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山西财经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部署,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将采用网上确认模式。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确认流程,现将相关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详细告知如下:
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
山西财经大学报考点仅对以下两类已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号前 4 位为 “1408”)且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开放网上确认通道:
山西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特定学科专业、需在招生单位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
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位于太原市的非应届考生中,报考山西财经大学的人员(不含报考山西财经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及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两科相关专业的考生)。
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照片,并依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二、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方式
考生可通过学信网相关入口登录网上确认系统,该系统支持手机端与 PC 端操作。登录时,需输入本人网上报名时使用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即可进入系统完成后续操作。
三、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一)考生材料提交时段
2025 年 10 月 30 日 08:00 至 11 月 4 日 18:00 为考生网上确认材料提交的集中时段。若考生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开展网上确认操作,或因个人原因导致确认流程未完成,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
(二)报考点审核工作时间
报考点工作人员将在 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5 日期间进行材料审核,每日审核时段为 8:30-12:00、14:30-17:00。
(三)特殊情况补充说明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已满足我校报考点报考条件且完成材料上传,却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 12:00 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三项核心操作:核对网报信息、上传准考证照片、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逾期一律不予补办,网上报名信息自动失效;
重要提示:建议考生尽量在 11 月 4 日前完成材料上传,已提交材料的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进度。避免因未及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 “待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 等结论,导致错过补充材料的时限,进而影响报名确认结果。
四、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
网上确认所需各类图片,可从手机相册中选取或直接通过手机拍摄上传,严禁使用 PS 等照片编辑软件进行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也不可通过翻拍照片的方式获取上传图片。若因提交虚假材料、材料模糊不清等情况,造成网上确认失败、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受阻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一)准考证照片要求
需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背景为白色,将用于准考证制作;
照片格式仅支持 jpg 或 jpeg,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宽高比例需符合 3:4 标准;
头像需水平居中,正脸呈现,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控制在 ±10 度以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在图像高度的 30%-50% 之间;头像需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前方,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头部和肩部端正且占比适中,需不小于整张照片的 2/3;
脸部需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造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
拍摄光线需均匀,脸部、鼻部不得出现发光情况,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
人像对焦需准确,画面层次清晰,不得模糊;
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严禁任何形式的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 PS 等编辑软件处理、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调整、翻拍已有照片等);
考生需谨慎上传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照片,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导致网上确认无法通过。
特别提醒:该照片将广泛用于准考证、复试巡回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及校园一卡通等多个环节。若上传经 PS 等软件处理的照片,可能影响考生初试、复试及后续录取流程,请考生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真实、清晰的白色背景免冠照片,杜绝修图、美颜等操作。
(二)手持身份证照片要求
照片格式仅支持 jpg 或 jpeg,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
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照片画面;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前方,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保持端正;
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需露出五官;
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遮挡或被手指捏住;
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得发光,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
人像对焦准确,画面层次清晰,不得模糊;
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严禁任何形式的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 PS 等编辑软件处理、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调整、翻拍已有照片等);
考生需严格按照上述要求上传照片,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导致网上确认无法通过。
以上两项照片(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为所有考生必须上传的材料。此外,未能通过学籍学历网上校验、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的考生,以及满足我校报考点户籍或工作单位相关要求的非应届考生,还需按以下类别上传对应补充材料:
(三)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需补充的材料
已获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教育部承认本科学历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山西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出具的已完成考试科目成绩证明;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
户籍在太原市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就读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已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规范姓名、身份证号变更证明,以及当前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读研究生需提交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需补充的材料
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
(五)户籍符合要求的非应届考生需补充的材料
户籍位于太原市范围内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包含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以及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 “常住人口登记卡” 页。
(六)工作单位符合要求的非应届考生需补充的材料
户籍不在太原市但工作单位位于太原市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交两项材料:一是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二是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5 年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通过手机登录民生山西 APP 或三晋通微信小程序下载获取)。
五、网上确认结果查询
考生提交确认信息后,我校将在 36 小时内完成审核工作(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或遇特殊情况时除外),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反馈,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询;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登录网上确认平台,点击 “修改网上确认材料”,按确认流程重新上传未通过审核的图片材料并提交审核,逾期未补充修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名费支付,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未缴费考生无法参与网上信息确认。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相关报名费将由 “研招网” 在 12 月底前统一退还,如有疑问可咨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电话;
网上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再前往现场办理确认手续。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不予补办,未按时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若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材料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不能参加初试或复试、录取资格被取消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初试前 10 天左右,考生可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网上确认期间,考生若需咨询相关问题或寻求操作指导,可携带相关原始材料前往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修德楼 817 室)现场咨询,工作人员将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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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关于开展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各二级教学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及《西南政法大学关于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部署,现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验收条件与要求(一)项目研究周期说明项目研究期限通常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项目负责人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二)结题申请方式已完成研究计划并达成预期目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经所在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结题申请。研究生院将统一受理各学院报送的申请材料,并安排专家进行评审验收。若项目成果符合《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三条所列结项条件,可经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办理结项手续。如项目组成员与立项申报时有变动,须在结题材料中提交《成员变更申请表》。项目验收通过后,将发放《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证书》。二、材料报送安排(一)结题材料提交申请结题的项目需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研究成果,如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辅助材料。所有材料须按附件模板要求统一装订。纸质版提交5份,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姓名-项目名称”。符合直接结项条件的项目,材料装订要求同上,纸质版提交1份,电子版命名规则相同。(二)报送时间与方式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5日下午5点前,将结题材料及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敬业楼4014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7258590。(注:所有材料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不接收学生个人报送。)三、注意事项项目研究成果中应明确标注“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等体现项目来源的字样。未按规定标注的成果,在结项审核时将不予认定。特此通知。2025-12-01 17: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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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为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激发学习主动性与专业兴趣,依据《三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4〕8号)及《三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4〕58号)相关规定,并参照学校教务处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一、 基本原则转专业工作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双向选择、教学资源允许、过程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二、 申请资格与条件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入学满一学期,且当前不处于毕业学年;(2)身体条件与学业成绩能够达到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交申请:① 经学校指定医疗机构诊断,确因疾病或生理缺陷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可在其他专业完成学业;② 闽台合作项目学生可在本项目内或转入国际课程项目专业;国际课程项目学生仅限在本项目内转专业;非上述项目学生可申请转入闽台合作项目或国际课程项目相关专业;③ 因学校专业调整,复学或重新入学时无法回原专业就读的学生;④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根据个人发展需求申请转专业,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⑤ 其他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1)当前为毕业学年;(2)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3)通过转学方式进入我校就读;(4)申请在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互转;(5)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6)曾受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7)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8)招生时已有特殊政策或协议限定,如普通专升本、分类考试招生、预科班、公费师范生等类别;(9)其他不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申请者。非一年级学生成功转入新专业后,原则上须编入该专业一年级学习。三、 工作安排与考核方式(一)转出程序与考核有意申请转出的学生,须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需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11月16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本专业辅导员。转出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所在班级具备转出名额;(2)符合本方案第二条所列基本资格;(3)满足拟转入学院及专业设定的接收条件;(4)如申请人数超过班级计划转出名额,将由各系联合专业辅导员组织笔试或面试,并根据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筛选。转出考核安排:时间:11月17日至11月19日;形式:笔试、面试或组合方式,具体由各系确定;内容:公共基础课程综合测试、专业基本素养评估等。(二)接收程序与考核接收基本条件:(1)符合学校及学院转专业基本资格;(2)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3)通过学院组织的转入考核;(4)同意按学校安排调整宿舍至转入专业对应班级。转入考核安排:时间:11月28日至12月5日;形式:笔试、面试或两者结合,具体由各系制定;内容:包括公共基础课综合能力测试及专业所需基本素质考察,具体细则由各系拟定后于学院网站公布。四、 名单确定与材料存档拟转出及拟转入学生名单须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转专业所有环节,特别是笔试、面试等考核过程,均须保留完整记录(包括评分、评语、影像资料等),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相关材料统一归档备查。2025-12-01 17: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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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5级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录取新生补修本科课程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录取研究生的培养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5级相关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工作安排如下:一、跨专业范围界定(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凡研究生入学前所获学士学位所属学科与当前攻读的学科不一致的,均认定为跨专业。(二)专业学位研究生金融硕士专业研究生,其学士学位若非“经济学”门类,视为跨专业。保险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士学位若非“经济学”或“管理学”门类,视为跨专业。审计硕士专业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若非会计或审计相关,视为跨专业。工程、会计、艺术、税务、出版、旅游管理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跨专业认定标准,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二、免修免考申请流程(一)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如在本科阶段已修读并考核通过相关课程,可申请免修免考。申请人须于10月28日前提交《广东财经大学跨专业考生免修免考补本课程申请表》,并附相关成绩证明等材料,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二)各培养单位应参照学校提供的跨专业录取研究生初步名单,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明确每位研究生需补修的本科课程,并通知学生在10月29日前完成个人补修计划填报。(三)各单位应于11月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补修课程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纸质版材料一份。三、补修组织方式补修本科课程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学校不统一安排授课。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之一组织补修:安排教师开展集中授课;组织研究生随本科生班级旁听相关课程;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四、考核安排与要求(一)补修课程考核须在研究生中期考核前全部完成,考核结果纳入中期考核评价体系。(二)各培养单位负责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标准,并提前告知相关研究生。(三)未按规定完成补修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学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确保补修课程教学与考核有序开展。特此通知。2025-12-01 17: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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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三批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与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的战略要求,深化科教融合与产教协同,进一步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水平,有效服务国家战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备案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基本条件(一)参与各方资质要求牵头高校、参建高校、设站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均须符合《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中所列的基本条件,并能够切实履行相应职责。(二)参建高校条件本次申报的研究生工作站,其参建高校中必须包含北京疏解高校。(三)设站单位要求设站单位不得与已获备案的研究生工作站重复设立。二、备案流程安排(一)联合申报程序由牵头高校联合参建高校、设站单位共同准备申报材料,包括《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报告(2025年度)》和《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填报信息须确保真实准确,如涉及国家秘密,应按相关规定作脱密处理。(二)材料审核与名单确定河北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综合评审后确定拟备案名单。(三)协议签署工作站共建各方,包括牵头高校、参建高校、设站单位及合作单位,须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特别是知识产权归属等关键内容。(四)授牌仪式经备案通过的工作站,将由省教育厅统一授予“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融创中心)”牌匾。三、材料提交说明(一)推荐名额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申报1个工作站,也可不推荐。(二)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内容详实、依据充分,确保不存在重复申报情况。2025-12-01 16: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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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主题案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主题案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主题案例结项验收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本次验收工作面向2024年度获得立项的所有主题案例项目。二、材料报送要求所有结项材料均需通过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官方网站在线提交,本次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具体安排如下:(一)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阶段时间范围为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各项目首席专家应在此期间登录案例中心网站,参照相关收录规范,在线填写并提交《2024年度主题案例结项报告》,同时上传案例成果、配套教学指导手册、作者授权书、单位授权书以及文字查重报告等材料。结项报告为线上填报形式,无需签字盖章。(二)学校审核阶段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11日。学校将统一登录系统,对各学院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材料的政治导向、内容完整性和格式规范性,审核无误后予以确认提交。三、注意事项(一)项目首席专家应对所提交全部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与完整性负全部责任。案例成果必须为未在任何案例库收录、未在任何期刊发表(含处于评审环节的稿件)的原创内容。文字重合率检测结果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此项要求不适用于教学指导手册。(二)所有经审核予以收录的案例,除作者依法享有的署名权外,其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均归属学位中心。若研究型案例成果拟在后续公开发表,须提前获得学位中心授权,并在发表时明确标注项目来源及编号信息。(三)材料配套要求:每个教学型案例(包括文字案例、小微案例及视频类案例)均需同时提交相应的教学指导手册、作者授权书、单位授权书和文字查重报告;每个研究型案例则需配套提交作者授权书、单位授权书及查重报告。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单位授权书,须由首席专家出具书面说明,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上传至系统作为替代。请各学院及时传达通知内容,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时保质完成结项材料提交工作。2025-12-01 1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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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为保障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帮助考生高效完成网上报名与信息确认流程,现将湖南农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307)的报考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敬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一、报考前提与核心原则考生在登录研招网填报报名信息前,务必优先查阅目标报考院校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逐一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严格遵循简章中明确的各项报考规则。因未提前核查条件导致后续报名无效、无法考试或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报考点接收范围说明湖南农业大学报考点仅对以下两类考生开放报名权限,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选择其他指定报考点报考:(一)湖南农业大学(含东方科技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特别注意:报考管理类专业学位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考生不在此范围内。(二)报考湖南农业大学(学校代码:10537)单独考试的考生。此类考生须在2025年10月25日之前,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完成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操作。三、网上报名安排与关键提示(一)报名时间节点1. 网上预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开放时段为9:00至22:00,预报名信息与正式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2. 网上正式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开放时段同样为9:00至22:00。报名通道关闭后,不再受理任何补报申请,已提交的报名信息也无法进行修改。(二)报名操作核心提醒1. 账号安全管理:考生需使用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报名账号,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及登录密码,切勿向他人泄露,防止个人信息被冒用导致报名信息篡改、报考资格受损等问题。2. 报名信息规范:每位考生仅能填报1个招生单位的1个专业,且系统内仅保留1条有效报名记录。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部分个人基本信息;若需变更报考点、招生单位等系统限制修改的关键项目,需先取消当前有效报名信息,再重新完成填报。3. 信息确认责任: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必须反复核对所有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名信息一经确认(网上确认阶段完成后),将不再允许修改。因报考条件不符、政策理解偏差、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等情况,造成网上确认无法通过、无法参加初试及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考生可实时查询学历(学籍)在线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核实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通过在线校验,需在报考院校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补充核验,逾期未完成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自负。5. 通讯方式保障:考生填报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需提前关闭手机信息屏蔽、拦截等功能。报名、考试及复试录取全流程的重要通知,将通过上述通讯方式发送。若考生在考试中被认定存在违规行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电子送达系统”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因通讯方式有误、信息接收不畅导致未能及时获取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专项计划报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另行查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工作的说明》,按专项计划要求完成报名。7. 残障考生服务:残障考生在报名前,应先分别咨询目标招生单位及我校报考点,明确相关报考政策与便利服务要求。若需在考试期间申请提供合理便利服务,需在网上报名阶段向我校报考点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报考费缴纳规则考生成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2025年10月27日22:00(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支付”功能完成报考费缴纳,逾期将不再受理补缴费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缴费标准与时段:网上预报名(10月10日-13日)及正式报名(10月16日-27日)期间,每日9:00-22:00开放缴费通道。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文件规定,研考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200元。(二)缴费操作与核查:考生完成所有报名信息填报并确认信息有效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网上缴费界面。缴费成功后,系统会即时显示“支付完成”提示,考生需立即通过系统订单查询功能核实缴费状态,确认费用到账,避免因网络延迟等问题导致缴费记录未同步。(三)退费政策说明:1. 可申请退费情形:①已缴费但报名信息被系统判定为无效;②报名期间因系统故障导致重复缴费;③未通过网上确认审核;④错过网上确认时间未完成确认。符合上述情形的考生,将按规定流程办理退费。2. 不予退费情形:①已通过网上确认,但被招生单位审核认定为不准予参加考试的考生;②完成报名及确认但最终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五、网上确认流程要求我校报考点2026年研考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采用网上确认方式,无需考生到现场办理。网上确认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5日,具体的确认流程、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将另行发布《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南农业大学报考点(4307)网上确认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得参加当年研考。六、准考证打印与使用规范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如下: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整个考试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文字或标记。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必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请考生妥善保管相关证件及网报账号信息,避免丢失或泄露。七、初试时间安排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统一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的考试科目安排、考场分布等信息,将在准考证及考前通知中明确,请考生提前做好备考规划。八、诚信考试倡议与纪律要求1. 法律责任警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在研考等国家重要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郑重提醒:考试作弊将严重影响个人前途与信誉,切勿心存侥幸。2. 诚信档案管理:考试作弊考生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违规处理通知单将送达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由单位依规进行处理;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3. 证件核查要求: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若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等情况,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4. 考试用品准备:湖南省研考不统一配发考试文具,考生需自行携带符合规定的文具用品,具体包括:透明文具袋包装的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工具等,同时需按准考证上注明的要求携带相关考试用具。在此,湖南农业大学报考点温馨提示全体考生:请在报名、确认、考试全流程中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与法律意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2025-11-26 16: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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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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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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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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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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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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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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