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塑造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与强烈的事业责任感,助力学生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贡献者。
2. 打造具备深厚人文底蕴与全球化视野的专业人才,要求其筑牢经济学与管理学的理论根基,深耕旅游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体系,同时广泛涉猎相关学科知识,构建复合型知识结构。
3. 强化实践应用能力培育,使学生熟练掌握现代科研方法与技术工具,精准把握国内外旅游行业发展态势,能够独立开展旅游管理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并具备运用一门外语进行学术探讨与管理沟通的熟练能力。
4. 最终培养出可独立承担旅游管理学科教学任务、开展科研工作,以及胜任旅游企业与行业管理岗位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 系统研习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及相关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与核心原理,并能精准搭建多学科原理与旅游管理理论体系的关联桥梁,实现跨学科知识的融合应用。
2. 深入且系统地把握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理论,清晰认知领域内的关键研究问题与国内外学术研究现状,全面追踪专业发展前沿与未来趋势,形成体系化的知识储备。
3. 熟练掌握管理领域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基础方法,精通管理科学及量化研究的分析工具与技术路径,并能将这些方法与原理灵活运用于旅游管理的具体实践场景。
4. 具备优良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够借助主要外语语种顺畅阅读专业文献资料,并实现有效的跨语言交流沟通。
(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 学术素养
(1)拥有全面的人文素养,秉持强烈的创新意识与严谨的科研作风,具备高效的人际沟通能力、信息检索能力、知识更新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2)强化实践能力锻造,能够综合运用旅游管理理论方法、信息技术手段,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方法,精准解决旅游管理实践中的各类实际问题。
(3)保持对学科前沿的敏锐洞察,持续追踪学术动态,熟练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与技术工具,拓宽研究视野,具备开展本领域理论研究的基础能力。
(4)具备研读国内外本学科研究文献的扎实能力,拥有清晰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以精准阐述学术观点,同时具备满足工作需求的外语口头与书面交流水平。
2. 学术道德
严格恪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底线,锤炼高尚学术人格,以修身正己、忠于真理为准则,秉持严谨学风。尊重他人学术劳动成果,坚决杜绝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反对一稿多投、重复研究与粗制滥造,自觉抵制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养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1. 知识获取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旅游管理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与专业数据库,深入理解学科发展现状、核心问题与未来趋势;具备文献搜集、整理与评析的基础能力,扎实掌握学科内规范且常用的科学研究方法。
2. 科学研究能力:全面梳理本学科已有的研究成果,精准掌握所属研究方向的相关理论与研究方法,善于从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并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结合。在导师指导下,可独立或协作开展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确保研究成果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践应用价值。
3. 实践与学术交流能力:通过专业实习、项目研究等途径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注重观察、梳理实践中的核心问题,运用管理理论与研究方法开展针对性研究并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具备胜任相关岗位的实践能力。同时,拥有良好的学术交流能力,可在研究领域内与同行顺畅沟通:一方面能简洁、系统地表达个人学术观点与思想;另一方面可完成规范的学术论文、项目研究报告及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工作。
三、研究方向
1. 旅游规划与开发
2. 旅游企业管理
3. 生态旅游管理
4. 休闲与旅游经济
四、课程设置
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表1。
五、实践与创新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实践与创新培养要求,统一参照《山西财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山财〔2021〕17号)中“第四章 实践与创新培养”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位(毕业)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求,依据《山西财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山财〔2021〕17号)中“第五章 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的条款执行;论文撰写格式需严格遵循《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模板(2019版)》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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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日前,华北电力大学正式印发《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该《新规》由学校依据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办学实际对2017年版规定修订而成,经2025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为《新规》核心内容的系统梳理与解读。一、总则:明确管理依据与适用范围1. 制定宗旨:为规范博士、硕士研究生(统称"研究生")管理流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强化学籍管理效能,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华北电力大学章程》制定本新规。2. 适用对象:本规定主要适用于在该校接受普通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群体,其他类别研究生可参照执行。二、入学与注册:规范学籍初始管理(一)新生入学手续办理1. 报到要求:通过国家招生录取的新生,需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列明材料,按指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2. 请假规定: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入学的,须在开学前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假期最长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入学资格审查机制1. 报到初审:学校在新生报到环节进行资格初步核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若发现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存在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直接取消入学资格。2. 入学后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中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判定为复查不合格并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三)入学资格保留政策1. 常规保留情形: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休养的身心不适者;已怀孕人员;持学校相关部门认定证明的创新创业人员;其他有合理需求的情况。2. 特殊保留情形:新生应征入伍的,学校可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保留资格期间不具备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3. 资格恢复要求:拟恢复入学的新生,需在计划入学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提交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审核不合格或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四)学期注册管理1. 注册时限:研究生每学期需在开学两周内持研究生证到所在院系完成注册手续,有缴费协议者需先到财务部门缴清费用。2. 暂缓注册:无法按时注册的需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并获院系批准。开学两周内未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手续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籍即时终止。正常注册学籍的有效期截止至下一学期开学前。三、学制与学习年限:明确学业时间要求(一)基本学制标准研究生学制根据各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方案确定,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至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二)学习年限界定1. 年限构成: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由基本学习年限与最长学习年限组成,基本学习年限参照学制执行。2. 具体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基本年限加1年(参与创新创业实践的可加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3. 延长申请:参与创新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需提交学校认定的创新创业证明及《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经导师、院系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生效。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保留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三)硕博连读年限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取得博士学籍后,硕士学籍自动注销,其学习年限统一按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四、培养调整:转导师、转专业与转学管理(一)转导师管理1. 常规转导师:因指导教师无法继续履职,研究生可申请同专业更换导师。申请需经转出导师、接收导师及院系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每学期开学两周内集中受理一次,研一第一学期不允许更换导师。2. 特殊转导师:师生矛盾调解无效时,院系党政联席会需提出更换意见并书面告知原导师,经接收导师及院系签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导师调离且不再聘任或退出导师岗位的,由院系负责安排其名下研究生更换导师并办理审批手续。(二)转专业管理研究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下,如学校因社会需求调整专业、原导师变动导致无法继续培养或其他特殊必需情形,需由本人申请,经转出与接收方导师、院系负责人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三)转学管理1. 转学条件:原则上不允许转学,确因患病、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因病转学需提供学校医院或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2. 禁转情形: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定向就业录取的;拟转入学校专业录取标准高于本校的;应予退学的;无正当理由的。3. 特殊处理: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非本人原因需转学的,学校可出具证明,由北京市或河北省教育厅协调转至同层次学校。转学手续严格按教育部规定办理。五、休学与复学:保障学业弹性进行(一)休学管理规范1. 休学时限:研究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但需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休学以学期为单位申请,每次限一学期,休学期满可续请一次,累计休学不超过两年。创新创业硕士研究生休学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累计达到两年仍未复学的按自动退学处理。2. 入伍保留:在校生应征入伍的,凭入伍通知书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保留期至退役后两年,期间与部队建立管理关系,不享受在校生待遇,退役后需按时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两年未申请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现役军人身份入学的除外)。3. 联合培养保留:参与校内外联合培养项目的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单位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学籍,期间与联合培养单位建立管理关系,权利义务按对方规定执行。4. 休学要求:休学研究生需在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周内离校,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医疗费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校不受理其出国出境手续。(二)复学办理流程休学期满的研究生,需在拟入学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提交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查合格并办完手续后方可复学,学期中途不办理复学。六、退学管理:明确退出机制与程序(一)退学情形界定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退学:学业成绩未达标或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按规定申请复学、续休或申请未获批的;经诊断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伤病患者;全日制研究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与规定教学活动的;开学两周内未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手续的;本人申请退学的;其他特殊需退学的情形。(二)退学审批程序研究生主动申请或自动退学的,由研究生院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其他情形退学需经研究生院报校长办公会或授权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书需送达本人,无法送达的在学校网站公告30日即视为送达。(三)退学后续事宜1. 离校手续:退学研究生需在决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学校报相关就业部门办理手续;无聘用单位的按规定离校。2. 档案户口:退学学生档案由学校退回家庭所在地,户口按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3. 申诉权利:研究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书面申诉,申诉程序参照《华北电力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执行。退学后一律不予复学。七、毕业相关管理:明确学历证书发放标准(一)毕业条件与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内容、成绩合格,且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离校前颁发毕业证书。(二)结业条件与证书在校学习已满基本学习年限,修完教学计划内容且成绩合格,但毕业(学位)论文未达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学校准予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结业后不再补做论文及答辩,不换发毕业证书。(三)肄业与写实证明对退学研究生,学校将根据其学习情况颁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四)硕博连读转硕规定1. 转硕申请: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获博士学籍后终止硕士培养。直博生及硕一申请硕博连读的博士生需在获博士学籍两年后,硕二申请的需在一年后,方可提出转硕培养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院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学业要求:获批转硕后,原则上需在转硕之日起1年内完成硕士学业(博二转硕的直博生可放宽至2年),未按期完成者按自动退学处理。(五)证书管理规范1. 证书填写:学校严格按招生时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及录取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2. 电子注册: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每年将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教育部备案。3. 证书撤销:对违反招生规定取得学籍的,不颁发证书;已发证书依法撤销。以作弊、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获证的,证书同样予以撤销并注销注册信息,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4. 遗失补办: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并学校核实后,出具与原证书同等效力的证明书。八、附则:明确实施细则1. 施行时间:本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电校研〔2017〕10号)同时废止。2. 冲突处理: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3. 解释权限:本规定由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11-18 10: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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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关于申报2025年度“优秀研究生国内外联合培养基金”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升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国际视野,依据《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校政研〔2011〕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优秀研究生国内外联合培养基金”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与规模本次联合培养基金拟面向2024级在读研究生进行选拔,重点支持具备较强科研潜力的学生赴国内外高水平平台开展学术研究。具体选拔规模为:博士研究生5名左右,硕士研究生7名左右。资助接收单位需为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重点学科依托单位、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高水平科研院所,确保为受资助学生提供优质的科研条件与指导资源。二、资助标准与期限学校将根据联合培养地点的不同,实行差异化资助标准,具体如下:(一)国外联合培养资助标准1. 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美元;2.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美元。(二)国内联合培养资助标准1. 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人民币;2.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人民币。(三)资助期限本次联合培养资助期限统一设定为6至12个月,具体时长可结合学生科研项目需求及接收单位的培养计划,由学院审核后确定。三、申报材料要求与提交规范(一)材料审核核心要求各培养单位需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核查。其中,针对申报材料中“发表论文及科研能力说明”部分,必须附带论文检索证明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严禁填报无实质证明的学术成果信息。审核通过后,学院需对申报学生进行综合排序,确保推荐名单的公正性与科学性。(二)材料提交具体要求1. 电子版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提交,单个学生材料命名格式为“XX学院+学生姓名+学号”。同时,需提交包含所有申报学生信息的汇总表,汇总表中须明确学生排名情况,按要求完成整理后统一报送。2. 纸质版材料:需与电子版内容保持完全一致,每个申报学生提交1份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集后提交至行政楼407办公室。四、申报时间与评审流程(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各培养单位须于2025年11月6日下午15:00前,将审核通过的推荐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逾期将不再受理。(二)评审与公示安排学校将组建由相关领域专家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材料审核与推荐报送工作,切实将科研潜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研究生选拔出来,充分发挥联合培养基金在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中的推动作用。2025-11-17 1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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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三亚学院MTA研究生深耕文旅教育,培育行业翘楚!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如火如荼的当下,三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正式开启招生通道,以专业力量赋能文旅人才成长,用实战培养助力产业升级。这里是文旅从业者突破职业天花板的阶梯,更是热爱文旅者将初心化为事业的沃土。一、立足自贸港前沿,定位复合型文旅人才培养三亚学院MTA硕士点牢牢扎根海南自贸港文旅产业发展一线,精准对接行业发展需求,致力于帮助学员打破职业发展瓶颈、增强核心竞争力,最终成长为引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复合型精英人才。不同于传统理论课堂,这里更注重知识与实践的深度融合,让每一位学员都能在真实产业场景中锤炼本领,将对文旅的热爱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专业能力。二、三大特色方向,精准匹配产业核心需求围绕文旅产业发展痛点与热点,MTA硕士点设置三大特色研究方向,实现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的无缝对接。(一)智慧文旅策划1. 核心内涵:深度整合文旅资源开发与运营全流程,通过系统性规划与创新性设计,打造兼具文化底蕴、市场吸引力与可持续发展属性的旅游产品体系。2. 研究重点:聚焦地域文化向文旅业态转化、特色资源活化与价值提升等核心问题,探索文旅融合的创新路径。3. 培养目标:培育既精通市场策划逻辑,又掌握项目运营技巧,能够推动文旅项目实现创新发展与长效运营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二)滨海休闲旅游管理1. 核心内涵:以海洋旅游资源与休闲产业的融合创新为核心,重点关注滨海运动、生态康养、国家公园旅游等新兴业态发展。2. 研究重点:深入探讨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平衡机制、滨海旅游资源向特色休闲产品的转化路径,以及如何破解滨海旅游同质化与生态承载压力等行业难题。3. 培养目标:造就掌握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方法、熟悉滨海休闲产品创新流程、具备新业态运营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三)国际酒店与邮轮运营1. 核心内涵:专注国际酒店与邮轮运营管理领域,全面覆盖国际品牌运营策略、服务标准化建设及综合体开发运营等关键板块。2. 研究重点:聚焦酒店与邮轮的商业模式创新、品牌核心竞争力提升及国际化管理体系构建等核心议题。3.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品牌战略规划能力、精通国际化运营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满足国际文旅市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三、三类导师团队,构建“理论+实战”培养体系为打破课堂与产业的壁垒,三亚学院MTA创新性组建“学术+行业”双向赋能的三类导师团队,为学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培养支持。(一)校内导师:筑牢学术根基1. 师资实力:现有校内导师33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9人,22人拥有博士学位,形成了一支学术功底扎实、研究方向多元的导师队伍。2. 研究领域:涵盖旅游经济、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旅融合、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效应、低碳旅游等多个研究方向,可充分满足不同学员的学术兴趣与研究需求。3. 培养特色:校内导师不仅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更强调引导学生将论文写在文旅产业的“大地上”,实现学术研究与行业实践的紧密结合。4. 学术成果:导师团队学术成果丰硕,先后在《Tourism Management》《经济研究》《旅游学刊》《地理学报》等国内外顶级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重点课题10余项,多项研究成果荣获省部级学术奖励。(二)行业导师:赋能实战能力MTA硕士点广泛整合行业优质资源,聘请了31位来自龙头文旅单位的行业导师,涵盖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三亚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亚特兰蒂斯酒店、石梅湾艾美酒店等知名机构与企业。行业导师将结合自身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学员提供“理论指导+实战带教+科研支持”的全方位培养,确保学员“课堂所学即行业所需,案例分析即真题演练”,快速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外聘专家:引领学术前沿学院持续邀请学界权威专家莅临指导,马勇教授、谢彦君教授、保继刚教授、张捷教授、刘海洋教授等知名学者已先后通过专题报告、学术沙龙等形式,与MTA师生深度交流。外聘专家帮助学员精准对接行业前沿动态,引导学员将行业现象转化为科学研究问题,进而以学术研究成果指导行业实践,全方位提升学员的学术研究与实践应用能力。 中山大学保继刚教授曾为三亚学院MTA师生开设主题讲座,分享文旅产业发展新趋势; 海南大学谢彦君教授也曾亲临授课,为MTA学子解读旅游学术研究的核心逻辑。四、真实场景锤炼,打造实践型培养阵地三亚学院MTA始终坚持“实践育人”理念,通过搭建优质实践平台、创新教学模式,让学员在真实行业场景中锤炼专业能力。1. 平台建设:已成功建设2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分别与海南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建旅游新业态研究生工作站,与三亚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共建三亚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同时,先后立项海南省研究生教学教改重点项目2项、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3项,获评省级专业研究生培养优秀案例1项,出版《旅游规划与策划》案例集1本,为学员实践与科研提供坚实支撑。2. 教学创新:定期组织研究生走进产学研实践基地开展“移动课堂”教学,让学员走出教室、深入一线,在真实的文旅项目场景中理解专业知识、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组织MTA研究生赴中国科学院南海所开展调研学习,探索海洋文旅资源开发新路径; 开展《旅游项目策划》课程游学活动,让学员在实地考察中掌握项目策划技巧; 带领MTA学子走进南山文化旅游景区非遗馆,深化对文旅融合的理解与认知。五、学子硕果累累,彰显培养质量三亚学院MTA的培养质量已通过学子的丰硕成果得到充分印证。2023级、2024级MTA硕士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与实践创新中均表现突出,累计在《齐鲁学刊》《Tourism Management and Technology Economy》等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2023级研究生卢萍燕发表CSSCI论文2篇;2024级研究生王崧澎不仅在《Tourism Management and Technology Economy》等国际期刊发表论文2篇,还成功获批软件著作权1件、外观专利1件,主持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1项,并荣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海南省赛区研究生创意组铜奖,充分展现了MTA学子的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欢迎怀揣文旅梦想的你报考三亚学院MTA研究生,与行业精英同行,在海南自贸港的热土上,开启文旅职业发展的新征程!2025-11-13 16: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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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季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自考本科二学历招生信息2026年春季,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自考本科二学历招生工作正式启动。作为本校优势特色专业,会计学凭借极强的应用性与广阔的就业前景,成为助力学子拓宽发展路径的优质选择,现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开放报名通道。本项目学制为两年,相关信息已在教育部学信网完成统一备案。顺利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与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实现“双证加持”。一、核心招生信息速览(一)招生对象1. 招生范围覆盖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南校区的大一及大二本科在校生;2. 报名不受原专业限制,所有符合年级要求的在校生均可申请,全程免试入学。(二)关键时间节点1. 报名时段:共设两批集中报名期,分别为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5日、2026年3月1日至3月6日,全年接受招生咨询;2. 宣讲安排:2025年11月20日17:20,在北校区会计学院1号楼5楼1501报告厅举办专场宣讲会,现场解读招生政策与学习细节。(三)报名与咨询方式1. 线上报名:请加入“会计二学历招生报名咨询QQ群”,群内可获取报名入口及详细指引,本次招生仅支持线上报名;2. 现场咨询:北校区A区1号楼四楼1403办公室设有咨询点,可面对面解答疑问;3. 教师联络:曲老师、王老师,随时接受电话及微信咨询。二、项目核心优势解析本会计学自考二学历项目,从个人发展与职业规划多维度为学子赋能,核心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 契合人才需求:精准对接当前经济社会对财会类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为跨领域发展奠定基础;2. 实现学历升级:作为“转专业”的灵活途径,帮助学生在本科阶段收获两个专业的本科文凭,提升学历竞争力;3. 助力升学备考:系统的专业课程学习,能为跨专业报考会计学、审计学等方向研究生筑牢知识根基;4. 拓宽就业渠道:在考公考编、企业招聘中可选择岗位更多,自考文凭与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具有同等使用效力,就业路径更广阔;5. 享受政策红利:国家明确规定“获得双学历的学生,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部分省市落实的起点工资标准介于本科生与研究生之间,经济优势显著。三、项目详情说明(一)基本报考信息1. 审批资质: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委员会正式批准,哈尔滨商业大学为该专业自考二学历唯一主办单位;2. 学制安排:标准学制2年,支持延期滚动学习,学生在大四学年即可凭各科合格成绩申请办理毕业手续;3. 补充说明:原招生范围中“大三在籍本科生”可根据自身学习进度咨询报名,具体以招生老师解答为准。(二)学习与考试安排1. 学习形式:充分利用课余时间集中授课,春季学期授课周期为2月末至4月中旬,秋季学期为8月末至10月中旬,授课时间安排在周一周五晚上及周日;2. 师资配置:授课教师均来自会计学院,不仅教学经验丰富,更具备多年自学考试教学辅导经历,精准覆盖省考与校考专业课需求;3. 考试相关:每年4月中下旬与10月中下旬各组织一次考试,每次最多可报考4门课程。其中校考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省考课程由省自考办统筹安排;4. 助学政策:会计学专业已获批网络助学资格,参与网络助学的考生,省考课程总成绩由网络助学考核评价成绩、课程实践成绩及省考考试成绩综合构成,助力提升通过率。(三)课程免考政策为减轻学习负担,学生最多可申请8门课程免考。申请需在大四毕业时,提交一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及已修课程成绩单,经审核后可免考二学历中内容匹配的对应课程。(四)文凭与资质说明1. 文凭发放:满足毕业条件及学位申请条件者,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与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信息由教育部统一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认证;2. 资质价值:毕业时可同时持有原专业与会计学专业的“双学历”“双学位”,具体优势包括:可从事会计、财务管理等财会管理工作;为报考会计学、审计等相关专业研究生提供专业支撑;考公及事业单位报考时可选岗位更广泛;成为兼具跨领域知识与财会专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就业领域大幅拓宽。(五)费用标准1. 学费:2500元/年,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缴,分2年缴纳,总计5000元;2. 其他费用:包含考试报名费45元/科、网络助学平台费用100元、论文答辩指导费300元、实践环节课考核费100元、审档费60元,按实际发生情况缴纳。四、报名须知1. 报名时间:全年接受报名咨询,春季招生截止时间为3月初,秋季招生截止时间为9月初;2. 报名地点:北校区A区1号教学楼1403办公室(地址:哈尔滨松北区学海路1号),现场可咨询但报名需通过线上完成;3. 信息获取:招生及课程详细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查看群公告与群文件;浏览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正式招生公告。2025-11-14 16: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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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要求一、各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核心学术成果标准(一)农学院学术成果要求1.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申请前,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学术成果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级别的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2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以第一发明人身份(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主持B类及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具备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且在发明人排名中位列前2名。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导师为发明人员之一)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为第一选育单位,参与培育的植物新品种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审定(登记),导师为选育人员之一,本人在选育人员中排名前2位;-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B类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4.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针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农学院目前暂未设定学术成果发表的强制性要求。(二)工程学院学术成果要求1.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达成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主持B类及以上科研项目。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学术成果要求方可申请学位:-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CSCD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且发明人排名前2位有效。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具备下列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前3位有效),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三)动物科技学院学术成果要求1.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满足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大类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TOP期刊论文2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的领军期刊或重点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农林及相关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T1等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 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并在农林及相关领域T1等级高质量科技期刊发表论文2篇;- 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且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为该奖励提供核心佐证支撑。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具备下列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农林及相关领域T2等级高质量科技期刊或CSCD收录期刊(含拓展版)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发明人排名前2位有效。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达成下列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B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前2位有效);- 参与制定并发布实施本专业领域的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1项。4.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满足下列任意一项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C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四)经济管理学院学术成果要求1.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具备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CSCD收录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或第三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收录期刊合作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 本人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需提供完整研究报告及采纳证明),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得分不低于80分;- 本人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调研报告、企业诊断等成果1项被规模以上企业采纳(需提供完整研究报告及采纳证明),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得分不低于80分。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满足下列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在CSCD收录期刊或RCCSE B+级及以上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需在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前见刊;- 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的管理案例成功入库学院认定的案例库,除导师外本人作者位次前2名有效;- 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一是在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案例大赛中进入复赛;二是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提交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调研报告1篇(需8000字以上,提供完整规范文本及调研单位证明等佐证材料),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经济管理学院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暂未提出学术成果发表的硬性要求。二、全校统一补充说明及实施细则(一)学术成果核心规范要求1. 申请学位所用的学术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涉及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须为研究生本人的导师。2. 由我校参与研究,研究生以同等贡献身份完成并发表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自然指数期刊上的研究论文,可作为申请学位的有效学术成果。3. 学术论文原则上需在答辩前见刊或实现在线可查(online发表)。若论文已被录用但尚未见刊,需提交导师签字确认的录用通知原件及缴费证明作为佐证。4. 以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实用新型专利、地方标准等成果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答辩前提交相关成果的正式证明材料。(二)特殊贡献认定标准研究生若有下列特殊贡献,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后,可将相关成果作为申请学位的条件:- 博士研究生以并列第一作者前三位身份在自然指数期刊或影响因子10分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硕士研究生以并列第一作者第二位身份在中科院一区TOP期刊发表论文;- 作为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参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并做出重要贡献。此外,工程学院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充规定:在教师需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期刊(如《农业工程学报》《农业机械学报》)上,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后,可认可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作为有效学术成果。(三)实施时间及解释权说明1. 本套学术成果要求自2025级研究生开始正式执行。2024级及之前入学的研究生,可按照入学当年的培养方案执行;若其成果达到本规定要求,也可参照本规定申请学位,但需在申请前提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 各学院相关要求分别由对应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中,经济管理学院明确的“学院认定案例库”包括: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大连理工大学)、长江商学院案例中心、中国工商管理国际案例库(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案例与教学创新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会计专业学位MPAcc教学案例库、全国金融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等。3. 经济管理学院特别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的RCCSE B+级及以上期刊论文,需具备正规ISSN号和CN号,增刊、会议集、收录集等刊物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2025-11-14 1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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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浩云智能制造与服务管理研究院(中美物流研究院) 2026年入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董浩云智能制造与服务管理研究院(中美物流研究院)为吸纳国内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2026 年将继续以推荐免试形式招收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依据教育部及上海交通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研究院实际招生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接收细则并予以公布。一、申请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3.身体健康状况需满足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4.恪守诚信原则,秉持端正学风,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行为,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处罚记录。5.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英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具体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托福考试成绩≥90 分或雅思考试成绩≥6.0 分。6.须为当前就读高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资格有效性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过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7.满足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制定的其他学术能力要求。注:关于上海交通大学 2026 年入学推免录取的详细通知,可查阅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布的相关文件。二、招生选拔方式研究院 2026 年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推免研究生招生,仅通过中美物流研究院举办的推免夏令营这一途径开展。有关夏令营的具体安排,可关注研究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三、接收录取流程1.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自 9 月 18 日起开放,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及个人信息填报。9 月 22 日上午 9:00 起,考生可在系统内填报志愿;9 月 23 日上午 9:00 起,考生可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2.研究院推免预录取工作将于 9 月 25 日前结束。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且在研究院夏令营中获评优秀营员的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准确选择上海交通大学董浩云智能制造与服务管理研究院(中美物流研究院)及对应学科专业,所选专业须与夏令营优秀营员认定的学科专业保持一致。相关考生请密切关注研究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的各类通知,并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反馈,逾期未反馈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预录取名单将在研究院官方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将报送至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四、其他重要说明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在推免过程中,若查实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予以取消学籍处理,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1.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境)留学手续,不得纳入所在高校就业计划,同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2.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圆满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全部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研究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2)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环节成绩未达到所在学校推免生培养要求;(4)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考核出现不及格情况;(5)应届毕业时未能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2025-11-05 09: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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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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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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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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