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详解
(一) 政治品德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每一位有志于深造的申请人应秉持的基本政治立场。在当今时代,国家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而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引领着国家前进的方向。拥护党的领导,意味着认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国家建设与发展之中。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则是对个人道德和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不仅能在学术研究中保持严谨的态度,还能在与他人的合作中展现出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过往的招生案例中,曾出现过个别申请人因在政治立场上表现出模糊态度,或是在个人品德方面存在不良记录,如学术不端、违反社会公德等行为,最终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这些案例警示着每一位申请人,政治品德要求并非空泛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影响着申请结果的关键因素。只有在政治品德方面达到高标准,才能获得深造的机会,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国家的繁荣贡献力量。
(二) 学位学历条件
已获学士学位且工作 3 年以上的人员,是同等学力申硕的主要生源群体。这一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能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例如,一位在企业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本科生,在获得学士学位后,经过 3 年的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市场推广、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此时,通过同等学力申硕进一步深造,能够系统地学习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未来在市场营销领域的职业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对于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他们选择同等学力申硕,往往是出于拓宽专业领域、提升跨学科能力的考虑。比如,一位物理学博士,为了拓展自己在金融领域的知识,选择申请金融专业的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通过学习金融市场学、投资学等课程,能够将物理学的思维方法与金融理论相结合,为金融领域的创新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出国留学,获得国(境)外学位。对于这些留学归国人员,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同样具备申请资格。这体现了对国际教育资源的认可和尊重,也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了继续深造的机会。例如,一位在英国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的留学生,回国后希望进一步提升自己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能力,申请国内高校的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通过学习国内的财务管理法规和实践案例,能够更好地适应国内企业的财务管理需求。
(三)成绩与能力要求
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是衡量申请人专业能力的重要标准。这一成绩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如在教学领域,申请人可能获得过教学成果奖,或是在教学方法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科研方面,可能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参与过重要的科研项目并取得关键成果;在专门技术领域,可能获得过相关的技术专利,解决了实际工作中的技术难题;在管理领域,可能成功领导团队完成重要项目,提升了组织的运营效率和业绩。这些成绩不仅是申请人专业能力的证明,也为他们在深造过程中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案例和研究素材。
具备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能力,是申请人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核心要求。这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思考、问题分析和解决方案设计的能力。在实际申请中,不乏一些申请人通过展示自己在工作中对专业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思考,成功获得了申请资格。例如,一位在信息技术企业工作的申请人,针对企业内部的信息安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分析,提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撰写了详细的研究报告。这份报告展示了他在信息安全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研究水平,也为他申请计算机科学专业的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增添了有力的砝码。
(四) 单位同意的必要性
取得工作单位同意,在同等学力申硕申请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有着深入的了解,其同意意见能够为学校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单位同意也意味着单位愿意在申请人学习期间给予一定的支持,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申请人能够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
单位在考虑是否同意申请人的申请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一方面,单位会评估申请人的离职学习对工作的影响程度。如果申请人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繁重,且短期内难以找到合适的替代人员,单位可能会对申请人的学习计划持谨慎态度。另一方面,单位也会关注申请人的学习意愿和职业发展规划,判断其深造是否与单位的发展战略相契合。例如,如果申请人计划学习的专业与单位未来的业务拓展方向相关,单位往往会更愿意支持其申请,因为这不仅有助于提升申请人的个人能力,也能为单位培养更具竞争力的人才。
二、申请流程分步说明
(一) 网上注册与报名申请
在 2025 年的招生季中,申请人需在 10 月 25 日至 11 月 20 日这一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关键的网上注册与报名申请环节。此环节依托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开展,它是整个申请流程的重要起点,承载着申请人信息录入与初步资格申报的关键任务。
申请人首次登录该平台时,需仔细阅读 “查看申请流程” 板块的详细说明,这些说明涵盖了从注册到最终提交申请的全流程指导,为申请人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上传电子照片时,务必严格按照平台规定的规格要求操作,包括照片的尺寸、分辨率、背景颜色等细节,以确保照片符合标准,避免因照片问题导致申请受阻。填写基本信息阶段,申请人应秉持认真、准确的态度,如实录入个人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工作经历等内容,任何虚假或错误信息都可能在后续审核中被发现,进而影响申请结果。在完成上述步骤后,点击 “提交学位申请” 按钮,标志着网上注册与报名申请流程的初步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过往有部分申请人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与报名申请,而遗憾地失去了参加后续环节的资格。也有申请人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规格,或填写基本信息时粗心大意出现错误,导致审核延迟甚至不通过。因此,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这一环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要求操作,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二)资格审核与考核
1. 审核材料明细
申请人需携带一系列资格审核材料参加学院组织的审核,这些材料是证明申请人资格和能力的重要依据。其中,《湖南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是申请人基本信息和申请意向的汇总,需如实填写并确保信息完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实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应清晰可辨,且与原件一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是对申请人学历和学位的直接证明,对于国(境)外学位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以确保学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页,可通过相关官方渠道获取,用于验证学位的真实性。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或托福成绩单等,反映了申请人的英语语言能力,不同专业对英语水平的要求可能略有差异,申请人应根据专业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是展示申请人在专业领域所取得成绩的重要依据。这些材料能够体现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对于申请资格的审核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准备这些材料时,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必要,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人员进一步核实。
2.考核形式与标准
学院组织的考核是对申请人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检验,一般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实施。考核主要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过程中,专家组成员将围绕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研究兴趣、工作经验等方面展开提问,以了解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研究潜力。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以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为后续的审核和评估提供依据。
如有需要,学院还可另开展笔试等考核形式。笔试内容通常涵盖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前沿问题等方面,旨在考察申请人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考核标准主要包括申请人的专业知识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实践经验、综合素质等多个维度。在专业知识水平方面,要求申请人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够准确回答专家提出的专业问题;科研创新能力方面,关注申请人是否具备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研究计划;实践经验方面,看重申请人在工作中所积累的实践经验,以及这些经验对其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帮助;综合素质方面,考察申请人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学习能力等。
以过往考核情况为例,通过考核的申请人往往在专业知识的掌握上较为扎实,对自己的研究方向有清晰的认识,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能够将实践经验与专业知识相结合。而未通过考核的申请人,有的是因为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无法回答专家的提问;有的是对自己的研究方向缺乏深入思考,研究计划不清晰;还有的是在综合素质方面存在欠缺,如沟通能力较差等。申请人应针对考核标准,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增加通过考核的机会。
3. 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
资格审核合格并且已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需在 11 月 21 日至 11 月 30 日期间,参加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环节。这一环节是对申请人信息的进一步核实和确认,也是整个申请流程中的重要步骤。申请人需携带学院签字盖章的《登记表》以及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主要包括资格核查和现场照相两个关键环节。资格核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现场照相环节,申请人需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拍摄用于学籍管理和学位证书制作的照片,照片将作为申请人在学校学习期间的重要身份标识。信息采集完成后,系统将生成《资格审核表》,申请人应仔细核对表中的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专业信息、资格审核结果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
信息核对签字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一旦签字确认,申请人将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未进行信息采集,申请人将无法完成注册,也就无法进入后续的学习和培养环节。若逾期未参加信息采集,也不再进行补采,申请人将失去本次申请资格。因此,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环节,提前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确保信息的准确采集和确认。
4. 确定录取名单
学院在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资格审核结果是基础依据,只有通过严格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才具备进入后续选拔的资格。复试考核成绩则直观反映了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在考核中表现优秀的申请人将更具竞争力。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不容忽视,它关系到后续学籍管理和教学安排的顺利进行。
学院会根据这些因素,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随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将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这一环节体现了学院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确保录取工作符合学院的整体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目标。12 月 5 日前,学院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学校审定过程中,会从学校整体招生计划、学科发展需求、人才培养质量等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考量,确保录取名单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经学校审定后,学院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可通过学院官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录取人员在缴纳课程学习费用后,研究生院将在国家信息平台通过资格审核和转入在册库管理,并纳入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管理。这一系列流程确保了录取工作的规范有序,也为后续的教学和培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培养方式全面介绍
(一) 课程教学安排
学院依据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精心规划课程教学,旨在为同等学力人员提供系统、全面且深入的专业知识学习体验。在课程设置上,充分融合了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前沿拓展课程,确保学员既能夯实专业根基,又能紧跟学科发展前沿。
以某专业为例,专业基础课程涵盖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如高等数学、专业英语等,为学员后续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专业核心课程则聚焦于专业领域的关键知识和技能,如专业领域的核心理论、实践操作等,帮助学员深入掌握专业精髓。前沿拓展课程邀请行业专家和知名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和研讨,介绍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应用案例,拓宽学员的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课程教学严格参照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执行,从课程的备课、授课到考核,都有明确的规范和要求。教师在备课时,需深入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结合学员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授课过程中,注重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等,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考核环节,综合运用考试、作业、论文、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全面评估学员的学习成果。
在过往的教学实践中,部分学员反馈课程内容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实用性强。例如,在某管理专业的课程中,通过引入大量企业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帮助学员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场景,提升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有学员提出希望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学院根据学员反馈,积极调整教学安排,增加了实践课程的比重,为学员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二) 全国统一考试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这两项考试是对学员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的重要检验,具有权威性和规范性。
外国语水平考试旨在考察学员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听力、阅读、写作和翻译等方面。考试语种丰富,涵盖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等,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专业要求选择相应的语种参加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则针对学员所申请的专业领域,考查其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考试内容涵盖专业的核心理论、研究方法、前沿热点等方面。
考生需密切关注国务院学位办相关工作通知,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考试。一般来说,报名流程包括在指定平台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考试科目和地点等环节。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的特定时段,如 2025 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于 5 月 18 日举行,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为 9:00 - 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为 14:30 - 17:30。考试大纲以当年国家发布的通知文件为准,考生可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备考。
(三)学习年限规定
同等学力人员从平台注册到获得学位全程不得超过 6 年,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学员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学业,保证学习的连贯性和有效性。在这 6 年时间里,学员需完成课程学习、全国统一考试、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等一系列环节。
在规定年限内,若学员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但因各种原因未完成学位申请,可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和学校审批后,颁发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是对学员完成课程学习的一种认可,虽不同于硕士学位证书,但也体现了学员在专业知识学习方面的成果。例如,部分学员因工作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但已完成了所有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通过申请获得了结业证书,这为他们在工作中提升专业能力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同时,学校也鼓励这些学员在后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完成学位申请,实现自己的深造目标。
四、学位授予流程与标准
(一)学位论文指导与质量把控
研究生导师在学位论文指导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是学员学术道路上的引路人,从论文开题到最终的预答辩,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导师的悉心指导。
在论文开题阶段,导师会根据学员的专业背景、研究兴趣以及工作实践,帮助学员确定具有研究价值和可行性的选题。以某专业为例,导师可能会引导学员关注行业内的热点问题,如在信息技术领域,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导师建议学员研究人工智能在企业管理决策中的应用效果及挑战。学员在导师的指导下,深入分析该选题的研究背景、意义、方法和预期成果,撰写详细的开题报告。导师会对开题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确保开题报告的质量和可行性。只有通过导师审核的开题报告,学员才能正式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中期考核是对论文工作进展的重要检验环节,导师会密切关注学员的论文进度和质量。学员需要在中期考核时,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如已完成的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的选择和应用、初步的数据分析结果等。同时,学员还需对论文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尤其是与开题报告内容中不相符的部分进行重点说明,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导师会根据学员的汇报,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帮助学员解决问题,确保论文能够顺利推进。
预答辩是学位论文质量把控的最后一道防线,导师会严格把关预答辩环节。学员在预答辩前,需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完善,确保论文的内容完整、逻辑清晰、论证充分。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和其他评审专家会对论文的整体结构、内容质量、研究方法、创新点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例如,专家可能会指出论文中某一章节的论证不够充分,需要补充更多的数据和案例;或者认为研究方法的选择不够恰当,需要进行调整。学员需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为正式答辩做好充分准备。论文开题到预答辩时间不少于 1 年,这一规定确保了学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深入研究和论文撰写,保证论文的质量。
(二)论文送审和答辩
学院在组织学位论文送审时,遵循严格的流程和标准。首先,学院会对学员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论文的格式、内容等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后,学院将论文送审至校外专家进行盲审。盲审过程中,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校外专家主要从论文的学术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学术性方面,关注论文是否在理论上有深入的探讨,是否对相关理论有新的见解或应用;创新性方面,考察论文是否提出了新的观点、方法或解决方案,是否在研究内容或方法上有突破;实用性方面,评估论文的研究成果是否能够应用于实际工作,是否对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指导意义。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类。若有 1 位专家不通过,学员需重新修改论文后再次送审。
论文答辩是对学员研究成果和学术能力的公开检验,学院会精心组织答辩环节。答辩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他们具有丰富的学术经验和专业知识。答辩过程中,学员需先进行 10 - 15 分钟的陈述,简要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方法、主要内容和研究成果。随后,进入 5 - 10 分钟的专家提问环节,专家会针对论文的内容提出问题,考察学员对研究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专家可能会问学员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是如何解决的;或者对论文中的某一数据或结论提出质疑,要求学员进行解释。学员需认真回答专家的问题,展示自己的研究思路和专业素养。答辩结果若通过,学员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提交终稿;若未通过,则延期修改后重新答辩。
创新成果要求是衡量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不同学院会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相应的标准。一般来说,创新成果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如在学术理论上的创新,提出了新的理论模型或观点,对现有理论进行了完善和拓展;在研究方法上的创新,采用了新的研究方法或技术手段,提高了研究的准确性和效率;在实践应用上的创新,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例如,在某工程专业,学员的研究成果成功应用于实际工程项目,解决了工程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提高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这就体现了实践应用上的创新。学院会根据这些标准,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成果进行评估,确保学位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三)学位评定与授予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学位授予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的决策作用。当学院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后,委员会将对材料进行全面审议。审议内容包括学员的课程学习情况、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学位论文质量、答辩表现等多个方面。只有当学员在各个方面都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时,学位评定委员会才会审议通过,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学位授予信息报送是学位授予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学校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流程进行报送。学校将向教育部报送学位授予信息,包括学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学位信息、专业信息等。这些信息将被纳入国家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学位授予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同时,学校也会为学员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证书上详细记录了学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专业、学位类别、授予日期等信息。学位证书是学员学术水平和能力的重要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
五、学费缴纳说明
(一) 费用构成与金额
同等学力人员在申请硕士学位的过程中,涉及两项主要费用,即课程学习费用和申请硕士学位费用。课程学习费用为每人 4 万元,此费用涵盖了学员在学习期间所涉及的专业课程教学、学术讲座、教学资料等多方面的成本支出。例如,专业课程教学由经验丰富的教授授课,他们在教学过程中不仅传授专业知识,还分享行业前沿动态和实践经验,这些都包含在课程学习费用之中。学术讲座邀请了业内知名专家,为学员拓宽学术视野,其组织和开展的费用也包含在课程学习费用内。
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每人 2 万元,其中特别包含了论文答辩费。这 2 万元主要用于论文指导、评审以及答辩组织等环节。在论文指导阶段,导师会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对学员的论文选题、框架搭建、内容撰写等方面进行细致指导,从论文开题到最终定稿,导师会多次与学员沟通交流,提出修改意见,这些指导工作的成本都体现在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中。论文评审则邀请了校内外的专家对论文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论文质量,评审费用也包含在其中。答辩组织涉及场地安排、设备调试、人员协调等工作,这些费用同样包含在申请硕士学位费用里。
(二) 缴费与资格关联
缴纳课程学习费用是通过入学资格审核的必要前提。只有在学员足额缴纳课程学习费用后,学校才能确认学员的入学意向和学习能力,进而为学员办理入学手续,安排课程学习。若学员未缴纳课程学习费用,学校将无法为其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源和服务,也无法通过入学资格审核。
缴纳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与论文送审紧密相关。当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具备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后,只有在缴纳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后,学校才会启动论文送审程序。论文送审是学位授予的关键环节,通过送审,学校可以了解学员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确保学位授予的质量。若学员未缴纳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学校将不会进行论文送审,学员也就无法进入后续的学位申请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同等学力人员因考试不合格、答辩未通过等原因未获得学位,所缴费用不予退回。这一规定旨在明确缴费的性质和责任,促使学员认真对待学习和考核环节,努力提升自身能力,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得学位。例如,若学员因自身学习不努力,未能通过课程考试或论文答辩,所缴纳的费用将不会退还,这也提醒学员在申请硕士学位前,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学习能力和时间安排,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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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题案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一、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学位中心主题案例结项验收工作的安排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近期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主题案例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及首席专家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交材料。本次结项材料统一通过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官方网站在线提交,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具体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如下:(一)材料提交阶段首席专家应于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期间,登录案例中心网站,参照《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收录规范(主题案例)》相关标准,在线填报《2023年度主题案例结项报告》,并上传案例成果、教学指导手册、作者授权书、单位授权书以及文字查重报告等全部必需材料。结项报告为线上填写形式,无需另行签字盖章。(二)单位审核阶段研究生院将于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11日期间,登录系统对本单位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政治方向、内容完整性以及格式规范性等。审核无误后,研究生院将在系统中完成最终确认与提交操作。二、相关工作要求说明各相关单位及首席专家应高度重视本次结项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确保内容真实、格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建设标准。2025-12-01 17: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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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关于推荐2025年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一、工作背景与目的为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关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相关部署,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现正式启动我校2025年度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申报工作,旨在选拔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升。二、参评范围与条件(一)参评对象本次评选面向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所提交的学位论文。(二)排除范围以下情况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已参加过河南省以往同类评选的学位论文;涉及国家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内容的学位论文。三、评选标准与重点选题价值:论文研究方向应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方面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创新水平:在理论探索或研究方法上体现较强创新性,研究成果具备良好的社会效益或实际应用潜力。内容质量:材料详实可靠,论证过程严密,逻辑结构清晰,文字表达规范流畅。分类评价:学术学位硕士论文侧重考察专业基础扎实程度与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硕士论文侧重评估行业应用价值与实践创新能力。四、推荐流程与安排(一)推荐名额分配各相关学院推荐名额具体如下:生命科学学院可推荐6篇,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可推荐4篇,经济与管理学院可推荐2篇。(二)评审组织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拟推荐名单将在研究生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四)上报程序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学校将正式行文,统一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五、材料提交要求(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与存档原文完全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与纸质版。论文首页须统一采用指定封面格式,论文正文中需删除涉及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等可能暴露身份的信息。推荐论文信息汇总表。按照指定格式要求准备的电子材料包,包括论文及相关信息表。(二)报送时间与地点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S501办公室。六、注意事项各单位须对推荐论文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内容不涉密,并适合通过网络进行公开评审。推荐论文应在创新性、系统性、写作规范等方面表现突出,质量显著优于一般论文。学校将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审查,并对所有推荐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如发现存在学术失范或重复率超标等问题,将相应核减推荐单位未来两年的推荐指标。2025-12-01 15: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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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江苏师范大学2026届全日制教育硕士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核对省师范生培养系统毕业信息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保障2026届全日制教育硕士及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在“省师范生培养系统”中毕业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现组织相关毕业生及培养单位开展信息核对与录入工作。本次工作依托“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师范生培养系统”进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按时完成。一、学院需完成的信息录入内容学院负责录入学生的基本功考核成绩及教育实践资料,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操作:(一)批量导入方式通过“学生信息管理”功能,批量导入学生的“基本功考核成绩”和“教育实践资料”。(二)单独编辑方式点击学生信息逐一进行编辑,分别录入相关成绩和资料。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相关管理员操作指南。二、毕业生需完成的信息填报任务毕业生需登录系统,上传与教育实践相关的材料,具体包括:(一)实习期间的教学设计与班队活动资料如班团活动设计、教学设计及对应的微课视频等。(二)在读期间所获证书及奖励材料上传研究生阶段取得的各类证书及奖励证明材料。操作指引可查阅学生操作手册及视频转码说明文档。三、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与更正毕业生应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如有信息需更新,请按以下步骤办理:(一)填写信息更正汇总表填报基本信息更正汇总表,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二)学院审核与报送学院审核无误后,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311办公室。四、工作时间安排与相关要求请各学院于12月18日前组织完成全部信息核对与录入工作。需特别注意的是,“省师范生培养系统”与“省中小学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已实现数据互通,完成信息录入是学生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前提条件。如因未按时完成信息填报导致学籍状态标注为“未达到要求毕业”,相关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2025-12-01 10: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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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及《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苏科〔2022〕59 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参评对象范围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面向商学院全体在读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纳入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采取全日制全脱产方式学习;所属年级为2023级、2024级及2025级。二、核心评定规则(一)基本申请资质申请研究生需全面符合以下要求:1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2 严格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3 恪守学术诚信与个人品德,做到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展现良好的研究生风貌;4 积极投身科学研究项目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评学年内劳动积分需达到8分及以上,且至少参与1次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二)参评资格排除情形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研究生,将丧失当学年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 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2 参评学年内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3 参评学年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且该处分(含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4 存在抄袭剽窃、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5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为休学或保留学籍的;6 因特殊原因延长学习年限的。(三)奖学金名额与金额标准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均以具备有效参评资格的研究生总人数为计算基数,具体等级设置、比例及金额如下:1 一年级研究生:(1)通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或经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0%,单生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0%,单生奖励金额8000元。(2)通过调剂方式录取的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其中,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0%,单生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0%,单生奖励金额6000元。2 二、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20%,单生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40%,单生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40%,单生奖励金额6000元。(四)综合测评成绩构成与核算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与科研成果两部分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权重占70%,科研成果权重占30%。具体核算规则如下:1 课程学习成绩核算: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官方数据为准,由研究生秘书统一提取并公示。课程学习成绩与科研成果的统计周期均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2 科研成果认定规则:科研成果的认定标准,参照商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及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的统一规定执行。需特别注意以下要求:(1)往届奖学金评选中已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明及荣誉称号,不得重复用于本次评选;已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需提供刊物原件或著作实体。(2)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主要依据其报考志愿类型(一志愿/调剂)及入学考试总成绩确定;二、三年级研究生则综合考量思想品德表现、课程学习成绩、科学研究成果及社会服务贡献等多方面情况。(3)申报的科研成果需以苏州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完成人原则上应为研究生本人。若为共同第一完成人成果,按共同完成人数N折算为1/N份额,且此类成果最多可认定2项;研究生作为第二完成人的成果(仅限导师或副导师为第一完成人),需按规定比例折减,且有数量限制。(4)科研成果需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发表(Online),发明专利需取得正式授权证书,参与的科研项目需提供结项证书(仅立项未结项的项目不计入);学科竞赛获奖、教学案例入库等成果,需提供相应的官方认证证书。(5)所有申报成果均需为统计周期内(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且不得在各类奖学金评选中重复使用。三、评审组织架构为保障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商学院专门成立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代表。评审委员会的核心职责为:组织开展奖学金申请工作、完成初步评审流程、受理并裁决学生对初评结果的申诉事宜。四、评审流程与时间安排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按以下阶段有序推进,各环节时间节点及要求明确如下:1 个人申报阶段(11月10日前完成):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需自主完成申报工作,认真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科研成果登记表,并整理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以班级为单位整理排序,于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点前提交至商学院C3-317办公室。2 学院初审阶段(11月19日前完成):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本实施细则,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完成初步评审,初评结果将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研究生若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3 学校审定阶段:学院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由学校组织最终审定并公示获奖名单。五、其他补充说明1 材料提交规范:申请人需严格遵守材料提交时间要求,若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或出现材料缺失、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等问题,其相关科研成果将不予认定。2 获奖信息填报要求:在填写获奖情况统计表格时,仅需填报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项,不得将与学业及科研无关的奖项纳入填报范围。本实施细则由商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2025-11-28 16: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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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作为教育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携手共建的重点高校,同时也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入选院校,江西师范大学在高等教育领域深耕多年,办学底蕴深厚。学校不仅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更是全国首批获得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77年启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1981年跻身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行列,2003年成功获批首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截至目前,学校已构建起完善的博士培养体系,拥有1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包含1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与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支撑。一、学制设定对于通过普通招考方式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我校设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为保障培养质量,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最长修业年限(该年限包含休学及保留学籍的时间)明确为七年,超过此年限将无法继续保留学籍。二、招生计划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我校始终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部署。上一招生年度,学校共录取博士研究生204名。2026年的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当年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具体规模另行公布。三、费用标准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江西省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分为两类:其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每学年1万元;其二,全日制教育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每学年1.5万元。四、选拔方式为精准选拔具备高水平科研潜力与专业素养的人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该制度适用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以及普通招考等所有招生类型。“申请-考核”制的核心流程为:申请人依据学校及所属学院的具体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组建专门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筛选与评议;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团从学业水平、专业功底、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维度对申请人开展综合考核,最终结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具体招生类型及要求如下:1. 直接攻博:面向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考核方式进行选拔。2. 硕博连读:针对我校在读的二年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生,要求其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同时具备突出的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通过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人选。3. 普通招考:作为常规招生方式,面向所有符合我校博士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通过系统考核完成选拔工作。五、报考资格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3. 需满足所报考学院依据学科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专项报考要求,具体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补充说明。4. 必须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且推荐意见需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的公章。5. 现役军人报考时,需严格遵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2026年我校理科专业将安排2个该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治审查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及民族地区发展贡献力量。(2)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就业协议,返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其中,在职考生需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需到定向地区就业单位就职;若非在职考生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就业去向落实至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需按要求转至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3)生源地范围包括: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份中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7.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额外满足以下条件:(1)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报考范围内。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共同推荐,并通过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的审核。(2)截至报名当日,需具备3年及以上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专职经历,已取得硕士学位,拥有2名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本科及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8. 教育专业学位博士:(1)课程与教学领域(代码045171):招收对象为已取得硕士学位,拥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在工作中取得相当成就且具备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2)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代码045172):面向已取得硕士学位,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业绩突出且研究能力较强的各级各类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学生管理岗位的教师和工作人员。(3)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代码045173):招收已取得硕士学位,拥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成就显著且具备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教育专业学位博士暂不招收上述范围以外的人员,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及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均不在招收之列。该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及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培养协议。9. 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依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及组团高校的具体方案另行发布招生公告,考生可保持关注。六、报名流程(一)直接攻博报名:报考该类型的考生,需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二)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报名:选择这两类报考方式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2026年我校硕博连读及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拟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报名预计于2025年12月启动,第二批次报名预计在2026年4月启动。具体的报名时间、操作流程等细节,考生需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发布的官方公告。1. 网上报名环节: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研读我校及报考学院的报考条件,确认自身符合所有要求后,再在规定时段内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阶段暂不收取报名费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下载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其中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提交):(1)《江西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书需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2)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材料:① 应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申请);②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③ 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需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报名操作。(4)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上传《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表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并由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盖章。(5)报考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上传《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表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6)所有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2. 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将上述所有材料(含《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及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一并提交至所报考学院。请注意:所有提交的报考材料均不予退还,为方便考核环节使用,材料一律不得进行装订或胶装处理。七、考核安排直接攻博考生的考核内容及标准,将按照我校当年发布的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通知执行;硕博连读及普通招考考生的考核,将依据各学院制定的招生选拔考核实施细则开展。各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及招生计划,提出初步录取名单(明确标注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复审。八、其他说明1. 我校所有与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的信息,均通过官方渠道公开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便获取最新通知。2.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班,也不提供往年考试试题及相关复习资料。3. 考生在报考前,需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我校及报考学院公布的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4. 考生需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在考试、复试及录取的整个过程中均不予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5. 除专项计划外,各专业是否接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以及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名额、比例等要求,详见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博士招生简章。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前,需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在录取前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书面函件,明确同意其入学前将档案转入;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我校及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6. 本章程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若本章程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存在冲突,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2025-11-28 16: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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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大学关于组织申报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各相关学院:依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 2025 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5】32 号)以及《关于开展 2025 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上海地区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启动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组织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本次推荐工作旨在筛选一批具备学术发展潜力与创新能力的在读博士生进入专项计划,依托全国范围内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对其开展托举培养工作。在托举过程中,将通过吸纳入选者加入相关组织、为其安排学术兼职岗位、支持其发表学术论文、搭建学术交流平台、资助其开展出国(境)访学活动等多种途径,助力博士生提升综合能力。其中,托举培养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二、支持对象(一)基本年龄与学业要求申请人员需未满 30 周岁(年龄计算以申请当年 8 月 31 日实足年龄为准),且为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博士研究生;同时,原则上申请人员距离博士毕业时间需在 2 年以上。(二)专业与职业志向要求申请人员的博士阶段所学专业需隶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门类,并且需有长期投身科技领域工作的志向。(三)科研方向要求申请人员需立足国家发展需求、产业发展趋势以及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关键环节,将科研方向聚焦于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同时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工作。(四)其他要求本计划对支持对象的具体条件及支持方式,将依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三、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各相关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名额不得超过 3 人。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校内评审工作,评审后排名前 3 的候选人将被推荐至上海科协。四、推荐程序1. 各相关学院需组织候选人员进行申报,指导候选人员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WORD 版本)。学院需对候选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遴选,并对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员进行排序,于 11 月 17 日下午 17:00 前,由学院统一将纸质版推荐表与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2. 研究生院将于 11 月 18 日确定最终申报名额,并通知入选的候选人进行在线填报。候选人需登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后选择 “候选人” 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完成提交操作。在填报过程中,候选人需选择 1-3 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3. 研究生院将在 11 月 19 日完成推荐上报工作,并提交相关工作报告。2025-11-28 11: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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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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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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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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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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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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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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