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 2026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2025-11-18 16:20:59 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院

作为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众多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校,北京大学始终以"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核心原则,通过分类选拔、多元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精准遴选有志于攻读硕士及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


针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我校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采用"申请-考核"模式。本简章适用范围包括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新燕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及深圳研究生院(位于深圳市),以上校区统称为校本部。医学部相关招生事宜将另行发布专属简章,敬请留意。


一、招生专业设置


2026年校本部各招生院系的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已汇总至《北京大学2026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地区专用)》,有意申请者可查阅该目录了解详情。


二、学习方式与学制安排


1 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设置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学习方式,各专业及研究方向对应的具体学习方式,可参考《北京大学2026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地区专用)》中的明确标注。


2 学制方面,除各招生院系或具体项目在招生说明中另有规定外,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分为2年与3年两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则为4年或5年。


三、申请资格条件


申请我校硕博研究生的港澳台地区人士,需同时满足身份资质、学业水平、个人素养及专项要求等多方面条件,具体如下:


(一)身份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为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且所持身份证件符合对应地区要求:


1 港澳地区申请人:需同时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特别说明: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者,不符合本简章的申请条件。


2 台湾地区申请人:需同时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学业水平要求


1 申请硕士研究生者,须已取得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申请博士研究生者,须已取得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满一年后可申请硕博连读。相关选拔时间、招生人数及具体实施办法,将依据《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6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可通过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及各院系制定的硕博连读细则执行。


3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其学历学位必须经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 应届毕业生申请人,需在2026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其中,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须能通过中国教育部学信网查验到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将自动失去录取资格。


(三)综合素养要求


1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与学术道德,身心健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 学术水平与语言表达能力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基本要求。


3 需提供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学者的书面推荐信。


(四)专项专业要求


申请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的研究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针对相关专业研究生招生设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申请流程与材料


(一)网上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8:00至2026年1月9日中午12:00,此时间段内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网上报名操作。报名的具体步骤与注意事项,可参考《北京大学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事项说明》。


2 报名操作:申请人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报、报名照片上传、志愿选择与确认、申请材料提交及网上缴纳报考费等全部流程,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


(二)材料提交阶段


1 提交时限:所有申请材料须于2026年1月12日前,寄送至或直接送达所报考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的具体联系方式可通过学校招生相关渠道查询,材料一经收到不予退还。


2 必备材料清单:


(1)《北京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需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并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需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版本除外)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需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替代;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额外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需提交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5)个人陈述:使用中文撰写,内容需包含个人学术背景介绍,并重点阐述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习规划与研究计划。其中,硕士申请人陈述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博士申请人陈述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可通过学校招生平台下载统一模板;


(6)专家推荐信:共需两封,需分别密封保存,且由推荐专家在信封封口骑缝处签字,推荐信模板与个人陈述模板获取渠道一致;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博士申请人的外语水平标准,参照所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硕士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要求,以报考院系的明确规定为准;若院系未作特殊说明,则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明材料:一是2021年9月1日后参加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500分及以上;二是2021年9月1日后参加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425分及以上;三是2021年9月1日后参加的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或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四是2021年9月1日后参加的GRE考试成绩达300分及以上;五是2024年9月1日后参加的TOEFL(IBT)考试成绩达90分及以上;六是2024年9月1日后参加的IELTS(A类)考试成绩达6分及以上;七是其他与上述成绩水平相当的外语水平证明,其有效期与合格标准将另行确定;


(8)学术成果材料:包括已完成的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交论文摘要及目录)、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具有原创性的研究成果,如有相关材料需一并提交;


(9)其他材料:所报考院系根据专业需求指定的补充申请材料。


五、报考费用标准


依据国家及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港澳台地区申请人报考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需通过网上缴纳报考费。费用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保持一致:申请硕士研究生的,每个报考志愿费用为138元;申请博士研究生的,每个报考志愿费用为200元。报考费一经缴纳成功,不予退还。


六、考核选拔机制


考核工作分为初审与复试两个阶段,全程由申请人所报考的院系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一)材料初审


各院系将组建由相关专业教师组成的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内容涵盖思想品德表现、过往学业成绩、日常表现情况、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多个维度,最终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二)复试考核


1 时间安排:复试考核工作预计于2026年3-4月开展,具体的考核形式、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由各院系自主确定并公布。各院系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复试时间、复试人员名单及复试方式等重要信息,申请人需密切关注并保持与报考院系的沟通联系。


2 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各院系将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申请人为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版本除外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申请人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额外携带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若院系对相关材料存在疑问,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七、录取相关规定


1 录取标准:港澳台地区申请人的录取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申请人完全一致,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


2 结果公示:学校将依据各院系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拟录取名单预计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6年6月下旬。


八、新生入学事宜


(一)报到安排


新生预计于2026年9月初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的通知为准。新生需按时报到,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如期报到,须提前向学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材料核查


报到当日,新生需向录取院系提交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核查,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新生,还需同时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新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三)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需参加入学体检,体检工作将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指定体检医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北京大学所有研究生均需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缴纳学费,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研究生保持一致。具体学费金额可查阅《北京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及《北京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二)奖助政策


我校为研究生设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相关政策细则可通过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及学生工作部的官方渠道查询,了解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及评审流程等信息。


十、住宿安排说明


1 住宿管理模式:我校研究生住宿实行申请制,住宿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港澳台地区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执行统一的住宿标准及费用标准。


2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住宿:校本部招收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具备申请学校宿舍的资格。宿舍分布于燕园校区及新燕园校区,学校将根据校内住宿政策及当年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具体住宿分配结果可在报到前通过学校通知的查询方式获取,住宿期限与所录取专业的学制一致,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将不再提供住宿安排。


3 不安排住宿的情况: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以及其他在招生环节已明确说明不解决住宿的研究生,学校将不统一安排住宿。


4 特殊校区住宿: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的住宿安排,将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具体管理要求执行。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将准予毕业。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将被授予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十二、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理


1 异议处理机制:申请人如对院系招生环节存在异议,可向相关院系提交书面实名异议申请,院系需予以受理并给出明确答复。若申请人对院系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


2 违规行为处理:对于在申请、初审、复试及录取等环节中存在违规或作弊行为的申请人,学校及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管理细则,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查实,无论处于招生过程的哪个阶段,学校都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 招生纪律要求: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各类研究生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学生不得参与助考作弊、虚假招生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参与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必须主动回避相关招生工作。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 院系信息查询:各招生院系的详细信息,包括院系基本概况、科研方向、导师队伍构成、培养特色及奖助政策细则等,可通过各院系官方网站查询。


2 学籍管理规定:北京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的学籍,申请人需确保符合相关学籍要求。


3 医学部招生说明:医学部研究生的招生政策、奖助学金设置及住宿安排等具体事宜,以医学部单独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4 政策衔接说明:本简章未尽事宜,将严格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及北京大学的相关政策执行。


5 政策调整机制:若2026年招生年度内,国家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北京大学将依据新政策对本简章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公告。


相关文章
考研问答
推荐视频
备考交流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