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2025-11-12 16:29:00 来源: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将继续采用线上确认模式。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确认对象及时间安排


凡选择北航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首要步骤为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网,查阅该网站10月29日发布的专项通知,并核对自身是否在通知附件的考生名单内。根据名单归属情况,确认安排分为以下两类:


(一)未在10月29日通知附件名单内的考生


此类考生须确保报名号以1106开头,且需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具体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日13:00至11月5日13:00,考生需在此期间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严格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信息提交等全部确认流程。


(二)在10月29日通知附件名单内的考生


该类考生同样需以1106开头的报名号为准,需在2025年11月2日之后,再次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网。届时网站将公布最新的网上确认资格名单,此名单的确定依据包括北京市11月1日提供的户籍与社保数据,以及考生此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核查结果。


若考生在该名单内且获得网上确认资格,务必在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日13:00至11月5日13:00期间,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规范完成信息提交及相关确认工作,逾期将无法办理。


二、网上确认操作流程


已获取确认资格的考生,须在北京时间2025年11月5日13:00前登录网上确认系统,通过平台完成四项核心操作:一是仔细核对网报信息的准确性;二是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起止时间;三是上传本人符合规格的证件照图像;四是提交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以上手续逾期均不予补办,关于需上传材料的具体规格要求,可参考专门的材料说明文件。


至于是否需要额外提交户籍或社保相关材料,考生需以11月2日后北航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对应考生名单要求为准,切勿遗漏关键材料。


考生提交材料后,系统将在36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考生需随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分为两种:标注“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专注备考后续考试;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相关材料(含照片类材料),逾期未补充或补充仍不合格的,将失去确认资格。


特别强调两个关键时间节点:截至2025年11月5日13:00,未登录系统上传并提交任何材料的考生,报考点将不再受理其确认申请;所有“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17:30前完成材料补充并通过审核,逾期审核通道将关闭,不再进行复核。


三、咨询服务安排


为便于考生解决确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报考点设置专属咨询渠道,具体信息如下:


(一)咨询建议


由于确认高峰期电话咨询量较大,为提高问题解决效率,优先推荐考生通过书面方式咨询。发送咨询内容时,需规范标注邮件主题,以“报名号+考生姓名”的格式命名,以便工作人员快速定位并处理,通常情况下会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


四、重要注意事项


1. 考生是网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第一责任人,务必仔细核对网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确认流程,确保所有上传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规格,因个人操作失误或材料问题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2.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报名期间,考生可自主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务必在报名阶段确认信息无误。


3. 完成网上确认且审核通过的考生,若通过招生单位准考资格审核,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打印后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书写或做任何标记。北航不提供纸质准考证邮寄服务,考生参加初试时,须凭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


4. 2025年11月2日13:00至11月5日13:00期间,考生需频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论。为及时获取通知,建议关注“学信网”官方公众号,并完成微信账号绑定,绑定方法可在网上确认系统首页查询。同时,考生需妥善保管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严禁向他人泄露,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造成损失。


5. 网报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被锁定并一律不予修改,考生在确认前务必反复核查,确保姓名、报考专业、学历信息等核心内容准确无误。


五、诚信考试专项提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明确规定,在依法需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役、管制,或单处、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2.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指出,教育考试机构及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或考后,若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等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考试成绩的,将直接认定为考试作弊,依规严肃处理。


3. 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文件明确要求,对于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得准予考试及录取,相关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行为时,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此特别提醒全体考生,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全过程中,务必强化自身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与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切勿触碰法律与纪律红线,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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