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关于处理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中相关情况的公告

2025-11-14 15:58:30 来源:研究生院

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公开要求,招生办公室已完成截至2025年10月13日报考我院考生的网报数据筛查工作。现将核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敬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


需特别说明的是,受网报系统信息采集范围限制,部分不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能未被纳入本次公示范围。在此郑重提醒所有考生,务必仔细研读我院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及各类相关公告,对照自身情况及时修正报考信息或重新完成报名流程。若因自身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参与初试及复试,或丧失录取资格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一、报考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情形


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若未在2025年10月15日之前向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申请,我院将原则上不认可其同等学力报考资格。请此类考生立即核对个人报考信息,或按相关规定修改报考信息内容。


二、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处理办法


针对网上报名阶段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首要任务是参照学历(学籍)校验问题解决指引,细致核查个人填报信息,及时更正存在错误或遗漏的内容。


若完成信息更正后,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仍未通过,考生需完成学历(或学籍)信息在线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将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应届毕业生需办理学籍认证,往届毕业生需办理学历认证。完成在线认证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0日12:00前,将认证生成的PDF格式报告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发送时需注明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学历认证报告”,邮件正文需清晰写明考生姓名、9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号码。


对于无法通过在线方式完成学历(或学籍)信息验证的考生,需办理学历现场认证手续。现场认证通过后将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此类考生同样需在2025年10月30日12:00前,将现场认证报告的彩色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按上述邮件主题及正文要求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


所有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严格依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者将不予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无需提交)。此外,在网上确认环节,考生需携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报考点审核查验。


三、需补充提交报考资格证明材料的情形


以下几类考生须按对应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报考资格符合规定,未按要求在限期内提交的考生将不予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无需提交)。同时,网上确认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报考点核查。


(一)自学考试应届本科考生


1 对于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须将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彩色扫描件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考生姓名-自考证明”,正文需包含考生姓名、9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信息。


(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考生


1 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需提交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彩色扫描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邮件主题规范为“考生姓名-继续教育证明”,正文需注明考生姓名、9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


(三)同等学力报考考生


1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毕业时间计算至2026年入学当日)及以上,或持有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证书,且符合我院招生章程相关要求,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辅修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全部主干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等相关成绩证明、学术论文、学历认证报告及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辅修课程证明”,正文需写明考生姓名、9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


(四)在读研究生考生


1 目前已取得研究生学籍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0日12:00前,提交由当前就读院校校级培养部门盖章的允许报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证明,或已办理完成的退学证明彩色扫描件。邮件主题统一为“考生姓名-在校研究生报考”,正文需包含考生姓名、9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信息。


(五)境外及港澳台学历考生


1 持有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地区学历的考生,需在2025年10月30日12:00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彩色扫描件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境外学历”,正文需注明考生姓名、9位报名号、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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