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26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年,福州大学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约130名,该招生规模包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及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的名额。其中,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教育部下达专业学位博士总计划数的40%,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批复为准。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将结合教育部下达计划、生源质量及各专业报考热度等因素,对各学院招生指标进行统筹分配,各学院则依据分配计划及博士招生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
一、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是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主要采用方式,目前已在各招生学院全面推行。该方式具体流程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交入学申请,各招生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具备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入围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学院最终依据考核方案择优选拔录取。本年度学校博士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所有招生类别及领域,均开放申请考核制招生通道。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说明
少干计划是国家设立的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6年我校该计划拟招收博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共计8名,招生计划将重点向理工类专业倾斜,理工类专业招生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该计划总名额的60%,最终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一)招生对象范围
1. 少数民族考生,且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省区;或汉族考生,在上述六省区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
2. 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七省市;或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六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及边境县(市)(其中湖南省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或汉族考生,在上述地区的国务院公布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
3. 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教职工;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且在西藏工作满5年及以上。
普通少干计划录取考生中,汉族考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二)招生专业覆盖
福州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全部专业,均接受少干计划考生报考。
(三)报考资格审核确认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主体责任。考生需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报名操作。
(四)录取类别与协议签订
所有少干计划录取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需通过少干计划管理平台,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其中,在职考生入学后无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五)录取原则与计划使用
少干计划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学校将依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对于西藏、新疆地区考生,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考生,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地区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录取。少干计划未完成的名额,原则上不得调整至其他招生计划使用。
(六)特殊报考限制说明
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服务期内,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原工作单位(仅限在职研究生)同意,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若经上述单位同意,可报考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需签订少干计划博士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将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与爱国情怀,愿意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身心健康标准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三)学历背景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且具备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与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单证在学硕士研究生(需在我校2026年博士报名截止前取得硕士学位),且硕士阶段参与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3. 仅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领域,拥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取得突出工作业绩。
4. 完成6门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阶段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需提供授课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证明)。
5. 科研成果需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近5年内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1篇SCI或EI收录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制定1项省级及以上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奖励排名前四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两名,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名)。
6. 无高级职称者,近5年内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2篇SCI或EI收录学术论文;或发表1篇SCI/EI收录学术论文,同时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制定1项省级及以上标准、或获得上述相应级别科技成果奖励(奖励排名要求同上)。
(四)推荐与能力要求
对工程技术领域有浓厚研究兴趣,具备良好的工程技术理论素养与较强的实践能力,需提供至少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非全日制考生附加条件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为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技术骨干,或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核心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以定向培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
(六)非全日制培养依托要求
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原则上需依托校企合作项目开展,具体执行标准按照《福州大学校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院专项要求
考生需符合报考学院制定的专业要求与学术标准。各学院可在学校基本条件基础上,对申请考核制考生提出更高要求,并通过学院官网对外公布。考生报名前务必登录学院官网查询相关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四、学习形式、报考类别与学制
除少干计划外,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其中,全日制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类别及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少干计划的考生,入学前需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统一为4年。
五、招生导师范围
经我校2026年招生资格认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可在获批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需符合当年学校关于博导招生数量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同背景申请者的报考导师范围如下:
1. 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士毕业5年内的申请者,可报考当年所有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导。
2. 硕士毕业5年以上的考生及同等学力申请者,仅可报考以下两类博导:
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到校科研经费达到学校规定“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标准的博导。
3. 入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博导。
六、申请考核选拔流程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分为申请、材料审查、考核三个核心环节。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于2025年秋季学期启动,春季学期将根据招生指标剩余情况开展补充招生,具体时间安排以研究生院后续通知为准。
(一)申请环节
考生需先向意向报考导师提交申请,经导师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秋季学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至12月1日,春季学期招生时间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具体要求详见第七条“报名相关要求”。
(二)材料审查环节
各学院首先核查考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随后组织专家导师组对材料进行细致评审,重点评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通过审核意见或量化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材料初审方式及评审标准由各学院自主制定,初审合格名单需提交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三)考核环节
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对本学科前沿动态的掌握程度,并组织外国语能力测试,全面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与综合素质。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大纲,并在考核开始前对外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加试政治理论课(科目为《自然辩证法》),且在复试阶段需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主干课程。
七、报名相关要求
(一)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2025年12月2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递交至报考学院:
1. 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需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注“全日制非定向”或“非全日制定向”报考类别)、个人自述(内容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报名信息简表》外,还需提交专用申请表。
2. 至少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3.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可暂不提供,需在入学前补交);往届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境外在读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4.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研究思路及研究计划。
5. 已获硕士学位者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及研究进展说明。
6. 本人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复印件;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如科研课题参与证明、发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 硕士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发表外文论文等)。
9. 政治审查表(需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试阶段提交)。
10. 少干计划考生需额外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1份。
11. 同等学力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课程成绩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等)。
12. 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证明本人为技术骨干或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相关材料。
13. 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二)报名费缴纳
考生需在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2日期间完成报名费缴纳,缴费方式为网上自助缴费。本校学生使用学号登录缴费系统,校外考生需先注册新用户,再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后点击“报名”,选择“其他缴费”—“博士报名费”项目完成支付,报名费标准为每人160元。请注意,报名费缴纳后不予退还,考生需谨慎操作。
(三)体检要求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需向报考学院提交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后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说明
2019年教育部启动科研博士计划试点工作,福州大学为首批试点高校之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科研博士计划招生重点面向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最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A类学科及高水平科研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同时兼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交叉学科。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奖助金享受标准与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完全一致。
九、录取工作安排
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后,将依据学校招生录取文件及学院考核方案,结合招生计划,综合参考考生材料审查结果、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论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检。
除少干计划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需按规定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由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相关手续;若未按时转入档案,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需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非全日制博士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转接人事及工资关系,不参与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在职)类别的少干计划考生,需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少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协议,返回定向地区及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回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在职研究生到定向地区就业单位就职,毕业时未落实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就业去向需确定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将按规定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生,将视情节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若考生已被其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需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放弃申请,我校将不予受理。
十、学费标准与住宿安排
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当前学费标准如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30000元/生·全程,需在前三学年缴清;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0元/生·全程。上述学费标准依据相关文件制定,若福建省物价部门发布新的收费标准,将以最新核准标准执行。
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资源,住宿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房源类别执行。
十一、奖助体系说明
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研究生学术创新活力,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构建了集奖优、酬劳、助困于一体的完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核心要点如下:
1. 国家助学金:覆盖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0元。
2. 优秀学业奖学金:分为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与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其中,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15000元/生、10000元/生、7000元/生。
3.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公益表现良好的研究生,具体奖励标准及评选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三助”岗位津贴:学校统筹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为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提供相应津贴。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 受招生计划限制,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导师并非一定能确保获得招生名额,考生报考前务必主动咨询相关学院及意向导师。无论采用何种选拔方式,同一导师若在多个专业、研究方向或导师组同时招生,其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限额,具体限额可咨询学院或导师。
2.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由人工智能研究院统筹管理,涉及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及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等培养单位,2026年暂依托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组织招生。
3. 考生在报名或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报其所在学校并建议按规定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并由单位视情节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若我校新增博士报名批次,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栏目,及时获取最新招生信息。
十三、外聘博导“联培”招生说明
标识为“联培”的外聘博导,其招生计划实行单列管理,具体招生名额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联合培养招生计划确定。
十四、政策调整说明
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本招生简章中的各项流程及要求将依据上级部门文件进行相应调整,最终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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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招生办法凡有意向报考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正式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确保充分了解学校层面的招生要求与政策规范。一、招生专业设置我院2026年硕博连读招生涵盖学术型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类,具体专业信息如下:1. 学术型学位:专业代码为080500,专业名称为材料科学与工程,招生方向为00(全日制)不分研究方向,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开放报考。2. 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85600,专业名称为材料与化工,招生方向明确为01(全日制)材料工程,聚焦该领域的人才培养需求。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报考我院硕博连读项目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方可具备报名资格:(一)基本资格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学术操守,无违法违纪记录。3.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门及上海交通大学制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适应博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二)英语水平要求考生的英语能力需达到下述任一条件,方可通过语言资格审核。特别提醒:自2026年起,上海交通大学将不再组织校级层面的博士研究生英语统一考试,相关资格审核以以下标准为准: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 托福网考(TOEFL iBT)成绩不低于90分,其中家庭版托福成绩不予认可;3. 雅思学术类(IELTS Academic)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雅思线上考试(IELTS Online)成绩无效;4. 曾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与全英文授课的学位项目,并已成功获得相应学位;5. GRE考试成绩达到310分及以上;6.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成绩合格;7.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三)学历及学术能力要求1. 仅限上海交通大学在读的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报考,需已按要求完成硕士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学习,且学业成绩优异。2. 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素养,展现出开展创新性研究并取得成果的潜力,需获得硕士研究生导师的书面同意及推荐意见。3. 属于各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若计划报考硕博连读项目,应在报名前主动与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详细咨询专项计划对应的特殊政策及要求。三、招生流程安排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将严格遵循以下流程逐步开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应操作:1. 资格考试报名:申请人需首先报名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博士生资格考试笔试,该考试成绩将作为后续考核的重要依据。2. 网上正式报名:通过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段内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批次及时间安排如下:(1)第一批报名:2025年10月15日至12月5日。其中,硕士二年级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硕士三年级学生仅可在此批次报考,且入学时间限定为春季。(2)第二批报名: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该批次报名考生仅可选择秋季入学。3. 资格遴选:学院将组建专门的“遴选委员会”,对已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与初步遴选,遴选合格者将收到综合考核的正式通知。4. 综合考核组织:由学院成立“复试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开展全面的综合考核工作。5. 拟录取及审核:学院将依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随后按程序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最终审核。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前必须提前与意向导师取得联系,在获得导师明确同意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未征得导师同意的报名将视为无效。四、申请材料准备在网上报名阶段,考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当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后,需在正式复试开始前至少五天,将以下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寄送至或直接递交至材料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材料明细及要求如下:1.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需从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确保表格信息完整、签字确认无误。2. 硕士阶段成绩单:需由培养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体现完整的课程学习及成绩情况。3.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根据自身符合的英语水平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托福成绩单、雅思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的学位证书等,材料需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 学术成果证明: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已获得的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体现学术能力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5. 博士阶段科学研究计划书: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充分沟通后制定,明确研究方向、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等内容,体现对博士阶段研究工作的清晰规划。6. 获奖证明材料:提供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学术奖励、荣誉称号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7. 专家推荐信:需由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其中一名推荐人必须是考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需注意的是,推荐信无需考生本人携带纸质版,由推荐专家通过招生系统直接提交。考生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若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将直接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综合考核实施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将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学术潜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即此前参加的资格考试笔试)、综合面试以及导师(组)评价三个部分,各部分成绩权重及考核安排如下:1. 成绩构成: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100分(即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占100分,导师(组)评价成绩占100分,三项成绩相加为考生最终综合考核得分。2. 面试安排:综合面试将分两批进行,初步拟定的面试时间为:第一批面试安排在2025年12月下旬;第二批面试安排在2026年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考生。3. 考核内容:面试环节将围绕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外语实际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个人品德修养、创新思维以及科研潜力等多个维度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确保选拔出具备博士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六、录取原则说明学院将严格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最终录取名单,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1. 择优录取原则:以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为核心依据,结合其报考导师当年所分配的博士招生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人选。2. 招生名额限制原则:若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当年无博士招生名额,则该考生即使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也无法被录取,考生需在报名前与导师确认名额情况。3. 成绩合格底线原则: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直接不予录取;此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导师(组)评价成绩中任意一项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均判定为复试不合格,同样不予录取。七、招生工作监督为保障招生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我院将建立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具体如下:1. 上级指导监督:博士招生工作全程在上海交通大学及教育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下开展,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的招生政策。2. 学院内部监督:学院专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与检查,确保招生各环节科学有序、流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3. 社会公众监督:我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若考生或相关人员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通过举报电话反映情况。八、联系咨询方式若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人:谢老师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材料创新大楼301室邮政编码:200240九、附则本招生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若本细则内容与国家、教育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相关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一律以国家、教育部及学校的正式文件为准。2025-11-19 1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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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考核工作(一)考核方式和时间考核方式:采用现场复试。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确保同一研究方向(如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复试流程一致、导师组成员稳定、选拔标准统一,保障公平性。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像资料保存至少 1 年,以备核查。考核时间:拟在 3 月 21 日后启动,6 月 9 日前完成全部考核工作。具体时间由 MBA 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招生进度、考生实际情况(如在职考生工作安排)合理确定,确定后需提前 10 个工作日通知考生,并同步在学院官网公示。(二)考核程序与内容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学院资格审核组针对 MBA 专业考生特点,重点审查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需与报考条件中 “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要求匹配)、学籍认证报告、身份证、工作证明(需注明管理岗位、任职年限及主要职责)、业绩证明(如项目管理成果、企业经营业绩材料等)。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对于学历学位证书存疑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不晚于综合考核前 7 个工作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若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工作经历、业绩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违规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2)考生报考材料审核学院资格审核组依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审核细则》,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材料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维度包括:管理工作年限与岗位层级(权重 30%)、工作业绩(如企业营收增长、项目成功率等,权重 35%)、行业影响力(如获得行业奖项、担任行业协会职务等,权重 20%)、推荐信质量(推荐人资质及对考生管理能力的评价,权重 15%)。审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审核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后续环节。(3)外语水平考核未达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外语水平考核免试条件的 MBA 专业考生,须参加英语考试。考虑到 MBA 专业国际交流与商务应用需求,考核内容涵盖商务英语阅读、听力及口语(如商务谈判、国际项目沟通场景模拟)。学校基本要求为 “通过”,学院可根据生源质量,划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学科外语水平分数线,并在复试前公布。(4)进入综合考核的条件:资格考核合格,且外语水平符合 “免考” 或 “达到学院外语分数线” 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围绕 MBA 专业博士培养目标,从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外语”“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四个维度开展,均以百分制计分,考核方式由学院结合 MBA 专业特点确定(如结构化面试、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并现场给出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等通用内容外,重点聚焦 MBA 专业相关的商业伦理、职业道德(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商业活动诚信原则)、科学精神(如管理研究中的严谨性与客观性)。同时,通过 “函调” 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核实其工作期间的道德表现与职业操守。“专业外语考核”:结合 MBA 专业商务场景,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商务文献阅读与理解(如国际顶尖管理期刊论文摘要解读)、商务英语听力(如国际商务讲座、企业高管访谈音频)、口语表达(如用英语阐述企业管理案例解决方案、参与国际商务话题讨论)。“专业能力考核”:针对 MBA 专业博士(专业型)培养定位,重点考查三方面能力:一是综合实践素质(如结合自身管理经历,分析企业运营中的核心问题与解决方案);二是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运用管理学理论、数据分析工具解决实际商业问题,如市场竞争策略制定、企业财务风险管控);三是职业发展潜力(如对所在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未来管理研究与实践方向的规划)。“综合素质考核”:以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结合其已取得的管理实践成果(如主导的企业改革项目、发表的管理类研究论文或案例),重点考核: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如针对行业痛点提出创新性管理思路)、实际问题解决能力(通过案例分析,评估考生拆解复杂商业问题、制定可行方案的能力)、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如清晰阐述管理决策逻辑、有效传递观点),判断考生是否具备 MBA 专业博士所需的培养潜能。(三)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 思想政治成绩 + 专业外语成绩 + 专业能力成绩 + 综合素质成绩,四个环节均以百分制计分,且各环节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取消后续录取资格。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具体评分标准参照本办法 “(二)考核程序与内容” 中 “考生报考材料审核” 部分。入学总成绩:入学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入学总成绩=m× 综合考核成绩(折算成百分制)+n× 材料审核成绩,其中 m、n 为加权系数,m+n=1。结合 MBA 专业 “实践与研究并重” 的培养特点,加权系数设定为 m=0.6、n=0.4(若学院根据年度招生需求调整,需提前公示调整理由与具体数值)。(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 MBA 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如《高级管理学》《管理经济学》),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2 名及以上专业教师监考。加试形式以闭卷考试为主,考试时长每门不少于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入学总成绩,但任一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二、调剂工作(一)调剂工作原则MBA 专业博士招生坚持 “导师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原则。若一志愿合格考生数量未达到导师招生名额,或导师因特殊情况(如考生主动放弃)未招满,可按照学校校内调剂要求,在 “相同或相近管理类学科方向”(如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中,遴选 “成绩达到学科方向要求但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 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若校内调剂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学院需重新开放 MBA 专业博士调剂报名系统,明确调剂报名时间、条件及流程,面向校外接收符合要求的考生报名。(二)调剂工作流程信息咨询:拟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需提前向 MBA 专业所在学院招生办咨询导师缺额信息(包括缺额导师研究方向、调剂名额、具体要求),学院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考生咨询。材料提交:拟调剂考生需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 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联系拟调剂导师签署 “同意接收” 意见,再提交至申请调入学院,由学院招生办审核申请表完整性(需本人、拟调剂导师、调入学院三方签字 / 盖章)。调剂考核:校内调剂考生的考核时间、考核内容(与一志愿考生考核标准一致,重点保持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维度的统一性)、考核要求等,由学院统一安排,考核结果需在考核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三、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报考导师年度招生名额,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综合判断后提出拟录取意见。其中,导师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若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超出导师个人招生名额,且经校内调剂后仍未匹配到其他导师,不予拟录取。不予录取情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考核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报考材料(如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违反国家及学校招生录取原则的其他行为。材料复核:拟录取前,学院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学历学位、工作证明、成绩记录等)和考核成绩进行逐一复核,复核无误后确定待录取名单。若复核中发现材料存疑或成绩异常,可组织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复试结果作为最终录取依据。学院公示:学院在官网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同步向考生所在单位发送《政审表》,核实考生政治表现与职业操守。学校公示: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汇总各学院待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上级审核与调档: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审核通过名单为准。审核通过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发送《调档函》,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名信息与学历核查: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如报考方向、工作单位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应届毕业考生(如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取消录取资格。(二)录取类别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户口可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及个人意愿选择是否迁入学校集体户。毕业时,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办法,采取 “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如企业高级管理岗位、科研机构管理研究岗位等)。四、体检所有拟录取的 MBA 专业博士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后 15 个工作日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补充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的考生,按学校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调整培养方案(如无法参与需体力支撑的实践项目)。五、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 MBA 专业培养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学历学籍真实性、报考材料一致性、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匹配度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违规录取等情况的,移交学校纪委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违规处理(一)责任机制MBA 专业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 “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原则。学院招生办、导师组、资格审核组等相关参与人员,需签订《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明确岗位职责与违规后果。(二)招生单位违规处理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违规操作(如擅自调整考核标准、泄露复试内容)、徇私舞弊等行为 “零容忍”,一经查实,立即停止相关人员招生工作资格,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减少学院 MBA 专业博士招生计划,或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考生违规处理考生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违规(如迟到、违反考场纪律)或弄虚作假(如伪造材料、替考)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在上报录取库时,同步将考生违规记录数据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如组织作弊、代替他人考试),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监督与举报为保障 MBA 专业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多级监督与举报渠道,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一)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负责统筹监督学校博士招生工作,受理考生对 MBA 专业招生流程、成绩计算等方面的咨询与举报。电话:010-80187204邮箱:yjspy@bistu.edu.cn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受理考生对招生人员违规违纪(如徇私舞弊、收受礼品)等问题的举报。电话:010-80187162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三)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合规性,受理考生对学校 MBA 专业博士招生工作的投诉与举报。电话:010-82837456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所有举报需实名提交,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受理部门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进展,处理结果需向举报人公示,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2025-09-08 09: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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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山东财经大学考点网上确认须知为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效率,为广大考生提供便捷服务,现就山东财经大学考点(代码3775)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的相关事宜,发布如下详细指引,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一、适用考生范围本次网上确认仅面向已完成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且报考点选择山东财经大学(报名号前四位为“3775”)的考生。同时,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在本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一)驻济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包括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教学点位于济南市的人员。网上确认阶段,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作为学籍证明材料。(二)户籍或工作地在济南的其他考生涵盖往届生、成人高校应届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生及留学生等群体。户籍在济南市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考生仅需提供首页与个人单页);在济南市工作的考生,需提供包含2025年8月、9月、10月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且证明上的验证码与查验流水号需清晰可辨。户籍证明与工作证明二者具备其一即可。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无法在本报考点完成确认流程,需按照自身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办理网上确认。二、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时间安排,逾期将无法进行相关操作,影响考试资格:1. 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此时间段为材料首次提交的唯一窗口,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功能。2. 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6:00,若材料审核未通过,考生需在此时间前完成补充材料的上传。3. 材料审核周期:考生提交材料后,考点将在48小时内完成审核工作,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耐心等待,避免重复提交。三、系统登录方式说明网上确认系统支持电脑端与手机端两种登录方式,为提升操作便捷性,推荐考生优先使用手机端完成确认流程。具体登录方式如下:(一)电脑端登录考生可通过指定确认平台进入系统完成操作。(二)手机端登录考生可使用手机扫描对应二维码进入网上确认系统,按提示完成信息核对与材料上传。四、必备材料提交清单及标准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身份,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应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审核不通过,延误确认进程。各类材料具体要求如下:(一)准考证标准证件照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录取后学生证及校园卡办理,同时作为招生档案留存,考生需高度重视。具体规范如下:1. 拍摄时间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状态下的彩色头像电子照,背景统一为白色;2. 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照片宽高比例为3:4;3. 拍摄姿态需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双肩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需达到2/3,避免过大或过小;4. 面部需完全无遮挡,五官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额头、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在面部形成明显阴影;5. 拍摄光线需均匀柔和,面部及鼻部无高光、光斑,无明显阴影及红眼现象;6. 人像对焦清晰,画面层次分明,无模糊、虚化问题;7.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 照片需真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图像编辑软件进行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修改,禁止使用过往照片翻拍。(二)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证明材料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1. 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需分别拍摄上传,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信息字迹清晰,亮度适中,无过度曝光;2. 信息变更证明文件,可提供记载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页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身份信息变更证明。(三)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该照片用于身份核验,需严格遵循以下要求:1. 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B;2. 拍摄时需手持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平视镜头,双耳对称,双肩平衡;3. 面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影响五官识别,需露出完整面部;4. 身份证上的姓名、号码、有效期等所有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衣物等遮挡;5. 光线均匀,无面部高光、阴影,无红眼,对焦清晰,画面无模糊;6.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7. 照片需真实呈现本人近期样貌,不得经图像软件处理,不得翻拍旧照。(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通过学信网查询、申请并下载该报告的pdf格式文件,相关服务均为免费,申请时间不受限制。(五)学历相关证明材料往届生及相关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材料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同,考生需注意区分,避免混淆。具体要求如下:1. 一般情况下,考生可通过学信网查询、申请并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pdf文件,申请及下载均免费,无时间限制;2. 部分因毕业年份较早等特殊原因,无法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本科生,因学信网无相关学籍学历信息,报考时会出现校验错误提示,此类考生无需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需提交手写签名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明确说明本人为自考本科生,预计在2026年9月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如未按期取得导致无法录取等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承诺书需打印后手写签名,并拍摄清晰上传。(六)济南市户籍证明材料户籍在济南市的考生需提交户口本相关页面照片,具体要求:1. 照片拍摄需端正,比例协调,信息完整;2. 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B;3. 需包含户口本家庭住址页、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及索引表页,可将三页内容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中,确保页面字迹清晰可辨;集体户口考生仅需提交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七)济南市社保缴纳证明在济南市工作的考生需提交社保缴纳证明,该证明需包含以下核心信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名称、缴费流水记录,缴纳期限需至少涵盖2025年8月、9月、10月三个月,且证明需带有电子印章。考生可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或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渠道查询下载。(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境外高校获得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因学信网无相关信息,报考时会出现校验错误,此类考生无需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对应材料:1. 已毕业留学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 应届毕业留学生:因尚未完成学业无法取得认证书,需提交境外高校成绩单及手写签名的留学生承诺书。(九)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点证明户籍与工作单位均不在济南市,但就读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教学点位于济南市的考生,需提交由就读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及所属教学点共同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中需明确注明考生身份信息及教学点所在地,并包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该证明需打印后由考生手写签名,拍摄清晰后上传。(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清晰照片,确保材料信息完整可辨。五、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材料真实性与规范性责任: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因材料虚假、信息有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资格问题,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完成网上确认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在本报考点参加考试。2. 考场安排查询方式:完成网上确认后,考生可在初试临近前,登录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考场安排及相关考试通知。系统登录名为“2026”加考生报名号(例如报名号为377512345,登录名即为2026377512345);初始登录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含字母的需注意区分大小写)。首次登录系统后,将强制要求重新设置密码,请考生务必牢记新密码,避免遗忘影响后续操作。3. 考场安检要求:根据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本报考点将实行“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的入场安检制度。考生仅可携带考试必需用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包、各类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照相扫描设备、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及考场。请考生提前整理考试用品,避免违规携带影响入场。2025-11-12 16: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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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体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体育教育教学)招生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结合学校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的目标及体育领域对 “体育专业能力 + 管理决策能力” 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特在体育专业学位(体育教育教学方向)博士研究生 “申请 - 考核” 制招生中融入 MBA(工商管理硕士)核心培养理念,强化考生在体育组织管理、体育产业运营、教育项目策划等领域的综合能力考查,不断提高博士招生与培养质量。具体细则如下:一、工作原则贯彻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选拔 “体育专业拔尖 + 管理能力突出” 的复合型人才为核心,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在考查考生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成果及专业实践能力的基础上,重点纳入 MBA 核心能力维度,包括战略思维、组织管理、资源整合、数据分析与决策能力,选拔能推动体育教育教学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拔尖人才。二、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对融合 MBA 理念的招生标准、考核维度进行审定。学院成立体育专业学位(体育教育教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新增 1-2 名具备 MBA 教学或体育管理实践经验的专家,负责制定融入 MBA 能力考查的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细则,报招生办备案后公布。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组长由资深博士生导师担任,成员包含体育教育领域专家及 MBA 相关方向学者,共同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与管理潜力进行审核。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学科方向负责人、学术骨干组成,其中至少 1 名成员具备 MBA 培养背景或体育产业管理实践经验,负责从专业与管理双维度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三、申请办法考生需依据《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考费,本研究方向仅招收非全日制考生。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具备服务国家体育教育事业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良好。(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具有 MBA 学位或体育管理相关硕士学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核)。(4)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出生日期晚于 1974 年 12 月 31 日)。(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其中 1 名专家具备体育组织管理、教育项目运营等 MBA 相关领域经验者优先)。(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7)持(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境外 MBA 学位获得者需额外提交课程成绩单及实践项目证明)。(8)具有 5 年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全职工作经验,已形成一定行业影响力;近五年(2020 年以来)不仅需取得较高水平的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还需具备体育教育项目管理、体育机构运营、教育资源整合等相关实践经历(如主导或核心参与体育教学改革项目、体育培训品牌建设等)。申请人材料准备(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组、材料项目、所在页码);(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职称(职级)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有体育组织管理、教育机构运营相关任职经历,需额外提供任职文件及岗位职责说明);(4)硕士学历(同等学历申请者可免)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MBA 学位获得者需提交硕士阶段核心课程成绩单及管理实践案例报告);(5)外语水平证明的成绩单复印件;国外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相关材料;(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包含体育教育管理、项目运营类奖项的,需重点标注并附成果说明);(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正高、副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需手写签字,推荐意见中需包含对申请人管理能力、决策潜力的评价);(8)已有科研或教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教材等复印件(若有体育教育项目管理方案、体育产业运营分析报告等 MBA 相关成果,需单独整理并附应用效果说明);(9)参与的科研或教研项目名称、资助单位、研究内容简介及个人贡献证明(若涉及体育教育机构管理、教学资源优化等项目,需详细说明个人在项目策划、执行、决策中的角色);(10)MBA 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体育组织管理培训证书、教育项目运营方案、体育产业数据分析报告、团队管理案例总结等;(11)个人陈述(1500-2000 字,含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需额外阐述个人在体育教育管理领域的实践经历、能力短板及提升规划);(12)博士研究计划:除常规内容外,需融入 MBA 战略思维,分析研究课题在体育教育领域的应用场景、资源需求、实施路径及预期管理效益(如研究成果如何助力体育教学机构优化运营、提升教育质量等);(13)《体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无缺失);(14)全职工作经历证明(含社保或公积金缴纳记录,若有体育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经历,需在证明中明确工作内容、管理职责及业绩)。所有材料需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以 “姓名 + 身份证号” 命名,大小不超过 20M,内容清晰可见),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博士信息采集系统,具体要求见《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提交材料须真实可靠,伪造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四、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满分 100 分,在原有考核维度基础上优化评分标准:外语水平(10 分):考查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具备 MBA 国际课程学习经历或外语管理类文献阅读能力者可酌情加分;学术水平(10 分):评估学术成果质量,有体育教育与管理交叉领域研究成果者优先;从业业绩(20 分):重点审核工作业绩及行业影响力,包含体育教育项目管理、机构运营等 MBA 相关实践经历的,按成果贡献度加分;博士研究计划(60 分):除学术性外,额外考查研究计划的管理可行性、应用价值及战略匹配度(如是否符合体育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能否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等)。资格审核合格者(成绩不低于 60 分),经学校公示后参加综合考核。五、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负责,采用 “个人报告 + 专家提问” 的面试形式,全程融入 MBA 能力考查维度,全面评估考生外语水平、专业学术素养、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重点考查战略思维、组织管理、问题解决等管理能力。考生需以 PPT 形式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主要成果、对拟研究领域的认知、博士研究计划(需与报名时一致),额外增加 “体育教育管理实践案例分析” 环节(如结合自身经历,分析体育教学项目运营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 20 分钟。综合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外语(20 分):除常规外语能力考查外,增加体育管理类外文文献翻译、国际体育教育项目案例解读等内容;专业学术素养与科研创新潜力(80 分):包含专业知识掌握度(40 分)、科研创新能力(20 分)、管理实践能力(20 分,考查项目策划、资源整合、决策分析等 MBA 核心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思政干部、导师或管理人员负责,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道德等,不计入最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拟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考核结束后,按分专业方向导师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学术能力与管理潜力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8500851378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48 号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八、其他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融合 MBA 理念的招生与培养细则,将根据体育教育事业发展及管理人才需求动态优化,具体调整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2025-09-05 15: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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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名额安排2026年,燕山大学面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拟招录博士研究生9名。初步的名额分配方案已确定,具体如下:机械工程学院计划招收2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车辆与能源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各计划招收1名,其中经济管理学院的该计划名额专项面向南疆高校教师。最终的各学院招生名额,学校将依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后确定。二、招生对象范围符合“骨干计划”报考要求的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一)基础生源区域考生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或是在上述6个省(区)内工作满3年,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的汉族考生。(二)拓展生源区域考生生源地属于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或是生源地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6省中,享受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地区及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中湖南省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纳入此范围);此外,在上述地区中经国务院认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也符合要求。(三)特殊定向群体考生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管理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在西藏地区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同时,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全国各族考生,均纳入本次招生对象范畴。三、报名相关要求关于“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具体报名流程,以及资格审核的详细规定,考生可查阅《燕山大学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特别提醒,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需在“专项计划”选项中明确勾选“少干计划”,避免因填报失误影响报考资格。四、录取规则说明“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将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进行综合排序后,提交至学校招生部门。学校将依据各学院的考生排序名单,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最终待录取人员。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五、学费标准设定“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按年度缴纳。若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学费收费政策,学校将严格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六、其他重要事项1. 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的日常管理、培养要求等,与普通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执行统一标准。2. 非在职考生需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燕山大学;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保管。所有“骨干计划”录取考生,入学时均无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3. “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统一为“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三方或四方协议)。其中,在职考生需与所在工作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签订;非在职考生需与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订。4. “骨干计划”研究生完成学业毕业后,须严格履行定向就业协议,返回协议约定的地区及单位就业。5.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任职冲突等问题,由考生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若因此类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燕山大学不承担任何责任。6. 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填报的个人信息、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录取资格。在资格审查或录取阶段,若学校发现考生信息存在疑问,考生需积极配合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因材料提交不及时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7. 所有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均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报名考试费为每人160元。未按要求缴纳报名费用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核环节。8. 本招生说明中未明确的事宜,均按照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招生说明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最终解释。2025-11-17 1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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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 专业和学术要求为持续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招生专家组的专业评审优势,构建更为科学、精准的优秀创新人才遴选体系,从而更好地契合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实际需求。依据福州大学发布的《“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编号:福大研【2025】43号)相关规定,结合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明确我院“申请—考核”制下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的专业门槛与学术标准。一、报考专业基本要求本次“申请—考核”制招生对报考者的专业背景设定了明确规范,具体内容如下:(一)专业一致性要求1. 申请人所填报的博士报考专业,须与本人硕士阶段攻读(或修习)的专业保持一致,或属于高度相关的同一学科领域。此举旨在保障报考者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以更好地衔接博士阶段的研究学习。(二)报考资格限定2. 本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相关学科在本次招生中,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申请。报考者须具备正规院校授予的硕士学位,或已满足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以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二、核心学术能力标准学术能力是“申请—考核”制选拔的核心考量因素,申请者需至少满足以下学术成果要求中的任意一项,方可具备完整的申请资格。各项成果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一)学术论文发表要求1. 论文成果方面,申请者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三区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特殊情况下,若导师为该论文的第一作者,申请者可作为第二作者;对于存在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申请者必须为排名首位的共同第一作者,方可计入有效成果。(二)科技成果奖励要求2. 成果奖励方面,申请者需获得与报考学科方向紧密相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其中,国家级奖励要求申请者排名前四,省部级奖励要求申请者排名前三,该排名以奖励证书上的标注信息为准。三、相关证明材料规范为确保学术成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申请者需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规范如下:(一)学术论文材料要求1. 针对上述学术论文成果,申请者需同步提交高校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以及论文清样。若论文已通过期刊录用但尚未正式见刊,需额外提交期刊编辑部出具的正式录用证明,同时附上论文清样,且相关材料需经申请者硕士阶段导师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方可视为有效材料。(二)成果奖励材料要求2. 针对上述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者需提供奖励证书的清晰复印件,该复印件需经申请者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确认奖励信息的真实性,未按此要求提交的材料将不予认可。2025-11-18 14: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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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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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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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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