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推荐2022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11-10 11:01:20 来源:研究生院


为规范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推荐工作,切实保障推免过程的规范性与公正性,根据《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8〕41 号)、《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东大教字〔2019〕48 号)及《东北大学关于做好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25〕6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多年推免工作实践,经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工作基本原则


秉持 “全面考察知识储备、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综合评定、优中选优” 的核心方针,严格执行推免标准,确保选拔质量;


坚守 “公平、公正、公开” 的基本准则,规范推免工作流程,全程接受监督;


推免工作小组成员若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相关评审工作。


二、推荐基本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突出,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状况良好;


学习态度勤奋刻苦,专业知识钻研深入,学业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创新实践能力及专业应用能力;


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纪律处分记录;


本科阶段所有修读课程均取得有效成绩,无不及格或无成绩的课程;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六级报考资格分数线。


三、推免名额分配方式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总名额,综合统筹以下因素进行名额分配: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创新特长类申请人数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需求、重点发展及急需建设的学科专业情况、近年各专业推免报名与录取实际情况等,最终将名额合理分配至各相关专业。


四、推免申请类别及对应条件


符合上述推荐基本资格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以下任一类别要求,均可申请参与推免遴选:


(一)普通类推免申请人:除基本资格条件外,本科前三年学习成绩 GPA(总平均学分绩点)需位列所在专业前 30%,经学院审核获得综合考核资格后,按要求参与考核且成绩有效;


(二)创新特长类推免申请人:除基本资格条件外,本科前三年学习成绩 GPA(总平均学分绩点)需位列所在专业前 50%,同时符合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制定的创新特长类推免生选拔专项条件;


(三)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申请人:除基本资格条件外,本科前三年学习成绩 GPA(总平均学分绩点)需位列所在专业前 50%,且满足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的相关选拔要求;


(四)支教团推免申请人:除基本资格条件外,本科前三年学习成绩 GPA(总平均学分绩点)需位列所在专业前 30%,并符合学校支教团推免生招募的具体条件;


(五)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推免申请人:除基本资格条件外,需严格符合国防科技大学接收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 推免生的各项专项要求;


(六)工程硕博类推免申请人:除基本资格条件外,本科前三年学习成绩 GPA(总平均学分绩点)需位列所在专业前 30%,同时遵守国家及学校关于工程硕博贯通培养推免生的相关文件规定。


五、专业综合排名核算方法


专业综合排名成绩采用加权计算方式,具体公式为:专业综合排名成绩 = 加权平均学分绩 ×80% + 综合考核成绩 ×20%。其中,加权平均学分绩与综合考核成绩的满分均为 100 分。


(一)加权平均学分绩换算规则:以学生本科前三年的 GPA(总平均学分绩点)为基础,按以下公式换算得出加权平均学分绩:加权平均学分绩 =(GPA + 5)×10;


(二)综合考核组织及成绩核算规则:


综合考核成绩由四部分构成,具体权重及考核内容如下:专业知识掌握程度(20%)、学术研究能力(20%)、创新能力(30%)、综合素质测评(30%);


若两名及以上学生的专业综合排名成绩相同,按以下优先级依次排序推荐:曾两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加权平均学分绩得分、创新能力考核得分;


对于以 “普通类推免申请人” 身份报名的学生,学院按各专业推免名额的 120% 确定综合考核入围名单,确保选拔的竞争性与合理性。


六、综合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综合考核围绕学生的专业知识掌握、学术研究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学科竞赛成果)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开展全面评价,具体考核方式及要求如下:


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考核:该项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 20%,满分 100 分。考核形式为现场面试,学院组建专业面试专家组,重点考察学生对机械类专业核心理论课程及实验课程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学术研究能力考核:该项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 20%,满分 100 分。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每组面试专家人数为 7 人(单数),主要考察学生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未知学术领域的探索潜力与研究思路;


创新能力(学科竞赛)考核:该项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 30%,满分 100 分。考核依据为学生本科 1-3 学年期间参与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取得的成果,按相应标准核算得分,具体评分规则以学院制定的创新成果加分标准为准;


综合素质测评:该项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 30%,满分 100 分。重点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参与情况、素质拓展成果、社会工作表现等方面,测评数据来源于本科阶段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不再另行组织专项统计,具体计分规则按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规定执行。


七、申诉处理机制


若学生对本次推免工作的实施细则、个人学业成绩绩点、综合考核得分、专业综合排名结果、最终推荐名单等内容存在异议,需在学院规定的申诉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提交申诉申请,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将在收到申诉申请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核查与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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