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用具的公告
各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考生:
为保障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考场纪律严谨执行,依据上级部门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现将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用具的携带与使用要求明确告知,请全体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通用考试用具要求
(一)基本规范。考生须严格遵照福州大学及报名考点发布的考试相关规定,妥善准备并规范使用各类考试文具,严禁携带任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及考场,一旦违反将按考试违规相关条款处理。
(二)计算器使用禁令。特别提醒,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考生携带和使用计算器,无论科目类型及答题需求,均须严格遵守此规定。
二、设计类自命题科目专项要求
我校设计类自命题科目涵盖代码为901、902、903、904、905、906的六个科目,此类科目在考试用具及答题纸张方面有专项规定,具体如下:
(一)画板与答题纸规定。以上六个设计类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考生携带画板进入考场。答题所用纸张统一为常规规格A3纸,考生无需自行准备,考试时由我校考务人员随试卷一同发放。
(二)特殊用具携带标准。各科目允许考生自行携带的特殊用具存在差异,具体清单如下,考生需对照所报考科目准确准备:
1. 901建筑设计快题(3小时):可携带马克笔、铅笔、彩铅、钢笔、中性笔、三角尺。
2. 902规划设计快题(3小时):可携带马克笔、铅笔、彩铅、钢笔、中性笔、三角尺。
3. 903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快题(3小时):可携带马克笔、铅笔、彩铅、钢笔、中性笔、三角尺。
4. 904造型基础(3小时):可携带铅笔、碳笔、美工刀。
5. 905设计基础(3小时):可携带马克笔、铅笔、彩铅、钢笔、水粉、水彩颜料。
6. 906艺术基础(3小时):可携带马克笔、铅笔、碳笔、彩铅、钢笔、水粉、水彩颜料。
(三)答题特殊说明。报考901建筑设计快题科目的考生需特别注意,在考试作图过程中,务必将本人考生编号及姓名清晰书写在图纸右下角指定位置,图纸其他任何区域均不得出现考生编号、姓名等个人标识信息,违规标注将影响成绩评定。
三、重要提示
(一)准考证核查。考生在下载打印准考证后,须重点关注“招生单位说明”栏目,该栏目已详细备注所报考科目对应的考试用具具体要求,务必逐字逐句认真核对,确保携带的用具完全符合规定。
(二)责任自负原则。考生因未仔细阅读本须知或未按准考证备注要求携带考试用具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衷心欢迎各位考生报考福州大学,在此预祝全体考生在本次考试中发挥最佳水平,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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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亲爱的 2025 级研究生新同学:恭喜你成功被录取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5 级研究生!为确保大家顺利完成入学报到手续,现将报到期间的各项注意事项详细通知如下:一、报到核心信息:流程、时间与地点(一)新生注册及报到流程说明新生需提前登录学校迎新网,按照网页提示的登录方式了解报到全流程相关内容。自 8 月 27 日起,可通过 “新生注册系统” 完成网上注册操作,注册成功后,即可查询个人学号、所属班级、具体报到流程、宿舍分配等详细信息(具体查询时间请以各业务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同时,需通过该系统激活校园网络资源及服务门户账号,此账号为入学后核心账户,选课、各类奖惩助贷申请、校园网络登录等各项校园服务均需依赖该账号操作,请务必妥善保管。新生可关注 “SUES 信息化办公室” 服务号,通过服务号底部菜单栏的 “新生注册” 入口访问注册系统。(二)报到时间安排全日制新生:2025 年 9 月 2 日(星期二),具体时段为 8:30-16:00非全日制新生(含 MBA、MPA、MEM 专业):2025 年 9 月 13 日(星期六),具体时段为 8:30-11:30(三)报到地点安排全日制新生松江校区:新生需先在迎新网注册后查询个人住宿信息,凭住宿信息前往所分配学生公寓的一楼大厅办理报到手续,并于当日完成宿舍入住。艺术设计学院(设计专硕 05 时尚与服装设计方向新生除外)、国际创意设计学院:新生前往长宁校区产教融合大楼一楼大厅办理报到。全日制 MBA(工商管理)专业新生:前往长宁校区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北楼学生公寓办理报到。非全日制新生(含 MBA、MPA、MEM 专业):统一前往长宁校区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办理报到。二、入学资格复查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相关要求,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开展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复查期间,所有新生需如实、完整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复查的具体程序与实施办法由学校统一制定并公布。新生报到时,须携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办理报到手续,同时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位证书的新生,仅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即可),供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政治思想、学籍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的复查,若复查过程中发现新生存在不合格情况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入学资格,学校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入学资格。若复查发现新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确认需要居家休养的,可按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三、新生健康管理与体检安排依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录取后需完成入学体格复查,所有新生须主动配合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参与,不得无故缺席。(一)体检地点与时间松江校区:9 月 2 日 - 9 月 3 日,每日 8:00-16:30,体检地点为松江校区体育馆长宁校区:9 月 4 日,13:30-15:30,体检地点为长宁校区体育馆新生体检是入学手续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位新生根据所在学院通知的具体体检时间段,错峰前往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各学院的详细体检时段将另行通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新生,需通过所在学院与学校门诊部取得联系,协商后续体检安排。(二)体检具体要求新生需提前按要求认真填写体检表及化验申请单中的相关个人信息;体检当天须携带填写完整的体检表和化验申请单,按照现场指引的规定流程有序参与各项检查;本次体检内容包括内外科检查、血压测量、身高体重测量、视力检测、胸部 X 线检查及化验(无需空腹);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须将体检表提交至体检登记处,经医师确认体检全部完成后方可离开。四、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及户籍迁移办理关于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户籍迁移的具体办理流程及要求,请各位新生密切关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已发布的专项通知,其中包括《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户籍迁移的通知》及《2025 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户籍迁移的通知》,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五、2025-2026 学年费用缴纳指南2025 级研究生新生的费用缴纳时段为 8 月 25 日 - 9 月 6 日,具体缴费流程请参照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财务处”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2025-2026 学年学费、住宿费缴费指南》。特别提醒,该微信公众号是学校唯一指定的学杂费收缴渠道,请各位新生及家长仔细辨别,提高防范意识,避免遭遇网络诈骗,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六、其他注意事项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新生,需在原定报到日期前一周向录取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时长不得超过两周。无故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本通知未尽事宜,均以学校发布的新生报到入学指南、《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5 年研究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为准。2025-11-04 16: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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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以及山西省相关招考文件《山西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山西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的要求,现将山西大学报考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具体事宜公布如下。一、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1、2026年山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立26个报考点,其中山西大学负责运营两个报考点,分别为山西大学(坞城校区),对应的报考点代码是1401;山西大学(东山校区),对应的报考点代码为1426。考生若选择山西大学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基本条件,以及目标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报考要求。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同时认真查阅报考院校发布的招生简章等相关公告。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本报考点将不予通过网上确认。2、山西大学(坞城校区)报考点,代码1401,接收考生范围如下:仅限山西大学坞城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特定学科专业且需在招生单位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户籍位于太原市或在太原市工作的非应届考生,且该类考生报考目标为山西大学,不包含报考山西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报考专业代码前4位为0351,下同)以及考试科目仅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两科的相关专业考生;报考山西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所有报考山西大学且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910或911的相关专业考生。3、山西大学(东山校区)报考点,代码1426,接收考生范围如下:仅限山西大学东山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特定学科专业需在招生单位考点考试的考生,也不包含报考山西大学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910、911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山西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就读高校位于太原市但该校未设立报考点,不包含报考山西大学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910、911相关专业的考生,同时不包含报考山西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以及考试科目仅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两科的相关专业考生。二、网上报名相关规定4、网上报名与预报名均有明确时间安排,其中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开放时段为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开放时段同样为9:00至22:00。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严格依照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本报考点以及报考院校发布的网报公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在此特别提醒,建议考生合理规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与末期的网站访问高峰时段,选择错峰填报,以确保报名流程顺利完成。5、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按照《山西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凡是未遵循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的考生,本报考点将不予通过其网上确认申请。6、考生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应结合自身符合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准确填报志愿。每位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不得多报或重复填报。7、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也可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若报名成功后,考生发现报名信息确有错误需要修改,可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修改非关键信息;若需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则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的志愿,之后重新进行报名。8、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保障校验工作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确认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对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前往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确保在网上确认阶段能够按时提交相关核验材料。若考生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需尽早向相关单位申请办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以便在网上确认时按时提交给报考点。9、考生若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初试加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以及报考专项计划等相关条件,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准确填报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及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招生单位会在复试前进行再次审核,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由报考点负责初审,其他资格则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初审工作。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包括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相关专项计划的初试和复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此处的高校学生涵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同时包括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对于在山西省高校就读且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的应届考生,其该计划的报考资格由高考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10、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若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进而造成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11、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2025年10月27日22:00前,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足额缴纳报考费,注意避免重复缴费,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只有在收到缴费成功的信息后,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完成网上确认后,所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根据《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323号)文件规定,在山西省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的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如下:考试科目为4科的,每人次180元;考试科目为3科的,每人次135元;考试科目为2科的,每人次100元。特别注意: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网上缴费,网上确认阶段一律不接受补缴报考费的申请。12、考生应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严禁向他人泄露,防止个人信息被泄露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同时,考生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避免因遗忘而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或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情况的发生。13、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若推免生在规定日期截止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申请。14、残疾考生若需要本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本报考点、目标招生单位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进行沟通,提出申请,以便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服务安排。三、网上确认相关要求15、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后续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根据报考点核验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网上确认逾期将不再补办,视为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网上确认审核未通过的,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加后续考试。16、网上确认时,非应届考生若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选择报考点,需提交户口簿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以及本人页;若以工作所在地为依据选择报考点,需提交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连续3个月在太原市缴纳社保的证明。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纳证明与工作单位证明中注明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信息中填写的工作单位一致。若考生提供虚假证明信息,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四、其他事项17、若招生单位要求考生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科目,由该招生单位在本报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统一组织考试。本报考点将接收所有报考我校此类学科专业的考生参加考试。报考外省招生单位此类学科专业的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查阅拟报考招生单位及其属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照公告要求选择合适的报考点。18、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的指定时间内,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打印后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9、考生注意事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考场均设置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点的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进入考点封闭管理区域时,需通过智能安检门、身份识别设备及金属探测仪等防作弊器材进行全身检测。为避免影响入场时间和考试情绪,建议考生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前往考点,同时避免穿戴含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考生入场时,必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并及时关注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通知,全面了解考试相关信息。20、山西大学报考点咨询电话:0351-7011714。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及时获取最新招考信息。2025-10-21 09: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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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一、通知文件中南林发〔2017〕99 号关于正式施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内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已完成修订流程。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工作。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校园教学管理秩序,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学籍管理的系统性与科学性,助力研究生在德、智、体、美各领域均衡发展,保障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高质量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2. 本细则的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群体。(二)入学注册管理3. 通过国家招生考试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需凭《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必须提前向所属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时长通常不得超过 14 天。未经请假或请假超期者,除遭遇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4. 研究生院在新生报到环节,需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核查。核查通过的新生,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并完成学籍注册;若核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违反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规定的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5. 新生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1)因公务执行或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在当年入学,且能提供所在单位、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2)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开展学习,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确认短期内可康复;(3)已怀孕、入学前已分娩,或自报到之日起需休产假一个月及以上;(4)经相关部门批准,以研究生身份开展创业活动;(5)具备其他正当理由。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 2 年,在此期间新生不具备我校研究生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新生需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查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且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6. 新生入学后,研究生院将在 3 个月内,依据国家及学校招生规定完成全面复查工作。复查重点内容包括:(1)录取手续及招录流程是否符合国家与学校招生政策;(2)录取资格的获取是否真实合法,符合相关规范;(3)本人身份信息、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材料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满足报考学科或专业类别的体检标准,能否保障正常的学习与生活;(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研究生的专业水平是否达到录取要求;(6)学校研究生招生规定中明确需复查的其他内容。复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判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若复查发现新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居家休养的,可按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7.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需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若无法按时注册,应提前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暂缓注册时长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逾期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情况的研究生,学校将不予注册。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在办妥相关手续后完成注册。学校将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确保研究生不会因家庭经济问题被迫中断学业。(三)考核与成绩管理8. 研究生入学后的一个月内,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结合所在学科、专业类别的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需参与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术交流、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各类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将统一记入成绩册,并纳入学籍档案管理。9.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定,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实践活动、学术交流、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评定。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研究生需按学校规定参加重修。若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核,可申请缓考。缓考申请需由本人提交,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指导教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获批缓考的研究生,需参加下一学年度该课程的考核。未申请缓考或缓考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核的,按旷考处理。10. 研究生思想品德的考核与鉴定,以本细则第三条为核心依据,采用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1. 研究生缺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或经抽查发现累计缺课三次的,学校将取消其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资格,成绩按零分记录。凡旷考的研究生,该门课程本次考核成绩直接记为零分。12. 依据学校规定,研究生可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也可跨校辅修专业、修读课程,或参与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研究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及所获学分,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承认。参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需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联合培养期满后,由联合培养单位出具培养环节的考核结果。学校鼓励并支持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活动,各学院需为研究生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并设置创新创业学分。研究生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中取得的成果,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和成果,可按学校相关规定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13. 学校将建立健全研究生学业成绩与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业成绩的真实、完整,并规范出具学业证明。研究生通过重修获得的成绩,将予以明确标注。若研究生在考核中存在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行为,该课程考核成绩将记为无效,学校将根据其违纪或作弊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研究生,若经教育后表现良好,可获得该课程的重修机会。研究生因退学等原因中止学业的,其在校期间修读课程的成绩及已获学分将予以记录。若该研究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并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后,其已获得的学分由录取学校进行认定。14. 研究生需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活动。若无法按时参加,应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15. 学校将常态化开展研究生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研究生在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健全失信行为约束与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研究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研究生,限制其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的获取。(四)转专业、转导师与转学管理16. 研究生在学期间,若对其他专业有浓厚兴趣且具备相应专长,可申请转专业。但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若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则不得转专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专业:(1)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2)已达到退学条件的;(3)有过转专业记录或转学经历的;(4)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跨类别转专业的;(5)存在其他不得转专业情形的。学校将制定公平、公正的研究生转专业具体办法、标准及流程,并完善公示制度。当学校因社会人才需求变化调整专业设置,或研究生指导教师因工作调动、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指导且该专业无其他指导教师,或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研究生身体状况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以及存在其他充分正当理由时,应允许在读研究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研究生,若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17. 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更换指导教师。但当指导教师因出国、工作变动、身心状况变化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指导职责,或研究生因身体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更换指导教师时,可申请转指导教师。转入的指导教师需为该学科、专业具备招生资格的校内在岗教师,且接收转入研究生后,其指导的同年级研究生总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上限。18. 我校研究生原则上应在本校完成学业。若因患病、特殊困难或特别需求,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可申请转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距离毕业不足一年的;(2)由低学历层次向高学历层次转学的;(3)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4)已达到退学条件的;(5)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本校及本专业的;(6)不符合转出、转入学校研究生转学相关规定的;(7)无其他正当转学理由的。若研究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学校将出具相关证明,由湖南省教育厅协调安排至同层次学校。19. 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办学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上需相当。申请转学的研究生,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20. 研究生转学需由本人提出申请,详细说明转学理由,经所在学校、拟转入学校及拟转入专业指导教师同意后,由拟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拟转入学校认为该研究生符合培养要求且具备培养能力,经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跨省转学的,由湖南省教育厅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按转学条件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需转移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相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21. 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研究生转学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转学手续办理完成后 3 个月内,由转入学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2. 转专业、转指导教师及转学手续按以下流程办理:(1)转专业申请原则上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提交。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指导教师、专业及学院同意后,征得拟转入指导教师、专业及学院同意,通过拟转入专业考核,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最终报学校批准;(2)转指导教师时,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指导教师、专业及学院同意,并征得拟转入指导教师同意后,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3)申请转学的研究生按学校规定提交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同时需获得转入学校审核同意。研究生经转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且拟转入专业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讨论通过后,由转入学校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由校长签署接收函。转学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需准备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分别报送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五)休学与复学管理23. 研究生可采用分阶段方式完成学业,除有特殊规定外,需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内完成学业。研究生本人申请休学的,需填写《研究生休学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同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若认为研究生存在必须休学的情形,经批准后可要求其休学。研究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休学:(1)因伤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一学期内需停学治疗、休养累计超过两个月的;(2)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计达到该学期总时长三分之一以上的;(3)经相关部门批准,以研究生身份开展创业活动的;(4)因怀孕、生育等特殊原因需中断学业的;(5)存在其他应当休学情形的。休学以学期为基本单位,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计算。研究生休学次数不得超过 2 次,单次休学期限不超过 1 年。24. 研究生新生或在校研究生应征入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学校将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 2 年。研究生参与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我校为其保留学籍。保留学籍期间,研究生需与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25. 休学研究生需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已处于休学状态,学校将直接启动休学程序,要求其离校。休学期间,学校保留研究生学籍,但研究生不享受在校学习研究生的相关待遇。因病休学研究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26. 研究生休学期满后,需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提交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27. 研究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与课程及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学校对研究生休学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不承担责任。若研究生在休学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将取消其复学资格,给予退学或其他相应处理。(六)退学管理28. 研究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作出退学处理:(1)硕士研究生一学期内有两门学位课程考核不及格,博士研究生有一门学位课程考核不及格,经重修后仍不合格的;(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交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3)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因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4)逾期两周未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5)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6)本校在籍研究生报考本校其他类别、专业或其他学校研究生的;(7)中期考核不合格的;(8)在规定学习年限(含休学)内未完成学业的;(9)按规定应休学但拒不办理休学手续的;(10)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11)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应予以退学情形的。对研究生的退学处理,需经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研究生本人申请自动退学的,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可办理退学手续。29. 硕博连读生和本硕博贯通培养生正式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管理标准进行管理。若此类研究生无法完成博士阶段学业,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改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或作退学处理。30. 被作出退学处理的研究生,需按规定办理退学手续并离校。退学研究生中,符合已有毕业学历及就业政策的,由学校报湖南省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定向、委培研究生,退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需按时办理退学离校手续。退学研究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31. 退学研究生自学校批准退学之日起,不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相关待遇,且退学后不得申请复学。若研究生对退学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七)毕业与结业管理32. 学校实行灵活的研究生学习制度,不同类型研究生的修业年限规定如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学习年限范围为 2 - 5 年;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学习年限范围为 3 - 8 年;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7 年;本硕博贯通培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8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10 年。选择休学创业的研究生,学习年限可再延长 1 年。33.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考核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其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若研究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需学分,且达到学校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34.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结业,发放结业证书。35. 结业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学校申请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补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毕业时间、学位获得时间按证书发放日期填写。结业研究生申请重新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若重新答辩仍未通过,学校不再组织答辩;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重新答辩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36. 退学研究生中,退学时已修满应修学分的,学校可发放结业证书;在校学习满一年及以上的,可发放肄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的,学校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八)学业证书管理37. 学校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以及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和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必填个人信息的,需提供合理充分的理由及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文件,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请研究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核查。38. 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成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研究生,学校发放辅修专业证书。39. 对通过违反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获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研究生,学校不得发放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放的,学校将依法撤销。对通过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同样依法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已完成注册,学校将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40.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核实后,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附则41. 学校对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研究生、港澳台侨研究生及留学研究生的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42. 本细则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43. 本细则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6〕70 号)同时废止。2025-11-13 14: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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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齐鲁工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齐鲁工业大学考点(代码 3758)将采用网上确认形式,完成考生报名信息核实工作。为保障确认流程顺利推进,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一、适用考生范围已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并成功缴费,且报考点选择为齐鲁工业大学(3758),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方可参与本报考点网上确认:就读于济南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确保教学点位于济南市);户籍所在地为济南市的社会考生,包含往届生、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等;户籍不在济南市但在本地工作的社会考生(含往届生、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等),需提供 2025 年 8 月、9 月、10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特别说明:除上述三类考生外,本报考点不接受其他考生的报名及确认申请。各高校异地分校(校区)的应届毕业生,需按照分校(校区)所在地的相关政策执行报名及确认流程。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 年 10 月 31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2:00,此时间段内考生可完成各类所需材料的初次上传;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11 月 5 日 16:00,仅针对审核未通过、需补充材料的考生,逾期将无法上传。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密切关注确认系统的通知提示,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规定完成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三、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方式考生需通过手机端登录指定系统完成确认操作,登录后按照系统指引的操作流程上传相关材料,务必严格遵循要求提交,避免影响审核进度。(一)审核结果查询与说明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不同状态对应的处理方式如下:待审核:材料已提交,等待工作人员审核,无需额外操作;审核不通过:不符合本报考点网上确认相关要求,报名信息无效;待补充材料:上传材料未达到要求,需在规定补充时限内修改或补充材料并重新上传,逾期未补充视为放弃报名;审核通过:已完成网上信息确认,报名流程生效。(二)审核时效提示网上确认审核工作存在一定滞后性,正常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在材料提交后 24 小时内通过系统反馈(特殊情况除外)。建议考生尽早完成材料上传,预留充足时间应对可能的补充材料需求。四、上传照片要求及标准(一)正面免冠无妆白底彩色证件照(所有考生必传)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后续入场审核、录取及入学环节均需使用,具体要求如下:拍摄时间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状态,彩色电子照片,背景为纯白色;文件格式仅支持 jpg 或 jpe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照片宽高比例为 3:4;拍摄时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露出,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需达到 2/3,不得过大或过小;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明条件需均匀,脸部无发光、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形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照片需真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不得经过 PS 等图片编辑软件处理,禁止使用翻拍照片;严禁美颜 P 图,若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网上确认未通过,或考试前人脸信息比对失败无法入场,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手持身份证照片(所有考生必传)具体要求如下: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需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端正,头发不遮挡脸部及五官,无阴影遮挡;文件格式为 jpg 或 jpeg,大小不超过 10M;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呈现,不得被遮挡或用手指捏住关键信息;照片需真实有效,未经 PS 等编辑软件处理,如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光线均匀,脸部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情况;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拍摄方式为正面直拍,禁止镜面拍摄或自拍;拍摄背景需干净整洁,无无关杂物。(三)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仅限身份核验未通过考生)具体要求如下:需分别上传身份证正面和反面两张照片,头像及各项信息内容需清晰可辨;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无过期情况;照片需完整呈现身份证边框,字迹清晰,亮度均匀,无过度曝光现象。五、需上传材料清单及标准(一)材料上传清单在读研究生(学历学籍审核结果显示 “有研究生学籍”):需提供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因更改姓名或证件号码导致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户口本上有曾用名记录的,无需单独提供更名证明)或证件号码更改证明。(二)材料上传标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按指定样式下载后上传,不可直接截取网站页面截图;户口本相关页面:需上传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若为集体户口,仅需上传首页及个人单页;济南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省直单位考生需从省人社厅官方平台下载参保证明后上传;毕业证书照片:按规范样式拍摄上传,确保证书信息清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按指定样式下载上传,不可直接截取网站页面截图;其中,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历认证报告的获取需遵循官方指引流程;入伍及退役相关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上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注意《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与《入伍通知书》为不同文件,切勿错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六、其他注意事项考生需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谨慎选择报考点并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及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我校将联合济南市公安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核实考生户籍、社保缴费等信息的真实性。严禁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案,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材料移交公安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处理;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材料,确保照片及证明文件清晰规范,避免因材料不符合标准影响审核。对于 “姓名、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历” 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的任意一项,相关材料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下载,或到权威机构办理;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启用标准化考场,齐鲁工业大学考点本次考试的所有考场均设置在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 3501 号),具体考场安排将在考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全过程中,需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将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按照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确认要求等相关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025-11-11 14: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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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党校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涵盖多个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设置如下:(一)哲学专业该专业下设 3 个研究方向,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二)应用经济学专业该专业聚焦经济领域实际问题,研究方向包含: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三)政治学专业该专业围绕政治理论与实践开展研究,具体方向为: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该专业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应用的核心学科,下设 5 个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研究(五)法律(非法学)硕士属于专业学位硕士类别,仅招收本科阶段非法学专业背景的考生。(六)公共管理硕士属于专业学位硕士类别,面向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招生。二、学制与学位授予所有招生专业的标准学制均为 3 年,学生需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全部培养环节。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完所有规定课程、达到规定学分标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学校将为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科或专业领域的硕士学位。三、报考条件凡报考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及对应专业特殊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学术诚信。学历背景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其中,自考本科生需在 2025 年 11 月 1 日前获取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否则无法具备报考资格);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 2026 年 9 月 1 日已满 2 年(含 2 年),且经原工作单位考核确认已达到与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额外参加加试科目考核,具体加试科目将另行通知)。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满足上述第 1-3 条条件外,还需满足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的要求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门类下的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均不得报考该专业。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除满足上述第 1-3 条条件外,还需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且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对应要求:若为大学本科学历,需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若为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学历,需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若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需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无影响正常学习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在校研究生若报考,需在报名前获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并出具相关证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不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生),所有招生计划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四、学习期间相关保障与毕业生就业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 3000 元;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 10000 元;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 12000 元,学费按学年缴纳。住宿安排:学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两人间住宿,宿舍内配备空调、暖气、24 小时热水及高速网络,可满足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需求。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采取 “双向选择” 模式,即由毕业研究生自主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确定就业去向,学校将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五、奖助办法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具体依据包括《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硕士研究生科研奖励办法》等文件,确保奖助工作规范、公平、公正,覆盖学生学习与科研需求。六、奖励政策为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提升综合能力,我校设立专项奖励,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研究生,可获得每人 5000 元的奖励:学术论文入选国家一级学会及以上级别学术研讨会,并在会议中进行现场交流;学位论文在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被评定为 “优秀” 等级;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成功考取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或国家直属事业单位招考,且被中央国家机关或国家直属事业单位录取。七、录取办法录取工作坚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潜力及体检结果,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2026 年 7 月统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与方式将另行通知。除上述规定外,招生录取的其他相关事项,均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八、报考须知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初步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8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1 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同等学力报考补充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除需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基本报考条件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满足 “属于国民教育序列高职高专毕业,且毕业后具有 2 年(含 2 年)以上工作经历” 的要求,同时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 “已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 的证明材料,方可具备报考资格。考试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统考科目,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自命题科目由我校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命题。材料提交: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将本人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直接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关材料将作为录取环节的参考依据(非强制提交项)。复试安排: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照我校发布的复试办法按时参加复试;其中,学历(学籍)核验工作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0 日,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录取后事项: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将本人户口、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除外);在校期间可按照规定申请并享受各类奖学金待遇;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通过 “双向选择” 落实就业单位。报名与考试时间: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方式:所有报考考生均需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平台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需登录该网站,使用网报 “用户名” 和 “密码” 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将在《准考证》中明确标注。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使用网报 “用户名” 和 “密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后需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错误需及时联系更正。复试时间:复试具体时间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以上报名及考试时间若有调整,将以教育部最终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谨慎选择填报志愿,确保自身符合报考资格。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环节,报名确认后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承诺内容;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考生需按照学历(学籍)核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院校代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院校代码为 8966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准确填写,避免因代码错误影响报名。九、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李建、李雅博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 119 号邮政编码:710061联系电话:(029)85378104、(029)85378293电子信箱:shxdxyjs@qq.com2025-10-21 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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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工作方案一、总体工作准则本次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考核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以及科学选拔的核心准则,坚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体素质进行全面考量,通过严谨规范的选拔流程,确保招生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二、组织管理架构依据上海大学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与精神指示,学院专门成立推免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将全面统筹、协调并负责推免生考核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三、申请资格要求(一)基本政治素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操守。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在校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到过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二)推免资格认定须为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备案的信息为唯一认定依据,未经推荐高校公示以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三)其他硬性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外,还须额外提交两封由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四、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各类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每学期均完成注册手续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本人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术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各类荣誉奖励证书等;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除提交上述全部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交两封由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五、考核相关安排(一)考核形式本次推免生考核采用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需提前做好相关设备及网络的准备工作。(二)考核时间与地点考核的具体时间及线上考核地点,将由各系分别通知至每位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考生需密切关注各系通知信息。(三)考核内容设置考核内容主要包含两大模块,分别为英语能力测试与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全面考察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及综合应用能力。(四)拟录取规则学院将以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本次考核不设置笔试环节,最终的排名及录取结果将以面试考核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六、招收工作流程获得面试考核通知的考生,需按时参加线上面试考核;考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收到考核结果的当天,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通过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是否接受拟录取;对于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院将上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进一步上报上海大学研究生院进行审核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录取结果。七、专项优惠政策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均可享受以下专项优惠政策:优秀推免生在拟录取后,可享有优先自主选择指导教师的权利;在满足上海大学相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秀推免生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推选机会;优秀推免生在国际交流项目选拔中,将被优先予以考虑;设立新生奖学金,覆盖率达到 90%,奖学金将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划分为一、二、三等三个等级,对优秀推免生予以奖励。学院热烈欢迎具备一定数理基础的各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考。八、其他注意事项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的手机号码畅通。若因手机关机、停机、更换号码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延误接收各类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我校将在考核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经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存在不真实情况,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学籍。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须满足以下条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录取为直博生的,须取得本科学历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项规定,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2025-11-04 15: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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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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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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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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