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5年综合评价入学测试安排的通知
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25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综合评价入学测试安排如下:
1.通知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及上海。
2.测试方式
线下集中机考和线下面试
3.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线下集中机考:6月12日下午,大学将在综合评价省份的多个城市设考点,考生可就近就便选择两个城市作为意向,大学将遵循“第一志愿优先、本省考生优先”的原则安排考位。具体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线下面试:6月15日至6月18日,共设深圳、杭州及上海三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定合适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4.测试内容
2025年综合评价入学测试分为4个部分:
线下集中机考
1. 基础部分(必考):重点考察考生的数学分析能力和人文素养;
2. 写作部分(必考):重点考察考生的中英文写作能力、分析能力、想象能力以及对社会、对世界、对生活的独立见解;
3. 附加测试(选考:该部分为自愿选择性考试,考生可现场自行选择是否参与此部分或选择作答内容):旨在选拔文理兼备、全面发展且具有突出学术潜质的优秀考生,考核内容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语文、历史等学科;
线下面试
面试部分(基础部分成绩达到进阶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重点考察考生英文听说沟通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
5.测试安排时间表

6.测试确认
(一)线下集中机考确认流程:
广东、浙江、山东、福建及上海材料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且自愿参加我校校测的考生,须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17:00前登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本科招生网上申请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ugapply.cuhk.edu.cn/),完成线下集中机考确认流程(包括确认考试-选择意向考点城市-缴纳考试费用)。
江苏材料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且自愿参加我校校测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https://gk.jseea.cn)完成志愿确认,并同时于6月1日23:59前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中完成线下集中机考确认流程(包括确认考试-选择意向考点城市-缴纳考试费用),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截止时间后所有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完成考试确认流程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确认参加机考的考生可于6月初登录系统下载机考准考证,具体请详见我校后续官网通知。
(二)线下面试确认流程:
大学将于6月13日公布2025年综合评价入学测试基础部分成绩(具体请详见我校后续官网通知),考生可登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本科招生网上申请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ugapply.cuhk.edu.cn/)查询基础部分成绩和进阶结果。进阶的考生须在后续官网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完成线下面试的地点及日期选择,并及时完成面试准考证下载,截止时间后所有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完成面试地点及日期选择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参加线下面试。
7.考核计分方式
(一)综合评价成绩=60%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校测成绩+10%高中学业水平成绩。
(二)校测成绩由基础部分成绩(占校测总成绩40%),写作部分成绩(占校测总成绩30%)及面试部分成绩(占校测总成绩30%)组成,只有基础部分成绩达到进阶分数线的考生,其写作部分和面试部分成绩才被计分并纳入总成绩。
(三)选择附加测试的考生,将视其成绩评定“特优”、 “优秀”等级,未评级的考生其附加测试成绩不作参考,且不影响其他各科目成绩:
特优:校测基础部分成绩加15分,加分后的基础部分成绩不超过满分。
优秀:校测基础部分成绩加10分,加分后的基础部分成绩不超过满分。
未评级:附加测试成绩不作参考,且不影响其他各科目成绩。
8.其他
本入学测试安排将视具体情况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化以我校后续通知为准。若有疑问,请致电招生热线:0755-84273500或发送邮件至admissions-zp@cuhk.edu.cn咨询。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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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一、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制定背景与目的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选拔创新型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关键举措。为规范推免生接收流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与招生需求,特制定本章程。二、推免生接收工作原则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遵循以下三大原则,保障选拔过程科学、公平、透明:(一)科学选拔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突出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重点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的评估,确保选拔出具备扎实基础与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二)公平公正原则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与评审机制,确保接收工作环节设计科学合理、操作程序严谨规范,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三)信息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将接收工作的报名、复试、录取等各环节信息全面公开,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确保工作透明度。三、推免生接收计划我校2026年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及计划数,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目录将明确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供考生参考。四、推免生接收条件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考生需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能力倾向。4. 诚实守信,学术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5. 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受处分记录。五、推免生接收程序推免生接收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复试通知、复试三个核心阶段,具体流程如下:(一)网上报名1.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8日前,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完成报名操作。2. 报名平台: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3. 报名操作: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网上缴费,并选择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二)复试通知1. 通知时间:2025年10月10日前,各培养单位(招生学院/部门)组织专人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结合生源质量与招生计划,确定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2. 通知方式: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三)复试安排各培养单位需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与专业需求,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具体要求,并在复试前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细则内容。1. 复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5年10月10日—10月12日,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考生。2. 资格审查:审查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只有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需提交材料: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向对应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或合格证书;(4)体现个人学术能力与成果的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按培养单位要求填写)。3. 复试内容:考核维度:涵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与深度,以及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形式:包括面试、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等,具体考核组合形式与流程,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4. 复试成绩计算与使用: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占100分,面试占100分。合格标准: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或面试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进入录取环节。成绩公示: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各培养单位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接受考生查询。六、推免生录取规则1. 拟录取资格审查:各培养单位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材料进行全面复查,确认材料真实、资格合规后,方可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2. 不予录取情形:推免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2026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仍处于受处分期间且处分未解除的;已通过推免被我校录取后,又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3. 违规处理: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其录取资格。4. 待录取确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方被我校拟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5. 录取检查: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最终录取检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国家或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七、推免生体检要求1. 体检阶段:体检安排在拟录取阶段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通知。2. 体检方式:拟录取考生需按培养单位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提交符合要求的近期体检报告。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八、推免生接收信息公开公示1. 公开平台与责任:各培养单位需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要求,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开辟研究生招生专栏,专门用于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严格落实“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做好考生咨询的解释说明工作。2. 公开内容:在推免生复试录取阶段,各培养单位需及时在专栏内公布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复试成绩等信息;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3. 咨询渠道公开:各培养单位需在本单位招生专栏公布联系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关于复试录取的咨询与申诉,及时为考生答疑。九、推免生接收申诉处置流程1. 首轮申诉:在复试录取期间,考生若对某培养单位的硕士招生环节存在异议,可向该培养单位提交书面形式的具名申诉,培养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给出书面答复。2. 二次投诉:若申诉人对培养单位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材料需包含培养单位此前的答复意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3. 材料要求:不接受以违规录音、录像、录屏等形式获取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十、其他说明事项1. 信息送达认定:学校及各培养单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的招生信息、文件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如未及时查看信息、预留联系方式失效等)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 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十一、联系方式1. 单位代码:106632. 联系部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4. 邮政编码:5500255. 联系电话:0851—832271122025-10-09 1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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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浙江财经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2.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优良,取得所在学校2026年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推免名单为准。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且未受任何纪律处分。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二、接收专业我校列入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参阅研招网《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三、接收程序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研究生。各招生学院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四、复试与录取1.复试提交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2.复试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29日前,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工作实施意见请见研究生院网站。3.录取与入学(1)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等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拟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4)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5)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学费和奖助体系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学业奖励、学业资助和荣誉称号三部分组成。(1)学业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励学奖学金、出国(境)奖励、社会奖学金等。(2)学业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3)荣誉称号:包括卓越之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助岗位之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等。六、其他事项1.各学院应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好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校研究生院招生办:0571-86754635、86754520;校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7557163。七、附则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最新文件通知规定执行。研究生院2025年9月10日2025-09-17 14: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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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通知各相关考生: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要求,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初试成绩。(https://www.ynzs.cn) 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http://pas.swfu.edu.cn/ks) 统考生账号为报考年份+报名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若考生忘记用户名,可以通过硕士考生登录页面用户名右侧的“?”找回用户名;若考生忘记密码,可以通过硕士考生登录页面右下角的“找回密码”设置新密码。一、成绩查询方式(一)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考生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找到“服务大厅”栏目→点击“研究生考试”→点击“初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成绩。(二)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考生关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www-ynzk-cn)→点击右下角“服务—服务大厅”按钮→进入查询界面后点击“研究生考试”栏目→点击“初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成绩。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全国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核申请由学校汇总后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进行成绩复核;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由学校组织进行。(一)成绩复核申请时间2025年2月24日15:00-2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二)成绩复核申请方式考生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本人复核申请。(http://pas.swfu.edu.cn/ks)成绩复核申请仅能通过系统提交,不接受现场、电话及其他方式申请,请考生认真评估本人初试成绩,慎重提交复核申请。(三)成绩复核提交材料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提交申请时须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签字扫描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准考证扫描件。(四)复核工作采取“一次性”原则,即每名考生在规定的复核期间仅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一次申请可包含多个科目复核,不允许多次重复提交申请。(五)根据工作安排,复核结果预计2025年3月10日以前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向考生反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其他事项(一)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尚未公布,复试及调剂信息还不能确定,请考生耐心等待。请各有关考生密切关注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西南林业大学”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后续有关通知。(三)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863605电子邮箱:yzb@swfu.edu.cn成绩复核申请期间,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安排专人进行电话值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解答考生在成绩查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尽力解答、回应考生关切。由于办公室咨询电话过多,可能导致全面占线,请考生耐心拨打。同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定期查收并回复。2025-09-05 15: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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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为切实做好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进一步强化科学选拔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一)招生专业范围学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所列的全日制专业,涵盖全日制学术学位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两大类,均开放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直博生面向具备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旨在选拔其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具体可报考的专业名单,考生需查阅《浙江农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目录》。(二)招生规模说明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作为考生报考时的参考依据,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推免生的报名情况、复试考核结果综合确定。其中,推免硕士生的接收名额占该专业招生总人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直博生的接收名额占比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0%。二、申请资格要求1. 政治思想与品德方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2. 推免资格方面:须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推免生资格最终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3. 专业匹配度方面:报考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保持一致或相近,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具备研究生阶段的培养潜力。4. 学业成绩方面:本科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成绩与综合成绩在所在专业中排名靠前。5. 学术能力方面: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经历的学术专长生,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录取资格。6. 身体健康方面: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学校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三、申请流程安排(一)报名阶段1. 报名时间与平台: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自9月22日9:00起,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学校志愿,并在参加复试时,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2.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有效期内且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科阶段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具体申请方法可参考相关指引);《浙江农林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校期间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直博生专属材料: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3.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申请者提供虚假信息,学校将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二)复试阶段1. 复试通知发放: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通知的接收与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复试资格。2. 资格复审环节:研究生院与招生学院将在复试前,统一对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再次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证件信息,以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核查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3. 复试内容设置:考生需按照招生学院的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含四大模块,分别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包含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面试。4.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采用加权折算方式,具体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X% +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满分100分)×Y% +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Z%,最终折算为百分制。其中,X%、Y%、Z%分别代表各环节成绩在复试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该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5. 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将在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体检要求。(三)录取阶段1. 录取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弃权;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的。2. 录取类别划分: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选择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若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矛盾或问题,需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3. 学制规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5-3年,硕士研究生的弹性学习年限为2-5年。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四、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学费按学年收取,具体标准根据学位层次、学位类型及专业不同有所区别,详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1. 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作物学、生物学、生态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兽医学、园艺学、竹业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 专业学位:风景园林、林业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2. 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生物学、生态学、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农林经济管理、设计学、竹业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专业学位: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农业、林业、食品与营养、中药、图书情报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第二类为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法学、非法学)、国际中文教育、城乡规划、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兽医、会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二)奖助体系1. 直博生奖助体系(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无具体等级划分,评选比例按照国家下达的指标执行,奖励标准为30000元/学年;学业奖学金:仅设一等奖,覆盖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15000元/学年;社会奖学金:包含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奖励金额范围为1000-10000元/学年;荣誉奖学金:针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设立,奖励标准为1000元/学年。注:直博生将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参与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其中,处于硕士课程阶段时,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设等级,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直博生实现100%覆盖,资助标准为15000元/学年;导师助研津贴:根据考生实际科研进展情况发放,覆盖比例为100%,其中人文社科类专业资助标准为5000元/学年以上,自然科学类专业资助标准为8000元/学年以上;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要求参与岗位工作的时间≥30小时/月,按一定比例选拔人员参与,津贴标准为4500-12000元/学年。注:直博生的国家助学金与导师助研津贴发放,同样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执行。硕士课程阶段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2. 推免硕士生奖助体系(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覆盖1-3年级研究生,无等级划分,评选比例按国家下达指标执行,奖励标准为20000元/学年;学业奖学金:分年级设置,1年级仅设一等奖,覆盖比例100%,奖励标准10000元/学年;2-3年级设一、二等奖,一等奖覆盖比例20%,奖励标准12000元/学年,二等奖覆盖比例80%,奖励标准8000元/学年;社会奖学金:覆盖1-3年级研究生,包含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奖励金额范围为1000-10000元/学年;荣誉奖学金:覆盖2-3年级研究生,针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设立,奖励标准为1000元/学年。注:学校额外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本科阶段毕业于高水平大学普通全日制专业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具体评选依据考生学业背景及水平确定,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覆盖1-3年级研究生,不设等级,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实现100%覆盖,资助标准为6000元/学年;导师助研津贴:覆盖1-3年级研究生(根据实际科研进展发放),自然科学类专业覆盖比例100%,资助标准≥30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专业覆盖比例100%,资助标准≥1000元/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覆盖2-3年级研究生,要求参与岗位工作时间≥30小时/月,按一定比例选拔人员参与,津贴标准为4500-12000元/学年。3. 推免生激励政策为吸引更多优秀推免生报考学校,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可享受以下激励政策: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最高等级的学业奖学金;被浙江省登峰学科、浙江省一流学科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后部分学院(学科)将提供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具体奖励及资助情况,考生可咨询相关招生学院);推免生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时,将获得优先考虑;各学院(学科)会优先资助推免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在国家奖学金评定中,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考虑;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时,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安排;推免生到学校参加复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将在其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予以报销;推免生入校后,可优先选择研究生导师。 4. 其他说明除学校统一设立的奖助体系外,各学院(学科)可能另行制定激励政策,考生可直接咨询相关招生学院了解详情。5. 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合作留学单位包括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选派专业涵盖农业经济与管理、林业经济与管理、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资助范围为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时间内的奖学金,以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人员,还可提供学费资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合作留学单位包括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英国雷丁大学、意大利图西亚大学、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波兰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芬兰土尔库大学;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选派专业包括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学、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资助范围为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时间内的奖学金,以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亚热带森林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合作留学单位包括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芬兰土尔库大学;选派类别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专业涵盖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森林经理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植物营养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森林培育学、森林保护学、林木遗传育种;资助范围为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时间内的奖学金,以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6. 硕士研究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学校与多所国外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出国(境)交流机会,具体合作院校及对应合作专业如下:1.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林学院开设的专业;2.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农学、生命及环境科学学院开设的专业;3. 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所有研究生专业;4. 英国雷丁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农业、政策与发展学院开设的专业;5.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农林学院开设的专业;6. 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所有专业;7. 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开设的英文授课课程;8. 澳大利亚默道克大学:合作专业为该校商科、计算机、工程等相关专业。注:当年具体的出国(境)交流项目及相关信息,以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发布的通知为准,咨询电话为0571-63740038。五、联系方式(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1300咨询电话:0571-63730919(0571-63743970)传真:0571-63730919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研究生招生平台)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电话:0571-63730919监督电话:0571-63740121监督邮箱:(原文邮箱已省略,可通过学校官网咨询获取)(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1. 现代农学院: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5905,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17-509;2.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2023,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6-503;3. 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9852,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7-503;4.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0063,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9-317;5.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1161,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4-403-3;6. 经济管理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3312,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西大楼207(衣锦校区);7.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32737,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实验大楼615(衣锦校区);8.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0823,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2-306-1;9.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支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0508,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实验大楼705(衣锦校区);10. 艺术设计学院: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571-61067825,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5-418;11.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联系人储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8553、0571-63741870,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11-313;12. 光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3321,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14-507;13. 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61080337,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19-511;14. 园艺科学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6879,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18-502;15. 茶学与茶文化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5923,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学16-307;16. 竹子研究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8839,学院网址(原文网址已省略,可查询学校官方学院平台),办公地址为智能楼S300。六、附则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本办法内容与2026年国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2025-09-28 11: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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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政治考试安排公布各位考生:感谢大家报考交大安泰MBA项目!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1、全英文项目:联考两门总分不低于162分,综合能力不低于78分,英语不低于39分。2、中英双语项目:联考两门总分不低于162分,综合能力不低于78分,英语不低于39分。3、中文项目A档:联考两门总分不低于162分,综合能力不低于78分,英语不低于39分。4、中文项目B档:联考两门总分不低于130分。上述分数线中的全英文项目、中英双语项目分数线以及中文项目A档适用于交大安泰MBA方向考生,中文项目B档适用于交大安泰EMBA方向考生,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方向分别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交大安泰2024年MBA复试政治考试安排01 考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周六)18:00—20:0002 考试地点3月20日(周三)20:00后登陆考生系统查看个人考场信息。考试地点(报考上海MBA项目考生):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考试地点(报考深圳MBA项目考生):深圳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裙楼9楼(上海交通大学深圳行业研究院)03 考试形式线下开卷笔试。考生可以查阅自带纸质书籍资料,但不能互相借用、抄袭,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04 考试须知请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考试:1、身份证原件;2、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全国研招网下载);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打印)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笔(钢笔、水笔、圆珠笔均可)及纸质参考资料参加考试。 注:考试当日无停车位,请勿自驾车进入校区。05 考试大纲1、2023年国内外重大时事问题;2、《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习近平著作选读》第2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587-594页;3、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4、本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23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2月;5、本书编写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3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2月版。交大安泰MBA中心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B305室电话:021-5230 1903,021-6293 2594邮箱:sjmba@sjtu.edu.cn2025-07-29 11: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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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简章一、项目核心优势与培养定位作为国内工程管理领域的标杆项目,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依托学校深厚的工科积淀与 “双一流” 建设平台,以经管学院获评 A + 的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科为支撑,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育人体系。项目始终秉持 “强工程 + 强管理” 的核心培养理念,在建设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人工智能应用、医院建设与运行管理等方向构建了系统化课程模块,精准对接智能建造、智能制造、大数据信息管理、汽车与新能源等前沿行业需求。截至目前,项目已累计培养两千余名工程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凭借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素养,能够高效解决新生产模式下的管理、经济、法律等复合型问题,成为兼具技术功底与管理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在国际认证方面,该项目不仅首批通过 IPMA、PMI-GAC 等权威机构认证,更成为国内唯一同时斩获 AACSB、EQUIS 两大国际顶尖商学院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与国际专业资质实现深度互认。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政策说明(一)非全日制研究生定义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其他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被具备研究生教育资质的高等院校录取后,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以非脱产形式开展学习的研究生。这类学生可在从事职业工作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完成学业。(二)MEM 非全日制项目特殊规定报考限制:该项目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仅面向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开放。就业方式:采用定向就业模式,考生在被录取前需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就读待遇:考生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无需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与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不纳入校级奖助体系;毕业生不列入学校就业计划。三、非全日制 MEM 招生核心信息(一)招生专业与承办院系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125602)项目管理(专业学位)。招生院系:由(040)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及培养工作。(二)招生规模2026 年工程管理与项目管理两个专业计划合计招收 200 人。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当年报名考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三)报考条件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同济大学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且截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满 3 年(含 3 年);②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截至 2024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满 2 年(含 2 年);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证书,且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前毕业满 5 年(含 5 年)。(四)学制与学习年限非全日制 MEM 项目学制为 2.5 年,具体培养安排以入学当年公布的培养方案为准。(五)学费标准与奖学金设置学费标准:实行单独备案收费,2026 级非全日制项目学费为 26.8 万元,分两期缴纳,每年各缴纳总费用的 50%。最终标准以物价部门备案信息为准。奖学金方案:为完善培养体系,学校拟为 2026 级非全日制 MEM 考生设立多元化奖学金,涵盖新生奖学金、校企联合奖学金、同济 MEM 品牌特殊贡献奖学金、优秀学员奖学金、海外交换与游学奖学金、清晖项目管理奖学金、资格证书奖学金、赛事及实践类奖学金等八大类别。最终奖学金细则以当年正式公布的方案为准。四、报名流程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 至 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 至 22:00。报考点选择:非全日制考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三)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通过学校准考资格确认的考生,可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指定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五、考试安排(一)初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考试科目:上午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为(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或(242)德语,考生可任选其一。考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另行通知。(二)复试分数线划定:在学校基本分数线基础上,划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将在同济大学 MEM 官方平台公布。复试时间:拟定于 2026 年 3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综合能力三个模块,考试形式为口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复试。六、录取规则录取依据: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身心健康状况、整体素质及政审结论,按照择优原则确定录取名单。调剂政策:未通过本项目复试但达到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定向就业要求:拟录取的非全日制 MEM 考生需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其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体检要求:考生入学时须参加体格检查,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同济大学相关规定,未达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2025-10-30 09: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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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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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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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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