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年,福州大学计划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约440名,该名额包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科研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指标,最终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会结合教育部计划数、整体生源质量及各专业报考热度等多方面因素,统筹分配各学院的招生指标,各学院则依据分配计划及博士招生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
一、招生选拔方式
福州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主要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三种方式进行,不同方式针对的报考群体与选拔流程各有侧重。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其成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形式。该类招生工作与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同步开展,具体的申请条件、报名流程及选拔标准,可查阅《福州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旨在从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选拔那些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且展现出较强创新思维与科研潜力的学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关于硕博连读的具体选拔安排,可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通知及《福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工作办法》中的详细规定。
(三)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是目前福州大学各学院普遍采用的博士招生方式。其核心流程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招生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入围考生无需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直接进入考核环节,学院最终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所有学科(专业),均接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说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简称“少干计划”)属于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2026年,福州大学该计划拟招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共计8名,招生专业将重点向理工类倾斜,理工类专业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计划总招生数的60%,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
(一)招生对象范围
1. 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的汉族考生。
2. 生源地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其中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包含在内)6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及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明确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3. 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少干计划的录取考生中,汉族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二)招生专业覆盖
福州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的所有专业,均开放接收少干计划考生报考。
(三)报考资格审核确认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与确认的主体。考生需通过专门的管理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报名操作。
(四)录取类别与就业协议
所有通过少干计划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的考生需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针对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指定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
(五)考核录取原则
少干计划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对于西藏、新疆地区,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的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录取。少干计划的招生指标原则上不得挪作他用,未完成的计划将按规定处理。
(六)特殊报考限制
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及服务期内,若未获得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原工作单位(仅在职考生)的同意,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若已获得相关同意,可报考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但需重新签订定向协议书,毕业后的服务年限将按新协议执行。
三、报考基本资格条件
报考福州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各学院可能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标准,考生需提前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一)思想政治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身心健康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适应博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工作压力。
(三)学历学位要求
考生需具备以下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 已顺利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若硕士学位为境外院校授予,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单证在学硕士研究生(需在我校博士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推荐信要求
需提供至少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专业与学术要求
考生需符合报考学院制定的具体专业要求与学术标准。各学院可能针对申请考核制考生,在科研成果、学术潜力等方面提出额外要求,相关信息将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考生在报名前,务必登录学院官网查询详细要求,或直接咨询学院招生工作人员。
四、学习形式、报考类别与学制规定
除少干计划考生外,福州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统一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其中,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及少干计划中全日制定向(非在职)考生,在入学前须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通过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两种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4年。
五、招生导师范围
经学校2026年招生资格认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简称“博导”),可在获批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需符合当年学校关于博导招生数量的管理规定。不同背景的考生,可报考的博导范围有所区别:
1. 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士毕业5年内的考生,可报考所有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导。
2. 硕士毕业5年以上的考生,仅可报考以下两类博导:一是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到校经费达到学校“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标准的博导;二是获得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称号的博导。
六、申请考核制选拔流程
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流程主要分为申请、材料审查、考核三个核心环节。2026年学校博士招生工作将在2025年秋季学期正式启动,春季学期将根据招生指标情况开展补充招生工作,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后续通知为准。
(一)申请环节
考生需先向意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秋季学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至12月1日,春季学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并缴纳报名费,具体要求可参考第七条“报名相关要求”。
(二)材料审查环节
各学院将首先核查考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确认考生是否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随后,学院将组织专家导师组对通过初步核查的考生材料进行细致评审,重点评估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通过审核意见或量化评分的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材料初审的具体方式与评审标准由各学院自主制定,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需提交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报备。
(三)考核环节
考核环节将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包括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等,同时还将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以此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阶段的培养潜力与综合素质。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制定具体的考核方式与考核大纲,并在考核开始前正式公布。
七、报名相关具体要求
(一)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2025年12月2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递交至报考学院,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
1. 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需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注“全日制非定向”或“非全日制定向”的报考类别)、个人自述(主要介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学术兴趣等内容);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报名信息简表》外,还需提交专门的申请表。
2. 2份由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3.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可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需额外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境外在读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明确标注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
4.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说明、研究思路及详细的研究计划。
5.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前的研究进展情况说明。
6. 本人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复印件;能够证明个人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其他材料,如参与科研课题的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 硕士阶段的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雅思托福成绩、专业英语考试证书等)。
9. 政治审查表(需由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复试阶段提交)。
10. 少干计划考生需额外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1份。
11. 各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二)报名费缴纳
考生需在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2日期间,完成报名费缴纳。学校采用网上自助缴费方式,本校学生可使用学号登录缴费系统,校外考生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后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后,在系统中点击“报名”,选择“其他缴费”中的“博士报名费”项目进行支付,报名费标准为每人160元。请注意,报名费缴纳后不予退还,考生需谨慎操作。
(三)体检要求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的两周内,需向报考学院提交由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且无正当理由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考核资格被取消、录取资格无效或入学后被取消学籍,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说明
2019年,教育部启动“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简称“科研博士计划”)试点工作,福州大学是试点高校之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科研博士计划的招生重点面向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最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获得A类评价的学科,以及高水平科研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同时兼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重大战略问题的交叉学科。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奖助金享受标准,与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保持一致。
九、录取工作安排
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后,将依据学校招生录取文件及学院考核方案,结合招生计划,综合参考考生的材料审查评价结果、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情况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检。
除少干计划考生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由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若未按要求转入档案,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就业类别的少干计划考生,需将个人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少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协议,返回定向地区及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需回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在职研究生需在定向地区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其就业去向需落实至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的档案将按规定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于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生,学校将视情节将相关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若考生已被其他学校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放弃申请,学校将不予受理。
十、学费与住宿安排
福州大学已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30000元/生·全程,考生需在前三学年内缴清全部学费。该学费标准参照闽价费〔2013〕479 号、福大财〔2014〕1 号文件执行,若后续福建省物价部门发布新的收费标准,则以最新核准的标准为准。
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资源,住宿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具体缴费标准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房源类别确定。
十一、奖助体系保障
为进一步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福州大学正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为博士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提供有力支持。具体奖助政策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助学金:覆盖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0元。
2. 优秀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分为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与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两类。其中,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15000元/生、10000元/生、7000元/生。
3. 国家奖学金:专门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的研究生,奖励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三助”岗位津贴:学校将统筹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各类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并为承担“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发放相应津贴,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素养。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 受招生计划限制,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导师并非都能确保获得招生指标,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主动与相关学院及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无论采用何种选拔方式,若同一导师在不同专业、不同研究方向或不同导师组中同时招生,其招生总人数仍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限额,具体限额可咨询学院或导师本人。
2. 考生在报名或考核过程中,若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将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况处理。若行为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若学校后续增加博士报名批次,相关信息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的招生工作栏目,及时获取最新的研究生招生信息。
十三、外聘联培博导招生说明
标识为“联培”的外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其招生计划实行单列管理,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联培招生计划确定。
十四、政策调整说明
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福州大学将依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对本招生简章中的各环节、流程进行相应调整,最终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十五、联系与咨询方式
负责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政编码: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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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为确保药学院 2026 级推免生招生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依据《天津大学招收 2026 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药学院学科特色与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明确相关招生事宜。一、申请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制定的体检标准;申请人身份须为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阶段学习成果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中处于前列;申请人必须被所在推荐高校纳入推免生名单;若申请人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的经历,在申请时将获得优先考量;申请人本科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可能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药学院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涵盖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在学期间若表现突出,可通过学校面向本校在学硕士生的选拔渠道,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二、招收专业目录2026 级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相关信息如下:专业名称为药学(专业代码 100700),属于学术型硕士,学制为三年;专业名称为药学(专业代码 105500),属于专业型硕士,学制为三年;专业名称为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专业代码 1204Z2),属于学术型硕士,学制为三年。2026 级直博生接收专业相关信息如下:专业名称为药学(专业代码 100700),属于直博类型,学制为五年;专业名称为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专业代码 1204Z2),属于直博类型,学制为五年。三、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教育部 “推免申请系统” 开通前,有意向参与天津大学推免考核的考生(包括本校学生),需登录天津大学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填报志愿,并按照系统提示提交各类电子版证明材料,材料具体清单可参考附件 1。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的公章(红章原件)。特别提醒:考生在天津大学报名网站完成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再次报名,未完成此步骤则报名无效,务必高度重视。后续具体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系统中的邮件通知以及药学院官网 “通知通告” 栏发布的信息。此外,已参与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活动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无需再通过上述推免申请系统填报志愿。四、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2025 年 9 月 22 日教育部 “推免申请系统” 开通前,有意向申请天津大学药学院直博生的考生(包括本校学生),需按以下流程操作:(一)特别说明:该报名网址的开通时间将另行通知,预计在 2025 年 9 月 5 日之后。考生在天津大学报名网站完成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补充报名,未完成此步骤则报名无效,务必留意。(二)报名所需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材料需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考生需将下述材料中第(2)-(9)项按顺序整合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内容需清晰可辨,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 20M。材料清单具体如下:(1)《2026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格由考生完成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手动编辑,生成后需考生手工签署本人姓名;(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附件 2):需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知以及对未来课题研究的规划等内容,仅提交英文版,且字数需超过 3000 字;(3)《本科生课程成绩单》中英文版原件(需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若所在高校无法提供英文成绩单,可由考生自行翻译;(4)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需包含正反面);(5)学生证复印件 1 份;(6)应届本科生证明(由教务部门开具,本校考生无需开具);(7)Cover Letter 申请信:仅提交英文版;(8)个人简历:仅提交英文版;(9)已有科研成果:需提供中英文版,若成果本身为英文版,则无需额外翻译成中文;(10)《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3 份(附件 3):需从通知附件中下载空白的《专家推荐书英文版》,按照要求邀请三位教授或具备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与意见,且推荐内容需采用英文,填写完成后由专家手工签署姓名并加盖公章,随后装入信封,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进行骑缝签字。该推荐信需在审核阶段邮寄至天津大学药学院,具体邮寄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天津大学 24 教 A209,联系人为张老师,联系电话为 022-87401830。上述所有材料需使用 A4 纸规格(成绩单纸型不受此限制)或用 A4 纸复印,按上述材料顺序沿左侧装订,在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提交至药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特别说明:报名时,“考试方式” 需选择 “本科直博”;由于本科直博生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在网上报名时,仅需选择 “有本科学历” 和 “有本科学位”,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 0 即可);直博生招生计划已纳入当年博士招生总计划。为保障计划顺利落实及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若考生在拟录取后希望放弃拟录取资格,需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此类申请;报名系统开放后,考生可登录天津大学研招网左侧的 “2026 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天津大学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直博生招生目录;其他未明确的事宜,可查阅后续天津大学研招网校级公告《2026 年直博生系统开通通知》。五、接收工作安排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2025年9月22日 - 10月20日),向天津大学药学院相关专业提交申请;药学院将分批次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选拔并获得《合格单》的考生,具备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申报天津大学的资格,最终录取结果将通过药学院与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前,药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结合选拔情况对合格考生进行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并按批次先后与考生签订承诺书。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已签订承诺书的考生需在药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未按时接收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选拔录取基本要求:选拔过程中,将从德、智、体、能、勤等多个维度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重点关注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知程度、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以及知识背景等。药学院会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展遴选工作,依据审核结果发送考核通知,并分批次组织选拔,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所有通过考核并被天津大学接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需在药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确认录取,未按时确认则视为放弃;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所有被天津大学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天津大学研招网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六、其他说明2026 年天津大学接收推免生的正式专业目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内容为准,现阶段报考系统中的招生专业目录仅作参考;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向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可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进行报名。相关学院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考核,届时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申请人需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在申请推免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天津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若申请人存在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天津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申请人若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天津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复试期间不再单独安排体检,体检工作将统一安排在次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其他未明确的事项,以《天津大学招收 2026 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规定为准。2025-10-14 17: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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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全日制)所有计划报考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正式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确保全面了解学校层面的招生要求与规定。一、招生专业设置2026年我院“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招生包含学术型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类,具体专业信息如下:1. 学术型:专业代码080500,专业名称为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为00(全日制)不分研究方向。2. 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5600,专业名称为材料与化工,研究方向为01(全日制)材料工程。二、报考资格要求报考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4. 外语水平需达到下述任一标准:(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2)托福网考(TOEFL iBT)成绩不低于90分,其中家庭版托福成绩不予认可;(3)雅思学术类(IELTS Academic)成绩不低于6.0分,雅思线上考试(IELTS Online)成绩不予认可;(4)曾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与全英文授课的学位项目并成功获得学位;(5)GRE考试成绩达到310分及以上;(6)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成绩合格;(7)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特别说明:自2026年起,上海交通大学不再组织校级层面的博士研究生英语统一考试。5. 学历背景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已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顺利获取硕士学位)。对于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交完整的认证报告。境外高校在读且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文件,文件中须明确标注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此类考生若成功被录取,在报到时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6. 学术能力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条件且经报考导师同意的考生,可优先进入初审环节:(1)本科或硕士阶段毕业于国家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排名前200的境外高校;(2)毕业学科为国家一流建设学科,或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及以上等级,或为世界排名前100的学科,且所属专业为材料类及相关专业;(3)在相关领域展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或具备特殊学术专长。三、申请及复试流程(一)个人申请环节1. 依据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博士生导师的招生名额存在明确限制,因此申请人在提交报名申请前,必须与意向报考的导师取得联系,确认该导师当年是否有招生名额,只有在获得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报名操作。我院2026年具备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名单可通过学院官方渠道查询。2. 申请人需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在线申请,报名时间分两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第一批:2025年11月1日至12月5日,此批次录取考生可自主选择春季入学或秋季入学;第二批: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此批次录取考生仅可选择秋季入学。(二)学院初审阶段1. 申请人完成在线材料提交后,学院将成立专门的“遴选委员会”,对所有申请人的资格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与遴选,只有通过遴选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综合考核环节。2. 复试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预计为:第一批复试名单于2025年12月中旬公布;第二批复试名单于2026年4月下旬公布。(三)申请材料寄送要求在线报名阶段,考生无需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对于成功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正式复试开始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寄(送)以下全套申请资料,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具体明细如下:1.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须从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系统下载后,用A4纸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完整;2. 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复印件,以及对应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试时需携带证书原件供查验);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境外高校在读未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中须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需携带原件供查验);4.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正式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5.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托福成绩单、雅思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毕业证书等;6. 个人在学期间或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证书、出版的专著等;7.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8.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论文目录及已完成章节内容);9.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需提前与意向报考导师充分沟通后制定;10. 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其中一位推荐人须为考生的硕士阶段导师。推荐信无需考生提交纸质版,由推荐专家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线提交。考生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若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律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材料寄送地址可通过文末联系方式咨询获取。(四)复试组织安排复试工作分两批开展,具体时间安排预计为:第一批复试于2025年12月下旬举行;第二批复试于2026年5月上中旬举行。复试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信息。四、综合考核标准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三部分构成,具体分值分配为:专业测试(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组)评价100分。学院将组建“复试专家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考核内容涵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及导师(组)评价三个核心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是否扎实、专业素质是否过硬、外语水平是否达标、逻辑思维是否清晰、个人品性是否端正、创新能力是否突出以及科研潜力是否充足等多方面素养。其中,专业测试针对“申请-考核制”考生单独设置,考试内容由两部分组成,分值占比分别为:材料科学基础占40%,专业方向知识占60%。专业方向知识考生可从以下八个方向中任选其一,分别为: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塑性加工、材料计算、凝聚态物理、化学、生物材料。五、录取规则说明1. 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学院将依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结合其意向报考导师当年的招生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2. 若意向报考导师当年无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则该导师名下的考生无法被录取。3. 划定录取合格线: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导师(组)评价三项考核中,任意一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同样不予录取。六、招生监督机制1.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在上海交通大学及教育部的统一指导、监督与检查下规范开展。2. 学院专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3. 欢迎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七、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谢老师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材料创新大楼301室邮政编码:200240八、附则本招生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若本细则内容与国家、教育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相关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及学校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2025-11-19 1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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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 专业和学术要求为持续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招生专家组的专业评审优势,构建更为科学、精准的优秀创新人才遴选体系,从而更好地契合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实际需求。依据福州大学发布的《“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编号:福大研【2025】43号)相关规定,结合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明确我院“申请—考核”制下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的专业门槛与学术标准。一、报考专业基本要求本次“申请—考核”制招生对报考者的专业背景设定了明确规范,具体内容如下:(一)专业一致性要求1. 申请人所填报的博士报考专业,须与本人硕士阶段攻读(或修习)的专业保持一致,或属于高度相关的同一学科领域。此举旨在保障报考者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以更好地衔接博士阶段的研究学习。(二)报考资格限定2. 本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相关学科在本次招生中,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申请。报考者须具备正规院校授予的硕士学位,或已满足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以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二、核心学术能力标准学术能力是“申请—考核”制选拔的核心考量因素,申请者需至少满足以下学术成果要求中的任意一项,方可具备完整的申请资格。各项成果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一)学术论文发表要求1. 论文成果方面,申请者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三区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特殊情况下,若导师为该论文的第一作者,申请者可作为第二作者;对于存在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申请者必须为排名首位的共同第一作者,方可计入有效成果。(二)科技成果奖励要求2. 成果奖励方面,申请者需获得与报考学科方向紧密相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其中,国家级奖励要求申请者排名前四,省部级奖励要求申请者排名前三,该排名以奖励证书上的标注信息为准。三、相关证明材料规范为确保学术成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申请者需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规范如下:(一)学术论文材料要求1. 针对上述学术论文成果,申请者需同步提交高校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以及论文清样。若论文已通过期刊录用但尚未正式见刊,需额外提交期刊编辑部出具的正式录用证明,同时附上论文清样,且相关材料需经申请者硕士阶段导师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方可视为有效材料。(二)成果奖励材料要求2. 针对上述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者需提供奖励证书的清晰复印件,该复印件需经申请者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确认奖励信息的真实性,未按此要求提交的材料将不予认可。2025-11-18 14: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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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25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预备生的通知为全面推进我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进程,持续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整体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教育部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学科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在 2025 级硕士研究生中开展硕博连读预备生选拔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选拔对象范畴本次硕博连读预备生选拔面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级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报考者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具备申请资格。二、博士阶段接收专业说明学校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中,除土木水利、风景园林、资源与环境三个专业外,其余所有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均面向本次选拔接收硕博连读预备生。三、选拔基本资格条件(一)申请学生需满足的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态度勤勉认真,富有钻研精神,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2.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相关标准。3.研究生入学时已顺利取得对应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应具备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创新思维意识及科研发展潜力。4.属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范畴,或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中,总成绩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 50%(具体排名情况可前往所在学院科研办公室咨询查询)。5.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或学科领域相近的范畴。(二)导师招收资格要求申请招收硕博连读预备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备至少一届博士研究生的指导经历且已顺利毕业,同时其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需达到较好的培养质量标准。四、选拔工作实施流程符合上述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需自行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博连读预备生申请表》,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之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的指定受理部门。五、培养与管理规范(一)学习年限设定硕博连读预备生的学习年限,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结业与肄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二)课程学习要求一年级硕博连读预备生的课程学习,需严格遵循学校制定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开展。(三)学术研究与学位论文标准硕博连读预备生在学术研究开展、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等环节,均需按照对应学科硕博连读预备生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以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六、学费缴纳与奖助学金评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硕博连读预备生需根据当年学籍注册的具体身份缴纳相应学费,并按照其学籍注册身份参与学校组织的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工作,享受对应等级的奖助待遇。七、博士资格认定考核安排(一)考核时间博士资格认定考核拟定于 2026 年 3 月组织开展。(二)考核内容及实施方式考核内容主要涵盖英语应用水平、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学术综合能力等三个核心维度,考核工作由各学院自行负责组织实施。(三)考核不合格情形界定存在以下任一行为的,博士资格认定考核判定为不合格:(1)在硕博连读预备培养期间,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2)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未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或未达到培养方案中设定的相关培养要求的。(四)考核组织及结果报送各学院需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硕博连读预备生进行博士资格认定考核。考核结束后,需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考核结果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五)考核结果后续处理硕博连读预备生通过博士资格认定考核后,将被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计划,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正式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学籍;考核未通过者,继续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进行培养,并享受硕士研究生相应待遇。(六)招生计划占用说明通过博士资格认定考核的硕博连读预备生,其录取将占用对应博士招生学院当年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11-05 10: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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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安徽师范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与安徽省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计划安排2026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研究生包含三大类别,具体计划如下:1.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拟接收480人,其中包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26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65人;2. 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拟接收8人。注:上述计划为拟定人数,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确认录取的总人数为准。二、招生专业范围 (一)推免硕士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招生专业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硕士生(现代教育技术中美合作项目除外),具体可报考的专业名单,考生可参考《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一览表》。 (二)硕师计划招生专业硕师计划仅面向指定全日制专业招生,具体专业包括: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三)直博生招生专业直博生招生专业限定为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考生可参考《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与导师信息。三、申请基本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且符合对应类别推免生的专项要求,方可申请报考:1. 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2. 推免资格要求:需来自经教育部审批具备推免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已获得该校推免资格;推免资格最终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3. 专业与学历要求: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需一致或相近;且能在本科毕业时按时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4.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5. 直博生专项要求: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供两份由所报考专业领域教授(或具备相当职称的专家)签署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需真实反映考生学术能力与科研潜力。6. 硕师计划专项要求:职业意愿: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且需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协议签订:申请人须与所在设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报名信息:报名时“报考类别”需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需准确填写硕师计划设岗学校的全称;拟录取阶段,学校将与考生、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培养协议。 7. 学院附加要求:需符合所申请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与培养需求制定的额外申请条件。四、接收流程(一)前期准备与政策了解申请人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202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推免工作相关通知,全面了解我校推免招生政策、专业培养方案及报考要求。(二)网上报名与材料提交9月22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同时,按所申请学院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确保材料完整、真实。(三)学院初审与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其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四)参加复试考核已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相关学院发布的复试日程安排与考核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形式及内容,考生可关注申请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五)待录取确认对复试合格且学院同意接收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申请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六)拟录取公示学校将对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在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七)材料真实性核查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与材料进行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申请人的免试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五、奖助体系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入学后,在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具体的奖助标准、评定办法及发放流程,以我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为准,考生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网或咨询研究生院了解详情。六、其他说明(一)直博生培养相关规定1. 待遇与学制:直博生入学后即按照博士生标准享受相关待遇,基本学制为5年。2. 中期考核:直博生入学满2年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培养单位认定其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且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条件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考核并报学校批准后,转为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二)硕师计划培养相关规定1. 任教与学习安排:硕师计划研究生需在2026年8月前,按相关规定到签约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个人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在任教期间,以非全日制方式开展在职学习。2. 转正入学要求:需在农村学校连续任教3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在履约期满当年9月,到我校报到并转为全日制学习,集中在校学习1年。3. 资格取消情形:若任教未满3年,或期间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章程中未明确的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2025-10-15 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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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路径,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曲阜师范大学决定2026年继续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保障选拔质量,现公布本实施方案。一、选拔基本原则直博生招生工作以“激发学科与导师竞争活力、提升生源质量”为核心导向,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优先原则:将考生学术潜力、科研素养作为核心评价标准,确保选拔的直博生具备高质量完成博士阶段学习与研究的能力;2. 全面衡量原则:综合评估考生学业成绩、科研经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多维度表现,不单一以某一项指标判定;3. 择优录取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拔最具培养潜力的考生;4. 宁缺毋滥原则:若某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数量不足或质量未达标准,不强行占用招生指标,确保直博生培养质量。二、招生方式与培养要求1. 招生对象范围:面向国内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2026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专项选拔直接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2. 学习方式与学制:所有直博生均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为5年,需按学校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3. 档案与就业要求:拟录取的直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按时转入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身份。三、招生专业与计划1. 招生专业范围:仅在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内开展直博生招生,具体可招生专业可参考《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 招生人数限制:各博士一级学科的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科上一年度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的20%;具体招生名额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统筹分配,各招生学院在限额内确定最终招生人数。四、申请基本条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条件: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 资格条件: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3. 学业与科研条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靠前;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科研实践能力;在校期间参与过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性学术竞赛或发表过学术成果,且表现突出者,在选拔中可优先考虑;4. 外语水平条件: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五、选拔流程”中“个人申请”材料清单第6项);5. 体检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6. 专项条件:符合招生学院(对应博士学科所在学院)制定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其他申请条件(如专业背景、前置课程要求等)。五、选拔流程直博生选拔工作分五个阶段开展,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一)个人申请阶段考生需完成“材料提交”与“网上报名”两项核心操作,逾期未完成者视为申请无效:1. 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需在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快递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顺丰快递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对应招生学院; (2)材料清单(均需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① 《曲阜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相关栏目签字确认); ② 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照片页及每学期注册页,确保学籍状态清晰); ③ 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需覆盖本科前三年所有课程,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标注专业排名); ④ 专家推荐书:需提供2位及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如研究员)出具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学校提供的统一模板,由推荐人亲笔签名; ⑤ 科学研究计划书:需围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方向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需包含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需与申请表一并提交; ⑥ 英语成绩证明(至少提供以下一项,需在有效期内):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 托福(TOEFL)考试成绩报告单(新托福成绩75分及以上,老托福成绩550分及以上); 雅思(IELTS)考试成绩报告单(总分6分及以上);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合格证; GRE考试成绩报告单(老标准12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⑦ 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如学科竞赛奖项、荣誉称号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标注作者排序)、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⑧ 体检证明: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要求,体检时间需在申请当年内; ⑨ 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清晰显示个人信息与证件有效期; ⑩ 《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填写个人思想政治表现,经本科就读学院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2. 网上报名要求: (1)第一阶段报名(推免志愿填报):考生需依据《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在2025年9月22日—10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选择“直博生”类别,填报目标专业志愿; (2)第二阶段报名(博士统考报名):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需在学校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完成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手续,未完成者将影响录取资格生效。(二)学科资格审查阶段1. 各招生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需组建不少于3人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照本实施方案及学院细则中的申请条件,逐一核查考生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符合性;2. 资格审查结果需在学院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材料初审阶段的考生名单。(三)学科初审与考核名单确定阶段1. 招生学院按学科组建专家组,依据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深度审核,重点评价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学术基础扎实程度及与目标研究方向的匹配度;2. 专家组结合考生报考导师的招生意向,按“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学科情况确定)筛选考生,确定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名单;3.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需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申请专业等关键信息。(四)学科考核阶段各学科按以下要求组织面试考核,确保过程规范、结果公正:1. 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研究潜力考核”三部分,同时兼顾思想政治、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评估;其中,外语水平重点考查听说能力,专业素质重点考查学科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掌握情况,研究潜力重点考查科研思维、创新意识及研究计划可行性;2. 考核流程: (1)考生展示:每位考生需通过PPT或书面报告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成绩、科研经历与成果、拟攻读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等,时长不少于10分钟; (2)专家提问:考核专家组围绕考生展示内容及学科专业知识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长不少于10分钟; (3)导师回避:考生报考导师可在考生展示环节补充介绍相关背景,但在专家组讨论打分环节需主动回避,不参与评分;3. 考核规范: (1)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需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完整记录考核过程、考生回答内容、专家评价意见及最终成绩; (2)考核过程需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需妥善保存备查;学校研究生处或纪委可根据需要派人旁听考核过程,监督考核规范性;4. 结果上报:各学科需在2025年10月15日前,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考核录像等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研招办。(五)学校审核与录取确认阶段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申请材料及考核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在各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限额内,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2.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3. 若部分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未用完,学校将收回剩余指标,根据其他专业的报考热度与考核质量统筹分配使用。 六、监督机制为保障直博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建立多维度监督体系:(一)信息公开监督1. 严格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招生全流程信息:学校研究生处公开招生政策、全校招生计划、咨询与申诉渠道;各招生学院公开本单位实施细则、学科招生人数、考生申请资格、考核名单、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2. 信息公开需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名单需变动,需专门说明变动原因,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二)考生诚信监督考生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工作人员监督1. 学科资格审查小组、考核专家组及相关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职业规范,公平公正开展工作;2. 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招生学院或个人,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四)举报渠道监督学校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与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 纪委监督电话:0537-4455668;2. 研招办监督电话:0537-4455327;3. 监督邮箱:yz@qfnu.edu.cn;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学校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七、其他说明1. 学院细则备案:各招生学院需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各博士学科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学院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于2025年9月4日前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同时,实施细则需在学院官网向考生与社会公布。2. 材料归档要求:经学院审核公示后的直博生推免材料,需参照《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第八条规定,整理归档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保存。3. 导师招生限制:参与直博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需通过学校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1名直博生,直博生招生名额计入该导师所在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4. 培养管理要求: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学校博士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享受与其他博士研究生同等的奖助待遇(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同时需履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与纪律义务。5. 政策衔接: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需遵照曲阜师范大学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6. 咨询方式:若有招生流程相关疑问,可拨打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37-4455327。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2025-10-15 1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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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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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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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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