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26年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2025-11-17 15:07:25 来源:研究生院

一、项目概况


自1997年获批MBA教育办学资质以来,东北大学作为我国东北地区MBA教育的先行者,始终以"自强不息,知行合一"的校训为引领,深度传承"献身、求实、团结、创新"的优良校风和办学传统。在"积植德本、弘毅正人"这一教育理念的指引下,结合"共同、共享、共通"的核心价值导向,学校已成功培育出大批具备高尚职业操守、扎实实践能力、系统理论基础与精湛管理技能,同时兼具创新思维与全球战略视野的优秀管理人才。


历经近二十载的沉淀与发展,东北大学MBA教育已形成独具特色的培养体系,其核心优势体现在责任导向的教育理念、模块化的课程设置、双师型的师资结构、实践导向的教学模式、应用导向的论文要求以及国际化的培养视野等多个维度。为精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对管理人才的需求,学校以培养模式与管理机制革新为核心抓手,聚焦提升学员实践能力这一关键切入点,在招生制度优化、课程研发设计、教学质量管控、毕业论文指导及校友网络建设等多个领域持续探索,稳步提升MBA项目的教学水准、培养质量、品牌影响力与国际竞争力。


二、报考资格及报名流程


(一)基本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道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4. 学历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且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本科结业证书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并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报名安排


1. 报名阶段划分:本次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环节,二者缺一不可。


2. 网上报名时间:预报名时段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正式报名时段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9:00至22:00。具体预报名安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通知为准。


3. 报名操作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材料完整有效。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本地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相关确认工作由指定报考点组织实施。


4. 报名责任说明: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流程,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且严格遵守相关约定,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材料,进而影响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期间的网络技术支持服务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提供。


(三)关键报名信息填写规范


1. 招生单位:明确填写"东北大学";


2. 考试方式:选择"全国统一考试";


3. 学习方式:确定为"非全日制";


4. 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需填写考生实际工作单位的完整全称;


5. 报考院系:选择"007工商管理学院";


6. 报考专业:填写"[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7. 研究方向:报名阶段可依据个人职业规划与兴趣意向自主选择,入学后将通过导师双向选择确定最终研究方向。


(四)报考点选择规则


考生应按照规定,选择本人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五)专项政策申请说明


1. 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后的3年内,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且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录取资格。


(1)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曾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的高校学生(高校学生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且已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申请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准确填报相关信息,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该加分政策,且各项加分项目不可累计叠加。


2.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工作单位与户籍均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阶段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3. 免初试政策: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免初试研究生报名管理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我校将依据相关工作安排组织免初试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将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


(六)报考资格审查要求


学校将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若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相关审查工作贯穿招生全过程,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三、初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与时间


1. 考试方式:所有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2.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12月20日上午8:30-11:30,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试科目为外国语。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非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其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基本要求


1.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


2. 复试考核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的原则,不仅关注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还注重评估其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力,同时将考生的考试成绩与日常学业表现相结合进行综合评判。


(二)复试具体事宜


1. 复试相关信息发布:复试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规则、工作流程、组织管理及咨询渠道等具体事宜,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发布。考生可在复试开始前,通过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相关通知。


2. 复试成绩线划定:在国家划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我校将结合当年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等因素,自主划定本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评价标准。


(三)复试资格审核


1. 学校将在复试前采用人证识别技术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对考生身份进行严格核验,并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等考生的资格进行重点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2. 考生需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相关考试信息。


(四)特殊考核要求


1.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外国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过程中完成,测试成绩纳入复试总成绩。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考核核心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聚焦于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与态度、思想觉悟与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及诚实守信意识等方面。


2. 考核结果影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录取流程


1. 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学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定向就业考生及其所在工作单位共同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 个人相关问题处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及问题,由考生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若因此类问题导致学校无法与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进而影响考生复试或录取的,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4. 入学资格保留:已被录取的新生(排除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可按学校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保留条件及保留期限由学校统一制定。经学校审核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将纳入学校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进行管理。


七、学习安排


(一)学习方式


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授课时间安排在业余时段,具体为周六、周日到校集中授课。


(二)学制设置


基本学制为2.5年,考生需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全部培养环节。


八、学费标准


MBA项目学费按年度收取,标准为每年4.8万元,按照2.5年学制计算,总学费为12万元。


九、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学业成绩合格,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时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证书中会注明学习方式;同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十、其他说明


1. 考研辅导说明:东北大学不组织、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辅导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辅导培训业务。


2. 现役军人报考: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办法,由军队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发布。


3. 章程效力说明:本招生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当年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若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依据新政策对本章程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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