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1-05 16:35:21 来源:研究生招生网


一、招生名额与专业分配


教育部已明确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的总体规模,我校据此确定 2026 年招生名额如下:


硕士研究生:共计 37 个名额,其中包含 4 个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名额。各省份(自治区)的具体名额分配将另行公布,考生可关注后续通知。


博士研究生:共计 10 个名额,其中包含 1 个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名额。


在专业安排方面,遵循以下原则:


硕士研究生:理工医类专业的招生名额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65%。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名额专门分配至化学与化工学院,仅用于化学专业招生。


博士研究生:所有招生名额均安排在理工医类专业(或相应类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名额分配至物理与光电学院,仅用于物理学专业招生。


二、招生对象范围界定


(一)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


该专项计划对考生的地域和民族均无限制,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但考生需注意,被录取后须按规定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此安排旨在重点支持南疆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二)其他骨干计划


除上述专项计划外,其他骨干计划的招生对象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考生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 6 个省区,且为少数民族;或者,考生虽为汉族,但在上述 6 个省区工作已满 3 年,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


考生生源地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这 7 个省市,且为少数民族;或者,考生生源地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其中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包含在内)这 6 个省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或边境县(市),且为少数民族;此外,汉族考生若在上述地区中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已满 3 年,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也可报考。


在西藏班、新疆班中承担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教职工;或者,属于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 的毕业生,且在西藏地区工作已满 5 年。


为保障少数民族考生的录取权益,在其他骨干计划的录取考生中,汉族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 20%。


三、报考资格审核与基本条件


(一)报考资格确认流程


有意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个人申请信息。该平台的进入路径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可参考往年发布的通知要求。


考生提交申请信息后,需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报名操作。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平台的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 点至 10 月 24 日晚上 22 点。在此期间,考生需按时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需根据要求补充材料,或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


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平台的开放时间将结合各招生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具体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除需通过上述资格审核外,还需符合《华南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华南理工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关于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包括学历背景、专业要求、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的规定。


四、复试组织与录取规则


骨干计划招生严格遵循 “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的基本原则,实行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模式。学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复试与录取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


硕士研究生计划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骨干计划基本分数要求,这是进入复试的前提条件。


以考生初试总分与我校普通类相应学科门类总分最低要求的差值为核心排序依据(对于初试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需按满分 500 分进行折算后计算差值)。在差值相同的情况下,将按以下优先级排序:


(1)优先考虑西藏、新疆地区的考生,以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的考生,还有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


(2)在上述地区考生之外,优先考虑报考理工医科专业的考生;


(3)若仍存在并列情况,则按照统考科目中的英语、数学、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依次排序。


分省计划将优先完成理工医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若某一省份理工医专业的计划未完成,剩余名额可调整至其他省份的理工医科专业,按照考生的 “差值” 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名单,直至完成全国范围内理工医科专业的招生计划。


完成理工医科专业计划后,对于分省计划中未完成的剩余名额,将按照考生的 “差值” 从高到低依次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直至所有名额分配完毕。


(二)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


博士研究生计划将优先组织并完成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完成硕博连读录取后,剩余的博士招生名额将结合考生 “申请考核” 材料的评审结果,以及考生报考的专业分布情况,由学校统一研究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具体要求。


(三)录取后续事项


被录取的考生,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与我校、本人工作所在单位(仅针对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考生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方可正式录取。


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后无需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的户口迁转政策按学校普通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重要说明


关于报名流程、考试科目设置、参考书目等详细信息,考生可查阅《华南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和《华南理工大学 2026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相关文件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骨干计划录取的研究生,与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的研究生在培养标准、教学要求、日常管理等方面保持一致。修业年限、培养经费来源、学业奖助政策(包括奖学金、助学金等)等在校期间的各项管理服务事项,均与普通类录取研究生同等对待。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必须严格履行定向就业协议,返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1)在职研究生需回到原工作单位就业;


(2)非在职研究生需到定向地区的就业单位工作;


(3)若非在职研究生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其毕业去向需确定至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同时,毕业研究生的个人档案需按规定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须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服务于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及毕业后的服务期内,若需报考博士研究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不得报考任何形式的博士研究生;


(2)经上述相关部门同意后,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但需重新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的服务年限将按照新签订的协议重新计算。


考生的民族身份以本人身份证上登记的信息为准。对于在报考过程中伪造民族身份的考生,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全国及我校骨干计划的相关招生动态、政策调整等消息,确保及时获取报考所需信息。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在 2026 年招生期间发布最新文件规定,将以教育部最新要求为准。对于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疑问或异议,考生需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信访渠道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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