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1-17 15:21:29 来源: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作为国内工商管理教育与研究领域的先行者,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自1985年建院以来,已发展成为兼具国内顶尖实力与国际一流水准的商学院,在全球商科教育领域树立了良好口碑与广泛影响力。其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不仅是国家重点建设学科,更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中实现2019至2025年连续七年全国第一的佳绩。2019年,学院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也是华南地区首家、中国内地第二家斩获AMBA、EQUIS、AACSB三大国际认证的商学院。2021年,学院牵头申报的“中山大学大数据管理行为与决策实验室”,成功入选首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培育)名单。


在专业学位教育领域,管理学院同样成果卓著——作为全国首批开设会计硕士(MPAcc)与会计博士(DPAcc)专业学位的院校,学院是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APEQ)首批A级成员单位,积累了二十余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在资源共享、实践导向、创新人才培育及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形成鲜明优势。


会计博士(DPAcc)项目旨在培养具备过硬政治素养、严守学术与职业操守的高端人才。该类人才需拥有突出的专业胜任力与创新精神,兼具国际视野、组织协调能力、战略思维及卓越领导才能,精通会计、经济与管理理论体系,能够运用科学方法与专业知识创造性地解决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炼总结中国特色会计实践经验,为构建中国自主的会计知识体系贡献力量。


2026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将全面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核心的“申请-考核”制。有意报考者需同时遵循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本院专项要求,完成报名流程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招生专业、类别及计划人数


本次招生的专业代码为1253,对应的专业名称为会计,属于博士专业学位层次,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初步拟定招生计划为6人,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以官方后续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二、报考基本条件


凡有意报考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已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顺利获取硕士学位,若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将自动丧失录取资格)。


(三)


需提供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具备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四)


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者,其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交认证报告,最迟提交时间为录取前。


(五)


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


(六)


拥有8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方式为从获得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生入学之日止),需具备会计、财务、审计、金融、财政、税务、咨询、经济与管理等相关领域的学习或工作背景,且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报考证明。


(七)


符合《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要求。


三、报考流程详解


(一)网上报名与费用缴纳


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需在2025年11月10日(周一)16:00前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的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准确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并完成报名考试费缴纳。需特别注意的是,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无需缴纳此项费用。有关报名的具体时间节点与操作规范,可查阅《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知》。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者需在报名系统内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务必于2025年11月15日(周六)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分别寄(送)至指定地点。纸质版与电子版文件的命名格式统一为“DPAcc+姓名+联系电话”。


纸质版材料需用自备信封统一封装,邮寄方式仅限“顺丰标快”或“EMS”,不接收同城件及到付件;电子版材料需整理为单一PDF文档,文档内须包含目录。申请材料需按以下编号顺序整理,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且所有提交材料均不予退还:


1. 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个人陈述:内容涵盖学习与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专业能力、业绩成果及特殊成就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3.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4. 详细研究计划书1份,字数不少于6000字(可通过学院指定渠道下载相关申请材料附件)。


5. 两名具备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其中一位需为理论研究领域专家,另一位需为实务领域专家。推荐书可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需分别密封且由推荐专家在信封封口骑缝处签字。


6.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时须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单证硕士需提交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7.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均可)。


8. 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9.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可为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0. 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目录等相关材料)。


11.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份(如有则提供)。


12. 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如有则提供):

        ①学术成果填写规范(以期刊论文为例):需注明全部作者排序(明确导师及通讯作者身份)、论文题目、刊物名称(标注ISSN号)、出版日期、卷号、期号、起止页码及收录情况。示例1:***(导师),***,服务型企业一线员工顾客需求知识探索性研究,中山大学学报(1000-9639), 2014, 54(2), 204-214,CSSCI收录示例2:***,***(通讯作者),Crafting and testing a central precept in service-dominant logic: Hotel employees' brand-citizenship behavior and customers' brand trust,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ospitality Management(0278-4319), 2014, 42,1-8,无收录信息②所填写的学术成果须为已发表或已录用的期刊论文及其他学术成果,同时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13. 体格检查表:需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盖章,体检表可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4.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推荐报考证明:内容需包含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同时附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15. 现任职单位介绍:需涵盖单位股权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全图(股权关系需追溯至最终控制人)、业务范围、单位规模、岗位设置架构图(架构图中须标注本人岗位位置)等信息,且需由现任职单位盖章确认。


(三)报名资格确认说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或未按时寄(送)报考材料至学院的申请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报名信息真实性要求


申请者必须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包括学术造假与抄袭行为。若经查实提交信息或材料不实,将直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体检标准说明


所有申请者均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在校研究生报考规定


中山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非应届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该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考核后,须先从原培养单位办理退学手续,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七)特殊考生报考限制


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规定履行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相关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


四、资格审查与材料评审


管理学院将依据前述报考条件,对申请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学院将组织以会计博士(DPAcc)研究生导师为核心的专家组,对申请材料开展全面评审。评审内容涵盖“专业背景及实践能力评价”与“研究计划及研究潜力评价”两大维度,最终形成综合评价分数。


学院将结合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于2025年12月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过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参与后续综合考核环节。


五、综合考核安排


(一)报到与资格复审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按时报到,报到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未提交者将被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持境外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应届硕士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学院将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流程、内容及评分标准,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综合考核旨在全面评估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品质,重点考察申请者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前沿知识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创造性解决实践重大问题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与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包含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三门考核科目,其中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300分,三门科目成绩相加即为综合考核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


1. 笔试(100分)


- 考核内容:由学院统一命题,主要涉及一般经济管理学科背景下的专业英语阅读与写作等。


- 考试时长:120分钟。


-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 合格标准: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仅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环节。


注:本次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2. 面试(500分)


面试由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设组长1名,另安排秘书1名,负责面试记录及相关协调工作。


- 参与资格:仅笔试合格的申请者可获得面试资格。


- 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实践经历、科研经历与成果介绍、对拟研究领域的认知与见解、研究工作设想及依据等。重点考核申请者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对学科前沿及最新动态的掌握情况、创造性解决实践重大问题的能力,以及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潜能与综合素质。


- 面试时长: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50分钟,其中PPT陈述环节约20分钟。


- 考核流程:

        (1)面试顺序在面试前通过随机方式确定,考核小组成员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2)考生需准备时长约20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个人实践经历、科研经历与成果、对拟研究领域的认知、研究工作设想及依据等内容,随后回答考核小组提问,采用即问即答形式,考核小组可根据情况进行追问。(3)评分方式:面试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讨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方向;面试结束后,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以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学院将按学科方向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该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二)不予录取情形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者,将不予录取:


1. 未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者;


2. 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360分者;


3.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体检不合格者;


5. 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破格申请规定


本次招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申请。


(四)志愿调整说明


1.  通过考核但因报考学科方向招生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调整志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  若学院招生计划未足额使用,可接受原报考我校其他院系相同或相近学科的考生申请调整志愿。申请者需符合我院报考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七、招生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7个自然日。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本次招生仅面向定向就业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的相关规定为准。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具体的学费标准可通过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路径为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


学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相应的奖助学金支持。


九、其他事项


1.  本招生简章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负责最终解释。


2.  本简章中未明确的事宜,均参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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