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一、培养方向
旅游企业管理
旅游规划与开发
旅游目的地运营与管理
休闲与旅游经济
二、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纪守法,做到德才兼备、学风严谨,树立强烈的事业心,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聚焦现代旅游业发展需求,培养具备强烈社会责任感、扎实旅游职业素养与突出管理创新能力的人才,使其拥有国际化视野与战略思维,能够高效胜任现代旅游业及相关领域的管理工作,成为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专业人才。
三、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设定为 2 年,根据个人学业完成情况,可在 2 至 3 年的弹性年限内修满所需学分、完成全部学业要求。
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与学分设置严格遵循全国相关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每门课程的学分上限为 3 学分,学分与学时的对应标准为 1 学分折合 16 学时。
四、核心培养要求
(一)知识掌握标准
扎实筑牢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同时涉猎相关自然科学的核心知识与基本原理,并能灵活将多学科原理与旅游管理理论体系有机融合。
全面且系统地掌握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理论与实用方法,具备将这些理论方法转化应用于旅游管理实际工作的实践能力。
深入理解旅游产业发展的普遍特征与核心规律,精准把握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能够运用专业理论开展具有创新性的应用研究。
熟练掌握旅游领域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拥有广博的知识面与一定的文学素养,能够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语言文字,精准分析并阐述旅游管理实践中的各类问题。
(二)综合素质要求
学术道德方面:严格恪守国家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维护科学诚信。尊重知识产权与他人劳动成果,坚持实事求是,锤炼学术人格,保持严谨学风,坚决杜绝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反对粗制滥造与重复研究,养成优良的学术品行。
专业素养方面:具备扎实的旅游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旅游管理方法与服务技能,深刻领悟国家旅游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导向。拥有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素养,了解旅游管理学科的技术分析工具与研究方法,能够运用多种手段解决旅游领域实际问题。具备阅读本学科国内外研究文献的能力,拥有较强的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阐述个人观点。
职业素养方面:树立为国家旅游事业与国民休闲事业服务的使命感,秉持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职业精神。正确认知旅游服务的角色定位与职业特点,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积极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守诚实守信原则,不损害他人与社会公共利益,熟练掌握旅游及相关行业高端管理与具体事务处理所需的专业技能。
人文素养方面:具备全面的人文社会学科视野,了解相关学科的核心思想与观点。拥有较强的人际亲和力与文化包容性,在旅游服务与学术研究中,能以谦虚亲和的态度与人交往,以包容欣赏的眼光看待不同社会文化的差异。
(三)学术能力要求
管理与服务能力:精准洞察旅游行业与企业的发展规律及动态趋势,兼具国际视野与本土情怀,能够从宏观战略层面进行分析决策,具备前瞻性与全局意识。拥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团队协作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突出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研究与创新能力:具备从旅游实践中敏锐发现问题的洞察力,拥有良好的逻辑分析与推理能力,能够灵活运用专业理论与方法开展问题分析与研究。勇于突破传统思维,运用新视角、新理论、新方法提出问题、探索规律、凝练思想、尝试实践,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执行与控制能力:在问题分析与研究的基础上,具备主动解决问题的责任心与积极性。能够结合旅游实践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目标与行动方案,拥有扎实的操作执行能力、实践落地能力与过程控制能力。
持续学习能力:熟练运用各类工具追踪旅游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动态,保持主动学习的热情,树立终身学习意识。能够紧跟时代步伐,及时关注旅游实践前沿与最新趋势,反思自身实践经验,不断拓宽知识边界,完善知识结构。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课程体系围绕培养目标与核心要求构建,学分分配严格遵循相关指导标准。课程设置涵盖公共必修课、专业核心课、方向选修课等模块,各模块学分按要求合理分配,确保课程内容与实践需求、培养方向紧密衔接,具体课程与学分分配根据培养方案细则执行。
六、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是专业学位培养的核心环节,严格按照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 “实践教学及创业能力培养与考核” 章节的具体要求执行。通过顶岗实习、实地考察、项目参与等多种形式,强化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确保实践教学与行业需求紧密结合,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学位(毕业)论文要求
专业学位(毕业)论文聚焦应用导向,严格依据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 “专业硕士学位(毕业)论文” 章节的规定执行。论文应紧密结合旅游管理实践,注重实用性与创新性,通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规划设计等多种形式,体现学生运用专业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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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方式说明2026年,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采用三类招录模式,分别为“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以及本科生直接攻博。关于各学院(系、中心)在博士招生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包括报名资格条件、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安排以及复试考核标准等细节内容,考生可查阅《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各学院(系、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获取完整信息。二、学习安排与修业年限(一)学习方式界定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统一实行全日制学习模式;专业学位博士(工程博士)则提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选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二)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不同招录方式的博士研究生,其学制与学习年限有所差异:采用“申请-考核”制录取的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允许的学习年限范围为3至6年,该期限包含休学及保留学籍的时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设定为5年,学习年限为5至8年,时间从进入硕士阶段学习开始计算,同样涵盖休学与保留学籍时段;由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与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致,为5至8年,且包含各类学籍异动时间。三、报考资格条件(一)“申请-考核”制报考要求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并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标准。3. 考生的学历与学位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已顺利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对于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作为学历学位证明。(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成功获取硕士学位,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获得学士学位后,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止,时间满6年及以上,且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的人员。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具体要求:英语水平需达到CET-6成绩425分及以上、CET-4成绩460分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需提供报考专业5门及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内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例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排名前三的发明人拥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等。4. 具备突出的科研实践能力与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例如作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拥有可认定的高水平工程实践类创新成果等。5. 需提交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若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推荐意见中至少需包含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专家的推荐内容。6. 学术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对于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职人员,在报名前必须获得报考学院(系、中心)、导师以及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7.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在满足上述第1至5条要求的基础上,还需具备相关领域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以及成为未来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潜力。8. 各学院(系、中心)会依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额外的申请条件,其中包括跨学科报考的相关要求,考生需另行查阅。(二)硕博连读报考要求1. 报考者须为我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经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评估认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除需满足“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中第1、2、5条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3项条件中的2项及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1)英语水平达到CET-4成绩490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425分及以上;(2)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GPA不低于3.00;(3)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相关学科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或已被接收学术论文1篇,或达到各学院(系、中心)学位委员会审定的相应学术水平;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以北京化工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1项国内外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授权,或拥有各学院(系、中心)学位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实践创新成果。2. 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必须征得原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同意。硕士阶段就读的学科、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相同或相近,或与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存在较强的交叉融合关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或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样可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或专业学位博士。(三)本科生直接攻博报考要求本科生直接攻博的具体报考条件,可参考《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以及《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各学院(系、中心)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四、报名流程指引所有有意向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提交报名材料两个核心环节,且每位考生在每个学院(系、中心)仅能填报一个报考志愿。(一)网上报名操作1. 报名系统:考生需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2. 报名时段:2025年11月22日9:00至12月15日17:00,逾期将无法进行报名操作。3. 报名步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号申请、个人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报名费缴纳等操作,并最终提交报名信息,确保报名流程完整。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标准为每人200元。若考生在多个学院(系、中心)申请了报考志愿,需按照志愿数量分别缴纳报名费。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报名材料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所缴纳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二)报名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在2025年11月22日9:00至12月15日17:00的正常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邮寄或直接送交至所报考的学院(系、中心)。邮寄材料以邮件邮戳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清单如下(其中第2、3、7、12项材料的模板,可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报附件下载板块获取):1. 《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同时完整填写考生自述、拟报导师意见及所在单位意见等内容。2. 《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3. 两位专家出具的推荐书。4.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需提供原件(由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或复印件(由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6.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根据考生身份不同分别提供:在校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7. 《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8. 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全文、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9. 英语能力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报考学院(系、中心)的规定为准。10. 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例如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个人研修计划等。1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中的第1至4项、第6至8项外,还需额外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CET-6成绩单425分及以上、CET-4成绩单460分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报考专业5门及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需由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12. 硕博连读考生除提交第1至9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北京化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该表需经原硕士研究生导师、拟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并由所在学院(系、中心)和报考单位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13. 本科直接攻博生需按照相关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应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的具体规范要求,可查阅各学院(系、中心)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采用A4纸规格,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无论审核结果如何,均不予退还。(三)专项计划报考说明1.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我校计划在部分学院及学科专业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该类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考生报考类别可选择“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学习方式统一为全日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在招生录取、培养过程、论文答辩、毕业要求等各个环节,均执行与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的标准。考生需在报考学院(系、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考核。复试的具体时间与考核要求由相关学院自主确定。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面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接收考生,拟定招生人数为8人。该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类别统一为“定向就业”。考生需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待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报名,随后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报名材料,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与具体要求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我校计划在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该专项计划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具体报考导师需以经济管理学院的相关规定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发布的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本章程及经济管理学院规定的报名条件。该专项计划的报名时间、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发布通知。4.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我校在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两个专业领域,面向相关专项试点企业的在职人员招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博士研究生,拟定招生人数为19人。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考生需符合本章程及报考学院(系、中心)规定的报名条件,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且曾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实质参与重大工程科研项目。该专项计划的报名时间、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5.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我校拟在部分学科专业招收“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研究生,该计划包含“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与“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两类,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报考考生所在高校需为上级部门正式批复的北京化工大学对口支援单位,且考生需获得所在对口支援高校的推荐资格。该专项计划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报考学院(系、中心)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按要求参加复试考核,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6. 其他专项计划若教育部后续下达其他专项招生计划,我校将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为准,并另行发布相关报考要求通知。(四)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前务必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在获得导师同意后再进行报名操作。同时,需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五、考核选拔流程(一)选拔核心原则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严格遵循“服务国家战略、按需精准招生、全面综合衡量、择优确定录取、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的要求,针对不同学位类型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与考核方式。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能力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则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二)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各学院(系、中心)设立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的各项工作。同时,各单位会根据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分别组建材料审核小组与综合考核专家组,每个小组的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确保考核工作的专业性与公正性。(三)考核实施要求各学院(系、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与硕博连读选拔实施细则。在考核过程中,材料审核小组需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的评审打分,汇总后形成材料审核成绩。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材料审核成绩作为依据筛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也可将材料审核成绩按比例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考核内容需全面覆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储备、外语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并最终形成明确的综合考核意见。综合考核工作原则上需在2026年5月前全部完成。(四)体检安排我校将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同时兼顾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开展。体检的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后续通知。六、录取工作安排(一)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学校将结合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指标以及导师招生名额,以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为核心依据,严格按照“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拟定为2026年6月至7月。(二)就业类别相关规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需按照定向协议规定的方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将采取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具体转档安排将另行通知。若档案逾期未按要求转入,学校将不予接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档案未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将不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毕业年度也不为其办理就业相关手续,其在研究生阶段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需由考生自行转至原档案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定向就业(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考生,其人事档案及户口均无需转入我校,且需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在报名及录取阶段,务必明确自身报考类别。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及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七、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于在报名、考核、录取及其他招生环节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出台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其处于招生过程的哪个阶段,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所有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八、住宿、学费及奖助体系(一)住宿安排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会统一安排住宿。随着校区建设及调整等情况变化,学校可能会在三个校区范围内统筹调配住宿资源。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二)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普通计划)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三)奖助政策说明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每年可享受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具体发放标准及申请办法参照学校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还可参与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各类奖励的评选。同时,学校、各学院(系、中心)及导师会设置“助教”“助管”“助研”(简称“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九、监督机制与复议渠道(一)全程监督保障各学院(系、中心)组织开展的所有考核工作,均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过程中的所有内容及评审结果等,都需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推进整个招生选拔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将对招生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保障选拔工作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一旦发现违规违纪事件,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二)复议受理流程在考核工作结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7个工作日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受理考生以实名形式提交的书面投诉。对于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投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学院(系、中心)组织复议。十、其他重要说明(一)招生计划说明: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数值,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结合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报考及考核情况进行调整确定。(二)信息发布渠道:我校所有与研究生招生相关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平台,及时获取最新信息。(三)培训警示:我校从未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活动,也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代为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若考生遇到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诈骗的非法网站、微信账号、邮件、电话等信息,请及时向我校举报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四)政策衔接:本章程内容若与上级主管单位发布的最新政策存在冲突,一律按照上级单位的最新政策执行。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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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诚挚欢迎全国各地有志于学术研究的考生,报考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为帮助各位考生清晰掌握我校博士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与实操要点,确保报考工作顺利推进,特编制本指南,供考生参考。一、报考核心信息查询考生在启动报考流程前,需重点确认招生专业、导师信息及自身报考资格。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与导师的详细情况,均已纳入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提高报考匹配度,考生务必提前与意向导师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其招生计划、研究方向等关键信息。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领域等内容,可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联系我们-联系学院"板块,或直接登录报考学院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二、招考方式说明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主要通过"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开展,不同方式针对的报考群体与要求存在差异,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精准选择。(一)硕博连读该方式仅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的一至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其中,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读硕士生,需事先获得原定向委培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申请参与硕博连读选拔。通过硕博连读资格审核的学生,将在秋季学期入学时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学籍。有关该方式的具体选拔标准、流程安排等细节,可查阅学校及报考学院发布的对应学位类型招生简章。(二)"申请-考核"制作为2026年博士招生的主要方式,"申请-考核"制面向全体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开放,核心要求为考生的本科与硕士阶段均需具备全日制学历背景。具体学历要求方面,往届硕士研究生需已取得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双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需先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且必须在博士入学前补齐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将失去录取资格。特别提醒,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截止前,严格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提交全套申请材料。纸质材料需按顺序胶装成册后提交或邮寄,电子版材料需整合为单一PDF文档报送。未按规定形式提交或逾期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相关材料提交的具体要求,以报考学院招生简章为准。三、专项计划招生详情为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服务特定领域人才培养需求,我校2026年设有多项博士招生专项计划,各计划均有明确的报考条件与政策要求,考生需针对性关注。(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本计划2026年的招生计划与具体要求,将严格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招生方式涵盖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两种。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完成资格申请,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报名操作。被成功录取的考生,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与我校、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及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更多细则可查阅《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该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与计划名额,同样以教育部上述通知为准,招生方式包括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本专项计划对考生的民族与生源地不设限制,但在职考生需为南疆地区高校的在岗工作人员,所有被录取考生毕业后需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报考流程与资格审核要求,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一致,需通过指定平台提交申请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后,考生需与我校、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在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详细规定见《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三)"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2026年我校该专项计划拟招生8人,其中包含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的3个名额,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考生可通过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报考,具体报考要求与流程请参照《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四)教育对口支援专项计划1. 对口支援喀什大学专项:2026年拟招生2人,报考对象限定为喀什大学教师,且考生的本科与硕士阶段需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并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相关事宜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教育对口支援喀什大学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对口支援新疆财经大学专项:本计划2026年拟招收2人,面向新疆财经大学教师(含专任教师与教育管理人员)开放报考,要求考生本科及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且双证齐全。具体规定可查阅《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教育对口支援新疆财经大学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五)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我校与多家科研机构及企业开展博士联合培养项目,2026年相关专项计划包括与成都生物所、华大基因、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沈阳生态所的联合培养项目。各联合培养专项的招生政策、培养模式等内容,可分别查阅对应的专项招生简章。四、网上报名操作规范网上报名是博士报考的核心环节,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确保信息准确、材料齐全,避免因操作失误影响报考资格。(一)报名平台与注册1. 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博士网报"系统完成报名。首次使用该系统需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请妥善保管用户名与密码,避免信息泄露或遗忘。2. 报名前,考生需仔细阅读对应专项计划或招考方式的招生简章,明确自身报考条件与具体报名时间节点,避免错过关键流程。(二)电子照片上传要求1. 上传的电子照片需为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标准拍摄,不得进行任何后期处理,否则可能对复试及录取产生不利影响。2. 照片格式需为JPG,文件大小控制在20K至100K之间;背景为单色(白色、蓝色、红色均可),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3. 照片尺寸需符合以下规范:宽度在90至480像素之间,且宽度小于高度;高度在100至720像素之间。照片文件名称不得包含空格等特殊字符。(三)报名信息填写与核对1. 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所有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后务必反复核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全过程中均不再允许修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 报名信息提交前,需重点核对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专业、意向导师、学历学位信息等核心内容,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四)材料提交与报名有效性1. 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考生可在系统中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使用A4纸打印并按要求完成填写、签字及盖章手续。2. 所有申请材料需整合为单一PDF文档,按报考学院要求报送;同时需提交全套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供学院存档。每名考生仅限提交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多条报名信息将被判定为无效;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报名同样无效。(五)报名费用缴纳1. 网上缴费是报名生效的必要环节,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将不被确认。2. 缴费前请再次核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支付操作。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将不予退还,考生需谨慎操作。五、录取及其他重要规定考生在关注报考流程的同时,还需了解录取类别、学制、资格审核等相关规定,确保从报考到入学的全流程合规。(一)录取类别与档案要求1.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对考生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2.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要求调转档案、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3. 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后,需按规定与我校及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入学后不办理档案调转与户口迁移手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按国家政策规定签订相应定向协议。(二)学制与学习方式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其中本科直博生学制为5年,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三)报考资格与材料审核1.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直接取消其准考资格;在报考全过程中,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将立即取消其报考、复试或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2. 应届硕士毕业生若在博士入学时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录取及入学资格。(四)报考方式限制为保证招生秩序,每位考生在2026年博士招生中,仅可选择一种报考方式(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及一个专项计划报考,多方式或多计划报考均视为无效。2025-11-17 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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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2.申请人须是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为准。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二、接收专业和计划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全日制专业(125100工商管理除外)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博士学位点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其中,直博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博士招生总人数20%。2.普通直博生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2年,除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外,还可享受每年12000元的直博生助学金;中期考核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时间为3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3.直博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如中期考核不合格,或在第二阶段学习过程中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并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经导师建议、学院同意和学校批准后方可转为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三、申请程序1.考生在规定时间(9月18日左右,具体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注册、网上支付。2.考生在规定时间(9月22日左右,具体以学院公布为准)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3.经学院审核,由学院通过系统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续,考生根据学院通知安排参加复试。四、复试程序1.9月25日前(暂定),各学院组织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以面试为主,可增加笔试。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2.复试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考生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前需先提交以下材料通过资格审查(提交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复试登记表》(推免硕士生适用)或《复试登记表》(推免博士生适用)、《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请自行选择适用的表格下载填写。(3)本科前三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EFL、GRE、IELTS等),请提供相关成绩证明。(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5)推免博士生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五、录取程序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1.复试时着重评价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等。根据考生在复试中的综合表现,确定是否拟录取。2.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校研究生院。校研究生院将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同时,考生的拟录取通知通过系统平台发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确定接受拟录取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3.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6年6月下旬寄给学生本人。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自动取消录取资格。6.拟接收推免硕士生、推免博士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六、体检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学制、学习年限1.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2.5年或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各专业的具体学制,可查询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2.普通直博生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3.本校直博生计划学生学制采用“3+1+X”模式,“X”为硕士博士培养阶段,该阶段最短学习年限为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8 年。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1.学费标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普通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本校直博生计划学生学费在硕士博士培养期间(即“3+1+X”模式的“X”阶段),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2.奖助政策(1)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均为15000元/生·学年。对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和在硕士培养阶段的直博生提供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2)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3)学业奖学金学校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全覆盖。硕士研究生奖励额度为:按学费金额的100%或者80%发放。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全覆盖。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4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0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6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8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4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10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注:2.5 年学制的硕士研究生,最后一次发放时,奖励额度减半。(4)校长特别津贴学校对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提供“校长特别津贴”,其中推免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 10000 元,直博生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0 元。(5)“三助一辅”岗位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同时,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岗位,学生可根据需要申请。(6)“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说明:上述奖助政策的资助范围为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群体)。本校直博生计划学生在硕士博士培养期间(即“3+1+X”模式的“X”阶段),获取博士生奖助学金。以上政策如遇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和学校通知为准。九、联系方式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5 28877234学校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310018十、其他事项1.考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本人自理。2.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条件(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推免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0571-28877069zjgsujw@126.com(纪检监察室);0571-28877235、yjszs@zjsu.edu.cn(研究生院)。4.本通知与国家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2025-10-14 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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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路径,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曲阜师范大学决定2026年继续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保障选拔质量,现公布本实施方案。一、选拔基本原则直博生招生工作以“激发学科与导师竞争活力、提升生源质量”为核心导向,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优先原则:将考生学术潜力、科研素养作为核心评价标准,确保选拔的直博生具备高质量完成博士阶段学习与研究的能力;2. 全面衡量原则:综合评估考生学业成绩、科研经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多维度表现,不单一以某一项指标判定;3. 择优录取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拔最具培养潜力的考生;4. 宁缺毋滥原则:若某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数量不足或质量未达标准,不强行占用招生指标,确保直博生培养质量。二、招生方式与培养要求1. 招生对象范围:面向国内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2026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专项选拔直接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2. 学习方式与学制:所有直博生均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为5年,需按学校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3. 档案与就业要求:拟录取的直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按时转入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身份。三、招生专业与计划1. 招生专业范围:仅在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内开展直博生招生,具体可招生专业可参考《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 招生人数限制:各博士一级学科的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科上一年度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的20%;具体招生名额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统筹分配,各招生学院在限额内确定最终招生人数。四、申请基本条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条件: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 资格条件: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3. 学业与科研条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靠前;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科研实践能力;在校期间参与过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性学术竞赛或发表过学术成果,且表现突出者,在选拔中可优先考虑;4. 外语水平条件: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五、选拔流程”中“个人申请”材料清单第6项);5. 体检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6. 专项条件:符合招生学院(对应博士学科所在学院)制定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其他申请条件(如专业背景、前置课程要求等)。五、选拔流程直博生选拔工作分五个阶段开展,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一)个人申请阶段考生需完成“材料提交”与“网上报名”两项核心操作,逾期未完成者视为申请无效:1. 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需在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快递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顺丰快递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对应招生学院; (2)材料清单(均需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① 《曲阜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相关栏目签字确认); ② 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照片页及每学期注册页,确保学籍状态清晰); ③ 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需覆盖本科前三年所有课程,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标注专业排名); ④ 专家推荐书:需提供2位及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如研究员)出具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学校提供的统一模板,由推荐人亲笔签名; ⑤ 科学研究计划书:需围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方向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需包含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需与申请表一并提交; ⑥ 英语成绩证明(至少提供以下一项,需在有效期内):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 托福(TOEFL)考试成绩报告单(新托福成绩75分及以上,老托福成绩550分及以上); 雅思(IELTS)考试成绩报告单(总分6分及以上);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合格证; GRE考试成绩报告单(老标准12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⑦ 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如学科竞赛奖项、荣誉称号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标注作者排序)、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⑧ 体检证明: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要求,体检时间需在申请当年内; ⑨ 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清晰显示个人信息与证件有效期; ⑩ 《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填写个人思想政治表现,经本科就读学院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2. 网上报名要求: (1)第一阶段报名(推免志愿填报):考生需依据《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在2025年9月22日—10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选择“直博生”类别,填报目标专业志愿; (2)第二阶段报名(博士统考报名):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需在学校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完成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手续,未完成者将影响录取资格生效。(二)学科资格审查阶段1. 各招生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需组建不少于3人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照本实施方案及学院细则中的申请条件,逐一核查考生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符合性;2. 资格审查结果需在学院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材料初审阶段的考生名单。(三)学科初审与考核名单确定阶段1. 招生学院按学科组建专家组,依据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深度审核,重点评价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学术基础扎实程度及与目标研究方向的匹配度;2. 专家组结合考生报考导师的招生意向,按“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学科情况确定)筛选考生,确定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名单;3.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需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申请专业等关键信息。(四)学科考核阶段各学科按以下要求组织面试考核,确保过程规范、结果公正:1. 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研究潜力考核”三部分,同时兼顾思想政治、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评估;其中,外语水平重点考查听说能力,专业素质重点考查学科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掌握情况,研究潜力重点考查科研思维、创新意识及研究计划可行性;2. 考核流程: (1)考生展示:每位考生需通过PPT或书面报告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成绩、科研经历与成果、拟攻读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等,时长不少于10分钟; (2)专家提问:考核专家组围绕考生展示内容及学科专业知识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长不少于10分钟; (3)导师回避:考生报考导师可在考生展示环节补充介绍相关背景,但在专家组讨论打分环节需主动回避,不参与评分;3. 考核规范: (1)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需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完整记录考核过程、考生回答内容、专家评价意见及最终成绩; (2)考核过程需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需妥善保存备查;学校研究生处或纪委可根据需要派人旁听考核过程,监督考核规范性;4. 结果上报:各学科需在2025年10月15日前,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考核录像等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研招办。(五)学校审核与录取确认阶段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申请材料及考核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在各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限额内,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2.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3. 若部分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未用完,学校将收回剩余指标,根据其他专业的报考热度与考核质量统筹分配使用。 六、监督机制为保障直博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建立多维度监督体系:(一)信息公开监督1. 严格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招生全流程信息:学校研究生处公开招生政策、全校招生计划、咨询与申诉渠道;各招生学院公开本单位实施细则、学科招生人数、考生申请资格、考核名单、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2. 信息公开需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名单需变动,需专门说明变动原因,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二)考生诚信监督考生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工作人员监督1. 学科资格审查小组、考核专家组及相关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职业规范,公平公正开展工作;2. 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招生学院或个人,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四)举报渠道监督学校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与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 纪委监督电话:0537-4455668;2. 研招办监督电话:0537-4455327;3. 监督邮箱:yz@qfnu.edu.cn;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学校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七、其他说明1. 学院细则备案:各招生学院需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各博士学科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学院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于2025年9月4日前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同时,实施细则需在学院官网向考生与社会公布。2. 材料归档要求:经学院审核公示后的直博生推免材料,需参照《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第八条规定,整理归档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保存。3. 导师招生限制:参与直博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需通过学校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1名直博生,直博生招生名额计入该导师所在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4. 培养管理要求: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学校博士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享受与其他博士研究生同等的奖助待遇(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同时需履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与纪律义务。5. 政策衔接: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需遵照曲阜师范大学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6. 咨询方式:若有招生流程相关疑问,可拨打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37-4455327。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2025-10-15 1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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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四川师范大学(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636)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以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为核心办学方向,属于普通高等学校范畴。作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及第十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共十二个学科门类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学校研究生教育始终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具体涵盖两类研究生:一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二是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一、申请条件依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需求,2026年学校接收的免试生分为三类,考生仅能选择其中一类申请,不可同时交叉申请两类及以上,具体类别与条件如下:(一)基本申请条件所有申请我校免试生的考生,均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品德;2. 对所学专业研究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3. 恪守学术诚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记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5. 符合各学科专业在《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具体要求。(二)各类别专项条件除上述基本条件外,不同类别的免试生还需分别满足以下专项条件:1. 普通高等学校推免生:须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所推荐,且自身具备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条件需符合《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若申请“直博生”,还需额外符合《四川师范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具体规定。2. “支教团”推免生:申请条件需严格遵循《关于选拔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中的要求。3.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须为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二、接收专业与招生计划学校硕士专业目录中,明确标注接收免试生限额不为0的专业,均具备接收免试生的资格,具体可接收的专业及对应的招生计划,考生可通过研招网推免系统或《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查询。2026年学校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共计583名,其中包含直博生3名。三、申请与接收流程(一)提交申请1. 已获得免试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志愿填报。其中,申请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需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须按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2. 所有获得免试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需按照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的要求,向对应二级招生单位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学生证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本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其他可证明学业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4)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3. 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还需额外提交《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4.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需先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及立功证明材料。(二)确定复试名单各二级招生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综合评议,根据审查与评议结果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免试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工作,均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安排开展。在符合学校推免生接收基本条件与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学校鼓励二级招生单位跨校、跨专业接收免试生。对于跨专业申请的免试生,复试阶段是否需要加试相关专业课程,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主确定。(三)复试与录取1. 复试具体要求(1)免试生总成绩构成免试生总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具体公式为:总成绩=A专业测试+B综合能力面试+C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D学术成果加分。各部分具体说明如下:A专业测试(或特殊技能、专长测试)满分200分,内容涵盖专业综合课与专业基础课;B综合能力面试满分80分;C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D学术成果加分针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主要体现在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加3分;在SCI、CSSCI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每篇加10分(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仅按最高项加分,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2)复试流程①各二级招生单位制定的复试办法与流程,需严格遵守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面试现场需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视频资料需保存一年以备核查。②每个面试小组的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面试小组需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独立评分;小组每位成员需在统一制定的《综合面试成绩表》上为每位考生打分,考生最终的面试成绩以小组所有成员打分的平均数计算;若出现异常给分(异常标准由培养单位在考试前明确约定),则该异常分数视为无效分,不纳入成绩计算。③各二级招生单位需在10月15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免试生复试成绩情况汇总表》、考生试卷及加分材料复印件等所有相关材料密封后,统一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材料内容。(3)复试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与研究生院将共同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及复试结果负责;复试小组组长对本学科专业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及复试结果负责。各二级招生单位需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安排及复试结果等信息,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日。为保障投诉、申诉与监督渠道畅通,各二级招生单位需公布申诉投诉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与申诉,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告知考生。对于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投诉与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二级招生单位考试小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责成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再次复试。2. 录取相关规定各二级招生单位需在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复试成绩需满足以下要求: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12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不低于48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不低于12分,若任一科目成绩低于对应分数线,均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接收。复试通过的考生,需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接收函(本校推荐的考生可无需领取);同时,必须在“研招网”上对“待录取状态”进行确认,确认时间限制为12小时,考生需在12小时内选择“同意”或“拒绝”,超过12小时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在“研招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及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不得随意修改公示内容;若因特殊情况需变动公示内容,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作出详细说明。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上级部门审核的名单,即为正式录取名单。直博生的录取工作,将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未经复试的免试申请者,学校一律不予录取。设有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过程中需重点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由考生按照学校要求自行完成,体检具体标准可参考《体检表》相关内容。四、资格复审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录取的免试生进行资格复审。若被我校录取的免试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或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在申请免试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故意隐瞒应提交而未提交材料的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与学籍,并由推荐单位按照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五、其他说明1. 普通推免生与“支教团”推免生,若在本科阶段最后两学期出现不及格科目(或未修完规定学分)、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在规定入学报到时间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其中,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在支教服务期间,若工作考核不合格,同样不予录取。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若未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核,学校不予录取。2.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3. 学校接收本校免试生的数据,将统一发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不再另行向本校免试生发放就业协议书。4. 学校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具体的奖助学金设置、申请条件及发放标准等,考生可参考《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置及管理办法》,以及各二级招生单位制定的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六、联系方式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 邮政编码:6100683. 咨询电话:028-8476069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 投诉电话:028-8476069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4760624(纪委办公室)七、附则若其他相关通知内容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四川师范大学负责解释。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二五年九月十五日2025-10-15 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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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2025年学校继续以“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具有科研潜质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标准、全面考查、择优选拔、程序规范”的原则组织开展选拔工作。二、选拔指标选拔指标由各招生单位根据《西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统筹安排。三、选拔对象选拔对象原则上应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制内在读全日制非定向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若确需选拔硕士三年级研究生硕博连读,则选拔条件应不低于二年级要求。四、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纪现象。2.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潜质及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3.本科毕业的学科专业或硕士在读学科专业应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4.有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书。5.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要求的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所学课程未出现重修现象,本科阶段须获得学士学位。6.具备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二)具体要求1.2024级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申请人须为推荐免试或本科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研究生,能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同等条件下,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可优先推荐。②申请人英语水平须满足CET-6成绩≥425分,或IELTS成绩≥5.5分,或TOEFL成绩≥75分,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其他证明。其他语种参照执行。2.2023级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理工类:原则上要在所报考学科相关领域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在所报考学科优秀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排名前三),或获得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文史类:原则上至少在所报考学科相关领域优秀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在高水平出版社出版10万字及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或获得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要求西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原则上要求研究生为第一署名人。五、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1.申请报名。2025年2月10-26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并报名缴费。网上报名需上传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申请人须填写《西北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按要求向所在招生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2.资格审查。各院系须成立硕博连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院长(主任)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书记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工作小组按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3.公开答辩。各院系组织公开答辩,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申请人必须取得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同意票数方为答辩合格。招生单位需提前一天将答辩安排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开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答辩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4.院系公示。3月7日前,各院系根据考核结果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符合选拔要求的学术成果等信息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基本情况汇总表》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5.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6.上级部门审查录检。六、培养模式1.从不同年级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采用不同的培养模式,具体模式按各学科培养方案执行。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籍学历、培养环节、学位申请条件等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七、其他1.若在学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在硕博连读选拔时已完成论文撰写,并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也可继续申请硕士学位。若继续申请硕士学位者,由于未通过论文送审或答辩,最终无法获得硕士学位,则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2.鼓励博士招生单位开展硕博连读招生及培养改革,各院系可自行制定硕博连读选拔、培养、学位授予、分流淘汰、培养成效考核等体系化、特色化的管理办法,经招生单位申请,学校研究通过后可作为改革试点单位,按本单位方案执行。3.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点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生。4.“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应缴清硕士在学期间学费。5.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8302210,88308586邮箱:yjszb@nwu.edu.cn2025-08-05 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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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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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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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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