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背景与核心导向
1. 学校发展定位
江苏大学作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科研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始终聚焦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使命。在新一轮学科建设与发展中,博士研究生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顶端环节,承担着为国家输送高端学术人才与实践创新人才的重要任务,本次招生工作将紧密围绕学校发展战略,严把选拔质量关。
2. 招生工作原则
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能力素质考查为核心,注重考生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确保选拔出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优秀人才,为学科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养目标与核心要求
1. 学术创新型人才培养
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高级学术人才。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学术成果,为学科理论发展与学术进步贡献力量。
2. 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
聚焦工程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需求,培养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开展工程技术创新及组织工程技术研发工作能力的实践型人才。要求考生兼具扎实的专业基础与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深度结合,为行业技术升级与产业发展提供核心支撑。
三、招生类别与计划安排
1. 招生类别划分
2026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其中,学术学位博士侧重学术研究能力培养,专业学位博士聚焦实践创新能力塑造,两类招生均包含普通招生计划与专项招生计划。
2. 招生计划参考与调整
2025 年我校实际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78 人,其中学术学位 351 人、专业学位 27 人;普通招生计划 260 人,专项招生计划 118 人。2026 年各学科专业普通计划招生人数以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招生计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3. 专项招生计划说明
科研经费支持、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苏州实验室联合培养等专项博士招生工作,将另行制定招生简章,预计于 2026 年 5 月发布,5—6 月开展招录工作,具体要求请考生后续关注学校官方通知。
四、招生方式与时间安排
1. 直接攻博招收
该批次招生与 2026 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同步开展,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0 月,主要面向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支教团计划除外),选拔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的考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2. 硕博连读招收
招生工作于 2025 年 11 月 —12 月进行,面向符合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连读培养模式,缩短培养周期,提升培养质量。未被该批次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第三批次普通招收。
3. 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
学校将在 2025 年 12 月公布第一、二批次招生后的剩余计划,2026 年 3—4 月开展第三批次招生工作,包含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两种方式。普通招收面向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各类考生,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则聚焦行业骨干与拔尖创新人才。
五、报考条件与资格要求
1. 基本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 直接攻博报考补充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要求:
① 本校或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支教团计划除外);
② 符合我校推免生报考条件,展现出较强的博士生培养潜质。
3. 硕博连读报考补充条件
在基本条件基础上,需满足:
① 全日制本科学历,最后学位为学士及以上;
② 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学术型或博士点相关专业型在读研究生;或国内排名前 100 强高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全日制三年级在读研究生(需 2026 年 6 月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或国(境)外 THE、USNEWS、QS、ARWU 排行榜前 300 强高校在读留学生(需 2026 年 6 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 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科研潜质突出,本校二年级申请人不得申请硕士学位;
④ 原则上一级学科内申请,跨学科申请需提供充分理由及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备案;
⑤ 英语水平达到以下任一标准:CET - 6≥425 分、IELTS≥6.0 分、TOEFL≥85 分,或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可检索或已见刊)。
4.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补充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
① 已取得相关硕士学位,或获相关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并达到硕士同等学力(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② 为行业重要业务骨干,在所在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创新成果,经学科推荐、学院审核、校招生委员会认定;
③ 就业类别为定向就业,需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5. 普通招收补充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需符合以下任一要求:
①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需取得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
③ 本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研究生;
④ 获相关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计算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硕士同等学力;
⑤ 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报考程序与材料提交
1. 网上报名
(1)报名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
(2)报名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启动,硕博连读方式截止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截止至 2026 年 1 月 9 日;
(3)报名要求:考生需按系统提示完整填报信息,完成网上缴费 240 元,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2. 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考生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9 日,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为 2026 年 1 月 5 日 —9 日;
(2)提交方式:现场提交至研究生楼 520 室,或通过邮政 EMS、顺丰快递邮寄;
(3)材料清单(A4 纸正反打印,按顺序排列):
① 报考登记表原件;硕博连读或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需额外提交对应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 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原件两份;
③ 近三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
④ 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
⑤ 最后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学历需提供认证书,未毕业者提供就读证明及预计毕业时间,入学前补交认证书);
⑥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⑦ 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前由学校研究生院加盖公章,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直博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⑧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 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类别选择 “定向”;
⑩ 其他按报考要求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七、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1. 直接攻博考核
与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考核办法、日程安排保持一致,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关于做好 2026 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2. 硕博连读考核
(1)资格审核:2025 年 11 月 28 日前由招生学院组织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报考导师、科研成果等;
(2)综合评估:2025 年 12 月 5 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组,通过材料评估、专业基础考核、能力答辩等形式(可采用笔试、PPT 汇报等方式)进行百分制打分,材料评估与专业考核权重由学院自主确定,最终形成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3. 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核
(1)资格审核:2026 年 3 月 9 日前由招生学院完成审核,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2)准考证打印:2026 年 3 月 12 日 —14 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英语水平测试:学术学位博士考英语(一),专业学位博士考英语(二),题型涵盖词汇语法、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写作等,考试时间 3 小时,满分 100 分,听力与口语测试在综合考核阶段进行;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无需参加该测试;考试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5 日上午 8:30—11:30,地点在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楼;2026 年 4 月中旬前公布成绩,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4)综合考核:英语测试通过考生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进入该环节,英语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考核包含材料评估(不少于 5 名博导打分)、基础理论笔试(学院自主决定是否组织,方案需备案)、专业能力考核(按学院实施细则进行),各环节权重由学院自定,最终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八、录取规则与相关要求
1. 录取依据
(1)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考核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占用学院当年招生计划;
(2)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录取类别
(1)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考生在读期间不转移人事档案,录取前需由学校、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因单位不同意报考导致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录取资格审核
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时学院将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入学安排与学制学费
1. 入学时间
2026 年 9 月秋季入学,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2. 学制设置
(1)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4 年;
(2)直接攻博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5 年;
(3)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3.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最终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局备案为准,按规定学制年限收取。
4. 奖助体系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学校将持续完善奖助政策,提升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导师招生指标管理
1. 招生人数限制
(1)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 1 名;
(2)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 名,确保导师有充足精力指导研究生。
2. 定向奖励指标
“博士研究生招生定向奖励指标” 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制定专项分配方案,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后执行,该类指标原则上仅用于招收非在职人员。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导师资格
列入 2026 年博士生招生目录的导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近三年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或对学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并经学科、学院同意、校招生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导师。
2. 专项学院招生
江苏大学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工作将另行发布通知,相关考生需关注该学院官方信息。
3. 学院补充规定
考生需同时遵守所报考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报考与录取补充规定,具体要求可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博士研究生招生” 板块或各学院网站。
4. 报考责任提示
(1)考生报名前需仔细核对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考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2)因考生与所在单位、学校的报考纠纷导致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3)报名前需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方可提交报名材料;
(4)网上报名时需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或虚假导致无法考试、录取、学籍注册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学校将严格审查报考材料,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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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坐落于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泰山脚下的泰山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该校办学底蕴深厚,其历史源头可追溯至1905年创立的泰安府官立师范学堂,1958年正式创办济南师范专科学校,历经发展,于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并定名为泰山学院。学校现拥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达1378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超过2.4万人。师资队伍实力雄厚,1400余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者530余人,具备博士学位的教师520余人。在学科与专业建设方面,学校已获批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旅游管理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及4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5门省级一流课程。高层次人才储备丰富,包括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在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共计38人,另有3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4个省级青年创新团队以及12个省级科研平台作为发展支撑。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的高层次人才。要求毕业生具备强烈的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突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具备优良的职业素养,成为符合社会需求的实践创新型高层次人才。二、招生类别本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仅面向全日制培养类型,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三、招生专业及计划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类别包括电子信息(专业代码0854)、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以及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有关各专业具体招生详情,可查阅《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要注意的是,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名额将结合上级下达计划及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报名期间,考生可通过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官方平台查询上述招生专业目录。四、报考条件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及对应专业附加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4.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5.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6.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7.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条件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二)(三)项基本要求外,还须具备下列工作经验条件之一:1. 本科毕业且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五、报考程序硕士研究生报考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确认环节完成报名信息核对、个人图像采集及报考费缴纳,逾期将不再受理。(一)网上报名1. 报名时间安排: 预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2. 正式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3. 报考点选择规范: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4.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5. 报名信息管理: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以保障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顺利寄送。6.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实时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7. 校验异常处理: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将相关核验材料提交至我校研招办进行人工核验;在国(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其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研招办审核。8. 报名责任提示:考生须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确保自身符合要求后再填报志愿及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同时,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虚假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二)网上确认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全国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2. 确认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按报考点规定完成个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3. 信息效力: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4. 主动查询义务: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定期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主动配合完成各项报考工作。(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约十天(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六、初试安排1. 考试方式: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 科目设置与分值: 多数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目满分依次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3.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仅设两个单元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与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该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考核。4.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5. 考试注意事项: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七、复试与录取(一)复试及调剂管理1. 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将以国家确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础,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等因素,划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2. 资格审核: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3. 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参加加试。各专业加试科目详情见《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4. 专项考核: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我校将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 时间安排: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及体检时间将由我校统一统筹安排,具体信息届时将通过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发布。6. 公平保障措施:复试过程中将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工作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并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同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7. 信息公示:可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条件、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关键信息,均将通过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8. 调剂管理: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考生上线情况,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及调剂具体要求。调剂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将在初试结束后依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执行,考生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二)体检要求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统一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三)录取规则1. 录取原则: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政策规定,综合考量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 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考核不合格者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3. 学历资格终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我校另行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将失去录取资格。4. 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或未通过、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 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由我校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更改;若公示名单需调整,将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6. 档案转接: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档案转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解决,若因此导致无法录取或入学,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7. 后续通知: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将由我校另行发布通知。八、学制规定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含休学等情形)。九、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的学费标准统一为每生每年10000元。(二)奖学金设置1.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评选,奖励对象为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2. 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学年面向全体新生评选,覆盖率达100%,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3. 学业奖学金:每学年按我校规定比例评选,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6000元/生,二等奖学金3000元/生,三等奖学金2000元/生。4. 专项奖学金:包括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每年按学校规定比例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三)助学金保障1. 国家助学金:覆盖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10个月发放。2. 导师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按10个月发放,由导师科研经费及学校相关经费保障。3. "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根据工作量确定,按实际上岗情况发放。十、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我校各二级培养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均在北校区(校本部)开展,校区具体地址为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北校区依山傍水,自然环境优美,教学、科研及实践设施完善。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提供高标准研究生宿舍,房型为1-2人间,配备空调、洗衣机、独立卫生间及淋浴设施,功能齐全先进,为研究生学习生活提供良好保障。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各专业将依据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制定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需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全部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且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方可准予毕业,学校将为其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硕士学位。十二、违规处理办法1. 违规追责依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凡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2. 具体处理措施:对违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对违规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并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诚信档案记录: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三、其他重要说明1. 辅导培训声明:我校从未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班。有关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复试参考书目、自命题考试大纲及各二级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均通过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发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具体报考事宜可直接咨询相应二级培养单位。2. 章程效力说明:本章程内容若存在未尽事宜,或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冲突,均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上级最新文件为准。十四、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453单位名称:泰山学院联系部门:泰山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2025-11-12 16: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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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北京师范大学将通过推荐免试的形式,接收全国范围内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攻读硕士与博士学位研究生。为进一步强化并完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类别学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以及拟接收人数,将以 2026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内容为准。除有特殊说明的情况外,学校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会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是否接收推免生,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凡是接收本科直博生的专业或导师,都会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予以公布。学校部分专业(导师)会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本科直博生入学之后,身份即为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五年。学校 2026 年将继续推行本科直博生 “卓越博士” 计划,有关该计划的具体办法以及各院系的相关要求,申请人可与报考院系联系咨询。成功入选 “卓越博士” 计划的学生,在入学后将获得 “卓越博士” 奖学金。二、申请条件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品德,遵守法律法规,拥有端正的学风,身心健康。学习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异,外语水平良好,综合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的前列。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拥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对专业抱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大的培养潜质。能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名额。申请 “卓越博士” 计划的研究生,还需符合学校 “卓越博士” 计划的相关要求。三、申请及考核程序01 北京师范大学网上申请所有申请人(包含夏令营营员以及学校本校本科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推免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并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学校各院(系)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会在网上申请系统的公告中发布,截止日期有可能提前或延后,申请人请留意查阅。各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的联系方式,可复制链接进行查阅。申请前需准备的材料如下:证件照(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本,高 200 像素、宽 150 像素,格式为 jpg 格式,大小在 30k 以内)、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扫描为 PDF 文件,大小在 1M 以内)、个人自述。其他需要上传的电子材料包括:(1)《北京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 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 份。此表需由申请人在 “推免申请系统” 中填写信息后进行打印,打印前需按照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信息无误后由本人签字。(2)外语水平证明,例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TOEFL 成绩、雅思成绩等。(3)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已发表的学术论文。(4)两封专家推荐信。(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用于证明自身综合素质与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打包上传至 “推免申请系统” 中的 “上传材料-其他材料” 板块。所有材料需在复试时提交给学院进行审核备案,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02 复试与接收院(系)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复试时间。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在参加复试前,通过学校推免申请系统缴纳复试费,费用标准为 100 元 / 人。学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并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向拟接收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同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03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缴费并确认被接收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需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进而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以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四、学费及奖助政策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0.8 万元 / 生 / 学年,按三学年缴纳。普通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缴纳,即 1 万元 / 生 / 学年;“卓越博士” 计划本科直博生按照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为 1 万元 / 生 / 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可参考硕士招生简章。学校的奖助学金包含:基本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奖学金、其他荣誉类及专项类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等,具体内容可查看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学校将持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改善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与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的待遇。五、其他关于申请人能否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被拟录取等受理状态,学校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推免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录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地提交申请材料。在推免过程中,若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或在入学前受到处分,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若在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邮箱:yanzh@bnu.edu.cn2025-10-15 09: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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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体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体育教育教学)招生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结合学校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的目标及体育领域对 “体育专业能力 + 管理决策能力” 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特在体育专业学位(体育教育教学方向)博士研究生 “申请 - 考核” 制招生中融入 MBA(工商管理硕士)核心培养理念,强化考生在体育组织管理、体育产业运营、教育项目策划等领域的综合能力考查,不断提高博士招生与培养质量。具体细则如下:一、工作原则贯彻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选拔 “体育专业拔尖 + 管理能力突出” 的复合型人才为核心,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在考查考生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成果及专业实践能力的基础上,重点纳入 MBA 核心能力维度,包括战略思维、组织管理、资源整合、数据分析与决策能力,选拔能推动体育教育教学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拔尖人才。二、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对融合 MBA 理念的招生标准、考核维度进行审定。学院成立体育专业学位(体育教育教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新增 1-2 名具备 MBA 教学或体育管理实践经验的专家,负责制定融入 MBA 能力考查的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细则,报招生办备案后公布。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组长由资深博士生导师担任,成员包含体育教育领域专家及 MBA 相关方向学者,共同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与管理潜力进行审核。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学科方向负责人、学术骨干组成,其中至少 1 名成员具备 MBA 培养背景或体育产业管理实践经验,负责从专业与管理双维度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三、申请办法考生需依据《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考费,本研究方向仅招收非全日制考生。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具备服务国家体育教育事业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良好。(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具有 MBA 学位或体育管理相关硕士学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核)。(4)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出生日期晚于 1974 年 12 月 31 日)。(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其中 1 名专家具备体育组织管理、教育项目运营等 MBA 相关领域经验者优先)。(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7)持(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境外 MBA 学位获得者需额外提交课程成绩单及实践项目证明)。(8)具有 5 年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全职工作经验,已形成一定行业影响力;近五年(2020 年以来)不仅需取得较高水平的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还需具备体育教育项目管理、体育机构运营、教育资源整合等相关实践经历(如主导或核心参与体育教学改革项目、体育培训品牌建设等)。申请人材料准备(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组、材料项目、所在页码);(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职称(职级)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有体育组织管理、教育机构运营相关任职经历,需额外提供任职文件及岗位职责说明);(4)硕士学历(同等学历申请者可免)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MBA 学位获得者需提交硕士阶段核心课程成绩单及管理实践案例报告);(5)外语水平证明的成绩单复印件;国外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相关材料;(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包含体育教育管理、项目运营类奖项的,需重点标注并附成果说明);(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正高、副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需手写签字,推荐意见中需包含对申请人管理能力、决策潜力的评价);(8)已有科研或教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教材等复印件(若有体育教育项目管理方案、体育产业运营分析报告等 MBA 相关成果,需单独整理并附应用效果说明);(9)参与的科研或教研项目名称、资助单位、研究内容简介及个人贡献证明(若涉及体育教育机构管理、教学资源优化等项目,需详细说明个人在项目策划、执行、决策中的角色);(10)MBA 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体育组织管理培训证书、教育项目运营方案、体育产业数据分析报告、团队管理案例总结等;(11)个人陈述(1500-2000 字,含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需额外阐述个人在体育教育管理领域的实践经历、能力短板及提升规划);(12)博士研究计划:除常规内容外,需融入 MBA 战略思维,分析研究课题在体育教育领域的应用场景、资源需求、实施路径及预期管理效益(如研究成果如何助力体育教学机构优化运营、提升教育质量等);(13)《体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无缺失);(14)全职工作经历证明(含社保或公积金缴纳记录,若有体育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经历,需在证明中明确工作内容、管理职责及业绩)。所有材料需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以 “姓名 + 身份证号” 命名,大小不超过 20M,内容清晰可见),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博士信息采集系统,具体要求见《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提交材料须真实可靠,伪造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四、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满分 100 分,在原有考核维度基础上优化评分标准:外语水平(10 分):考查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具备 MBA 国际课程学习经历或外语管理类文献阅读能力者可酌情加分;学术水平(10 分):评估学术成果质量,有体育教育与管理交叉领域研究成果者优先;从业业绩(20 分):重点审核工作业绩及行业影响力,包含体育教育项目管理、机构运营等 MBA 相关实践经历的,按成果贡献度加分;博士研究计划(60 分):除学术性外,额外考查研究计划的管理可行性、应用价值及战略匹配度(如是否符合体育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能否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等)。资格审核合格者(成绩不低于 60 分),经学校公示后参加综合考核。五、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负责,采用 “个人报告 + 专家提问” 的面试形式,全程融入 MBA 能力考查维度,全面评估考生外语水平、专业学术素养、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重点考查战略思维、组织管理、问题解决等管理能力。考生需以 PPT 形式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主要成果、对拟研究领域的认知、博士研究计划(需与报名时一致),额外增加 “体育教育管理实践案例分析” 环节(如结合自身经历,分析体育教学项目运营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 20 分钟。综合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外语(20 分):除常规外语能力考查外,增加体育管理类外文文献翻译、国际体育教育项目案例解读等内容;专业学术素养与科研创新潜力(80 分):包含专业知识掌握度(40 分)、科研创新能力(20 分)、管理实践能力(20 分,考查项目策划、资源整合、决策分析等 MBA 核心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思政干部、导师或管理人员负责,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道德等,不计入最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拟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考核结束后,按分专业方向导师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学术能力与管理潜力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8500851378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48 号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八、其他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融合 MBA 理念的招生与培养细则,将根据体育教育事业发展及管理人才需求动态优化,具体调整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2025-10-14 17: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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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作为我国现代农业高等教育的奠基者与引领者,中国农业大学的发展源头可追溯至1905年京师大学堂设立的农科大学。学校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占据重要地位,1995年跻身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2004年成为“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入选首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并在2022年顺利进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如今,学校已形成以农学、生命科学、农业工程和食品科学为核心优势的学科特色,构建起农业与生命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农业工程与自动化科学、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等相互支撑、特色鲜明的学科集群。面向未来,中国农业大学正全力冲刺具有中国特色、农业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目标,现诚挚邀请各地有志于农业及相关领域研究的青年才俊,申报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项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渠道主要包含三类:其一为接收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直博生);其二为选拔校内表现优异的在读硕士生通过硕博连读方式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简称硕博连读生);其三为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简称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一、招生专业与计划人数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总体招生规模预计为1700人,该数字包含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招生名额。目前,学校已完成推免直博生的接收工作与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申请考核制的招生专业及对应计划数,可查阅《中国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制)》。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在职工程硕博士招生专业未包含在上述目录内,该专项的招生信息将另行发布通知。需特别提醒考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人数仅作参考,最终录取人数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二、学习形式与学制安排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学制方面,直博生整体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生进入博士阶段后的学制为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所有类型博士生的最长在校学习年限均为基本学制基础上增加2年。三、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招生细则(一)直博生接收流程有关直博生的具体接收要求与流程,考生可查阅《中国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的通知》,以及各招生院系据此制定的实施细则。(二)硕博连读生选拔规则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由各招生院系自主组织,选拔过程严格依据《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执行。(三)信息填报与材料提交要求通过选拔拟录取的2026年硕博连读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及个人信息填报(建议使用Windows系统下的360浏览器,并切换至极速模式)。直博生无需进行注册及信息填报操作,可直接登录该系统。两类考生均无需缴纳报名费。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需通过系统自行打印《中国农业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附上两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书”及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上述表格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的“资料下载”栏目获取),统一提交至所报考的招生院系,以便后续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四、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流程(一)报名基本条件1. 学历要求:考生需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有两类特殊情况需注意:一是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二是正在攻读“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仅能获得硕士学位单证)的考生,不得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需在取得硕士学位后再提交报考申请。2. 英语水平:考生需符合所报考招生院系对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3. 身心健康:考生的身心健康状况需满足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4.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要求:(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报名条件外,需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所需材料可参考往年通知准备),待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我校报考系统中完成报名。(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基本报名条件外,还需获得受援单位的推荐。符合上述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准确填写相关专项信息,学校不接受专项计划补报名。(二)网上报名安排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8:00至12月3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系统下的360浏览器,并切换至极速模式),在招生项目中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登录时,用户名为注册新用户后生成的报名号,密码为注册时自行设置的密码。报名过程中,考试方式需选择“申请考核”,考生需仔细填写并反复核对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所需电子版材料,完成200元报名费支付后,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本招生指南及各招生院系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确认自身符合申请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及缴费操作。若因个人自审失误导致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学校将根据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拟录取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后续批次的报名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三)申请材料提交规范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需通过报考系统提交各类申请材料的电子版。进入复核阶段后,需向招生院系提交材料原件供再次审核。招生院系审核完毕后,纸质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将留存备查。电子版材料提交注意事项:对于需提交多个文件的材料项目(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证明等),需将同一项目下的所有电子版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后再上传;所有上传的PDF文件需保证内容清晰可辨。考生成功缴纳报名费后,将无法修改已填报的信息及重新上传电子版材料,务必在缴费前仔细检查。需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硕士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扫描件,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硕士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个人陈述(含科研经历、研究兴趣及未来研究计划等内容);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专家推荐书(需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出具,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思想政治情况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对应专项计划的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申请材料是初审的核心依据,考生需认真撰写、如实提交,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四)初审、复核与录取流程1. 初审阶段(2026年3月前完成)各招生院系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评审组将结合材料审查结果及招生导师组的意见,择优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招生院系官方主页进行公示。考生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本指南公布的招生院系联系电话申请复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材料,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初审,进入复核阶段的名单将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2. 复核与录取上报阶段(2026年5月前完成)复核工作由各招生院系负责组织,按学科或专业组建考核专家组承担具体考核任务。考核内容围绕考生的专业能力及思想品德展开,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动态及最新研究成果的掌握程度、英语听说应用能力,以及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此判断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各招生院系将在官方主页公布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各学科专业的复核过程将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考核结束后,招生院系将对考生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按专业、分类型对参加复核的考生进行总成绩排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结合已下达的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资格的情况,招生院系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顺次递补复核合格的考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官方主页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3. 录取结果公布(2026年6月)研究生院对各招生院系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将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考生可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五)重要说明1. 全日制定向在职博士生录取比例限制:各招生院系招收的全日制定向在职博士生数量,不得超过本院系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院系该比例可放宽至不超过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不受此比例限制。此外,高校专业教师及科研院所专业研究人员,若能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且该单位同意为其在读期间的全日制学习提供保障,其报考也不受上述比例限制。2. 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要求: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如拟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报名时必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所在用人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经定向单位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考登记表。若因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用人单位存在报考纠纷导致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 诚信要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若隐瞒重要信息、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完成录取的,将撤销录取决定。4. 招生导师信息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过“导师简介”栏目查询各专业招生导师的相关信息。五、录取类别划分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具体说明如下:(一)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毕业后,可自主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此类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定向单位为各省(自治区)教育厅的考生,需在入学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二)定向就业在职考生及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入学报到前,考生本人、定向就业单位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约定返回原单位工作。六、体检安排拟录取的博士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及收费标准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七、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一)学费缴纳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全日制博士生一般学费标准为1万元/学年,其中直博生一年级按硕士生学费标准执行,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博士生标准执行;硕博连读生进入博士阶段后,按博士生学费标准执行。非全日制博士生中,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能源动力、农业、气象等专业的学费标准为2万元/学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的学费标准以上级部门备案及审批结果为准。(二)奖助体系我校为博士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保障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形式。具体奖助标准及申请办法,可查阅学校发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相关文件。八、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一)培养地点分布我校博士生培养地点包括校本部(含东校区和西校区)、烟台研究院、三亚研究院、平谷农业中关村及阿拉尔基地。不同专项及专业的培养地点有所区别: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主要在烟台研究院开展;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的相关学习及实践任务主要在三亚研究院完成;农业中关村专项学生的培养地点主要为北京市平谷区;阿拉尔专项学生则主要在阿拉尔基地进行学习和实践。需要说明的是,各培养地点执行统一的培养标准、毕业标准及学位授予标准,学生毕业后获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无培养地点差异标识。关于海南专项的招生参考信息,考生可查阅《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人数统计》。2026年,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下达情况,可能会有新的学院及专业加入海南专项,具体招生学院、专业及人数以复核前各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二)住宿保障情况学校为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供校本部住宿。其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校本部住宿;若此类考生被海南专项、农业中关村专项、阿拉尔专项或烟台研究院录取,学校可在三亚研究院、平谷农业中关村、阿拉尔基地或烟台研究院为其安排住宿。九、其他注意事项(一)咨询联系方式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校、院(招生院系)二级管理模式。考生在报名、复核、录取等环节遇到问题时,建议先与所报考的招生院系联系咨询,各院系的联系方式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的“联系我们”栏目查询。(二)相关说明1. 学校不提供往年复核试题,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班。2. 学校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三)政策调整说明招生过程中,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依据新政策对招生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研招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获取最新招生信息。2025-11-12 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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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安徽师范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与安徽省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计划安排2026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研究生包含三大类别,具体计划如下:1.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拟接收480人,其中包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26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65人;2. 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拟接收8人。注:上述计划为拟定人数,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确认录取的总人数为准。二、招生专业范围 (一)推免硕士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招生专业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硕士生(现代教育技术中美合作项目除外),具体可报考的专业名单,考生可参考《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一览表》。 (二)硕师计划招生专业硕师计划仅面向指定全日制专业招生,具体专业包括: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三)直博生招生专业直博生招生专业限定为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考生可参考《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与导师信息。三、申请基本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且符合对应类别推免生的专项要求,方可申请报考:1. 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2. 推免资格要求:需来自经教育部审批具备推免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已获得该校推免资格;推免资格最终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3. 专业与学历要求: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需一致或相近;且能在本科毕业时按时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4.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5. 直博生专项要求: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供两份由所报考专业领域教授(或具备相当职称的专家)签署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需真实反映考生学术能力与科研潜力。6. 硕师计划专项要求:职业意愿: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且需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协议签订:申请人须与所在设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报名信息:报名时“报考类别”需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需准确填写硕师计划设岗学校的全称;拟录取阶段,学校将与考生、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培养协议。 7. 学院附加要求:需符合所申请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与培养需求制定的额外申请条件。四、接收流程(一)前期准备与政策了解申请人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202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推免工作相关通知,全面了解我校推免招生政策、专业培养方案及报考要求。(二)网上报名与材料提交9月22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同时,按所申请学院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确保材料完整、真实。(三)学院初审与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其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四)参加复试考核已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相关学院发布的复试日程安排与考核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形式及内容,考生可关注申请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五)待录取确认对复试合格且学院同意接收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申请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六)拟录取公示学校将对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在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七)材料真实性核查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与材料进行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申请人的免试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五、奖助体系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入学后,在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具体的奖助标准、评定办法及发放流程,以我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为准,考生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网或咨询研究生院了解详情。六、其他说明(一)直博生培养相关规定1. 待遇与学制:直博生入学后即按照博士生标准享受相关待遇,基本学制为5年。2. 中期考核:直博生入学满2年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培养单位认定其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且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条件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考核并报学校批准后,转为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二)硕师计划培养相关规定1. 任教与学习安排:硕师计划研究生需在2026年8月前,按相关规定到签约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个人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在任教期间,以非全日制方式开展在职学习。2. 转正入学要求:需在农村学校连续任教3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在履约期满当年9月,到我校报到并转为全日制学习,集中在校学习1年。3. 资格取消情形:若任教未满3年,或期间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章程中未明确的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2025-10-15 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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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6年,福州大学计划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约440名,该名额包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科研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指标,最终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会结合教育部计划数、整体生源质量及各专业报考热度等多方面因素,统筹分配各学院的招生指标,各学院则依据分配计划及博士招生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一、招生选拔方式福州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主要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三种方式进行,不同方式针对的报考群体与选拔流程各有侧重。(一)直接攻博直接攻博是面向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其成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形式。该类招生工作与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同步开展,具体的申请条件、报名流程及选拔标准,可查阅《福州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旨在从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选拔那些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且展现出较强创新思维与科研潜力的学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关于硕博连读的具体选拔安排,可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通知及《福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工作办法》中的详细规定。(三)申请考核申请考核制是目前福州大学各学院普遍采用的博士招生方式。其核心流程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招生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入围考生无需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直接进入考核环节,学院最终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所有学科(专业),均接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说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简称“少干计划”)属于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2026年,福州大学该计划拟招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共计8名,招生专业将重点向理工类倾斜,理工类专业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计划总招生数的60%,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一)招生对象范围1. 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的汉族考生。2. 生源地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其中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包含在内)6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及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明确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3. 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少干计划的录取考生中,汉族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二)招生专业覆盖福州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的所有专业,均开放接收少干计划考生报考。(三)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与确认的主体。考生需通过专门的管理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报名操作。(四)录取类别与就业协议所有通过少干计划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的考生需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针对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指定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五)考核录取原则少干计划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对于西藏、新疆地区,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的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录取。少干计划的招生指标原则上不得挪作他用,未完成的计划将按规定处理。(六)特殊报考限制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及服务期内,若未获得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原工作单位(仅在职考生)的同意,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若已获得相关同意,可报考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但需重新签订定向协议书,毕业后的服务年限将按新协议执行。三、报考基本资格条件报考福州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各学院可能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标准,考生需提前关注学院相关通知。(一)思想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纪受处分记录。(二)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适应博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工作压力。(三)学历学位要求考生需具备以下学历学位条件之一:1. 已顺利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若硕士学位为境外院校授予,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单证在学硕士研究生(需在我校博士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四)推荐信要求需提供至少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五)专业与学术要求考生需符合报考学院制定的具体专业要求与学术标准。各学院可能针对申请考核制考生,在科研成果、学术潜力等方面提出额外要求,相关信息将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考生在报名前,务必登录学院官网查询详细要求,或直接咨询学院招生工作人员。四、学习形式、报考类别与学制规定除少干计划考生外,福州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统一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其中,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及少干计划中全日制定向(非在职)考生,在入学前须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通过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两种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4年。五、招生导师范围经学校2026年招生资格认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简称“博导”),可在获批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需符合当年学校关于博导招生数量的管理规定。不同背景的考生,可报考的博导范围有所区别:1. 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士毕业5年内的考生,可报考所有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导。2. 硕士毕业5年以上的考生,仅可报考以下两类博导:一是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到校经费达到学校“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标准的博导;二是获得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称号的博导。六、申请考核制选拔流程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流程主要分为申请、材料审查、考核三个核心环节。2026年学校博士招生工作将在2025年秋季学期正式启动,春季学期将根据招生指标情况开展补充招生工作,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后续通知为准。(一)申请环节考生需先向意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秋季学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至12月1日,春季学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并缴纳报名费,具体要求可参考第七条“报名相关要求”。(二)材料审查环节各学院将首先核查考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确认考生是否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随后,学院将组织专家导师组对通过初步核查的考生材料进行细致评审,重点评估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通过审核意见或量化评分的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材料初审的具体方式与评审标准由各学院自主制定,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需提交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报备。(三)考核环节考核环节将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包括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等,同时还将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以此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阶段的培养潜力与综合素质。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制定具体的考核方式与考核大纲,并在考核开始前正式公布。七、报名相关具体要求(一)申请材料提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2025年12月2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递交至报考学院,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1. 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需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注“全日制非定向”或“非全日制定向”的报考类别)、个人自述(主要介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学术兴趣等内容);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报名信息简表》外,还需提交专门的申请表。2. 2份由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3.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可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需额外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境外在读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明确标注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4.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说明、研究思路及详细的研究计划。5.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前的研究进展情况说明。6. 本人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复印件;能够证明个人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其他材料,如参与科研课题的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7. 硕士阶段的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8.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雅思托福成绩、专业英语考试证书等)。9. 政治审查表(需由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复试阶段提交)。10. 少干计划考生需额外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1份。11. 各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二)报名费缴纳考生需在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2日期间,完成报名费缴纳。学校采用网上自助缴费方式,本校学生可使用学号登录缴费系统,校外考生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后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后,在系统中点击“报名”,选择“其他缴费”中的“博士报名费”项目进行支付,报名费标准为每人160元。请注意,报名费缴纳后不予退还,考生需谨慎操作。(三)体检要求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的两周内,需向报考学院提交由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且无正当理由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特别提醒: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考核资格被取消、录取资格无效或入学后被取消学籍,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说明2019年,教育部启动“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简称“科研博士计划”)试点工作,福州大学是试点高校之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科研博士计划的招生重点面向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最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获得A类评价的学科,以及高水平科研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同时兼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重大战略问题的交叉学科。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奖助金享受标准,与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保持一致。九、录取工作安排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后,将依据学校招生录取文件及学院考核方案,结合招生计划,综合参考考生的材料审查评价结果、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情况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检。除少干计划考生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由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若未按要求转入档案,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就业类别的少干计划考生,需将个人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少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协议,返回定向地区及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需回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在职研究生需在定向地区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其就业去向需落实至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的档案将按规定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于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生,学校将视情节将相关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若考生已被其他学校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放弃申请,学校将不予受理。十、学费与住宿安排福州大学已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30000元/生·全程,考生需在前三学年内缴清全部学费。该学费标准参照闽价费〔2013〕479 号、福大财〔2014〕1 号文件执行,若后续福建省物价部门发布新的收费标准,则以最新核准的标准为准。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资源,住宿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具体缴费标准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房源类别确定。十一、奖助体系保障为进一步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福州大学正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为博士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提供有力支持。具体奖助政策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国家助学金:覆盖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0元。2. 优秀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分为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与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两类。其中,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15000元/生、10000元/生、7000元/生。3. 国家奖学金:专门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的研究生,奖励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4. “三助”岗位津贴:学校将统筹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各类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并为承担“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发放相应津贴,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素养。十二、其他重要事项1. 受招生计划限制,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导师并非都能确保获得招生指标,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主动与相关学院及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无论采用何种选拔方式,若同一导师在不同专业、不同研究方向或不同导师组中同时招生,其招生总人数仍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限额,具体限额可咨询学院或导师本人。2. 考生在报名或考核过程中,若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将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况处理。若行为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若学校后续增加博士报名批次,相关信息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的招生工作栏目,及时获取最新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十三、外聘联培博导招生说明标识为“联培”的外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其招生计划实行单列管理,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联培招生计划确定。十四、政策调整说明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福州大学将依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对本招生简章中的各环节、流程进行相应调整,最终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十五、联系与咨询方式负责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邮政编码:3501082025-11-18 15: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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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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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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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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