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智慧能源创新学院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2025-11-19 09:37:44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一、学院概况


上海交通大学国家电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作为上海交大直属教学单位,于2020年正式成立并落户闵行校区,是上海交通大学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携手打造的产教融合示范平台与特色办学区域。自成立以来,学院紧密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与新型能源系统建设需求,以"能源赋能智慧,智慧驱动能源"为发展理念,明确了卓越人才培育、先进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高端非学历教育四大核心功能。


学院致力于探索中国特色产教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教育与产业在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多领域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势互补,打造高校与企业协同发展的新引擎。目前已形成"四大集聚地"发展格局——高水平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集聚地、复合型创新型卓越人才培养地、前沿能源技术策源地、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孵育地,为国家能源转型战略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与人才保障。


在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方面,学院重点推进三大核心举措:一是启动智慧能源卓越工程师书院建设,聚焦未来能源领域复杂挑战,培养具备全球视野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二是设立"AI+能源"微专业,构建完整的专业教学体系、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研发专属教学大模型,加速"AI+能源"交叉学科建设;三是打造智慧能源示范校园,建成数字化管理平台、虚拟电厂仿真系统、直流微电网及新能源广场,构建"师-生-机-环"一体化智能学习生态。此外,学院还牵头联合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五所国内顶尖高校,共同发起"AI+能源"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为能源行业绿色化、数字化转型注入青春智慧。


二、招生专业及相关说明


学院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涵盖能源领域多个交叉学科方向,具体招生导师信息可通过两个渠道查询:一是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专栏,二是本简章文末附列内容。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在正式报名前,必须提前与意向导师取得联系,在获得导师明确同意后再提交报考申请,避免影响报考资格。


为保障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欢迎多学科背景考生报考,申请人本科及硕士阶段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核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人工智能等能源相关理工科专业。


三、选拔模式


学院2026年博士招生采用两种选拔模式,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渠道申请:


(一)硕博连读


该模式面向上海交通大学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为已完成所在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硕士课程学习,各科目成绩优异,经硕士导师同意后可申请硕博连读。申请考生需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年级限定为二年级或三年级。


(二)申请-考核制


该模式面向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对于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博士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持境外学历的考生则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报考条件


所有申请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根据所选选拔模式符合相应专项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


3. 英语水平需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托福网考(不含家庭版)成绩不低于90分;雅思学术类考试(不含线上版)成绩不低于6.0分;在英语为母语国家完成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特别说明:2026年学校不再组织博士研究生英语统一考试,所有考生均需满足上述英语水平要求。


(二)硕博连读专项条件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硕博连读申请人还需符合:


1. 为上海交通大学在读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已按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展现出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与创新潜力。


2. 获得硕士导师的书面同意与推荐意见。


3. 博士报考专业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属于同一一级学科或相近专业领域。


(三)申请-考核制专项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需符合:


1. 已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供完整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持境外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境外在读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预计毕业时间说明,未按时提供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 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生后,须办理辞职手续并全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需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上海交通大学。


五、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需通过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在线报名,报名前务必与意向导师确认报考资格。


(二)报名时间安排


2026年博士招生设置两批报名阶段,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1. 第一批: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2月15日,该批次录取考生可选择2026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其中,硕士阶段处于基本学制最后一学年的硕博连读考生,需在本批次完成报名,录取后于2026年春季入学。


2. 第二批: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该批次录取考生仅可选择2026年秋季入学。


(三)材料提交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需先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提交,复试阶段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查。材料明细如下:


1.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完成后用A4纸打印,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上传。


2. 身份证扫描件:需包含正反两面,复试时携带原件核验。


3.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历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者需提供书面认证报告)、离职证明(可延迟至入学前提交);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者需提供书面认证报告);

        

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考生需额外提供学籍证明及预计毕业时间说明。

      

4. 专家推荐信:需由两名报考学科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其中一名必须为考生硕士阶段导师。推荐信需由推荐人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提交,考生无需提供纸质版。考生报名时需准确填写推荐人信息及邮箱,系统将自动发送提交通知。


5. 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需提供原件或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6.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托福成绩单、雅思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证书等的复印件。


7. 科研成果证明:包括在学或工作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获得的专利、参与的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8. 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各级各类学术、科研及综合类奖励证明。


9. 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论文目录及不少于2000字的摘要,硕博连读考生无需提供。


10. 博士阶段研究计划书:字数不少于3000字,需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定研究方向。计划书应包含研究主题、研究意义、前期研究基础、博士阶段研究内容及预期创新点等核心内容。


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四)后续流程


1.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发布通知。


2. 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及导师(组)评价三个环节。


3.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4. 拟录取考生于2026年按规定时间入学。


六、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通过学校及学院官方渠道另行通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相关信息。考核总分300分,由三部分组成:


1. 专业测试(100分):采用笔试形式进行专业综合能力考查,无指定参考书目。


2. 导师(组)评价(100分):由报考导师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价小组,对考生学术潜力、研究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估。


3. 综合面试(100分):由考核专家组通过现场问答等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思维等进行全面考查。


七、录取规则


1. 录取工作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院总招生计划及导师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测试成绩为排序依据。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全日制博士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专项计划、留学生及其他特殊招生类型除外)。


2. 意向导师无当年博士招生名额的,相关考生不予录取。


3. 考核各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不含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政治审查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对提交虚假材料、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规报考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八、费用标准与奖助体系


(一)报名费用


申请-考核制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250元/人次。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博士生在学制内需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标准详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附件。


(三)奖助政策


为激励博士生开展高水平科研创新,上海交通大学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设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等。强军计划博士生的奖助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住宿安排


1. 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在学制内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2. 参与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在前往联合培养单位学习期间,需按学校规定办理校内宿舍退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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