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事项说明
2026年,北京大学将持续通过“申请-考核制”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拔优秀人才攻读硕士及博士学位。依据《北京大学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具体规范,为帮助相关申请者顺利完成网上报名流程,现将有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指南专为计划报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制定,是该群体网报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报名周期与材料提交时限
北京大学各院系相关专业的网上报名通道,统一设置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专属平台。
1. 网上报名时段:自2025年11月10日上午8:00起,至2026年1月9日中午12:00截止,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
2. 纸质材料递交要求:校本部报考者需在2026年1月12日之前,将全套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所报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医学部报考者则需遵循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的专项要求,完成报名及材料递交相关操作。
三、完整报名流程
申请者在启动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学校针对港澳台地区发布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官方文件,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资格,避免因资格不符导致后续流程受阻。
(一)账号注册
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在“网上报名”专属栏目中完成个人账号的注册操作。为保障报名过程顺畅,建议优先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进行访问。
(二)个人基础信息填报
1. 按照系统给出的提示及各项要求,如实、精准地填写个人基础信息的所有内容,确保信息无误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2. 在“考生自述”板块的“第一外语水平自述”填写页面,需同步上传对应的外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例如成绩单、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需注意的是,每条外语水平记录仅可上传一个证明文件,文件格式限定为PDF或JPG,单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MB。所有上传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且与网报系统信息、递交至院系的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三)证件照片上传
申请者需通过电脑端浏览器,按规范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近期6个月内拍摄的竖版免冠证件照,背景为浅蓝色,图像清晰无明显畸变;发髻不得遮挡面部,禁止佩戴深色镜片,眼镜镜片需避免反光;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照片像素宽度范围为178-375px,高度范围为237-500px,翻拍照片一律不予通过。
照片上传完成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后查询审核状态。若审核未通过,需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并再次提交审核。处于“未审核”状态的照片,不影响志愿填报操作,但会限制信息确认、费用缴纳等关键环节的进行。
(四)志愿填报
在2026年招生周期内,每位申请者最多可填报北京大学的两个志愿,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
(五)相关材料上传
根据系统提示,依次上传通行证或居住证、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地区有效居住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或在学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同一类型的材料需合并为单个文件后再上传,文件格式仅限PDF或JPG,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网报系统信息、递交至院系的纸质报名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六)志愿信息确认
申请者可在“确认志愿”页面点击“查看”,核对具体报名信息,并预览个人报考登记表(预览版仅用于信息核对,不作正式材料使用)。若发现信息填报错误或存在其他需调整事项,可执行“修改”“放弃”等操作。当个人基础信息及志愿内容核对无误,且上传照片显示“审核通过”后,即可点击“信息确认”按钮完成该环节。
完成“信息确认”后,个人基础信息及已确认的志愿信息将无法修改或放弃,该志愿会计入申请者的总填报志愿数,务必谨慎操作。
(七)报名费用缴纳
在“确认志愿”页面完成“信息确认”后,申请者需及时缴纳所报志愿的报名费用。
1. 收费标准:申请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每个志愿收费138元;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位的,每个志愿收费200元。
2. 缴费方式:通过网报系统提供的专属链接,按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推荐使用支付宝、微信,并绑定境内借记卡或信用卡进行支付;若选择境外卡支付,产生的手续费由申请者自行承担。需特别注意的是,每日23:40至次日凌晨1:00期间,缴费系统暂停服务。缴费完成后,可返回系统查看志愿缴费状态,显示“已缴费”即代表缴费成功。
3. 费用说明:报名费用一旦缴纳成功,不予退还,请在缴费前再次确认报名信息。
(八)报考登记表下载
完成报名缴费后,申请者可在“报名状态”页面下载最终版报考登记表。该版本无水印,首页带有专属条形码,打印后需在登记表第2页和第3页签署本人姓名,随其他材料一同邮寄或送达至所报院系。
(九)报名材料邮寄与递交
网上报名全部完成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所报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递交的纸质材料内容需与网报系统中的信息完全一致,因信息不符引发的各类后果,均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重要注意事项
1. 网报系统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准确、真实,上传的各类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且与网报信息、纸质材料内容高度一致。若出现信息不一致、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2. 申请者需对个人网报信息进行反复核对,报名信息确认后将不再允许修改,因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的问题,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3. 报名高峰期可能出现网络拥堵,导致报名过程异常,遇到此类情况可稍后重试。为避免错过报名时间,建议提前规划并完成所有网上操作,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补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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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2.申请人须是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为准。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二、接收专业和计划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全日制专业(125100工商管理除外)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博士学位点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其中,直博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博士招生总人数20%。2.普通直博生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2年,除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外,还可享受每年12000元的直博生助学金;中期考核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时间为3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3.直博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如中期考核不合格,或在第二阶段学习过程中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并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经导师建议、学院同意和学校批准后方可转为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三、申请程序1.考生在规定时间(9月18日左右,具体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注册、网上支付。2.考生在规定时间(9月22日左右,具体以学院公布为准)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3.经学院审核,由学院通过系统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续,考生根据学院通知安排参加复试。四、复试程序1.9月25日前(暂定),各学院组织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以面试为主,可增加笔试。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2.复试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考生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前需先提交以下材料通过资格审查(提交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复试登记表》(推免硕士生适用)或《复试登记表》(推免博士生适用)、《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请自行选择适用的表格下载填写。(3)本科前三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EFL、GRE、IELTS等),请提供相关成绩证明。(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5)推免博士生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五、录取程序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1.复试时着重评价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等。根据考生在复试中的综合表现,确定是否拟录取。2.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校研究生院。校研究生院将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同时,考生的拟录取通知通过系统平台发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确定接受拟录取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3.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6年6月下旬寄给学生本人。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自动取消录取资格。6.拟接收推免硕士生、推免博士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六、体检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学制、学习年限1.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2.5年或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各专业的具体学制,可查询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2.普通直博生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3.本校直博生计划学生学制采用“3+1+X”模式,“X”为硕士博士培养阶段,该阶段最短学习年限为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8 年。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1.学费标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普通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本校直博生计划学生学费在硕士博士培养期间(即“3+1+X”模式的“X”阶段),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2.奖助政策(1)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均为15000元/生·学年。对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和在硕士培养阶段的直博生提供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2)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3)学业奖学金学校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全覆盖。硕士研究生奖励额度为:按学费金额的100%或者80%发放。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全覆盖。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4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0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6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8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4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10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注:2.5 年学制的硕士研究生,最后一次发放时,奖励额度减半。(4)校长特别津贴学校对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提供“校长特别津贴”,其中推免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 10000 元,直博生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0 元。(5)“三助一辅”岗位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同时,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岗位,学生可根据需要申请。(6)“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说明:上述奖助政策的资助范围为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群体)。本校直博生计划学生在硕士博士培养期间(即“3+1+X”模式的“X”阶段),获取博士生奖助学金。以上政策如遇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和学校通知为准。九、联系方式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5 28877234学校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310018十、其他事项1.考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本人自理。2.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条件(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推免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0571-28877069zjgsujw@126.com(纪检监察室);0571-28877235、yjszs@zjsu.edu.cn(研究生院)。4.本通知与国家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2025-10-14 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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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方式说明2026年,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采用三类招录模式,分别为“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以及本科生直接攻博。关于各学院(系、中心)在博士招生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包括报名资格条件、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安排以及复试考核标准等细节内容,考生可查阅《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各学院(系、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获取完整信息。二、学习安排与修业年限(一)学习方式界定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统一实行全日制学习模式;专业学位博士(工程博士)则提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选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二)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不同招录方式的博士研究生,其学制与学习年限有所差异:采用“申请-考核”制录取的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允许的学习年限范围为3至6年,该期限包含休学及保留学籍的时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设定为5年,学习年限为5至8年,时间从进入硕士阶段学习开始计算,同样涵盖休学与保留学籍时段;由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与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致,为5至8年,且包含各类学籍异动时间。三、报考资格条件(一)“申请-考核”制报考要求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并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标准。3. 考生的学历与学位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已顺利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对于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作为学历学位证明。(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成功获取硕士学位,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获得学士学位后,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止,时间满6年及以上,且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的人员。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具体要求:英语水平需达到CET-6成绩425分及以上、CET-4成绩460分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需提供报考专业5门及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内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例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排名前三的发明人拥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等。4. 具备突出的科研实践能力与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例如作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拥有可认定的高水平工程实践类创新成果等。5. 需提交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若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推荐意见中至少需包含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专家的推荐内容。6. 学术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对于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职人员,在报名前必须获得报考学院(系、中心)、导师以及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7.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在满足上述第1至5条要求的基础上,还需具备相关领域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以及成为未来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潜力。8. 各学院(系、中心)会依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额外的申请条件,其中包括跨学科报考的相关要求,考生需另行查阅。(二)硕博连读报考要求1. 报考者须为我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经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评估认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除需满足“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中第1、2、5条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3项条件中的2项及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1)英语水平达到CET-4成绩490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425分及以上;(2)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GPA不低于3.00;(3)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相关学科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或已被接收学术论文1篇,或达到各学院(系、中心)学位委员会审定的相应学术水平;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以北京化工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1项国内外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授权,或拥有各学院(系、中心)学位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实践创新成果。2. 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必须征得原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同意。硕士阶段就读的学科、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相同或相近,或与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存在较强的交叉融合关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或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样可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或专业学位博士。(三)本科生直接攻博报考要求本科生直接攻博的具体报考条件,可参考《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以及《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各学院(系、中心)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四、报名流程指引所有有意向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提交报名材料两个核心环节,且每位考生在每个学院(系、中心)仅能填报一个报考志愿。(一)网上报名操作1. 报名系统:考生需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2. 报名时段:2025年11月22日9:00至12月15日17:00,逾期将无法进行报名操作。3. 报名步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号申请、个人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报名费缴纳等操作,并最终提交报名信息,确保报名流程完整。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标准为每人200元。若考生在多个学院(系、中心)申请了报考志愿,需按照志愿数量分别缴纳报名费。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报名材料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所缴纳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二)报名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在2025年11月22日9:00至12月15日17:00的正常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邮寄或直接送交至所报考的学院(系、中心)。邮寄材料以邮件邮戳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清单如下(其中第2、3、7、12项材料的模板,可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报附件下载板块获取):1. 《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同时完整填写考生自述、拟报导师意见及所在单位意见等内容。2. 《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3. 两位专家出具的推荐书。4.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需提供原件(由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或复印件(由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6.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根据考生身份不同分别提供:在校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7. 《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8. 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全文、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9. 英语能力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报考学院(系、中心)的规定为准。10. 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例如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个人研修计划等。1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中的第1至4项、第6至8项外,还需额外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CET-6成绩单425分及以上、CET-4成绩单460分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报考专业5门及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需由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12. 硕博连读考生除提交第1至9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北京化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该表需经原硕士研究生导师、拟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并由所在学院(系、中心)和报考单位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13. 本科直接攻博生需按照相关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应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的具体规范要求,可查阅各学院(系、中心)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采用A4纸规格,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无论审核结果如何,均不予退还。(三)专项计划报考说明1.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我校计划在部分学院及学科专业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该类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考生报考类别可选择“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学习方式统一为全日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在招生录取、培养过程、论文答辩、毕业要求等各个环节,均执行与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的标准。考生需在报考学院(系、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考核。复试的具体时间与考核要求由相关学院自主确定。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面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接收考生,拟定招生人数为8人。该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类别统一为“定向就业”。考生需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待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报名,随后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报名材料,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与具体要求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我校计划在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该专项计划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具体报考导师需以经济管理学院的相关规定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发布的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本章程及经济管理学院规定的报名条件。该专项计划的报名时间、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发布通知。4.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我校在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两个专业领域,面向相关专项试点企业的在职人员招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博士研究生,拟定招生人数为19人。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考生需符合本章程及报考学院(系、中心)规定的报名条件,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且曾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实质参与重大工程科研项目。该专项计划的报名时间、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5.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我校拟在部分学科专业招收“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研究生,该计划包含“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与“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两类,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报考考生所在高校需为上级部门正式批复的北京化工大学对口支援单位,且考生需获得所在对口支援高校的推荐资格。该专项计划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报考学院(系、中心)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按要求参加复试考核,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6. 其他专项计划若教育部后续下达其他专项招生计划,我校将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为准,并另行发布相关报考要求通知。(四)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前务必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在获得导师同意后再进行报名操作。同时,需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五、考核选拔流程(一)选拔核心原则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严格遵循“服务国家战略、按需精准招生、全面综合衡量、择优确定录取、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的要求,针对不同学位类型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与考核方式。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能力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则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二)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各学院(系、中心)设立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的各项工作。同时,各单位会根据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分别组建材料审核小组与综合考核专家组,每个小组的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确保考核工作的专业性与公正性。(三)考核实施要求各学院(系、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与硕博连读选拔实施细则。在考核过程中,材料审核小组需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的评审打分,汇总后形成材料审核成绩。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材料审核成绩作为依据筛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也可将材料审核成绩按比例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考核内容需全面覆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储备、外语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并最终形成明确的综合考核意见。综合考核工作原则上需在2026年5月前全部完成。(四)体检安排我校将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同时兼顾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开展。体检的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后续通知。六、录取工作安排(一)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学校将结合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指标以及导师招生名额,以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为核心依据,严格按照“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拟定为2026年6月至7月。(二)就业类别相关规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需按照定向协议规定的方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将采取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具体转档安排将另行通知。若档案逾期未按要求转入,学校将不予接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档案未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将不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毕业年度也不为其办理就业相关手续,其在研究生阶段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需由考生自行转至原档案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定向就业(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考生,其人事档案及户口均无需转入我校,且需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在报名及录取阶段,务必明确自身报考类别。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及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七、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于在报名、考核、录取及其他招生环节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出台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其处于招生过程的哪个阶段,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所有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八、住宿、学费及奖助体系(一)住宿安排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会统一安排住宿。随着校区建设及调整等情况变化,学校可能会在三个校区范围内统筹调配住宿资源。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二)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普通计划)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三)奖助政策说明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每年可享受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具体发放标准及申请办法参照学校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还可参与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各类奖励的评选。同时,学校、各学院(系、中心)及导师会设置“助教”“助管”“助研”(简称“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九、监督机制与复议渠道(一)全程监督保障各学院(系、中心)组织开展的所有考核工作,均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过程中的所有内容及评审结果等,都需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推进整个招生选拔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将对招生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保障选拔工作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一旦发现违规违纪事件,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二)复议受理流程在考核工作结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7个工作日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受理考生以实名形式提交的书面投诉。对于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投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学院(系、中心)组织复议。十、其他重要说明(一)招生计划说明: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数值,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结合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报考及考核情况进行调整确定。(二)信息发布渠道:我校所有与研究生招生相关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平台,及时获取最新信息。(三)培训警示:我校从未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活动,也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代为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若考生遇到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诈骗的非法网站、微信账号、邮件、电话等信息,请及时向我校举报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四)政策衔接:本章程内容若与上级主管单位发布的最新政策存在冲突,一律按照上级单位的最新政策执行。2025-11-19 09: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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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为确保药学院 2026 级推免生招生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依据《天津大学招收 2026 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药学院学科特色与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明确相关招生事宜。一、申请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制定的体检标准;申请人身份须为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阶段学习成果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中处于前列;申请人必须被所在推荐高校纳入推免生名单;若申请人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的经历,在申请时将获得优先考量;申请人本科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可能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药学院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涵盖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在学期间若表现突出,可通过学校面向本校在学硕士生的选拔渠道,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二、招收专业目录2026 级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相关信息如下:专业名称为药学(专业代码 100700),属于学术型硕士,学制为三年;专业名称为药学(专业代码 105500),属于专业型硕士,学制为三年;专业名称为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专业代码 1204Z2),属于学术型硕士,学制为三年。2026 级直博生接收专业相关信息如下:专业名称为药学(专业代码 100700),属于直博类型,学制为五年;专业名称为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专业代码 1204Z2),属于直博类型,学制为五年。三、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教育部 “推免申请系统” 开通前,有意向参与天津大学推免考核的考生(包括本校学生),需登录天津大学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填报志愿,并按照系统提示提交各类电子版证明材料,材料具体清单可参考附件 1。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的公章(红章原件)。特别提醒:考生在天津大学报名网站完成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再次报名,未完成此步骤则报名无效,务必高度重视。后续具体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系统中的邮件通知以及药学院官网 “通知通告” 栏发布的信息。此外,已参与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活动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无需再通过上述推免申请系统填报志愿。四、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2025 年 9 月 22 日教育部 “推免申请系统” 开通前,有意向申请天津大学药学院直博生的考生(包括本校学生),需按以下流程操作:(一)特别说明:该报名网址的开通时间将另行通知,预计在 2025 年 9 月 5 日之后。考生在天津大学报名网站完成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补充报名,未完成此步骤则报名无效,务必留意。(二)报名所需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材料需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考生需将下述材料中第(2)-(9)项按顺序整合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内容需清晰可辨,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 20M。材料清单具体如下:(1)《2026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格由考生完成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手动编辑,生成后需考生手工签署本人姓名;(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附件 2):需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知以及对未来课题研究的规划等内容,仅提交英文版,且字数需超过 3000 字;(3)《本科生课程成绩单》中英文版原件(需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若所在高校无法提供英文成绩单,可由考生自行翻译;(4)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需包含正反面);(5)学生证复印件 1 份;(6)应届本科生证明(由教务部门开具,本校考生无需开具);(7)Cover Letter 申请信:仅提交英文版;(8)个人简历:仅提交英文版;(9)已有科研成果:需提供中英文版,若成果本身为英文版,则无需额外翻译成中文;(10)《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3 份(附件 3):需从通知附件中下载空白的《专家推荐书英文版》,按照要求邀请三位教授或具备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与意见,且推荐内容需采用英文,填写完成后由专家手工签署姓名并加盖公章,随后装入信封,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进行骑缝签字。该推荐信需在审核阶段邮寄至天津大学药学院,具体邮寄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天津大学 24 教 A209,联系人为张老师,联系电话为 022-87401830。上述所有材料需使用 A4 纸规格(成绩单纸型不受此限制)或用 A4 纸复印,按上述材料顺序沿左侧装订,在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提交至药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特别说明:报名时,“考试方式” 需选择 “本科直博”;由于本科直博生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在网上报名时,仅需选择 “有本科学历” 和 “有本科学位”,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 0 即可);直博生招生计划已纳入当年博士招生总计划。为保障计划顺利落实及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若考生在拟录取后希望放弃拟录取资格,需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此类申请;报名系统开放后,考生可登录天津大学研招网左侧的 “2026 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天津大学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直博生招生目录;其他未明确的事宜,可查阅后续天津大学研招网校级公告《2026 年直博生系统开通通知》。五、接收工作安排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2025年9月22日 - 10月20日),向天津大学药学院相关专业提交申请;药学院将分批次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选拔并获得《合格单》的考生,具备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申报天津大学的资格,最终录取结果将通过药学院与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前,药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结合选拔情况对合格考生进行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并按批次先后与考生签订承诺书。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已签订承诺书的考生需在药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未按时接收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选拔录取基本要求:选拔过程中,将从德、智、体、能、勤等多个维度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重点关注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知程度、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以及知识背景等。药学院会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展遴选工作,依据审核结果发送考核通知,并分批次组织选拔,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所有通过考核并被天津大学接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需在药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确认录取,未按时确认则视为放弃;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所有被天津大学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天津大学研招网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六、其他说明2026 年天津大学接收推免生的正式专业目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内容为准,现阶段报考系统中的招生专业目录仅作参考;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向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可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进行报名。相关学院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考核,届时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申请人需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在申请推免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天津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若申请人存在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天津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申请人若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天津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复试期间不再单独安排体检,体检工作将统一安排在次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其他未明确的事项,以《天津大学招收 2026 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规定为准。2025-10-14 17: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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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一、适用对象本须知仅针对选择广西民族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此类考生的网上报名编号前四位统一为“4508”,请考生首先确认自身报名编号信息是否符合要求。二、关键时间节点网上确认包含材料上传、补充修改、审核等多个环节,各环节时间节点固定,逾期将无法操作,考生需精准把握以下时间要求:(一)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0月29日15:00至11月5日12:00为考生首次提交各类审核材料的时间窗口。为避免因材料审核不通过而错失补充机会,强烈建议考生尽早完成上传,切勿拖延至截止前夕,预留充足的修改和重新提交时间。(二)补充材料截止时间若考生收到“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或修改材料”的通知,须在2025年11月5日16:0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材料更新并重新提交,超过该时间将不再受理,直接影响报名有效性。(三)报考点审核周期报考点将在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期间开展材料审核工作,每日审核时段为9:00至17:00。考虑到后期提交可能出现审核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操作,避免集中在最后一天提交,防止因审核延误导致补充材料时间不足。三、操作流程指南(一)系统登录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登录时需使用报名时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登录后请仔细核对系统显示的个人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入后续操作环节。(二)完整操作步骤网上确认需遵循系统页面的指引逐步完成,从信息核对、材料上传到提交确认,每个环节都需认真操作。只有当系统显示“审核通过”,才算完成整个网上确认流程,否则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加后续考试。四、材料上传规范材料上传是网上确认的核心环节,考生需根据自身身份类别,按要求提交完整、清晰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以电子照片形式上传,确保内容可辨、无修改痕迹。(一)全体考生必传材料以下两类材料为所有考生均需提交的基础材料,直接关系到身份核验及后续证件制作,务必严格按标准准备。1. 准考证标准证件照该照片用途广泛,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校园一卡通等关键材料,同时也是复试及入学资格复查的身份验证依据,考生需高度重视。具体要求如下:- 近期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背景为纯白色,需呈现本人真实相貌,不得化妆、使用美颜滤镜或进行AI合成处理;- 文件格式仅限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为3:4;- 头像需水平居中,脸部转动角、倾斜角及俯视角均不超过±10度,眼睛位置位于照片高度的30%至50%之间,头部与肩部整体占照片比例的三分之二左右;- 拍摄时需双眼自然睁开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巴自然闭合,双肩保持平衡,头发不得遮挡五官及眉毛;- 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及鼻部无反光、高光或阴影,无红眼现象,图像清晰对焦准确,不得使用翻拍、抠图照片,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2. 手持身份证照片用于验证考生身份真实性,拍摄时需注意以下规范:- 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图像清晰无模糊;- 考生需手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面部特征与证件照一致;- 身份证信息需完整清晰,无遮挡、无手指覆盖,边框完整可见;- 拍摄要求与证件照一致,不得化妆、佩戴眼镜,光线均匀,无高光阴影,图像未经任何软件修改。(二)分类专项材料考生需根据自身学历背景、报考类别等实际情况,额外提交对应专项材料,具体分类如下:1. 非广西区内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提供在广西报考的资格证明,任选以下一种材料提交:一是广西区内户口簿原件照片,需包含盖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户口专用”章的首页及本人户籍信息页,集体户口考生需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二是近三个月在广西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特别注意,若为广西区内高校在校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非应届本科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所在学校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加盖培养管理部门公章。2.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研招网报名系统提示“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按学历类型提交对应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有效期均需延续至2025年11月8日之后:- 应届毕业生(含成人教育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境外学历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确保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清晰可辨;若为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当前在境外高校的就读证明;- 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交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准考证照片,自学考试考生也可提交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 身份信息变更考生: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校验不通过的,除提交上述对应学历学籍证明外,还需提交户口簿(记载曾用名与现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原件照片。相关认证材料可通过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专属渠道办理,确保材料真实有效。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区分于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若证书已存档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交由存档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注明“证书复印件等同原件使用”字样。4. 特殊证件类型考生根据身份验证情况,部分考生需补充提交有效证件材料:一是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上传对应有效证件照片;二是使用居民身份证但人脸验证不通过或身份证有效期核验不通过的考生,需分别上传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照片,确保证件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适中,无信息模糊或边角缺失问题。温馨提示:若身份证临近过期,需尽快办理更换,确保考试期间证件处于有效期内,避免影响入场考试。5. 其他补充材料若考生准考证照片与学籍学历系统中的照片比对不一致,需额外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辅助证明材料。材料上传注意事项1. 所有材料照片需保证边框完整、内容清晰可辨、亮度均匀,严禁任何修图处理,否则将被退回重新上传;2. 考生需提前梳理自身身份类别,准备好对应材料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存储于常用设备中以便快速上传;3. 系统上传界面按材料类型分类,考生仅需在对应类别窗口上传材料,非自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直接跳过。五、审核结果查询与处理报考点完成材料审核后,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同时可能通过网报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通知,考生需保持手机畅通,并定期登录系统查询审核进度。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对应处理方式不同:(一)审核通过显示此结果即表示考生已成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续只需等待打印准考证即可。(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考生需仔细查看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的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未补充将导致报名无效。(三)审核不通过(最终结果)此类结果通常因考生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要求导致,报名信息将直接失效。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联系广西民族大学报考点咨询。温馨提示:由于本报考点考生人数较多,审核工作可能存在一定滞后,考生无需频繁查询,耐心等待即可。六、考生核心义务为确保报名流程顺利完成,考生需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按时完成确认网上确认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完成全部操作,逾期将不再提供补办渠道,直接影响考试资格。(二)保证材料真实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准确提交对应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三)仔细核对信息网上确认阶段是报名信息核对的最后环节,考生需逐字核对个人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信息一经确认将无法修改,因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导致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四)签署诚信承诺考生在操作过程中需仔细阅读系统内的诚信承诺书,完成网上确认即视为已签署承诺书,需严格遵守考试诚信要求。(五)主动了解政策考生需自行学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广西招生考试院和本报考点发布的各类公告,明确报考要求,避免因政策不了解导致失误。七、重要提醒事项以下事项与考生考试资格及后续安排密切相关,需重点关注:(一)报考资格前置审查若考生曾因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被停考且仍在停考期内,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情形,即使通过网上确认审核,报名结果依然无效。(二)操作失误责任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如错选报考点、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导致确认失败的,报名信息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需提前与我校考点联系,填写《残疾人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在确认期间提交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原件,由报考点进行现场初审。(四)考试安排相关信息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广西民族大学报考点的考场统一设置在相思湖校区(位于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考生需提前了解考场周边的住宿、交通情况,规划好出行方案。具体考场安排将于2025年12月18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考生需提前查询并熟悉考场位置,准考证上也将明确标注个人考场信息。(五)考场纪律与违规处理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实行全时段、全覆盖监控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将作为考试违规认定的重要依据。关于入场安检要求及手机等违禁物品的放置规定,考生需关注我校官网后续通知并严格遵守。考生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诚信应考意识,遵守考场秩序,杜绝任何违规作弊行为,珍惜个人学术声誉。(六)信息获取渠道本报考点的各类通知公告均发布于学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报考点”专栏,考生需定期登录查看。同时,需密切关注学信网、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报考点不承担逐一通知考生的义务。(七)其他说明本须知未尽事宜,均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有疑问,可通过研究生院官方渠道咨询。2025-11-14 09: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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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 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考核工作(一)考核方式和时间考核方式:采用现场复试。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确保同一研究方向(如企业战略管理、金融运营管理、数字营销管理等)复试流程统一、导师组成员稳定(须包含 3 名及以上具有 10 年以上企业中高层管理经验或 MBA 教学经验的专家)、选拔标准一致,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像资料至少保存 3 年备查。考核时间:拟在 3 月 21 日后启动,6 月 9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商学院根据 MBA 考生职业工作安排特点灵活确定,原则上需提前 15 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便于考生协调工作与考核时间。(二)考核程序与内容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商学院资格审核组重点核查考生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信网认证报告)、身份证、现任职务证明(需注明管理幅度、汇报对象及核心职责)、近 5 年企业经营业绩报告(如营收增长数据、项目管理成果等)、推荐信(2 封,需由所在企业高管或行业领域专家撰写)。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对于学历学位证书存疑、职业经历证明材料不完整的考生,须在 5 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指定机构(如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企业所属行业协会)出具的认证证明。对伪造管理业绩、虚报职务层级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2)考生报考材料审核商学院资格审核组依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MBA 专业博士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细则》,从职业背景(30%)、管理业绩(35%)、行业影响力(20%)、职业发展规划匹配度(15%)四个维度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打分,以百分制计分,审核成绩需在商学院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异议申诉。(3)外语水平考核未达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外语水平免试条件的 MBA 考生,须参加英语能力专项考核(侧重商务英语应用)。学校基本要求为 “通过”,商学院结合 MBA 专业特点,增设商务英语听说测试(占外语考核成绩的 60%),重点考查考生在国际商务谈判、跨境项目管理中的英语沟通能力,划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学科外语水平考核分数线并提前公布。(4)资格考核合格,且外语水平免考或达到商学院外语水平考核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围绕 MBA 专业培养目标,从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商务外语”“管理专业能力”“综合实践素质” 四个维度展开,均以百分制计分,考核方式采用 “个人汇报 + 案例分析 + 压力面试” 组合形式,具体流程由商学院统一制定。“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立场、职业道德(如商业伦理遵守情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经历)、诚信经营意识,结合考生所在企业的信用记录(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进行综合评判;同时以 “函调” 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了解其工作期间的思想表现与职业操守。“商务外语考核” 包含商务英语文献翻译(30%)、国际商务场景模拟对话(40%)、跨境管理问题即兴表达(30%),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处理国际商务事务的实际能力。“管理专业能力” 依据 MBA 专业培养方向差异化考核:报考战略管理方向,重点考查考生对企业战略制定、行业趋势研判、资源整合的能力,要求结合自身主导的企业战略项目进行分析;报考金融运营方向,侧重考核考生在企业投融资决策、风险管理、资本运作中的专业能力,需现场解析企业财务案例;报考数字营销方向,重点评估考生对数字化营销工具的应用能力、市场洞察与用户运营水平,需结合实际操盘的营销项目说明成果与反思。“综合实践素质” 以考生申请材料中的管理业绩为基础,通过 “案例分析 + 现场决策” 形式,考查考生解决企业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如供应链危机处理、团队冲突协调、新业务拓展决策等),同时评估考生的领导能力、抗压能力、跨部门协作意识,判断其是否具备 MBA 专业博士的培养潜力。(三)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考核成绩 = 思想政治成绩 + 商务外语成绩 + 管理专业能力成绩 + 综合实践素质成绩,各单项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录取环节。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其中职业背景与管理业绩占比不低于 65%。入学总成绩 = m× 综合考核成绩(折算成百分制)+n× 材料审核成绩,m、n 为加权系数(m=0.6,n=0.4,m+n=1),入学总成绩以百分制呈现,计算结果保留 2 位小数。(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如仅具备本科毕业学历且未取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专业与 MBA 专业跨度较大)须加试《高级管理学》《企业战略管理》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由商学院组织命题与考核,安排 2 名及以上具有 MBA 教学经验的教师监考。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调剂工作(一)调剂工作原则MBA 专业博士招生优先保障一志愿合格考生录取,由报考导师根据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导师招生名额未满(如一志愿合格考生不足),可按照学校校内调剂要求,在 MBA 专业相近方向(如战略管理、金融运营、数字营销)中,遴选入学总成绩达到该方向录取最低要求、且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校内调剂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商学院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重新开放报名系统,接收校外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须符合 MBA 专业报考条件,且具有 5 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二)调剂工作流程拟申请调剂的考生(含校内、校外)需在商学院官网查询导师缺额信息(包含导师研究方向、剩余名额、调剂要求),并与拟调剂导师进行前期沟通,明确研究方向匹配度。考生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 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需附加 “调剂申请陈述”(说明调剂原因、与拟调剂导师研究方向的契合点、未来研究计划),经本人签字、拟调剂导师签署 “同意接收” 意见、商学院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调剂考生综合考核由商学院统一组织,考核内容与一志愿考生一致,考核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一志愿考生录取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考核结果需在考核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三、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录取以 “导师自主选拔、学院统筹协调” 为原则,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结合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果、体检结果进行综合研判,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入学总成绩排名超出导师招生名额且无法通过调剂录取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审核;报考材料(如管理业绩证明、职务证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或考核期间违反考场纪律;其他违反国家及学校招生录取规定的情形。拟录取前,商学院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考核成绩进行二次复核,重点核查管理业绩真实性、外语考核成绩有效性,复核无误后确定待录取名单;对复核中发现疑点的考生,可组织二次考核,二次考核成绩作为最终录取依据。商学院在官网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3 日,公示期间同步向考生所在单位发送《政审函》,要求所在单位对考生的职业操守、工作表现进行书面评价并反馈。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官网公示全校 MBA 专业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入学总成绩、拟录取专业方向,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最终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后,商学院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考生所在单位发送《档案调档函》,要求考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含工作档案)转入学校。考生报名信息经确认后,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应届毕业考生(如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尚未毕业者)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二)录取类别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含企业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工作相关档案)转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户口可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自愿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时,按照 “双向选择” 原则,结合 MBA 专业培养方向与企业需求,落实就业去向,学校为毕业生提供创业扶持、企业合作推荐等就业服务。四、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后 15 个工作日内,参加学校校医院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MBA 专业培养要求(如无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疾病等影响正常学习与企业实践的疾病)制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合格的考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五、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入学后 3 个月内,商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报考材料真实性复核(如实地走访考生原工作单位核实管理业绩)、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性核查、专业能力复测(结合 MBA 专业课程进行实践能力考核)。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情形的,移交学校纪委办公室调查处理,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六、违规处理(一)责任机制建立 “招生导师 - 学院 - 学校” 三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 “谁审核、谁负责”“谁考核、谁签字”“谁公开、谁解释” 原则,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含导师、审核人员、监考人员)须签订《廉洁招生承诺书》,明确责任与违规后果。(二)机构与人员违规处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违规操作(如擅自更改考核成绩、泄露考核试题)、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实行 “零容忍”,一经查实,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招生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学院,减少下一年度 MBA 专业博士招生计划,直至暂停招生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考生违规处理考生在报名、考核、录取等环节存在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管理业绩、虚报职务、考核作弊等),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及个人人事档案;对在职考生,同步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监督与举报(一)校内监督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负责监督 MBA 专业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合规性,接受考生关于考核流程、成绩计算的咨询与申诉,电话:010-80187204,邮箱:yjspy@bistu.edu.cn。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廉洁纪律执行情况,受理考生关于招生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电话:010-80187162,举报邮箱:jwb@bistu.edu.cn,举报线索核查结果将在受理后 15 个工作日内反馈举报人(实名举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商学院:在学院官网设立 “MBA 博士招生监督专栏”,公开招生流程、考核标准、导师信息、录取进度,接受考生关于专业方向、调剂政策的咨询,咨询电话:010-XXX-XXXX,邮箱:mba_phd@bistu.edu.cn。(二)校外监督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 MBA 专业博士招生工作的规范性,接受考生跨校、跨区域举报,电话:010-82837456,举报邮箱:yzb@bjeea.cn。2025-09-05 17: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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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全日制)所有计划报考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正式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确保全面了解学校层面的招生要求与规定。一、招生专业设置2026年我院“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招生包含学术型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类,具体专业信息如下:1. 学术型:专业代码080500,专业名称为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为00(全日制)不分研究方向。2. 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5600,专业名称为材料与化工,研究方向为01(全日制)材料工程。二、报考资格要求报考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4. 外语水平需达到下述任一标准:(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2)托福网考(TOEFL iBT)成绩不低于90分,其中家庭版托福成绩不予认可;(3)雅思学术类(IELTS Academic)成绩不低于6.0分,雅思线上考试(IELTS Online)成绩不予认可;(4)曾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与全英文授课的学位项目并成功获得学位;(5)GRE考试成绩达到310分及以上;(6)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成绩合格;(7)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特别说明:自2026年起,上海交通大学不再组织校级层面的博士研究生英语统一考试。5. 学历背景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已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顺利获取硕士学位)。对于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交完整的认证报告。境外高校在读且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文件,文件中须明确标注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此类考生若成功被录取,在报到时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6. 学术能力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条件且经报考导师同意的考生,可优先进入初审环节:(1)本科或硕士阶段毕业于国家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排名前200的境外高校;(2)毕业学科为国家一流建设学科,或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及以上等级,或为世界排名前100的学科,且所属专业为材料类及相关专业;(3)在相关领域展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或具备特殊学术专长。三、申请及复试流程(一)个人申请环节1. 依据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博士生导师的招生名额存在明确限制,因此申请人在提交报名申请前,必须与意向报考的导师取得联系,确认该导师当年是否有招生名额,只有在获得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报名操作。我院2026年具备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名单可通过学院官方渠道查询。2. 申请人需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在线申请,报名时间分两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第一批:2025年11月1日至12月5日,此批次录取考生可自主选择春季入学或秋季入学;第二批: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此批次录取考生仅可选择秋季入学。(二)学院初审阶段1. 申请人完成在线材料提交后,学院将成立专门的“遴选委员会”,对所有申请人的资格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与遴选,只有通过遴选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综合考核环节。2. 复试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预计为:第一批复试名单于2025年12月中旬公布;第二批复试名单于2026年4月下旬公布。(三)申请材料寄送要求在线报名阶段,考生无需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对于成功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正式复试开始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寄(送)以下全套申请资料,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具体明细如下:1.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须从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系统下载后,用A4纸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完整;2. 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复印件,以及对应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试时需携带证书原件供查验);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境外高校在读未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中须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需携带原件供查验);4.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正式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5.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托福成绩单、雅思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毕业证书等;6. 个人在学期间或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证书、出版的专著等;7.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8.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论文目录及已完成章节内容);9.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需提前与意向报考导师充分沟通后制定;10. 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其中一位推荐人须为考生的硕士阶段导师。推荐信无需考生提交纸质版,由推荐专家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线提交。考生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若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律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材料寄送地址可通过文末联系方式咨询获取。(四)复试组织安排复试工作分两批开展,具体时间安排预计为:第一批复试于2025年12月下旬举行;第二批复试于2026年5月上中旬举行。复试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信息。四、综合考核标准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三部分构成,具体分值分配为:专业测试(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组)评价100分。学院将组建“复试专家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考核内容涵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及导师(组)评价三个核心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是否扎实、专业素质是否过硬、外语水平是否达标、逻辑思维是否清晰、个人品性是否端正、创新能力是否突出以及科研潜力是否充足等多方面素养。其中,专业测试针对“申请-考核制”考生单独设置,考试内容由两部分组成,分值占比分别为:材料科学基础占40%,专业方向知识占60%。专业方向知识考生可从以下八个方向中任选其一,分别为: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塑性加工、材料计算、凝聚态物理、化学、生物材料。五、录取规则说明1. 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学院将依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结合其意向报考导师当年的招生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2. 若意向报考导师当年无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则该导师名下的考生无法被录取。3. 划定录取合格线: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导师(组)评价三项考核中,任意一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同样不予录取。六、招生监督机制1.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在上海交通大学及教育部的统一指导、监督与检查下规范开展。2. 学院专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3. 欢迎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七、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谢老师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材料创新大楼301室邮政编码:200240八、附则本招生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若本细则内容与国家、教育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相关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及学校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2025-11-19 1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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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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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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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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