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相关事项说明的通知

2025-11-18 09:33:51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一、核心注意事项


(一)报考资格前置核查


所有考生务必细致研读《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明确其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不满足条件者将无法参与网上确认环节。同时,未完成报考费用缴纳的考生,同样不具备网上确认资格。


(二)时间节点刚性要求


网上确认工作严格遵循规定时段开展,逾期未完成确认的情况一律不予补办。若考生未在报考点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审核,其报名信息将直接判定为无效。


(三)费用退付相关说明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由于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且考试资源已完成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用一律不予退还。而在报名过程中出现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等情形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研招网完成对账结算后统一办理退费,预计在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保障退费顺利到账,考生请勿注销相关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可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


二、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细则


(一)确认对象范围


网上确认对象为已正确选择中央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且已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最新发布的文件要求,中央财经大学作为北京地区报考点,仅接收以下四类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及安排考试地点,具体分类如下:


1. 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该类别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以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往届考生,且其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为北京。具体资格要求为:考生需持有北京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已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形不被认可);


3. 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此类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有效的学生证明;


4. 报考京外高校的中央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若北京市主管部门后续对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接收要求做出调整,将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考生如错选北京地区考点,或上述四类考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将一律不予办理报名资格确认,由此造成的报名失败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确认时间安排


本次网上确认设置考生材料上传、材料重传及考点审核三个关键时段,各时段具体时间如下:


1. 考生上传材料时段:2025年11月1日中午12:00至11月5日中午12:00;


2. 考生重传材料时段:2025年11月3日中午10:00至11月5日下午17:00;


3. 考点网上审核时段:2025年11月3日中午10:00至11月5日下午18:00。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务必在11月3日前完成审核所需材料的首次上传,避免因材料重传截止时间限制,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无充足时间补充材料,最终造成本次招生考试报名无效。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尽快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供原始材料,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完成网上审核流程。


(三)确认材料及要求


1. 基础材料分类说明


网上确认环节中,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均需以清晰可辨的彩色jpg格式图片呈现(可采用照片拍摄或电子扫描件形式)。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留存所有材料原件以备核查,若核查过程中发现材料存在疑问,考生需按照我校审核意见补充相应材料。不同类型考生需提交的基础材料具体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 北京地区大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


② 北京地区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预计2026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需提交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身份证明;


③ 境外高校预计2026年9月1日前可毕业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预期可毕业证明。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 具有北京户籍的本科、研究生或同等学力毕业生:需提交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


② 非北京户籍的在职本科、研究生或同等学力毕业生:需提交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


③ 具有北京户籍的在校研究生:需提交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同意报考材料。


(3)其他类型考生


北京地区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需提交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同意报考材料。


2. 基础材料具体规范


各类基础材料的详细要求如下,考生需严格遵照执行:


(1)准考证照片:需为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背景可选用蓝色或白色。考生务必确认上传的头像为正向,若存在旋转问题,需先使用手机自带图像编辑器调整至正向后方可上传。由于网上确认系统会将此准考证照片与考生此前的学籍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该比对过程由系统智能判定,我校无法进行人工干预。为避免多次人脸核验不通过,考生务必上传素颜、无修图、未开启手机自动美颜且无镜头畸变的本人证件照。


(2)手持身份证照片:由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需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出现被遮挡或手指捏住关键信息的情况。同样需确认照片头像为正向,如有旋转需提前调整。


(3)身份证明:针对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能够证明其考生身份的相关材料,且材料须加盖学习单位公章。


(4)预期可毕业证明:境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两项材料,一是境外高校出具的注明毕业年月的在学证明,二是本人签署的承诺书,承诺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通常为9月1日)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5)同意报考材料:该材料分为两类情形,一是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需提供就读高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书面证明;二是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高校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无论哪种情形,同意报考材料均需明确注明“证明该考生为在读二学位生或在读研究生,及所在读学校同意报考”,且材料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注明落款工作人员的签字及联系方式。


3. 校验未通过补充材料


教育部及北京市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校验,若出现校验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按对应要求上传补充证明材料,具体情形及处理办法如下:


(1)身份校验未通过(公安部人脸鉴证未通过):需提供本人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人像面、国徽面图片,分两张上传。要求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格式为jpg。


(2)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① 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该报告上注明的入学时间和学制无法认定考生应届生身份,还需额外提供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标注上述信息的应届生学籍证明;② 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材料组合,或线下完成的学历认证报告;③ 境外高校取得学历的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④ 境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境外高校出具的、预计于2026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手写落款的承诺书,承诺于2026年硕士入学前(9月1日)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认证书;⑤ 北京地区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具有北京户籍的在校研究生,需提供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材料组合。


(3)北京户籍校验未通过: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及信息变更页;若为集体户口,还需额外提供加盖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


(4)北京社保校验未通过:需提供2025年度内连续6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可选择1-6月、2-7月、3-8月或4-9月任一时间段,补缴记录不予认可。若为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制式《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等材料,同样需满足本年度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要求。


(5)考生更改姓名: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证明,以及因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所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身份证件号码更改: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码更改证明,以及因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所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毕业单位更名:需提供学校更名证明,可通过学校网站截图学校概况页面作为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因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所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人脸核验不通过情况:考生首先需确保已上传素颜、无修图、无手机自动美颜及镜头畸变的准考证照片,随后自查可能导致当前人像与学籍图像、身份证图像不一致的原因(如进行过面部调整等),并提供本人手写签字落款的情况说明及相关验证材料。


4. 专项报考材料要求


若考生报考以下特定专业,需额外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其中,硕博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时间需在2024年9月前,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时间需在2023年9月前,高职(专科)毕业生或本科结业生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落款时间需在2021年9月前。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法学本科考生:① 应届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信息页(包含专业信息),若学生证遗失,可提供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 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③ 通过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的考生,若以即将获得的第二学位报考,需提供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证或相关在读证明,若以已获得的第二学位报考,需提供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非法学本科考生:① 应届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信息页(包含专业信息),若学生证遗失,可提供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 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5. 材料办理指引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线下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按照指定方式打印及办理,确保相应证书处于验证有效期内。其中,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线下学历认证报告。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考生可提供已完成认证的纸质报告,或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打印的电子证照认证结果。如需办理,可参考相关办理指南,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也可前往指定地址现场咨询。提交的纸质认证报告需确保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清晰完整。


(3)北京市社保缴费证明:可通过线下办理或网上服务平台打印获取。网上打印需在指定平台操作,由于权益记录存在验真时间限制,打印时间需安排在10月20日至11月5日之间。为避免网络拥堵或打印人数限制影响,考生需及时完成申请。若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技术支持可在正常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拨打指定电话咨询,社保政策相关问题可拨打12333咨询。


(四)网上确认操作流程


1. 系统登录:考生需通过指定网上确认系统登录,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入口或扫描系统二维码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研招网网上报名的账号及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2. 政策研读:登录系统后,考生需认真阅读《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2026年1134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公告》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及要求。


3. 材料上传:系统将根据考生的报名信息及学籍、户籍、社保校验结果,将考生划分为北京高校应届生、户籍社保校验通过往届生、户籍社保校验未通过往届生等不同类别,并针对各类别考生明确相应的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密切关注网上确认系统的提示信息及各栏目材料提交规范,按要求完成材料上传。


4. 结果查询与材料补充:报考点完成审核后,将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自11月3日起至11月5日上午10:00前,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若系统提示“待补充材料”或“审核不通过”(以红色字体显示),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


审核结果分为三类情形,对应处理方式如下:① 审核通过: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无需进行其他操作,专注备考即可;② 待补充材料:考生需依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上传;③ 审核不通过:考生需按照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上传。


考生需注意,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三、其他重要提醒


1. 诚信报考要求: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提交的信息需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一致,一经查实存在信息不符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网上确认时,若考生未按要求上传规定证件及材料,或网报信息与上传的证件、证书等内容不一致,本报考点将不予通过网上确认。考生若未能按时参加考试,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 个人事务责任: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均由考生自行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若因人事问题导致定向就业考生无法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无法调入我校等情况,进而造成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 非全日制报考规定: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并准确填写定向委培单位信息,若未按此要求填报,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 考试地点安排:学校将结合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的考场容量,以及网上确认后的考生人数,统筹安排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考生无需提前咨询,在打印《准考证》时即可查询到本人的考试地点。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密码及报名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建议多打印几份备用。


5. 咨询服务安排:网上确认期间(11月3日-11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我校将开通电话咨询服务。请考生本人直接咨询,该咨询渠道不受理家长咨询。


6. 特殊情况处理:考生若在网上确认过程中遇到极为特殊的困难或问题(如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务必于11月3日24:00前通过指定方式进行说明和申请,并及时关注反馈信息。


7. 信息获取渠道: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正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平台,及时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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