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MBA荣获2024央广网MBA教育年度盛典“2024年度商科教育MBA标杆院校”
始于创新,成于管理。2024年12月6日,由央广网主办的“教育强国 管理兴国——2024央广网MBA教育年度盛典”在北京隆重举办。本次盛典包含主旨演讲、商学院院长/书记年度对话、MBA中心主任年度对话、2024年度商科教育致敬榜单发布等环节。来自全国100多所商学院的200多位领导嘉宾、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商教育强国大计,共话管理人才发展之路。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书记、副院长李红昌教授,MBA教育中心招生主管丁正阳老师应邀出席此次大会。
为了表彰那些在MBA教育领域坚守初心、勇于革新、并成功塑造行业引领地位的杰出贡献者,大会隆重揭晓了2024年度MBA教育致敬榜单,涵盖了商科教育领军人物、商科教育十佳年度人物、MBA卓越商学院等荣誉,旨在树立商科教育的新标杆,激励更多教育者砥砺前行。其中,北京交通大学MBA始终坚持高水平教学培养,全面塑造学生的领导力、科创力与战略洞察力,精准对接新时代商科人才需求,为各大商学院提供了诸多建设性、创新性的培养思路,荣获“2024年度商科教育MBA标杆院校”。
与国家脉搏同频,与社会发展共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本次会议凝聚管理科学兴国之道,立足商科发展实践,就如何推动MBA教育融入中国特色,深化MBA教育培养体系的全面改革,提升人才自主培养的整体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展开了深入的思维碰撞和经验交流,将助力于探索新时代MBA教育的创新发展理念与具体行动,共同为中国商科的高质量发展贡献管理领域的智慧与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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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预报名工作安排为做好 2026 年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华南师范大学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正式发布预报名相关通知,明确了申请条件、招生计划、报名流程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具体安排如下:一、申请基本资格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核心条件,方可参与预报名:1.政治素养与品行要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国家建设事业贡献力量的意愿,品德修养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且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标准。2.推免资格要求:考生需预计可从本科就读高校获得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的资格,后续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二、推免生招生规模2026 年华南师范大学拟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的总人数为 1500 名,具体各专业的招生名额将结合学科发展需求与实际情况分配,后续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细分数据。三、接收专业范围说明参考依据:考生如需了解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以及各二级招生单位的联系电话,可先查阅《华南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作为初步参考。最终依据:2026 年该校实际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需以华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公布的内容为准,后续请密切关注官方更新。四、预报名及录取操作流程推免生报名与录取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考生需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操作:阶段一:考生提交预报名申请(1)考生需在官方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 “华南师范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2)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相关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3)系统开放时间将通过系统首页直接公布,考生需定期查看各二级招生单位官方网站,避免错过报名窗口期。阶段二:二级招生单位审核与反馈(1)考生提交申请后,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如学院、研究院等)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筛选符合本单位招生要求的考生。(2)审核结果、复试时间、复试形式等关键信息,将由二级招生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直接反馈给考生;未接到反馈的考生无需着急,可耐心等待审核进度,无需反复咨询。阶段三:复试与研招网系统确认(1)通过二级招生单位复试,且被拟定为 “推免生(含直博生)” 的考生,需按对应二级招生单位的要求,在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华南师范大学志愿。(2)学校将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 “复试通知” 与 “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确认操作;若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阶段四:最终录取结果确认所有推免生的最终录取结果,均以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中显示的确认信息为准,学校不再通过其他渠道单独通知最终结果。五、官方联系方式汇总(一)学校研究生院联系方式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574咨询电话:020-85213863咨询邮箱:zsb03@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邮政编码:510631(二)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招生单位代码 001——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1425;(2)联系人:孙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0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1)联系电话:020-39310586、020-39315260;(2)联系人:何老师、高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03—— 经济与管理学院:(1)联系电话:020-39310138、020-39311159(普通推免),020-39310722(MBA 方向);(2)联系人:徐老师、陈老师(普通推免),王老师(MBA 方向);招生单位代码 004—— 法学院:(1)联系电话:020-39310085;(2)联系人:陈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05—— 教育科学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1326;(2)联系人:孙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06——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6460;(2)联系人:胡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07—— 体育科学学院:(1)联系电话:020-39311236;(2)联系人:江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08—— 文学院:(1)联系电话:020-39310283;(2)联系人:何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09——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 5121;(2)联系人:林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10—— 音乐学院:(1)联系电话:020-39310137;(2)联系人:谢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11—— 美术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6159;(2)联系人:钟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12—— 历史文化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6409;(2)联系人:张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13—— 数学科学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6957;(2)联系人:林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14—— 物理学院:(1)联系电话:020-39310372;(2)联系人:邓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16—— 化学学院:(1)联系电话:020-39310380;(2)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17—— 地理科学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4766;(2)联系人:殷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18—— 生命科学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5535;(2)联系人:韩老师、方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19—— 计算机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5316;(2)联系人:罗老师、周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22—— 国际文化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7031;(2)联系人:张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23—— 旅游管理学院:(1)联系电话:020-39311060;(2)联系人:王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24—— 心理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6483;(2)联系人:田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25—— 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1)联系电话:020-39313713;(2)联系人:董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29—— 国际商学院:(1)联系电话:0757-86687352;(2)联系人:黄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30—— 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1)联系电话:020-85216832;(2)联系人:何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33—— 马克思主义学院:(1)联系电话:020-85210042;(2)联系人:徐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34—— 环境学院:(1)联系电话:020-39311265;(2)联系人:陈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35—— 教师教育学部:(1)联系电话:020-85211707;(2)联系人:胡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37—— 量子物质研究院:(1)联系电话:020-39337116;(2)联系人:卫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38—— 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1)联系电话:020-39310373;(2)联系人:李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41—— 人工智能学院:(1)联系电话:0757-86687735;(2)联系人:朱老师、陈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43—— 材料与新能源学院:(1)联系电话:0660-3808136;(2)联系人:茹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46——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1)联系电话:0660-3808170;(2)联系人:王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47——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1)联系电话:020-39310311;(2)联系人:梁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48——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1)联系电话:0757-86637051、0757-86636931;(2)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招生单位代码 049—— 教育科学学院(汕尾):(1)联系电话:0660-3808183;(2)联系人:吴老师;本通知由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考生在报名过程中若遇疑问,可优先联系目标专业所属的二级招生单位,或拨打学校研究生院咨询电话获取帮助。2025-10-09 11: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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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力度,切实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现面向全国各高校,诚挚欢迎已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研究生项目,具体政策与实施细则如下:一、推免生申请条件1.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素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2. 申请人须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成功获得所在院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这是参与我校推免生选拔的核心前提。3.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需打下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学习成绩优异,在专业排名中处于前列;同时具备较强的问题分析能力、实践解决能力,以及突出的创新意识与探索精神。4. 申请人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未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5. 申请人需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且成绩需达到450分及以上,以此作为外语能力水平的基础参考。6. 针对不同学位类型与专业,申请人需满足对应的专业背景要求: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报考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保持一致或高度相近,确保具备相关领域的学术基础。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报考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完全一致,保证专业技能的连贯性与适用性。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额外满足以下专项要求:1. 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标注专业为“临床医学”的考生,可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下设的任一专业方向。2. 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标注专业为儿科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等具体专业的考生,仅可报考与本科专业直接对应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方向,不得跨专业报考其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3. 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标注专业为“口腔医学”的考生,仅可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4.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需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口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中明确的专业要求;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二、接收专业与计划人数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名单及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将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内容为准。申请人可在系统开放后,登录平台查询各专业详细的招生信息,包括专业方向、研究领域、计划名额等,以便精准填报志愿。三、推免生申请办法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按照以下流程完成申请操作:1. 前期信息查询: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可通过该系统提前了解我校接收推免生的相关政策、专业设置等基础信息,做好报考规划。2. 系统报名操作:待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放后,登录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等内容,并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用。3. 申请材料准备:在完成系统报名的同时,需同步准备各类申请材料(具体清单见“四、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规范,符合我校要求。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需按以下清单准备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张,且需保证内容清晰、信息完整:1.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需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填报信息后,在线打印生成,确保表格信息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2.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需提供1份完整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且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以确认成绩的真实性与有效性。3. 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用于核实申请人身份与学籍状态。4.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需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若有其他能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如雅思、托福成绩报告,专业外语等级证书等),可一并提交。5. 综合素质与学术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参与科研活动小组的证明材料(如项目参与证明、结题报告等);若有学术论文发表,需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或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6. 专家推荐信:需提供2封由报考专业领域内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推荐信,推荐信需明确体现推荐人对申请人学术能力、综合素质的评价,且需推荐人签字确认。所有申请材料需通过EMS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研究生处,邮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以邮件寄出日期为准),逾期寄出的材料将不予接收。请注意:申请材料一经我校接收,将不再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原件备份。同时,申请人需对提交的申请表及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因提交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问题,影响推免资格认定或录取结果,相关后果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五、选拔方法与工作程序我校推免生选拔工作将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1. 资格审查阶段: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申请人的推免资格、专业背景、成绩表现、材料完整性等。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将收到我校发送的英语选拔考试通知。2. 英语选拔考试阶段:审查合格的申请人需按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选拔考试,考试形式与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作为后续复试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3. 复试考核阶段:通过英语选拔考试的申请人,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复试内容、考核形式、评分标准等,将与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复试要求保持一致,主要考察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学术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六、推免生录取规则1. 系统确认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看并接受我校通过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与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拟录取的全部线上确认程序。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其相应资格。2. 拟录取名单审核与公示:我校将对确定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至教育部推免生拟录取信息库。3. 体检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我校招生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身体健康检查。若考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禁止重复报考规定: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七、研究生学费标准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取,具体标准如下:1.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学费缴纳方式将在录取通知书中明确告知,考生需按规定时间与要求完成学费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若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单位代码:10438联系部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36-8462341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邮政编码:261053建议申请人在咨询前整理好具体问题,以便工作人员更高效地提供解答;同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我校发送的各类通知信息。2025-09-23 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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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遴选工作的通知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构建更为完善的硕博士一体化培养体系,切实提升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与培养水平,依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华师〔2025〕124 号文)及学校硕博连读遴选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院 2025 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遴选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拔原则与实施依据(一)选拔原则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聚焦学生学术潜力与创新能力,构建科学规范的选拔流程,确保选拔结果公开透明。(二)实施基础结合学院学科特色与培养实际,制定 2025 年硕博连读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细则经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科审核通过后,正式启动遴选工作。二、申请环节与推荐名单确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申请对象:原则上为我院 2023 级、2024 级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在读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华南师范大学 “硕博连读” 申请表》(不得加页,需双面打印)、科研证明材料(成果发表日期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及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二)材料提交与时间要求电子版材料:须于 10 月 30 日下午 17 时前提交,材料主题需按 “年级 + 姓名 + 申请硕博连读材料” 格式命名。纸质版材料:须于 10 月 30 日下午 17 时前提交至学院研工办 217 室。(三)推荐名单报送学院拟于 11 月 2 日前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科。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的申请者,方可进入后续考试环节。三、考核组织与实施安排(一)命题管理命题主体:由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小组统筹命题工作,所有命题教师均需签订招生考试命题人员保密责任书。命题要求:笔试试卷参照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纸格式命题,其中学科专业综合试卷内容需覆盖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且由不同导师分别命题。(二)笔试安排考核科目:包括专业英语与专业基础两科,单科满分均为 100 分,每科考试时长不少于 120 分钟。考核重点:专业英语侧重考查专业英语交流与应用能力;专业基础侧重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方法掌握程度及对学科前沿动态的了解情况。考务管理:试卷须密封保存,考试现场开封,全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考试结束后,试卷交由研究生院备查。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三)面试安排参与条件:笔试合格的申请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组织:参与面试的相关专业博士生导师不少于 3 人,面试过程需全程录像。结果记录:面试情况需详细录入《“硕博连读” 面试情况表》,并依据实际表现填写《“硕博连读” 审批表》。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四、成绩核算与拟录取流程(一)总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方式为:总成绩 = 专业英语考核成绩 ×30%+ 专业基础考核成绩 ×30%+ 面试成绩 ×40%。(二)拟录取推荐学院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推荐名单,于 11 月 10 日前将拟录取学生的面试情况表、审批表及拟录取信息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科。(三)公示与后续流程公示环节:研究生院在主页对拟录取资格获得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天。后续手续: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转交研究生招生科。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在指定报名截止日前,按招生科要求完成报名手续。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2025-10-31 13: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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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专业初试科目调整相关公告为保障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更好适配人才选拔与学科发展需求,现就我校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调整事宜,发布相关公告如下:一、初试科目调整的核心依据本次对部分专业初试科目进行调整,主要基于两方面关键因素,确保调整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求:1.招生政策的刚性要求作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我校需严格遵循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结合政策导向对招生考试环节进行优化,初试科目设置作为招生考试的核心组成部分,需与最新政策要求保持一致。2.学科发展的现实需要随着我校学科建设的不断推进,部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核心培养内容已发生阶段性变化。为使初试科目更精准对接专业培养需求,更科学地选拔具备相应基础能力的考生,需对原有初试科目进行适应性调整。二、调整内容及后续信息查询安排关于本次初试科目调整的具体细节及配套材料,我校将按计划分阶段发布,方便考生及时获取准确信息:1.信息发布的时间范围我校计划于 2026 年 6 月底至 7 月初期间,正式发布与初试科目调整相关的全部信息,考生可在此时间段内重点关注官方发布渠道。2.需重点关注的信息类别本次将同步发布两类核心信息,考生需全面了解以做好备考准备:(1)各相关专业的具体调整内容,包括涉及调整的专业名称、原初试科目、调整后初试科目等关键细节;(2)与调整科目相关的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明确自命题科目的考查范围、考查要求、题型结构等内容,为考生备考提供清晰指引。三、面向考生的重要提示为帮助考生平稳应对本次科目调整,保障备考计划有序推进,特此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主动关注官方信息渠道本次及后续与硕士招生相关的所有信息,均以我校官方平台(如招生网等)发布内容为准,请考生务必定期登录官方渠道查询,避免因信息获取不及时影响备考。2.提前做好备考衔接规划建议相关考生在信息正式发布前,可先围绕专业核心基础内容开展备考;待具体调整内容发布后,及时根据调整后的科目要求调整备考方向,确保备考计划与科目调整内容高效衔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2025 年 5 月 30 日2025-09-04 11: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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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管理办法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高校研究生招生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核心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推免生接收流程,完善硕博研究生多元录取机制,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总则1.推免生接收工作以 “提升研究生选拔质量” 为核心目标,坚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评价。在综合考量考生学业成绩与科研基础的前提下,重点考查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2.本办法所指 “接收”,具体是指学校针对具备推免生资格、报考本校的考生,开展复试与录取的相关工作。3.学校会结合各学科发展需求及研究生培养现状,动态调整不同学科领域的推免生接收名额。其中,推免生接收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30%;直博生招收人数通常不超过对应一级学科专业博士生招生人数的 20%。无论是接收的硕士生还是直博生,其名额均占用学校当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二、组织领导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推免生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职责,主要负责制定推免生招生管理办法、推免招生专业目录、奖助激励政策等重大事项,同时审定最终录取结果。该领导小组的办公机构设在研究生院,负责日常协调工作。2.各学院需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院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具体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材料审核、复试组织及录取等工作。三、申请条件与接收程序1. 申请条件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品德修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3)已获得当年全国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4)符合教育部对所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设定的报考条件;(5)外国语语种需符合所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限定要求,同时满足招生学院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补充要求。2. 接收专业范围推免生接收专业需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公示的专业目录为准,具体分为两类:(1)硕士研究生: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详细专业名单可查阅《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2)直博生:我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均具备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 “直博生”)的资格,具体专业可查阅《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直博生基本学制为 5 年。3. 复试考核要求(1)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接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纳入量化评分,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同样不予录取。(2)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自主确定复试考核方式,但面试环节必须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环节需做好现场记录并按规定存档。考核内容需结合学科特色与研究生培养需求制定,通常包含以下两大方面:① 专业素质与能力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履历及学业成绩;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考生外语的听、说、读、写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实践能力。② 综合素质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价值观等方面表现;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之外的学习经历、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团队协作能力及心理健康状态;考生的人文素养水平;考生的言行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及基本礼仪素养。4. 接收工作流程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以下步骤开展:(1)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需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在系统开放时段内登录平台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填报申请我校的志愿。(2)资格审查:各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信息分批次进行审核,遵循 “先申请先审核、择优筛选” 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复试通知确认: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复试通知,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复试考核: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考生需在复试前按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并依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考核。(5)待录取名单确定:各学院根据考生复试考核成绩,结合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6)待录取通知发送:待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无误后,由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一旦确认,不得单方面放弃,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7)拟录取名单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要求上报拟录取数据,并组织考生办理后续入学手续。5. 申诉处理考生若对复试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按照 “学院 — 学校” 的层级顺序提出申诉,学校及学院会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考生。四、推免生支持保障政策1.推免生可享受的奖学金、助学金具体政策,需以学校后续正式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为推免生提供完善的奖助支持。2.被我校成功录取的推免生,可享有优先选择研究生导师的权利,同时可提前加入导师的科研项目,参与课题研究与实践工作。3.在同等条件下,已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优先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具体推荐流程与要求需参照当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执行。4.推免生在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中享有优先权,可优先加入 “卓越工程人才创新计划”,同时优先获得参与国际交流项目的资格,助力提升综合能力。五、推免生后续管理要求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无需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不得报考其他院校,也不得报名参与当年的全国统考及各类联考。2.若已接收的推免生希望放弃拟录取资格,需由个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报考学院审核同意后,在次年 3 月 20 日之前前往研究生院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的相关手续。3.推免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在本科第四学年期间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2)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的;(3)在入学前未能顺利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的;(4)擅自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但未及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的。4.在推免工作全过程中,若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核查确认:已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按规定取消学籍。六、附则本管理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对于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需严格按照国家及教育部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2025-10-14 09: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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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结合商学院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为规范、有序推进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接收推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商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负责学院接收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接收推免工作中的关键事项进行集体审议与决策,具体包括:审定接收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审核复试流程与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原则,确保接收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接收专业与计划安排1. 接收专业范围:我院2026年可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专业包括两个,分别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金融(专业代码:025100),其他专业暂不列入推免生接收范围。2. 招生计划调整:推免生实际接收名额并非固定不变,将根据各专业推免生报名人数、报名考生质量、复试考核结果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实现招生资源的最优配置。三、申请流程(一)申请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参与我院推免生申请:1. 国籍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合法报考身份。2. 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3.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苏州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4. 学历与成绩要求:须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已获得所在本科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免资格需经本科学校公示无异议)。5. 学术诚信要求: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如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无不良诚信记录。6. 专业匹配要求:申请报考的专业,原则上需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属于相同或相近学科领域,以确保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二)预报名阶段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需完成以下预报名操作:1. 系统注册与登录:登录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登录,进入推免生预报名板块填写相关信息。2. 材料准备与提交:按要求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并上传至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1)《诚信复试承诺书》:需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确认,确保承诺内容真实有效。 (2)身份与学籍证明:本人学生证(需包含个人信息页、注册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照片。 (3)本科成绩单:大学本科阶段完整的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4)外语水平证明:能体现外语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级(CET-4)证书、大学英语六级(CET-6)证书、雅思成绩单、托福成绩单等。 (5)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由本科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具体考核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全面反映考生思想政治表现。 (6)荣誉与成果证明:校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等)扫描件或照片。 (7)其他补充材料:能体现个人专业能力、科研潜力的其他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如科研项目参与证明、专利证书等)。3. 申请表打印与材料整合:考生完成预报名信息填写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苏州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考生需下载打印该表并亲笔签字;随后将签字后的申请表与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学科代码及名称-姓名”(例如:“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张三”),上传至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4. 材料审核:我院将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三)正式报名阶段1. 报名时间与平台:2025年9月22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已完成预报名且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需登录该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填报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或金融专业。2. 后续操作: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及时查看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最终的报名信息、复试资格与录取资格,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内的信息为准。3. 材料提交要求: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无论是否完成预报名,均需通过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提交完整的审核材料,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完整者,将无法获得复试资格。四、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与时间1. 复试方式: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不设现场复试。复试主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设置“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以应对主平台突发故障。2. 复试准备: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仔细阅读《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按要求准备符合标准的软硬件设备(如电脑、摄像头、麦克风、网络等),确保满足远程复试的技术条件;同时需保持紧急联系手机通话通畅,以便在设备或网络出现问题时及时沟通。3. 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将提前通过电话或系统通知考生,考生需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 故障处理:复试期间若发生设备故障或网络中断,考生需第一时间通过紧急联系电话与学院沟通,学院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安排重新复试或调整复试环节。(二)复试内容复试为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总时长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将作为复试核查的重要依据。复试内容分为三个模块,具体如下:1. 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考核(满分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与学术潜力,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情况与课程成绩;对报考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前沿动态的了解程度;创新精神与创新实践能力等。2. 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30分):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养与思想表现,包括:本科阶段除专业学习外的其他表现(如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服务、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状态;人文素养;言行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与礼仪规范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关注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分为听力与口语两部分。外语听力测试主要评估考生对外语材料的理解能力,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日常交流与专业相关话题表达的能力。(三)复试费用我院推免生复试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考生无需缴纳复试相关费用。五、录取规则我院推免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具体录取标准、拟录取名单确定流程、公示要求等,以学校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六、咨询与监督渠道(一)咨询方式1. 咨询电话:0512-683165732. 联系人:黄老师考生若在申请、报名、复试等环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获取相关指导与解答。(二)监督举报方式1. 监督举报电话:0512-684183922. 联系人:伍老师为确保接收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通过上述监督举报电话反映情况,学院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七、其他说明1. 细则解释权:本细则由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考生对细则内容有疑问,以领导小组的官方解释为准。2. 未尽事宜处理:本细则未提及的其他事项,均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接收推免工作与学校整体招生政策保持一致。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9月19日2025-09-29 15: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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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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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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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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