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公告

2025-11-10 10:17:14 来源:研究生院


为确保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及具体安排正式公布如下:


一、接收类别及招生专业范围


(一)普通硕士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不含对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的专业),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接收通道。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该专业年度招生总计划的 50% 以内。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


为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特在三个优势专业设立推免生硕博连读培养项目,具体涉及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该项目接收的所有推免生均统一纳入硕博连读培养体系,项目招生名额不超过对应专业年度招生简章公布计划的 50%。入选学生需严格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 5 年,在通过转博资格考核前不得申请退出该项目。若学生未通过转博资格考核,或进入博士阶段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博士学位攻读资格,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需按要求完成退出后对应硕士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任务,可自第五学期起启动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及答辩等相关工作,具体实施细则依据《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生通过转博资格考核后,可在规定范围内选择博士阶段攻读专业: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学生可选择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旅游管理等专业;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学生可选择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可选择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供应链与运营管理等专业。


(三)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 “直博生”)


我校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 6 个一级学科覆盖下的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均面向符合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直博生接收通道。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通用条件


须为 2026 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我校的研究生专业需保持一致或高度相近;


本科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良,身心健康,恪守学术诚信,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二)直博生专项附加条件


除满足上述通用条件外,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本科就读院校须为 “双一流” 建设高校,或本科所学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 B 级及以上评价;


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英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线(成绩不低于 426 分),或日语达到国际一级水平;


需提供两封书面专家推荐信,推荐人须为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且其中一名推荐人必须是我校该专业的博士生导师;


对学术研究具备浓厚兴趣和较强的探索精神,展现出良好的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已公开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的考生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统一部署,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不组织预推免环节,所有正式报名、考核及录取流程均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实施,具体申请步骤如下:


(一)系统注册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将于 9 月 18 日启用推免生注册功能,符合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系统完成注册流程,查询本人推免资格、相关政策要求,并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个人详细信息。


(二)志愿填报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具体报名时段为 9 月 22 日 9:00 至 14:00,逾期系统将关闭相关填报功能,请考生务必按时完成志愿提交。


(三)考核及录取流程


复试通知发放:9 月 23 日 9:00 起,我校将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初审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开放时段内及时登录并确认接受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核组织实施:9 月 23 日至 24 日,由各招生学院(部)负责组织推免生考核选拔工作,考核形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考核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将由各招生单位通过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报名及考核期间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并密切关注报考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按各学院要求按时提交: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相关证明材料;


(2)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可证明相应外语水平的等级证书;


(4)直博生需额外提供两封专家推荐信;


(5)直博生若有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需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可支撑个人学术能力、综合素质的补充证明材料(非强制要求)。


待录取通知发放:9 月 25 日 9:00 起,我校将根据考核结果,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待录取确认:9 月 25 日 14:00 起,考生可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待录取通知并完成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待录取通知,或已确认其他院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将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候补拟录取考生。


四、其他重要说明


所有通过复试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待录取通知均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统一发布,请考生审慎决策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学校将不予办理取消手续。


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在推免资格申请、我校接收考核等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所在学校校规校纪,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3)入学前未能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


(4)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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