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2025-11-12 09:55:45 来源:研究生院


各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及《黑龙江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的相关部署,现将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2308)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予以公布,请全体考生仔细研读,确保顺利完成相关流程。


一、网上确认核心时间节点


网上确认各环节时间节点已明确,考生需严格遵守,避免因超时导致无法参与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首次材料提交时段


10月30日上午9:00起至11月5日上午11:00止,为考生网上提交确认材料的首次窗口期。


(二)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若材料审核未通过,考生需在11月5日下午17:00前完成补充材料的重新上传。


(三)考点审核结果反馈时间


考点将在11月5日晚上20:00前完成所有提交材料的审核,并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所有考生务必在11月5日11:00前完成首次材料上传。建议考生尽早提交,预留充足时间应对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情况,以便及时补充修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点受理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受理考生范围界定


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仅受理以下四类考生的网上确认申请:


1. 户籍或学习地在哈尔滨市,且报考东北农业大学的考生;


2. 户籍或学习地在哈尔滨市,且报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考生;


3. 户籍或学习地在哈尔滨市,且报考哈尔滨体育学院的考生;


4. 户籍或学习地在哈尔滨市,且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需特别注意的是,以下考生不在本考点受理范围内:报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考试科目包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或“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考生;招生单位明确要求使用画板等特殊工具、需使用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以及初试科目中存在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3小时的考生。


(二)哈尔滨市考生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受理范围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对应条件之一:


1. 就读于哈尔滨市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或网络教育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户籍登记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考生);


3. 户籍不在哈尔滨市,但当前在哈尔滨市工作的考生,需额外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在职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且证明中的工作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需保持一致。


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要求


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并上传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具体分类及标准如下:


(一)基础身份及形象材料


1. 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


照片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拍摄时间为近三个月内,具体要求如下:


(1)文件格式为jpg或jepg,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图片宽高比例为3:4;


(2)人像需正脸居中,头部姿态稳定,人脸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位置需处于照片高度的30%至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头部与肩部占照片比例不低于2/3;


(3)面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盖五官及造成阴影,需完整露出眼睛、眉毛、耳朵;


(4)拍摄光线均匀,面部及鼻部无反光、高光或光斑,无明显阴影及红眼现象;


(5)图像对焦清晰,层次分明,无模糊虚化情况;


(6)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


(7)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通过PS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修改,禁止上传自拍照、美颜照,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翻拍照片。


请严格遵循以上标准提交照片,否则将导致人脸比对失败,影响确认流程。


2. 手持身份证照片


拍摄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头像面朝向镜头),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姿态端正,头发不遮挡面部及造成阴影;身份证上的文字、图案等所有信息需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或其他物品遮挡。


3. 身份证补充材料


若系统提示身份证核验未通过,考生需根据提示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二)分类专项材料


考生需根据自身身份类别,额外上传以下对应材料:


1. 哈尔滨市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不含自学考试)


需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 往届毕业生(含成人高考、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及同等学力考生)


(1)所有往届考生均需提交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照片;若毕业证书丢失,需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户籍在哈尔滨市的往届考生,需额外提交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的正反面照片(集体户口考生提交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照片);


(3)户籍不在哈尔滨市的往届考生,需额外提交哈尔滨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以及2025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且工作证明与社保缴纳凭证中的单位信息需一致。


3. 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


(1)需提交能证明自学考试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考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


(2)户籍在哈尔滨市的未毕业自考生,需额外提交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照片;


(3)户籍不在哈尔滨市的未毕业自考生,需额外提交哈尔滨市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及2025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且单位信息需一致。


4.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未毕业自考生除外)


除提交上述对应类别材料外,需根据校验未通过原因补充以下材料:


(1)姓名变更:提交户口簿首页及包含曾用名信息的个人页照片;


(2)身份证号变更: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材料;


(3)毕业院校更名:提交毕业院校名称变更的官方证明材料;


(4)境外学历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除提交对应身份类别所需材料外,需额外上传《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的原件照片。


四、网报信息勘误说明


网报信息勘误需遵循严格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一)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具备信息勘误的操作资格;


(二)以下关键信息不得进行勘误修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院系、专业及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


(三)若发现报考点选择错误,考生需直接联系应选择的正确报考点,咨询并办理勘误手续。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时间管理要求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及补充工作,避免因材料不合格且错过补充时限而影响确认结果。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导致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材料上传规范


考生需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及材料要求上传相关文件,确保材料完整、清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标准的,将不予通过确认。


(三)身份证有效性提醒


若考生身份证已过期,需立即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并重新拍摄提交符合要求的身份证照片及手持身份证照片。


(四)信息核对责任


考生需仔细核对网报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信息接收要求


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查收手机短信或微信通知,密切关注系统内的审核结果反馈,确保第一时间知晓并处理材料审核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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