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1-14 10:07:27 来源: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坐落于环境宜人的珠海校区,依山傍海的地理优势赋予其独特的育人氛围,作为国内外颇具影响力的旅游教育与科研高地,学院在学科建设上成果显著。在2024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学院所属的旅游休闲管理学科斩获全球第三、中国内地第一的优异成绩,为旅游管理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坚实保障,也奠定了良好的国际口碑。


2026年,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将全面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评估为核心的“申请-考核”制度。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需同时遵循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本院制定的专项要求,完成报名流程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一、招生专业、类别及人数


2026年具体招生专业,考生可查阅《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获取详细信息。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院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相关招生除外。


上述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明确的人数,为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该计划已涵盖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的招生名额。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政治与身体条件


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且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中山大学制定的体检标准。


(二)学历学位要求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处于硕士阶段、即将毕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顺利取得硕士学位,若未能按时获取,将自动失去录取资格)。


(三)专家推荐要求


考生需提供至少两份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人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四)境外学历认证要求


持境外院校颁发的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其学历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交认证报告,最迟提交时间为录取前。


(五)学术与外语能力要求


考生需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且具备较强的科研潜力,同时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 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2.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68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或老托福考试成绩580分及以上,或新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六)其他要求


需同时符合《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2025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期间,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该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直接攻博及硕博连读考生无需缴纳)。具体的报名操作规范及时间节点,可参考《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知》。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在报名系统内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务必在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旅游学院办公室。邮寄纸质材料时,需用统一信封封装,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生报考材料”。


材料寄送及现场提交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大学路中山大学海琴六号楼旅游学院A568,收件人为郑老师(建议优先选择顺丰快递或EMS邮寄),联系电话:0756-3668277,邮编:519082。


申请材料需按以下编号顺序整理:


1. 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 至少两份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可从报名系统下载,需分别密封,且推荐专家需在信封封口骑缝处签字),推荐人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


4.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持境外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单证硕士需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6.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均可);


8. 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9. 体格检查表(需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盖章,体检表可从报名系统下载);


10. 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代表性荣誉与奖励证明(按要求整理排序后汇编为1个PDF文档);


11. 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的考生,需额外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包含考生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内容)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三)报考资格确认说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或未按时将报考材料送至(寄至)我院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报名信息真实性要求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若经核查发现信息或材料不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体检规范


所有考生均需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在学研究生报考要求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非应届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该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考核后,需先从原培养单位办理退学手续,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七)特殊考生报考限制


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规定履行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含违约人员)报考。一经查实相关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四、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


学院将依据前述报考条件,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开展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学院将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核心的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审。结合年度招生计划,专家组将按一定比例筛选出综合素质优异的申请人,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该名单将于2025年12月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公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后续综合考核环节。


五、综合考核


(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按时报到,报到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未按要求提交者将被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1. 身份证原件;


2. 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持境外学历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


3. 应届硕士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4. 《详细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新)。


(二)考核安排


学院将组建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制定考核的具体流程、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并全程开展考核工作。综合考核将全面评估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学术研究能力、培养潜力、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品质,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对学科前沿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潜能与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包含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三个科目,其中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满分200分,综合能力满分300分,三科成绩相加即为综合考核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


外国语与业务课考核采用笔试形式,综合能力考核统一采用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不少于40分钟。


1. 笔试考核


- 笔试试题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


- 笔试涵盖英语能力与业务课两大科目,内容包括旅游管理专业英语的阅读与写作、旅游研究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学术研究必备的研究方法基础等。其中英语能力测试占100分,业务课考核占200分,笔试合计300分;


- 考试时长为3小时,采用闭卷形式;


- 笔试设定合格线,其中英语合格线为60分,业务课合格线为120分;


-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往年考试试题不对外公布。


2. 面试考核


面试由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不低于3人,并指定1名成员担任组长,同时配备1名秘书负责面试记录及相关协调工作。


考核小组将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考生的面试顺序将在面试前通过随机方式确定。考生需准备时长约20分钟的PPT汇报,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与成果、对拟研究领域的认知与见解、研究工作设想及可行性分析等,汇报结束后需回应考核小组的提问。


面试评分前,学科专家组可召开会议研讨对考生的考核意见。面试结束后,考核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为考生打分,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为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学院将按考生所报考导师,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该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二)不予录取情形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 未按规定参与考核的;


2. 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


3.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4.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


5. 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破格录取说明


本院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录取申请。


(四)院内志愿调整


通过综合考核,但因所报考学科方向或导师招生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学院内部申请调整至相近学科方向及导师。


(五)跨院系志愿调整


若本院招生计划未足额使用,将接收报考我校其他院系相同或相近学科、且符合本院报考条件的考生调整志愿。申请调整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与本院综合考核。


七、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7天。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普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阶段学制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的规定为准。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具体的学费标准可通过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路径为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将严格按照中山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需按照我校2024级硕士研究生秋季学期及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的相关规定办理。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需依据《中山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均参照本招生简章执行。


本招生简章由中山大学旅游学院负责解释,若有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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