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部署,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代码:6113)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采用网上确认模式。为确保考生顺利完成确认流程,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范围
所有已选择西安电子科技大学(6113)作为报考点,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流程、生成有效报名号,且成功缴纳报考费用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参与本次网上确认。
二、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确认操作方式
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使用本人网上报名时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完成登录,进而开展信息确认操作。需特别注意的是,网上确认阶段不再受理报考信息修改申请,考生务必提前核对报名信息准确性。
(二)关键时间节点
材料上传时段:2025 年 11 月 3 日 00:00 至 11 月 5 日 12:00;
补充材料时段:2025 年 11 月 3 日 09:00 至 11 月 5 日 15:00;
材料审核时段:2025 年 11 月 3 日至 11 月 5 日,每日审核时间为 9:00-11:30、14:30-17:00。
温馨提示: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反馈的审核通知,若确认未通过需在补充材料时段内及时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建议考生优先选择 11 月 3 日至 4 日完成材料上传,预留充足时间应对可能的审核修改需求,避免因逾期导致确认失败。
三、网上确认必传材料要求
(一)彩色证件电子照片
拍摄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照片,背景统一采用白色;
格式与尺寸:仅支持 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大小建议不小于 50K 且不超过 10M,宽高比例需符合 3:4 标准;
人像规范:正脸居中拍摄,人脸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控制在 ±10 度以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占图像高度的 30%-50%,头像需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平视、耳朵外露、嘴唇自然闭合,头部与肩部占照片比例不小于 2/3;
拍摄禁忌: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盖五官或产生阴影;照明需均匀,避免脸部发光、出现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
图像要求:对焦准确、层次清晰,无模糊情况;需真实呈现本人近期相貌,不得通过 PS 等编辑软件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人像特征调整、照片翻拍及过度美化(如磨皮、瘦脸、美白等)操作;
重要说明: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及校内证件等场景,务必严格按要求准备并谨慎上传,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影响审核及确认流程。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格式与尺寸:仅支持 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
拍摄规范:需双手持本人身份证(禁止单手持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
信息与人像要求:脸部无遮挡,头发不遮盖五官;确保人像清晰,身份证上所有信息完整可见、无遮挡(不含手指捏住信息区域);
拍摄禁忌: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不得使用自拍镜头拍摄,禁止上传水平翻转后的照片;
其他要求:照片需真实有效,不得通过编辑软件修改人像特征或进行翻拍操作;照明均匀,避免出现高光、阴影等问题,务必按要求上传,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
四、网上确认其他补充材料
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类型,按以下要求上传对应补充材料:
户口在陕的往届生:需上传陕西省内户口本的本人页及户主页照片;
工作在陕的往届生:需提供陕西省内近三个月(8 月、9 月、10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在陕就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需上传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且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需上传注册地招考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以及专科学历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络教育考生需上传学生证、网络教育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
(1)国(境)内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境)内往届生:2002 年以后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 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认证报告》;
(3)国(境)外应届生:需上传学生证照片;
(4)国(境)外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供信息变更证明(含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分别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及国徽面照片,要求如下:
(1)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
(2)需上传身份证实物照片,不得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需及时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取得联系。
五、网上确认操作流程
核对报考信息:考生登录系统后,需仔细核对个人报考信息,重点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情况、报考学院及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操作;
上传相关材料: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上述必传材料及补充材料,无需提供的材料可直接点击 “下一步”,所有材料上传完成后提交审核;
查看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 “审核通过” 即代表网上确认完成;若显示 “审核不通过”,考生需及时查看未通过原因,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等待二次审核,如有疑问可联系西电研招办咨询;
确认完成说明:完成上述全部流程且审核状态为 “审核通过” 的考生,本次网上确认成功。特别提醒: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参加统考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网上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内参与确认的考生,其报考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加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推免生无需进行统考网上确认;
学校将通过信息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相关通知及信息,上述渠道发布的内容均视为有效送达,考生需密切关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及报考学院的相关通知,因个人疏忽未及时查看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选择 “611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需按照本人所选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完成网上确认;
本次考试地点设置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七、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 266 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 709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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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公告一、申请条件1.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 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3. 有机会获得所在学校遴选为推免生的考生,均可使用该系统提交申请;4. 所有海南大学本校学生,如果有意申请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也需通过该系统提交申请。5. 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原则上应同属一个学科门类。6. 本科就读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7. 原则上每位推免生只在一个专业参加一次复试。二、申请材料1. 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2. 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3.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4. 其他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三、相关说明1.考生提交申请后,各学院将会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审核考生信息。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须在系统中确认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相应要求及相关安排由学院自行组织。学院将通过注册时登记的手机号或邮箱联系考生,请考生保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复试信息。如有问题,可联系各学院负责人。2.考生需通过本系统如实填写申请,证明材料可扫描后上传系统。相关纸质申请材料由考生在复试前联系提交至复试专业所在学院。3. 在2025年9月16日前,若申请人尚未知晓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可先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4. 若申请人取得当年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有效;若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无效。5.咨询电话和通讯地址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98-66251735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邮编:5702282025-10-15 0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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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日前,华北电力大学正式印发《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该《新规》由学校依据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办学实际对2017年版规定修订而成,经2025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为《新规》核心内容的系统梳理与解读。一、总则:明确管理依据与适用范围1. 制定宗旨:为规范博士、硕士研究生(统称"研究生")管理流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强化学籍管理效能,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华北电力大学章程》制定本新规。2. 适用对象:本规定主要适用于在该校接受普通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群体,其他类别研究生可参照执行。二、入学与注册:规范学籍初始管理(一)新生入学手续办理1. 报到要求:通过国家招生录取的新生,需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列明材料,按指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2. 请假规定: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入学的,须在开学前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假期最长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入学资格审查机制1. 报到初审:学校在新生报到环节进行资格初步核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若发现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存在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直接取消入学资格。2. 入学后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中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判定为复查不合格并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三)入学资格保留政策1. 常规保留情形: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休养的身心不适者;已怀孕人员;持学校相关部门认定证明的创新创业人员;其他有合理需求的情况。2. 特殊保留情形:新生应征入伍的,学校可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保留资格期间不具备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3. 资格恢复要求:拟恢复入学的新生,需在计划入学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提交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审核不合格或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四)学期注册管理1. 注册时限:研究生每学期需在开学两周内持研究生证到所在院系完成注册手续,有缴费协议者需先到财务部门缴清费用。2. 暂缓注册:无法按时注册的需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并获院系批准。开学两周内未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手续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籍即时终止。正常注册学籍的有效期截止至下一学期开学前。三、学制与学习年限:明确学业时间要求(一)基本学制标准研究生学制根据各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方案确定,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至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二)学习年限界定1. 年限构成: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由基本学习年限与最长学习年限组成,基本学习年限参照学制执行。2. 具体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基本年限加1年(参与创新创业实践的可加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3. 延长申请:参与创新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需提交学校认定的创新创业证明及《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经导师、院系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生效。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保留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三)硕博连读年限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取得博士学籍后,硕士学籍自动注销,其学习年限统一按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四、培养调整:转导师、转专业与转学管理(一)转导师管理1. 常规转导师:因指导教师无法继续履职,研究生可申请同专业更换导师。申请需经转出导师、接收导师及院系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每学期开学两周内集中受理一次,研一第一学期不允许更换导师。2. 特殊转导师:师生矛盾调解无效时,院系党政联席会需提出更换意见并书面告知原导师,经接收导师及院系签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导师调离且不再聘任或退出导师岗位的,由院系负责安排其名下研究生更换导师并办理审批手续。(二)转专业管理研究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下,如学校因社会需求调整专业、原导师变动导致无法继续培养或其他特殊必需情形,需由本人申请,经转出与接收方导师、院系负责人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三)转学管理1. 转学条件:原则上不允许转学,确因患病、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因病转学需提供学校医院或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2. 禁转情形: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定向就业录取的;拟转入学校专业录取标准高于本校的;应予退学的;无正当理由的。3. 特殊处理: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非本人原因需转学的,学校可出具证明,由北京市或河北省教育厅协调转至同层次学校。转学手续严格按教育部规定办理。五、休学与复学:保障学业弹性进行(一)休学管理规范1. 休学时限:研究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但需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休学以学期为单位申请,每次限一学期,休学期满可续请一次,累计休学不超过两年。创新创业硕士研究生休学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累计达到两年仍未复学的按自动退学处理。2. 入伍保留:在校生应征入伍的,凭入伍通知书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保留期至退役后两年,期间与部队建立管理关系,不享受在校生待遇,退役后需按时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两年未申请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现役军人身份入学的除外)。3. 联合培养保留:参与校内外联合培养项目的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单位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学籍,期间与联合培养单位建立管理关系,权利义务按对方规定执行。4. 休学要求:休学研究生需在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周内离校,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医疗费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校不受理其出国出境手续。(二)复学办理流程休学期满的研究生,需在拟入学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提交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查合格并办完手续后方可复学,学期中途不办理复学。六、退学管理:明确退出机制与程序(一)退学情形界定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退学:学业成绩未达标或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按规定申请复学、续休或申请未获批的;经诊断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伤病患者;全日制研究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与规定教学活动的;开学两周内未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手续的;本人申请退学的;其他特殊需退学的情形。(二)退学审批程序研究生主动申请或自动退学的,由研究生院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其他情形退学需经研究生院报校长办公会或授权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书需送达本人,无法送达的在学校网站公告30日即视为送达。(三)退学后续事宜1. 离校手续:退学研究生需在决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学校报相关就业部门办理手续;无聘用单位的按规定离校。2. 档案户口:退学学生档案由学校退回家庭所在地,户口按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3. 申诉权利:研究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书面申诉,申诉程序参照《华北电力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执行。退学后一律不予复学。七、毕业相关管理:明确学历证书发放标准(一)毕业条件与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内容、成绩合格,且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离校前颁发毕业证书。(二)结业条件与证书在校学习已满基本学习年限,修完教学计划内容且成绩合格,但毕业(学位)论文未达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学校准予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结业后不再补做论文及答辩,不换发毕业证书。(三)肄业与写实证明对退学研究生,学校将根据其学习情况颁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四)硕博连读转硕规定1. 转硕申请: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获博士学籍后终止硕士培养。直博生及硕一申请硕博连读的博士生需在获博士学籍两年后,硕二申请的需在一年后,方可提出转硕培养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院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学业要求:获批转硕后,原则上需在转硕之日起1年内完成硕士学业(博二转硕的直博生可放宽至2年),未按期完成者按自动退学处理。(五)证书管理规范1. 证书填写:学校严格按招生时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及录取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2. 电子注册: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每年将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教育部备案。3. 证书撤销:对违反招生规定取得学籍的,不颁发证书;已发证书依法撤销。以作弊、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获证的,证书同样予以撤销并注销注册信息,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4. 遗失补办: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并学校核实后,出具与原证书同等效力的证明书。八、附则:明确实施细则1. 施行时间:本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电校研〔2017〕10号)同时废止。2. 冲突处理: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3. 解释权限:本规定由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11-18 10: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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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徽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安徽财经大学报考点已全面推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模式。在确认阶段,考点将通过线上渠道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托系统实时向考生反馈审核进展及结果。所有选择本考点的考生务必认真研读本须知条款,定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情况,按照要求在指定时段内完成材料的补充或修改工作。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流程,或提交材料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自动失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需参与安徽财经大学报考点的网上确认:一是报名时已选择本考点;二是在10月27日报名截止前成功完成网上缴费。具体涵盖两类考生群体:1. 安徽财经大学本校的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2. 报考安徽财经大学,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考试科目中涉及画板类工具使用、需采用非常规考试用纸,或有单科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二、网上确认时间规划本次网上确认各环节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安排如下,考生需严格遵守各时间节点要求:1. 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时段:11月1日至11月5日上午11:00,此时间段为首次材料提交的最终期限,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无法补传;2. 审核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11月5日下午17:00,逾期未补充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确认失败;3. 报考点集中审核时段:11月1日至11月5日,每日审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此特别建议考生尽早完成材料上传,避免集中在11月5日当天提交。若因材料问题导致审核未通过,过早提交可预留充足时间准备补充材料,降低确认失败风险。对于11月5日前已提交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务必在11月5日下午17:00前完成补充材料上传,系统关闭后将不再受理任何审核请求。三、网上确认操作入口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网上确认系统完成操作,该系统支持手机端登录,便于考生随时操作。四、考生材料上传规范考生登录系统后,需依据系统页面提示,上传以下各类材料的原件电子影像(禁止上传复印件,确保内容清晰可辨):(一)准考证专用电子证件照此照片将作为准考证及录取阶段的核心证件照,需严格遵循以下标准:1. 照片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容彩色影像,背景色仅限蓝色或白色;2. 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图像宽高比例为3:4;3. 人像需水平居中,头部姿态端正,脸部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位置需处于照片高度的30%至50%之间,头部与肩部在画面中占比不低于2/3,左右对称,双肩平衡,双眼自然睁开平视,耳朵完整露出,嘴唇自然闭合;4. 面部无任何遮挡物,头发不得遮盖五官(眼睛、眉毛、耳朵均需清晰可见),避免在面部形成阴影;5. 拍摄光线均匀柔和,面部及鼻部无反光、高光或光斑,无明显阴影及红眼现象;6. 图像对焦清晰,人像层次分明,无模糊、虚化问题;7.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框架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通过PS等图像编辑软件进行处理,禁止修改人像固有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不得使用纸质照片翻拍生成电子影像。考生需高度重视照片上传质量,若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失败,将影响后续考试及录取流程。(二)手持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此照片时需符合以下要求,确保身份信息核验准确:1. 文件格式限制为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2. 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平视镜头,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双肩保持水平;3. 面部无遮挡,头发不遮盖五官,无阴影干扰;4. 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需完整、清晰,无遮挡、无手指遮挡关键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有效期等);5. 光线均匀,面部及鼻部无反光、高光,无阴影及红眼;6. 人像与证件信息对焦清晰,图像层次分明,无模糊现象;7.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 照片内容需真实有效,不得经图像编辑软件处理,不得修改人像特征,不得翻拍纸质照片。请考生仔细核对照片内容,确保符合上述全部要求,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审核进度。(三)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1. 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安徽财经大学学生证个人信息页的电子照片,确保学生证信息完整清晰;2. 往届毕业生:需上传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照片,已取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同步上传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照片,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可忽略此项。(四)专项计划附加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的原件电子照片,确保两份材料信息完整、可辨。(五)其他补充材料针对部分特殊情况考生,需按以下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确保报名资格核验通过:1. 身份证核验异常考生:需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电子照片;使用非身份证报名的考生,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完整电子照片。2. 学历(学籍)认证未通过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认证材料或毕业说明,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应届本科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3.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需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成绩单、届时可毕业证明的原件电子照片;4.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电子照片;5.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外,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证明电子照片。6. 在读研究生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电子照片,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五、网上确认审核流程说明1. 状态查询与结果反馈:考生提交材料后,系统状态将显示为“待审核”,一般在提交完成后24小时内,考点会完成审核并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告知结果。若系统状态变为“待补充材料”,说明提交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之处,考生需依据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善并重新上传。补充材料提交后,需再次登录系统确认审核结果,避免遗漏。2. 信息关注要求: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短信通知,并定时登录确认系统查看审核进展,确保第一时间获取审核信息,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六、其他注意事项1. 诚信报考要求:考生需秉持诚信原则完成报名及确认流程,凡在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使用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如逾期未确认、材料不符合要求、填报虚假信息、提交伪造材料等)导致审核未通过、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 特殊情况处理:因身份证遗失、学历认证办理中等特殊原因,无法在确认期间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需在对应材料上传页面提交相关证明(如身份证挂失回执、学历认证受理回执或办理页面截图),并前往现场审核地点签署承诺书,确保报名资格不受影响。3. 结果查询规范:网上确认审核结果与中国研招网报名信息并非实时同步,考生需以网上确认系统内显示的审核提示为准,切勿仅凭研招网报名信息判断确认状态。4. 咨询与现场地点: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如需现场咨询或办理特殊业务,可前往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1号行政楼B203,该地点同时为现场审核专用场地。2025-11-18 14: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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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一、推免生接收与复试对象界定申请我院 2026 年推免生资格并参与复试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在复试开始前,已通过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已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同意参加复试。二、推免生接收与复试日程安排(一)报到安排报到时间:2025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00—11: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报到,逾期将影响复试参与资格。报到地点:商学院 B213 办公室,考生可提前熟悉路线,避免因交通等问题延误报到。(二)材料审核要求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现场交验以下书面材料,供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复试资格: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包含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需涵盖本人信息页与注册记录页)。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学科竞赛、荣誉评选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的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个人学术能力与实践成果的原创性工作材料。(三)复试时间与地点本次推免生复试统一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具体安排如下:复试时间:202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00—11:00,考生需提前到达复试地点,完成身份核验与准备工作,迟到者将取消复试资格。复试地点:商学院 A204 会议室,考生需遵守复试现场纪律,按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入考场。三、复试形式与内容设定(一)复试形式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能力与素质。(二)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围绕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四个核心维度展开,复试总成绩实行 100 分制,具体考核重点如下:思想品德: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确保考生具备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思想素养。专业能力:评估考生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技能的熟练水平,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潜质:重点关注考生的学术思维、创新意识、科研兴趣及未来在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判断其是否具备深入研究的基础。综合素质:涵盖考生的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三)复试过程监管复试过程将进行严格监管,工作人员会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如实、详细记录,并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成员组成,其中由相关专业所在学科的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保证复试评审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现场实行独立评分机制,评分结果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四、复试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学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指定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名额。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情形: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推免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已获得的入学资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篡改情况的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标准的考生。国家相关招生政策中明确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情形。五、其他注意事项系统操作要求:所有推免生均需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内完成志愿填报,后续接收学校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等操作,也需通过该系统进行;未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的拟录取操作,均视为无效。费用承担说明:考生在复试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体检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不予以补贴。监督与申诉渠道:为保障考生权益,我院设立推免生接收监督与申诉渠道,考生若对复试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咨询电话:0311-80788908短信反馈:15100310409(该号码仅接收短信,不接听电话)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10-14 17: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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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北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为使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3.原则上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5.学院(部)规定的其它条件。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二、申请程序安排及要求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参加我校推免复试的学生须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点击推免预报名,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材料。2.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2)东北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3)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4)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或书面证明;(5)思想政治考查材料。注:以上材料生成一个PDF文件,参考格式模板详见系统内材料提交界面。3.复试考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学生知识背景等。复试以面试考核为主,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及安排,关注学院通知。4.各学院(部)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报名截止时间及审核时间请咨询各学院),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5.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由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学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一经确认,不得放弃,逾期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三、其他1.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仅供预报名时使用,最终接收专业(研究方向)、外国语语种以2025年9月后陆续公布的硕士、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2.优秀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含学术尖峰“01”班)具体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3.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4.我校奖助政策将做一定调整,相关方案确定后另行公布。5.本办法如有同教育部、辽宁省有关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辽宁省有关规定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研究生院所有。2025-10-14 17: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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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按照上级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招收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2、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见各学院(部)招收推免研究生工作方案。5、申请直博生的学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二、招生类型、专业、人数和奖助学金(一)硕士推免生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外,我校所有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领域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各学院(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最终以我校公布的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二)直博生我校各学院(部)各专业接收直博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5%,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报考。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最终以我校公布的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各学院(部)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请咨询各学院(部)。三、申请程序及办法(一)预报名的同学1、9月2日—9月15日,申请人进入“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招生项目“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生预报名”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注意保存),通过报名号和密码登入“报考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及相关材料。各学院(部)将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部)的通知为准。2、9月29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完成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二)未预报名的同学1、9月29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入“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二级招生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部)的通知为准。2、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部)和专业。3、申请人名单经各学院(部)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学院(部)的研招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未预报名的同学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部)(预报名的同学在“报考系统”中提交):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申请直博生须另提供2份《专家推荐书》,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4、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5、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6、《湘潭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报考系统”中可以直接导出,需本人亲笔签名,再上传。未预报名的同学不用提交)。以上材料具体提交的时间和方式以学院(部)的通知为准。四、复试及录取复试由各学院(部)组织,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复试时间、内容、具体安排由各学院(部)自定,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后学院(部)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学院(部)网站完成拟录取名单公示,再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五、其他事项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3、我校将在“湘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与学校或者学院(部)进行联系。4、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联系电话:0731-58292051(校研招办)监督电话:0731-58292015(校纪委)湘潭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8月27日2025-10-14 17: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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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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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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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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