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为保障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报名、缴费、网上确认及其他重要事项通知如下,考生需严格遵照执行。
一、报名缴费要求
考生完成网报信息提交后,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 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渠道缴纳初试费。
缴费成功并不代表报名完成,考生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
初试费缴纳仅限网上报名期间,逾期不再受理补缴费申请,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
选择京外报考点报考北京联合大学的考生,需按照所在省份招办关于报考外地高校的相关规定完成报名流程。
二、网上确认相关规定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1154 报考点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考生可优先使用手机,也可选择电脑等设备办理,确认工作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严禁他人代办。相关详细要求将通过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需持续关注。
(一)确认基本要求
符合招生单位及所选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各类证明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按时重新上传;系统显示 “审核通过” 即代表完成 2026 年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
审核结果为 “审核不通过” 的考生,需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网上确认。
未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参与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需配合报考点完成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采集,同时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准予考试。
网上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考生,需主动联系所选报考点咨询解决。
(二)材料上传及缴费要求
选择 1154 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未缴费考生将不予进行网上确认。
除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要求上传的资料外,考生还需在指定时间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有效期在 2025 年 12 月 22 日(含)之前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网上报名时生成的报名编号。
相应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人员提供学历证书;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提供毕业颁发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盖章成绩单;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提供学位证书。
京内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 22:00 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需有学校对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及部门盖章,无需提供六个月社保证明。
报考北京联合大学 105700 中医专硕的考生,需额外提供本人视力残疾证明。
上述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需提供原件的电子扫描件(PDF 格式)或清晰照片。
(三)信息确认责任
考生需仔细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均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费用标准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初试费按 138 元 / 人收取;招生单位可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及免试生)收取复试费 100 元 / 人。
(二)退费说明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一律不予退费。
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或未进行网上确认、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所缴初试费将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 2025 年 12 月底返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
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急于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相关问题,需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
(三)专项计划考生要求
符合北京市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关注相关网站 “研考研招” 专栏发布的通知内容。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报名时间安排
考生需合理规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和末期的高峰时段,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六)信息查询与沟通
考生需密切关注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1154 报考点将在网报期间分阶段发布公告,考生需及时查阅。
有关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具体事宜,可咨询对应单位或查阅其官方发布信息;报考政策及动态可通过研招网、相关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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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各位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6205)的考生请注意,须在指定时间登录教育部学信网网上确认系统,完成相关证明材料的上传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为确保大家顺利完成流程,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网上确认核心安排(一)时间节点明确1 首次材料上传时段: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中午12点,此为考生提交各类确认材料的初始时间段,请务必在此期间完成首次上传。2 补充材料提交截止:针对首次上传材料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11月5日下午3点前完成材料补交,逾期将无法受理。3 报考点集中审核时间:11月2日至5日期间,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6点,报考点将集中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特别提醒:1 所有时间节点均为硬性要求,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此外,网上报名阶段未完成费用缴纳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网上确认环节。2 材料审核存在不通过的可能性,重新提交及二次审核均需耗时。为避免因补救时间不足导致确认失败,强烈建议考生提前备好各类材料,并在11月4日前完成提交,为后续可能的修改留出充足空间。(二)系统登录方式网上确认系统支持两种登录途径,分别为通过指定网址登录和扫描专属二维码登录,系统同时兼容手机端与电脑端操作,其中手机端操作更为便捷,建议优先选用。(三)确认流程说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依次完成"报名信息核对""个人图像照片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等关键步骤,整个流程逾期不予补办。材料提交后,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代表完成2026年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可专注备考;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依据系统提示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提交。若经核查不符合兰州大学报考点报考条件,考生需立即重新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避免影响后续考试安排。如有疑问,可拨打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912168获取帮助。完成网上确认后,考生应主动通过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官方渠道,持续关注考试相关安排,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开展。(四)必备材料及规范要求1 全体考生通用材料及标准a 近期证件照:需提交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照,背景为白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格式仅限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为3:4。拍摄要求:坐姿端正,双眼平视镜头,双耳对称外露,双肩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占比需达2/3;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光线均匀柔和,面部无高光、光斑及阴影,无红眼现象;头发不得遮挡面部或形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照片需真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禁止翻拍旧照,不得使用美颜、滤镜等修饰工具。重要提示:此照片通常将直接作为录取后的学籍照片,毕业时会与学信网学历照片进行严格比对,若比对存疑,将影响研究生学籍学历注册。请务必按要求上传合格照片,否则可能导致审核失败或无法正常参加考试。b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五官清晰外露,头发不遮挡面部及形成阴影。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需完整、清晰,避免被手指等遮挡;照片需真实有效,不得通过PS等软件修改;光线均匀,面部无反光、阴影及红眼,不化妆且不佩戴各类眼镜。特别说明:上述两项材料为所有考生必传内容。若考生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身份核验未通过,需按系统提示额外上传身份证人像面及国徽面照片。2 分类型考生补充材料及标准a 兰州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学籍或学历信息校验未通过,需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学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则需提供考籍证明、准考证、成绩单等可证明应届身份的材料。b 单独考试考生: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提交三项材料,分别为毕业证书(若证书丢失,可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书,以及《兰州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c 境外学历考生:在对应报考类别所需材料基础上,必须额外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d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常规材料外,需补充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考生上传材料时,只需在系统中找到对应材料类别窗口,点击上传即可完成操作。二、考场安排预先知晓1 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考场:适用考生包括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以及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的应届本科考生。2 榆中校区天山堂考场:适用于除上述学院及专业外的其他兰州大学应届本科考生。3 单独考试考生考场:所有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兰州大学的考生,统一在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所属类别,明确对应的考场位置,按规定时间抵达考场。未按时入场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关键注意事项1 费用缴纳要求: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名费支付是参与网上确认的前提,未交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无法进行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后续考试。2 信息确认责任: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得修改。若因考生自身原因,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等,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特别提醒: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及采集个人图像等电子信息。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清晰,若因照片等材料模糊不清导致后续确认、考试、录取受阻,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四、诚信考试法律警示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依法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合法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将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教育考试机构及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等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及考试成绩的,将认定其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3 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时,需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暂扣相关证件。4 刑事法律责任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帮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都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兰州大学报考点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全过程中,务必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2025-11-17 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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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办法,研究生院(研工部)组织各学院开展复试、录取等各项具体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开展复试组织、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工作。二、复试分数线学校根据各专业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人数、招生计划、学科特点等情况,科学划定各专业进复试最低分数要求。各专业进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以及各专项复试分数线已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上线人数充足的前提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四、调剂我校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不接收调剂生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结束后,若非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接收调剂生源,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及调剂工作通知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五、破格我校今年不接收考生破格申请。六、复试安排1.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负责通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全部为现场复试。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按规定参加复试,视为放弃本次复试,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到与资格审核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诚信复试承诺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往届生提供,以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获得的学历文凭为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应届生提供)等材料原件到相关学院报到。(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原件,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原件。(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3)报名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还须提供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3.复试的相关费用复试费80元(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硕士查询系统在线支付)。4.专业课笔试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命题及考试由各学院组织,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是为了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考核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面试按复试小组制定的复试内容和形式进行,通常采用随机抽取试题及提问作答的形式,满分为100分。6.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学院自主设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并报学校备案。7.思想品德考核在复试中必须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要结合专业特点,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角度认真考查。8.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9.复试材料存档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做好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复试工作结束后做好复试笔试试题(含考生答卷)、面试情况表等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七、综合成绩计算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1.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实践考核成绩(满分100分)×1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八、录取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60分;(3)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4)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5)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6)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7)报名材料弄虚作假。2.硕师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拟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拟录取考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4.调档与签订协议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应在5月底之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毕业后调档)。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教育部文件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今年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录取前还须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5.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学校预计于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可在复试录取期间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更改操作。九、体检遵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在复试阶段不组织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组织进行,届时见学校通知。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十、信息公开学校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十一、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分或处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二、咨询、申诉及监督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查询,学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各项信息。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jszs.njnu.edu.cn/2.申诉考生对学院复试程序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书面申诉。申诉考生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再次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书面申诉。3.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404室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邮箱:yzb@njnu.edu.cn咨询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监督电话:025-85891511各学院联系电话可查看硕士招生章程。本办法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2025-08-05 16: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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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26研考招生工作问答各位考生:为扎实推进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切实解答广大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关注的热点问题,现将目前收集到的高频疑问进行整理并统一回复。对于本次未涵盖的内容,恳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 微信公众号及各招生学院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所有招生要求均以官网公布内容为准。想要了解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的更多动态,欢迎关注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 微信公众号。一、常用基础信息问答(一)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相关说明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一是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该照顾政策的考生,将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若想享受此项照顾政策,须在网上报名阶段按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招生单位则在复试(含调剂)前开展复审工作。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政策。选择新疆以外报考点的考生,请留意相关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按要求完成报考及网上确认流程。(二)考试加分政策解读根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纳入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该初试加分政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分值不可累加。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提交方式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同时,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加分相关信息,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加分政策。(三)学校各校区地址新疆大学共有四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红湖校区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 666 号;博达校区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 777 号;友好校区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北路 499 号;喀什校区位于喀什地区喀什市学府路。(四)博硕士各专业学费标准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其中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和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有明确公示。(五)新疆大学奖助学金体系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0.6 万元。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制年限内),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自治区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制年限内),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 万元。自治区学业奖学金: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资助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组织择优评选,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须在学制年限内),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0.35 万元。社会类奖学金:包括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具体评选对象、奖励金额及其他要求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非在职定向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定向考生,可同等享受或参评以上奖助项目。(六)各二级学院招生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各二级学院的招生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可通过研究生院相关页面查询了解。(七)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的选择方式定向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前,需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工作单位。以下考生报考类别需填报为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 “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 和 “定向就业单位”: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以及有工作单位且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的考生。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的,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需填写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例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或区县均选 “其他”,定向就业单位填 “无”,毕业后在填写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择业;有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须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毕业生,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指考生目前未确定未来工作单位,毕业后通过 “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入学时,考生需将本人档案、人事、户口等关系转入学校,未按期转入的,无法取得入学资格。我校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专业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在满足报考条件的前提下,考生可自主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注意的是,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即仅接受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八)推免生能否参加统考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九)新疆大学各专业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 3 年。(十)公费师范生能否报考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报考研究生,需按照其签订的定向协议条款执行。(十一)招生章程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专业,年限计算方式考生可参照本人毕业证书上的日期至我校招生年度研究生入学日期进行计算,我校研究生入学日期一般为 9 月。(十二)非全日制专业毕业后是否有毕业证和学位证考生毕业时,若符合我校毕业条件且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十三)学校是否提供历年考研真题或组织辅导班我校不提供历年考研真题,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十四)考试时能否使用计算器统考科目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若允许使用计算器,将在准考证上注明,未注明的则不可使用。(十五)管理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授课方式我校管理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授课方式分为周末授课和集中授课两种,具体专业的授课方式需咨询对应招生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可通过研究生院相关页面查询。二、报名信息问答(一)报考点的选择方法应届本科毕业生(2026 年 9 月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新疆大学报考点要求,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无固定工作的往届生:建议选择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其他往届生:可选择工作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但需提交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部分报考点可接受社保证明,由于各报考点要求不同,具体以报考点公告为准。新疆大学报考点(代码:6509)相关要求:该考点原则上仅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乌鲁木齐市、报考新疆大学的考生,以及乌鲁木齐市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新疆大学的考生,受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新疆大学既是招生单位,也是报考点,具体要求如下:乌鲁木齐市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户籍在乌鲁木齐市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户籍在乌鲁木齐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工作所在地在乌鲁木齐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最近 1 个月(7 月~10 月)的新疆社保记录清单。援疆干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等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入学前可毕业本科生:还应提供自考成绩证明等材料。报考点确定后,考生可在报考点所在地区安心复习备考,不建议随意流动。需特别注意的是,报考点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并非报考院校,不过部分考生的报考点与报考院校可能一致(如报考新疆大学且选择新疆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报考新疆大学的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点报名公告就近选择报考点,例如上海的考生报考新疆大学,可按照上海报考点公布的要求,就近选择上海的报考点参加考试。(二)预报名后正式报名是否需要再次报名已在预报名阶段生成报名号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在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提交报名信息。考生需牢记报名号、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建议妥善记录),及时下载报名信息表,关注网报公告等相关信息,后续仅需完成网报确认和准考证打印工作即可。(三)研究生考试能否多次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不再补报,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四)学籍学历校验的时间及考生需做的准备学籍学历校验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自动进行,无需考生手动操作,但考生需及时关注校验结果。若校验未通过,需按照报考点公告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五)报名时户口本地址与身份证地址不一致,如何填写需按照实际户口所在地填写,若不清楚具体地址,可前往当地派出所查询户口转移记录。(六)报名时报考专业为学校自主命题,应填全国统考还是单独考试需选择全国统考。单独考试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命题的考试,与学校自主命题专业的报考类别无关。(七)管理类专业的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同等学力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特别提醒:自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 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 125604),也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八)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申请方式考生可登录研招网 “网上报名平台” 填写考生信息,按照我校报名公告如实填写定向身份及相关信息,完成 “填写报考信息” 后,在 “网上报名平台” 首页选择并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九)硕士报名考生实名注册的注意事项实名注册时,需仔细核对本人姓名和证件号码的准确性。无论此前信息是否有过变更,这两项信息必须与当前所持最新身份证完全一致,否则将影响后续入学和毕业(少数民族考生姓名中间带 “・” 的,需特别注意核对)。(十)硕士报名填写毕业信息的注意事项建议按照 “学信网” 上的信息,准确填写本人的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毕业证书编号及毕业时间。部分考生可能出现误将毕业证书上的序号当作毕业证书编号、把学位证书编号和毕业证书编号填反、毕业时间填写错误等问题,这些都会导致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需格外注意。(十一)硕士报名环节,自学考试明年才可毕业的考生注意事项在网上确认前未取得毕业证书,但能在研究生录取前毕业并拿到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生,视为届时可毕业考生。由于 “学信网” 仅以考生是否毕业判断学历情况,这类考生在获得毕业证书前,会一直提示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因此,考生需尽量填写准确、合理、真实的信息,以便报考点审核,也可根据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提供省级自考办或培养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等佐证材料。(十二)硕士报名环节,学校更名或毕业专业找不到时的信息填写方法学校更名情况:对于在校生(大四),若所在学校更名,可与学校确认后,按照未来领取毕业证上的学校名称填写;对于已毕业考生,若原学校更名且无法在网报系统列表中找到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若直接选取更名后的学校,会出现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 提示,此类考生需在网报系统毕业学校列表中选择最后一项 “00000(其他)”,随后在弹出的输入框中,按照所持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准确填写,务必与毕业证上的学校名称保持一致。若学信网信息与毕业证书信息不符,可能是毕业学校上报信息有误,建议考生及时与毕业学校联系确认。毕业专业找不到情况:与学校找不到的处理方式类似,可能是所学专业已不在当前国家招生学科目录中。考生可在毕业专业列表中选择最后一项 “000000(其他)”,然后在输入框中手工填写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专业。报名确认环节,考生需根据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十三)硕士报名环节,毕业后改姓名考生的注意事项毕业后更改姓名导致身份证件姓名与毕业证姓名不符的考生,报名时须以当前所持最新身份证件信息为准。若已用原姓名在研招网注册,根据研招网工作人员建议,考生需准备两个手机号,分别用于关联旧姓名的研招网账号(查询学历、学籍信息)和注册新姓名的研招网账号(报考研究生)。新注册账号所用手机号,在报名至录取阶段需保持畅通,以便招生单位或报考点联系。同时,考生需仔细阅读报考点网报公告,对于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情况,需提前准备户口本(体现曾用名页面)、派出所盖章的改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在确认阶段上传提交。选择新疆以外报考点的考生,需关注相关报考点公告,按要求完成报考及网上确认。(十四)未通过英语四级能否报考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英语四级成绩无硬性要求。(十五)只有毕业证无学位证能否报考研究生根据《新疆大学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报考条件要求,取得本科毕业证且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需注意的是,推免生(含直博生)需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考生若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十六)报考贵校硕士的学历要求考生学业水平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当年入学之日为限),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我校同等学力学业要求者,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学业要求为: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或具有可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十七)报考贵校是否有年龄限制无年龄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十八)本科延期毕业能否报考对于本科延期毕业的考生,报考资格需根据学籍状态判断:若学籍状态为 “在籍”,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正常报考,但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失去录取资格;若学籍状态已显示 “结业”,则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满足同等学力相关报考要求。(十九)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的差异说明专业硕士(专硕)与学术硕士(学硕)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方式、就业方向等方面存在区别,考生可参考研招网 “考研常识” 板块中关于两者差异的详细解读,了解不同类型硕士的定位与特点,以便结合自身规划选择报考方向。(二十)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专业及报考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需以研究生院网站 “招生信息专题” 中发布的最新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该目录会明确列出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及报考所需满足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条件,考生可自行查阅了解。(二十一)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证书获取情况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毕业时,若达到我校规定的毕业条件(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论文答辩等),且符合学位授予标准(达到学术水平要求、完成学位相关流程等),可同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二)考研专项计划的设置情况我校设置的考研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两类:一是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是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该计划包含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面向符合政策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具体计划名额及报考细则,可关注研究生院后续发布的专项计划招生公告。(二十三)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要求基础报考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需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满足我校规定的同等学力学业要求,方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业能力要求: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学业要求为以下两类之一:一是曾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且需提供成绩合格证明;二是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具有可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如论文、专利、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管理类专业的特殊要求: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管理方向)等管理类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满足工作年限要求: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后,需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若为本科毕业,需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若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复试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后续录取环节。(二十四)更改姓名考生的报考流程更改过姓名的考生,需以当前使用的新姓名进行研考报名,确保报名信息与现有身份证件一致。同时,需在报名及资格审核阶段,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文件,或包含 “曾用名” 信息的户口本页面,以证明新旧姓名为同一人,避免因姓名不一致影响学历校验及录取。(二十五)报考点的选择规则及我校报考点的适用情况报考点选择需遵循以下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需选择招生单位(我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可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我校作为报考点,仅面向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如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乌鲁木齐市、报考我校的考生,或乌鲁木齐市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我校的考生),具体需以我校报考点当年发布的报名公告为准。(二十六)预报名与正式报名的区别预报名与正式报名的核心区别在于时间节点,两者效力一致:预报名阶段填写的报名信息,可直接同步至正式报名系统,无需重复填报。考生在预报名阶段完成信息填写并缴费、生成报名号后,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操作,只需确认信息无误,后续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及准考证打印即可。(二十七)历年考研试题的提供情况我校目前不提供历年考研试题,也不开放历年试题下载通道。考生备考时,可通过参考教材、专业课程笔记、学科领域核心知识点等资料复习,或咨询报考学院了解专业备考重点,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试题售卖信息。三、复试相关问答(一)初试成绩的查询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两种官方渠道查询:一是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成绩查询专题页面,按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如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查询;二是登录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在成绩查询板块提交个人信息后获取成绩,具体查询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二)初试成绩的复核流程若考生对本人初试成绩存在疑问,可按我校发布的成绩复核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核。复核申请需通过指定渠道(如研究生招生系统、邮件等)提交,具体的申请时间、所需材料、复核范围等要求,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复核通知中明确,考生需密切关注。(三)初试成绩的专业排名提供情况我校不向考生提供初试成绩的专业排名信息。考生无法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自己在报考专业中的成绩排名,建议结合往年复试分数线、报考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综合评估自身进复试的可能性,同时提前准备复试相关内容。(四)复试分数线的划定规则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划定分为两类情况:大部分专业:直接采用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二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 “国家线”),达到国家线即可获得复试资格(需满足专业单科线要求);特殊专业及专项计划:对于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等专项计划,将根据上级部门指导意见、专业实际招生计划、生源质量等因素,按规定程序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自主划线通常高于国家线。(五)复试分数线的公布时间国家层面的复试分数线(国家线)预计在每年 3 月中上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官网、研招网等平台查询;我校复试分数线(含自主划线专业及专项计划分数线)将在国家线公布后及时发布,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考生需定期查看官网信息。(六)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公布情况目前我校尚未收到上级部门下达的 2026 年研究生正式招生计划,因此暂无法公布各专业准确招生人数。考生可先参考研究生院此前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 “拟招生人数”,该数据为初步计划;待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026 年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及各类专项计划招生人数,考生需留意后续更新。(七)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时间安排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常在每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下旬开展,具体复试时间不统一,由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报名时预留的电话畅通,若手机号码变更,需及时联系报考学院更新信息,避免错过复试通知。(八)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组织方式复试方式(如线上复试、线下复试)将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如生源分布、疫情防控要求等)综合确定。确定后将第一时间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明确复试的形式、流程、所需设备(线上)或地点(线下)等信息,考生需按要求提前准备。(九)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核心内容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主要涵盖四大维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通过面谈、材料审核等方式,评估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职业素养等;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可能涉及专业问题问答、实验操作(部分理工专业)等;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外语听说能力,形式包括外语自我介绍、外语对话、专业外语翻译等;科研创新潜质与综合素质:了解考生的科研经历、学术兴趣、创新思维,以及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复试参考书目需在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具体复试流程及评分标准,可咨询报考学院获取详细信息。(十)研招网公布成绩的性质说明考生首次在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查询到的初试成绩,均为考生的卷面原始成绩(即未叠加加分政策的成绩)。若考生符合初试加分政策(如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需在报名阶段主动申报相关信息,并按研究生院及报考学院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加分才会计入最终成绩,用于判断是否达到复试分数线。(十一)硕士初试成绩的复核范围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通知(以 2025 年通知为例),初试成绩复核仅针对 “试题漏评”“成绩累计错误”“成绩登记错误” 三类情况,超出此范围的申请(如对评分标准有异议、主观题得分争议等)均不纳入复核范畴。同一科目考生仅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不可重复申请。2026 年成绩复核的具体范围,需以当年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为准。(十二)硕士复试分数线的公布时间补充说明复试分数线的公布时间与国家线发布进度相关,通常在 3 月份公布。其中,国家线率先公布,我校随后根据国家线及专业情况确定并公布本校复试分数线(含自主划线专业)。考生需持续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复试准备。(十三)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差额比例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即某专业计划招生 10 人,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 12 人(具体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微调),通过差额复试选拔符合要求的考生,确保录取质量。(十四)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的计算方式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 100 分),成绩构成及计算规则由各招生学院自主制定,并在学院复试办法或实施细则中明确。通常复试成绩包含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部分专业含笔试成绩)等,各部分占比不同,最终按比例折算为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十五)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的详细分类复试内容可分为三大核心模块,具体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专业素质和能力:通过专业笔试(考查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专业面试(回答专业问题、分析专业案例等),评估考生的专业基础与学术潜力;外语听说能力:通过外语对话、短文翻译、外语自我介绍等方式,考查考生的外语沟通与理解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面谈、审核材料了解考生政治态度、道德修养),以及综合素质评估(考查考生的科研经历、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职业规划等)。各学院会根据专业特点调整复试内容与形式,具体以学院当年发布的复试办法为准。(十六)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材料准备要求根据我校复试录取相关规定,复试前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及加分政策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或材料不全、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复试。2026 年复试材料的具体要求,需以当年研究生院及学院通知为准,以下为 2025 年材料要求(供参考):1. 报考资格审核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研考准考证(需确保信息清晰、无涂改);(2)学历与学位相关证明:已毕业考生需提交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含注册信息页)及在校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需学校或学院盖章);(3)同等学力考生补充材料:需提交进修过的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证明(需进修单位盖章),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可显示度科研成果材料(如论文、专利证书等);(4)专项计划考生补充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需提交当年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5)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其他能证明学历(学籍)有效性的材料;(6)加分政策申报材料: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报名阶段按要求填报信息,复试前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服务项目考核合格证明、退役证明等);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复审通过后方可享受政策。2. 复试资格审核材料(1)《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并盖章,考核结论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2)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职考生补充材料:需提交户籍材料(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以及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与户籍地均需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加分政策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对应的证明文件,如 “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退役证等。3. 其他自愿提交材料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提交能体现个人优势的材料,如科研成果证明(论文、课题参与证明)、外语水平证书(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单)、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等,此类材料不作为必交项,但可作为复试评分的参考依据。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再次核查报考资格,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四、调剂相关问答(一)调剂接收情况说明我校部分专业在招生过程中,若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将接收调剂考生。具体哪些专业接收调剂、调剂的名额及条件,需待教育部 2026 年研究生调剂政策正式公布后,由研究生院在官网发布调剂公告明确。考生可关注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获取 2026 年调剂专业信息。(二)调剂流程说明我校调剂工作严格遵循国家调剂政策及程序,具体流程如下: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研招网将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所有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需通过该系统提交,不接受线下调剂申请;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选择我校及目标专业),我校将在系统中审核考生资格,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系统通知考生。(三)调剂基本条件说明2026 年调剂的具体条件(如学历要求、初试成绩要求、专业匹配度要求等),需以研究生院在调剂阶段发布的公告为准。通常调剂条件会结合国家政策、专业招生需求制定,如要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及我校调剂专业分数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近或相关、满足调剂专业的学历要求等,考生需在申请前仔细阅读调剂公告。(四)调剂时间安排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通常与复试工作同步开展,时间集中在每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下旬。具体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填报时间、调剂复试时间等,将根据国家政策及我校复试进度确定,最终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调剂时间安排为准。(五)拟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调剂考生的拟录取结果,将在调剂复试结束后,由各招生学院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公布内容通常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录取状态,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2025-11-03 1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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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6 年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为规范推进 2026 年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 号)》《2026 年上海市推免工作提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本复试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且以德育为首要标准 —— 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核心内容与录取重要依据。在考查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重点关注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及遵纪守法情况,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同时,工作以 “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升质量” 为核心目标,着重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坚持 “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强化复试工作统筹领导,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导向,助力提升招生选拔水平;统筹兼顾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加强全程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二、专业方向情况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点,目前已组建一支结构合理、专业能力突出的导师队伍,共有校内硕士生导师 71 名,具体构成如下:教授 19 人、副教授 34 人、讲师 18 人。该学科点紧密对接管理科学与工程领域相关行业发展需求,重点培养四类高层次管理学人才,具体培养方向包括:信息系统与商务智能;服务科学与管理;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管理;管理系统工程。三、组织机构和形式1.学院层面成立三类专项工作小组,分别为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监察小组及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上述小组由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各专业学科方向负责人、教学秘书及研究生辅导员共同组成,主要职责是统筹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与整体管理。2.复试采用线上方式开展,各专业学科方向负责人牵头负责本方向复试的具体组织工作。每个面试小组由 5 名导师、1 名面试秘书(同时承担考场助理职责)及 1 名心理咨询师(需为具备资质的辅导员)构成;其中,5 名导师中需指定 1 名担任面试组长,原则上由该方向导师组组长或教授担任。所有线上复试小组成员需在同一房间同步开展面试,并现场完成打分;面试秘书主要负责本小组复试阶段的文秘事务,如记录、材料整理等。3.学院研究生秘书具体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严格核验确保复试流程符合规定、平稳有序推进;同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对复试全过程的规范管理,从流程监督、标准执行等方面保障选拔工作的择优性与公平公正性。4.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均需签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承诺书》,签订完成后需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再由学院统一汇总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部备案。四、接收复试与录取的基本条件1.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3.身体健康状况满足国家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单位)规定的硕士研究生体检标准;4.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违法违纪行为及受处分记录;5.申请人须为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处于前列,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发展潜力。五、申请时间1.2025 年 9 月 22 日,教育部将正式开通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考生需通过该系统完成以下操作:2.查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招生目录;3.在线填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志愿;4.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特别提醒:未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填写志愿的考生,其申请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复试及录取流程。六、复试安排(一)复试资格审查1.时间与通知发放:自 2025 年 9 月 23 日 9:00 起,经济与管理学院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根据考生本科成绩、专业排名、学术潜力等情况择优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消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通知的接收与确认,并按学院后续通知要求准备、参加复试。2.复试比例:复试采用差额选拔形式,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复录比)为 1.2:1;若合格生源数量未达到该比例,则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确保选拔质量。3.身份核验:为严防替考等违规行为,线上复试将综合运用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手段,并结合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等数据库信息进行多维度比对,严格核验考生身份真实性与唯一性。4.材料提交:复试前,考生需将以下电子材料(建议以 PDF 格式整理提交,确保内容清晰可辨)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sitjgxyyz@163.com,材料清单如下:(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显示个人信息页);(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注册信息页);(3)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完整);(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026 版)》(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本科学校或相关部门公章);同时,考生需提前下载学院提供的配套附件材料,包括《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远程复试腾讯会议软件使用说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026 版)》,并按要求完成软件测试、承诺书签署等准备工作。2025-10-11 1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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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规范开展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相关工作,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教育部、江苏省相关会议精神及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核心工作原则(一)综合评价,提质增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构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体系,强化综合评价维度,提升复试环节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确保招生质量。(二)严格管控,保障公平对复试录取各环节实施严格管理,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流程规范公正、结果及时公示,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以人为本,优化服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精准回应考生疑问,强化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招生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组织管理架构(一)学校层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学校领导小组”)承担核心管理职责,具体包括:审定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工作并监督执行、统筹调配招生名额、审核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同时组建学校复试工作督查组,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与协调。(二)学院层面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复试的统筹推进,主要工作包括: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对本院复试流程、信息公开及录取结果负责,保障复试工作有序开展。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一)复试形式复试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复试两种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且需提前向考生公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复试必须采用相同形式。若采用网络复试,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确保复试顺利进行。(二)招生计划分配与调整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向各学院分配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由学院统一公布,并严格按公布计划执行;按研究方向拟录取的专业,需单独公布分方向招生计划,计划可在本专业内部进行调整。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至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至学术学位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使用。学校可根据复试实际情况,对各学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微调。(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比例1. 复试分数线划定各招生学院需在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综合考量本学院生源数量、招生计划规模、复试比例要求、学科专业特色及复试考核需求等因素,自主划定本院各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分数线需保持一致)。2. 复试比例要求复试采用差额方式组织,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复试名单由各学院在本院官方网站公布。(四)复试时间节点学校将于 3 月下旬正式启动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需对外公布。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 4 月 3 日前完成。(五)破格复试政策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六)加分政策适用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中相关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相应加分待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录取排序。(七)复试资格审查1. 审查材料要求对照《复试资格审查承诺书》,对考生提交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核与核验,并收取复印件存档备查:(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应届生需提供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的文凭为准),学士学位证书非必需提供;(4)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5)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官方自考成绩单或在读证明;(6)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8)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包含在职公函等在内的在职证明;(9)各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2. 审查结果处理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需密切关注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及相关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与复试。3. 其他审查要求复试前需通过比对相关数据库等方式,加强考生身份核验,严防替考行为。同时,考生需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标准为 80 元 / 人,具体缴费安排另行通知。(八)复试考核内容与要求复试考核包含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旨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既关注学业知识掌握情况,也注重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及政治思想表现等。复试考核总分为 300 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150 分,综合素质考核 150 分。1. 专业能力考核通常以复试笔试形式开展,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小时(上机考试、设计类考试时间不超过 6 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考苏州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 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需涵盖以下三方面,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1)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等;(2)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跨学科学习与科研实践经历(含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能力、心理素质、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礼仪等;(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力理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由复试小组成员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考核时间不超过 5 分钟。3. 特殊考核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需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考核总分。各学院复试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院发布的复试细则。(九)复试特殊说明若有必要,学院可组织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但考生在同一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仅能参加一次复试。复试属于国家级考试,需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含考生)及未获学校授权的机构,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对外传播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细节,违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四、调剂工作要求(一)调剂基本条件需严格按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具体条件如下:(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需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也需相同或相近;(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一致的调剂考生,需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这 7 个专业学位;(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二)调剂时间安排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简称 “调剂系统”)将于 4 月 8 日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该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未通过 “调剂系统” 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我校 “调剂系统” 开放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我校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将另行发布通知。五、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一)录取基本流程1.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初试科目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 ÷5)×60% +(复试成绩 ÷3)×40%;初试科目成绩满分为 300 分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 ÷3)×40%。2. 学院建议录取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需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专业或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具体以学院复试细则为准)分别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排序顺次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也相同,以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较高者为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复试考生,不予录取:(1)报考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3)复试成绩低于 180 分;(4)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复试成绩标准;(5)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6)存在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学院建议录取名单经学院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学校领导小组。3. 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 7 日的公示。4. 体检安排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非全日制考生除外):已录取的全日制考生,需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已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报到前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在报到时提交体检报告原件至招生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结合《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二)其他录取相关说明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拟录取前,需提交学校、用人单位与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以及在职公函和相关证明材料。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档案、人事、工资、福利、户口、医疗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也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考生,需由所在单位提供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生的考生,无需提供人事档案,但需提交学校、用人单位与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保留入学资格;确需保留入学资格的,需在拟录取前经学校同意,可先工作 1-2 年,再入学学习,此类考生纳入当年招生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结束后,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印发取消入学资格的正式文件,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六、复试录取监督与复议机制(一)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对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若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复试,需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复试录取工作。(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将在官方相关网站及时公布以下信息: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学院复试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含拟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三)复议制度畅通投诉与申诉渠道,保障考生监督权利。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由各学院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复议结果需上报研究生院。(四)监督检查制度学校纪委办与研究生院共同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各招生学院需成立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对本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学校监督联系方式:纪委办:联系电话 0512-69379060,电子邮箱 jcc@usts.edu.cn;研究生院:联系电话 0512-68093182,电子邮箱 yzb@usts.edu.cn。七、其他补充规定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若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继续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苏州科技大学2025 年 3 月 20 日2025-08-29 14: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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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复试考核与成绩评定规则(一)复试考核形式与内容设置复试优先采用现场考核模式,各学院可依据学科(专业)的独特属性及实际工作安排,选择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同一学科(专业)须统一复试方式,不得混合采用不同形式。网络远程复试通常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为主要平台,其中一个作为主用系统开展复试,另一个作为备用系统,以防突发技术问题影响复试进程。考生需密切关注所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纪律规范、系统操作指南等相关文件,提前做好准备。复试考核内容通常涵盖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以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对人才实践能力的要求,额外增设实践操作考核环节。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可融入专业综合面试过程中同步进行,无需单独组织。复试重点聚焦考生的创新思维、专业知识储备与综合素养,旨在选拔出具备高层次拔尖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专业课笔试着重检验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核心知识的综合掌握程度,通过试题全面评估考生的知识体系完整性与应用基础。专业综合面试针对每位考生的时长不得少于 20 分钟,面试内容需包含以下核心维度:(1)考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课程修读情况及学业成绩表现。(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深度、应用技能的熟练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的认知水平,以及在本专业领域未来发展的潜力。(3)考生在科研活动中展现出的创新意识、研究思路与实践能力。(4)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之外的学习经历、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如学生干部工作、社团活动参与、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5)考生的职业理想、责任感、纪律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及心理健康状况。(6)考生的人文修养、言行举止、礼仪规范、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7)实践操作考核环节,学院可结合学科特色与实际需求,考核考生对专业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操作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实际应用能力为核心目标,重点评估考生的听力理解、口语表达与交流沟通能力。(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实施办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理念,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的全面考核,从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观念等方面,深入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学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品质,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的记录信息,对考生报考时填报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并将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关键内容和录取决策的重要依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发函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审查考生的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政工部门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三)复试成绩评定与计算方式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结果保留至百分位,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环节成绩按照相应权重计算后的总和。各考核环节的成绩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考核重点自行设定(常规情况下,专业课笔试成绩权重为 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 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权重为 20%)。复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60.00 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其复试结果判定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若因特殊情况(如考生考核表现存在争议、考核内容需进一步验证等),学院可根据实际需求,安排考生进行二次复试。二、复试时间安排与实施流程(一)复试时间范围复试工作将在 2024 年 9 月下旬至 10 月中上旬期间开展,具体的复试日期、时段以各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二)复试基本实施步骤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确定意向报考的学科(专业)后,需及时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志愿填报操作。9 月 28 日起,推免服务系统将开通志愿填报功能,已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系统填报招生单位志愿。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以免影响后续安排。考生参与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学院公布的复试具体安排,准时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学生个人信息页与注册情况页)。(2)大学期间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需经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审核盖章,且需密封保存,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或其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考生在大学期间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并获得奖项,或有其他突出表现,需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学院组织复试测试:各学院按照既定安排组织复试测试,并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过程的可追溯性。相关学院可选择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励学楼教室)作为复试场所,在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后,需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研究生院将提前做好复试录音录像设备的调试与设置服务。此外,相关学院也可利用本院已有的录音录像设备,自行选定合适的复试场所开展复试工作。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尽快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确认结果将作为最终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已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需在 2024 年 10 月 25 日前,将填写完整、办理完毕的《北方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提交至复试学科(专业)所在学院。三、拟录取结果公示安排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计划在 2024 年 10 月下旬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之后由研究生院对经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四、咨询服务与申诉渠道考生咨询电话:010-88803523(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拨打,解答考生关于复试录取流程、材料准备等方面的疑问)。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考生对复试录取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申诉与举报)。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考生可通过邮件提交申诉材料,需注明个人信息、申诉事项及相关证据)。纪检监察室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接受电话申诉与举报)。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 5 号(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用于接收考生书面申诉材料或其他相关文件)。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4 年 9 月2025-09-03 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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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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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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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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