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三峡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各位报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部署,三峡大学报考点(代码4220)2026年研考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采用网上办理模式。凡已选择本考点且符合前期网报公告要求的考生,需通过网络渠道(推荐使用手机操作,更为便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待考点完成审核并通过后,即可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流程。
一、网上确认时间划定(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1 考生材料上传时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每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至22:00,考生需在此期间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完成资格审核材料的上传及确认操作。特别提醒,所有材料的最终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任何材料提交申请,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将视为无效。
对于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考点将通过系统反馈具体原因,相关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17:00前重新提交符合规范的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资格。请各位考生提前整理并核对所需材料,避免因时间仓促或材料缺失影响确认进度。
2 考点审核工作将在2025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期间集中开展,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第一时间反馈给考生,同时会辅以短信及站内消息提醒。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各类通知信息,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二、网上确认操作流程
1 考生需在规定的确认时段内,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
2 登录后,须仔细阅读本考点发布的确认公告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全面理解相关要求后,点击“同意”按钮确认遵守承诺书内容,方可进入后续操作环节。
3 按系统提示分类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其中以下第(1)(2)项为所有考生必传材料,其余材料请根据自身实际报考情况选择性上传:
(1)准考证标准照片:所有考生均需提交。照片须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统一为白色。拍摄要求为不化妆、不佩戴眼镜(含隐形眼镜、美瞳),照片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相貌特征,不得借助PS等图片编辑工具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的疤痕、痣、发型等特征进行技术处理,禁止使用翻拍照片或日常生活照,且不得与手持身份证照片混用。若提交的照片不符合上述规范,可能影响资格审核结果,进而对后续考试、复试录取、入学注册及毕业手续办理造成不良影响。
(2)手持身份证照片:所有考生均需提交。拍摄时需将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保持头肩端正,头发不得遮挡面部或形成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同时要保证身份证正反面的所有文字、图案信息完整可辨。拍摄的照片不得为镜像画面,也不得经PS等编辑软件处理。
(3)户籍、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根据自身情况提交。户口所在地为宜昌或神农架地区的考生,需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照片(集体户口考生仅需提供个人单页);户口不在上述地区但选择本考点报考的考生,需上传宜昌或神农架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照片(电子证件或实体卡片均可,居住证申领凭证或电子记录无效);在宜昌或神农架地区工作的考生,需提交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若为省直社保参保人员,还需额外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工作证明(考生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查询并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且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处于在职状态,社保不得中断缴纳。
(4)专项计划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的内页照片。若入伍时间早于大学入学时间,还需补充提交参军入伍期间的学籍保留证明或入学资格保留证明;以“大学专科毕业入伍退役后取得本科学历”身份报考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专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在校研究生报考材料:已就读研究生的考生报考时,需上传由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文件,文件需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6)学籍学历核验补充材料: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自身学历学籍情况上传对应证明材料:
①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上传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上传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
④往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考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需额外上传第二学士学位就读学校的学生证照片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⑥大学就读期间或毕业后更改过姓名、身份证号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的学籍学历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需补充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信息的户口本个人页照片。
4 完成所有所需材料的上传后,仔细核对材料完整性与准确性,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按钮,完成材料提交操作。
5 持续关注系统审核结果,当系统反馈“审核通过”时,即表示考生网上确认已全部完成。
三、重要注意事项
1 考生上传材料时,仅需在对应自身报考类别的材料上传窗口提交文件,不属于自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跳过,无需进行额外操作。
2 材料提交后,考生需定期登录系统查询审核进度。若收到“审核不通过”的反馈,需严格按照提示内容补充完善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避免错过补充审核时限。
3 考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伪造证件报考,将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使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网上确认的考生,需在考试前及时领取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入场时需凭有效身份证进行刷验,务必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
针对少数因学历、身份信息存在疑问需现场核实的考生,考点将通过短信或系统消息单独通知。现场审核地点为三峡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房间,审核时间为11月3日至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未接到考点通知的考生无需前往现场。
6 考生需对填报的所有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导致报名确认失败、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无效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7 考点将对考生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进行逐一细致审核,审核周期可能因材料提交量出现波动,请考生保持耐心,密切关注系统反馈信息,避免频繁咨询影响审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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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和《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上海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二)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确保质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研究生复试选拔工作,并对本学院的招生工作结果负责;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阅卷、评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应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全程中各类争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申诉处理等工作。(四)学院应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三、复试方式、时间和内容(一)复试方式和时间①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原则上于3月25在学校中山西路校区进行。②调剂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调剂考生复试于4月8日正式开始,4月28日前完成。请考生关注各招生学院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网相关通知。(二)复试内容1.各专业可以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2.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对于我校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三)差额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考生一般不少于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四、复试程序复试开始前由学院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两识别”“四比对”资格审查与身份认证。(一)考生资料准备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4.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5.其他证明材料:①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②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资料的提交时间和方式等具体要求由各学院决定,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二)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成立复试小组按照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四)纪律教育和复试监管在复试考试前,应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采用远程网络复试的,在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考生按规定开启摄像设备,利用“双机位”进行网上巡视监控。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复试期间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五、调剂工作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七、破格复试2025年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八、录取工作(一)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二)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给予认定。(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一志愿与调剂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五)当招生专业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同分并列的情况,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当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前列;当总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者,专业课1成绩高者,名次前列。(六)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七)录取考生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九、违规处理1.考生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十、监督复议学校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21-64163253;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105467。十一、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十二、其它本方案由上海商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各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公布实施。2025-08-20 11: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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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研究生复试体检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为保障学校 2025 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开展,校医院将为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供体检服务。需要注意的是,本校应届毕业生无需参与此次复试体检,他们将直接参加毕业生体检,相关安排会另行通知。一、体检时间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3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 2:00-5:00。二、体检地点南校区校医院,具体位置在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126 号长安大学本部南院住宅区内。三、体检费用每人 65 元。四、重要注意事项请提前下载附件一(体检表)和附件二(检验申请单),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双面打印,并在指定位置粘贴个人一寸免冠证件照。体检当天务必携带上述资料,若未提前打印体检表,可在现场排队领取。缴费地点为南校区医院挂号室,缴费后凭缴费票据领取抽血管。体检当天早上需保持空腹状态,不进食、不饮水。若已进食,需禁食禁水满 2 小时后,方可进行采血化验及其他体检项目。体检过程中请佩戴口罩,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保持安静,遵守秩序,有序完成各项体检。如有疑问,可联系王老师、秦老师,联系电话:82334921。附件1:西安市体格检查表.docx附件2:检验申请单.docx长安大学医院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08-22 16: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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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将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01 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我校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并公布我校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通知。二、复试比例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三、考生复试准备及资格审查1.认真阅读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通知考生须认真学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查阅我校在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y.blcu.edu.cn/)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明确复试安排和要求,严格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内相关要求。对于违反诚信及应试规范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除各专业复试安排和要求中明确规定需提交个人简历、作品、PPT等材料的考生外,其他专业考生一律不得在复试面试时携带任何材料进入考场,违者将按作弊处理。2.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进入我校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来校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1)初试准考证(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已毕业的考生须携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学生证原件(学生证须加盖有效注册章)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到普通高校进修本科课程10门以上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有效),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携带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在 CSSCI 来源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上已发表过两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本年度网上确认最后日期之前出具已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或编辑部的“论文录用/发表通知”原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考生所在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密封并骑缝签字,考生本人不得拆开查看。如复试来校前开具考核表存在困难,应在报到时向学院说明具体原因,并务必不晚于3月28日寄送给学院负责老师。(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6)其他材料初试报名中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纸质版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以备核验,部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交留存。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原件)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四、复试日程安排及复试方式复试拟于3月20日—3月24日开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请考生3月20日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时入校报到并完成资格审查,完成资格审查后按照学院安排于3月20日-3月24日进行复试笔试及面试。其中,初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试时间为3月21日(周五)下午;其他语种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时间详见北语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各专业具体报到、复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招生单位确定,研究生院统一公布,考生按照相关要求来校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五、缴纳复试费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均须缴纳复试费,考生须在20日来校报到前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方式为线上缴费,请考生按时完成缴费,详见附件3。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六、复试内容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力、反应速度、语言表达的准确度及流畅度,按百分制打分。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80%)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旨在对复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发展潜力等素质进行考察与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必须参加的面试及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是否进行的笔试。其中面试,由各专业专家组成复试组(一般为5人),按百分制打分。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涉及本专业若干课程的知识,按百分制打分。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打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此外,会计、图书情报硕士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在笔试中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及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与考生的交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成绩折算办法1.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80%,其中,如有笔试,则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50%。2.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会计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他专业占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满分500分或300分,换算成百分制100分,会计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他专业占总成绩的70%。3.调剂考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初试成绩满分500分或300分,换算成百分制100分,占总成绩的50%。4.成绩平均分计算、复试成绩及初试成绩换算过程、总成绩折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02 调剂工作1.调剂原则(1)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2)只有公布调剂方案的专业接收调剂生,未公布的专业不接收调剂生,考生不得申请。2.申请调剂程序(1)考生查阅相关专业的调剂工作通知和调剂公告,阅读我校相关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和调剂公告中对初试考试科目及成绩、报考专业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2025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要求方可进行调剂。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接收调剂相关专业信息。(2)考生根据调剂公告及调剂工作通知要求完成申请程序。(3)拟调入专业对申请人筛选后,通知其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拟调入专业的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及要求参照本文一志愿复试要求进行。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与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各批次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4)经复试被各专业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5)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6)对于初试成绩、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向校外调剂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进行调剂,并按规定办理调剂手续。我校不再寄送调剂考生的初试答卷。03 录取工作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将严格贯彻“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各院系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录取办法各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名,排在名额之外者自然淘汰。其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化遗产发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翻译学各语种等招生计划单列方向单独排名。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可根据需要附加考试。复试分批次进行的,每批次按考试总成绩独立排序。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任何一门同等学力加试课程的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复试及录取各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或复试资格等情形的,一律不予录取。(5)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6)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我校研究生招生将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研招办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联合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303480),同时北京教育考试院也将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请考生按照相关程序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考试录取的有关情况。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或复试资格等情形,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04 信息公示我校复试成绩拟于2025年4月3日前开通查询,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30日前于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y.blcu.edu.cn/)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05 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考生自行至北语校医院或当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寄送给复试所在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医院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06 其他1.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2.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4.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北语研招”微信公众号和各学院网站的具体通知。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接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pdf附件3:复试费缴纳方式.pdf2025-08-08 17: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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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扎实推进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规范调剂流程,切实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障考生“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平稳有序,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4〕3号)、《关于做好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6号)及《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考研成函〔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原则1. 坚持综合评价导向: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衡量研究生考试招生与培养工作的核心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亦是育人环节”的理念,致力于选拔并培养能够担当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重任的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2. 聚焦选拔质量提升:落实分类选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增强复试环节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确保选拔出具备潜力的优质生源。3. 严格规范决策流程:重大事项须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制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到位,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4. 秉持考生为本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为考生提供便捷、高效、暖心的复试相关服务。二、复试组织领导1. 学校层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校复试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具体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 学院层面:各学院(含系、中心、研究院,下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且吸纳教授委员会成员参与。该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3. 学科(专业)层面:各学科(专业)组建复试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明确复试内容、制定评分标准、确定复试流程。三、复试方式和准备工作(一)复试方式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关于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区分志愿类型确定: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可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各专业具体复试方式以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为准。(二)复试组织筹备和工作人员遴选学院需细化复试工作流程、考务调度方案、监管机制及风险应对预案,确保各项安排详实具体、清晰可操作。提前开展考生情况摸排,收集考生复试所需材料;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与消毒制度,在复试现场配备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主使用。 网络远程复试以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用平台,同时准备性能稳定的备用平台,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做好技术保障工作,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复试工作小组需选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作风公道正派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参与复试。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操作程序、评判规则与标准。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中的作用,同时规范导师行为,明确其在复试中的权利、责任与纪律要求。(三)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普遍采用差额形式,具体比例根据志愿类型划分:一志愿复试阶段差额比例约为120%;调剂复试阶段差额比例范围约为120%-300%,具体比例详见各学院调剂细则。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差额比例要求,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符合国家分数线、学校复试线及差额复试比例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调剂政策的调剂考生,将纳入复试考生名单。所有专业均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申请,调剂工作须严格遵循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学校自主公布的调剂要求与办法,各学院可在学校调剂要求基础上,结合专业实际制定更高的调剂标准。 调剂程序与要求如下: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专业缺额信息,考生需在该平台提交调剂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各学院,依据复试工作方案确定的调剂原则、遴选规则、要求及程序,在平台上筛选并确认调剂考生名单。所有调剂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2. 调剂考生须满足学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我校属于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也需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未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3.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调剂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在这7个专业学位之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这7个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至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4.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负责从调剂考生中择优筛选进入复试的人员。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遴选复试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或设置歧视性报考条件。5.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全校调剂工作,包括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调剂相关手续。学院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后,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信息。(四)复试加分项目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享受该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按最高加分项执行。加分后成绩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加分范围与标准外,学校不擅自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加分标准。(五)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复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成绩合格方可被录取。(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相关规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且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但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该专项计划调剂复试分数线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政策,则不得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较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相关规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5年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生22人,具体分配如下:内蒙古7人、四川4人、贵州2人、云南4人、西藏3人、甘肃2人,其中包含“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计划9人。除“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计划”外,其他骨干计划录取考生中,汉族考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申请调剂至该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要求。(八)考生资格进一步确认各学院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生资格审核的规范管理与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其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阶段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加分政策;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该专项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登记表》。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均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文件及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学业能力要求。 不符合教育部规定、学校招生简章要求或复试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向学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九)信息公开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等,均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开,确保考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与安排。四、复试时间、科目和内容(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拟于3月底至4月初开展;4月8日开通调剂系统,每次系统连续开通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调剂志愿。(二)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下简称“外国语”)、专业课与思想政治理论,各科成绩均计入复试成绩,具体分值设置如下: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以面试形式进行;专业课考核满分80分,由50分专业课笔试与30分专业课面试构成。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的专业(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采用面试形式;专业课考核满分70分,由40分专业课笔试与30分专业课面试构成;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分,以面试形式开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学院复试细则),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与网络教育考生,学院可自主决定是否组织加试,相关加试办法须在复试前公布。 考生须参加全部复试科目考试,任一科目缺考均视为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各学院可在复试前制定并公布分招生专业、分计划类别的外国语与专业课成绩合格线,以及复试结果排序规则,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自行组织所有科目复试,可在规定分值范围内,结合学科特点与专业要求,采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考试形式,综合加权计算科目成绩。若学院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三)复试内容学院需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能力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安全保密。 复试面试环节需重点考查以下方面:1.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与学业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2.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开展,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情况。五、复试组织要求(一)严格规范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与监督检查。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做好复试导师的遴选与培训工作,强化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与法治意识,提升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选拔人才的能力;采用必要的技术与管理措施防范作弊行为,提前研究防范AI技术作弊的有效方案。 复试前,需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考生身份复核;组织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提醒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 复试过程中,需坚持并完善“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导师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管理方式,加强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等需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同时,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二)严肃考风考纪各学院需加强复试导师与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及管理,强化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与政治意识,杜绝导师及工作人员擅自违规操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所有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积极优化考生服务各学院需及时、准确解读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重点明确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咨询,畅通联系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的指导,详细介绍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及相关要求。强化人性化关怀与个性化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关爱帮扶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均能顺利参加复试。六、复试费、体检要求(一)复试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规定收取复试费,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网上缴费平台完成缴费,并保留缴费截屏图片提交学院备查。 家庭困难考生、残疾考生、退役军人考生等符合国家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的考生,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备案后,可免交复试费。(二)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学校在新生开学后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入学资格。七、复试成绩的使用及相关事项(一)成绩计算与录取排序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出,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般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外国语(满分20分)+ 专业课(满分8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外国语(满分20分)+ 专业课(满分70分)+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学校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该考核环节不进行量化评分,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三)加试成绩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若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四)作弊处理复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无论何时发现考生存在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结果公布与上报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需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并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责任制度与追究实行复试工作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监督与巡考制度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现场巡查、录像抽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三)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前,需公布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及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束后,需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等信息,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四)复议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为7天。考生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请,学校将在收到申请后一周内予以答复。 咨询申诉电话:内蒙古大学 0471-4992114 举报电话: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0471-3261818九、其他事项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存在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相关规定执行,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执行。十、办法施行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5-08-26 16: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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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11月非全日制研究生校内集中面授安排的通知各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同学:本学期第二次公共课集中面授将于11月22日在我校启动。为保障各位同学顺利参与学习,现将本次面授的相关事宜详细通知如下:一、课程授课具体安排本次集中面授及配套学习共开设六门课程,分别为《自然辩证法概论》《知识产权及电力相关法律知识》《工程项目管理案例》《马克思主义与社会方法论》(该课程面向英语笔译、社会工作专业)《工程伦理》以及《科技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专题讲座》。各课程具体安排如下:(一)《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安排该课程特别设置两个授课课堂,不同课堂的地点及对应适用专业明确划分,具体如下:1. 第一课堂:授课地点为教五楼201教室,适用专业包括电气工程、通信工程(涵盖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方向)、动力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技术、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光电信息工程、控制工程。2. 第二课堂:授课地点为教五楼202教室,适用专业为工业工程与管理(经管方向)、工业工程与管理(机械方向)。本课程的集中授课时间自11月22日起至11月27日结束,期间为全天授课模式,且包含部分工作日。请确定参与本次课程的同学提前向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妥善平衡工作与学习安排,授课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中途请假。(二)《工程伦理》与《科技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专题讲座》安排为最大程度便利非全日制学生灵活完成课程学习,学校联合“学堂在线”平台,专门为2025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推出优质网络课程资源。该批课程由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检索课教师团队精心录制,同学们完成课程规定学习环节后,即可获取相应学分。1. 课程名称:2025秋-工程伦理(保定非全专属)、2025秋-科技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专题讲座(保定非全专属)。2. 学习时段:2025年11月29日8:00至2025年12月29日23:59,在此期间同学们可自主安排学习进度。3. 登录与学习说明:学习需通过PC端进行,登录前需先完成身份绑定,具体流程为:打开手机微信,进入“雨课堂”公众号,点击“更多”选项,选择“身份绑定”,在学校列表中选定“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绑定账号为个人学号,初始密码为“yjsncepu”加学号后6位(举例:若学号为1234567,初始密码则为yjsncepu234567)。身份认证通过后,系统将自动同步校内个人信息及选课数据,后续即可登录学习平台参与课程。4. 注意事项:一是请同学们密切关注课程考试时间与结课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学习任务;二是若学习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按课程分别联系咨询。(三)其他课程说明《知识产权及电力相关法律知识》《工程项目管理案例》《马克思主义与社会方法论》(英语笔译、社会工作专业)三门课程均同步开展集中面授,具体上课细节将另行通知,请相关专业同学保持关注。二、网上选课操作规范网上选课是参与本次集中面授的必要环节,所有计划上课的同学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选课操作:(一)选课平台与登录方式1. 选课需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保定)官网,进入新研究生教务系统(学生端)操作。2. 校外同学需通过VPN远程登录教务系统,具体的VPN使用及登录操作方法,可在研究生院官网“非全日制培养”栏目下的“资料下载”板块中,查阅《研究生校外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说明》获取详细指引。(二)选课时间与要求1. 选课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此时间段为唯一选课窗口,逾期将无法补选。2. 重要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的同学,将无法参与本次课程学习及后续考试,务必高度重视。3. 选课过程中若出现系统故障等问题,可及时联系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312-7522866。(三)选课特殊说明1. 教务系统仅开放个人培养计划内的课程供选,不在培养计划中的课程无法完成选课操作。2. 不计划参与本次集中面授的同学,请勿进行选课操作,避免占用课程资源。三、课程学习相关要求为保障教学质量与学习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对参与课程学习的同学提出以下要求:(一)考勤与纪律要求1. 集中面授课程将严格执行点名制度,每门课程无故旷课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的同学,将被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2. 上课期间及参加课程考试时,须随身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以备教师或相关工作人员查验。(二)诚信学习要求1. 严禁找人替课或替考,一旦发现此类违纪行为,将立即取消该同学本期所有课程的学习及考试资格,并根据违纪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恶劣者将被开除学籍。2. 请各位同学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排除学习干扰,合理规划时间,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的教学付出,以诚信态度完成课程学习。(三)成绩查询要求课程考试结束约一个月后,同学们可登录新研究生教务系统,在完成课程评价后查询个人课程成绩。四、其他补充说明1. 2025级之前各年级需要补修或重修相关课程的同学,需对照本人的培养计划,在本次开设的课程中选择对应科目,完成网上选课并参与课程学习。2. 若在课程学习或选课过程中有其他疑问,可优先联系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特此通知。2025-11-17 14: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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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顺利通过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联合发布 2020-2025 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结果。曲阜师范大学参与此次评估的 20 个学位授权点全部顺利通过考核,充分彰显了学校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领域的扎实功底和优质水平。一、评估工作核心概况(一)评估范围与结果本次评估中,曲阜师范大学共有 20 个学位授权点参与考核,具体涵盖: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 5 个,分别为中国语言文学(0501)、中国史(0602)、数学(0701)、物理学(0702)、统计学(0714)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 6 个,包括心理学(0402)、化学(0703)、地理学(0705)、生物学(07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9 个,涵盖教育(0451)、体育(0452)、国际中文教育(0453)、应用统计(0252)、应用心理(0454)、翻译(0551)、公共管理(1252)、金融(0251)、旅游管理(1254)其中,数学、物理学 2 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化学、物理学、生物学 3 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以及金融、应用统计、体育 3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抽评对象,所有参评学位点最终均获得 “合格” 评估结果。(二)评估机制核心意义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是教育主管部门构建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常态化监测体系的关键举措。按照规定,获得学位授权满 6 年的学位点必须参与此项评估,评估内容全面覆盖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服务贡献等核心维度,是对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综合性检验。二、学校统筹推进评估工作的关键举措为确保评估工作高质量完成,曲阜师范大学高度重视,通过多维度举措扎实推进评估筹备与实施:1.成立专门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与执行工作小组,明确各级职责分工2.建立专题部署、校院联动、专家咨询的统筹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3.组织各学位授权点认真撰写年度报告、自评估报告及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4.全程严格把控评估材料质量,确保评估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三、以评促建,持续提升办学质量此次顺利通过周期性合格评估,为曲阜师范大学进一步优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学校将以此为重要契机,严格落实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的核心原则,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1)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提升学科建设的精准度与竞争力(2)完善学位点全过程监督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筑牢培养质量防线(3)强化自我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学位点建设水平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2025-11-04 11: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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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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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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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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