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1-11 16:06:57 来源: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招生背景与核心导向


1. 学校发展定位


江苏大学作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科研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始终聚焦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使命。在新一轮学科建设与发展中,博士研究生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顶端环节,承担着为国家输送高端学术人才与实践创新人才的重要任务,本次招生工作将紧密围绕学校发展战略,严把选拔质量关。


2. 招生工作原则


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能力素质考查为核心,注重考生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确保选拔出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优秀人才,为学科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养目标与核心要求


1. 学术创新型人才培养


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高级学术人才。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学术成果,为学科理论发展与学术进步贡献力量。


2. 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


聚焦工程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需求,培养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开展工程技术创新及组织工程技术研发工作能力的实践型人才。要求考生兼具扎实的专业基础与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深度结合,为行业技术升级与产业发展提供核心支撑。


三、招生类别与计划安排


1. 招生类别划分


2026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其中,学术学位博士侧重学术研究能力培养,专业学位博士聚焦实践创新能力塑造,两类招生均包含普通招生计划与专项招生计划。


2. 招生计划参考与调整


2025 年我校实际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78 人,其中学术学位 351 人、专业学位 27 人;普通招生计划 260 人,专项招生计划 118 人。2026 年各学科专业普通计划招生人数以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招生计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3. 专项招生计划说明


科研经费支持、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苏州实验室联合培养等专项博士招生工作,将另行制定招生简章,预计于 2026 年 5 月发布,5—6 月开展招录工作,具体要求请考生后续关注学校官方通知。


四、招生方式与时间安排


1. 直接攻博招收


该批次招生与 2026 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同步开展,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0 月,主要面向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支教团计划除外),选拔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的考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2. 硕博连读招收


招生工作于 2025 年 11 月 —12 月进行,面向符合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连读培养模式,缩短培养周期,提升培养质量。未被该批次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第三批次普通招收。


3. 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


学校将在 2025 年 12 月公布第一、二批次招生后的剩余计划,2026 年 3—4 月开展第三批次招生工作,包含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两种方式。普通招收面向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各类考生,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则聚焦行业骨干与拔尖创新人才。


五、报考条件与资格要求


1. 基本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 直接攻博报考补充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要求:


① 本校或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支教团计划除外);


② 符合我校推免生报考条件,展现出较强的博士生培养潜质。


3. 硕博连读报考补充条件


在基本条件基础上,需满足:


① 全日制本科学历,最后学位为学士及以上;


② 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学术型或博士点相关专业型在读研究生;或国内排名前 100 强高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全日制三年级在读研究生(需 2026 年 6 月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或国(境)外 THE、USNEWS、QS、ARWU 排行榜前 300 强高校在读留学生(需 2026 年 6 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 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科研潜质突出,本校二年级申请人不得申请硕士学位;


④ 原则上一级学科内申请,跨学科申请需提供充分理由及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备案;


⑤ 英语水平达到以下任一标准:CET - 6≥425 分、IELTS≥6.0 分、TOEFL≥85 分,或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可检索或已见刊)。


4.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补充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


① 已取得相关硕士学位,或获相关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并达到硕士同等学力(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② 为行业重要业务骨干,在所在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创新成果,经学科推荐、学院审核、校招生委员会认定;


③ 就业类别为定向就业,需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5. 普通招收补充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需符合以下任一要求:


①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需取得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


③ 本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研究生;


④ 获相关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计算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硕士同等学力;


⑤ 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报考程序与材料提交


1. 网上报名


(1)报名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


(2)报名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启动,硕博连读方式截止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截止至 2026 年 1 月 9 日;


(3)报名要求:考生需按系统提示完整填报信息,完成网上缴费 240 元,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2. 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考生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9 日,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为 2026 年 1 月 5 日 —9 日;


(2)提交方式:现场提交至研究生楼 520 室,或通过邮政 EMS、顺丰快递邮寄;


(3)材料清单(A4 纸正反打印,按顺序排列):


① 报考登记表原件;硕博连读或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需额外提交对应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 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原件两份;


③ 近三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


④ 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


⑤ 最后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学历需提供认证书,未毕业者提供就读证明及预计毕业时间,入学前补交认证书);


⑥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⑦ 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前由学校研究生院加盖公章,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直博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⑧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 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类别选择 “定向”;


⑩ 其他按报考要求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七、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1. 直接攻博考核


与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考核办法、日程安排保持一致,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关于做好 2026 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2. 硕博连读考核


(1)资格审核:2025 年 11 月 28 日前由招生学院组织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报考导师、科研成果等;


(2)综合评估:2025 年 12 月 5 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组,通过材料评估、专业基础考核、能力答辩等形式(可采用笔试、PPT 汇报等方式)进行百分制打分,材料评估与专业考核权重由学院自主确定,最终形成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3. 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核


(1)资格审核:2026 年 3 月 9 日前由招生学院完成审核,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2)准考证打印:2026 年 3 月 12 日 —14 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英语水平测试:学术学位博士考英语(一),专业学位博士考英语(二),题型涵盖词汇语法、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写作等,考试时间 3 小时,满分 100 分,听力与口语测试在综合考核阶段进行;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无需参加该测试;考试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5 日上午 8:30—11:30,地点在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楼;2026 年 4 月中旬前公布成绩,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4)综合考核:英语测试通过考生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进入该环节,英语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考核包含材料评估(不少于 5 名博导打分)、基础理论笔试(学院自主决定是否组织,方案需备案)、专业能力考核(按学院实施细则进行),各环节权重由学院自定,最终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八、录取规则与相关要求


1. 录取依据


(1)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考核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占用学院当年招生计划;


(2)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录取类别


(1)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考生在读期间不转移人事档案,录取前需由学校、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因单位不同意报考导致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录取资格审核


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时学院将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入学安排与学制学费


1. 入学时间


2026 年 9 月秋季入学,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2. 学制设置


(1)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4 年;


(2)直接攻博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5 年;


(3)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3.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最终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局备案为准,按规定学制年限收取。


4. 奖助体系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学校将持续完善奖助政策,提升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导师招生指标管理


1. 招生人数限制


(1)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 1 名;


(2)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 名,确保导师有充足精力指导研究生。


2. 定向奖励指标


“博士研究生招生定向奖励指标” 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制定专项分配方案,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后执行,该类指标原则上仅用于招收非在职人员。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导师资格


列入 2026 年博士生招生目录的导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近三年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或对学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并经学科、学院同意、校招生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导师。


2. 专项学院招生


江苏大学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工作将另行发布通知,相关考生需关注该学院官方信息。


3. 学院补充规定


考生需同时遵守所报考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报考与录取补充规定,具体要求可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博士研究生招生” 板块或各学院网站。


4. 报考责任提示


(1)考生报名前需仔细核对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考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2)因考生与所在单位、学校的报考纠纷导致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3)报名前需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方可提交报名材料;


(4)网上报名时需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或虚假导致无法考试、录取、学籍注册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学校将严格审查报考材料,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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