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排版要求;预答辩情况表需附导师签字同意参加预答辩的意见,提交一份;纸质材料应于本人所在答辩场次开始前20分钟送达现场,并按答辩顺序摆放整齐。六、预答辩流程说明(一)材料预审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将在答辩前审阅学生提交的论文初稿及相关材料。(二)现场陈述学生需准备PPT进行汇报,重点阐述论文的创新点、核心结论等内容,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三)专家提问与评议答辩专家将依次对论文内容进行提问,并从选题价值、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成果的创新性、论文撰写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问与回应环节不少于15分钟。(四)评分与结果处理预答辩小组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百分制评分,评分标准涵盖研究成果、选题意义、文献综述、写作规范及答辩表现等方面。评分结果分为两类处理: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者,需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送审环节;得分低于80分者,须全面修改论文,三个月后重新申请预答辩。七、后续工作安排预答辩通过者,其学位论文还需经导师与中心评审专家组审核同意,并完成送审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正式评阅阶段。有关送审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2025-12-01 17: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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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充实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校政发研〔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启动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遴选涉及范围(一)可申报导师的学位点类别学术学位授权点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地理学。专业学位授权点包括:机械、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教育、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临床医学、旅游管理、设计、体育、土木水利、护理。(二)导师申报类别划分校内导师:我校在职在岗且符合导师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校外兼职导师:来自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具备相应条件的技术专家、研发人员或管理人员。二、遴选工作依据本次遴选将严格遵循《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须同时满足所申报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的硕士生导师遴选实施细则所列基本条件。三、遴选基本要求(一)各学院应从政治立场、师德表现、科研能力、教学水平及育人成效等多个维度,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核与评估。(二)遴选工作应结合学科建设规划和研究生培养实际,坚持“质量优先、按需设岗、择优聘任”原则,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三)校外兼职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遴选标准,原则上参照校内导师任职条件执行,须满足基本条件与科研业绩要求。(四)校外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三项要求:所在单位与我校具备良好合作关系,已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合作的单位专家及骨干人才予以优先考虑。具备扎实的专业实践背景,能够胜任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指导工作。能保证充足时间指导研究生,并提供必要的专业实践资源与条件支持。(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直接认定为导师:学校新增学位授权点的骨干教师(以申报材料所列名单为准)。已在外校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并正式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四、遴选程序与时间节点本次遴选统一通过“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校内教师使用工号登录系统填报;校外申请人需先通过指定页面注册个人信息,经相关学院审核通过后获取临时账号登录。申请人须在11月16日前登录系统,完善“个人管理”及“导师遴选管理”栏目中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资料、导师基本信息,以及2021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等。信息填报完整后,在“导师遴选申请”模块提交申请,并上传由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系统将自动生成《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各硕士点所在学院须在12月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形成推荐名单并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推荐人员的申请表电子版、公示情况截图及推荐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与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321办公室。研究生院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定通过且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正式公布遴选结果,并由研究生院颁发导师聘书。五、其他说明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导师遴选工作,立足研究生培养大局,严守标准,择优推荐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共同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研究生导师队伍。2025-12-01 1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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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山东师范大学,自1950年10月建校以来,在研究生教育领域稳步前行,是山东省内较早开展该类教育的高等院校。学校于1955年启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1998年正式开启博士研究生招录历程,研究生教育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学校发展成果丰硕:2014年3月,成为山东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11月,获评首届全国文明校园;2018年,作为山东省属高校首个以第一单位斩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的院校,实现重大突破;2019年成功入选全国37所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高校;2020年跻身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22年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率先达成山东省属高校A类学科零的突破;2023年,有3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潜力学科名单。植根于齐鲁文化的深厚土壤,吸纳泉城济南的人文灵气,山东师范大学始终秉持“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积极传承并创新齐鲁文化,着力凸显教师教育的鲜明特色。如今,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专业完备、学位体系健全、师资力量雄厚、社会口碑优良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为培养高层次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招生类别与时间安排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大类型,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其中,所有招生专业均面向全日制考生开放,非全日制招生则仅限定于应用心理专业。从就业方式来看,博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按照相关规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分别对应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各博士招生单位可结合自身招生计划、报考人数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具体的复试安排将在各招生单位发布的“申请 - 考核”制实施方案中明确。此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及各类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均以国家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二、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考生可查阅《山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会依据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各类专项计划执行要求,综合考量学科建设发展需求、生源数量与质量、人才培养质量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各学科、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三、招生选拔方式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多种选拔方式,以确保吸纳各类优秀人才,具体如下:1. 硕博推免:该方式面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从中选拔符合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具体的招录规则,考生可参考我校当年发布的《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2. 硕博连读:此选拔方式适用于部分学术学位专业,这些专业需具备培养一届及以上博士毕业生的经验,且拥有丰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基础。选拔对象为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相关招录办法详见《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山东师大研字〔2021〕16号)。3. “申请 - 考核”制:该方式的流程为考生主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招生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综合考核(包含笔试环节),最终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各招生学院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具体的实施方案,考生可随时关注。四、报考基本条件硕博推免、硕博连读的报考条件,需分别参照对应的招生简章、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对于“申请 - 考核”制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品德高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三)已取得硕士学位者;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且需在入学前顺利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国(境)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则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者。(四)科研能力优异,拥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同时需提供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具备相当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需在复试阶段提交至报考学院。(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五、报名流程与要求硕博推免、硕博连读以及“申请 - 考核”制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注册完成报名手续,具体的网上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报名期间,考生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招生信息系统中的博士报名查询系统,完成注册后选择正确的考试方式,并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时,考生需通过网上缴纳材料初审费220元,未缴费的报名视为无效,且费用缴纳后不予退还。考生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必须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同时,需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的相关内容需与网上报名信息保持一致。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六、资格审查与考核安排(一)资格审查“申请 - 考核”制考生需依据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实施方案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核达到相应条件后,方可进入后续考核阶段。(二)考核安排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考核费180元。关于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详细信息,考生可登录各招生学院(部)的官方网站,查阅其发布的《“申请 - 考核”制实施方案》。七、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保障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考核重点关注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对于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八、体检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拟录取考生需在复试拟录取结果公布后的一周内,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通过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九、录取规则(一)学校将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结果、考核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论、体检结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遵循“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拟录取阶段,分别与学校研究生院及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则需在拟录取阶段,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档案转入,或无法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三)学校将统一把所有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上报教育部,接受录取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学校将为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十、学制与学费标准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学费标准如下: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50000元。若上级部门对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将按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十一、奖助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依据自身情况,享受或申请助学金、奖学金,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资助。具体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十二、违规处理办法1. 对于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及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其中,在校生将由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若在招生工作中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若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3. 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及个人举办或参与举办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辅导活动的场所及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发布广告等任何形式开展考博辅导培训宣传及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及考试的违规违法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十三、其他注意事项1.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复习资料。2. 相关考试费用的制定,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文件执行。3.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若有报名、录取等相关疑问,可与该办公室联系咨询,工作人员将竭诚提供服务。若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发生调整,将以学校发布的正式公告或通知为准。2025-11-28 14: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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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商务数据分析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项目介绍一、学院概况:依托名校底蕴,打造商科高地作为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武汉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拥有深厚的学术积淀与卓越的办学声誉。经济与管理学院作为武大办学规模最大的二级学院,不仅是学校综合实力的核心支撑,更在全国商科教育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学院学科覆盖经济学与管理学两大领域,下设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一级学科。其中,理论经济学连续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四个一级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均斩获A类评价。在国际认证方面,学院已先后通过AMBA、EQUIS、AACSB三大全球商科教育权威认证,标志着其教学质量与学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标准。2022年,学院经济学与商学学科成功跻身ESI全球前1%行列,持续稳固国内商科教育的领先地位。二、项目特色:聚焦数据赋能,培育复合型人才自2019年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便率先开设商务数据分析方向硕士培养项目,该方向隶属于工程管理硕士(MEM)范畴,是国内较早布局这一新兴领域的高校之一。在数字经济深度发展的当下,商务数据分析(Business Analytics)已成为企业实现数据驱动决策的核心支撑,本项目正是顺应这一趋势应运而生。项目以“培养数据赋能型商业人才”为核心目标,致力于让学员在精准把握商业痛点的基础上,掌握将海量复杂数据转化为商业价值信息的能力,最终助力企业优化决策流程。培养过程中,既注重植入“决策必依数据”的核心思维,又强化数据工具、算法模型在商业实践中的应用能力训练。课程体系围绕三大模块构建:一是核心数据分析课程,涵盖数据思维塑造、数据探索方法、预测模型构建、优化策略设计及因果推断应用五大方向;二是职业导向课程,聚焦运营管理、市场营销、产品研发、金融服务等核心领域,传授数据驱动的问题解决思路;三是商业认知拓展课程,学员需从MBA课程体系中选修相关课程,全面提升商业洞察力。该项目的适配人群广泛,既适合在工作中频繁接触数据、希望系统提升数据分析能力的业务骨干,也适用于具备较强技术背景、计划向数据分析岗位转型的技术人才。三、学习安排与费用:灵活就读,清晰规划(一)学习方式与学制本项目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模式,充分兼顾在职人员的工作与学习需求,学制设定为2年,为保障学习质量,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学员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通过实践环节考核、修满要求学分,并顺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将依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及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获得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与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实现学历与能力的双重提升。(二)学费标准本项目学费为12.8万元/人,采用分两年缴纳的方式。特别提示:学费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等因素发生变化,最终收费以学校2026年度正式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为准。四、统考招生详情:明确要求,精准报考(一)招生计划2026年本项目计划招生30人,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当年报考生源的质量与数量进行动态调整,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相关信息可参考武汉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二)考试科目本专业招生代码为125601,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科目设置如下:1.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 204英语(二)五、咨询渠道:多方联动,答疑解惑1.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邮政编码:4300722.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2025-11-28 09: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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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关于核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信息的提醒各位报考南京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为切实保障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考生报名信息的精准度,我校将在网报周期内分阶段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开展核查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及核对要求告知如下,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逐项自查。一、招生政策查阅要求1. 报考我校(招生单位代码:10284)的考生,须仔细研读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南京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南京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全面掌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培养要求等核心信息。2. 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1)的考生,需重点阅读《南京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明确报考点接收范围、网报流程及所需材料等关键内容。二、报考我校常见问题及整改提示结合截至10月22日的网报信息审查情况,我校发现部分考生的报名信息存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为避免影响后续考试资格,相关考生需对照以下提示完成信息核查与更正(具体问题名单已按要求梳理),务必在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前完成修改,逾期未更正者可能被取消准考资格。三、我校报考点(代码3201)报考资格说明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3201)对考生报考资格有明确限定,原则上仅接收报考我校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1. 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就读高校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2. 往届本科毕业生,且户籍所在地为南京市;3. 往届本科毕业生,虽户籍不在南京,但当前工作单位位于南京,且能提供2025年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请已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再次确认是否符合上述要求。若因考生个人判断失误或条件不符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重要注意事项(一)信息核查的局限性说明。受当前网报信息审查方式、报名数据实时更新等因素影响,本告知中提及的问题提示仅为阶段性核查结果,不代表全部情况。即使未收到研招网相关提示、未出现在问题名单中的考生,也不能视为报考资格完全符合要求,仍需对照我校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仔细核对。(二)考生主体责任界定。考生需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自身报考资格的符合性承担全部责任。报名信息经考生最终确认后,将不再受理任何修改申请。(三)违规后果说明。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政策理解偏差,或存在报名信息错填漏填、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等情况,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及复试,或已录取后无法办理学籍注册的,相关遗留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解决。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2025-11-28 09: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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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金融、农业硕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可参考书目为帮助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高效备战初试与复试,明确各专业备考方向,现将会计专硕、金融专硕及农业硕士(含农业管理和农村发展方向)的参考书目及相关考试信息整理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专硕)会计专硕的复试考核聚焦专业核心素养,考生可重点参阅以下权威书目,夯实专业基础以应对考核。(一)复试核心参考书目1. 《财务成本管理》: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牵头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于2025年出版,ISBN编号为9787522337494,该书涵盖财务与成本管理核心内容,是复试备考的重点资料。2. 《会计》:同样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5年发行,ISBN为9787522337463,系统阐述会计基本理论与实务,为复试必备书目。3. 《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5年出版,ISBN编号9787522337517,深入讲解审计原理与方法,对复试考核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金融专硕)金融专硕考研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包含全国统考科目与院校自命题科目,复试则侧重专业深度拓展,具体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一)初试考试科目及参考范围1.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1)10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以全国统一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需依据官方大纲进行系统复习。(2)204英语二:遵循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二科目指定大纲,考生应按照大纲要求提升英语应用能力。(3)303数学三:参考全国统一制定的数学三考试大纲,涵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及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相关内容。2. 院校自命题考试科目431金融学综合是金融专硕的核心自命题科目,考生可结合以下书目进行针对性复习:(1)《金融学》:曹龙琪担任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19年6月推出第6版,该书是金融学基础理论的经典教材。(2)《公司理财》(精要版):由美国学者斯蒂芬A.罗斯等人著述,中文版本为原书第12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21年9月出版,聚焦公司理财核心知识与实践应用。(二)复试参考书目推荐1. 《投资学》:[美]滋维·博迪等学者编著,目前使用第10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7月发行,全面覆盖投资学理论与市场实践。2.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张桥云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21年9月出版,系统介绍商业银行运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契合复试考核方向。三、农业硕士(农业管理与农村发展方向)农业硕士(含农业管理和农村发展两个方向)初试包含统考与自命题科目,复试注重专业应用能力考查,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准备加试科目,具体要求如下。(一)初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1.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1)101思想政治理论: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大纲为复习依据。(2)外国语:考生可选择204英语二或203日语,两者均参照全国统一发布的对应科目考试大纲。2. 院校自命题考试科目(1)342农业知识综合四:该科目重点考查农村发展与经济学相关知识,核心涵盖发展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农村社会学三大领域,推荐参考书目如下:① 《发展经济学》:由“发展经济学”编写组编著,郭熙保、彭刚、高波担任首席专家,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出版,是发展经济学领域的权威教材。② 《农业经济学(第二版)》:孔祥智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推出第2版,系统阐述农业经济理论与农村经济发展实践。③ 《农村社会学》:“农村社会学”编写组编著,钟涨宝、董磊明、陆益龙为首席专家,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出版,全面解析农村社会结构与发展规律。(2)821管理学:聚焦管理学基础理论与应用能力考查,考生可结合以下书目构建知识体系:① 《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六版):周三多、陈传明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出版,是管理学入门与深化的经典教材。② 《管理学》(第11版):美国学者斯蒂芬•P•罗宾斯著,孙健敏翻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发行,从国际视角解读管理学核心内容。③ 《现代企业管理》(第4版):王关义、刘益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出版,结合现代企业管理实践,兼具理论性与实用性。(二)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目1. 复试核心参考书目农业经济学相关内容可参考《农业经济学(第二版)》,该书由孔祥智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2版,与初试相关科目书目一致,考生可在此基础上深化理解。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1)《农业企业管理学》:吴一平、张正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第1版,针对农业企业管理核心内容进行系统讲解。(2)《农业技术经济学》(第4版):周曙东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年出版,聚焦农业技术经济分析与应用。考生可结合自身复习进度与薄弱环节,合理选用上述参考书目,同时关注院校后续发布的考试相关通知,确保备考方向精准。2025-11-27 15: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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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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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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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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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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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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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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