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为确保 2025 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入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档案转调、协议签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录取通知书领取及其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档案转调安排
1.档案邮寄要求:所有需转调档案的考生,邮寄档案时务必选用 EMS 快递方式。
2.转调范围规定: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拟录取学院。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办理个人档案转调;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需按要求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拟录取学院。
二、定向就业考生协议签订
所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需主动与拟录取学院取得联系,由定向就业单位与拟录取学院共同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该协议书一式三份,定向单位、拟录取学院及考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三、非在职考生组织关系转接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具体转接细节可关注拟录取学院后续发布的通知,核心要求如下:
1.原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内的新生党员,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办理转接手续。
2.原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外的新生党员,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接,或在入学后凭纸质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
3.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规范:抬头与去往党组织均填写 “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XXX 学院委员会”,其中 “XXX” 替换为考生拟录取学院名称,例如 “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团员组织关系需转入拟录取学院的 2025 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具体转接路径为:团陕西省委 — 省教育团工委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团委 —XX 学院团委 —2025 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XX” 替换为考生拟录取学院名称)。
四、户口迁移说明
(一)迁移资格规定
1.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迁移户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在职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2.定向就业考生:所有定向录取的考生,均不予办理户口迁移。
(二)户口迁移材料要求
1.省外新生需提交:
(1)A4 规格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
(2)A4 规格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A4 规格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省内新生需提交:
(1)A4 规格的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页及本人户口页);
(2)A4 规格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A4 规格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落户前需在原籍派出所为户口本本人页加盖迁出章。
(三)额外填写要求
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需用黑色水笔注明本人所属院系、学号、身高、血型、电话号码及户口迁出地所属省市信息。
(四)《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2 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户口迁移原因需标注为 “大中专招生”。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需与入学前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4.《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信息需完整,打印字迹需清晰可辨。
5.《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派出所加盖的 “户口专用” 印章需清晰可见,若存在信息改动,需在改动处加盖派出所 “户口专用” 印章。
6.籍贯与出生地信息需详细填写至市(县)级别。
7.因全校新生集中办理落户,《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标注的有效期可忽略不计。
8.新生落户需经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审批,办理完成时间一般为入学当年寒假前。在此之前,如需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业务等,建议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具户口迁移证前完成。
五、录取通知书相关事宜
录取通知书将在国家录检工作结束后发放,考生可选择自取或邮寄两种领取方式。拟录取考生需在即日起至 7 月 7 日前,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完善并确认取件方式、邮寄地址等信息。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考生,将默认采用邮寄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内容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学费缴纳、助学贷款申请等事宜,按学校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办理。
入学报到等后续事宜,考生需密切关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发布的通知。
七、附件操作说明
1.调档函自助打印:定向就业考生无需下载调档函,其他需转调档案的考生,可登录指定平台打印调档函。
2.录取通知书通讯地址确认: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登录平台确认通讯地址及取件方式,确认后不可修改,需谨慎填写。
3.操作流程: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录取模块后,按提示完成调档函打印(如需)及通讯地址、取件方式确认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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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方案为规范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重庆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同时兼顾学校招生实际需求,在保障招生过程安全、公平、科学的前提下,特制定本考核录取方案。一、选拔模式2025 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采用 “申请 - 考核” 制,通过该模式完成考生的选拔与录取工作。二、管理架构学校层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与领导,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学院层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的具体实施,包括组建考核小组、组织考核过程等。人员要求:所有参与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且需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保密责任与义务。三、考核实施流程(一)申请材料审查审查小组组建:各招生学院需成立申请材料审查专家组,成员需从报考学科专业的教师中选取,需具备博导资格、正高级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专家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5 人且为单数,其中至少包含 1 名博士研究生导师。该小组需按照已公布的申请材料审查办法与流程开展工作。材料审查执行:申请材料审查专家组需结合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以及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的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科研潜力及外语水平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首批次考生材料审查需在 5 月 11 日前完成,并给出审查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 “合格”,低于 60 分为 “不合格”)。审查成绩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由招生学院在其官网公示。所有批次的材料审查工作需在 5 月 30 日前全部结束。进入下一环节条件:仅申请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硕士阶段主干课程。组织实施:各招生学院负责加试的命题、考试组织及评卷工作。首批次考生的加试成绩需在 5 月 15 日前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备案后,由招生学院在官网公示。所有批次考生的加试工作需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进入材料审查条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查环节。(三)综合考核考核小组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人数不少于 3 人且为单数,成员中至少包含招生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学术水平综合考核专家组:人数不少于 5 人且为单数,成员中至少包含考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时间:首批次考核于 5 月 15 日开展,所有批次考核需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动态、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及诚实守信表现等。考核方式:若有需要,可通过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进一步核实考生情况,最终形成书面考核评语与考核结果(“合格” 或 “不合格”)。学术水平综合考核考核时间:首批次考核在 5 月 15 日进行,所有批次考核需在 5 月 30 日前结束。考核内容:包含专业综合知识水平、专业素养、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潜力以及英语听说能力等方面。考核方式:采用 “随机确定考生考核顺序”“随机抽取考核试题” 的方式组织考核,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30 分钟。成绩评定:分别对英语(1001)、专业基础(2001)、专业综合(3001)三个科目进行评分,各科目及综合考核成绩均按 100 分制计算。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成绩 = 英语成绩 × 英语权重 + 专业基础成绩 × 专业基础权重 + 专业综合成绩 × 专业综合权重。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特色与选拔考核目标,合理设定各考核科目的成绩权重。体检安排:在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各招生学院需组织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四、录取规则录取依据:各招生学院及导师需根据招生计划,遵循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开展拟录取工作。录取总成绩以综合考核成绩为准,申请材料审查结果仅作为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依据,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不予拟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拟录取:申请材料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体检要求;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形。五、信息公示学院公示:各招生学院需及时在本院官网公示申请材料审查结果、综合考核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拟录取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长不少于 7 日。学校公示:学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更改。若名单需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咨询与申诉渠道: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将公开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明确咨询与申诉的方式及联系方式,并按照规定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与处理。六、监督与申诉机制过程监督: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全过程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的考核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监督范围包括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申请材料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等环节。学校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同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与社会的全程监督。申诉处理:学校为考生提供申诉与复议途径,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考生的申诉与举报进行调查处理。招生申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23 - 68667302,电子邮箱 yjs@vip.cqut.edu.cn,联系人翁老师,办公地址为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至善楼 108 室。违纪违法线索反映方式:若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反映,联系电话 023 - 62563040,电子邮箱 jwb@cqut.edu.cn。七、其他补充说明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单位协调: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前妥善处理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原因,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核或考核通过后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与工作单位签订相应协议书,协议签订单位需与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单位一致。报到要求:新生需按时到校报到,若无法按时报到,需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前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长一般不超过 2 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 2 周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方案冲突处理:本方案未涉及的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项,或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相关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重庆理工大学2025 年 5 月 10 日2025-10-14 17: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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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2026 年,我校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均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免生,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学子申请免试攻读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 推免生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可查阅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需特别说明的是,我校推免生仅招收全日制学生,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安排。 一、申请条件与申请材料要求 关于推免生申请条件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硕士招生” 栏目发布的《北京交通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执行,申请人需仔细研读该办法,确保符合条件并备齐材料。 二、推免生申请与录取流程 (一)申请阶段 专业查询与选定:申请人需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查阅《北京交通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学术背景与发展规划,选定目标报名专业。 预报名安排: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9 日至 9 月 12 日。在此期间,申请人需登录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的 “推免预报名系统” 完成预报名操作,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每位申请人仅可填报一个志愿。 正式报名要求: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将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 开通(若开通时间调整,以实际开通时间为准)。9 月 22 日当天,所有申请人(包括已参与我院推免预报名的申请人)均需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 补充报名说明:无论是否参与过我院预推免报名,也无论是否通过我院预推免复试,只要有意向报考我院的考生,均可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后,通过该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我院将根据 “推免服务系统” 的录取进度及报名情况,在报名考生中再次组织选拔复试,考生需及时关注 “推免服务系统” 及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避免错过重要节点。 (二)复试阶段 复试时间安排:2025 年 9 月 13 日至 9 月 20 日期间,学院将根据申请人报名情况,随时组织推免预报名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考生收到的通知为准。 复试方式与组织: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考核或现场考核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考生收到的通知为准)。学院将成立推免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发送复试通知,并集中组织复试考核。收到预推免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学院将通过 “邮件 + 短信” 双重渠道发送通知,申请人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确保能及时接收信息。 复试考核内容:复试以综合考核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创新研究能力与发展潜质、心理素质等方面。复试满分为 100 分,考生需全面准备以展现自身综合素养。 复试费用缴纳:申请人需在复试前,通过我校 “推免缴费系统” 缴纳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为 100 元 / 人,未按时缴费者可能影响复试参与资格。 直博生报名特殊注意事项:直博生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在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报名。完成预推免网上报名的同时,直博生考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12 日 24:00 前,将个人姓名、报考专业、同意报考的导师姓名、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直博生复试将单独组织,且需在 2025 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 (三)录取阶段 拟录取名单确定: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复试考生成绩进行排序,结合各专业招生名额,按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系统操作要求:拟录取的推免生,需按照教育部及各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照片上传、网上缴费、志愿填写、待录取通知确认等操作。需特别注意的是,网上填报的专业必须与拟录取专业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的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可根据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拟录取人选。 待录取通知确认规则:推免生一旦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接受某一志愿的待录取通知,将不可再接受其他志愿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需谨慎做出选择。 报考限制: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其他说明 推免资格要求:申请人需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免生资格;若所在学校尚未完成推免资格评定工作,但申请人预计可取得推免生资格,也可先行申请。 录取结果有效性:所有推免录取结果,若未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一律视为无效,不具备入学资格。 四、联系方式 信息发布渠道:相关招生信息将通过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网 “招生信息” 栏目发布,考生可定期登录查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思源东楼 502 室 联系人:房老师 联系电话:010-51687171 邮编:100044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科 2025 年 9 月 8 日2025-10-14 17: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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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2025年学校继续以“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具有科研潜质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标准、全面考查、择优选拔、程序规范”的原则组织开展选拔工作。二、选拔指标选拔指标由各招生单位根据《西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统筹安排。三、选拔对象选拔对象原则上应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制内在读全日制非定向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若确需选拔硕士三年级研究生硕博连读,则选拔条件应不低于二年级要求。四、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纪现象。2.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潜质及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3.本科毕业的学科专业或硕士在读学科专业应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4.有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书。5.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要求的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所学课程未出现重修现象,本科阶段须获得学士学位。6.具备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二)具体要求1.2024级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申请人须为推荐免试或本科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研究生,能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同等条件下,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可优先推荐。②申请人英语水平须满足CET-6成绩≥425分,或IELTS成绩≥5.5分,或TOEFL成绩≥75分,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其他证明。其他语种参照执行。2.2023级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理工类:原则上要在所报考学科相关领域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在所报考学科优秀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排名前三),或获得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文史类:原则上至少在所报考学科相关领域优秀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在高水平出版社出版10万字及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或获得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要求西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原则上要求研究生为第一署名人。五、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1.申请报名。2025年2月10-26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并报名缴费。网上报名需上传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申请人须填写《西北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按要求向所在招生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2.资格审查。各院系须成立硕博连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院长(主任)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书记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工作小组按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3.公开答辩。各院系组织公开答辩,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申请人必须取得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同意票数方为答辩合格。招生单位需提前一天将答辩安排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开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答辩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4.院系公示。3月7日前,各院系根据考核结果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符合选拔要求的学术成果等信息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基本情况汇总表》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5.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6.上级部门审查录检。六、培养模式1.从不同年级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采用不同的培养模式,具体模式按各学科培养方案执行。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籍学历、培养环节、学位申请条件等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七、其他1.若在学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在硕博连读选拔时已完成论文撰写,并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也可继续申请硕士学位。若继续申请硕士学位者,由于未通过论文送审或答辩,最终无法获得硕士学位,则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2.鼓励博士招生单位开展硕博连读招生及培养改革,各院系可自行制定硕博连读选拔、培养、学位授予、分流淘汰、培养成效考核等体系化、特色化的管理办法,经招生单位申请,学校研究通过后可作为改革试点单位,按本单位方案执行。3.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点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生。4.“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应缴清硕士在学期间学费。5.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8302210,88308586邮箱:yjszb@nwu.edu.cn2025-08-05 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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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考核工作(一)考核方式和时间考核方式:采用现场复试。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确保同一研究方向(如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复试流程一致、导师组成员稳定、选拔标准统一,保障公平性。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像资料保存至少 1 年,以备核查。考核时间:拟在 3 月 21 日后启动,6 月 9 日前完成全部考核工作。具体时间由 MBA 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招生进度、考生实际情况(如在职考生工作安排)合理确定,确定后需提前 10 个工作日通知考生,并同步在学院官网公示。(二)考核程序与内容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学院资格审核组针对 MBA 专业考生特点,重点审查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需与报考条件中 “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要求匹配)、学籍认证报告、身份证、工作证明(需注明管理岗位、任职年限及主要职责)、业绩证明(如项目管理成果、企业经营业绩材料等)。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对于学历学位证书存疑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不晚于综合考核前 7 个工作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若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工作经历、业绩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违规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2)考生报考材料审核学院资格审核组依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审核细则》,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材料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维度包括:管理工作年限与岗位层级(权重 30%)、工作业绩(如企业营收增长、项目成功率等,权重 35%)、行业影响力(如获得行业奖项、担任行业协会职务等,权重 20%)、推荐信质量(推荐人资质及对考生管理能力的评价,权重 15%)。审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审核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后续环节。(3)外语水平考核未达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外语水平考核免试条件的 MBA 专业考生,须参加英语考试。考虑到 MBA 专业国际交流与商务应用需求,考核内容涵盖商务英语阅读、听力及口语(如商务谈判、国际项目沟通场景模拟)。学校基本要求为 “通过”,学院可根据生源质量,划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学科外语水平分数线,并在复试前公布。(4)进入综合考核的条件:资格考核合格,且外语水平符合 “免考” 或 “达到学院外语分数线” 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围绕 MBA 专业博士培养目标,从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外语”“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四个维度开展,均以百分制计分,考核方式由学院结合 MBA 专业特点确定(如结构化面试、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并现场给出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等通用内容外,重点聚焦 MBA 专业相关的商业伦理、职业道德(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商业活动诚信原则)、科学精神(如管理研究中的严谨性与客观性)。同时,通过 “函调” 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核实其工作期间的道德表现与职业操守。“专业外语考核”:结合 MBA 专业商务场景,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商务文献阅读与理解(如国际顶尖管理期刊论文摘要解读)、商务英语听力(如国际商务讲座、企业高管访谈音频)、口语表达(如用英语阐述企业管理案例解决方案、参与国际商务话题讨论)。“专业能力考核”:针对 MBA 专业博士(专业型)培养定位,重点考查三方面能力:一是综合实践素质(如结合自身管理经历,分析企业运营中的核心问题与解决方案);二是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运用管理学理论、数据分析工具解决实际商业问题,如市场竞争策略制定、企业财务风险管控);三是职业发展潜力(如对所在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未来管理研究与实践方向的规划)。“综合素质考核”:以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结合其已取得的管理实践成果(如主导的企业改革项目、发表的管理类研究论文或案例),重点考核: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如针对行业痛点提出创新性管理思路)、实际问题解决能力(通过案例分析,评估考生拆解复杂商业问题、制定可行方案的能力)、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如清晰阐述管理决策逻辑、有效传递观点),判断考生是否具备 MBA 专业博士所需的培养潜能。(三)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 思想政治成绩 + 专业外语成绩 + 专业能力成绩 + 综合素质成绩,四个环节均以百分制计分,且各环节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取消后续录取资格。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具体评分标准参照本办法 “(二)考核程序与内容” 中 “考生报考材料审核” 部分。入学总成绩:入学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入学总成绩=m× 综合考核成绩(折算成百分制)+n× 材料审核成绩,其中 m、n 为加权系数,m+n=1。结合 MBA 专业 “实践与研究并重” 的培养特点,加权系数设定为 m=0.6、n=0.4(若学院根据年度招生需求调整,需提前公示调整理由与具体数值)。(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 MBA 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如《高级管理学》《管理经济学》),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2 名及以上专业教师监考。加试形式以闭卷考试为主,考试时长每门不少于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入学总成绩,但任一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二、调剂工作(一)调剂工作原则MBA 专业博士招生坚持 “导师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原则。若一志愿合格考生数量未达到导师招生名额,或导师因特殊情况(如考生主动放弃)未招满,可按照学校校内调剂要求,在 “相同或相近管理类学科方向”(如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中,遴选 “成绩达到学科方向要求但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 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若校内调剂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学院需重新开放 MBA 专业博士调剂报名系统,明确调剂报名时间、条件及流程,面向校外接收符合要求的考生报名。(二)调剂工作流程信息咨询:拟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需提前向 MBA 专业所在学院招生办咨询导师缺额信息(包括缺额导师研究方向、调剂名额、具体要求),学院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考生咨询。材料提交:拟调剂考生需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 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联系拟调剂导师签署 “同意接收” 意见,再提交至申请调入学院,由学院招生办审核申请表完整性(需本人、拟调剂导师、调入学院三方签字 / 盖章)。调剂考核:校内调剂考生的考核时间、考核内容(与一志愿考生考核标准一致,重点保持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维度的统一性)、考核要求等,由学院统一安排,考核结果需在考核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三、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报考导师年度招生名额,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综合判断后提出拟录取意见。其中,导师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若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超出导师个人招生名额,且经校内调剂后仍未匹配到其他导师,不予拟录取。不予录取情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考核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报考材料(如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违反国家及学校招生录取原则的其他行为。材料复核:拟录取前,学院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学历学位、工作证明、成绩记录等)和考核成绩进行逐一复核,复核无误后确定待录取名单。若复核中发现材料存疑或成绩异常,可组织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复试结果作为最终录取依据。学院公示:学院在官网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同步向考生所在单位发送《政审表》,核实考生政治表现与职业操守。学校公示: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汇总各学院待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上级审核与调档: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审核通过名单为准。审核通过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发送《调档函》,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名信息与学历核查: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如报考方向、工作单位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应届毕业考生(如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取消录取资格。(二)录取类别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户口可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及个人意愿选择是否迁入学校集体户。毕业时,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办法,采取 “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如企业高级管理岗位、科研机构管理研究岗位等)。四、体检所有拟录取的 MBA 专业博士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后 15 个工作日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补充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的考生,按学校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调整培养方案(如无法参与需体力支撑的实践项目)。五、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 MBA 专业培养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学历学籍真实性、报考材料一致性、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匹配度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违规录取等情况的,移交学校纪委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违规处理(一)责任机制MBA 专业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 “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原则。学院招生办、导师组、资格审核组等相关参与人员,需签订《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明确岗位职责与违规后果。(二)招生单位违规处理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违规操作(如擅自调整考核标准、泄露复试内容)、徇私舞弊等行为 “零容忍”,一经查实,立即停止相关人员招生工作资格,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减少学院 MBA 专业博士招生计划,或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考生违规处理考生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违规(如迟到、违反考场纪律)或弄虚作假(如伪造材料、替考)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在上报录取库时,同步将考生违规记录数据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如组织作弊、代替他人考试),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监督与举报为保障 MBA 专业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多级监督与举报渠道,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一)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负责统筹监督学校博士招生工作,受理考生对 MBA 专业招生流程、成绩计算等方面的咨询与举报。电话:010-80187204邮箱:yjspy@bistu.edu.cn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受理考生对招生人员违规违纪(如徇私舞弊、收受礼品)等问题的举报。电话:010-80187162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三)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合规性,受理考生对学校 MBA 专业博士招生工作的投诉与举报。电话:010-82837456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所有举报需实名提交,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受理部门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进展,处理结果需向举报人公示,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2025-09-08 09: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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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1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编号:教学〔2014〕4 号),以及《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5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校内发文编号:内师校发〔2025〕3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确定,现就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的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普通招生类别中,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需达到不低于 180 分的标准。其中,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其外国语、业务科 1、业务科 2 三门单科成绩,每科均需不低于 50 分;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则每科需不低于 60 分。师范协同提质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合格线为不低于 170 分,且外国语、业务科 1、业务科 2 三门单科成绩,每科均需不低于 45 分。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生源质量情况、学科发展实际需求,自主划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但该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统一设定的上述复试合格线。二、复试工作安排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5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有序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各培养单位须在 2025 年 6 月 10 日中午 12:00 前,将本单位制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以及确定的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统一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各培养单位需在 2025 年 6 月 15 日之前完成所有复试工作,复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后,及时告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各培养单位须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7:00 前,将本次复试的结果及相关配套材料整理齐全,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特此通知。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6 月 9 日2025-10-14 17: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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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细则依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院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明确各环节要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及核心条件本次硕博连读选拔面向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为二年级或三年级在读学生,并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一)基本政治与品行要求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立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二)学业与学术潜质要求2 课程学习表现优异,专业基础知识牢固,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在能力。3 申请硕博连读的专业方向,需与硕士阶段所在一级学科一致,或为相近学科领域。(三)课程成绩标准4 已按硕士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规定课程学习,成绩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一是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5分,无重修、补考记录;二是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研究生中排名前30%。(四)外语能力要求5 需具备以下外语水平证明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雅思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托福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国(境)外高等教育学历;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应语种高级班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内)。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参照上述英语标准执行。(五)科研成果与特殊说明6 科研创新能力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学院认定的重点核心及以上级别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对于科研成果特别优秀的申请人,可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硕士导师同意、考核小组审核通过后,适当放宽第4条课程成绩与第5条外语水平的要求。(六)其他必备条件7 需提供所申请学科领域内2位正高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8 定向、委培类研究生(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其申请硕博连读的证明材料。9 入选“华博计划”等专项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其硕博连读工作按照相关项目文件规定或协议条款执行。二、选拔工作实施流程(一)个人申报及材料提交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需结合学校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通知,完成以下申报工作:1 填写《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该表格需经硕士阶段导师及拟接收的博士生导师签署明确意见。2 准备“一、申请对象及核心条件”中第4至第9条所对应的支撑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3 所有申报材料需在11月7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603室),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第4至第7条为必备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1)课程学习证明:提交硕士阶段完整课程成绩单原件,且成绩单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2)外语水平证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3)科研能力证明:提交申请截止日前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首页、专利证书等的复印件;(4)专家推荐信:提交2位正高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原件。第8条与第9条对应的材料,由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并提交原件。(二)选拔考核组织与实施本次选拔考核采用“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的组合方式,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1 考核小组组建:选拔考核工作由专门的考核小组负责,小组成员以博士生导师为主,共计5至7名教师组成。2 资格审核环节:在考核小组的指导下,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方可进入后续面试考核环节。3 面试考核环节:面试考核中,申请人需先就个人硕士阶段的学业情况、科研经历及成果、未来研究规划等内容进行汇报;随后考核小组围绕汇报内容及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提问,全面考察申请人的综合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申请人。(三)选拔结果确定与后续安排1 结果评定标准: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申请人,将被判定为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参加硕博连读。2 结果公示上报:经学院资格审核与面试考核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将在学院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3 拟录取备案流程: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合格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提出拟录取名单,报请学校主管校领导批准。4 报名录取手续: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需按照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完成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手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已在本次选拔阶段完成,无需再参加当年度“普通招考”博士招生的综合考核环节。具体的报名时间及录取要求,以学校招生办公室的正式通知为准。三、补充说明事项1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完整培养一届及以上博士生的经历。2 博士生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确保当年拥有相应的博士招生指标,且所接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其当年的博士招生指标。3 若博士生导师已指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中存在严重延迟毕业问题,该导师当年不得再招收新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只有培养成效突出的导师,方可继续参与硕博连读研究生招收工作。4 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正式办理博士入学手续前,如出现违反校纪校规、未按要求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环节、本人自愿申请放弃硕博连读资格,或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等情况,经相关审核程序后,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该名额由学院统一统筹分配。5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2025-11-13 15: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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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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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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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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