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细则

2025-11-13 15:33:06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依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院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明确各环节要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核心条件


本次硕博连读选拔面向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为二年级或三年级在读学生,并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一)基本政治与品行要求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立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二)学业与学术潜质要求


2 课程学习表现优异,专业基础知识牢固,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在能力。


3 申请硕博连读的专业方向,需与硕士阶段所在一级学科一致,或为相近学科领域。


(三)课程成绩标准


4 已按硕士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规定课程学习,成绩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一是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5分,无重修、补考记录;二是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研究生中排名前30%。


(四)外语能力要求


5 需具备以下外语水平证明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雅思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托福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国(境)外高等教育学历;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应语种高级班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内)。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参照上述英语标准执行。


(五)科研成果与特殊说明


6 科研创新能力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学院认定的重点核心及以上级别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对于科研成果特别优秀的申请人,可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硕士导师同意、考核小组审核通过后,适当放宽第4条课程成绩与第5条外语水平的要求。


(六)其他必备条件


7 需提供所申请学科领域内2位正高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8 定向、委培类研究生(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其申请硕博连读的证明材料。


9 入选“华博计划”等专项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其硕博连读工作按照相关项目文件规定或协议条款执行。


二、选拔工作实施流程


(一)个人申报及材料提交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需结合学校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通知,完成以下申报工作:


1 填写《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该表格需经硕士阶段导师及拟接收的博士生导师签署明确意见。


2 准备“一、申请对象及核心条件”中第4至第9条所对应的支撑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3 所有申报材料需在11月7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603室),逾期不予受理。


其中,第4至第7条为必备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证明:提交硕士阶段完整课程成绩单原件,且成绩单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3)科研能力证明:提交申请截止日前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首页、专利证书等的复印件;


(4)专家推荐信:提交2位正高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原件。


第8条与第9条对应的材料,由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并提交原件。


(二)选拔考核组织与实施


本次选拔考核采用“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的组合方式,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


1 考核小组组建:选拔考核工作由专门的考核小组负责,小组成员以博士生导师为主,共计5至7名教师组成。


2 资格审核环节:在考核小组的指导下,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方可进入后续面试考核环节。


3 面试考核环节:面试考核中,申请人需先就个人硕士阶段的学业情况、科研经历及成果、未来研究规划等内容进行汇报;随后考核小组围绕汇报内容及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提问,全面考察申请人的综合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申请人。


(三)选拔结果确定与后续安排


1 结果评定标准: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申请人,将被判定为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参加硕博连读。


2 结果公示上报:经学院资格审核与面试考核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将在学院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3 拟录取备案流程: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合格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提出拟录取名单,报请学校主管校领导批准。


4 报名录取手续: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需按照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完成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手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已在本次选拔阶段完成,无需再参加当年度“普通招考”博士招生的综合考核环节。具体的报名时间及录取要求,以学校招生办公室的正式通知为准。


三、补充说明事项


1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完整培养一届及以上博士生的经历。


2 博士生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确保当年拥有相应的博士招生指标,且所接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其当年的博士招生指标。


3 若博士生导师已指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中存在严重延迟毕业问题,该导师当年不得再招收新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只有培养成效突出的导师,方可继续参与硕博连读研究生招收工作。


4 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正式办理博士入学手续前,如出现违反校纪校规、未按要求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环节、本人自愿申请放弃硕博连读资格,或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等情况,经相关审核程序后,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该名额由学院统一统筹分配。


5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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